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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就是对何谓正确不那么确定的精神(3)

给理想一点时间 作者:李志题


巫国平法官在判决当中还有一段意味深远的话,我至今不忘:“衡量新闻机构的评论是否公正,应当从其评论的对象是否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关,评论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存在,评论是否出于诚意来考虑。”

虽不能至,但取其上,才有可能得其中。

何帆说,作为中国法官,翻译这本书,让他深思,在一个风云际会的大时代里,这一代法律工作者要思考与解决的问题。作为新闻人,我同感深意。

不过,霍姆斯法官说,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经验。

换句话说,法律的进步,不仅取决于法律工作者或者新闻工作者,而在于“大多数人的生命经验”。中国适逢微博时代,人人都在其中,要回答的问题已经是:“给你自由,你能干什么?”

要摆脱过去的泥土,就先要摆脱僵化的自我封冻。

思想的本质是不安的,它对表面上或多或少的统一总保持警惕,不停地主张更多的细节,要求更多机会作出鉴别,完成精神的不断更新,一切陈旧的东西将依据新的线索来重估再建。人人如此,一个民族新的思维线索就会浮现其上。

顾准说过:“什么是专制?专制就是认为自己绝不会错的想法”。

这话警示政府官员、新闻界,和每个普通公民。

(柴静,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记者、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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