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残忍教育(3)

给理想一点时间 作者:李志题


那时的死囚还基本保留古代的形式,人被五花大绑,读完判词即被插上写有罪名的尖锐木标。我看见那削尖的木片从他后领中猛插进去时,他龇牙咧嘴显得很痛苦,但喊不出声音来。我们一些胆大的孩子骑着自行车狂追囚车,就在城郊的田野上,他被掀了下来,踢跪在冻土上。行刑者熟练地在一米之内对其后背开枪,他猛然仆倒,蜷曲的身体挣扎了几下,便永远地安静了,枪声似乎还在山谷里泛出回响。无数男女老少都在围观,杀人实在是像这个无聊社会的一场喜宴,死者的血正好成为大众调味的盐。有个成人去把尸体翻过来,并解开了他的衣服,我们惊奇地看见了左胸上的弹孔还在汩汩淌血,最后的余热袅袅飘散在寒冷的大地上。

一个生命就这样打发了。在此之前,北方还有个叫作张志新的女人,死得更惨。这两个人的罪名完全一样,但罪行的内容恰好又完全相反。我们可以称张是死于她的智慧和清醒,但杨却更像是因其愚蠢和迂执而死。问题是他们都是那个时代,敢于坚持自己思想和表达的人——不管后世如何评价其思想的正误。他们除了思考和表达之外,并未去组织造反杀人放火。是的,他们是以言获罪的人。而言论自由,是任何一个文明国家都要写进宪法的公民权利。但同样为了这点可怜的权利,张成了悲剧英雄,杨则永远还是小丑。

人在这个世界偶然地经过,因为五官六欲所能感受的短暂快乐,多数时候难免贪生。为了自己的生存而要去与别的物种争夺生命的机会和空间,这种恶基于本能,我们常常无法去苛责——毕竟舍身饲虎那种宗教精神是圣徒英雄的情怀。但如果轮到人与人、族与族、国与国之间的生存竞争时,必然要遭逢彼此的算计、厮杀和战争,那么此中的人性底线是什么?在个人主义、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这些冠冕堂皇的大旗下,我们是否可以不择手段地放纵暴力而无须去顾虑末日审判?

我拿这样的问题来衡诸个人经历、亲友往事和所谓的民族史诗时,常常深陷困惑,不知其中伦理标高应该设在哪个刻度。草民拜天地,是要学会敬畏。君子远庖厨,是要心怀不忍。敬畏是要有所怕,不忍乃为培养爱。如果凡人皆知怕和爱,也许无须宗教,我们也可能超凡入圣了。问题是身处一个无神论国度,当科学原教旨主义被宣扬成某种普世价值时,当革命造反起义暴动洪秀全李自成都被塑造为英雄传奇后,我们到底还怕什么?一切世间法何能扼制本来潜在又被反复提倡的恶性。

1949年,身为小地主之子的家父,为了乱世逃生而投身于新政。他的家庭在土改中惨遭灭顶之灾,他却成为另一个县的剿匪英雄。父亲回避往事就像一个暮年潦倒的老叟,害怕邂逅青春钟情的恋人,但他的故事仍被我从一些幸存者的回忆中打捞出来。在那个嗜血的年代,他的出身要求他必须更加残酷,这样才不被怀疑其忠诚。我相信在他设计诱杀那些山野悍民,和经手签令处决和他父亲一样勤劳致富的地主时,绝非出于他本意的选择。他并不愚蠢,他不会相信他那一刻的残忍是代表正义,但他清醒地知道,他哪怕偶尔流露一点温情,一定会成为别人对他残忍的充足借口。就像那些加入黑帮的小弟,要先去杀人表示坚定和忠诚一样——他别无选择。

他领导的剿匪队在平定了“文沙长暴动”后,某日活捉了十几个俘虏。县里命令押解进城,他只带了两个部属。匪徒被捆绑串联在一起行动,磨蹭到夜晚他们走进了荒无人烟的险境,极有可能被匪帮劫道。他的部下之一建议杀俘,向上级报告说匪俘逃跑被他们处决。他是头,他得承担责任,但为了自己人的安全,他只好默许——部属先去解开绳索,要匪俘各凭天命逃生,他们三人在月光下点杀那些四散而逃的生命,能侥幸逃出他们神枪的大抵所剩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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