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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庭及其性交换(1)

女人的理想国 作者:张念


中国家庭及其性交换——以母亲形象、妻妾形象为例

在中国文化的谱系中,“家”是一个温暖的字眼。家庭是中国人情感运作的第一界面,是承载传统文化的枢纽地带,是决定人际关系亲疏远近的唯一尺度。从宗族家庭、父系家庭到夫妻家庭的历史演变中,有关“家”的核心价值,是在人们的情感体验中得到确认的。这些核心价值与个体生命的存在意义、归宿感、准宗教情绪、安全感、充实感相关,并以家庭生活的实际效果来衡量一个人是否幸福,是否快乐,是否健康。当一个人处于极端糟糕的境地时,人们会形容他“如丧家之犬”,“断子绝孙”是最恶毒的诅咒。国家意识的具体落点依然是“家”,所以才有了“国”与“家”的汉语联合词组,而英文中的“NATION”与族群相关,“COUNTRY”则与地理意义相关,汉语中的“国”则与“家”相关。

正是“家”凝聚了中国人的宗教、政治、经济与文化生活,所谓价值共同体,其内核就是“家”。儒家文化的天、地、君、亲、师,不仅是一种社会组织原则,同时还是内在的精神结构,其中各项的矛盾对立与转换并置构成了人们的世界观、政治观和伦理观。因此,家庭场域的私人性并不突出,个人是婚姻关系的产物,婚姻关系受制于宗族原则,而宗族则成了国家与民众之间的中介物。个人进入集体就像水融入水中,两者的关系不是对立的、二元的,反而是同构的、蔓延的、网络状的。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恰恰是极其活跃的家庭生活,使得女人的身影像幽灵一样,游走在文化的集体无意识中。

中国人的家庭生活作为最基本的道德实践,对男人的要求其实更为严苛。在历史上占主流地位的儒家文化,其主要的言说对象是男人。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实际上是把女人放在了“君子道德”的对立面,就是说传统文化并没有要求女人去做“君子”,严格履行“礼”。这本身就意味着,被划定在“内闱”之中的女人,在家庭生活的内部,有了相对宽松的操作自由。女人游弋在文化内核的边缘区域,而作为道德理想的总体化身——国家,对男人实施步骤严密的个体训诫,即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儒家经典《大学》中的“齐家治国”,就是先治理好自己的家庭,才能治理好国家。而女人是“齐家”这项道德事务的协助者,但实际上却成了主要的操作者——习语中有“男主外,女主内”的说法。

成为操作者,并不意味着在传统文化的架构中,女人的家庭地位就得到认可。因为在妻妾制度、父权中心、生育制度、婚嫁习俗以及性生活的运行过程中,女人的选择权受到限制。但从文化自身内部来看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容易陷入迷宫式的话语陷阱中。并且作为历史书写的缺席者,我们听不到女人自己的声音,我们只知道这些女人是母亲、妻子、小妾、女仆、女儿、内室、家眷等。

对于家庭的起源问题,人们最熟悉的回答是恩格斯的版本。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恩格斯将家庭放在政治经济学的框架里,认为人们组织家庭是为了私有财产得到传承与延续,家庭承担了人类自身的生产与再生产功能。但对于男女双方共同承担的这项生产任务,女人的付出并没有获得相应的回报,正如无产阶级一样,女人成了家庭内部的无产阶级。于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看来,阶级压迫和性别压迫是在同一时间发生的。恩格斯强调:社会经济领域的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决定了家庭内部的各种关系,而消除私有制的共产主义革命是女性获得最终解放的必然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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