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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和发扬佛教优良传统 1

步步莲花 作者:朱洪


1953年5月30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西四阜内大街25号广济寺举行。汉、藏、蒙古、傣、满、苗、撒里维吾尔(后称裕固族)7个民族的法师、活佛、喇嘛、居士代表共141人出席了成立大会。

会前,中国佛教协会筹备处主任赵朴初主持起草了《中国佛教协会章程》(草案),并请中央统战部李维汉部长呈毛泽东主席审阅。中国佛教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国佛教徒,在人民政府领导下,参加爱护祖国及保卫世界和平运动;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联系各地佛教徒、发扬佛教优良传统。”毛主席仔细看了《中国佛教协会章程(草案)》,亲笔加进了“继承和发扬佛教优良传统”一句话。

这句话,一直成为赵朴初指导佛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晚年,赵朴初在讲话和文章中,多次探讨了佛教传统文化问题。但在“文化大革命”中,造反派质问赵朴初:“佛教还有什么优良传统呢!”赵朴初默不作声,不好说这是毛主席的话。但他心里想,这些人无知啊!①

在中国佛教协会第一次会议的开幕式上,赵朴初作《关于中国佛教协会发起经过和筹备工作的报告》,其中,谈到了中国佛教协会不设会员制的原因,他说:“中国佛教协会所联系的既是全国各地佛教徒,它在佛教四众中所起的作用应当是全面的、普遍的,而不应当对佛教四众在名义上、权利上或义务上加以区别。因此章程草案中没有会员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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