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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学术独立的十年计划 (1)

民国大学 作者:陈平原 谢泳


胡适

我很深切的感觉中国的高等教育应该有一个自觉的十年计划,其目的是要在十年之中建立起中国学术独立的基础。

我说的“学术独立”,当然不是一班守旧的人们心里想的“汉家自有学术,何必远法欧美”。我决不想中国今后的学术可以脱离现代世界的学术而自己寻出一条孤立的途径。我也决不主张十年之后就可以没有留学外国的中国学生了。

我所谓“学术独立”必须具有四个条件:一,世界现代学术的基本训练,中国自己应该有大学可以充分担负,不必向国外去寻求。二,受了基本训练的人才,在国内应该有设备够用与师资良好的地方,可以继续做专门的科学研究。三,本国需要解决的科学问题、工业问题、医药与公共卫生问题、国防工业问题等等,在国内部应该有适宜的专门人才与研究机构可以帮助社会国家寻求得解决。四,对于现代世界的学术,本国的学人与研究机关应该能和世界各国的学人与研究机关分工合作,共同担负人类与学术进展的责任。

要做到这样的学术独立,我们必须及早准备一个良好的、坚实的基础,所以我提议,中国此时应该有一个大学教育的十年计划,在十年之内,集中国家的最大力量,培植五个到十个成绩最好的大学,使他们尽力发他们的研究工作,使他们成为第一流的学术中心,使他们成为国家学术独立的根据地。

这个十年计划也可以分做两个阶段。第一个五年,先培植起五个大学,五年之后,再加上五个大学。这个分两期的方法有几种好处。第一,国家的人才与财力恐怕不够同时发展十个第一流的大学;第二,先用国家力量培植五个大学,可以鼓励其他大学努力向上,争取第二期五个大学的地位。

我提议的十年计划,当然不是只顾到那五个十个大学,而不要那其余的大学和学院了。说的详细一点,我提议:

一,政府应该下大决心,在十年之内,不再添设大学或独立学院。

二,本年宪法生效之后,政府必须严格实行宪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教育文化科学之经费,在中央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百分之十五,在省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百分之二十五,在市县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百分之三十五。”全国人民与人民团体,应该随时监督各级政府严格执行。

三,政府应该有一个高等教育的十年计划,分两期施行。

四,在第一个五年里,挑选五个大学,用最大的力量培植他们,特别发展他们的研究所,使他们能在已有的基础之上,在短期间内,发展成为现代学术的重要中心。

五,在第二个五年里,继续培植前期五个大学之外,再挑选五个大学,用同样的大力量培植他们,特别发展他们的研究所,使他们在短期内发展成为现代学术的重要中心。

六,在这十年里,对于其余的四十多个国立大学和独立学院,政府应该充分增加他们的经费,扩充他们的设备,使他们有继续整顿发展的机会,使他们成为各地最好的大学。对于有成绩的私立大学和独立学院,政府也应该继续民国二十二年以来补助私立学校的政策,给他们适当的补充费,使他们能继续发展。

七,在选择每一期的五个大学之中,私立的学校与国立的学校应该有同样被挑选的机会,选择的标准应该注重人才、设备、研究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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