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存在者、整体存在者、同一事情 1

海德格尔人学思想研究 作者:刘敬鲁


在存在者、整体存在者、同一事情这一组概念中,比较难以理解的是整体存在者或存在者整体,最难理解的是同一事情。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从实体和非实体角度来说,存在者和整体存在者,都属于实体概念,而同一事情这一概念则具有特殊性,因为它指的不是实体,而是指从古希腊以来思想家和哲学家所探讨的那个根本事情或主题。

一、存在者及其分类

由于海德格尔从进入哲学开始就一直探讨存在问题,由于存在总是与存在者相关,因而探讨存在问题,总是涉及对存在者问题的探讨。因此,海德格尔的大量讲演和著作,都涉及对存在者的论说,如《存在与时间》(1927)、《论根据的本质》(1928)、《形而上学是什么》(1929)、《论真理的本质》(1930)、《人类自由的本质——哲学引论》(1930)、《形而上学导论》(1935)、《艺术作品的本源》(1935—1936)、《尼采》(1936—1946)、《论自然的本质和概念》(1939)、《巴门尼德》(1942—1943)、《赫拉克利特》(1943—1944)、《关于人本主义的信》(1946)、《阿那克西曼德之箴言》(1946)、《什么叫思想》(1954)等。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从思想内容的来源来看,海德格尔的存在者概念,一方面,主要建基于他对早期希腊思想家思想的独特阐释。他对阿那克西曼德的“整体存在者”思想、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和无蔽思想、巴门尼德的存在和命运思想所作的阐释,都包含了对存在者的说明。本书在“人类的存在与整体存在者的存在”一章中,讨论了这一方面,此处不去详述。另一方面,他对他所说的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到康德和黑格尔再到马克思和尼采的形而上学的分析评判中,也都包含了对存在者的讨论。

在海德格尔的文本中,存在者的含义指的是“存在着”的事物。对于他的思想主题——存在问题来说,除了一个存在者或一种存在者这样的概念以外,最具关键意义的存在者概念是das Seiende。这一概念的内涵所指,包含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指的是所有存在着的事物,包括自然的所有事物,如植物、动物、山川河流、日月星辰、每一个人,以及诸神、上帝;另一个层次指的是包括自然万物和人类在内的整体宇宙——整体存在者或存在者整体。下面所引的海德格尔的三段话语,表明了存在者的上述两个层次的含义。

海德格尔在《尼采》讲座中,当谈到对早期希腊思想关于本原或开端的探讨时指出,我们寻求本原或开端,“不是为了某个奇特的事件,不是为了某些异常的事实和关系,而完全是为了存在者。所谓存在者(das Seiende),我们命名的是一切存在之物。而通过对存在者的本原的追问,一切存在者作为整体就已经整个地得到了追问”

(德)马丁·海德格尔:《尼采》上卷,44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还是在上述讲座中,海德格尔把形而上学的主导问题概括为“什么是存在者”或“存在者是什么”这一问题,认为形而上学力图把握存在者的本质、一般特征。他说,这里的存在者,“所指的是这个存在者(das Seiende),不是指任何一个特殊的存在者,也不是许多个存在者,甚至也不是一切存在者,而是比一切还更多的东西:整体,自始被看作是整体的存在者,作为这个‘一’(Eine)的存在者”

(德)马丁·海德格尔:《尼采》上卷,448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形而上学所探寻的,就是整体存在者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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