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讲(1)

康德政治哲学讲稿 作者:汉娜·阿伦特 罗纳德·贝纳尔


谈论、探究康德的政治哲学有其独特的困难。不同于其他许多哲学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奥古斯丁、托马斯、斯宾诺沙、黑格尔以及其他人,康德从未写过某种政治哲学。论康德的文献浩如烟海,但论康德政治哲学的书却寥若星辰,其中,值得研究的惟有一本,即汉斯?萨内尔(Hans Saner)的《从战争到和平的康德之路》。法国最近出版了一部专门研究康德政治哲学的论文集,其中几篇颇为有趣;然而,即使在该文集中,你也很快就会看到,康德自己也是把该问题当作一个无关紧要的主题来处理的。在将康德哲学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的所有书中,只有雅斯贝尔斯(Jaspers)花了至少四分之一的篇幅来讨论这个特别的主题。(雅斯贝尔斯是康德惟一的追随者;萨内尔是雅斯贝尔斯惟一的追随者。)《康德论历史》所收入的康德的那些文章以及最近编纂的名为“康德政治文论选”的文集,其品质和深度,都无法与康德的其他作品比肩;它们肯定无法组成有位作者所谓的“第四批判”——鉴于它们碰巧成了这位作者的研究主题,所以他热切地想要为它们争得这一崇高地位。康德自己把其中某些文章称之为不过一场“与理念的玩耍”(play with ideas)或“仅仅是一次快乐的旅行”。就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篇“永久和平论”而言,其讽刺的口吻表明,康德并没有认真对待这些文章。在致凯斯维特(Kiesewetter)的一封信中(1795年10月15日),他把该文称为“遐想”(他仿佛想起了早年他在《一个通灵者的梦——用形而上学之梦来解释》[1766]中对斯韦登伯格[Swedenborg]的揶揄)。至于《法权学说》(The Doctrine of Right, or of Law)——该文你只能在赖斯(Reiss)编辑的那本书中找到,而且如果你读过,那你可能会发现该文乏味而卖弄——你想不赞同叔本华的这个说法都难:“就好像该文不是这位伟大人物的作品似的,倒像出自某个普通的庸人之手[gew?hnlicher Erdensohn]。”法权的概念(The concept of law),在康德的实践哲学中至关重要——康德的实践哲学把人被理解为一种立法性存在(a legislative being);但是,若要总体上研究法权哲学(philosophy of law),我们肯定不会求诸康德,而是求诸普芬道夫或格老秀斯或孟德斯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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