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天赋社会结构的效用(1)

道德情操论 作者:亚当·斯密


人是社会人,只有在社会中才可以生存,天性也使人能够适应其身处的环境。人类社会所有成员之间都需要互相帮助,也可能会互相伤害。人们如果能够做到互谅互让、互敬互爱、互相帮助,社会就会繁荣兴盛、充满温馨。温情和爱将群体中所有的成员联结在一起,组合成一个温暖的大家庭。

当然,即使是一个人人为我、自私当道的社会,人们之间普遍缺乏爱和温情,没有多少快乐祥和的气氛,它也不会消亡。因为即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冷漠到极点,只要达成一定的共识,社会仍然可以由一种类似商品交换的关系来维持。在那样的社会中,人没有必要对帮助者表示感谢,但因为社会已经形成了一种普遍的共识,依靠彻底功利主义的互惠行为它完全可以延续下去。

可是,如果一个社会中人们之间总是互相攻击、伤害,它就很难存在下去。一旦人们开始互相伤害,仇恨和敌对的情绪开始蔓延,联结社会的纽带就会断裂,人们之间的关系因为感情上的摩擦和对抗而愈加疏远。众所周知,如果强盗和杀人犯之间有交情,他们至少不会去抢劫和杀害对方。与仁慈和宽容相比,社会的存在更有赖于正义。一个缺乏仁爱之心、处处充满炎凉世故的社会虽然畸形得让人感觉不愉快,但是仍然可以维持,而一个充满暴行、仇恨的社会却注定要走向毁灭。

来自他人的报答总是让人愉快、令人向往,上帝利用世人的这种心理督促他们多做好事。他没有因为善行经常被忽视就放弃用这种心理来保证和强制人们行善。如果把人类社会比作一座大厦,那么善行不是支撑这座大厦的地基,而是给它增光添彩的炫目装饰,因此劝诫督促就可以,没必要非得强迫人去做。相反,正义好比支撑整个大厦的中心支柱,它一旦动摇,这座宏大雄伟的建筑必定会在顷刻间化为乌有。上帝为了营造和维护社会大厦倾注了太多的心血,因此他为了引导世人尊奉正义,便将恶有恶报的观念注入他们心中,培养出一种不敢轻易违背正义原则的心理,因为知道那样会遭来惩罚。这种心理好比人类共同体的伟大卫士,扶弱抑强,除暴安良。人类天生富有同情心,但是他们对己无涉的陌生人的关注程度根本不能与关爱自身的程度相提并论。与自己的蝇头微利相比,一个陌生人的不幸无足轻重、无关紧要。处于强势地位的人有时出于某些作呕的理由很容易去伤害别人,当受害者被迫自卫的时候,若施害者心中所谓正义的原则荡然无存,他们一点也不会为受害者的无辜柔弱所动,相反却会像只被激怒的猛兽般随时向对方扑过去,此时身处人群之中、孤立无援的受害者就好像掉进了狮子的洞穴。

处处充斥着尔虞我诈的社会不可能产生正常的人际交往,社会只有在尊重正义法则的前提下才能存在社会公正。正因为意识到正义法则必不可少,人类才会赞成惩罚那些违背这一法则的人,以维护正义的尊严和社会的有序。乐群是人类的天性,即使群体生活不一定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他仍然坚信人类保持团结可以维护自身的利益。他向往的社会应该是秩序井然、繁荣昌盛的,而不应是混乱不堪、秩序全无,一切导致社会混乱无序状态的原因都让他烦恼。因他清楚地知道,个人利益的实现离不开社会的发展,社会安定繁荣与否决定了他个人的幸福乃至身家性命。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