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曾是暮暮与朝朝(七)

原谅我,来不及爱你 作者:高瑞沣


他们在互相不认识的时候,罗知夏还老实地穿着校服裙子,戴着黑框眼镜,梳着不长不短的马尾。她每天都会准时第二个到达学校,路过一楼高三三班的教室,而靠在窗边的位置上总会有那个始终第一个到学校的男生在大声朗读英语。他总是侧身坐在那里,表情认真,从来没有分神朝窗外看一眼。以至于一年后他毕业了,罗知夏也没弄清他到底叫什么名字,甚至连他的正面,她都没有怎么看清楚过,脑海里永远依稀只有他的侧面,鼻梁高耸,线条柔和,似春夜里的弦月。

她仍然过早地来到学校,但是高三三班里已经没有了那个男孩,从此她变成了第一个到校的人。

她继续坚持这个时间来学校,这天她爸爸开车先送她,然后再送她妈妈去上班,而罗知夏始料不及的是,就是这样一个时间:清晨天刚蒙蒙亮,在距离校门口不远的十字路口,她家的车被撞得没有了原本的形状。

如今的夏思泽在罗知夏眼里犹如那夏日的阳光,温柔而温暖,光芒万丈,吸引着无数女孩仰头张望。他年富力强,把公司经营得蒸蒸日上,他做事果断,眼光独到,待人诚信,宽严相济,在业界声誉良好。而在此之前,在与韩雪的时光里,他又应该是什么样子呢?

韩雪告诉她:“罗知夏,无论我如何描述,你一定都无法想象,夏思泽曾经是那个样子。”

他以前那么瘦,脸色那么苍白,常常一个人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也不爱说话。他在最不开心的时候,会赤膊在寒风或暑热里疯跑,根根肋骨凸起,呼吸急促。他的家似乎看起来很幸福,母亲漂亮贤惠,父亲事业有成,但是,也许只有当事人自己才知道,这貌似的合家欢乐总是浮荡着淡淡的疏离。

他的父亲经营着偌大的公司,在众人面前一副成功人士的姿态,虽气度不凡,倒也平易近人,但是在母亲面前,他却是小心翼翼的,甚至可以说是卑微的。而在面对儿子时,他却总是高高在上的,永远都是严父姿态,从未有过亲近和交流,稍有不对,便动辄打骂。

母亲把父亲做的一切都冷冷看在眼里,从不显露出自己的看法和意愿,她对他一直淡淡的,可以说,是很敷衍的。但是她是全心全意爱儿子的,夏思泽就是她生命里的一切。

她的儿子慢慢长大,开始自我觉醒,懂得独立和自主,强大与叛逆,夏思泽和父亲的冲突一次比一次激烈,频率一回比一回加快,他们互相对吼,父亲让他滚,他就真的跑出去,光着脚,只穿着白背心和大裤衩,就这样走了。

当然他也没有走多远,因为他丢不下母亲。时间流逝,夏思泽终于了解到,母亲是不爱父亲的。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生活在一起,无疑是痛苦的,母亲痛苦了这么多年。

于是,他对她说:“妈,我要去老房子住,你跟我一起去好不好?”

母亲摇摇头,又摸了摸他的头,她既不反对也并不阻挠,只是细心打点好他生活所需的一切,并且不断地嘱咐他:“要自己照顾好自己,早睡早起,天凉要记得多穿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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