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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家严重过剩?(2)

近忧远虑 作者:葛剑雄


是自称书法家的各级书协会员太多了吗?中国有十三亿人口,不用说数十万,就是数百上千万,也不到总人口的数十分之一。一个有数千年文明史、至少三千多年文字史和书法史的泱泱大国,有数十分之一的“书协会员”或书法爱好者,何多之有?再说,“业余学校,大专院校,各种函授、培训班的书法学员”多一些,即使学员们都将目光瞄准各级书协,也不是什么坏事。

至于书法展览,我的感觉也不是“太多了”。试问,在一座大中城市中,经常性的书法展览有多少?其中高水平的展览又有多少?公众是否想参观时就观赏得到?至于商业性展览,更不必担心,如果真的多了滥了,展品就会贬值以至无人问津。无利可图的商展,无论作者与展商都不会加入的。

其实,应该批评的是目前的书协制度。本来,书协不过是由爱好书法或书法达到一定造诣的人组成的社会团体,只要依法登记,就能自由活动。无论它发展多少会员,选多少副主席、常务理事,政府和外界都不必干涉,也不用承担责任,更不必承认其相应的社会地位或学术地位。如果要维持自己的声誉和地位,自然会严格入会条件。如果只是自娱自乐,人多些又何妨?如果想牟利,主管部门会依法监管。如果利用团体招摇撞骗,自有法律追究。书协的活动经费应该来自会员,或者自己寻求资助,政府不必补贴,更不必给其负责人或会员予相应的职称、级别、待遇。如果该会从事学术研究或公益活动,可按正常途径申请经费补助。至于它的成员或负责人是否够得上书法家,那是应该由他们的作品及行为来决定的。要是有人被某人名片上的“书协主席”或“书协会员”的头衔吓唬住了,那只能怪他缺乏常识,少见多怪。

所以关键还是要改变各级书协非驴非马的怪现象,使它回归社团的本来面目和正常功能,社会各方面也要用平常心看待它和它的成员。

200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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