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宗教生活9

尼采全集 作者:弗尼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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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进一步向自己展示这种状况的后果之前,我们想要对自己承认,人类不是由于其“过失”和“罪孽”,而是由于一系列理性的谬误才陷入这种状况的;如果人类的天性在他们看来已经到了如此黑暗、如此可恨的地步,那么这是镜子的过失;而这种镜子就是他们的作品,是人类想像力和判断力的非常不完美的作品。首先,一种只能从事纯粹无私行为的生物甚至比凤凰更具有虚构色彩,这甚至难以清晰地加以想像,因为整个“无私行为”的概念一经严格检查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从来没有人做过任何完全为了他人而没有任何个人动机的事情,那么人们又怎么能够做同自己无关的事情,也就是说,没有内在强制(这种强制的基础必然在于一种个人的需要)的事情呢?没有自我的自我如何行事呢?——相反一个偶尔被认为完全就是爱的上帝是连一件无私的行为也做不了的:这使人想起了利希腾贝格的一种看法,当然,这种看法出自比较低下的领域:“我们不可能像人们通常所说的那样同情他人,我们只同情自己。这个道理听起来冷酷无情,但是如果理解正确,情况就不是这样了。人们既不爱父亲母亲,也不爱妻子儿女,而是爱他们给我们的快感。”或者如拉罗什富科所说:“如果相信为了爱自己的情人而爱情人,那就大错特错了。”(si on croit aimer sa matresse pour lamour delle, on est bien trompé)为什么出自爱的行为比其他行为更能受到好的评价呢?它受到更高评价不是因为其本质,而是因为其有用。关于这个问题,大家可以对比一下前面已经提到过的“关于道德感的起源”的研究。但是,如果一个人希望像那位上帝一样完全就是爱,做一切事情或向往一切事情,都是为了他人,丝毫不为自己,那么,仅后面这一点(丝毫不为自己)便不可能做到,因为他为了能给他人做出任何爱的举动,就必须为自己做非常多的事情。否则就需要这样的前提:他人是足够利己主义的,因而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接受那种牺牲,接受那种有利于他的生活,所以有爱心和富于牺牲精神的人就必须对无爱心、无牺牲精神的利己主义者的继续存在有兴趣,而最高的道德为了能够存在,就必须确确实实强迫非道德的存在(它当然会因此而自行消失)。——而且:关于上帝的观念,只要它被人相信,它就令人不安、令人屈辱,至于它是如何产生的,现阶段的比较文化人类学对此已不再有任何疑问;随着对那种起源的认识,那种信仰就消失了。那些将自己的本性同上帝的本性相比的基督徒就像低估了自己勇气的堂·吉诃德一样,堂·吉诃德这样做是因为他的脑子里充满了骑士小说主人公的奇迹行为:两种情况里用来衡量的尺度都属于寓言的领域。如果上帝的观念消失了,那么作为对神的规则的违犯以及作为一个祭神的生物身上的瑕疵的“罪孽”之感也就消失了。然后留下的也许还有那种沮丧感,它同人们害怕受世俗法律惩罚或受人蔑视的恐惧感纠缠不清、密切相关;如果人们看透,虽然由于自己的行为会违背人类传统、违背人类规范和秩序,但是并没有因此而危及“灵魂的永恒拯救”及其同神灵的关系,那么,内疚引起的沮丧和负罪感中最强烈的刺痛也终究会消失。如果人类最终成功地使自己在哲学上相信,所有行为都是绝对必然的,完全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并将这种信念融化到血液中,那么,剩余的内疚也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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