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浅探(9)

理想社会随想录 作者:李吉士


列宁1914年11月在《卡尔·马克思(传略和马克思主义概述)》中说:1844年9月,弗里德里希·恩格斯曾到巴黎小住数日,他从这时起便成为马克思最亲密的朋友。他们两人一起极其热情地投入当时巴黎各革命团体的沸腾生活(),并在同各种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学说进行的尖锐斗争中创立了革命的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或者说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策略(),他们受大会委托起草了1848年2月发表的著名的《共产党宣言》。这部著作以天才的透彻而鲜明的语言描述了新的世界观,即把社会生活领域也包括在内的彻底的唯物主义、作为最全面最深刻的发展学说的辩证法,以及关于阶级斗争和共产主义新社会创造者无产阶级肩负的世界历史性的革命使命的理论。(《列宁全集》,第26卷,5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列宁1915年8月10日在《论欧洲联邦口号》中说: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是资本主义的绝对规律。由此就应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可能首先在少数甚至在单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获得胜利。这个国家的获得胜利的无产阶级既然剥夺了资本家并在本国组织了社会主义生产,就会奋起同其余的资本主义世界抗衡,把其他国家的被压迫阶级吸引到自己方面来,在这些国家中发动反对资本家的起义,必要时甚至用武力去反对各剥削阶级及国家(《列宁全集》,第26卷,367页。)列宁1917年4月4日在《论无产阶级在这次革命中的任务》中说:人类从资本主义只能过渡到社会主义,即过渡到生产资料公有和按每个人的劳动量分配产品。我们党看得更远些:社会主义必然会逐渐成长为共产主义,而在共产主义的旗帜上写的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列宁全集》,第29卷,178页。)列宁1917年8—9月在读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的基础上写的《国家与革命》的第五章“国家消亡的经济基础”中说:就是这个刚刚从资本主义脱胎出来的在各方面还带着旧社会痕迹的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称之为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

生产资料已经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它们已归全社会所有。社会的每个成员完成一定份额的社会必要劳动,就从社会领得一张凭证,证明他完成了多少劳动量。他根据这张凭证从消费品的社会储存中领取相应数量的产品。这样,扣除了用作社会基金的那部分劳动量,每个劳动者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

似乎“平等”就实现了。

但是,当拉萨尔把这样的社会制度(通常叫做社会主义,而马克思称之为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说成是“公平的分配”,说成是“每人有获得同等劳动产品的平等的权利”的时候,他是错误的,于是马克思对他的错误进行了分析。马克思说:这里确实有“平等的权利”,但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这个“资产阶级权利”同任何权利一样,是以不平等为前提的

因此,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通常称为社会主义),“资产阶级权利”没有完全取消,而只是部分地取消,只是在已经实现的经济变革的限度内取消,即只是在同生产资料的关系上取消。“资产阶级权利”承认生产资料是个人的私有财产。而社会主义则把生产资料变为公有财产。在这个范围内,也只是在这个范围内,“资产阶级权利”才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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