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辨后四十回底回目非原有

红楼梦研究(插图本) 作者:俞平伯 著


我们要研究《红楼梦》,第一要分别原作与续作;换句话说,就是先要知道《红楼梦》是什么。若没有这分别的眼光,只囫囵吞枣的读了下去,势必被引入迷途,毫无所得。这不但研究《红楼梦》如此,无论研究什么,必先要把所研究的材料选择一下,考察一下,方才没有筑室沙上的危险。否则题目先没有认清,白白费了许多心力,岂不冤枉呢?

《红楼梦》原书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后面的四十回,是高鹗续的。这已是确定了的判断,无可摇动。我在这卷中,下边还有说到的;现在只辨明“后四十回底回目决非原有”这一个判断。

自从乾隆壬子程伟元刻的高鹗本,一百二十回本行世以后,八十回本便极少流传,直到民国初年,有正书局把有戚蓼生底序的抄本八十回石印,我们方才知道《红楼梦》有这一种本子。但当时并没发生好大影响,也从没有人怀疑到“原本究有多少回书”这一个问题。程伟元底《红楼梦序》上说:

然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不佞以是书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璧?……

我告诉诸位,程伟元所说的全是鬼话,和高鹗一鼻孔里出气,如要作《红楼梦》研究,万万相信不得的。程氏所以这样地说,他并不是有所见而云然,实在是想“冒名顶替”,想把后四十回抬得和前八十回一样地高,想使后人相信四十回确是原作,不是兰墅先生底大笔。这仿佛上海底陆稿荐,一个说“我是真正的”,一个说“我是老的”,一个说“我是真正老的”,正是一样的把戏。

庚辰本《红楼梦》书影

原来未有一百二十回本以前,先已有八十回钞本流传。高鹗说:

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二十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处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高本自序)

他告诉我们的,明显的有好几点:(1)他没有续书以前《红楼梦》已盛行二十余年了。(2)流行的钞本极多、极杂,但都是八十回本,没有一部是完全的。(3)这种八十回钞本,高氏曾经见过;很有憾惜书不完全之意。(4)直到一七九一年春天,他方才看见全书,实在是到这时候,他方续好。

既在高程两人未刊行全书以前,社会上便盛行八十回本的《红楼梦》;这当然,百二十回本行世不免有些困难。因这个困难,程高二位便不得不掉一个谎。于是高氏掩饰续书之事,归之于程伟元;程氏又归之于“破纸堆中”“鼓担上”。但这样的奇巧事情,总有些不令人相信。那就没有法子,程伟元只得再造一个谣言,说原本有一百二十回底目录。看他说:“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璧?”他底掉谎底心思——为什么掉谎——昭然若揭了!

而且这个谎,掉得巧妙得很,不知不觉地便使人上当。一则当时钞本既很庞杂没有定本,程伟元底谎话一时不容易对穿。譬如有人就疑心当时钞本既很多,或者有些是有百二十回底目录的。这正是至今还有人上程氏底当一个例子。二则高作四十回,与目录是一气呵成的。明眼人一看,便知道决非由补缀凑合而成。如承认了后四十回底目录是原有的;那么,就无形地得默认后四十回也是原作了。到读者这样的一点头,高鹗和程伟元底把戏,就算完全告成。他们所以必先说目录是原有的,正要使我们承认“本文是原作”这句话,正是要掩饰补书底痕迹,正是要借作者底光,使四十回与八十回一起流传。

夏金桂

果然,这个巧妙的谎,大告成功。读者们轻轻地被瞒过了一百多年之久,在这一时期中间,续作和原作享受同样的崇仰,有同广大的流布。高氏真是撒谎的专家,真是附骥尾的幸运儿。他底名姓虽不受人注意;而著作却得了十倍的声价。我们不得不佩服程高两位底巧于作伪,也不得不怪诧一百多年的读者没有分析的眼光。(例外自然是有的。[1])

但到一九二一以后,高鹗便有些倒霉了,他撒的大谎也渐渐为人窥破,立脚不住,不但不能冒名顶替,且每受人严切的指斥。俗语说得好:“若要人勿知,除非己莫为。”天下那里有永不拆穿的西洋镜!

我在未辨正四十回底本文以先,即要在回目上面下攻击;因为回目和本文是相连贯的,若把回目推翻了,本文也就有些立脚不住。从程高二人底话看,作伪底痕迹虽然可见;但这些总是揣想,不足以服他们底心。我所用的总方法来攻击高氏的,说来也很简单,就是他既说八十回和四十回是一人做的,当然不能有矛盾;有了矛盾,就可以反证前后不出于一人之手。我处处去找前后底矛盾所在,即用八十回来攻四十回,使补作与原作无可调和,不能两立。我们若承认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就不能同时承认后四十回也是他做的。高鹗喜欢和雪芹并家过日子,我们却强迫他们分居。

香菱

我研究《红楼梦》,最初便怀疑后四十回之目。写信给颉刚说:“后四十回不但本文是续补,即回目亦断非固有。”(一九二一,四,二十七。)后来颉刚来问我断论底依据,我回他一封信上举了两项:(1)后四十回中写宝玉结局,和回目上所标明的,都不合第一回中自叙底话。(2)史湘云底丢却,第三十一回之目没有关照。

最显明的矛盾之处,是宝玉应潦倒,而目中明写其“中乡魁”;贾氏应一败涂地,而目中明写其“延世泽”;香菱应死于夏金桂之手,而目中明写“金桂自焚身”。其余可疑之处尚多,现在先把这最明白的三项,列一对照表,以便参阅(见下图)。

这可以不必再加什么说明,矛盾的状况已显然呈露。若说四十回之目是原有的,请问上表所列,应作何解释?作者底疏忽决不至此;因这类冲突实在太凶了,决非疏忽所可以推诿的。

我给颉刚信中所述的第二项,这儿没有列入表中。因为“白首双星”一回,下半部虽没有照应,但只可以证四十回是续书,不足以充分证明回目底非原作。我在那时把“白首双星”解得太拘泥了,疑惑作者意在写宝玉湘云成婚,以金麒麟为伏脉。我实在不甚了解“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所以在那信上说:

这回之目怎样解法?何谓因?何谓伏?何谓双星?在后四十回本文中,回目中,有一点照应没有?(一九二一,五,四。)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第三十一回)

我那时胸中只有宝湘成婚这一种解释,所以断定后四十回之目既没有照应,便是高鹗补的。(如宝湘成婚非见回目不可)自从发见了后三十回的《红楼梦》,得了一种新想象新解释,湘云底结局,即不嫁宝玉,也可以照顾到这回底暗示;那么,从这一点论,可谓对于回目无甚关系了。(湘云与他人成婚,本可以不见回目的)既无甚关系,在这节中,当然宜从删削。

中乡魁宝玉却尘缘 沐皇恩贾家延世泽 (第一百十九回)

以外,第一百九回之目,稍有些可疑。高本八十回中,虽没写柳五儿之死,但戚本却明明叙出,她是死了。依戚本为正,那么,所谓“五儿承错爱”,又是一点大破绽。高本自身虽幸免矛盾,但也许因他要补这一节文字,所以把五儿之死一节原文删了,也说不定的。我在这里,又不免表示一点疑惑。

我们以外不必再比附什么,即此为止,已足以证明“回目是经过续补的”这个断语。而且,回目底续下,定是从八十一回起笔的,不是从八十回,也不是从八十二回。我们且不管以外的证据,如戚蓼生、程伟元、张船山他们底话;只就本书底内证,已足明“后四十回目非原有”这个命题而有余。我对颉刚说:

这不但是“中乡魁”露了马脚,在紧接原书之第一回,即第八十一回已如此。续书第一回就“奉严词两番入家塾”,这明是高鹗先生底见解来了,所以终之以“中乡魁”“延世泽”等等铜臭话头。(一九二一,六,九。)

入家塾即是为中举底张本。中举一事非作者之意,因之入家塾一事亦非作者之意。第八十一回之目,既已不合作者之意;可见八十一回以后各回之目都是高氏一手续的。换句话说,便是现行的百二十回本只有八十回的目是真,亦不多一回,多一回已八十一了,亦不少一回,少一回只七十九了。程伟元高鹗两人底话,全是故意造谣,来欺罔后人的[2]。

施毒计金桂自焚身(第一百三回)

[1]思元斋著《枣窗闲笔》已斥高鹗续书,见《燕京学报》第三十七期周汝昌文中所引。(页一三三)

[2]现在知道后三十回是雪芹原作,既另有回目,则后四十回目录之伪,毫无疑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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