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PART ONE 心酸才是世间常态

不为我们改变的世界 作者:丁丁张 等 著


我不会再感到怒不可遏,

我也不会再回首,

我只是不再关心任何事了。

钢铁之妻

文/丁丁张

她蒙头睡过去,觉得床在房子里飘荡,墙壁在耳畔呼吸,门生出眼睛,逼视着她。

仄罗修斯,

仄罗修斯常对我说:

不要毁掉你的天赋。

“但时到如今,

你的天赋微不足道,

当橄榄树开花,

恶作剧的风将它毁坏;

当庄稼成熟,

冰雹毁了这些;

当葡萄到了收获时,

天空突然暗下来;

当西风吹,

叶子被阵雨打落。”

我不会再感到怒不可遏,

我也不会再回首,

我只是不再关心任何事了。

韩国女人朴守英绝不要做一个一到了冬天就得做泡菜的女人。

绝——不——要。

此时再诵这首诗,像希腊神话里的西风之神真的在对她谆谆教诲,但一股熟悉的臭味正从她双手间传出,再与餐桌上煎蛋的香味儿混为一体。小儿子最近学会了用嘴吐泡泡,拉屎的时候想起了这个,玩得不亦乐乎。他两岁,语言能力欠佳,含糊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这和诗歌并不搭配。

大儿子在餐桌旁,正对着半只煎蛋发呆,用叉子戳破它的肚皮,看蛋黄流在盘子里,左手则在右边鼻孔里疯狂作业,形态非常扭曲,对于一个四岁的男孩来说,倒也司空见惯。

“王朴朴,No。”

人生没有喊No的机会,如果有,大概就不会到此时此刻,如此境地了。

朴守英的No没有发挥作用,瘦骨嶙峋的丈夫在她的怒吼中佝偻着身体走到餐桌前,脸上还带着浓重的睡意,他的手极瘦又大,啪地打在大儿子王朴朴的手背上,也就此拉出他刚才疯狂作业的成果,一大坨鼻屎,粘在他的食指上。

王朴朴本来要哭,但被巨大的鼻屎吸引,哈哈大笑起来。

与之呼应,小儿子的最后一坨屎落入便盆中,继而吐出一个更大的泡泡,朴守英腾出一只手,拿纸巾擦掉他嘴上的泡沫,再叠一下,直接用来擦屁股,儿子被转过身去,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把他随手放下,朴守英拿着鸭子形状的便盆到厕所里去倒。踢里踏拉地从厕所出来,她就看见大儿子正拿着叉子对着小的摆出剑客的造型。

“No!王真悦,你能不能管管你儿子!”

“啪”,大手再次代替了回答,叉子应声落地,大儿子呆滞了两秒,继而哭出声来。他全无修饰,眼泪蹦出双眼,嘴巴张开,露出粘在牙上刚吃的煎蛋的碎屑。

“你能不能别打他?”韩语没有退化,但思维已经是中国式了,不过朴守英把这句话吞了下去,然后走过来把老大揽入怀中,用手擦他的眼泪,小的在地上捡叉子,不由分说直接含在嘴里。

“No!”她大喊。

“每天No,快被你No出精神病了。”男人耷拉着大手,直接走出餐厅,到玄关里换鞋。

“妈妈,你的手好臭。”大儿子止住哭泣,嘟囔着说。“胡说八道。”朴守英用手拽起小儿子,发出声音,嗓子有点哑,她想:这是大姨妈来的第几天了?第三天还是第四天?

“朴守英,我那双黑球鞋呢?晚上我要穿。”丈夫在玄关里喊。

“说了多少次,不要叫我朴守英,叫我朴慧玮,转运,而且不韩国。”抱着孩子,他越来越重了,朴守英想着,从鞋柜中层里翻出那双黑球鞋,递给丈夫。

“得了啊,只要你姓朴,你就韩国得不行不行的。”丈夫发出早上以来的第一次笑,继而拿上包,上班去了。

朴守英不像闺密和惠子那样,每天等着丈夫亲一下才放他出门,朴守英骂了一句“滚”,转身就回来收拾:大儿子需要送去幼儿园,小儿子则要放到公婆家照看。

多年前,朴守英立志说,绝不要做一个一到了冬天就得做泡菜的女人。

当然,多年前,她丈夫立志要娶一个外国女人。

大部分夫妻,两人心愿如果只有一个能达成,结果往往是男人达成了。朴守英嫁到中国来,每年在冬天开始前疯狂地做泡菜。因为你是韩国人啊,小姑子王愉悦斜着眼睛说。

再回釜山的时候,朴守英发现自己的同学们都不用做泡菜,要么是婆婆或者妈妈做,要么是“一些专门做这个的店做啊,干吗要自己做?”,小学同学金印淑说。

问这些的时候,千万不能露出痕迹,甚至要显现出自己不用做泡菜的优越感。结果有点让她失望,垂头丧气并不合适,她坚定地笑了,眼角有细纹。

“是啊。中国的App很方便的,要送货用手机点就好了。”朴守英拿着手机,不知道为什么说了这句,像反驳的意思,可一点力量也没有。

最终还是不能幸免,自己像妈妈、姨妈、奶奶、外婆一样,到了那个时间,冬天的风开始变冷,白菜的绿开始有点变浅了,一刀下去,尚有酥脆的质感,用辣椒粉裹满它们,在它们变软之前,不能放盐,不然,白菜被刺杀了,水流淌出来,吃起来会发柴。

再用各种盒子,分装出来,送给婆婆家的各路亲戚。中国的亲戚们,只在分泡菜的时候出现,当然,之前也出现在婚宴和两个儿子的满月酒上。

和惠子问,你还准备生吗?

生?绝无可能。

自从嫁到中国来,生活就像顺水漂流般无法掌控。她算奉子成婚,结婚的时候肚子都有点瞒不住了,结婚证早就拿了,婚礼却一拖再拖,司仪在仪式上打趣,准备什么时候生孩子啊?

老公说,马上。

果然,马上生了老大,隔一年半,生了老二。

她跟闺密和惠子吐槽,说:“真的没怎么正经做过好吗,怎么就不停地怀孕呢?”

“能力强大。”和惠子咯咯地笑,她觉得韩国人说中国话已经够逗了,而朴守英竟还能用中国话开玩笑。

送完大儿子,两个人约着逛街,买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点偷出来的时间,必须好好利用。想着家里还有碗碟没有刷,以及床单需要洗一下,朴守英就有点蔫,“日子真禁不住过啊,”她说,“怎么咱们就变成了三十岁的女人。”

“是啊,连九〇后都二十六了。”和惠子懂她,与其说是懂她,不如说是懂自己,当妈是件不知不觉的事儿,她目前苦恼的,是为了让儿子顺利上学,要到郊区买学区房。房子一定要大,想要一步到位,那就联排吧,算起来也有两百五十个平方。现在找房子,找的其实是后半生的生活。住楼房,共用电梯,想想都让人头昏脑涨。

她念叨着这些,日子过得细碎流畅,在朴守英看来,算是蒸蒸日上的,有心想事成的味道。她说:“要说,你老公挺努力的了。”

“不算什么,他比你老公还大几岁呢,再不努力怎么办啊。”

她们俩坐在闹市区的咖啡馆里,喝水果茶,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刻意聊些轻松点的话题,沉重的一谈就是无底深渊,婆婆小姑这类的没有办法多提,买房或者经济状况,说出来也都是眼泪。

两人都觉得,家里人盼着自己大学毕业,然后盼着自己结婚,再盼着自己生孩子,孩子一落地,关注度立刻降到负数,像朴守英这样生了老二的,表情里除了同情简直就不剩什么了。花开尽了,结了果实,“嗯,孩子真可爱啊。”嗯,牌面已定的感觉。

可,明明也就三十二不到啊,朴守英这样想。

跟和惠子匆匆道别,朴守英想回家。路上开始头晕,心跳越来越快,大概是要病了,她想着。

到药房买了药,回家睡前吃两粒,应该会好吧。

到家简直处于要晕倒的状态,但她还是挺着,去把厨房泡着的碗碟洗了,再把床单换掉,放在洗衣机里,一切搞定,觉得午饭也不用吃,必须先倒头大睡一觉,大儿子下午三点半要接,定两点五十五的铃吧,留五分钟洗漱。不行,还要把床单晾起来,那就定两点五十分。

她蒙头睡过去,觉得床在房子里飘荡,墙壁在耳畔呼吸,门生出眼睛,逼视着她。

闹钟响的时候她被吓了一跳,像有重锤敲击在心脏上,让她无法呼吸,她捂住心脏站起来,直接到洗衣机的卷筒里拿出床单。她个子小巧,需要叠几叠,床单才不至于拖地。她把晾衣架降下来,阳光还有温度,床单弄平整,再像升旗般升起来,时间到两点五十六分,减少的时间,只好靠压缩洗漱时间来补回。

她简单梳了头发,去接孩子回来,路上被他一直问问题,有些根本回答不了,只好敷衍一下,再接上弟弟回家。做什么晚饭呢?她想了想,煮个简单的咖喱吧,食材都有,牛肉必须赶紧吃掉了,还有半棵西蓝花,做搭配应该很好。

老公下班,皱着眉头,看起来不是很高兴,她看了他一眼,觉得也不错,毕竟也没有不高兴。

“好吃吗,朴朴?”

“好吃。”

“那多吃点。”

“不吃了。”

“为什么?”

“像弟弟的屎,哈哈哈。”王朴朴坏笑,他到了这个提及屎尿屁就很兴奋的年纪。

“大朴朴,闭嘴。”老公伸出瘦长的手。

“像屎……”弟弟吐着泡泡,跟着老大起哄。

“你也闭嘴。”老公看着老二,笑出了声。

像得到了鼓励,两个孩子开始重复关于像屎这句话。

朴守英也笑得前仰后合。

陪他们睡下,自己再洗澡,接着回到床上,她觉得精疲力竭。丈夫在客厅里喊:“朴守英,你病了吗?买这些药干吗?”

“啊?我病了吗?”朴守英想。

“喂,不要叫我朴守英!朴慧玮!!”

偷鸡腿的妈妈后:这些年,我妈为我偷过的鸡腿

文/刘同

我想,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如果是我妈,她也一定会为我偷鸡腿、偷《三字经》、偷一切我需要的东西。

儿童节,南京签售完,同事说有个南京妈妈为了送自己小孩礼物,偷了鸡腿和图书。书店的老师准备去送一些书,我说也帮我去看看她。

明知偷东西不对,可牵扯到妈妈的身份,大多数人都会心疼。

我想,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如果是我妈,她也一定会为我偷鸡腿、偷《三字经》、偷一切我需要的东西。不是因为她没有良知,而是我妈为了我,真的做过好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我之前在书里写过,我妈从我懂事开始就是一个极其抠门的人。她从不对外借钱,绝不铺张浪费,水龙头滴水会拿个脸盘接起来,电器不用插头一定会拔掉——待机也浪费电;家里的全自动洗衣机,排出的水要拖地,又嫌洗衣机浪费电换成手洗,全自动洗衣机每次都用来甩干而已;空调成了家里的摆设,任何超市打折的卫生纸都会买回来堆积……

只能保持两种状态才能和她相安无事生活在一起:一是完全不被她影响,忽视她的一切做法;二是完全糊涂,根本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我爸采取了忽视我妈,而我则是完全糊涂。

有时候我爸受不了会说我妈:“你把钱都这么存起来,我看你能发大财吗!”

我妈说:“要你管?”

我记得我小学考初中考得不好。1993年,要交小一千块建校费。我爸妈的工资加在一起一个月大概两三百块,但我妈把这笔建校费给交了。

后来我初中考高中也考得不好。1996年,要交五千块建校费,我妈又把这笔建校费给交了。

再后来,我在北京工作了几年。看着我到处租房子住,我妈让我去看一套房子问一下首付多少。我看了一套。那一次,据我爸说我妈把家里所有的钱都取出来,还借了一点给我凑了小几十万的首付。

在北京工作后,扣除房租和伙食费,我每个月给她寄四千块,让她和爸爸好好生活不用管我。可我妈觉得我在北京应该有辆小车,她打算炒股帮我赚些钱。我妈是个很警惕的人,从不轻易相信别人。经过挑选,她相信了一个一直和她联系的买卖股票的金融投资公司。给一千还一千五、给三千还四千、给一万还一万五。我妈很开心,觉得对方的小伙子很棒,一直说如果对方去北京我一定要请他吃饭。直到有一天我妈把所有几万块的积蓄给对方后,对方消失了,那时我妈才知道自己上当了。报警,发现一群人都上当了。最后那些人被抓到,但钱被挥霍一空,一分钱都退不回来。我妈不敢告诉我,带着这个心理压力长达两年。

直到我经济好转,我妈才告诉我。钱是小事,但那种一直想赚钱让我生活得更好,被骗之后又一直埋怨自己的心情,让我妈的生活一直战战兢兢如走钢丝一般。

给她买化妆品,听说很贵,她就省着用。半年就要用完的化妆品,她可以用两年,根本不管是否过期。

让她选床垫的软硬、材料、尺寸,她却选最便宜的。

以前没有能力,只能听她摆布,后来经济慢慢好转起来,我就希望她的生活能更好一些、更自在一些,却发现她的习惯根本改不过来。我和我妈吵过好多次架:我说她让整个家一点家庭的温馨都没有,她说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这个家早就风雨飘摇了。

想想也是。所以每次看到寒风中还在卖烤红薯的大妈,看到卖水果的大妈,看到所有很辛苦的中年妇女,我都会把她们替换成自己的妈妈。一想到我妈也肯定会为了我做这些事,我就觉得受不了,赶紧买很多红薯水果炒瓜子。

还有,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妈一直觉得我娶不到媳妇,就拼命攒钱。她觉得如果没钱我连媳妇都娶不起。我坐下来和她彻夜长谈,目的就是告诉她这笔钱可以省了。我妈的反应让我又爱又恨。其实我是想告诉她,希望她好好过自己的日子,不要再把时光和钱花在我的身上了,我都这么大了,自有归宿、自有安排、自有命运,她却总认为我是小孩,觉得我随时会倾家荡产一文不名。

昨天我妈给我发了一个短信说,端午节不能说快乐,要说安康,因为五月初五是祈福和祭祀的日子……好的,谢谢妈妈。

那天听到南京的妈妈为自己的女儿偷鸡腿,不知怎的,我想起一件事。

小时候家里确实挺困难的,过年没钱给我买花炮,我妈就让我爸抱着我去广场,说反正自己买了也是看,不如看别人放,就当是自己买的。看别人放花炮当然开心,但是我不敢兴奋地大叫,我觉得大叫是放花炮的人的权利吧。我开心地在一旁默默看着不敢喧哗。快离开的时候,妈妈不知道从哪里给我买了几根可以拿在手里烧的燃烧棒,然后我就开心地点着,绕着操场放肆大叫跑了一圈。

看到那条偷鸡腿妈妈的新闻,我总觉得如果扛不下去,我妈也会为我偷鸡腿……

毕竟,这么多年,她一直默默地瞒着我和我爸和生活作斗争,给我给我们这个家偷回了很多很多会变得更好的机会。

写在后面:

编辑跟我说,这一次的主题是“不为我们改变的世界”,于是我就写下了这篇文章。因为即便全世界都不愿意为我们改变,那也要相信,为了子女父母绝对愿意。我妈妈以前是一个有特别强烈资本主义作风的小姑娘,爱浪费,又娇生惯养,但是为了我跟我爸,你看,她也变成了如今这个抠抠搜搜、婆婆妈妈的人。

谢谢妈妈。

Assistive Touch

文/耀一

张小五说,亲爱的,我问你啊,

一辆车在转弯的时候,哪个轮胎不动?

张小五笑着说,答案是我。

01

张小五终于用上苹果5S了。因为女朋友换了苹果6 Plus。

张小五捣鼓了几个小时后,感觉苹果手机并没有传说中的好用,操作起来异常迟钝。他有理由相信,苹果手机的主要目的是显摆而不是实用。

女朋友说,笨样。不是操作迟钝,是Home键不灵了,你可以设置小白点。

小白点,专业名称:Assistive Touch。在“通用”设置下的“辅助功能”里的“肢体活动”菜单栏中。

设置好小白点,张小五发现苹果手机用起来果然很流畅。

到了快6点的时候,女朋友说要走了,今天是她爸生日,定了饭店吃饭。

张小五问,要不要买点什么带着?

女朋友说,不用,我爸什么都不缺。

张小五说,要不买条好烟或者好酒,我总不能……

不等张小五说完,女朋友直接说,下次再说吧,今天你不用去。

张小五“哦”了一声,没再说话,他已经习惯这样的结局了。

张小五和女朋友恋爱快两年了,没有见过她的闺密、家人,唯一一次见她同事,还是她年终聚会喝多了,打电话让张小五去接的。

女朋友总是对张小五说,不是我不愿意让你见我朋友和家里人,我是想你再准备准备,以最好的一面见他们,这样我爸妈才会放心把我嫁给你,我的闺密们才会给我们最好的祝福。

张小五觉得女朋友说得有道理。他是需要些时间提高自己的各方面,然后闪亮登场。

朋友听说这件事,问张小五,一辆车在转弯的时候,哪个轮胎不动?

张小五笑了,说,好老的脑筋急转弯,3岁小孩都知道是备胎。

朋友看着张小五笑了笑,没再说话。

02

女朋友跟着公司去旅游了,按照惯例差不多和人间蒸发一样,短信、微信、电话几乎全部中断,偶尔回复“哦”“嗯”“好的”“我要睡啦”,所以张小五基本是通过微博和朋友圈才能知道女朋友每一天的动向。

朋友问张小五,你女朋友这样对你,你怎么还能做到对她死心塌地的?

张小五说,追她的时候我就答应过她,给她属于自己的空间。我觉得现在这样没问题呀。你别以为只有她外出的时候是这样,我要是外出了,她也一样,从不问我去哪里,和什么人一起,做了些什么。这是我们彼此间的信任,你不懂。

朋友一下愣住了,他感觉张小五的回答从逻辑上来说完全正确,可仔细一琢磨,朋友觉得张小五不去干传销太可惜了,他把偷换概念发挥得淋漓尽致。他做到了洗脑的最高境界,先把自己给洗成傻哔(此处消音)。

张小五沉浸在自己的爱情观里,继续每天刷微博和朋友圈,只为第一时间看到女朋友的新动态。

他发现小白点虽然可以替代大部分Home键的作用,但有时候小白点会遮挡住部分阅读内容,不是很方便。而在玩游戏的时候,小白点的碍事程度达到四星半。虽然有这些不足,但小白点有一个方面还算识趣,就是在需要截图和朋友分享的时候,它会如同不存在一样,完全被隐藏了。

几天后女朋友回来了,张小五约了女朋友一起吃饭,女朋友送了张小五一架精致的飞机模型作为礼物。

张小五看着飞机模型,心中的幸福感直上云霄,但还不等它平安落地,女朋友说,我约了闺密唱K,顺便把礼物给她们,得先走了。

习惯使然,张小五没多问,帮忙拎着大大小小的名牌袋子把女朋友送上了出租车。

回到家里,张小五洗漱完毕上床准备刷微博和朋友圈,突然发现小白点不见了,导致手机用起来很麻烦,而他又懒得再起来开电脑,于是打开电视随便找点节目,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03

因为尿急,张小五半夜醒来,惊见床头柜上隐隐约约有个白色的光点悬浮在半空。

张小五惊叫,什么鬼!要吓尿了!

白色光点说,Hi,I am Assistive Touch.

张小五又叫,卧槽!说中国话好不好!

白色光点说,我是小白点,你手机里的。

张小五愣了一下,仔细看了看白色的光点,样子的确像是手机里的小白点。

张小五问,你怎么跑出来了?解放以后的玩意儿不许成精,你知道吗?

小白点说,我有些话想问问你,问完我就回手机里去。OK?

张小五说,我能不能先去尿一下,我怕你的问题全程无尿点。

小白点说,好的。

张小五上完厕所回来,小白点开始提问。

小白点问,你需要我吗?

张小五说,当然呀。如果没有你,操作起来……

小白点说,你只需要回答,不用解释,继续下一个问题:如果Home键是好的,你还需要我吗?

张小五说,理论上来说,不需要你了。

小白点问,你需要我完成大部分Home键的工作,但又在很多时候觉得我碍事对吗?比如玩游戏,比如和朋友分享截图。在这些时候,你希望我是透明的,或者干脆是不存在的,没错吧。

张小五愣了一下,说,是的。

这个回答,张小五说得很没有底气,突然觉得有点对不起小白点。

小白点说,问题我问完了,但突然有个想法,你看啊,我能不能这样理解我们的关系:你希望我完成一个全心全意付出的角色,但是呢,你心里的最佳角色是Home键,“Home”这个词放在这里挺有意思的,Home嘛,是要带回家的,或者说一起组建一个家庭的,你说对不对?

张小五彻底不知道怎么回答了,看着小白点一阵阵犯晕,一不留神真晕过去了。

张小五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微微发亮。他发现小白点居然还在原来的位置悬浮着,他赶紧起身去看,原来是床头柜上的镜子,刚刚亮点是反射的窗外的光。而现在,镜子里有个略显憔悴的人。

04

一个月后。

张小五在路过航站楼拐角的时候,一个穿着制服的大姐正拿着一架精致的飞机模型吆喝着:有需要登机的旅客,您只需要出示机票,就可以领取本公司限量版飞机模型一架。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哦。

张小五走上前看了看那架飞机模型,笑了。随后边往登机处走,边拿出手机打给女朋友。

女朋友说,有什么事吗?我正忙着呢。

张小五说,亲爱的,我问你啊,一辆车在转弯的时候,哪个轮胎不动?

女朋友不耐烦了,说,什么乱七八糟的?都说我在忙了。你赶紧直接说答案吧。

张小五笑着说,答案是我。

床的故事

文/陈小北

后来,我收到一件寄给这间屋子的快递……

里面还有一张卡片,歪歪扭扭地写着:For Love.

北京不声不响地开始了一年当中最差的时候,雾霾加上桑拿天儿,整座城市像一个巨大的被刨开的土坑,上帝这个熊孩子开始了他磨人的游戏——撒尿和泥,连那一根根一贯高冷的钢筋水泥都变得黏黏糊糊,像突然爱上谁了似的。

腻腻歪歪的夏天来了。

我的跑步活动被迫挪到了半夜,这样它才更像是一项锻炼身体而不是磨炼意志的活动。电视上那些人们御着风奔跑、咧着嘴傻乐的广告都是骗人的,真实情况是,入夏来的每一天,我跑在护城河边,都想纵身一跃。你看,想死一点儿都不是臭文艺青年的专利,它还普遍适用于失恋、失业、穷、丑和热的人。

但我没想到,这一天真的有人这么干了。

这天晚上我跑到龙潭公园东门外的护城河边,一群人正兴高采烈地扒着护栏热烈讨论,我递耳朵过去一听,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在河边喝了许多酒,跳下去就再没上来。巡警、120和围观群众每个人都举着手机,打电话或者拍照发微博,东二环汹涌的车流呼啸而过,对岸高楼大厦霓虹闪烁,岸边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两只拖鞋,这是他留给这个城市最后的纪念。

北京,每天都有许多人怀揣梦想来到这里,每天都有许多人以各种方式离开。

我猜这小伙子一定不是像我这么没出息热得想死,一定是有更让他难以拒绝的理由,才会让他这么彻底地离开。如果我还有2006年冬天的那个特异功能,我就可以到他的世界去看一看。

2006年的冬天,我带着两千块钱来到北京,哦,还有梦想,跟大学室友毛片儿高挤在南二环的一间地下室里。那间地下室在地下二层,被社会底层还踩在脚下,终年不见阳光并充斥着糜烂的味道——可不是工体北路和三里屯那种的糜烂,而是长满了蘑菇万物发霉的糜烂。房间大概四平米,一张大小介于单人和双人之间的床占掉三平米,余下的空间用来开门。没有电器,没有网络,没有手机信号,就这么一个四大生存要素——阳光、空气、水和Wi-Fi缺失一半的地方,每个月二百四十块。

所以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拉上毛片儿高了——他是大学时代我们那栋宿舍楼的毛片儿库,对每个淫笑着来找他的人予取予求。在地下室这样缺乏娱乐的环境里,他显得弥足珍贵。

就是撸嘛。有一天毛片儿高出门面试,我撸完了万念都灰了的时候,思绪开始飞扬,我开始好奇这间屋子的上一个主人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并自言自语地说了出来。然后有个声音接下了我的话茬儿——“她是一个好姑娘。”

吓死宝宝了。我的淫欲顿时消失得一干二净,我坐直了身体壮着胆子问,谁?一个声音说,我。废话,我说。它说我是床,你别不好意思,你也不是头一个当着我的面儿龌龊的人,你这样儿的我见多了。我也生气了,我说要不是我还得睡你我弄死你。它说你看你们男人就是这样,要睡人家才对人家好。

我的气顿时消了,因为有女孩儿对我说过一模一样的话。我说,你嘴这么毒一定也很寂寞吧,要不你跟我聊聊吧。它叹了一口气,跟我讲起了曾经睡在这张床上的姑娘。

她是附近美食街的服务员,总是把房间收拾得一尘不染。我哼了一声,屁大个房间认真收拾一遍三分钟还有富余。它说,你再打断我我死给你看。我说,好好好你接着说。

它说,她把我铺得软软的,散发着香气,衣服总是叠得整整齐齐,生活规律,没什么朋友,每周会给家里打两个电话,总是高高兴兴的,笑起来很美。

有时候在外面受气了,回来也会哭上一鼻子,蹭我一肩膀儿的眼泪,我的心都碎了可没办法。我想我要是个男人,我会保护好她的心灵和肉体,有多大劲儿使多大劲儿。

后来来了一个男人,是隔壁玩摇滚的,大长头发一绺一绺的,满脸痘儿,擦把脸毛巾上都是血。他喝多了来拍门,说我想认识你,留个Q呗。姑娘吓得蜷在床脚,我能感觉到她浑身在发抖。

第二天这个人又来了,洗了头,带着酒和超市里过期的凉拌菜,他说我得跟你道个歉,我不是什么坏人,我是做音乐的。姑娘很喜欢音乐,在我身上贴着墙码了一排盗版周杰伦五月天,于是就让他进来了。她笑着说我看你真不像什么好人,于是小伙子就给她讲了许多许多更坏的人,许多许多她不知道的坏事,慢慢地,姑娘就也觉得他没有多坏了。

那天晚上他没走,他在我身上死死压住姑娘的手脚,姑娘吓得不敢叫出声,在他身上拼命咬下许多牙印,她大哭一场,然后莫名其妙地成了他的女朋友。

他们搬到了一起,他经常伴着隔壁捶墙的声音给她唱歌儿,说是他写给她的歌儿,我们这片儿所有的床都觉得难听无比,所以可能真的是他写的。他说有一天我会成为Kurt Cobain,你就是我的Courtney Love。好像是美国一对儿不得好死的情侣。他于是开始叫她Love。

姑娘对他言听计从,任打任骂,他吼着说Kurt对Love也是这样,我爱你爱疯了才会这么丧心病狂。后来他换了套词儿,开始吼你活该,我是要成为艺术家的人,艺术家都是疯子。再后来,他连理由都懒得找了,牛也懒得吹了,他说你就是犯贱,你这个贱货。

再再后来,他花光了姑娘所有的钱,也没写出第二首歌儿。他带着一个他称之为妹妹的女孩儿和姑娘一起挤在这张小床上,他说她挺可怜的,在这儿蹭住一下。深更半夜他和妹妹把我摇得吱嘎吱嘎响,我看见姑娘躲在一旁捂着嘴拼命流泪。

第二天姑娘支支吾吾地试探他,他摔门而去。

姑娘开始变得臊眉耷眼沉默寡言,她丢掉了工作,整日整日地坐在床上等。一个月以后,姑娘把我收拾得干干净净,把自己穿得漂漂亮亮,锁上门出去,再没回来。

三个月之后,房东扔掉了她所有的东西,你们俩住了进来。

床的故事讲完了。

后来,我收到一件寄给这间屋子的快递,是寄自山东一个小县城的一盒巧克力,并不是原封不动的,打开盒子,巧克力被吃掉了一颗。我心中嘲笑寄件人真没起子,一辈子没吃过好东西么。里面还有一张卡片,歪歪扭扭地写着:For Love.

圆光

文/李七毛

一切解释不清的,都能用爱或者不爱来解释。

那天晚上十一点二十五分,我清楚记得,大门响的时候,我还醒着。他大概也知道我醒着。吵了这一架,但凡有些心思的人,是不能安心睡去的。所以,他走出去的时候,没有刻意轻手轻脚,反而像是平常日子,急匆匆出门上班,或是去参加同事的聚餐。我认为,这是在向我宣战。侧身睡着,听着墙上的老摆钟“嗒嗒嗒”地响,我并没有应战。甚至他发动车子的时候,也没有下床光着脚走到窗口,撩开三天前我和他一起更换的素蓝色窗帘,看他如何离开。我猜测,他在上车前,肯定抬头看了窗口的。

我们的吵架,实在来得莫名其妙。坦白地说,是无理取闹,我无理取闹。他只是把咖啡洒在了桌子上,我从楼上下来,有些不耐烦地说你能不能长点心,喝咖啡咖啡洒,喝牛奶牛奶洒,吃面包面包屑掉一地,抽烟烟头总不丢进烟灰缸,就连洗澡的时候浴室门也不关,还洒一地的水。

他慢悠悠抽了一张餐巾纸,草草地擦了下桌子,然后淡淡地说,你又怎么了?是不是稿子又要修改?别老一副别人什么都不懂的样子,他们让你改肯定有他们的理由。一份工作而已嘛,别那么多计较。再说了,就那点钱,对于你来说,没必要闹着这份心去赚。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甚至都没有抬头看我一眼,注意力完全在他的游戏上。他这种事不关己,只是为了敷衍而敷衍的态度,让我心里的烦躁一瞬间达到了最大值。

于是,我们大吵了一架。我再一次把写在剧本里的恶毒台词,全部用在了他的身上。我将他的平板电脑,丢进了几近废弃的鱼塘里。

“你他妈就是一个疯子!”他指着我骂道,“你这性格,就跟你的名字一样生僻。”

凌巯,我的名字。很多人不识得这个字,于是这个字被归为了生僻字。很多人不识得我的性格,于是我被归为冷漠的怪胎。外人议论我的名字和我的人,我从未去计较。整天研究别人如何看待自己,对待自己,对于我没有任何意义。徒增烦恼的事情,是对生活的亵渎。可他这么说我,我无法忍受。

不知道自己不到八十斤的身体哪里来的力气,我将他推出门,推过花园,推进了鱼塘。或许他是让我,或许他情愿自己被我推进鱼塘,也不愿意为那些说出口伤害了我的话而软下来,跟我说句抱歉。今天的事情本来就是鸡毛蒜皮的事,不该搞成这个样子。可他没有。

我从二楼的窗口,看着他花了十分钟的时间从鱼塘里爬出来。我心里生出一丝心酸和内疚。跟他这么闹,虽说不是第一次,可我无非就是想达到一个目的而已。他躺在岸边,像一条泥鳅。我以为他会抓狂地冲着我大喊大叫,或者直接冲上来继续跟我吵架。他却没有。他坐了起来,靠着那棵桂花树,竟然玩起了游戏。是的,他找到了我丢进鱼塘里的平板电脑。开机的一瞬间,他笑了。我竟对他这样的态度,有些心动,亦有些心痛。

快十一点了,他才进屋,我已经躺下了。我听见他在楼下放水洗澡,开冰箱吃晚餐。不知道是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小时候,奶奶跟我说,鲶鱼是吃池塘里的垃圾长大的,甚至还有什么腐烂的动物尸体。是鲶鱼还是年鱼,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在我琢磨着是不是该说句对不起或者干脆等他服软的时候,他开着车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他离家后三天,我尝试联系过他。可电话关机了,他的朋友也不知道他的行踪。他就这样人间蒸发了。

真是好笑,吵个架而已,这么久都还不回来。越想我越是觉得无法理解,他这样做,究竟是因为什么。我甚至觉得,你一个大男人这样,才叫性格上生僻呢。试问哪个男人,能在被自己的女朋友扔进鱼塘后,没心没肺地找到被丢掉的平板电脑,坐在桂花树下玩游戏?

我以前也这样等过他。十天有过,一个月也有过。有时候,他去出差,等他的时间更长。我也有过抱怨,像是今天这样爆发式的抱怨。可他呢,总在我抱怨完后,搂着我说:“偶尔不在一起,挺好的。小别胜新婚,感情更好。”

我说:“那你什么时候跟我结婚?”

对啊,很坦白地说,至今我一次次在他面前无理取闹,无非是想达到一个目的:你敢跟我在一起十年,有本事娶我啊。可每次不管我直接逼问也好,暗自怄气也好,他只有一个反应:不回应。然后,他去洗澡,或者玩游戏。

当等到第十天的时候,我感觉到这件事情有些不对劲了。他似乎不是离家出走,而是失踪。我不敢确定。我觉得我必须找一个人,一个比我了解这个世界,比我懂人情世故的人来分析分析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没有朋友,只想到了我的继母。

我的继母是个四十岁的女人。我的父亲和母亲离婚之后,跟她结了婚。父亲和继母结婚之后没出一年,母亲就去世了。三年后,父亲也去世了。继母是在父亲失踪后半个月发现他的尸体的。听警察说,是被劫杀的。具体情况,我没有去了解。人反正已经死了,警察也断了案,不必去追究了。是的,毫无意义。

父亲留下了不少遗产,其中包括两套价格不菲的房子。一套我住,一套继母住。我和继母的关系,是在父亲去世后化解的。继母跟我说,他们都已经死了,留下我们两个,倒不如不要再为以前的事情斗气了。能做母女做母女,能做朋友做朋友。

我说我需要一个朋友。所以从那次谈话后,我开始直呼她的名字,苏眉。

那时,苏眉家里有客人,是一个穿西服的男人,约莫三十岁吧。从院子里看不清他的脸,只从外表上判断,他应该长得还可以,要不然,苏眉也不会让他进门。苏眉跟他有说有笑,上了楼。

我在车里等了一个小时,苏眉才把那个男人送出来。和那个男人吻别之后,深情了许久,苏眉才转身看到我的车。她把我领进屋,给我煮了杯咖啡。我们没有说起那个男人的事情。我只是在喝了一口咖啡后,断断续续跟她描述了我和他之间发生的事情。

苏眉说:“莫非出什么意外了?”

我又怄上了气,咬牙切齿地说:“死了才干净。”

苏眉看着我笑了笑,又说些安慰的话。好歹你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只差一张结婚证。不要这样,日子总得继续过,你还指望他跟你结婚呢。

呵,他不娶我,我还就没人要了不成。我都忘记眼泪什么时候落下来的,竟拉着苏眉的手哭哭啼啼地说,那你说我该怎么办。我想尽办法找他,可连他在哪是不是还活着都不知道。他这样不负责任,把我一个人扔在家里,算怎么回事!

苏眉说:“要不,报警吧?”

报警,不行。那不得闹得所有人都知道,不知情的,还以为是我把他怎么了。两个人之间怄气,不至于弄得让所有人看笑话,虽然我不在乎别人看笑话,只是觉得,当年我爸出事的时候,已经够让人议论是非的了。

苏眉又说:“那再等等看吧。如果再没消息,那就必须报警了。唉,我们这两个女人已经够苦了,不该再发生些什么事故。”

又过了一个礼拜吧。几乎夜夜不能入睡。脑子里反复重演着那天的吵架。有时候气他还不回来,有时候又懊悔自己不该在那时候莫名其妙发作,想到自己没有阻拦他离开,心里更是懊丧。

他依旧没有消息。我动用了所有我能托的关系,问了所有我能打听的人,答案都是唯一的:没有见过他。苏眉担心我出事,索性搬过来陪我。她有时候会问我,到底为什么,会跟了他十年。他哪里好呢?在她眼里,他好像一无是处。我回答不上来,只是反问她,那你为何当时会跟我爸呢?苏眉笑了笑,大概是爱吧。大概是爱。

一切解释不清的,都能用爱或者不爱来解释。

苏眉还是拉着我去警察局报了警。她说,人都找不回来了,担心其他的有什么用处。警察局好歹是立了案,派了一个生涩的警察负责。第一眼见到这个警察,我觉得自己认识。苏眉问我怎么会认识。我没有回答。我不会告诉苏眉,我认出了这个警察就是我去她家时见到的那个男人。

回家的路上,苏眉跟我说,这个警察姓徐。我不愿过问他的姓名,当然也不会去追问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据说,徐警官发动了他能动用的力量,来来回回调查了一番。最后摆在我面前的结果是:他应该已经遭遇不测了。

他死了,我怎么可能会信呢?怄气诅咒他死,那都是气话。女人不都是这样,嘴里说着你去死,赶紧去死,赶紧消失,可心里却想着你他妈快上来抱我啊,亲我一下,就什么都过去了。我跟他吵架,将他推进鱼塘里,不就是想让他说出那句“嫁给我”吗?说不出口,犯得着去死吗?

“他不可能死了,只是躲在哪里不愿意出来罢了。该死的,没良心的。这么久了,气也该消了吧。”我紧紧攥着苏眉的手,应该把她弄疼了。我放开的时候,她的手都紫了。

或许是不忍心看我这副样子,也可能是因为苏眉的关系,徐警官答应我,他们会尽最大的努力,找到他,不管最后找到的是活人还是死人。

苏眉陪着我又等了一个礼拜。每次苏眉找徐警官打听进度,对方的回复都是还在努力。苏眉没有把这些消息传达给我,都是我偷听到的。

他已经走了一个月了。整整一个月。我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屋子,真想自己也一头扎进那鱼塘里,死了算了。莫非真的死了?就这么死了么?为什么呢?他就这么厌烦我么?这么厌烦我为何还要跟着我整整十年?我知道我脾气坏,性格有缺陷,可他都已经忍了十年啊!

“你吃点东西吧。”苏眉替我熬了点粥。

我不吃,不想吃。怎么吃得下去呢?我的男人,现在生死未卜啊!尽管我知道,镜子里的我,已经憔悴得像街口卖麻花的阿嬷。

苏眉打了个电话,对着那头的徐警官发了一通火,然后也把手机丢进了鱼塘。她靠着那桂花树十分钟后,进屋跟我说:“这些警察吃着公家的饭,却办不了事儿,都只是摆设。靠不住的。”

我苦笑,问:“那我现在还能靠谁?”

苏眉说:“靠神明啊!你别不信,灵着呢。我很小的时候,我外婆走丢了。我妈也是找了很久找不到,急得不得了。有一天我正上课呢,她把我叫回去,让我闭着眼睛转圈圈。他们让我在心里想着外婆的样子,感觉她在哪个方向,就用手指着哪个方向。我当时才四岁,懵懵懂懂的,就随意指了个方向。结果我妈真沿着那个方向去找,还真找到了。”

我不信鬼怪的事情,一直都觉得,大多数的事情,都是人自己作出来的。好比他的出走,也是我自己作出来的。当我承认了这一点,怄着的那点气,一下子就散了,整个人也就崩溃了。坐在院子里的桂花树下,只觉得自己是一摊泥,没有了任何主意。所以,到了这个时候,苏眉说什么就是什么。

那天近黄昏的时候,苏眉带了一个四岁的男孩进了我家。我问她我要做些什么,苏眉说我什么都不用做,站在一旁看就好了。

窝在他常打游戏的沙发角,看着苏眉给了男孩一张照片。男孩看了许久,苏眉问他记住他的脸了么,男孩说记住了。然后,男孩在苏眉的指引下,转了几圈。停下来的时候,男孩的右手指着东南方向。

我和苏眉去了警察局,求警察帮着往东南方向去找。徐警官不在了,听说去办一桩大案了。接替徐警官的,是一个比他更生涩的小警察,姓黄。他脾气暴躁得很,说话也没好气。他根本不愿意在我们身上下功夫,说迷信的东西没法信的,接受现实吧,他已经死了。

就算死了,你们也得给我找着尸体啊。我对着黄警官撒了一通泼。我撒泼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我不记得了,只是后来苏眉跟我说,太吓人了。黄警官拗不过我的撒泼,耷拉个死人脸,陪着我们往东南方向漫无目的地找了七天。

结果,一根毛都没找到。黄警官就说,你看吧,我说了,找不到!

苏眉将我送回家,下了车,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忍不住大哭。我很想那天被推下鱼塘的是我。假使是我落水,或许他会救我上来,我可能会受伤,他可能因为我的伤而原谅我的无理取闹。甚至有可能他发觉彻底离不开我,而决定当下立刻与我结婚。

我不记得自己闹了多久。等我安静下来,呆坐在马桶上时,苏眉进来跟我说:“要不再试试圆光吧?”

什么是圆光?我问。其实我都懒得去问了,反正照着苏眉说的去做就可以了。我现在还能靠谁,只能是她。也只有她。此刻我才觉得,不把她当继母,而是当成朋友的决定是对的。

苏眉说:“旧社会的时候,很多人丢了东西,都会用圆光的方法来找。在墙上贴一张白纸,让一个童男盯着看,就能看到你要找的东西在哪,和谁在一起。心灵和身体越是干净的人,看得越真切。”

苏眉带来的,还是上次那个男孩。四岁的男童,心灵和身体都干净得很。

我依旧坐在一旁看着。苏眉把屋里的镜子,全用白布盖了起来,在我准备挂婚纱照的墙上贴了一张白纸,让男孩盯着看。男孩好动,根本不好好站,更不好好看。没几分钟,就失神了,盯着他几年前买回来摆在书架上的变形金刚。甚至到最后说自己的眼睛花了。

苏眉耐着性子,说,你好好看,等会儿阿姨把变形金刚送给你。

男孩子都爱变形金刚,有动力了,也就更卖力。就那么一瞬间,男孩就像是公园里的石雕像一样,岿然不动,面无表情地盯着墙上那张白纸,嘴里念念有词。他的样子,吓得苏眉以为是见鬼了,苏眉说,上身了,神明上身了。

约莫过了十五分钟,小男孩忽然尖叫了一声,瘫倒在地上。苏眉抱起他,连忙问,看到了什么?

小男孩浑身发抖,说,我看到了一个叔叔,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眼睛张得很大。他旁边还躺着一个阿姨和一个小孩子,也一动不动,好像是死了!

死了!怎么就死了呢?身边怎么还有个女人呢?为什么还有个孩子?我身子一下就凉了,拉扯着男孩问,他们在哪?他们在哪?

男孩指着东南方,说了一个小区的地址。

几个小时后,我被黄警官安排在小区院子里等着。苏眉说,警察这么大阵仗,估计凶多吉少了。院子里挤满了看热闹的邻居,断断续续地我听清楚了他们议论的内容。

“12楼最近总飘出臭味,死老鼠的味道,还以为是怎么了,结果是一家子都死了。哎哟,真够可怜的呢!我听说呀,那家的男人在外面养了个小三,还听说,那个小三可有钱了!哎哟,好像就是车里坐着的那个!你们看她那车,好贵的吧!”

我能感觉到,十几双眼睛盯着我,像看一只猴子。苏眉有些看不过去,欲下车把他们扔给我的目光丢回去。我阻止了她。算了吧,现在是我理亏,跟人指着骂有什么意思。

“真是个不要脸的。听说呀,他们都十年了,明目张胆地在一起。只可怜原配喔,孤苦无依,现在还被逼死了。还有孩子,是最可怜的呢!”

黄警官下来了,说让我上去看看。我说我不想看了。我真的不想看见他了。不想见他,不是因为恨他,而是因为不知道怎么样面对他和他的家人。

出了电梯,站在他家门口,我竟然能从恶心的腐臭味中分辨出他的味道。真是可笑,真是可怕。跟他这么多年,他化成灰我都认得。苏眉问我,为什么笑。我说,我也不知道,可忍不住。

狭小的屋子里乱糟糟的,像是打过一场架。他就躺在床上,在我的面前,张大着嘴巴,眼睛圆鼓鼓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黄警官跟我说他应该是被吓死的时,我看见一条肥大的蛆从他眼皮底下爬了出来。

在他的身旁,有一个女人,还有一个孩子。孩子很小,七八岁吧。女人和孩子紧紧地靠着他。苏眉说很奇怪,他们脸上竟然挂着笑。原来是笑着死去的。法医掀开被子,千万只蛆在爬,很多人都吐了。苏眉吓得匆匆去了屋外。

就在旁人各自做着各自的工作,反应着各自该有的反应时,我站在那里不能动弹,好似在接受她的审判。好可悲,我竟然默默地与一个女人,为了一个男人斗了十年。好可悲,她要用自己的死,孩子的死,才能把死了的他留在身边。

我没有领取他的尸体,输的一方没有资格领取战利品。

苏眉问我:“你还好么?”

我说:“没事。只是,我应该早想到的。”

一个月后。应该是一个月,我数着日子过的。我找来了几个工人,把鱼塘好好收拾了一下,又让他们替我去买一些鱼苗。他们问我,买什么品种。我想了想,鲶鱼吧。

鱼塘修好后,苏眉找来了几个朋友,与我一起在院子里烧烤。苏眉觉得我应该结交一些其他的朋友。那一天晌午,我们吃着烧烤,喝着红酒,聊着那口鱼塘的故事以及鱼塘里的鲶鱼。说得正起劲的时候,一个朋友指着远处问我:“凌巯,那边桂花树下玩游戏的那帅哥是谁啊?”

老周,老周

文/莫诺

最终,我和老周到底是没能在一起……我们改变不了,我们只能接受。

是的,我和老周曾有过一段温柔岁月。

老周不老,模样斯文周正。一副眼镜飞架南北。胸口有一颗拇指大的痣,我总笑称那是一坨巨大的鼻屎。他总瞪我,说你懂什么,这是在地狱经历千百年刀割火淬带着前世记忆来到这个世界的标志。我这是来找前世的爱人来了,你懂个屁。

每每他这么说时,我便问,那你找着没?

他就不说话,扬着嘴角望着我笑,然后吻我。

我和老周相识于一纸招租合同。

老周比我大两届。大三那年,他在学校周边租了个两室一厅的套间,求合租伙伴,男女不限,最后还异常自恋地在广告上附上了自己的照片。照片上的他,傻傻地笑着,露出两排大白牙,顺便比了个剪刀手,模样分外傻气。

我刚进大学不久,就受够了叽叽喳喳的寝室环境,于是动用了这些年的压岁钱出来找房。看到他的招租信息,也没多想,就给他打了电话。谈妥价格之后,我说我想看看房。他说他挺忙的,便要了我QQ——是的,那时还没微信这玩意儿呢——然后在QQ上给我发了房间的照片。我看着心仪,就挑了个周末,准备搬东西过去。

结果正准备搬的时候,他打来了电话,问我东西多不多,要不要帮忙。

我看了看这一地的杂七杂八,犹豫了片刻,正准备组织语言回绝他时,他就直接问了我的寝室楼号。五分钟之后,他就骑着辆小破三轮出现在了我寝室楼下。

我记得,那天他穿了件黑色背心,淡蓝牛仔裤,满头大汗的,一见到我就露出了标志性的大白牙,动作利索地下来接我手上的行李箱。

——我靠,你这都装的什么啊,这么沉。

——书。

这便是我们此生见面后的第一句话。我记了这么些年,一直没敢忘。

我们在一起之后,他还经常拿这事儿打趣我:其实我当时听你说装的是书之后,我真他妈想接一句,不对,应该装的是逼吧。但我真忍住了。

说完他就笑得前仰后合,然后我就趁他“后合”的这两秒时间,迅速地将烟灰弹进了他的水杯,最后默默地不动声色地等他笑完之后喝水……

是的,我也抽烟。

老周的朋友很多。刚搬进来那段时间,他隔三差五就请一些朋友到房子里聚会,喝酒聊天三国杀。一开始,我挺头疼的,想着自己真他妈倒霉,刚出了蟑螂窝,就进了老鼠洞。这日子简直糟糕得不要不要的。

后来,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平安夜那晚老周又办聚会,就来敲我的门,问我要不要出来一起聊聊。

我想都没想,就笑着回绝了他,说:“你们玩儿吧,我有些累了,想早点儿睡。”

“别啊,今天这边儿有你感兴趣的人。”

我狐疑地看了他一眼。

然后老周就说出了一个让我眼前一亮的名字。回过神之后,我就更加狐疑地看着他。

没等我问出口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他,老周就摇了摇他的手机。

我便懂了。

老周他居然在关注我的QQ空间!并且他一路翻到了我高中时期写的心情——哦,现在叫“说说”了。我不禁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而那个让我眼前一亮的名字,是属于一个明亮温暖的年轻男人的。他叫倒颠,是个作家。我高中时非常迷恋他。

于是,我便关了门,将自己收拾了一番,然后出来,参与到他们的聊天中。

那晚来的人,都是文艺界小有名气的好手。有弹吉他的、有写作的、有画画的,也有酒吧歌手。我不知道老周这么一个流里流气的普通大学生,怎么会认识这些文艺咖的。其后,我也死缠烂打问过他不下数次,但他就是守口如瓶打死都不说。后来我也就不问了。

我只记得那晚,我们聊得很投入,聊书籍、聊电影、聊世界的尽头、聊男男女女有的没的……反正很愉快,就像喝了雅哈咖啡一样愉快——噢,当然,那时也还没有雅哈咖啡。

后来,不管是什么样的聚会,老周都喜欢叫上我,我也都欣然前往。因为我发现自己似乎越来越喜欢和老周出现在同一个场合了。

当我知道自己的这种意识之后,我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至于后来我们是怎样在一起的,说起来便是滥俗得不能再滥俗的故事了。

那该是老周大三下学期的事情了。还是一场聚会,酒过三巡,人人都有些醉。老周想起了自己过世的爸爸,又说他的小爸对他不好,情绪一时不能自控,哭得稀里哗啦的。我安慰他,揽他入了怀,抚摸他的发。人群散去之后,我扶他进房,他情不自禁吻了我。

吻我的时刻,我顿时有五雷轰顶的感觉,脑子眩晕得不像话。就他这一吻,我便不由自主地陷了进去——即使我觉得这样着实不应该。但这日复一日地相处下来,我确实感觉到了我应该是爱着他的。

其后,其后我们便算是在一起了,偷偷摸摸地在一起了。知道我们在一起的几个朋友,也都面带笑意地祝福我们。我由此感觉到了这个世界深深的善意。

我们在一起的那段时光,是我此生最幸福的日子。我们在一起之后,我便置办了厨具,每天下课之后便去附近超市买些新鲜食材,做些他喜欢的菜,喝点红酒,与他调侃互黑,然后疯狂地做爱……

我们的生活,像墙头的钟,日复一日,平常又安稳。但不知为何,久而久之,学校里的谣言越来越多,我们走在路上,经常会感受到来自他人异样的眼光。

慢慢地,老周受不了了,于六月的一个深夜向我提出了分手。

他叫我的名字,林悦,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我不出一言,只默默流泪。当晚便收拾了东西,搬出了我们的家。我拖着行李从家里出来时,天空下起了雨。那是当年六月下的第一场雨。

苦苦煎熬了一个多月,老周经受不住相思之苦,给我打了电话。其实我也熬不住,当下就又搬回了我们的家。

一见面,我们就又开始疯狂地做爱,仿佛除了做爱,没有其他方法能够表达我们内心的苦痛。

如此,我们便又在一起了。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多长时日,老周又开始动摇,又向我提出分手。我依旧不发一言,默默离开。心下告诫自己,再也不会有以后了。我再也不要在这场无望的爱情里败下阵来了。

可是,可是啊,相爱不由人。我们形同陌路了两个月,在一个暴雨的醉后的夜晚,我还是没忍住去敲了他的门……

后来,我们又如此反复无常地分分合合了几次,我着实是累了。恰时,我隔壁班有一个对我并不知情的女生向我表白,我便强迫着自己回到正常生活里去,和她在一起了。

老周要到外地实习的那晚,把我叫到了我们常去的一家咖啡馆。他看着我,久久地看着我,他的目光灼热又悲伤,深情又决绝。

他的神情复杂极了,但我懂。

那天,我们坐了二十分钟,什么都没说,只是不停抽烟,时不时看看对方,看到后来,我们都落了泪。

临走前,他说:“林悦,我胸口的痣,没了。”他顿了顿,“我把它点了。”说完,便掐了烟,走了。

老周走了。

老周到底是走了。

我们在一起,不长不短,一年多时光,几百个日子,回忆起来,都是忧伤的对,都是甜蜜的错。

这些对错,足够我余生受用了。真的。

最终,我和老周到底是没能在一起。

只因为我是女人,他是男人。而在我们这个世界里,男人和女人非正常地在一起是不为大众所接受的。我们改变不了,我们只能接受。

老周,老周。

火锅

文/宋倩文

人生就像这口沸腾的锅,下什么菜,几时添水,你自己说了不算的。

十六岁的时候,我梳马尾辫,留齐刘海,脸上偶尔长痘,眉毛野蛮生长。近视400度,戴一副傻不啦唧的粗框眼镜。个子不高,还有点儿驼背,用正好合身的校服,包裹着正好平凡的人生。

而那一年,正是你最好的时候。眉眼里全是睥睨,每一寸肌肤流着汗时都风光无限。女孩们此起彼伏地爱你,爱你小腿的线条,爱你冷漠的脸,爱你骨节凸出的手。她们也恨你,恨你偶尔多看了一眼谁,恨没能成为你喜欢的那个谁。关于你的故事在每一个角落窃窃私语,与你素未谋面时,“刘震扬”这三个字,我已烂熟于心。

正如你后来所说,像我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救了你的命,你一辈子也不会看见我。

那是十月份,已经入了秋,还是热得够呛。

下午四点多,我从学校往市立医院跑,全身的汗卸货似的往下滴,刘海一绺一绺黏在脸上。教导主任在医院门口一把抓住我,踉踉跄跄上了三层楼。消毒水的味道和死亡的气息扑面而来,学校领导、你的叔叔阿姨、我的爸妈面色凝重地围成一圈,守着一张早已签好字的献血同意书,只等我来。那时候,你就躺在走廊尽头的手术室里,也许惶惶不安,也许根本没把那点儿伤当回事。

你当然不会知道,即将输入你身体里的400毫升B型Rh阴性血,竟然来自这样一个毫不起眼的我。

两小时前,我还跟一群女生挤在球场边看你。

那是学校的篮球联赛,你们那场格外热闹,双方的比分紧紧咬着,观众把球场围得水泄不通。其中一多半都是虽然穿着校服却偷偷打扮过的女孩,她们的眼神无一例外跟随着场上穿红色7号球衣的你。

你带球过人时帅得生风,但凡投篮,几乎全中。每当你进球得分,加油声、尖叫声此起彼伏,更惹得另一队人马恨得牙痒。场上莫名多了些火药味,推来搡去好几次,酝酿着更大的风暴。就这样,你又一次试图上篮,却被对方死死堵住。那场面突然变成了一场蓄谋已久的围剿,当你再想突围起跳时,不知被谁绊了一脚,整个人失去平衡摔了下来,头磕在地上,“咚”的一声击散了人群。

看见地上缓缓释放的血迹,女生们纷纷颤抖着握紧了彼此的手。担架迟迟不来,你疼得想打滚,却被警告不许乱动。许多年以后,我都还记得当时你那张糟糕的脸,皱着眉头,牙关紧咬,仿佛再也不会有比那更难熬的时刻了。

可惜,更难熬的果真在后面,命里该有的事儿,脏的干净的,谁都躲不过。

那天之后,你足足消失了三个月,剩下这场事故,在学校里沸沸扬扬传了好些日子。其中关于我的部分,始终是个秘密。它钻进我身体里生根发芽,在保持沉默和打碎沉默的角力中变得枝繁叶茂。

那段时间,我的成绩下滑得厉害,被爸妈勒令每天一早去教室自习。冬至前后的日子,天气阴冷又无情,我戴着耳机走在路上,肩上突然被人拍了一下,我吓得跳开老远,转头一看,却是你。

许久未见,除了脖子上多了一个颈椎固定器,你重新变回以前的样子。瘦削高挑,棱角分明,两只手插在校服口袋里,没什么表情,就那样低头看着我。你问我是不是冯筝,我点点头,你说要谢我,不管我喜欢什么,都可以送给我。

多么傻的一句话,却在当时让我十分惶恐。我说不用了,扭头就走。你跟了上来,我们一前一后彼此僵持着,我不肯放慢,你也不肯快走两步。等我敢回头时,你已经不在了。

半个月后,我的书包里突然多了一台当时最新款的诺基亚。曾在不同时间碰见过你的人互通信息,很快还原了整件事。我也才知道,你花了两个星期的时间,在网吧帮人家练级、养号,戴着颈椎固定器还没日没夜地对着电脑,挺不容易才攒够钱买了这台手机。

这个故事途经全校,流传出了各种各样的版本,女生们最初还会络绎不绝地跑来问我,而我选择继续保守那个秘密。我的无可奉告封锁了所有其他的可能,那天之后,你也再没来过学校。

人们只好说,你刘震扬一定是摔坏了脑袋,才会看上我。

期末考试结束那天,我们班约好一起去海边烧烤。我在说好的地方等了两个小时,等来的却是你。

你开玩笑说,他们把我交给你了,你只好勉为其难带我去吃个饭。你不管我的支支吾吾,拉着我跳上一辆公交车,转了几个弯,我和你在脏街下了车。

脏街其实一点都不脏,只是这街上所有的食肆酒馆都习惯黑白颠倒,傍晚亮灯,凌晨打烊,专门笼络买醉的失眠的好吃成性的人。

这条街正中央,有一家姚记牛肉铺,那就是我和你第一次吃火锅的地方。

那家店只有巴掌大,仅仅摆得下五六张桌子,每桌正中摆一口盛着牛骨汤的锅,隐约可见里面的碎牛肉和白萝卜。切肉的师傅就在不远处,手起刀落之间,牛展、牛杂、吊龙肉依次上桌。锅里的汤煮沸之后,一盘手打牛肉丸下锅,稍许一煮就浮上了汤面。你夹一颗给我,我蘸满沙茶酱送入口中,轻轻一咬,汤汁裹着酱汁流进胃里。那里的牛肉丸筋道十足,弹牙可口,整颗下肚,像是在阵前打了一场酣畅淋漓的仗。

我这么说,你却笑我。还好隔着蓬松上升的热气,我没再轻易面红耳赤。

那天结束后,我坚持不让你送我回家,于是,你非要在我手机里留下你的号码,好让我到家后告诉你。看到我还用着那只旧手机,你伸出手按在我头上,有点生气地问,为什么不换手机?

我不敢看你,急忙走了。你在我身后大声喊,喂,记得打给我啊。

一年多以后,我们一起去北京上学,到站后分道扬镳,你该往北,我该往东。车站这种地方,时时刻刻都在上演离别的好戏,我和你这种要好些的同学关系,挥挥手说声再见也就罢了。可你还是在我身后喊了一句,喂,记得打给我啊。

那天你穿一件旧的灰色T恤,一条黑色长裤,一身匆匆来去的气息。我站在原地看你消失在人群之中,以为那就是最后一面了。

毕竟已经到站,也就不需要再并肩前行了。

刚上高三的时候,我经常在图书馆碰见你。你说你要去北京,问我想考去哪里。我说还没想好,但其实在得知你要去哪儿时,我这句话就是个谎了。

碰巧的次数多了,我和你开始无声无息地执行同样的作息计划,早上七点在操场读书,晚上七点在图书馆自习。你每晚都会送我到离家最近的路口,看着我走进小区。我一直不肯换掉那只旧手机,因为里面全是你说的“晚安”。

高考那几天,一直在下雨,随着考试结束,不仅雨停了,居然还出现了彩虹。几乎所有人都像疯了似的往海边去,我和你也挤上一辆塞满了学生的双层巴士,车子在唯一一条沿海公路上狂奔,摇摇晃晃那一路,我好几次不小心撞在你身上。

而你呢,整个人像嗑了药似的,一到海边就毫不忌讳地脱了衣服钻进水里,游了一个来回再跑上来拉着我大声尖叫。我的洒脱,只够用来挽起裤脚站在浅海。你说这样太没意思,我笑着点点头,一直以来我都是这样一个无趣的人啊。还好,自从认识你,那些被我搁置许久的叛逆,也终于被需要了。

那个无所事事的夏天,我总陪你来游夜泳。晚上的海像一盒洒了的墨汁,浪花拍岸的声音特别响,方圆几百米都见不到什么人。远远看去,海里孤身一人的你,就像个弃儿,正在努力上岸。

过了好久我才明白,人生每一次斗转星移的告别,对你来说,都只是对过去又一次的叛逃罢了。

到了十九岁,我和你都在北京。我们的大学相隔二十个地铁站,最初那一年,我们俩都抵受不住这座城市的冷和贵,总是不辞辛劳地往一块儿凑,没多久就把学校附近的馆子吃遍了。

有一天你说,我们也去簋街吃小龙虾吧。那时候七块钱一只的小龙虾,个头已经相当大,我们穷凶极恶地吃了四五十只,好不容易吃饱了,你半个月的生活费也没了。

等再有钱时,我们已经足足吃了一个月学校食堂的馒头,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去吃涮羊肉。南城那家店人满为患,每次排队就得花上两个小时,可那儿一盘大白菜才要两块钱,再点一篮烧饼、两盘肉、三瓶啤酒,用不了多少钱就能把肚皮撑圆。我还记得那儿的老铜锅,总得有几处委屈地瘪着。锅底只有几片姜、几个虾米、几个枸杞,沏上沸水,手切的羊肉片、羊上脑在滚烫的清汤里稍许一涮,蘸上掺了腐乳的麻酱,只一口就不能更销魂了。

那时候,北京地铁还停留在两元时代,公交车也大多是四角钱一趟,你却打着省钱的旗号买了一辆快散架的二手自行车。到了初夏,你就载着我在东四一带乱窜,钱粮胡同、美术馆后街都走过不下百遍,有时也像个游客似的,沿着筒子河去景山前街,赶在傍晚时迎着故宫的角楼看落霞与孤鹜齐飞。

我时常有一种错觉,好像我会在你的自行车后座上就这么一直坐下去了。错觉么,总是稍纵即逝。当我问你,打算什么时候找个女朋友时,你一本正经地回答,就最近吧。是啊,想来这些被大把消磨的时光,也只不过是在告诉我,什么叫作时不再来。

你说到做到,那天过后,很长一段时间没再找过我。过了两个月,我终于按捺不住,打着借车的名义跑去学校找你,却扑了个空。你同学把车子推给我,告诉我说,你跟女朋友去香山了,晚上肯定不回来了,要我先走。

我接过自行车,从北到东骑了二十五公里,到宿舍时,身上的衣服足足能拧出水来。我若无其事跑去洗澡,在澡堂结结实实摔了一跤,挺疼的,但我忍住没哭。

大学上了两年,我身边的人几乎全在校外做兼职——发传单、卖手机、做饮料促销。我也找了份家教的活,每周两次,骑着你那辆破自行车,去给一个初中生补习英语。

有一天,我下课回来,啃着食堂的包子去停车,你牵着一个姑娘坐在路灯下面,笑盈盈地等着我。我狼狈地把包子塞进口袋,你正好站起来指着她说,这是我女朋友,再指着我说,她就是我高中同学,冯筝。

认识你五年,多该在这时候替你说几句漂亮话,但是真抱歉,那一刻我想起来的,全都是你对我的好。

姑娘爱吃辣,你就带着我和她去鼓楼大街吃串串香。一大捆竹签浸没在一指厚的红油里,我每啃一串就得揩一下鼻涕。姑娘和你坐一排,你没怎么吃,光顾着看她宠辱不惊地吃辣了。我也忍不住偷偷瞧她,她吃串串时歪着的脑袋,她拿着勺子舀红糖冰粉时不自觉翘起的小拇指,看起来软绵绵的,连我都想捏一捏。

吃过饭,你站在门口搂着姑娘说,你们准备去MAO看今晚的live,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我谎称明天一早有课,跟你们就此别过。走着走着,我突然决定去看一场话剧,那是你念叨许久的《恋爱的犀牛》。

我买了一张最便宜的票,原以为会在剧场哭得稀里哗啦,但生活远不如舞台用力,你有了女朋友,我的日子还得照常过下去。

那天半夜,我被胃痛叫醒,翻开手机竟然收到你的信息。只不过你说的是,过几天你来找我把自行车取走。我回了一句晚安,你没再吱声。

一夜之间,我像是被打回原形,回到了平庸无力的十六岁。你知道吗,这感觉糟糕极了。

就在我以为,你要彻底跟我的人生告别了的时候,突然有一天,我接到那姑娘惊慌失措的一通电话。她说你失踪一个月了,虽然报了平安,但你怎么都不肯说自己人在哪儿。

我站在北京冬天的大风天里,给两千多公里外的高中班主任打了个电话,辗转找到你的叔叔阿姨。他们得知你失踪的消息后,给了我一个地址,但又嘱咐我说,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还是别去那个地方了。

那是一个远在东北的小县城,我从北京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硬座,又转了一趟长途汽车才到。运气也实在是差,赶上前一天才下了一场大雪,几乎齐膝深的积雪寸步难行。当时天已经黑了,我只能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别人的脚印往前走,手和脚一瞬间就被冻得没了知觉。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在一条小路的尽头,看见一家麻将馆,门口悬着的灯摇摇欲坠,我对照着地址,应该就是这儿了。

我掀开棉被厚的门帘进去,里面是另一番天地,人们似乎毫不在意穷和冷,一手麻将搓得惊天动地。有人听说我来找你,指了指屋子的角落,你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军大衣,躺在地上,烂醉如泥,手里还抓着一瓶酒往嘴里灌。有人要走被你挡住的路,拍你的肩不好使,只好一脚把你踢开。我试着叫了一声刘震扬,你抬起头看我一眼,又闭上眼睛继续喝。

看着那样的你,我决定先走。掀开帘子,重新陷进积雪中,两只脚一步都迈不开。你在这时候跌跌撞撞地追出来,没两步就摔倒在雪里,摇晃着爬起来再往前走,然后死死抱着我,埋在我肩上嘶哑地干号起来,仿佛有许多话想说。我任由你抱着,忍着难过。千辛万苦回来找你,却看到你此生最狼狈的样子,在零下二十多度的雪地里,像一只垂死的狗,连哭都没法痛快。

那天半夜,你发起高烧,我陪你在医院输液,你拍着我的手说,既然大老远来了,我就给你讲个故事吧。

你爸和你妈,可能天生八字不合,从你记事起,他们没有一天不在吵架。在你很小的时候,就曾被你爸一次又一次地从高处扔下来,好在你皮厚,骨头也硬,每次都安然无恙。可身体的记忆告诉你,对他们来说,你只是个甩不掉的包袱而已。

你妈爱去县城舞厅跳交谊舞,后来认识个舞技出众的男伴,跳着跳着就生了情。你爸那时候好赌又嗜酒,有一天输了钱,喝得两眼通红,跑到舞厅去找你妈,正好撞见她跟舞伴含情脉脉地依偎在一起,你爸竟然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把菜刀,砍在了你妈腿上。这事儿当时闹得很大,但最终没什么明确的结果,草草了事不久,你爸妈就相继离开了这儿。

从那时候开始,你被所有的叔叔阿姨舅舅大婶轮着养,你们那儿巴掌点大的地方全知道你的故事,小孩子总是流言最残忍的帮凶,你不得不早早学会沉默和打架,变成一个传说中的坏孩子。渐渐地,你惹了越来越多的麻烦,他们只好想办法,把你送到南方,也就是你后来的叔叔阿姨那里。

离开东北之后,你以为,这些事就从你人生里彻底揭过去了。你说,从你遇到我开始,就好像开启了另一段人生。

可就在一个月前,你在宿舍楼下遇到你爸,他蹲守多日,胡子拉碴,看上去老了许多,可动起手来,还是跟当年一模一样。他一上来就揍你,说他得了肝硬化,马上就要死了,你却自己过得这么好,真是个狗娘养的。

你早不是襁褓里的婴儿,揪着他撂下狠话,不管是死是活,都是他自己的事,可千万别再来找你。没过多久,你接到老家的电话,他们说,你爸从北京回去不久,有一天喝多了酒,醉倒在大街上,再也没起来,就那么死了。你被勒令回来奔丧,人们都知道你对你爸说过,你怎么不喝死呢?就这样,你莫名其妙地背上了害死他的罪名。

你说你才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你只想亲口问你爸妈一句,让你活在这世上,他们是不是心甘情愿?这话来不及问你爸了,你只能问问你妈。然后他们告诉你,你妈就在北京,跟当年那个跳舞的结了婚、有了孩子,你想问,就去找她好了。

回北京以后,我陪你去剪了那两个月疯长的头发,那天下着雨,你特地打了辆车去北三环某个小区,你妈就住在那儿。

后来你告诉我,那小区房子挺贵的,院子里有许多蹦蹦跳跳的小孩,你走到门口,到最后都没舍得敲门。你猜她现在过得挺好,那些事,总会有一天烂在肚子里,不提也罢。

大学毕业以后,我留在北京,你要走,但没想好去哪儿。你约我吃散伙饭,说一直没带我吃过正宗的重庆火锅,颇有亏欠。于是那天,我们就去了一家飘着牛油香味儿的火锅店。

一口两耳宽口铜锅,里面两块牛油咕嘟咕嘟冒着泡,红汤上铺着一层密密麻麻的辣椒。你说,趁锅还冷着,先倒一盘子鸭血进去焖着。红油马不停蹄地就沸了,耗儿鱼、午餐肉、老肉片囫囵下锅,涮一筷子毛肚,默数十声就捞,正好脆生生磨牙,冒好的脑花,又柔软地让人心神荡漾。鸭肠、黄喉,撕咬时都还能尝到原本的鲜,在胃里却绞成一股大火成片烧着。等鸭血终于吸足了汤汁,变得千疮百孔,不用牙就能满足地碾碎。

一边吃着火锅,你一边决定了要去重庆,过几年再回来,开个火锅店,如果能没什么出息顺顺利利地把这辈子过完,你就心满意足了。

我是不信你这话的,可你不准我不信,非要我答应等你才肯走。我忍着不去看你,生怕哪一眼就成了最后一眼。你的人生就像这口沸腾的锅,下什么菜,几时添水,你自己说了不算的。

也许等到我们老了,我还得深一脚浅一脚地去帮你操持葬礼。东北真是冷啊,所以麻烦你千万学着惜命,让我晚几年再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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