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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

逆风追风 作者:王楼 著


Chapter 2

一个人长大了总会有一种选择性遗忘的倾向,而我却始终不忍心那样去做,因为我觉得那样做不现实,而且近乎可笑。所以我一直记得自己是一个打小在乡村里滚大的孩子,这点我从不曾有过丝毫的回避。

乡村除了无边的寂寞,就是无尽的幻想。

也正因为那个时候的自己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所以我总在心底里有种类似于逃离的冲动,因为我觉得城里的生活可能更是我所向往的,至少商场的货架上有我数也数不清的玩具。这当然算是我另一个很可笑的想法,我觉得可笑是因为我在多少年后的某天突然明白,自己永远也不可能与那片生我养我的土地发生离心运动,而我也早已在不知不觉中恋上了多少年前深埋于心底的那份对于家乡的情结。

江南小城的夜晚似乎总有种暖暖的醉意,在桨声灯影里摇曳着错乱的身影,不经意间的仰望便会镌刻成星空下凝眸的永恒,然后就像孩子般傻傻地笑出声来。

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向往这种小城的安逸生活,总觉得生活本不该是这个样子,而应该是西装笔挺地出入于人潮中,至少那样看起来会让人觉得是奋斗与身份的象征。所以这座小城只有在节假日的时候才会出现许多慕名前来的拜访者,比如烟花三月。

也许扬州并不是一座小城,因为许多大诗人都曾来过,无意间肆意的挥毫泼墨便浸染了这座古城的每一寸土地,风儿的气息足以抚平尘世的所有褶皱。

草长莺飞的日子里,古城的风儿真的是又轻又暖,生于斯长于斯的人们也早已习惯了一种儒雅的作风,就连一呼一吸之间似乎都多了重远古遗风的韵味,身心也随之卸下了所有的防备。

生活的最终目的本来就属于享受,享受物质,享受精神。哪怕只是在一条石子小路上散散步,蹲下来看一朵不知名的小花,陪自己在乎的人说说心里话,这种节奏舒缓得让人嫉妒。

彼时的我并不喜欢闭上眼发呆,因为我觉得那样更适合思考,而发呆和思考对我来说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所以我总会目不转睛地盯着天边橙黄色的又大又圆的太阳,算家园落日吧,看着它在不知不觉中滑落,开始了又一个崭新的轮回。

这样诗意而多情的日子往往会跟日落般在悄然间溜走,而我确信自己在大学有种被散养的感觉,城里的黄昏并没有年少时在家乡来得那么真切,所以我总会努力地记着天边那被晕染了的色彩,心情也变得平静不少。

一个人在外地求学会冷不丁地有种突如其来的孤独感涌上心头,跟多少年前的某天一样,把自己压到沉默的边缘,所以我喜欢发呆,然后让自己傻傻地笑出声来,一直都是。

并不是说自己没有朋友,但学生时代真正交心的只有石头和大头两个人,而我们现在也只能在放假的时候才会抽个时间聚一聚,似乎都变得很忙,却始终不曾忙出什么头绪。

我并没有把大学算作学生时代,因为在这种久经压抑而突然放纵的环境里,洪水猛兽,身边许多人都不约而同地体验着无为的自由抑或沉醉的堕落,清醒的人似乎并不多。

大头和石头是两个性格截然相反的人,我算是处在这两者之间,而事实是,我们确实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我后来在心里琢磨了半天,终于发现我们似乎都有着同样的可悲,在某个寂静的清晨踏上了异乡的路,回眸时,当时的自己竟也是那般的毅然决然。

如果非得追问我为什么会和他俩成为好朋友,我并不会说出什么长篇大论,而是笑着告诉你当时他俩第一次看见我写的那五首五行情诗的时候没有像其他人那般笑出来,就这么简单。

我一直记得石头在中学毕业后说过的一番话,他说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去跑步,拼命地向前跑,不要回头。我知道他那次跑了将近一个钟头才回到家,因为我相信他说的话,而我也一直很向往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跑着的时候自己成了风,但又怕哪天会迷失了来时的路。

后来我每天都在傍晚时分绕着学校的操场跑步,踩着落在地上的梧桐叶特别有感觉,只是擦肩而过的面孔都显得有点陌生,所以我便仰起头看着天空,让夕阳把自己的影子越拉越长,然后再转过身去追逐天边最后一抹余晖。

我一度也觉得自己有点堕落了,大把的时间被自己花费在了并不能让自己内心变得充盈的事情上,有时候早上起来就差不多可以去吃午饭了,也不知这样浑浑噩噩过了多久,后来反倒是大头的一通电话让我突然意识到在我们这个时候什么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事。

我躺在床上摸到手机的时候听大头在那头乐呵呵地对我连声说着感谢,我看了下日期并不是愚人节,细问才恍然大悟,原来大头借用了我当年那五首五行情诗,一笔一划地抄给了喜欢的那个女生,最后的结果就是,他们现在成了出双入对的男女朋友。我说,恭喜啊!

我听他讲着的时候也在心里笑开了花,因为我能感受得到一份同样的动容,突然觉得自己很久都不曾这样笑过了,以前不小心写下的东西就这样很真实地开出了花。即使卑微如尘土,依然灿烂如春,毕竟,一朵盛开的花,胜过千千万万个真理。

我并没有过多地调侃大头的借花献佛,遑论谴责,只是让他回老家时记得请客吃饭。

我好像已经把那几首诗忘得差不多了,不过当年誊抄的那本笔记本我一直都带在身边。那时候我总是这样,兴冲冲地写了不知多少个开头,总会为一个绝妙的构思兴奋好几个晚上,摩拳擦掌,但到头来总因为各种理由把故事搁浅,遂年少的故事总是支离破碎。

从柜子里翻出那本积灰的笔记本时才发现确实很久都没碰过了,那几首诗想来也有些年岁了。倏忽间,“文字感动生活”这句话重现心田。

我终于在那个时候做出了一个不算庄重但却意义深远的决定,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的。我对着天空宣布,要把自己泡在图书馆,遍读藏书,虽说看着那些密密麻麻的方块字也说不出有什么用,但至少没有害处,或许以后会有用,就像大头那天早上打电话告诉我那件事一样。

我不知道自己的这种冲动能持续多久,但至少我现在确实有这样的一种冲动,要知道,冲动并不总是坏事,一个人并不是经常有这种感觉。

其实我也很好奇大头为什么在好几年之后依然能记得我当初都写了些什么,因为那几首诗的原稿只有我随身带着的笔记本上有,而当年被我扔进纸篓的那张早已应该化成了灰。后来在心里想着的时候就笑了起来,或许这就是我们能成为好朋友的原因吧,不过大头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一下子并没有想起问这件事。

我并没有问太多关于他对象的事,那些大大小小的甜蜜让他们自己去感受好了,但我还是在心底里送上了最诚挚的祝福,因为像感情这种事得要多少巧合才能拼凑到一块啊,不然我当年写五百首五行情诗也不管用。

大头最后问我在感情上有什么打算的时候,我一笑而过,陈年往事,过眼云烟,明天的路要走么走,也得先过了今晚再说,所以我那天从图书馆回来早早地就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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