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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文化观

新华阅读·1501:青春在指间流转 作者:严歌苓 编


美的文化观

汉宝德

如果有一位上帝,那么美是上帝对人类的恩赐,可是只有开窍,人才能享受得到。所以美丑的辨别与善恶的辨别都应该是神的意志,神赋予人类的特殊能力。

我在应邀演讲“谈美”的时候,常常自民众缺少美感谈起,不免引起有些听众的怀疑。难道中国人天生短了一根筋吗?对于原本有民族优越感的我们来说,这确实是不容易接受的观念。

这个文化的包袱,我已经在《美是精神,不是物质》(见《汉宝德谈美》)一文中扼要地说明过了,在这里,我要更明确地说明这种文化背景所形成的影响。我们如不能破除这个文化的蔽障,美感提升的任何努力都是事倍功半的。

中国文化重礼抑美

文化的根是因为中华民族是生物性、现世主义的。我们没有宗教,所以缺少精神化的力量。崇拜祖先是我们的宗教,因此子孙绵延是我们的期望。为什么古人崇信礼教呢?就是为维护家族的体系。传统的建筑没有美的观念,只有伦理、份位的观念,也是这个缘故。由于这种生物性的本质,男女之间的爱情不受重视,自性欲的满足而传宗接代,被视为自然之理。所以中国文化中没有禁欲的观念,没有爱情的文学。

由于缺乏内在的自我约制,这样的文化最怕乱。圣贤重礼,因为礼是伦常之道,是用外在的秩序约束人的行为,以免乱了纲纪,因此任何乱源,任何足以破坏秩序的力量,都要避免。中国的美学正是以礼为核心价值的规矩的美学,古人说,无规矩不能成方圆,就是这个道理。我们是把“礼”看成“理”,并且视为自然之理的民族,在这样的文化中,很不幸地,美就成为乱源了。

美,当其始,指的是人体之美。在男性社会中,指的是女体之美。它的力量在野蛮世界里是很可怕的,古史中盛传商亡于妲己,西周亡于褒姒,吴在吴越之争中亡于西施,美女的美是毁灭王朝的力量,因为男人会为它牺牲,招致败亡。这种例子在西方也有,那就是《荷马史诗》中的伊利亚特,叙述了特洛伊城为美女海伦而战,而终于败亡的故事。所以圣贤避谈美是有道理的。中国文化把美感的诉求转向大自然,也是这个道理。

为了避免人体的美引起动乱,我们在礼的基础上创造了衣冠之美,从此大家就把身体忘记了,只看到面貌。即使仅有面貌也是很危险的,令人不敢仰视,非常美的面孔会使人魂飞魄散。记得在旧小说中形容美女,常说“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是极端地描述美的力量,连自然界的鱼、雁、花、月都不敢面对,这可说明大家对美的直接反应。因为如此,才要求女人不可抛头露面,潘金莲由于露了面,才引起一场连环杀身的祸害。

美的力量,东西文化中都有所感,但是面对的方式却大不相同。东方是试图掩遮与逃避;西方则要研究美的原由,把它变成精神力量。

中国文化中的美女,有“燕瘦环肥”之说。前者是指汉宫中的赵飞燕,后者指的是盛唐时的杨玉环,都是历史上有名的美女。她们的美,今天只能想象,自文字上,我们只能推想飞燕是瘦弱之美,玉环是肥胖之美。这说明了时代背景的不同,美感的条件有异,表示瘦也可以美,胖也可以美。以今天对美的标准看来,瘦而美是可以理解的,至少有轻盈动人的体态,至于胖,会怎么美呢?确有问题。

自从考古发掘,在唐代墓葬中发现相当多陶俑以来,我们对唐代的胖美女已略有概念了,唐代的三彩陶与加彩陶中有些相当重要的女俑标本,确实可以证实唐人对女性的美感以肥胖为尚。可是我们实在很难想象这些美女如果脱掉衣服,是否仍然讨唐明皇的欢心。因此我们可以断定,唐人喜欢肥女,是因为他们以衣冠之美为美的缘故。唐代的饰物与花色是很讲究的,肥女穿上美丽的宽松的外衣与长裙,头发梳成特别显眼的花样,插上簪花,脸上除了脂粉之外也贴了花,打扮得花枝招展。这些胖美女用唐人特有的三彩技术制成俑,看上去是很有说服力的。

汉代同样出土了很多女俑。相距三百多年,汉人在俑的制作上要落后些,可是可以看得出来,汉女确实属于瘦弱型,并不是看到这些女子的身体,而是看到衣装,汉代贵族流行曳地的长裙,以衬托女子的飘逸身影。那时候的美女常被想象为仙女,身轻似燕,可以御风而行,这种想象都表现在衣装上。

西洋重视觉之美

可是西洋人就不是这样看美女了,他们要看美女的身体,所以古希腊与罗马不重衣冠,他们不分男女,穿着都是以白布披身而已。在公元前七八百年,希腊人就开始雕刻男性裸体像,到了公元前5世纪之后,他们的美感文化已经成熟,用裸体的女像来呈现美感,已经驾轻就熟,人体之美遂成为文明之标杆之一。

他们对美并没有恐惧之感,而是在与爱相结合后,有崇敬之心。他们把极美视为神意,因此美被神圣化,成为人类所力求达到的目标,所以古希腊用科学方法,有系统地研究美的根源,把音乐数字化,把美术几何化,建立了美学。有了一套办法,就可以把这套原则应用到生活之中,因此对文明人来说,美成为一个必要条件,制造美的东西是很自然的事。这就是为什么,自古希腊以来,他们对建筑之美那么精斟细酌。

自西方观点看,把人体的美,通过系统的研究转到生活之中,并且享受到无处不美的愉快,就是文明。如果有一位上帝,那么美是上帝对人类的恩赐,可是只有开窍,人才能享受得到。所以美丑的辨别与善恶的辨别都应该是神的意志,神赋予人类的特殊能力。

我谈美,都是自西方的观点出发,谈美育,也是借用西方的经验,并不是媚外崇洋,是因为在审美的态度上,西方是正面的、积极的,是有原则可循的。这一点,美与科学相同,虽为西方人的发明,却是人类的共同资产,我不会回避西方美学,如同我要住西方人发明的高楼一样,没有什么好惭愧的。

中国文人的情、境之美

也许有人会问:难道中国人没有“美学”吗?

中国人不是视觉美学,我名之为情、境美学。

在视觉方面,中国人仍然有潜在的本能;但在形式上,美落入装饰的范畴。礼的制度化转变为象征,象征者要用装饰表现出来,衣冠的式样、颜色、花纹都按照身份定做。明亮、显眼的色彩属于统治阶级,以黄、紫、红、蓝分地位的高低。一般老百姓则只能着黑色,所以古人称老百姓为“黔首”,灰色、白色大约也可以使用吧!至于华丽的刺绣,是上流社会的专利。

装饰的美带动了绣的工艺,如同在建筑上大量使用琉璃瓦与彩绘一样。对于建筑我们有“美轮美奂”的形容词,意思是高大华美。这个美指的是华丽,也就是装饰。至于建筑本身的美感,并没有指导的原则,所以它是匠人之事,与建筑艺术无关。建筑的主人所重视的是格局要宏伟,要合乎体制。中国建筑是对称的设计,而且主从分明,这两个原则虽与西方文艺复兴以后的建筑原则相吻合,却不是美学理论推演的结果,而是在伦理秩序下的产物。是理应如此,不是喜欢如此。而中国人喜欢的,是雕梁画栋,是层斗迭栱,连屋顶上也要有脊饰。台湾的传统建筑以剪贴做成的脊饰,五颜六色,以神话故事为主题,其目的无非造成极具华丽之美的印象。

视觉之美是匠人之事,那么知识分子呢?他们的美学是一个“情”字。他们大概是用情感代替了美感的功能,所以中国的艺术家只有诗人。为情所动而生的情绪就是感动。

中国知识分子自两方面满足对感动的渴求,一方面是与人之间的情分,一方面是与环境之间产生的情分。中国诗人最重友情,就是因为那是纯洁的、人与人间互相因性情投合所生的密切关系。亲情当然是很重要的,但亲的关系是血缘的关系,不免涉及礼的体制,感情无法纯粹化,夫妻之间亦可有深厚的情分,但难与肉欲完全割离,所以亲人必须兼有友情才能升华为完全精神上的契合。

至于与环境的关系,则为情境的感动,自然或人为的环境常使我们产生与生命相关的感怀。中国的诗人创造了很多令人难忘的诗句,或由诗词为画,都是通过描述某些景致,得到读者感情的反应,美学家称之为意境。中国诗大多先描写景致,然后点出心思,就是这个缘故。

感动的美感,是心绪发泄后的舒畅感。知识分子大多忧国忧民,而人生苦短,悲情为多,所以需要情绪的出口。把这种舒畅感视为美感是勉强说得过去的,但却不是与现代生活相切合的美。中国人习惯了把诗文中表达的情感美视为正宗的美,把与生活相关的视觉之美当作匠人之美,到了现代,当美育的潮流东来之时,我们虽对美极为重视,却无法接受西洋的方法,一定要回归到诗文的美感之中。这正是我们美育失败的原因。

全球化时代的挑战

如果没有西方文明,我国以情感舒畅为主轴的美感也是足够的,让视觉美留存于民间,未尝不是好事。中国的匠人,以其审美的本能,创造了很多符合西方美感标准的东西。日用器物如陶瓷器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民间建筑也是很好的例子。我们在民间看到的,不论是金门的传统聚落,还是徽州的传统民居,都是美不可言的,匠人们没有读过书,却在不知不觉间创造了美的东西。可是新时代来临了,匠师制度消失,让一些读书人执掌文物的制造与设计,他们反而不知所措。教育使他们失掉了方向。

我们必须面对国际化的压力。今天独善其身已经无法在世界潮流中立足,自己的文化是要保存的,但必须同时与国际接轨。自美感开发这一特别项目来说,我们不能不赶快把西洋的视觉美感接受过来,连上我们的美感本能。一旦接轨完成,我们的国际竞争力就全面恢复,绝不会亚于他们。这就是我提议在初中、高中设置美育、设计等课程的主要原因。

至于我们的传统,装饰的美感与情、境的美感,都是我们的宝藏,不仅要保存,而且要发展。装饰美可以与视觉美相结合,情、境的美感则要强化诗文的教育,使未来的中国人更加多情善感,这一点,我们应该向日本人学习。只要恢复诗文教育,赶上日本应该是不困难的。

文化的传统是宝藏,不是障碍。只有当我们为传统所绝,不肯随时接受外力影响时,才成为障碍。在美感教育上,这也是值得我们认真反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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