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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的话

秦国光律师 作者:高海堂


编者的话

秦国光律师在读初中二年级时,毅然辍学参加革命,兴高采烈地迎接新中国的诞生。他从参加“土改”工作起步,艰难跋涉,不断穿越时间的隧道,不断变换工作的角色,多次遭受冲击,历经磨难,通过顽强拼搏,披荆斩棘、百折不挠,成长为一名既懂法律、又善于驾驭法律,敢于为正义而言、为法治摇旗呐喊,受人尊敬和爱戴的中国当代名律师。他的一生,不仅为我们生动地展示了他超群的胆识、坚强的意志和杰出的才华,而且表露了他对事业的赤胆忠心,对同志的精诚团结。他不愧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1985年,他领导的绍兴县律师事务所荣立全国司法系统集体一等功,后又多次荣获浙江省司法系统先进集体,以及省法律服务优胜单位。他个人也被司法部荣记一等功,被授予金质奖章。他多次被评为浙江省司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国司法系统劳动模范,还荣获浙江省首届“十佳律师”和浙江省“十大功勋律师”称号。他是绍兴县、绍兴市多届人大代表,绍兴市政协第二届委员。他两次被列为绍兴市优秀专门人才。他被选为全国律协理事、全国律协民事代理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绍兴市律协副会长、会长,浙江省律协副会长、会长。他两次随同国家司法考察团访问日本和美国,参加在北京召开的第14届世界法律大会,在国外亦有一定的影响。从1980年开始,他的优秀事迹分别被《人民日报》、《浙江日报》、《法制日报》、《司法通讯》等多家报刊和其他书籍宣传,广为人知。这无疑是对他骄人业绩和广泛影响力的最好诠释。

秦国光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闻名遐迩,是一名非常优秀的辩护律师,而且他胆识过人、思想开放、思维敏捷,在全国律师界第一个提出“律师工作的重心必须实行转移”,勇敢地擂响了律师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战鼓,并自觉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被群众誉为“乡镇企业的保护神”。秦国光积极开拓律师工作的服务领域,为律师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我国律师事业的繁荣。

秦国光走在我国律师事业改革的前面,带领绍兴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同仁勇敢地抛下“铁饭碗”,给自己增加压力,提出不要国家一分钱、律师事务所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体制改革,冲破律师编制的限制,及时壮大了律师队伍。并在所内推行“效益工资制”,大胆引入竞争机制,推行多种奖励和责任制度,深入推进律师事务所的体制改革,有效地调动了所里律师的积极性,助推了律师行业的腾飞。秦国光认真履行律师的职责,赤诚为社会提供专业周到的法律服务,无私地培养年轻人,热心帮助年轻人成长。他为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法制辛勤地泼洒汗水。他心系困难群体,乐于为他们排忧解难,重视法律服务的社会效益,为正义而奔走呼号。人们信任秦国光,被秦国光的魅力所折服。秦国光是中国律师界的骄傲。

秦国光果真如此完美,没有瑕疵吗?当然不是。秦国光十分谦虚,坦诚说自己有不足之处。书稿写成之际,编者拿去征求秦国光意见,他坚持要求编者把他因疏忽而造成的深刻教训写进去。他说要实事求是,人应有自知之明。

我与秦国光做邻居近17年,在律师事务所又与他共事多年,我熟悉、了解秦国光。我深为秦国光的品质和才华所感动。秦国光熠熠闪光的桩桩件件,催促我拿起笔来写下这本书宣传他的才华和品质。我认真收集了关于秦国光的各种材料,并多方征求意见,通过反复修改形成了初稿,我旨在向社会展示秦国光成长的道路及其律师生涯的迷人风采,让人们更好认识这位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对律师事业无限忠诚,为律师界创造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受人尊敬和爱戴的优秀律师。秦国光毕生为律师事业奋斗的精神、杰出的才华与高尚的品德必将激励全国广大律师奋勇前进。

书稿曾被送给熟悉、了解秦国光的原绍兴市委书记、绍兴市人大主任陈礼安和浙江省司法厅老领导、浙江省律协原会长刘乃雄审阅。参加审阅的还有绍兴文理学院教授王松泉、《绍兴市志》总编纂任桂全,以及浙江省律协常务理事、绍兴市律协副会长、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主任、优秀青年律师楼东平等同志。他们给本书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对编者的工作予以了大力支持。我谨在此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深深的谢意!

陈礼安、刘乃雄两位老领导欣然为本书题词和作序,楼东平律师欣然撰文畅谈秦国光律师对年轻律师的影响,绍兴县政协秘书长、绍兴县山阴书画院院长高利泉先生欣然为本书封面题词。在此,编者谨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编者水平与能力有限,或未能把秦国光律师闪亮的品质与杰出的才华栩栩如生地表达出来,书稿亦或难免有一些遗漏、不实之处,请秦国光律师谅解,并欢迎知情者批评指正。

高海堂

201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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