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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约翰·契弗短篇小说集 作者:[美] 约翰.契弗 著,[美国] 约翰.契弗 编,冯涛 张坤 译


导言

如果你一边读这些小说,一边参阅约翰·契弗的《日记》,同时获知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以及他都写了些什么,你会体会到一种阴郁的忧虑不安。契弗的《日记》本身就是最伟大的自白类作品之一,我会将其与卢梭和佩皮斯[1]的作品并列为一种范例,它充分展示了一个无论对自己还是他人都从不满意的复杂之人的内心斗争。正如契弗本人所言:“我一直对我从未曾见过的国家充满乡愁,渴望去往我无法前往的地方。”

《日记》中所呈现的契弗生性孤僻,脸皮极薄,既爱男人又爱女人。这让他备感困惑,跟他在一起有时候也会让人感觉受不了,因为在他的年轻时代,遵照习俗按照惯例是该做个明确选择的。不过对于一位作家而言,拥有范围如此广泛的同情心和感受力,反而只会成为一种优势。

契弗写的都是那些最重要的事情。说到他的短篇小说,你可能会想,你很难从他的创作中了解到更广阔的美国社会,因为当中没有黑人和拉美族裔的生活,他没有反映后奴隶制的精神创伤,也没有反映社会不平等、政治斗争或是贫穷。但你确实感受到了电梯工、门房和正派的穷人那寒酸而又艰难的生活。

在《日记》中,契弗认为他的作品很有“局限”性,担心他的题材过于逼仄狭窄。然而,他绝非对于四季常青、富裕体面的城郊之外的生活知之甚少的那种精英主义的中上层白人作家,眼中只有周六夜派对上的一片狼藉和马提尼喝多了以后的绝望,男人都是通勤者而女人全都感觉浪费了自己的生命—与之后查尔斯·韦布[2]在《毕业生》中所讽刺的泳池世界不无相似之处—契弗的创作一直都正中世间万物的中心。他的主题不是怪胎、废柴或是各种的边缘人,而是孩子们、工作以及西方文学的中心观念—是契弗所谓的“婚姻那令人痛苦的秘密”,以及婚姻是如何使激情显得荒谬可笑的—如果并没有使得激情变得完全不可能的话。而且虽然他着迷于他有时候描述为“肉欲的无政府状态”的那种现象,他却有足够的明智,知道推动我们前进的更多的是社会地位、自尊自重和工作,而非情欲和性欲:我们依靠金钱生活,又梦想着完美的爱情。

我猜想,你也许想把这些短篇小说描述为契诃夫式的,即使仅仅因为契诃夫的天赋就在于能够以幽默的同情在日常生活中捕捉那些意味深长的时刻,并且毫无屈尊俯就的傲慢态度;因为契弗有能力写出令人屏息惊叹的挽歌式的那结尾的最后一段,既包容涵盖了整个故事同时又是一种超越和提升,就仿佛所有的一切最后被以一种酒神庆典式的方式整个儿抛向了空中。你也许还想说,相对于卡佛而言契弗没那么阴郁荒凉,相对于海明威而言他更加广阔、反讽,而且活泼俏皮。但归根结底,契弗一直都是完完全全的他自己,反反复复地斟酌、推敲和平衡,直到每个句子都恰如其分,而且经常还不止于此,能上升到使日常生活的火车通畅地奔驰在更宽阔的政治的铁轨之上。

契弗说起一种社会,在其中人们“联合在心照不宣的宣言当中:没有过去,没有战争—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危险或是不幸”。那个时候的美国是何其广阔而又重要,他笔下的人物都共享着美国战后的那个对于繁荣与和平的普遍希望,而与此同时那个希望又总是因害怕它实在太新、怕它可能被收回而遭到损害。而说到政治局势,你在阅读这些小说时几乎不可能意识不到随之而来的到底是什么:这些浅薄的、逼仄的生活将被“六十年代”彻底粉碎—那改变了一切的兴奋、固执和反叛的风起云涌。契弗使我们看到了它的到来:他那些内心分裂的人物渴望得到安逸与安全,但他们也渴望爱情和解放;他们为一种非常迫切的欲望所吸引,而它会打破对心满意足的大部分尝试,经常还会导向灾难性的后果。

因此,你预期在这些城郊地区只能找到最干净和乏味的诚实和正直;这大概也正是人们选择住在那里的原因之所在。但在进一步的审视之下,你会发现那里也有非同寻常的人类激情和弱点,会发现一种可怕的喧嚣不宁。它以最稳健、最有节制的样态出现,这是合乎情理的。“为了能看到任何东西—一片树叶或是一枚草叶—我想你必须懂得爱的强烈。”

话说回来了,对任何人的爱又何曾简单容易过?正如《苹果世界》中那位睿智的诗人巴斯科姆所肯定的那样,在很多情况下,“猥亵—下流猥亵—似乎成了生活中唯一具有色彩、值得欢庆的因素”。

进一步推究下去,欲望会变成一种具有毁灭性的激情,甚至会成为一种变态,永远无法得到满足。这在《乡居丈夫》—契弗最优秀的,也是有史以来最优秀的短篇小说之一—当中展现得淋漓尽致:一个男人差一点在一次飞机迫降事故中丧命,回到家却发现他的妻子和孩子们非但对于他的死里逃生漠不关心,甚至对他的整个存在都毫不在意。他疯狂地在年轻的保姆身上寻找慰藉,最后只能求助于心理医生。一九五〇年代的很多美国人都是这么做的,在非常明确地向医生坦白“我恋爱了,赫尔措格医生”以后,他能找到的只有更多的失望,医生的推荐疗法也只是建议他干些木工活儿。如此说来,一个深受痛苦折磨的人如果不去酗酒的话,又能求助于什么呢?

契弗本人性格上的复杂性—今天会被描述为“挣扎于酒精与性爱之中”—使他能够看清,他笔下那些人物的不幸更多地应归因于他们自身的软弱和他们的过去,而非归咎于社会的因素或者他人的歹毒。人们为什么会做出不符合他们自身利益的事情?为什么会有一种本能的欲望,将对他们而言最为珍贵的东西弃之不顾呢?这个永恒的谜题使得契弗深深地着迷于人类那些最严重的自毁行径。

一个同性恋连续三次把脑袋伸进煤气炉里,只是为了能被一个怒不可遏的恐同的电梯工把他救下来,有时这是显得很好笑。而在《重聚》这个只有两三页篇幅的优秀短篇当中,那个父亲却只能反复不断地破坏他跟自己久已疏远的儿子那难得的聚会,使父子俩全都无法得到他们最希望能够建立起来的一点点亲情的联系和真正的交流。

约翰·契弗一九一二年生于马萨诸塞。参军服役之后,在一九五[3]及其他伟大的美国作家一起,其作品居于最顶端的位置;他的作品丝毫不因袭陈腐,而是充满了实验性—最有趣的意味上的实验性。

在他的《日记》中,极少有对他实际写作过程的记述。当他实际上并没有正在做的时候,契弗很不愿意跟自己谈论他在做的事。也没有人强迫他这么做:他还不需要像现在的作家那样要去进行漫长的新书宣传、面对众多读者朗读自己的作品再继以签名售书,并要不断地接受采访,直到他们都要被自己的声音给吓到为止。不过,他也确实给过我们重要的提示,那是在《巴黎评论》上:“小说就是个实验的过程;当它不再是实验了,它也就不再成其为小说了。一个句子,直到你感觉在此之前从来就没有以这样的方式写下来过,这个句子才算是可以完成了。”

不过对于短篇小说家而言,特别是出版小说合集的时候,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其多样性,尤其是如果读者希望一口气把这些小说读完的话;那就像是狼吞虎咽地吞下太多的牡蛎,而非以理想的方式间隔开来,一个一个地细细品味。但这部小说集却有着极为广阔的范围和无限的多样性:这是一个作家一生的创作成就,而且那又是充满了好奇与革新的一生。

奇怪的是,契弗从未创造过一个像他本人那样有天分、有智慧或者有文化的角色;他的角色全都是比他本人更为渺小的人物,但他们也都是他的一部分。角色的创造,对长篇小说家而言那最重要的工作,并非他的首要关切点,他的短篇都是一次性创造成型的。如他所言:“我关注的不是情节。我关注的是直觉,是颖悟,是梦想,是观念。情节只关乎故事和一大堆废话。”

他洞察和描述的能力是惊人的,在一闪而过的一节卧铺车厢里,有“一位美得出奇的女人,没有穿衣服,正在梳理自己的金发”;一个邻居正在弹奏《月光奏鸣曲》:“他全然不顾节拍,以自由速度从头弹到尾,全然是在宣泄那种眼泪汪汪的任性、孤寂和自怨自艾—凡是贝多芬的伟大所不曾包括的,无所不有。”

能够写下这么多其他人在五十年后仍读得兴味盎然的短篇小说,能够写下这么多充满智慧、引人共鸣、富有诗意而又不可言喻的语句,他的人生可算得绝没有虚度;而我们之阅读它们,一遍又一遍地反复阅读,是为了生活得更好,并且向契弗表达他当之无愧的尊敬和仰慕之情。

汉内夫·库瑞什[4]

二〇〇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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