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回归故里 作者:[法] 迪迪埃·埃里蓬 著,王 献 译


1

多年以来,它于我而言仅仅是一个地名。父母在此安家的时候,我已经很久没去探望过他们了。只是出国旅行期间,我会时不时地给他们寄张明信片,来勉强保持这原本就无意维系的关联。当我在明信片上写下这个地址,我会自问,他们住在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呢?不过向来止步于好奇,从未真正前往。当我和母亲进行每个季度一到两次(时常次数更少)的通话时,她总是问我:“什么时候回来?”我闪烁其词,以太忙为借口,并保证过一段时间就去探望。其实我无意履约。从家里逃出来之后,我没想再回去。

直到最近,我才初识这个叫米伊宗(Muizon)的地方。如我所料,这是一个“城镇化”的可笑案例——一片被耕地包围的城乡结合部。经过数年的变迁,这类地区发生了某种质变,我们不知该称其为乡村,还是城郊。后来我知道,在20世纪50年代初,这里的居民还不超过50人,那时人们住在一个教堂周围,这座教堂最初建于12世纪,在几乎摧毁法国东北部的数次战争中幸免于难。在东北部——这个被克劳德·西蒙①称作拥有“特殊身份”的区域,城市和乡村的名字起得像“战役”“兵营”“轰炸突袭”,或者“大型公墓”的近义词。今天,这里有超过两千居民,聚居区一边是“香槟之路”,不远处便是一片种满葡萄的山坡,小路蜿蜒而上。另一边,是死气沉沉的工业区,属于兰斯郊区,离小镇大约15到20分钟车程。街道是新建的,路边的房子一栋挨一栋地排列着,都一个模样。这些住宅大多是社会福利房,租户都不是什么有钱人,或者干脆说是穷人。在过去将近20年里,我的父母住在这儿,我却从没来过。直到母亲将父亲转移至一家阿尔茨海默病疗养所(之后父亲没再离开过那里),我才来到这个“村子”(能怎么称呼这个地方呢?)和他们的小屋。母亲尽可能地延迟这一天的到来,但面对父亲带来的威胁(一天,他拿着菜刀追着她跑),满身疲惫和恐惧的母亲终于屈从于现实:再没有其他办法了。父亲一走,回乡探望,更准确地说是完成我过去未能下决心完成的回归之旅,变得切实可行。我可以重新找回这片“自我的空间”(热内②会这么说),这个我曾极力逃离的地方:一片我曾刻意疏离的社会空间、一片在我成长过程中充当反面教材的精神空间,也是无论我如何反抗,依然构成我精神内核的家乡。我回到家,看望母亲。我开始与母亲和解。或更准确地说,与自己和解,与从前一直拒绝、抵制、否认的那部分自己和解。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多次回到母亲身边,她对我讲了许多话。关于她自己,关于她的童年、青少年,关于她作为人妻的生活……她也提到我的父亲,以及他们的初识、他们的关系、他们所经营的生活、他们曾操持的职业。她滔滔不绝,想把一切都倾吐给我。她似乎有心要把失去的时间找回来,把早年间交流缺失引起的哀伤一下子都抹掉。我坐在她对面一边听,一边喝咖啡。当她回顾自己的生活时,我认真聆听;当她事无巨细地讲述孙子们,也就是我侄儿们的各种琐事时,我感到困倦和无聊。我从没见过他们,也不大关心。我和母亲之间重新建立起联系。我内心的某种东西被修复了。我意识到这些年我的疏离给她带来多大的打击。她为此受尽苦头。这疏离对于我,这个主动逃离家庭的人,又意味着什么?根据弗洛伊德对“忧郁”(对于自己排除掉的可能性及拒绝接受的身份,产生一种无法逃避的哀悼)的图解,我难道不是正通过另一种方式,接受着我所排斥的自我身份的惩罚吗?这身份一直在我体内存活着,它就是我身体的组成部分。那些我曾经试图逃离的东西,仍然作为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延续着。或许在这里使用社会学的概念比使用精神分析学的概念更加合理,因为“哀悼”和“忧郁”这样的比喻虽然简洁,但存在不妥之处,且具有误导性:即使我们成年之后所处的生活环境相较童年时的环境发生了变化,即使我们极力排斥过去,童年的生活轨迹以及社会化的方式依然会持续地发挥作用,因此,回到过去的生活环境(也就是我们曾离开的环境,此处应进行广义上的理解),总是一种指向内心的回归,一种重新找回自我的过程,包括我们主动保留的那部分自我以及我们否定的那部分自我。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东西浮现脑海——我们希望已经摆脱、但又不得不承认它们造就了我们的个性的那些东西,即徘徊于两种身份认同时所产生的不安(这两种身份之间的差距如此巨大,看似无法相融,但又时时刻刻共存于我们体内);借用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③那漂亮而有力的说法来描述,就是一种“分裂的习性(habitus clivé)”所引起的忧郁。奇怪的是,当我们试图超越,或者至少是安抚这种情绪时,原本分散而隐蔽的不安感反而会不可抑制地浮现出来,忧郁感也会倍加强烈。事实上这种感觉一直存在,只是我们在特定的时间发现或者说再发现了这些深藏于内心且不断对我们施加影响的感觉。但我们真的能超越这种不安感、压抑这种忧郁情绪吗?

 

这一年的12月31日,午夜刚过,我给母亲打电话祝她新年快乐,她对我说:“医院刚打过电话。你父亲一小时之前去世了。”我并不爱我的父亲。从没爱过。我当时知道,父亲只能活几个月了,病情加重后就只有几天了,可我没有去见他最后一面。再说,有什么用呢,他已经认不出我了。其实我们互不相认已经很久了。在我少年时期,我们之间就存在着一道鸿沟,随时间推移,鸿沟不断扩大,以致后来我们形同陌路。没有什么能让我们保持联系。至少我这样认为,或者我很希望这是真的,因为当时我相信人可以脱离自己的家庭,摆脱自己的过去,切断与父母的联系,从而自己创造一个新的自己。

听到这个消息,我觉得这对母亲来说是个解脱。当时父亲的身体和精神状态每况愈下,回天乏术。病情不可逆转地恶化,他无论如何无法再康复了。在医院,父亲只有两种状态,要么痴呆症发作,疯了似的与医护人员折腾,要么在药物作用下(显然,在狂躁期过后,医生会给他开药)陷入长期的昏沉,不说话,不动,也不会吃饭。无论如何,他失去了对任何事物和人的记忆:这对于来探望父亲的姑姑们(其中两个姑姑因为害怕,来过一次后就再没来过)和我的三个兄弟来说是个挑战。而我的母亲,即使需要开车20公里,依然坚持照顾他。这种牺牲精神令人惊叹,因为据我所知,母亲对父亲只有夹杂着厌恶与仇恨的敌对情绪(从我记事起一直是这样)。说厌恶和仇恨毫不夸张。但她把照顾他当作自己的责任。当我问母亲,为什么在父亲认不出她的情况下还坚持每天来医院探望,她重复道,“我总不能扔下他不管吧”,这种照顾已经成为母亲自己一个人的事了。她在房门上贴了一张他俩的照片,她总是拿给父亲看:“你知道这是谁吗?”他回答:“这是照顾我的女士。”

 

两三年前,得知父亲生病时,我曾经陷入很深的焦虑。噢,可不是为了他——况且对他来说已经太迟了,他的病没有激起我的任何感觉,连同情都没有。我很自私地担心着自己:这种病会不会遗传?我有一天也会生病吗?我开始试着背诵那些烂熟于心的诗词和悲剧情节,来检测自己是不是还记得:“梦,那个残酷的夜晚的梦,色非斯,对于整个民族,这是一个永恒的夜晚……”“看那里,果实、繁花、叶子和树枝/再看这里,是我的心……”“这样属于自己的空间,无论膨胀还是萎缩/就在这无聊中流淌……”只要忘掉一句诗,我就心里想:“得,开始了。”此后,这种焦虑一直困扰着我:只要我忘记一个名字,一个日期,一串电话号码……我就立刻被焦虑笼罩。我到处寻找犯病的征兆;我对它们既期待又恐惧。在某种程度上,我的日常生活从此被阿尔茨海默的幽灵所纠缠。这个来自过去的幽灵向我展示着未来,我惊恐不已。这就是父亲去世之后继续存在于我身上的方式。对于一个去世的人,以这样的方式存在于他儿子的头脑中(正是病魔将要侵袭的地方),有些奇怪。拉康在一次他的“讲座”(Séminaire)中说得极好,他说,父亲去世之后,下一代(至少是儿子)会感受到一种焦虑:在通往死亡的道路上,他成了孤独的排头兵。而阿尔茨海默病在这种对自身的焦虑上还增添了每天都要面对的恐惧:我们留心着各种线索,并将它们解释为犯病的征兆。

但我的生活不单单被未来的阴云所笼罩:它也被我个人的历史所纠缠。我的父亲,代表了我想要抛弃、远离的一切,他充当着我心中典型的负面社会形象,在我努力重新塑造自己的过程中作为反面教材存在着;他的离世,也让我的过去浮出水面。他去世后的这些天,我开始回顾我的童年、少年时光,也重新思考为什么我如此憎恨这个刚刚离世的人;他的消失,以及这种消失给我带来的那些始料未及的情绪,让我想起那么多我以为自己已经忘记的画面(但也许,即使我有意识地排斥这些记忆,我还是一直明白,这些记忆从未消失)。可能你会对我说,所有对逝者的哀悼都会引发生者对自己的思考,更何况逝者是自己的父母,这种现象十分普遍,它本身也是哀悼的组成部分。但在此刻,这样的思考显得有些奇怪:在哀悼父亲的过程中,我渴望理解他并通过他的逝世理解我自己,这种渴望甚至超过了悲伤之情。此前,我多次经历过更加强烈而深切的悲痛——密友们的去世,但当这些主动结成的朋友关系突然断裂,我并没有因此在脑中编织起过去林林总总的日常生活。通过选择而结成的关系之所以牢靠、有力,原因在于关系中的主角强烈渴望保持这段关系,所以一旦关系断裂,就会引起崩塌之感;而我与父亲的联系,对我来说只有生理和法律上的意义:他生了我,我继承他的姓氏,再无其他。当我读到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在书中记录他母亲的逝世所带来的绝望之情如何一天天打击着他,以及这种难以抑制的痛苦如何改变了他自己时,我在想,父亲逝世给我带来的感受和这种痛苦、绝望之间有多大的差距。他写道,“我不是在哀悼,我在伤痛④”,来表达他拒绝在至亲逝世后用精神分析的方法来观察自己。对我来说,父亲是什么呢?我也可以像罗兰·巴特一样,说我不是在“哀悼(en deuil)”〔参考弗洛伊德“工作(travail)”的概念,即最初的痛苦不断消退的精神过程〕。但我也并未感受到那种无法消除的、并不随时间推移而削减的哀伤。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更准确地说是不安,对于个体的社会化、社会阶层的分离、社会环境在主观视角建立过程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个体的心理状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追问(这种追问既是对自身的,也是政治层面的,两者不可分割)给我带来的不安。

 

我没有参加父亲的葬礼。我不想和兄弟们见面,已经三十多年没联系了。如今我只能从米伊宗家里到处摆放着的照片上认出他们。我可以从这些照片上看到他们的样子,看到他们的外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但是在相隔这么多年后,以什么样的方式再见面呢?尤其是在父亲刚刚去世的情况下。面对彼此,我们可能会想:“他的变化真大呀……”并且拼命地在对方身上寻找昨天的影子,或者说许久以前的影子,也就是当我们还是少年,还是兄弟时的样子。第二天下午,我去陪母亲,我们坐在客厅的椅子上聊了几个小时。她拿出一个装满照片的小箱子,里面有几张我童年和少年时的照片……还有我兄弟们的照片……于是我重新审视(难道他们的样子尚未印刻在我的血肉和头脑中吗?)这个我曾经生活过的工人阶级家庭,重新看到他们可悲的样子,这种可悲体现在照片背景中的居所、房间的内饰,以及他们的衣着,乃至身体中。相较于观看现实中活生生的他们,观看老照片似乎更能让我们立刻把眼前的人物看作社会体和阶级成员,这个过程总是令观者恍惚。而照片作为“纪念品”,还可以轻松地把个人(也就是此刻的我)带回到他原来的家庭,并将他与曾经扮演的社会角色捆绑起来。浮现在老照片上的私人生活情节,甚至是隐私,将我们重新带回到那个曾经从属的、小小的社会空间,它让我们时时刻刻意识到自己所属的阶级;在这个过程中,那些最为个人化的、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却让我们意识到自己在整个社会的历史样貌中所处的位置(就好像个人的历史总是无法脱离社会的历史与形态;这部分我们曾置身其中的社会历史与形态,是我们体内最深层的真相之一,虽然我们未必能清醒地意识到它的存在)。

2

在我将这次久违的回归之旅付诸实践之后,有一段时间,我不断地被一个问题所纠缠。在父亲葬礼的第二天,也就是我和母亲共度下午,翻看照片的时候,这个问题以更加清楚、具体的方式浮现在我的脑海:“我曾经写过很多关于统治机制(mécanismes de la domination)的作品,但为什么从来没将社会统治(domination sociale)作为主题呢?”还有:“我曾着力研究人在屈从(assujettissement)和主体化(subjectivation)过程中产生的羞耻感,但从没研究过社会压迫带来的羞耻感,为什么?”我甚至应该这样表述:“在定居巴黎之前,我因为自己所处的社会阶级内心充满羞耻,来到巴黎之后,我结识的人们来自完全不同的社会阶层,在他们面前,我向来羞于承认自己的出身,有时,我或多或少地在这件事上撒谎,为什么我从未在我的书或者文章中对此有所提及?”可以这样讲:对我来说,讲述性取向带来的羞耻比讲述社会阶级带来的羞耻要容易。如今,似乎只要涉及性向问题,人们高度重视对“歧视是如何产生的”以及与之相关的“否认还是昭示自己本来的身份”这些问题的研究,甚至连一些当代政治领导人都会时有提及,但若是涉及社会底层阶级受到的不公待遇,类似的观点很难在公共讨论中获得哪怕一点点支持。我想知道为什么。对于年轻的同性恋人士,通过逃往大城市或者首都的方式来获得保持同性恋身份的机会是相当典型而普遍的做法。我在《关于同性恋问题的思考》(Réflexions sur la question gay)一书第一章中对于这一现象的讨论(就像本书的第一部分一样)可以被看作一部用历史研究与理论研究的方式所书写的变相自传,或者也可以说,是以私人经验为基础所书写的历史与理论作品⑤。但这部“自传”是不完整的。我还可以在反思自己整个人生轨迹的基础上进行另一种历史与理论的研究。因为我在20岁时选择离开我生长的地方并定居巴黎,同样代表着一次社会身份的逐渐蜕变。所以,不夸张地说,我的出柜经历,也就是我承认并肯定自己的同性恋取向的过程,正好与我走进另一个社会牢笼(如果可以这样形容)的经历相重合,所谓另一个社会牢笼,即另外一种形式的乔装打扮,另外一种性格分裂,或双重意识(与众所周知的隐藏同性恋倾向的方式相同:对自己的行踪含糊其词,极少数了解内情的朋友也都守口如瓶;用几套不同的说辞应付不同的谈话对象和情境;不间断地克制自己,包括自己的动作、语调、表达方式,以免透露出什么,以免“出卖”了自己,等等)。在完成了几部思想史方面的作品(尤其是两本关于福柯的著作)后,我开始将创作矛头转向压迫与屈从的主题,我选择根据我作为同性恋的经历进行创作,对那些性少数人士所受到的歧视和侮辱进行反思(这些人在我们所生活的这个社会中受到了怎样的侮辱),然而却选择无视另一种可能性:存在于我身体之中的某种东西,它可能并应该让我将关注点放在阶级关系、阶级统治,以及平民阶级对自身的阶级归属和阶级地位的主体化过程这些问题上。无疑,在创作《关于同性恋问题的思考》、《少数派道德》(Une morale du minoritaire)或者《反叛者》(Hérésies)的过程中,我并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的存在。但这些作品过于野心勃勃,以致超出了作品本身有限的研究框架。我试图在这些作品中对人类的羞耻感进行概括式的书写,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关于统治与反抗、屈从与主体化的理论。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少数派道德》(副标题为“对于让·热内理论的延伸”)中,我试图将热内、茹昂多(Jouhandeau)⑥和其他几个作家的性歧视理论,以及布尔迪厄的社会歧视理论,鲍德温(Baldwin)⑦、法农(Fanon)⑧和夏穆瓦佐(Chamoiseau)⑨的种族和殖民歧视理论相融合。不过这些不同方向的研究在我的论证过程中只是作为论据而出现,引用的目的在于让人了解在性取向方面成为少数派意味着什么,会给人带来怎样的后果。我试图通过调动其他研究方向中使用的方法,来扩大我的研究所覆盖的范围,然而,这些援引的理论毕竟只能充当次级论据和补充论据——它们时常需要扩展及其他论据的支持。就像我在英文版《关于同性恋问题的思考》的前言中提到的那样,我试图将皮埃尔·布尔迪厄建立的阶级“习性”概念移植到性的领域:个体在融入社会的过程中,在社会规则的约束下习得某种阶级“习性”,那么在社会上通行的性规则的约束下,是否也会习得某种性“习性”?如果说,要回答这个问题显然需要将阶级“习性”和性“习性”两个概念进行比较、关联的话,我在书中只探讨了性方面的主体化,而未研究阶级主体化的问题⑩。

回到兰斯后,我就不停地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一方面不断提醒自己这个问题的分量,一方面又在否定它,在我的写作中不断否定,也在我自己的生活中不断否定):我进行理论研究的基本观点(也是我对于自己过去及现状进行思考的基本框架)是,我之所以与家庭决裂必然是因为我的同性恋取向,以及我父亲的、我成长环境中充斥着的憎恶同性恋心理;但同时,我是不是在用这样一种看似高尚而无可争辩的解释,来回避这个问题:“我是不是因为想要脱离自己原本所处的阶级才离开家的”(与归因于同性恋的解释一样可能是真实的)。

 

在生活中,作为移居城市的同性恋者,我遵循着一条典型的轨迹:进入新的社交圈,通过深入同性恋圈子学习属于同性恋的生活方式,并由此建立起对自己同性恋身份的肯定;同时,我还经历了另外一条社会意义上的轨迹,即人们通常形容的“阶级的叛离”,而我毫无疑问是个“叛徒”,内心充斥着一种持续或间断、有意或无意的渴望,渴望远离自己童年及青少年所处的那个社会阶级。

当然,我在精神上依然属于我少年时成长的那个世界,因为我永远也无法在情感上认同统治阶级的价值观。每当听到有人用鄙夷或事不关己的态度评论底层人民的生活方式和言谈举止时,我就感到不适,甚至憎恨。我毕竟是在这样的阶级里长大的。对于群众的游行抗议、罢工运动,有钱有势的家伙们总是表现出不满,每当见到这样的情景,我会本能地感到憎恶。即便我万分努力地想要通过改变自己与原来的阶级脱离关系,工人阶级的本能依旧存在。但是也有例外,有几次,面对这种以阶级歧视为基础的世界观、人生观,及在其引导下所发出的充满仇恨与轻蔑的言论,我没有予以还击;我的回应恰恰相反,时常与尼赞(Paul Nizan)笔下的安托万·布卢瓦耶很相似:尼赞在书中描绘了他父亲的形象,原本属于工人阶级,后来跻身资产阶级行列,每当如今的同僚对工人阶级出言不逊,他仍然觉得自己也连带着受到了攻击:“如果不贬低自己曾经的身份,怎样参与这样的讨论呢?⑪”每次我用消极的词汇“贬低”自己的童年,就会有一种无声的自责或迟或早地笼罩在心头,从来如此。

然而,我和我曾经所属、并在绝望之下奋力抽身的世界已经相隔万里。我得承认,虽然感到与人民斗争的关系格外密切,虽然在翻阅1936—1968年大罢工资料时内心充满政治理念与情感上的归属感(这种归属感让我激动到发抖),但在内心深处,我仍然排斥工人阶级,实际上我也在践行这种排斥。“被动员的阶级”或者说“可以被动员的阶级”是理想化、甚至是英雄主义化的概念,它与构成这一阶级的,或者说有可能构成这一阶级的一个个真实的人完全不同。我越来越不喜欢自己与过去的以及现在的劳动阶级之间的直接关联。初到巴黎时,我还保持着看望父母的习惯,他们当时还住在兰斯的廉租房⑫,也就是我少年时期居住的地方(几年之后他们才搬至米伊宗);有时,我还拜访住在巴黎的外祖母,当父母时不时来巴黎看望她时,我们就一起吃饭。每次我和父母坐在一张饭桌上,我就会感觉到一种难以捉摸和形容的不适:他们说话行事的方式与我重新跻身的这个阶级差异巨大,他们会在每段谈话中肆无忌惮地表现出一种肤浅的种族主义,以致让人奇怪为什么所有话题都一定能和它扯上关系。这种经历对我来说像服苦役,它让人越来越难以忍受,以至于我得让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当读过安妮·埃尔诺(Annie Ernaux)关于她的父母及他们之间“阶级差距”的作品后,我清楚地意识到在那张饭桌上我经历了什么。她在书中完美地解释了这种不适感,即当我们离开家庭和以前的世界(无论如何我们依然属于它们)许久之后“重回”父母身边时,我们会感受到一种抽离感,无论是在家还是在我们新融入的世界,这种抽离感都会伴随我们。

老实讲,就在这种感觉出现几年之后,我便再也不能忍受它了。

所以说,我有两段相互重叠的经历。这两段重塑自我的经历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从性规则以及社会规则的角度看,我都改变了自己。但是涉及写作,我选择将前者,也就是关于性取向歧视的部分作为研究目标,而非后者,即社会压迫的部分。而我采取理论分析这一写作方式,更是十足的背叛。也就是说我的写作只融入了我部分的经历,而我另外一部分经历则很少,或者说完全没有出现在我的作品中。

我不仅在现在的生活中选择以这种方式进行自我定义和主体化,也选择以同样的方式看待我的童年和青少年:我曾经是这样一个同性恋男孩,一个同性恋青年,而不是工人的儿子。可事实并非如此!

3

“这是谁?”我问母亲。“这是你父亲呀,”母亲说道,“你不认识他啦?可能是你太久没见他的缘故。”事实上,我确实没认出他,这是父亲去世前不久拍的。照片上的这个人骨瘦如柴,蜷缩着,眼神已经涣散,一副行将就木的样子;我需要反应好久,才能把这个瘦弱的躯体与脑中父亲的形象联系在一起,也就是那个令我生厌、整天大喊大叫、愚蠢而暴力的人。我意识到,父亲在去世前的几个月,甚至前几年,他就已经不再是那个我憎恨的父亲了,而变成了这个可怜的人:一个被衰老和病魔击垮的、羸弱而无害的、失势的家庭统治者。这时,某种不安将我侵袭。

 

在重读詹姆斯·鲍德温关于他父亲去世的一段文字时,我注意到一件惊人的事。他讲到,当知道父亲已经病重时,他仍然尽可能地拖延着不去看望父亲。对于这一行为他评论说:“我给母亲的解释是我憎恨父亲,但这不是真的。真相是,我‘曾经恨’他,我希望将这种憎恨保留下去。我不想看到他现在衰弱的样子:这不是我憎恨的那个父亲。”

他的这段解释让我更为震惊:“人们如此地执着于自己对他人的憎恨,我猜原因之一便是,他们知道一旦憎恨消失,痛苦就会袭来⑬。”

对我来说,与其说是痛苦(因为对父亲的憎恨消失时我并未感觉到痛苦),不如说是一种进行反省的迫切欲望,我不可抑制地想要回溯时光,试图理解为什么对我来说与父亲之间的交流如此艰难,以至于我几乎不认识他。当我试着思考这个问题时,我发现我并不了解父亲。他想些什么呢?对,就是这个问题,他对这个他所立足的世界抱有怎样的想法?他如何看待自己?如何看待他人?他如何理解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件?如何看待自己的生活?尤其是我们的关系,这段越来越紧张、越来越疏离,最后完全泯灭的关系?不久前我了解到一件让我惊讶的事:有一天父亲在电视节目里看到了我,他竟感动地哭了起来。看到自己其中一个儿子获得了自己难以想象的社会成就,他激动坏了。我曾经以为父亲是个十足的恐同分子,然而在电视上看到我之后,他竟然表示不在乎邻居和村民们第二天会怎么评论,他说如果有必要,他会竭力维护我,他将我看作他自己和家里人的骄傲。那天晚上,我在电视节目中介绍了我的书——《关于同性恋问题的思考》,考虑到第二天可能会收到村民的评头论足和讽刺挖苦,他对我母亲说:“要是有人敢胡说八道,我就扇他个大耳光。”

我从没和他聊过天,从来没有!他做不到(至少跟我做不到,我对他也一样)。现在惋惜这一切已经太迟了。但如今我有太多问题想要问他,不只为了写这本书。说到这里,鲍德温还有一句话让我吃惊:“他去世了,我发现我从来没和他交流过。他死后不久,我开始后悔。”他在书中讲述了他父亲的历史,他父亲是第一代自由民(他的奶奶出生在奴隶社会),他说:“父亲很骄傲自己是黑人,但这同时给他带来许多羞辱,也让他的人生桎梏重重。⑭”在意识到这些后,鲍德温如何才能原谅自己曾经抛弃家庭,背叛亲人?他母亲不理解他的出走,不理解他为什么要到离家那么远的地方生活,先是为了融入文学圈去了格林威治村,然后去了法国。对他来说留在家乡可能吗?当然不可能!他必须出走,必须离开哈莱姆(Harlem),因为他的父亲是个老顽固,对于文化和文学抱有一种固执的敌意,而且家里的气氛总是令人窒息……只有离开,他才有可能成为作家,才能过上自由的同性恋生活(他在书中探讨了作为黑人,以及作为同性恋意味着什么)。然而,“回家”的渴望最终战胜了一切,虽然是在父亲去世之后(事实上这是他的继父,但他从小被继父养大)。在这篇致敬父亲的文章中,他试图真正了解这个他曾经厌恶和摒弃的人,他期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完成,至少是开始这趟精神“回归之旅”。也许,在踏上这条历史与政治的精神之旅后,他有一天可以重新接受自己的过去,不仅理解自己,还可以接受这个自己。于是我们能理解,在潜心思考过这些问题后,他在一档采访中承认道:拒绝回归,便是拒绝自己、拒绝“生命”本身⑮。

如同鲍德温对于父亲的思考,我终于意识到,我父亲身上那种我所排斥和厌恶的东西,是社会强加于他的。他原本就安于自己工人阶级的身份,后来他地位有所提高,于是更加骄傲,即便这种提高非常有限。但工人身份也带给他无数的羞辱,并让他的生活局限得可怜。这一身份还让他处于一种难以逃脱的愚蠢之中,这种愚蠢使他难以与他人形成良好的交往。

虽然与鲍德温处境完全不同,但和他一样,我确信父亲所生活的环境对他来说是个巨大的负担,这种负担会让生活其中的人受到极大的精神损害。父亲的一生,包括他的性格,他主体化的方式,都受到他所生活的时间和地点的双重决定,这些不利环境持续得越久,它们的影响就越大,反之,它影响越大,就越难以被改变。决定他一生的因素就是:他生在何时、何地。也就是说,他所生活的时代以及社会区域,决定了他的社会地位,决定了他了解世界的方式,以及他和世界的关系。父亲的愚笨,以及由此造成的在人际关系上的无能,说到底与他个人的精神特质无关:它们是由他所处的具体的社会环境造成的。

 

就像鲍德温的妈妈那样,我母亲对我说:“他毕竟为了养我们操劳了一辈子。”然后她放下自己对他的不满,对我讲述父亲的故事:“对他别太苛刻了,他这辈子不容易。”他出生在1929年,是一个大家庭的长子:他的母亲一共生了12个孩子。今天我们难以想象一个女人承担如此繁重的家庭义务:12个孩子呀!这些孩子中,两个是死产胎儿(或者是早夭)。还有一个,是在1940年德军轰炸时的大撤退过程中出生的,就生在马路边:他精神失常了,或许是因为脐带没有及时剪断,或许是因为在轰炸中我的祖母为了保护他带他跳进了沟里,或许只是因为缺乏新生儿所需的照料——我不知道家人所保留的这些不同版本的记忆中,哪个才是真的。我祖母一辈子都把这个孩子留在身边。因为这样就可以领取社会救助金来养活这一家子,我过去总是听到这样的解释。小时候,这个伯伯经常吓着我和弟弟。他总是流口水、嘟嘟囔囔地表达着什么,总是向我们伸着手,想得到一点点关注,或者试图表达自己的感情,但得到的永远只有我们的疏远,或者叫喊和恐吓。如今想起自己的行为,我总觉得羞愧难当,但当时我们只是不懂事的孩子,而他一个成人,却要被人称作“疯子”。战争期间,父亲一家子得离开他们生活的城市,也就是我们说的“逃难”。这场逃难让他们远离家乡,来到朗德省(Landes)的米米藏小镇(Mimizan)边上的一片农场。他们在这儿过了几个月,停战协议一签,便回到兰斯。法国北部被德国占领了(我出生在战后,但当时家里仍然用“鬼子”来称呼德国人,他们对德国人心怀怨恨,这是一种极强的、显然无法平息的恨。直到1970年,甚至之后,我们还经常在饭后大声宣称:“鬼子一定连这个都吃不上!”(我承认,我也曾经这样说过几次)

1940年,父亲11岁。在整个德国占领期间,也就是直到父亲十四五岁时,都由他到城镇附近的村子里去找吃的来养活家人。无论春夏秋冬,风霜雨雪。香槟地区的冬天异常寒冷,有时他要骑着自行车到20公里远的地方去弄土豆或者其他口粮。他几乎要负责所有家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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