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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隐派的兴起

半砖园斋论红学索隐派 作者:郭豫适 著


索隐派的兴盛与前期代表作

索隐派的兴起

民国初年,《红楼梦》研究中形成了一个势力颇大的派别,叫做索隐派。索隐派的文字,在《红楼梦》研究史上很有声势,影响甚大。人们通常所说的“旧红学”,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指这类文字。

自民国五年(1916)至民国八年(1919),短短数年之间,就出版有王梦阮与沈瓶庵的《红楼梦索隐》、蔡孑民(即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还有邓狂言的《红楼梦释真》。前两种尤其是旧红学索隐派中主要的代表作。如果说,清朝乾隆时期最初的评论《红楼梦》的专著如周春的《阅红楼梦随笔》,其篇幅比起后来光绪年间“晶三芦月草舍居士”的《红楼梦偶说》来是小巫见大巫的话,那么《红楼梦偶说》的篇幅比起民国初年出现的《红楼梦索隐》这种索隐派的代表性著作来,那真又是小巫见大巫了。索隐派这类著作,几乎每种都是洋洋洒洒。王梦阮、沈瓶庵的《红楼梦索隐》足足写了几十万字。有些地方,索隐文字比《红楼梦》有关段落的本文来反而更多,这种索隐文字超过小说原文的喧宾夺主的情况,很有点像经学家诠解孔孟经籍或佛学家疏证佛教经文的样子。《红楼梦索隐》作者自称,其《红楼梦索隐》就是“以注经之法注《红楼》”的(《红楼梦索隐》例言)。

索隐派著作的篇幅如此之大,其内容究竟如何?它们研究的究竟是些什么东西?这首先就要了解一下索隐派红学的主要特点。原来这类索隐派著作,既不像前此的《红楼梦偶说》《梦痴说梦》那样,主要是摘录、评述小说中若干人物事件,借此发泄有关人生或世情的感叹,也不像后来新红学考证派那样,认定小说中的贾府就是小说作者曹家,竭力去考证贾府和曹氏的家事,而是拼命去“索隐”。所谓“索隐”,意思就是探索幽隐,即寻求小说所“隐”去的“本事”或“微义”。其实就是穿凿附会、想入非非地去求索《红楼梦》所影射的某些历史人物或政治事件。这类文字说起来是在研究《红楼梦》,但它主要的并不是从小说《红楼梦》本身出发,而是从那些索隐家头脑里的某种主观意念出发,他们各自把一些看似跟《红楼梦》有关的东西拿来跟小说里面的人物事件互相比附、印证,并从而去评论《红楼梦》的意义和价值。实在说来,他们真正研究的并不是《红楼梦》本身,而是与《红楼梦》及其作者关系不大、甚至是毫不相干的东西。

索隐派的那些著作产生的具体原因,以及它们各自的具体内容,是有所不同的。本来,在《红楼梦》评论史上,还在民国初年这些大部头的索隐派著作出现以前,清朝时期就已经有人不断地在“索隐”,探求这部小说究竟是写谁家的“本事”,如有的说是写宰相明珠家事,有的说是写金陵张侯家事,等等。但当时这类说法,往往只是说说而已,还没有多方面地详细地进行论证。到了民国时期,就有一些索隐派研究家承接清朝时期这类说法而大加发挥,他们从历史著作、野史杂记、文人诗词或随笔以及民间传闻中,从小说《红楼梦》中,竭力搜集一切有关的或看似有关实则毫无关系的文字,牵强附会地加以排比对照,想以此证明《红楼梦》即是写某家某事。一般说来,这批索隐派作者都是善于玩弄材料和文字的附会学家,史籍或传闻中的一点材料,小说里的一段描写,到了他们那里,便只管互相牵合,只管东拉西扯、千言万语地放手写去,所以许多索隐派的著作,篇幅都很庞大。

这些索隐派红学家,有的是《红楼梦》迷,爱《红》成癖,又值心闲,可以“戏笔”,心里对《红楼梦》先有了一个念头,就千方百计地想去求索、证实它。有的虽也爱好《红楼梦》,但主要是由于对现实社会政治有所感触并有所欲言,希望通过“索”《红楼梦》之“隐”来宣传某种政治观点,倒并不是吃饱了饭没事干写着玩。索隐派中这前一种人居多,王梦阮、沈瓶庵的《红楼梦索隐》可为代表;后一种人较少,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可为代表。索隐派作者搞《红楼梦》“索隐”的具体思想动机虽有不同,他们那些索隐的著作,具体内容和说法也不一样,但那些索隐派著作在运用主观主义的“索隐”方法上,在歪曲小说《红楼梦》的思想艺术意义上,以及在对后来《红楼梦》研究所产生的消极影响上,却都是一致的。

以下依序对这个时期几部较为有名的索隐派代表作加以评介,并略述索隐派红学的主要谬误及其对后世《红楼梦》研究的影响。

王梦阮、沈瓶庵的《红楼梦索隐》

此书出版于民国五年(1916),题“悟真道人戏笔”。《红楼梦索隐》附于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上,上海中华书局印行。书分二十卷,分订十册。书前印有“清世祖五台山入定真相”(彩色),意在佐证《红楼梦》是写清世祖故事。书前有“悟真道人”所作的《序》《例言》和《红楼梦索隐提要》,其分回分段索隐,则夹写在《红楼梦》有关段落正文之下。

《红楼梦索隐》出版之后的流传及其影响,可以从一个数字看出来,即此书出版后,很短的时期之内就重版至十三版之多。可见这部书在当时是颇为轰动的。

《红楼梦索隐·序》全面地说明了这部索隐著作的基本思想和内容。开头即说:“玉溪《药转》之什,旷世未得解人;渔洋《秋柳》之词,当代已多聚讼。”这里玉溪指的是玉溪生,即唐代诗人李商隐,《药转》是他所作的一首七律诗;渔洋指的是王渔洋,即清代诗人王士禛,《秋柳》是他所作的一组七律诗。他们这些诗真意都很难解,人们对其解释颇多分歧。“悟真道人”是用李商隐、王士禛这些诗作比喻,说明《红楼梦》也是真意难明、不易解释的作品。

那么,在“悟真道人”看来,《红楼梦》为什么难解呢?它所“隐”的“本事”究竟是什么呢?他说:

为世所传《红楼梦》一书者,其古今之杰作乎?大抵此书改作,在乾嘉之盛时,所纪篇章,多顺康之逸事。特以二三女子,亲见亲闻;两代盛衰,可歌可泣。江山敝屣,其事为古今未有之奇谈;闺阁风尘,其人亦两间难得之尤物。听其淹没,则忍俊不禁;振笔直书,则立言未敢。于是托以演义,杂以闲情,假宝、黛以况其人,因荣、宁而书其事。

但因为一则“酸辛无限,笔墨羞陈”,二则“奇情骇世,尊讳难书”,所以小说作者才使用“变幻离奇,烘托点染”的笔法,于是一般读者便难于辨认《红楼梦》的“正谛”了。

《红楼梦》既是这样难解,并且至今未得解人,于是“悟真道人”便立下了这样的志愿:

不佞谬参正谛,剖集遗闻。由假悟真,信《太上》以忘情为贵;即隐求事,知酸泪非作者之痴。遂洞抉藩篱,大弄笔墨。钩沉索隐,矜考据于经生;得象忘言,作功臣于说部。(《红楼梦索隐·序》)

这位自称“悟真”的评论家,对于前此的《红楼梦》评点家颇多批评。他说:“诸家评《红楼》者,有护花主人、大某山民各种”,“大抵不免为作者故设之假人假语所囿,落实既谬,超悟亦非,于书中所指何人何事全不领悟,真知既乏,即对于假人假语,亦不免自为好恶,妄断是非”。总之,“是书流行几二百年,而评本无一佳构”(《红楼梦索隐·例言》)。这位索隐家自称“于是书融会有年,因敢逐节批评”,“以注经之法注《红楼》,敢云后来居上”(同上)。看他如此否定别人的评本,如此肯定自己的研究,说明他对自己索隐所得的《红楼梦》的“正谛”是很自信的。

那么,这位《红楼梦》研究家“大弄笔墨”,“钩沉索隐”的结果,得出了怎样的结论呢?以下就是《红楼梦索隐》这部著作对于《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本事”和“正谛”的最基本的观点:

然则书中果记何人何事乎?请试言之。盖尝闻之京师故老云,是书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诸名王奇女也。相传世祖临宇十八年,实未崩殂,因所眷董鄂妃卒,悼伤过甚,遁迹五台不返,卒以成佛。当时讳言其事,故为发丧。世传世祖临终罪己诏,实即驾临五台诸臣劝归不返时所作。语语罪己,其忏悔之意深矣。……父老相传,言之凿凿,虽不见于诸家载记,而传者孔多,决非虚妄。情僧之说,有由来矣。(《红楼梦索隐提要》)

这位索隐派研究家的意思是说,《红楼梦》全书写的是清朝顺治皇帝(清世祖)和董鄂妃的故事。小说中的“情僧”,指的就是顺治皇帝。而那个董鄂妃又是何人呢?他说就是当年秦淮名妓董小宛。秦淮名妓董小宛怎么会变成清世祖所宠爱的董鄂妃呢?他说:

至于董妃,实以汉人冒满姓,因汉人无入选之例,故伪称内大臣鄂硕女,姓董鄂氏,若妃之为满人者,实则皆知秦淮名妓董小宛。小宛侍如皋辟疆冒公子襄九年,雅相爱重,适大兵下江南,辟疆举室避兵于浙之盐官。小宛艳名夙炽,为豫王所闻,意在必得,辟疆几濒于危,小宛知不免,乃以计全辟疆使归,身随王北行。后经世祖纳之宫中,宠之专房。废后立后时,意本在妃,皇太后以妃出身贱,持不可,诸王亦尼之,遂不得为后。封贵妃,颁恩赦,旷典也。妃不得志,乃怏怏死。世祖痛妃切,至落发为僧,去之五台不返。诚千古未有之奇事,史不敢书,此《红楼梦》一书所由作也。(同上)

这位红学家颇会编撰故事,你看他把事情说得有头有尾,真可谓“言之凿凿”了。但可惜这些叙述完全是杜撰的,这段故事其实是有明显的破绽的。请问既是“汉人无入选之例”,董小宛是汉族女子,而且又是一个妓女,怎能入宫充当贵妃?再说,皇帝身旁后妃成群,死了一个妃子,有可能悲痛得连皇帝都不想做了吗?这位索隐家也自知所谓清世祖因伤悼董鄂妃之死而“落发为僧”的事,不但史书没有记载,并且也“不见于诸家载记”。但是,他为了立论的需要,便把史无记载,曲意说成是“史不敢书”。这样一说,意思就变成史实所有,只不过是史书未写罢了。但这里又存在着一个漏洞,官家史书或者可以说是“不敢”记载,那么私家记述总不至于那么禁忌罢,为什么并也“不见于诸家载记”呢?

说什么《红楼梦》全书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说什么小说中的贾宝玉就是清世祖,说什么小说中的林黛玉就是清世祖宠爱至极的董鄂妃,也就是原来的秦淮名妓董小宛(琬),这一切不过是想当然的编造罢了。

关于清世祖因所欢董鄂妃去世,感伤过甚,便去五台山落发为僧的传说,主要的根据是吴梅村的四首《清凉山赞佛诗》。我们知道,吴梅村的《清凉山赞佛诗》也是清诗中的一件疑案,诗意隐晦难明。有人猜测它所写的正是传说中的清世祖和董鄂妃的故事。“王母携双成,绿盖云中来”,是点董姓;“可怜千里草,萎落无颜色”,是指董姓女子之死,等等。吴诗究竟是否写清世祖和董鄂妃的故事,这姑且放在一旁。问题是即使吴梅村的诗确是写这个故事,又怎能以此为据,证明曹雪芹的小说也必定是写这个故事,而董鄂妃又必定是董小宛?说董鄂妃即是董小宛,其主要理由是冒辟疆《影梅庵忆语》里面没有详记董小宛的死状,颇觉可疑,说是因为董小宛被大兵俘去,最后献给朝廷,此事冒辟疆不便明白说出。这又完全是出自主观主义的猜测。

对于上述出自猜测的传说,孟心史作有《董小宛考》,加以批驳。文中指出:“顺治八年辛卯正月二日,小宛死。是年小宛为二十八岁,巢民为四十一岁,而清世祖则犹十四岁之童子,盖小宛之年长以倍,谓有入宫邀宠之理乎?当是时江南军事久平,亦无由再有乱离掠夺之事。小宛死葬影梅庵,坟墓具在。越数年,陈其年偕巢民往吊有诗。迄今读清初诸家诗文集,于小宛之死,见而挽之者有吴薗次,闻而唁之者有龚芝麓,为耳目所及焉。”这里多方面说明董小宛不可能入宫成为董鄂妃,特别是考出董小宛和清世祖两人年龄相差过远,指出十四岁的童子不可能要一个年纪已经二十八岁的女子入宫为妃。孟心史对那些猜测之词的反驳是很有力的。

我们再找冒辟疆的《影梅庵忆语》来看,也可以反驳那种认为董小宛即是董鄂妃的说法。

《影梅庵忆语》是冒辟疆为悼念亡妾董小宛而作的,那是一篇写得颇为真切动人的有名的传记文学作品。它记叙了他们两人相遇、相爱、同居,以及后来董小宛随冒辟疆历经变乱困苦而矢志忠贞的故事。《红楼梦索隐》说什么董小宛以计全冒辟疆使归,自己随豫王北行,这又是妄测。《影梅庵忆语》明白地说“乙酉流寓盐官”,避难出走,“卒于马鞍山遇大兵”,“天幸得一小舟,八口飞渡,骨肉得全,而姬之惊悸瘁瘖,至矣尽矣!”又写脱难后冒辟疆病重,小宛曲为伏侍,等到冒辟疆病愈,董小宛已“星靥如蜡,弱骨如柴”了。后来辟疆又再病了两次,都得到小宛的尽力看护。所以冒辟疆说:“余五年危疾者三,……微姬力,恐未必能坚以不死也!”这里明白记述马鞍山遇大兵后的五年中间,小宛始终是和冒辟疆在一起的,哪里是什么遇大兵俘获北上进宫?

《影梅庵忆语》明说董小宛是死于劳瘁等原因。有人说书中对小宛的死因死状毫不提及,这也是不对的。实际上《影梅庵忆语》除了写到董小宛的惊悸、劳瘁以外,对她临死时的情况也不止一次提到过,其中有一段说:“姬不私铢两,不爱积蓄,不制一宝粟钗细。死能弥留,元旦次日,必欲求见老母,始瞑目。而一身之外,金珠红紫尽却之,不以殉。洵称异人。”又有一段说:“姬临终时,自顶至踵,不用一金珠纨绮,独留跳脱不去手,以余勒书故。”这对董小宛临终时的状况,对她的性格乃至她对冒辟疆的真挚的爱情,不是正面地具体地作了叙写吗?

由上述这些情况,我们可以知道,《红楼梦索隐》以及其他红学家关于《红楼梦》是写清世祖和秦淮名妓董小宛的故事的说法,实在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红楼梦索隐》论述小说中某人物影射某人物的理由,使用的是牵强附会的方法。例如说林黛玉就是董小宛,“关合处尤多”。什么理由呢?他说:

小宛名白,故黛玉名黛,粉白黛绿之意也!小宛书名,每去玉旁专书宛,故黛玉命名,特去宛旁专名玉,平分各半之意也!……小宛入宫已二十有七,黛玉入京,年只十三余,恰得小宛之半。……小宛爱梅,故黛玉爱竹。小宛善曲,故黛玉善琴。小宛善病,故黛玉亦善病。小宛癖月,故黛玉亦癖月。小宛善栽种,故黛玉爱葬花。小宛能烹调,故黛玉善裁剪。小宛能饮不饮,故黛玉最不能饮。……且小宛游金山时,人以为江妃踏波而上,故黛玉号潇湘妃子。……小宛姓千里草,黛玉姓双木林。……且黛玉之父名海,母名敏,海去水旁,敏去文旁,加以林之单木,均为梅字。小宛生平爱梅,庭中左右植梅殆遍,故有影梅庵之号,书中凡言梅者,皆指宛也。(《红楼梦索隐提要》)

这里的所谓“关合”,看似很多,说得振振有词,其实是牵强附会,经不起辩驳的。请问,“二十七”和“十三余”,相差如此之大,怎能说这是两人的“关合”?“善病”和“癖月”,古代女子多得很,难道世上只有董小宛多病和喜欢月亮?怎么能拿来证明呢?梅之与竹,曲之与琴,栽种和葬花,烹调和裁剪,毕竟有所不同。至于“能饮不饮”之与“最不能饮”,其实际是“能饮”与“不能饮”,明明是相反的情况,怎么又能说是“关合”?而且小宛流离颠沛,黛玉只从家乡到贾府;未闻小宛善哭,黛玉却眼泪特多;小宛善能委婉迎合冒氏家中诸辈,黛玉却孤高得很;小宛出身乐籍,黛玉出身书香门第。小宛嫁冒辟疆后,依《红楼梦索隐》的说法,还曾随豫王北行,入宫为妃;而黛玉呢,她却是一心只爱宝玉,至死未有二志,她和宝玉尚且未能结合,何尝又去跟上别人?从出身、遭遇以及思想性格等各方面来看,两者都是很不相同的,怎么能说小说中的林黛玉就是董小宛呢?

至于侈谈什么“千里草”“双木林”以及“梅”字跟其他几个字的关系,那简直就是在拆字猜谜了,算什么考证或评论!就说“千里草”是指“董”字,“双木林”是指“林”字,凭什么就能断定这“董”“林”二字就是指董小宛和林黛玉?我们知道,曹雪芹在给小说中人物命名时,确曾用过谐音的办法。但如果把这一点绝对化,刻意求深,以为这里面一定是隐中有隐,曲中有曲,碰到一个人名就疑神疑鬼地说“影射”谁、“影射”谁,那就只能走上主观随意的唯心主义的歧路。曹雪芹如果给林黛玉的父母命名时,就必须查考、研究一下“林”字和“木”“海”“敏”“梅”这些字相互之间的笔画结构关系,那么免太辛苦也太傻了,他是完全没有必要那样做的。

《红楼梦索隐》说什么《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林黛玉“影射”清世祖、董鄂妃(董小宛),这本来就已经纯是主观猜测之词。但这部索隐派著作在关于“影射”方法及其运用过程中,又提出了一些更叫人无从捉摸的“化身”说、“分写”说、“合写”说。根据这些说法,一方面可以认为小说中好几个人共同“影射”现实中同一个人,从另一方面又可以认为小说中某一个人是“影射”现实中的几个人。

《红楼梦索隐》说:“小宛事迹甚多,又为两嫁之妇,断非黛玉一人所能写尽,故作者又以六人分写之。”哪六个人?他说是小说中的秦可卿、薛宝钗、薛宝琴、晴雯、袭人和妙玉。并据此说:“《红楼梦》好分人为无数化身,以一人写其一事,此一例也。”这里刚刚提出“化身”说、“分写”说,认为不仅林黛玉影射董小宛,而且宝钗等另外六个人也影射董小宛;但是接着又来一个“合写”说,认为宝钗有时是写董小宛,“亦有时写陈圆圆”,“亦有时写刘三秀”,就是说现实生活中的人物董小宛、陈圆圆、刘三秀三个女子合写在小说中的薛宝钗一个人身上。这种混乱不堪、互相矛盾的说法,在《红楼梦索隐》中可以说是俯拾即是。

书中这类索隐法,完全是凭评论者的随意捏合,并不要有什么原则或标准。对小说中的人和事跟现实中的人和事,只要抓住两者之间一点看似相同的地方,就说这里面有“关合”,断定两者必有关系;至于两者不相同或根本相反的地方,那就闭着眼睛不看,或者强词夺理地说这是什么“合写”“分写”或“反写”。反正笔在他手里,他爱怎么索隐就怎么索隐,完全是主观随意性的。本来,唯心主义、主观主义,正是索隐派红学共同的基本特点。在这方面,《红楼梦索隐》是表现得很突出、很典型的。

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

《红楼梦索隐》正式出版的次年,又出现了另一部也是很闻名的索隐派著作,这就是蔡孑民(元培)的《石头记索隐》。此书不像《红楼梦索隐》那样逐回索隐,篇幅也比《红楼梦索隐》少得多,但影响也很大。蔡元培是当时一位著名学者,他也来搞《红楼梦》的“索隐”,颇引起人们的注意。《石头记索隐》于民国六年(1917)出版后,到民国十九年(1930)就已经印行至第十版。可见《石头记索隐》跟《红楼梦索隐》一样,也是当时很流行的影响很大的旧红学索隐派的代表作。

我们可以起个称呼,把蔡元培称为《红楼梦》研究中的“政治索隐派”。这不仅因为他明确地把《红楼梦》称为“政治小说”,而且因为他之所以要搞《红楼梦》的“索隐”,目的是为了宣传民族主义的政治思想。就蔡元培的用意说,他的“索隐”可不像“悟真道人”那样是什么“戏笔”,而是带有明确的政治目的的。但是《石头记索隐》的内容和方法,是把从小说《红楼梦》里宰割下来的东西,跟他所摘取的史事等互相比附,实际上是把文学创作和社会历史混为一谈,所以其研究方法和一般索隐派本质上是一样的。

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跟王梦阮、沈瓶庵的《红楼梦索隐》,两书对《红楼梦》的“索隐”所得出的结论不一样。蔡元培对《红楼梦》的基本看法是:

《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当时既虑触文网,又欲别开生面,特于本事以上加以数层障幂,使读者有“横看成岭侧成峰”之状况。

蔡元培认为王雪香、张新之等人的评点,都只涉及《红楼梦》的表面情况,而未能揭示它所“隐”的“本事”。他特别批评“太平闲人”评本的缺点,在“误以前人读《西游记》之眼光读此书,乃以《大学》、《中庸》‘明明德’等为作者本意所在,遂有种种可笑之傅会,如以吃饭为‘诚意’之类”

那么,最初研究《红楼梦》而能指出小说“本事”所在的是谁?《红楼梦》的“本事”究竟是什么?他说:

阐证本事,以《郎潜纪闻》所述徐柳泉之说为最合,所谓宝钗影高澹人、妙玉影姜西溟是也。近人《乘光舍笔记》谓书中女人皆指汉人,男人皆指满人,以宝玉曾云男人是土做的,女人是水做的也,尤与鄙见相合。

《石头记索隐》即本此思想而发挥之。据蔡元培“索隐”的结果,小说里的贾宝玉就是康熙皇帝的太子胤礽,林黛玉则是影射朱竹垞(即朱彝尊);此外,薛宝钗、探春、王熙凤、史湘云、妙玉,则分别影射高江村、徐健庵、余国柱、陈其年、姜西溟。总之,《红楼梦》里的十二金钗,没有一个不是当时的著名文人。

蔡元培说他自己的“索隐”,用的是三种方法(或所依据的三条原则):“一、品性相类者;二、轶事有征者;三、姓名相关者。”(《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就是说,凡是小说中人物与当时文人或品性相类,或轶事有征,或姓名相关,就定为影射某人。举例说,用第一法,他认为小说中的“宝钗之阴柔,妙玉之孤高”,分别与高江村、姜西溟二人之“品性相合”,便说宝钗是影射高江村,妙玉是影射姜西溟;用第二法,他就“以宝玉曾逢魔魇而推为允礽,以凤姐哭向金陵而推为国柱”;用第三法,他就“以探春之名,与探花有关,而推为健庵;以宝琴之名,与学琴于师襄之故事有关,而推为辟疆”(同上)。

蔡元培认为他自己这种研究法,既立了三条标准,按照标准推求,“自以为审慎之至,与随意附会者不同”(同上)。应当说,蔡元培立了三条原则或标准,这跟其他一些索隐家连什么原则或标准也没有,信口开河,随意比附,看来是有所不同的。但这里一个重要问题是在于,这三条原则或标准是在什么前提下提出来的?是为什么目的服务的?蔡元培的前提本来就是牵强附会的。他脑子里已经先确立了小说中十二钗是当时著名文人这个前提,然后用这三个方法去推求、证实它,这跟其他索隐派的思路和方法并没有什么两样,跟胡适提出“自传说”的前提,然后千方百计地去“求证”它,本质上也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主观主义的、唯心主义的思想和方法。“审慎之至”云云,实在是谈不上的。以一种主观猜想作为前提,然后又以猜想的方法去证实这种前提,何得谓之“审慎”

实际上,蔡元培并没有能把他自己提出的上述三条原则或标准一以贯之地贯彻到底。本来,依照他所提出的三项原则,《红楼梦》里的人物当然应该一致地是影射社会现实中的人物。但是他不,他一会儿把小说中的人物说成是影射现实中的某个人,一会儿却又把小说中的人物说成是影射现实中的某种机关或某种职务。他说:“所谓贾府即伪朝也。”由此出发,他又认为:

贾政者,伪朝之吏部也。贾敷、贾敬,伪朝之教育也(《书》曰“敬敷五教”)。贾赦,伪朝之刑部也,故其妻氏邢(音同刑),子妇氏尤(罪尤)。贾琏为户部,户部在六部位居次,故称琏二爷,其所掌则财政也。李纨为礼部(李礼同音)。康熙朝礼制已仍汉旧,故李纨虽曾嫁贾珠,而已为寡妇。其所居曰稻香村,稻与道同音。其初名以杏花村,又有杏帘在望之名,影孔子之杏坛也。

这里提到的贾府里面的人物有四个,贾政、贾赦、贾琏是男人,李纨是女人,贾政、贾赦是上一辈的人,贾琏、李纨是下一辈的人。在蔡元培的“索隐”之下,小说里面这几个不同辈份的男人和女人,忽然都变成了清朝的吏部、刑部、户部和礼部,这岂不可怪可笑!好罢,姑且就照蔡元培的意思办,那人们也要提问题呀!既然说贾府是“伪朝”,又说书中人物可以影射“六部”,现在已经有了吏部、刑部、户部和礼部,自然就应该有兵部和工部。可是兵部、工部,由贾府中哪个角色来充当呢?贾府里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于是蔡元培就不提起了。

总之,把小说中的人物形象说成是人也好,说成是清王朝的六部机关也好,说得通也罢,说不通也罢,都是看研究家自己的需要。这些地方,比起蔡元培所批评的王雪香或张新之的评点来,不过是五十步笑一百步罢了,实在很难说蔡先生的方法就比别人高明。

再拿蔡元培依照其三条原则或标准来推求历史人物的方法来说,也是很牵强附会的。举些例子如下。

林黛玉,影朱竹垞也,绛珠影其氏也,居潇湘馆,影其竹垞之号也。竹垞生于秀水,故绛珠草长于灵河岸上。

薛宝钗,高江村也(徐柳泉已言之)。薛者,雪也。林和靖《咏梅》有曰:“雪满山中高士卧,月明林下美人来。”用薛字以影高江村之姓名也(高士奇)。

探春,影徐健庵也,健庵名乾学。乾卦作,故曰三姑娘。健庵以进士第三名及第,通称探花,故名探春。

王熙凤,影余国柱也。王即柱字偏旁之省,國字俗写作国,故熙凤之夫曰琏,言二王字相连也(楷书王玉同式)。

史湘云,陈其年也。其年又号迦陵。史湘云佩金麒麟,当是其字陵字之借音。氏以史者,其年尝以翰林院检讨纂修明史也。

妙玉,姜西溟也(从徐柳泉说)。姜为少女,以妙代之。诗曰:“美如玉,美如英。”玉字所以影英字也(第一回名石头为赤霞宫神瑛侍者,神瑛殆即宸英之借音)。

够了,不必再多举了。所谓“审慎之至”者,不过如此而已。

《红楼梦索隐》根据董小宛爱梅、黛玉爱竹之类,断定林黛玉就是董小宛;《石头记索隐》则根据“绛珠”影“朱”字、潇湘馆影竹垞之类,推定林黛玉是朱竹垞。《红楼梦索隐》说什么“小宛书名,每去玉旁专书宛,故黛玉命名,特去宛旁专书玉”,以此判定林黛玉是董小宛;《石头记索隐》则凭什么“王字即柱字偏旁之省”之类,推定王熙凤即是余国柱。“太平闲人”张新之把小说中的刘老老化成八卦中的一个坤卦,理由是坤卦即从乾卦自中间破开变成“六小”而来;蔡元培则把小说中人物化为什么“部”,如说李纨影射伪朝的“礼部”,又说探春就是徐健庵,徐健庵名乾学,“乾卦作”,故探春曰“三姑娘”。如此等等。蔡先生批评别人的方法是“附会”,确实那是附会;但蔡先生自己这样做就不是附会?就应当叫做“审慎之至”?实际上蔡元培和张新之或王梦阮,不过是说法各有不同,实际上都同属附会学派!

《石头记索隐》具体运用其索隐方法时,不但是牵强附会的,而且本身往往是矛盾的。例如蔡元培推证小说中的妙玉即是姜西溟,理由之一是“西溟性虽狷傲,而热中于科第”。说妙玉“狷傲”,与西溟类似,这就是运用蔡定标准之一的“品性相类”罢,但把妙玉的“走火入魔”说成是“热中于科第”,未免就是过于附会的不伦不类之谈。蔡元培又引姜西溟墓表,说姜直到七十岁才登进士;又引小说中《红楼梦曲》(世难容)云“好高人共妒,过洁世同嫌”;又引小说中妙玉所说的话“我自玄墓(适按:玄墓山,在江苏)到京,原想传个名的”,以这些材料合起来证明妙玉即是姜西溟。其实这些推论,由于勉强地拉材料,勉强地寻“关合”,结果自然就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试问,既然是“热中于科第”,而且又很想“传个名”,那怎么能说是“过洁”?若说真的是那样“狷傲”、“好高”、“过洁”,则又何以会那样“溺于科举之学”,直到年已古稀,还是那么热中,非设法弄到一个进士的头衔不肯罢休?

此外,关于《红楼梦》思想政治意义的推论,《石头记索隐》也多牵强附会之词。如说:“书中红字,多影朱字,朱者明也,汉也。”又进一步附会说:“宝玉有爱红之癖,言以满人而爱汉族文化也。好吃人口上胭脂,言拾汉人唾余也!”

又如,为了证实《乘光舍笔记》“书中女人皆指汉人,男人皆指满人”的看法,《石头记索隐》便进一步申述说:“我国古代哲学,以阴阳二字说明一切对待之事物。《易·坤卦·文言传》曰: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是以夫妻君臣分配于阴阳也。《石头记》即用其义。”并引小说三十一回湘云、翠缕二人谈论阴阳的话作为证明。翠缕道:“人家说,主子为阳、奴才为阴,我连这个大道理也不懂得?”蔡元培不但认可小说中这个丫头的话,并进一步论证说:“清制,对于君主,满人自称奴才,汉人自称臣。臣与奴才,并无二义(《说文解字》臣字像屈服之形,是古义亦然)。以民族之对待言之,征服者为主,被征服者为奴。本书以男女影满汉以此。”这位学者在这里是把中国古代阴阳说和文字学家都拉来为他的“索隐”服务了。

从《红楼梦》研究史上看,评点派、索隐派都好用谐音法来解释《红楼梦》里的字义,结果自然就只能各执一词,莫衷一是。如在张新之看来,“扇”就是“善”,所以晴雯撕扇,“撕扇”二字就被附会为“思善”。但在蔡元培看来,“扇”就是“史”,所以石呆子的“二十把旧扇子”就被附会成“二十史”。其实晴雯撕扇,跟“思善”有什么关系?石呆子二十把旧扇子,跟“二十史”又有什么相干?这些所谓“关合”或关系,都是这两位红学家强加于曹雪芹、强加于《红楼梦》的,并不是实际上存在的什么“隐义”。所以我们才说旧红学评点派和索隐派这类研究,都是离开实际的主观主义、唯心主义的东西。

邓狂言的《红楼梦释真》

《红楼梦索隐》《石头记索隐》出版后,又出现了邓狂言的《红楼梦释真》,其篇幅大于《石头记索隐》,小于《红楼梦索隐》。此书出版于民国八年(1919),全书分四卷,订四册,对《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每回都作“释真”。所谓“释真”,无非是标榜此书能解释出《红楼梦》的真意。其实,“释真”也就是“索隐”。字面不同,意思一样。

关于此书,邓狂言的朋友曾经说:“吾友老儒邓狂言,曾得曹氏删稿于藏书家,于原书多所发明,知作者于河山破碎之感,祖国沉沦之痛,一字一泪,为有清所禁,曹氏恐淹没作者苦心,爰本原书增删,隐而又隐,插入己所闻见,即流传至于今者也。”(太冷生《古今说林》)所谓邓狂言“曾得曹氏删稿于藏书家”,正如程伟元、高鹗所谓《红楼梦》后四十回原稿得自鼓担云云,无非是自作标榜之词,其实是不可信的。至于说原本作者有“河山破碎之感,祖国沉沦之痛”,书为清廷所禁,而曹雪芹在此基础上“隐而又隐,插入己所闻见”,则是邓狂言在《红楼梦释真》第一回中自己作了说明的。

《红楼梦释真》有一个重要论点,即认为《红楼梦》是一部“明清兴亡史”。邓狂言说,《红楼梦》这部书,“在原本为国变沧桑之感,在曹雪芹亦有朝闻道夕死可矣之悲。隐然言之,绝非假托。书中以甄指明,以贾指清,正统也,伪朝也”(《释真》第一回)。简单地说,“原本之《红楼》,明清兴亡史也”,而曹雪芹的增删五次,是指清代“崇德、顺治、康熙、雍正、乾隆五朝史”(同上)。按,《红楼梦》开卷第一回说曹雪芹增删书稿,那不过是小说作者的托辞,后来有些人指实《红楼梦》作者另有其人,曹雪芹只是作了一些修改,这是不可靠的。这里邓狂言又进一步把“增删五次”说成是指清代“五朝史”,那更是想当然的胡说了。

邓狂言的《红楼梦释真》和《红楼梦索隐》《石头记索隐》两部书相同之处,是说《红楼梦》是写历史的小说;不同之处,是《红楼梦索隐》《石头记索隐》二书都说《红楼梦》写的是清初特定时期的历史,邓狂言的《红楼梦释真》则把《红楼梦》所写的“历史”大大地放长了。邓狂言的《红楼梦释真》跟前两部书相同之处,是说《红楼梦》里面的人物是影射现实社会中的真实人物;不同之处,是前两部书都认为小说中人物是清初特定时期的历史人物,而邓狂言的《释真》则把小说中的同一个人物,放大为既影射某一历史时期的历史人物,同时又影射另一历史时期的人物。总之,《红楼梦释真》从思想观点来说是承袭《红楼梦索隐》《石头记索隐》而稍有变化,从索隐方法来说则是把“影射”说弄得更加混乱、更加支离破碎了。

譬如小说里的贾宝玉,《红楼梦索隐》说是影射顺治皇帝,《石头记索隐》说是影射康熙皇帝的太子胤礽,可是到了邓狂言的《红楼梦释真》却说:“宝玉固指顺治,然曹氏则指乾隆。”意思是说《红楼梦》原本中的宝玉指顺治,但曹雪芹在这一层影射上又加上一层影射,修改后的《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同时也影射乾隆。这就把同一部小说中同一个人物说成是同时影射两个不同时代的历史人物,弄得更加复杂、混乱了。

又如小说里的林黛玉,在《红楼梦索隐》中说是写董鄂妃也即写董小宛。邓狂言是赞成这个说法的。他说:“书中之宝玉、黛玉,皇帝与后妃也。”(《释真》二十二回)又结合小说写贾宝玉梦见林妹妹要回南,解释说:“小宛南人,坟墓在焉,故夫在焉,焉得不思回南。不思回南者,非人情也。即其平日不思,而将死时之天良发现,又焉能竟淡然忘之。”(《释真》二十八回)这分明是把董小宛、董鄂妃和小说中的林黛玉看作完全是一个人。但邓狂言《红楼梦释真》中,有时又说什么林黛玉写的是乾隆的皇后富察氏。他说:“曹氏之林黛玉非他,乾隆之原配嫡后,由正福晋进位,后谥孝贤皇后之富察氏也。”(《释真》二回)但是刚刚说林黛玉“非他”,是“孝贤皇后”;接着又自相矛盾,说林黛玉不是别人,是方苞。他说:“林黛玉之以朝臣混之,混之以方苞。苞也,灵皋也;绛珠,仙草也;甘露也,泪也。一而二,二而一也。”(《释真》二回)那么,林黛玉究竟是董鄂妃、董小宛呢,还是孝贤皇后富察氏?还是方苞?就这样颠三倒四地混说,弄得扑朔迷离,使读者无法得其要领。

又如小说中的平儿,邓狂言明明说是指柳如是。他说:“平儿指柳如是,为其才之相似也。如是如是,不过如是,亦平字之义也。”(《释真》五回)言之颇似有据,看来平儿真是指柳如是了。但这几句话刚说完,忽而又说,平儿是写尹继善。“曹氏之平儿,写尹继善也。其才相似,其得主眷而仍处危疑,亦相似。”(同上)又如,在《释真》第五回中,明明说:“袭人指顺治废后,而亦兼及明李选侍事”;可是到了《释真》第六回,又强调说:“袭人为高士奇,处处可见。”为什么?邓狂言说:“初试云雨情一段,指其初入部,自肩襆被,为明珠阍者课子,遂得际遇圣祖,既得志,遂以金豆交通近侍,皆偷情之行为也。”如此等等。

《乘光舍笔记》为解释小说中宝玉所云男人是土做的骨肉,女人是水做的骨肉,曾以“汉”字的偏旁为“水”,“達”之起笔为“土”,以分别证明小说中的男人和女人是指汉人和满人。《红楼梦释真》也依样画葫芦,说:

水者,汉字之左偏也;泥者,土也,吉林吉字之上段,黑龙江黑字之中段也。彼时汉人文明而弱,比于聪慧之女;满人野蛮而强,比于臭浊之男。(《释真》二回)

但是邓狂言只顾学拆字,却拆得并不仔细。人们要问,吉林的“吉”字上段明明是“士”字,哪里是什么“土”字?但这位红学家对这类漏洞就故意装糊涂了。

我们在上一章里曾经讲到那个“太平闲人”张新之,因为他满脑子《易》道,所以他在《红楼梦》里看到的尽是《易》理、八卦。现在这个邓狂言,头脑里硬认定《红楼梦》作者有所谓“种族思想”,于是便连小说中贾宝玉对林黛玉讲的耗子精的故事,也被认定其中隐藏有“种族思想”了。这位评论家说:

此一段故典,非空谈也。耗子精者,指满人与满奴也。变成美人以窃之,是趁火打劫之别名也。林子洞有二义:美人之生如幽兰焉,生长于山林洞府之中,自全其真而保其贞,奈何污之于风尘,登之于宫廷。采兰者之计得矣,其如好花摧残何也。且宫廷深邃,真是一林子洞耳,奈何幽囚世上之美人,而使成怨旷,又终身不得见其亲戚若孤儿然,是皆窃之者之为耗子精而已。灵皋被囚,久在狱中,亦林子洞之义也。宝玉把黛玉当成真正的香玉,圣祖又爱方苞能作古文特出之才,亦足印证。(《释真》十九回)

呜呼,耗子虽小,大义存焉!贾宝玉对林黛玉讲的那个耗子精的故事,经邓狂言这么一“释”,竟释出这样深刻的“真”意来了!要说《红楼梦释真》的思想观点只是平庸地承袭旧说的话,那么,就牵强附会的本领而论,邓狂言比起旧红学评点派和索隐派中其他评论家来说,是决不逊色的。

索隐派观点和方法及其影响

索隐派的著作是《红楼梦》研究史上一部分比较重要的作品,上面介绍的王梦阮、沈瓶庵的《红楼梦索隐》,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邓狂言的《红楼梦释真》是其代表作。这些索隐类著作中,虽然有时候也把《红楼梦》称为“政治小说”或“历史小说”,可是所提供的一些史料以及对《红楼梦》的评论,只是归结为某个皇帝或某个大臣,某些文人或某些名妓的家事或轶闻,而远不是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面貌和本质特点。他们研究《红楼梦》的思想观点和索隐的方法,却对后来的《红楼梦》研究产生了很坏的影响。

归纳起来,旧红学索隐派的谬误及其对后来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如下几点。

首先,索隐派红学家不能理解文艺创作与社会现实的关系。他们不懂得,文学创作虽然来源于生活,然而它决不是生活本身,而是经过作家典型化了的。经过作家艺术概括过程的小说中的人物形象,已经不再是现实生活中的某人。索隐派著作的普遍特点之一,就是表现在把文学作品零碎、简单地还原为生活的事实。关于小说中的贾宝玉是清世祖、是纳兰性德,或林黛玉是董小宛、是朱竹垞之类的说法,就是跟上述这个根本错误的思想认识分不开的。

其次,索隐派红学家根本不懂得文学批评的意义和作用。例如王梦阮、沈瓶庵研究《红楼梦》的目的,像他们自己所说的,是为了通过“索隐”,使《红楼梦》“成为有价值的历史专书,千万世仅有之奇闻,数百年不宣之雅谜”(《红楼梦索隐提要》)。古代那些优秀的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确实是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的,然而绝不能说它是历史事件的照相式的再现。更何况他们所说的“历史专书”,不过是所谓清世祖和董鄂妃(董小宛)的故事之类的同义语而已,这样的理解当然是极其荒谬的。事实上,把《红楼梦》当作一个“雅谜”,然后又各自挖空心思地去猜这个“雅谜”,这才是索隐派红学家研究《红楼梦》的实质。他们实际上也正是这样来理解文学批评的意义和作用的。

再次,索隐派红学家根本不懂得文学批评的科学的方法。他们的“索隐”方法,本身就是违反唯物主义的反科学的方法。譬如对小说中的人物形象的评论,他们不是从小说中人物形象的思想言行及其意义和作用去作全面的分析,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寻找这个人物形象可以和历史上某个人物互相“关合”的地方。从《红楼梦索隐》《石头记索隐》《红楼梦释真》对小说中人物形象方面的评论,人们可以看到“索隐”方法两个主要的特征,就是杜撰和烦琐。前者的具体表现就是无奇不有的牵强附会,甚至想入非非,无中生有;后者的具体表现是,经常抓住作品某些表面的、次要的、非本质的东西,割裂开来并且随意放言,加以曲解,严重地破坏了文艺作品的完整性和美学意义。

作为上述这些思想和方法的共同结果,就是思想的混乱和方法的矛盾。不仅索隐派中各种著作相互之间有矛盾,而且同一部索隐著作中也往往是矛盾的。在说到小说中人物A是历史人物甲时,往往发现有漏洞,于是或者说A同时也影射乙、丙,或者说小说中的人物A、B、C是合写历史人物甲的,拉来扯去,弄得支离破碎,混乱不堪,本想证明书中某人影射现实中某人,结果却弄得什么也证明不了。我们知道,凡是搞唯心论和形而上学最省力,它可以主观随意地瞎说一气而不要根据客观实际,也不需要客观实际的检查。《红楼梦》研究中索隐派著作里这些说法,就是属于唯心论和形而上学的瞎说。

索隐派对后来《红楼梦》研究影响相当大,1921年以后,就还有“抉微”、“新索隐”之类的索隐著作出现。索隐派关于《红楼梦》的某些看法,特别是它索隐的方法曾被后来的红学家所继承。后来以反对旧红学索隐派的姿态出现的新红学考证派,实际上也接受了索隐派的思想方法的某些影响。甚至到了现代,在《红楼梦》研究中,旧红学索隐派的影响也还没有完全断绝。例如那个自称“半个红学家”的江青,就很喜欢旧红学那些东西。她为了达到篡党夺权的反动政治目的,“把‘评红’变成了古为帮用的影射‘红学’”,学习索隐派无中生有的办法,硬说在《红楼梦》里存在着“父党”和“母党”的斗争以及“母党胜利”的情况云云。江青的“评红”不过是她搞反革命活动的幌子,她所使用的这类手法,说来也真可怜,多半是从旧红学索隐派那里继承下来的。

(以上摘自拙著《红楼研究小史稿》第六章,该书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1980年1月第1版。)

  1. 当时认为《石头记》隐明珠家事的说法最为流行,清代张祥河《关陇舆中偶忆编》、梁恭辰《北东园笔录》四编、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张维屏《国朝诗人征略二编》等均记有此说。
  2. 清周春《阅红楼梦随笔》等记有此说。
  3. 《红楼梦索隐提要》1914年先已发表于《中华小说界》第一卷第六、七期。
  4. “护花主人”即王雪香,“大某山民”即姚燮,他们都是清代著名的《红楼梦》评点家。又,“某”有写作“楳”,即“梅”字。姚燮字梅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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