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请严禁贪酷疏 林大春

欹枕听潮音 作者:张培忠


请严禁贪酷疏

林大春

按语:明代中叶,政治腐败,官吏贪虐成风,国库空虚。作者在本文中提出整顿吏治的方法:一是严惩,“置重典”;二是重赏,对政绩优异者越级提升。文章简短明快,说理周详。明朝初年以严惩与奖勉相结合整饬吏治的方法,可资后世借鉴。

臣闻,财之在天地,自足以周天下之用。今天下之财称诎乏矣,无他,贪酷之吏剥之也。祖宗征伐颇繁,而水旱灾荒亦往往有之,然民不困而国用足。何也?无贪酷之吏也。其所以无贪酷之吏者何也?贪酷之禁严而鼓舞之术神也。

今贪酷多矣!十金之家,有事而隶于有司[1],则十金不保矣;百金之家,有事而隶于有司,则百金不保矣。

每岁论狱,必三宥而后刑[2],如此其慎也。今民之无罪而死于敲扑者,岁不知凡几。此贪酷之害也。

臣读前史,见古之所谓“酷吏”,不过深刻为能[3],锻炼为事[4],欲以取名当世,要结人主[5]。今则酷以济贪,非仅古之所谓酷吏也。臣见各省抚、按[6],多以百姓逋逃为言[7]。臣窃以为人虽至愚,宁不知安土之乐,与夫输纳之当然[8]?而乃甘于离乡背井、辞亲戚、弃丘墓而去,此必有驱之者矣。夫以天下奉一人,岁之所输几何?而贪酷之暴,朘削无已[9],其出于常赋之外者恒什百千万也。此民之所以逋而去也。逃亡而无所归,将逼而为盗,势有不得不然者。贪酷之罪,可胜诛哉!今抚、按以逋逃为解,甚至以贪酷为能而荐之,盖堕彼弥缝结纳之工[10],趋承供奉之便,而不知其皆取之于民者也。

伏乞敕下法司,凡赃至百金以上,置重典,籍其家[11];次遣戍。一如祖宗故事[12]。抚、按不举,罪如之。如此,则贪酷之风息,财用之蠹除。而逋逃不归,未之有也。

又闻祖宗时,天下朝觐官,吏部考其政绩,优异者以闻,赐宴礼部及金缯有差[13];仍诏吏部查京堂卿佐缺,以次迁补[14]。当是时,有自布政入参机密者[15],有自知府入为尚书者[16],有自州县入为卿贰者[17]。鼓舞激劝之道已至[18],固不徒法令禁制,使人知畏不知感也。伏乞率由旧章[19],拔一二人以风天下[20]。将见化贪酷为廉仁,虽两汉循吏,何难复睹于今日耶!

林大春(1523—1588),字井丹、邦阳,号石洲,潮州府潮阳县人。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中进士,历任行人司行人、户部主事、浙江提学。林大春官不显赫但文名颇著。为人操守高洁,为官廉洁刚正,晚年作为潮州府最为著名的乡贤之一,积极参与乡梓事务,对当地社会具有很大的贡献。代表作品有《井丹集》《潮阳县志》等。


[1] 隶:通“逮”。隶于有司:被官府逮捕。

[2] 三宥:古代在下列三种情况下对犯人司以从宽处理:一是不懂法律而误犯,二是因疏忽而犯罪,三是因遗忘法律条例而犯罪。属于其中之一者,可以从宽减免刑罚。其最早出处见《周礼·秋官》。后刑:然后才判刑、处罚。

[3] 深刻:严峻苛刻。《史记·酷吏列传》:“是时赵禹、张汤以深刻为九卿矣。”

[4] 锻炼:罗织罪名。

[5] 要:通“邀”,求取。

[6] 抚、按:巡抚、按察使。省一级行政、司法长官,都有监察官吏的职权。

[7] 逋:逃亡。

[8] 输纳:缴交赋税。

[9] 朘削:剥削。

[10] 弥缝:设法掩饰不法行为。

[11] 籍其家:将他的家产没收入官。

[12] 故事:先例。

[13] 缯:古时对丝织物的总称。金缯:金帛。

[14] 迁:升。补:授官。以次迁补:按次序升级。

[15] 布政:布政使。省级行政长官。

[16] 尚书:官名。明时为六部的长官。

[17] 卿贰:卿及其副手。卿指大理寺卿、太常寺卿等,也指尚书,这里指前者。

[18] 劝:勉励。

[19] 率由旧章:遵循成规。《诗·大雅·假乐》:“不愆不忘,率由旧章。”

[20] 风天下:教化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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