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在上海(二)

胡适四十自述 作者:胡适 著


中国公学是因为光绪乙巳年(一九〇五)日本文部省颁布取缔中国留学生规则,我国的留日学生认为侮辱中国,其中一部分愤慨回国的人在上海创办的。当风潮最烈的时候,湖南陈天华投海自杀,勉励国人努力救国,一时人心大震动,所以回国的很多。回国之后,大家主张在国内办一个公立的大学。乙巳十二月中,十三省的代表全体会决议,定名为“中国公学”。次年(丙午,一九〇六)春天在上海新靶子路黄板桥北租屋开学。但这时候反对取缔规则的风潮已渐渐松懈了,许多官费生多回去复学了。上海那时还是一个眼界很小的商埠,看见中国公学里许多剪发洋装的少年人自己办学堂,都认为是奇怪的事。政府官吏疑心他们是革命党,社会叫他们做怪物。所以赞助捐钱的人很少,学堂开门不到一个半月,就陷入了绝境。公学的干事姚弘业先生(湖南益阳人)激于义愤,遂于三月十二日投江自杀,遗书几千字,说,“我之死,为中国公学死也。”遗书发表之后,舆论都对他表敬意,社会受了一大震动,赞助的人稍多,公学才稍稍站得住。

我也是当时读了姚烈士的遗书大受感动的一个小孩子。夏天我去投考,监试的是总教习马君武先生。国文题目是“言志”,我不记得说了一些什么,后来马君武先生告诉我,他看了我的卷子,拿去给谭心休、彭施涤先生传观,都说是为公学得了一个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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