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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舒元炜·周春·杨畹耕·雁隅·程伟元

红楼梦舒本研究 作者:刘世德


第三章 舒元炜·周春·杨畹耕·雁隅·程伟元

——《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在社会上的流传

第一节 说在前面的话

本章的标题由五个人名组成。这五个人,都生活在清代乾隆年间。其中的舒元炜、周春、程伟元,这三人同时而互不相识,他们之间没有交往;相反的,周春、杨畹耕、雁隅,这三人同时而又同乡,都是浙江海宁人,彼此熟识,关系密切。

红学上的一个聚讼纷纭的问题却把这五个人牵涉到了一起。

这就是《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续作者是不是高鹗的问题。

现在法官断案,有两条遵循的原则:一曰“谁主张,谁举证”;二曰“疑罪从无”。

我十分拥护这两条原则。我认为,法官断案工作和我们从事的学术研究中的考据工作在实质上具有相同性或相似性。

因此,我将努力遵循这两条原则来说明我在《红楼梦》后四十回续作者问题上的主张。

那么,我的主张是什么呢?这就是:《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非高鹗,亦非程伟元。多年以来,我在多次的学术演讲中反复阐述过我的这一主张[1]。《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另有其人,限于资料的匮乏,我一时还说不出此人的姓名。因此,我曾在北京大观园的一次学术演讲中建议,不妨暂时以“无名氏”来称呼他。

本章力求避免空谈,以舒元炜、周春、程伟元三人的文字记载为依据,企图证明两点:

(1)在程甲本排印、出版之前,社会上已有《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在流传。

(2)因此,《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续作者不可能是高鹗或程伟元。

第二节 第一项证据

——舒元炜乾隆五十四年的序文

《红楼梦》舒本所载舒元炜的序文是红学史上的一篇重要的文献。

有的学者(例如亡友朱南铣、周绍良二兄)昔日曾称《红楼梦》舒本为“己酉本”。己酉系干支纪年,即指乾隆五十四年(1789)。舒本序文末尾曰:

乾隆五十四年,岁次屠维作噩,且月上浣,虎林董园氏舒元炜序并书于金台客舍。

“屠维作噩”系太岁纪年,见于《尔雅》,即己酉,亦即乾隆五十四年(1789)。“且月”则是农历六月。

此序文系舒元炜亲笔所书写,并在序文末尾钤有作者的印章二方:“元炜”、“董园”。细察印泥颜色,可知洵为二百余年前的旧迹。

我们知道,《红楼梦》程甲本印行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卷首有高鹗的“叙”。高叙署“乾隆辛亥冬至后五日”,辛亥即乾隆五十六年。程乙本印行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卷首有程伟元的“序”,以及二人的“引言”七则。引言署“壬子花朝后一日”,壬子即乾隆五十七年。

而舒元炜序文的纪年(也就代表了《红楼梦》舒本本身的纪年)却早于程甲本的印行两年、早于程乙本的印行三年。这是一个我们绝对不能忽视的事实。

说完“屠维作噩”,再说“秦关百二”。

“秦关”一词也和“屠维作噩”一词同时出现在舒元炜序文中:

核全函于斯部,数尚缺夫秦关。

按:“秦关百二”典出《史记·高祖本纪》:

秦,形胜之国,带河山之险,县隔千里,持戟百万,秦得百二焉。

裴因引苏林曰:“秦地险固,二万人足当诸侯百万人也。”司马贞索隐引虞喜曰:“言诸侯持戟百万。秦地险固,百倍于天下,故云得百二焉,言倍之也,盖言秦兵当二百万也。”

这是两种不同的解释。

后世文人常引用“秦关百二”为成语。例如唐杜甫《诸将五首》诗,其三云:

洛阳宫殿化为烽,休道秦关百二重。沧海未全归禹贡,蓟门何处尽尧封。

朝廷衮职虽多预,天下军储不自供。稍喜临边王相国,肯销金甲事春农。

元马致远《双调蟾宫曲·叹世》云:

咸阳百二山河,两字功名,几阵干戈。

项废东吴,刘兴西蜀,梦说南柯。

韩信功兀的般证果,蒯通言那里是风魔?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醉了由他。

清蒲松龄自勉联曰: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清魏子安《花月痕》小说第51回云:

还只道秦关百二是千年业,那里有不散的华筵、不了的棋?

有人质疑说,安知舒元炜所云“秦关百二”不是指《红楼梦》有一百零二或二百的回数?

我认为,那是一种望文生义的说法,于史(《红楼梦》流传史)无征,亦无文献的依据。

俞平老的有关解释值得尊重。他认为:

“百二”本是一百和二的意思,但“秦关百二”已是成语,流俗沿用自不必拘。此百二即一百二十之简称。[2]

除了“数尚缺夫秦关”之外,舒元炜序文还有这样的话:

惜乎《红楼梦》之观,止于八十回也。全册未窥,怅神龙之无尾。阙疑不少,隐斑豹之全身。……

漫云用十而得五,业已有二于三分。

这几句的意思是:八十回并非《红楼梦》的“全册”、“全身”,“全册”原应有一百二十回的篇幅,但是筠圃(姚玉栋)所藏的《红楼梦》抄本却没有一百二十回之多;它只有八十回。而八十回正好是一百二十回的三分之二。

这证明了,在乾隆五十四年六月之前,已有人(例如舒元炜)知晓《红楼梦》全书(“全册”)多达一百二十回。

如果社会上没有《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的存在和流传,舒元炜序文就不可能凭空捏造出这样的事实。

这是第一项证据。它证明:在程甲本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排印、出版之前,社会上已有《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在流传,此乃舒元炜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六月之前所闻所知。如果不能证明舒元炜是“客里空”[3],那么,我们不得不接受舒元炜所指出的事实。

第三节 第二项证据

——周春乾隆五十九年的记事

周春的《阅红楼梦随笔》也是红学史上的一部重要的文献。

他在书中的《红楼梦记》说:

乾隆庚戌秋,杨畹耕语余云:“雁隅以重价购钞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微有异同。爱不释手,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闽中传为佳话。”时始闻《红楼梦》之名,而未得见也。壬子冬,知吴门坊间已开雕矣。兹苕估以新刻本来,方阅其全。……甲寅中元日黍谷居士记。

周春所谈,有三点特别值得我们注意:

第一,地:我曾说过,周春的这段记载是“老乡谈老乡的事”。“老乡”指的是三个人。第一位是作者周春(“余”)。第二位是周春提到的“杨畹耕”。第三位是杨畹耕提到的“雁隅”。他们三人是老乡,都是浙江海宁人。

第二,时:他们不仅是同乡人,还是同时代人。他们都生活在乾隆年间。他们可以说是“时人”谈“时事”。

第三,年:其中提到了三个不可忽视的年份。第一个年份是“庚戌”,即乾隆五十五年(1790),第二个年份是“壬子”,即乾隆五十七年(1792)。我们知道,在《红楼梦》传播史上,前者是《红楼梦》程甲本印行的前一年,后者则是程乙本印行的当年。第三个年份是“甲寅”,即乾隆五十九年(1794)。以甲寅年记庚戌年事,时间仅仅相隔了短短的三年。

上述引文透露了这样几点事实:

(1)杨畹耕告诉周春此事的时间是在乾隆五十五年(庚戌)秋季,其时《红楼梦》程甲本尚未印行。

(2)雁隅重价购得的《石头记》和《红楼梦》是两部书名不同的抄本。

(3)雁隅购得的《石头记》为八十回,他购得的《红楼梦》则是一百二十回。

(4)雁隅购得的《石头记》和《红楼梦》“微有异同”。按:杨畹耕或周春都没有说明两部书的“异同”是表现在故事情节上,还是表现在文字上。我认为,以《石头记》抄本八十回和《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中的八十回互相比较而论,“微有异同”四字指的应该主要是文字。

(5)乾隆五十七年(1792)冬季,吴门(苏州)刊印了《红楼梦》。从“开雕”一语,可以窥知,此吴门坊刊本当非活字本(非程甲本,亦非程乙本)。

(6)雁隅所购的两部抄本来自何处,不详。但他本人在福建。壬子冬开雕的坊刊本则在苏州。售卖《红楼梦》的是浙江北部的书商(苕估)。这些都表明,《红楼梦》当时流行于江南一带的地域。

(7)最引人注意的是:在乾隆五十五年(1790)秋季之前,社会上已有《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的抄本在流传,在销售。这是白纸黑字的记载!

也就是说,在《红楼梦》程甲本印行(乾隆五十六年,1791)之前,已有人(例如雁隅)购买到和阅读了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抄本:此事乃周春亲耳所闻、杨畹耕亲目所见(这涉及周春和杨畹耕的特殊关系、杨畹耕和雁隅的特殊关系,详见下文)。

周春的这个记载和舒元炜的舒本序文同等重要。这势必使我们非改写《红楼梦》传播史不可。

然而有人牢牢抱着旧有的说法,以不可靠、不可信、杜撰、作伪、记忆有误等等的罪名,加在周春和杨畹耕的头上,无视或否定《阅红楼梦随笔》的记载。

在乾隆五十六年(1791)之前,在程甲本印行之前,当时的社会上有没有《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的抄本在流传?这是一个属于考据性质的学术问题。

如何看待周春的文字记载?我认为,周春的记载是可信的,有说服力的。我举的证据就是周春的文字记载本身,那是白纸黑字,言之可信的。如果你反对我的看法,而认为周春的说法是杜撰,是作伪,是记忆有误,是不可靠,是不可信,那么,就请你举出正面的、直接的证据来!空口说白话,那是于事无补,无法取信于人的。证据,需要的绝对是证据。

周春的《阅红楼梦随笔》的记载,这是第二项证据。

我常说,“考据考据,考而无据,等于儿戏。”我一直坚信这句话。

下面我将一一介绍周春、“杨畹耕”和“雁隅”这三位有关的人士,以检验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和《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有关的事是否有可能性和真实性。

第四节 学者周春

周春(1729—1815)是清代乾隆年间一位著名的学者。

他是浙江海宁盐官人,字芚兮,号松霭,晚号黍谷居士,又号内乐村叟。《清史稿》有传:

周春,字松霭,海宁人。乾隆十九年进士,官广西岑溪县知县。革陋规,几微不以扰民,有古循吏风。以忧去官,岑溪人构祠祀焉。嘉庆十五年,重赴鹿鸣。二十年,卒,年八十七。

春博学好古,两亲服阕,年未五十,不谒选。著十三经音略十三卷,专考经音,以陆氏释文为权舆,参以玉篇、广均、五经文字诸书音,字必审音,音必归母,谨严细密,丝毫不假。他著又有《中文孝经》一卷,《尔雅补注》四卷,《小学馀论》二卷,《代北姓谱》二卷,《辽金元姓谱》一卷,《辽诗话》一卷,《选材录》一卷,《杜诗双声叠韵谱括略》八卷。[4]

此外,他还著有《松霭吟稿》、《松霭文略》、《松霭诗话》、《昙云馆小稿》、《耄馀诗话》、《困学偶笔》等。

可以看出,他是一位严肃的学者,尽管他对于《红楼梦》的内容难免有些奇怪的、错误的看法(例如,他认为,《红楼梦》写的是“金陵张侯家事”)。

第五节 杨畹耕是谁?

再来介绍第二人“杨畹耕”。

有人说杨畹耕就是雁隅,因为雁隅也姓杨[5]。这个说法站不住脚。杨畹耕是杨畹耕,雁隅是雁隅。分明是两个人,怎么可以把他们合二为一?

也有人说,杨畹耕是周春笔下捏造出来的人。这样的遁词不禁令人啼笑皆非。

我告诉诸位,杨畹耕实有其人。

他就是诗人杨芬。

《国朝杭郡诗续辑》卷二十五收录了杨芬的七律《柬书巢侄》及七绝《闽南寄家书书后》两首,并有小传介绍说:

杨芬,字九滋,号畹耕,海宁诸生,著有《畹耕诗草》八卷。[6]

可知“畹耕”是杨芬的“号”。周春在书中不称杨芬的“名”和“字”,而称之以“姓”+“号”,这显示了他们是熟识的朋友。

因此,第一,周春不可能把杨芬没有说过的话硬安在他的头上。第二,杨芬也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用子虚乌有的事来欺骗他的老朋友。

接着,再来介绍第三人“雁隅”。

第六节 谁是雁隅?

雁隅是何方人士?

有人说,实无其人。有人说,他其实就是那个杨畹耕。更有人说,他只不过是周春虚构出来的一个人名。

我告诉读者诸君:和杨畹耕一样,雁隅也是实有其人。

他就是徐嗣曾[7]

周春在《耄馀诗话》中有两处提及“雁隅”、“两松”:

两松又自号雁隅,余有挽诗三首,即用其临终句韵。[8]

余有《挽雁隅中丞》,即用其临终绝句韵三首云:“司马家声重鼎钟,上房出后更名终。高门令望环区满,政事文章两不空。”“唤醒人间夜半钟,谁能有始竟无终。功名已到凌烟阁,犹道回头总是空。”“君赋采芹乐鼓钟,我歌苹鹿听三终。追思四十年前事,悟得殊途一样空。”[9]

“两松”乃徐嗣曾之号。“中丞”乃清代对各省巡抚之称。而徐嗣曾时任福建巡抚。此可证实“雁隅”即是徐嗣曾。

另外,王豫《江苏诗徵》卷八也有徐嗣曾的小传:

徐嗣曾,字两松,丹徒人,金坛籍,乾隆癸未进士,官至福建巡抚,著《隅雁偶吟》。

“隅雁”当为“雁隅”之误。[10]

《清史稿》有徐嗣曾传,如下:

徐嗣曾,字宛东,实杨氏,出为徐氏后,浙江海宁人。乾隆二十八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再迁郎中。四十年,授云南迤东道。累迁福建布政使。

五十年,擢巡抚。五十二年,台湾民林爽文为乱,调浙江兵,经延平吉溪塘,兵有溺者,嗣曾坐不能督察,下吏议。乱既定,五十三年,命赴台湾勘建城垣,因命偕福康安、李侍尧按柴大纪贪劣状,上责嗣曾平日缄默不言。寻疏言大纪废弛行伍,贪婪营私,事迹昭著。又奏:“抚恤被难流民,给银折米,福建旧例,石准银二两;今以米贵,请改为三两。”上以福康安奏晴雨及时,岁可丰收,仍令视旧例。偕福康安等奏清察积弊,筹酌善后诸事,均得旨允行。尝以台湾吏治废弛,不能早行觉察,自劾,上原之。命台湾建福康安、海兰察生祠,以嗣曾并列。寻奏台湾海疆刁悍,治乱用严,民为盗及杀人者,役殃民,兵冒粮,及助战守义民或挟嫌害良,皆立置典刑,以是称上旨,嘉嗣曾不负任使。事觕定,命内渡,寻又命俟总兵奎林至乃行。庄大田者,与爽文同乱,坐诛,嗣曾捕得其子天畏及用事者黄天养送京师,又得海盗,立诛之。

五十四年,赐孔雀翎、大小荷包。图像紫光阁。请入觐,未行,安南阮光平据黎城,福康安督兵赴广西,嗣曾署总督。福康安濒行,奏福建文武废弛,宜大加惩创,上谕嗣曾振刷整顿。嗣曾奏许琉球市大黄,限三五百斤,谕不可因噎废食。又奏:“福建民多聚族而居,有为盗,责族正举首,教约有方,给顶带;盗但附从行劫未杀人拒捕,自首,拟斩监候,三年发遣,免死。”上谕曰:“捕盗责在将吏。令族正举首,设将吏何用?族正皆土豪,假以事权,将何所不为?福建多盗,当严治。若行劫后尚许自首免死,何以示儆?二条俱属错谬。”

五十五年,高宗八旬万寿,台湾生番头人请赴京祝嘏,嗣曾以闻,命率诣热河行在瞻觐。十一月,回任,次山东台庄,病作,遂卒。[11]

关于徐嗣曾的姓,有两点可说。

徐嗣曾在任福建巡抚期间,为官清正,在当地百姓中有很好的口碑。因此,林则徐的父亲为自己的儿子取名“则徐”。“则”就是“效法”的意思;“徐”指的就是徐嗣曾。

徐嗣曾或名杨嗣曾。为什么会有两个姓?原来如《清史稿》所说,“实杨氏,出为徐氏后”。

《国朝杭郡诗续辑》有这样的记载:

徐嗣曾,本姓杨,字宛东,号两松,海宁人。中吉孙,詠从子。寄籍江苏丹徒。乾隆癸未进士,官福建巡抚。有《思益山房集》。

两松为益斋少司马曾孙,父寓园先生,出后丹徒徐氏。

两松十岁失怙恃,归盐官,依叔父吟云先生读书。吟云先生抚如己子,教督备至。两松资性颖异,又刻苦力学,杭堇浦先生许其远到。

旋复杨姓,应试登第。后视学关右,报满入都。始以出继归宗始末陈奏,并以徐氏两世抚育,且别无族属可继,请仍姓徐。高庙深嘉许之。其后,世世子孙,永以徐、杨二字为姓。

迨填抚入闽,值林爽文之乱,渡海筹边,功成,拜花翎之赐,并图像紫光阁,御制赞语以宠之,洵极儒臣之荣遇矣。

生平清介自持,居官惟务爱民教士,于闽振兴鼇峰书院,人材蔚起,至今尸祝。陈恭甫编修比之张清恪公,诚无愧云。

方两松幼时,尝负笈于金沙于翁。翁相攸及之,而虑其贫,弗当女意。一日,授《左传》重耳齐姜事,令女咏之,口占曰:“愿从公子志,不作女儿悲。”父喜,甥馆乃定。[12]

他是乾隆二十八年(1763)进士,授户部主事,升员外郎、郎中。乾隆三十六年(1771)出督陕西学政。乾隆四十年(1775)任云南迤东道,历改粮储道、迤西道。乾隆四十四年(1779)升安徽按察使,同年转任云南按察使。乾隆四十七年(1782)任福建布政使。乾隆五十年(1785)升福建巡抚,其间曾短期署理闽浙总督职务。乾隆五十五年(1790)卒。

他在乾隆年间任福建巡抚的年份如下表所示:

为什么要在这里列举徐嗣曾任福建巡抚的年份呢?

因为这和他购置《红楼梦》抄本之事有关。

第七节 第三项证据

——徐嗣曾购置《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的时间

徐嗣曾是什么时候购置《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的呢?

我们可以判断出这个时间的下限。

第一,这个时间必在乾隆五十九年(1794)甲寅七月十五日之前。周春记载此事的时间是“甲寅中元日”,而中元节乃七月十五日。

第二,这个时间必在乾隆五十五年(1790)这个年份之前。在这一年(庚戌)秋季,杨畹耕始将此事告知周春。

第三,这个时间必在徐嗣曾任福建巡抚之时,即:始于乾隆五十年(1785)[13],直至乾隆五十五年(1790)十一月卒于任。

第四,这个时间必在“监临省试”期间。周春所说的“省试”,即指在省城举行的乡试。

他逝世之时,正是《红楼梦》程甲本印行的前一年。因此,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就是:在徐嗣曾生前,他不可能看到程甲本!他也不可能购置程甲本!

据周春说,杨芬(畹耕)告诉他:

雁隅(徐嗣曾)以重价购钞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微有异同。爱不释手,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闽中传为佳话。

可知徐嗣曾在“监临”福建乡试期间携带《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入闱”[14]

那么,徐嗣曾有可能是在哪一年的乡试期间携带《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入闱”的呢?

按清代科举考试规定,乡试须于子年、午年、卯年、酉年之八月初十至十五日举行。

而在徐嗣曾任福建巡抚期间共举行过三次乡试。如下:

第一次:乾隆五十一年丙午(1786)八月

第二次:乾隆五十三年戊申(1788)八月

第三次:乾隆五十四年己酉(1789)八月

其中,第一次乡试是在丙午年,第三次乡试是在己酉年,这都是处于正常的年份。

但第二次乡试却比较特殊,是在戊申年。

这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这里有个特殊的情况。乾隆五十五年适逢清高宗八十大寿,遂特定五十四年乡试为“恩科”,并将原定的五十四年乡试提前至五十三年举行。

因此,在徐嗣曾任福建巡抚期间,只有下列三个年份,他才可能有将《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携带入闱”的机会:

而这三个年份均在《红楼梦》程甲本印行的年份(乾隆五十六年)之前。

也就是说,只有在一个条件下,徐嗣曾才可能将他购买到的《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携带入闱”。

什么条件呢?

这个条件就是:在《红楼梦》程甲本印行(乾隆五十六年)之前,社会上就已经有《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在出售和流传了。

因此,这是第三项证据。

它证明:在程甲本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排印、出版之前,社会上已有《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在流传,有人在出售,有人(如徐嗣曾)在购买。此乃周春在乾隆五十九年(1794)七月十五日(“中元日”)之前所发生的事。

如果不能证明杨芬、周春是“客里空”,那么,我们不得不接受他们二人所指出的客观事实。

第八节 周春、徐嗣曾、杨芬三人之间的特殊关系

徐嗣曾购置八十回《石头记》抄本和一百二十回《红楼梦》抄本,并携入闱中阅读,见于周春《阅红楼梦随笔》的记载,这件事是杨芬告诉周春的。那么,周春为什么会相信杨芬的话?杨芬又何从而知晓徐嗣曾购置《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并携带入闱之事?

我们千万不能忽视的是:除了同时、同里之外,在周春、杨芬和徐嗣曾三人之间,互相还有着两层非常密切的特殊关系:

第一,周春是徐嗣曾的表兄。

第二,周春是杨芬的表兄。

第三,徐嗣曾是杨芬的堂兄。

第四,杨芬还做过福建巡抚徐嗣曾的幕僚。

现分述于下:

(1)周春是徐嗣曾的表兄,见于《两浙轩录》和《耄馀诗话》:

徐嗣曾本姓杨,字宛东,号两松,海宁人,寄籍江苏丹徒,乾隆癸未进士,官福建巡抚,著《思益山房集》。

周春曰:两松表弟为少司马以斋公曾孙,舅氏愚园公子也。舅氏出后徐氏,隶籍丹徒。两松少失怙恃,年十三自京口来依季父吟云公读书,遂复姓杨。游宁庠,登巍科,皆吟云公之力也。关右视学,报满入都,始请旨仍姓徐云。[15]

其中提到的“以斋”是徐嗣曾的曾祖父杨雍建,“愚园”是徐嗣曾的父亲杨震(徐震)。

杨两松嗣曾《素心兰诗》七律四叠,共十六首,余取其“大地文章皆本色,顾人倩盼自天然”、“飘飘诗有凌虚意,濯濯花添出水芽”两联。君精于制艺,诗非所长,然笔意大方,不愧读书人吐属也。

九舅氏出后于徐家,家业中落,君甲子失怙恃,来宁,年甫十岁,房族无留一饭者。十一舅氏饮食教诲,视侄如子,名之曰嗣曾,字之曰宛东。时制艺已迥不犹人,杭堇甫先生许其远到。庚午,年十六游庠。丙子,以第三名中式。此后之遭际,所谓时来则为之。其之卒也,十一舅氏谓如一场好梦,太息痛悼。[16]

其中提到的“十一舅”,是指杨詠。

(2)周春是杨芬的表兄,见于《耄馀诗话》。

(3)徐嗣曾是杨芬的堂兄,亦见于《耄馀诗话》:

东城王桥杨氏门才极盛,无不能诗。外叔祖晚雷、瘦仙两公,其最著也。

晚雷公诗学苏,查初白极称之。瘦仙公诗、书、画,世称三绝。丁丑修志,徐撰传入文苑中。

晚雷公子式玉,字元白,制艺诗学兼工;式金,字亚夫,长于诗画;式道,字叔行。并为名诸生而数奇不遇。

叔行舅氏子表弟芬,字九滋,号畹耕,亦能文,工书法,惜其早卒。余有《挽雁隅中丞》即用其临终绝句韵三首云……叠前韵《挽九滋茂才》二首云:“一乡称善警晨钟,半载闽归赋令终。书法兼工两文敏,而今妙绩已成空。”“经行东郭怯闻钟,尽可延龄乃告终。留得楹书须努力,他年阡表莫教空。”[17]

其中提到的“晚雷公”,即杨嗣震。嗣震之父德建,乃杨雍建之弟。杨嗣震有三子:式玉、式金、式道。杨芬(畹耕)即杨式道之子。算下来,杨芬正是周春的表弟。而杨芬也恰恰是徐嗣曾(杨嗣曾)的堂弟。杨芬和徐嗣曾都是他们的高祖杨斌的后裔。

(4)杨芬做过徐嗣曾的幕僚,见于《两浙轩录补遗》:

杨芬,字九滋,一字畹耕,海宁诸生,著有《畹耕诗草》八卷。

杨秉初曰:畹耕世父工诗善书,家故贫,申纸长吟,晏如也。后为世父两松公掌书记,唱和甚欢。[18]

当我们了解到周春、杨芬(畹耕)、徐嗣曾(雁隅)三人之间特殊的亲切关系之后,不禁要说:这难道还会对徐嗣曾在乾隆五十一年或乾隆五十三年或乾隆五十四年携所购置的《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入闱”阅读、杨芬在乾隆五十五年的知情转告、周春乾隆五十九年的记事,有所怀疑吗?

第九节 第四项证据

——程伟元言之凿凿的自述

在《红楼梦》程甲本卷首,有程伟元的序言,其中说:

然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有称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璧?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二十余卷。

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石头记》全书至是始告成矣。

这告诉我们下列几件事:

(1)他所说的“卷”,实即“回”(或曰:一卷等于一回)。

(2)在印行程甲本(乾隆五十六年)之前,程伟元已经知晓,《红楼梦》“全书”(“全璧”)有一百二十回(卷)之多,且有“目录”流传。

(3)但他最初收藏的抄本仅仅有八十回。

(4)他“竭力搜罗”,也只得到二十余回(卷)。

(5)有一天,他偶然从“鼓担上”购得十余回(卷)。

(6)以前得到的二十余回(卷),再加上偶然购得的十余回(卷),正符合四十回(卷)之数。

程伟元说的都是大实话。从程伟元的为人,从程伟元的上述文字,我们看不出其中有蓄意欺骗、撒谎连篇的破绽和嫌疑。我们知道,程伟元是一位文士,一度以游幕为生。他不是某些人所说的书商,更非奸商。

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有谁曾举出过一丝一毫的正面证据来坐实程伟元说的是谎言。

严肃的学者所得出的结论应经得起证据的考验。考据学所遵循的原则是:要推翻前人的某个说法,必须举出直接的、确凿可靠的反证。否则就没有说服力。推测、猜想不能代替考据。大学者如胡适,竟然不相信程伟元的自述,而断言:

程序说先得二十余卷,后又在鼓担上得十余卷。此话便是作伪的铁证,因为世间没有这样奇巧的事![19]

“此话便是作伪的铁证”吗?老实说,平庸如我辈,实在看不出“此话”竟被扣上个“作伪的铁证”的大帽子的道理何在。平心而论,“此话”既非“证”,更不“铁”!

天下“奇巧”的事多矣。请允许我在这里举出一件胡适自身经历的事:

我在四月十九日得着这部《四松堂集》的稿本。隔了两天,蔡孑民先生又送来一部《四松堂集》的刻本,是他托人向晚晴簃诗社里借来的。……蔡先生对于此书的热心,是我很感谢的。最有趣的是蔡先生借得刻本之日,差不多正是我得着底本之日。我寻此书近一年多了,忽然三日之内两个本子一齐到我手里!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了。

为什么“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的事可以发生在自己身上,偏偏就不许发生在别人的身上?

我曾说过:

从考据学的角度说,你要推翻一种说法,一种结论,一定要举出反证,要是没有反证,凭着主观主义的猜测,那是没有说服力的。

主观猜测不能代替考据。若要断定程伟元是在撒谎,请务必举出正面的、直接的、真正的“铁证”来!

“店大欺客”!我们不信邪!

请让我在下面举出另外的三个证据,以明程伟元所云洵非虚语:

【证据一】程甲本第92回回目与正文的龃龉

程甲本第92回的回目是“评女传巧姐慕贤良,玩母珠贾政参聚散”。但是,在正文中,巧姐既没有“慕贤良”,贾政也没有“参聚散”!

先看这一回的前半回:

巧姐儿道:“我昨夜听见我妈妈说,要请二叔叔去说话。”宝玉道:“说什么呢?”巧姐儿道:“我妈妈说,跟着李妈认了几年字,不知道我认得不认得?我说:‘都认得。’我认给妈妈瞧。妈妈说我瞎认,不信,说我一天尽子顽,那里认得。我瞧着那些字也不要紧,就是那《女孝经》也是容易念的。妈妈说我哄他,要请二叔叔得空儿的时候给我理理。”贾母听了,笑道:“好孩子,你妈妈是不认得字的,所以说你哄他。明儿叫你二叔叔理给他瞧瞧,他就信了。”宝玉道:“你认了多少字了?”巧姐儿道:“认了三千多字,念了一本《女孝经》,半个月头里又上了《列女传》。”宝玉道:“你念了懂得吗?你要不懂,我倒是讲讲这个你听罢。”贾母道:“做叔叔的也该讲究给侄女儿听听。”

宝玉道:“那文王后妃是不必说了,想来是知道的。那姜后脱簮,待罪齐国的无盐虽丑能安邦定国,是后妃里头的贤能的。若说有才的是曹大姑、班婕妤、蔡文姬、谢道韫诸人。孟光的荆钗裙布,鲍宣妻的提瓮出汲,陶侃的母截发留宾。还有画荻教子的。这是不厌贫的。那苦的里头,有乐昌公主破镜重圆,苏蕙的回文感主。那孝的是更多了,木兰父代(代父)从军,曹娥投水寻父的尸首等类也多。我也说不得许多。那个曹氏的引刀割鼻,是魏国的故事。那守节的更多了。只好慢慢的讲。若是那些艳的,王嫱、西子、素、小蛮、绛仙等。妒的是秃妾发怨洛神等类也少。文君、红拂是女中的……”

贾母听到这里,说:“够了,不用说了。你讲的太多,他那里还记得呢?”巧姐儿道:“二叔叔才说的,也有念过的,也有没念过的。念过的,二叔叔一讲,我更知道了好些。”

请看,只见宝玉独自一人说了一大套,而看不见巧姐有任何的反应。回目所谓的“巧姐慕贤良”,那个“慕”字压根儿不见踪影。

再看这一回的后半回:

冯紫英道:“小侄与老伯久不见面,一来会会,二来因广西的同知进来引见,带了四种洋货,可以做得贡的……这是两件重笨的,却还没有拿来。现在我带在这里两件,却有些意思儿。”就在身边拿出一个锦匣子,见几重白绵裹着,揭开了绵子第一层,是一个玻璃盒子,里头金托子大红绉托底,上放着一颗桂圆大的珠子,光华耀目。冯紫英道:“据说这就叫做母珠。”因叫拿一个盘儿来。詹光即忙端过一个黒漆茶盘道:“使得么?”冯紫英道:“使得。”便又向怀里掏出一个白绢包儿,将包儿里的珠子都倒在盘里散着,把那颗母珠搁在中间,将盘置于桌上,看见那些小珠子儿滴溜滴溜都滚到大珠身边来,一回儿把这颗大珠子抬高了,别处的小珠子一颗也不剩,都粘在大珠上。詹光道:“这也奇怪。”贾政道:“这是有的,所以叫做母珠,原是珠之母。”

请看,只有“玩母珠”,哪里有“参聚散”的感叹?

【证据二】贾芹的失忆

这见于程甲本第93回的结尾:

贾琏叫贾芹:“跟了赖大爷去罢。听着,他教你,你就跟着他。”说罢,贾芹又磕了一个头,跟着赖大出去。到了没人的地方儿,又给赖大磕头。赖大说:“我的小爷,你太闹的不像了。不知得罪了谁,闹出这个乱儿?你想想,谁和你不对罢?”贾芹想了一想,忽然想起一个人来。未知是谁?下回分解。

再看下回的起首:

话说赖大带了贾芹出来,一宿无话。……

此回起首与上回结尾居然失却衔接。贾芹究竟想起了谁,毫无交代,此事居然不了了之了。

程甲本排印后,程伟元、高鹗发现了这个漏洞,于是连忙在程乙本中对第93回的结尾作了自己的修补:

贾芹又磕了一个头,跟着赖大出去,到了没人的地方儿,又给赖大磕头。赖大说:“我的小爷,你太闹的不像了。不知得罪了谁,闹出这个乱儿来?你想想,谁和你不对罢?”贾芹想了一会子,并无不对人的,只得无精打彩,跟着赖大走回。未知如何抵赖?且听下回分解。

【证据三】

高鹗程乙本序云:

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余每从友人借观,窃以染指未畅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谬于名教,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

程伟元、高鹗程乙本引言云:

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它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本来面目也。

从以上所引的多种自述,不难看出,程伟元、高鹗所做的工作主要是搜集、整理、修饰,而这和撰写、创作完全是两码事。

程伟元、高鹗的话,说得是如此的明白,我再要继续饶舌,就不免显得多余了。

第十节 结语

以上九节,我用一连串的证据链证明了:程伟元、高鹗不可能是《红楼梦》后四十回的续作者,他们的身份不过是整理者、编辑者,仅此而已。

当然,我们并不能因此而轻视程伟元、高鹗在《红楼梦》传播史上的功劳,尤其不应施之以“狗尾续貂”的詈言。

最后,我要在这里说一句:我们期待着这个在程甲本印行之前就已在社会上流传并已广为人知的《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的再度现身!


[1] 例如我在北京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现代文学馆(北京)、大观园(北京)、曹雪芹纪念馆(北京)以及河南郑州、河北石家庄等地所作的学术演讲。

[2] 俞平伯《读红楼梦随笔》第三十四、三十五《记吴藏残本》。

[3] “客里空”原是苏联作家柯涅楚克话剧《前线》中的一个记者(《前线》的中译文曾于1944年在延安《解放日报》连载)。此人善于捕风捉影、弄虚作假。人们因而常把胡编乱造、歪曲事实的记者称为“客里空”。

[4] 《清史稿》列传二百六十八,儒林二。

[5] 关于“雁隅”姓杨的事,详见下文。

[6] 《国朝杭郡诗续辑》卷二十五。

[7] 五十年前,我和亡友朱南铣兄讨论“尹(继善)幕诸人”问题时,曾抽空向他请教:周春所说的“雁隅”是何许人。他告诉我,此人就是徐嗣曾。但他没有细说出处。

[8] 《耄馀诗话》卷十。按:《耄馀诗话》(抄本)未见,此据李虹《周春与〈红楼梦〉研究》(《红楼梦学刊》2002年第一辑)转引。下同。此蒙李虹同志见示,谨在这里向她致以诚挚的感谢。

[9] 《耄馀诗话》卷八。

[10] 因为徐嗣曾曾出继江苏丹徒杨姓。故他的诗歌作品不仅被收入《国朝杭郡诗续辑》,也被收入《江苏诗徵》。至于“雁隅”与“隅雁”的歧异,至少有两种可能。可能之一:书名“隅雁”乃人名“雁隅”之误;可能之二:二者均不误,人名自是人名,书名自是书名,意义有小小的区别。但以周春和徐嗣曾的密切关系而论,自应以“雁隅”为是。

[11] 《清史稿》卷三百三十二,列传一百十九。

[12] 《国朝杭郡诗续辑》卷十七。

[13] 王先谦《东华录》卷一百二:“乾隆五十年七月庚戌,以徐嗣曾为福建巡抚。”

[14] 科举考试会场关防严密,称“锁闱”,省称“闱”。

[15] 《两浙轩录补遗》。

[16] 《耄馀诗话》卷十。

[17] 《耄馀诗话》卷八。

[18] 《两浙轩录补遗》卷七。

[19] 胡适《红楼梦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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