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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国宗教和宗教工作面临的挑战

新时期宗教工作与管理 作者:新玉言 编


第一章 我国宗教和宗教工作面临的挑战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关键阶段。面对我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方位、多层次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面对世界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面对世界上因民族、宗教、领土等因素频频引发的局部冲突和社会动荡,面对国际国内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无孔不入的渗透和分裂活动,面对经济体制转换时期社会生活、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复杂情况,如何正确引导我国宗教事业健康发展,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

我国社会正处在深刻变革时期,社会结构和社会利益格局复杂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日趋多样,一些人从宗教中寻求心理慰藉,宗教在部分群众生活中的影响有所增强。同时,宗教领域还存在一些混乱现象和薄弱环节,宗教工作中还存在与形势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宗教问题的复杂性突出起来。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正确认识和全面把握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主动地做好宗教工作,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努力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共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

一 中国宗教的基本情况

我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到新中国成立前,逐步形成了以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为主体,兼有少数其他宗教和多种民间信仰(如萨满教、东正教、三一教、妈祖信仰等)的基本格局。中国公民可以自由地选择、表达自己的信仰和表明宗教身份。

佛教在中国已有二千年历史。佛教在公元1世纪前后传入我国,先后与汉族文化和西南少数民族文化结合,形成汉传佛教(汉语系)、藏传佛教(藏语系)和云南上座部佛教(巴利语系)三大系统。

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使汉传佛教获得了新生。1959年西藏平叛后进行的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农奴制度,实现了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使藏传佛教获得了新生。

改革开放以来,佛教获得了较快发展。目前,全国共有开放的佛教活动场所约3.3万处,其中藏传佛教寺院3600多所,南传佛教寺院1700多所;全国共有佛教教职人员约22.2万人,其中藏传佛教约14.8万人,汉传佛教约7.2万人,南传佛教约2000人;全国有佛教类宗教院校38所;信仰佛教的人数众多,难以统计。

道教发源于中国,已有一千七百多年历史。道教产生于公元2世纪,以《道德经》为最高经典,以老子为道祖,以符箓、炼丹、行气、服食为主要道术。宋元时期,道教正一派和全真派两大系统的格局基本形成。新中国成立后,道教革除了宫观封建经济,实行民主管理,古老的道教迈进了新时代。目前,我国共有道教宫观约9000处,道士约4.8万人,道教院校5所。信仰人数众多,难以统计。

伊斯兰教于公元7世纪传入中国。伊斯兰教由穆罕默德创立于公元7世纪初的阿拉伯半岛,唐宋时期,伊斯兰教随阿拉伯商人传入我国。北宋时期,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喀什地区,16世纪遍及全疆。到明朝时,先后有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保安、东乡等10个少数民族信奉了伊斯兰教。在传播发展过程中,伊斯兰教与我国封建制度相结合,形成了教坊制和门宦制。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伊斯兰教进行了宗教制度上的民主改革,废除了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目前,我国10个基本上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共有人口约2200万。一年一度的朝觐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自改革开放以来,已有近14万穆斯林参加了朝觐;全国有大小清真寺3.5万余座;阿訇、毛拉等教职人员约5万人;伊斯兰教经学院10所。

基督宗教主要包括天主教、基督教(新教)和东正教三大派别。天主教自公元七世纪起几度传入中国,1840年鸦片战争后大规模传入。16世纪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来到我国,被称为天主教。1946年,罗马教廷宣布在我国建立圣统制,全国设20个总主教区,137个教区,教徒约300多万。

新中国成立前后,罗马教廷顽固坚持反共立场,命令在华天主教机构和信众抵制新政权。1957年,中国天主教友爱国会的正式成立,推动了我国天主教走上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道路。目前,我国天主教共有97个教区,教职人员3397位;教堂和祈祷所约6000处;神哲学院(大修院)12所,小修院20余所;信众570多万人。

基督教(新教)于公元19世纪初传入中国,并在鸦片战争后大规模传入。基督教(新教)是在宗教改革运动中脱离天主教而形成的一个新宗派,以及后来又从这些宗派中分化出来的大量新派别的统称。新中国成立前夕,在我国活动的外国差会有130多个,发展教徒约70万人。1954年7月22日,中国基督教全国会议在北京召开,把三自革新运动改名为“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

改革开放后,我国基督教坚持按“三自”原则办好教会,明确提出了治好、养好、传好的“三好”目标,积极开展神学思想建设,各项事业获得了很大的发展。目前,我国共有基督教信众2300多万人;教堂和聚会点约5.6万处;教牧传道人员约4.8万人;神学院校21所。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各种宗教信徒一亿多人,宗教活动场所8.5万余处,各宗教教职人员约30多万人,各级宗教团体3000多个。宗教团体还办有培养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院校74所。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各宗教文化已成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一部分。在我国,全国性的宗教团体有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等。各宗教团体按照各自的章程选举、产生领导人和领导机构。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各宗教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产生过重要影响,在传承文化、服务社会、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形成了和谐包容、爱国爱教等优良传统。中国政府支持和鼓励宗教界团结信教群众积极参加国家的建设。

当代中国宗教界及广大信教群众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积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方针政策的正确引导下,我国宗教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上迈出可喜的步伐。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高扬爱国爱教的旗帜,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在投身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过程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发挥自己特有的优势,为建设繁荣富强的祖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 中国宗教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得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宗教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一座座新的寺观教堂落成,宗教活动正常有序,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得到发挥,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和睦相处,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宗教界认为,这几十年,是中国宗教发展的“黄金时期”。

在中国现有的13亿人口中,严格意义上皈依各大宗教的信徒至少有一亿多人,而广义的宗教信仰者或对某种宗教感兴趣、参与某些宗教活动的人更多。

大多数信徒的宗教生活只是他们精神生活的一部分,他们与其他不信教的群众在信仰上的分歧,属于个人在宗教信仰上的自由选择,并不影响他们和其他人一样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和其他人一样从事学习、接受现代化的科学技术等知识,和其他人一样都是各行各业的劳动者,从事生产劳动、科技创新等活动。

由信教群众组织而成的宗教团体,绝大多数都和其他群众团体一样,是在宪法框架下和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的合法组织,各级宗教团体在政府的引导下,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们对中国宗教现状以及中国社会宗教治理的认识与评判,是以这样一种基本国情为基础和出发点的。

宗教的社会影响继续不断扩大,这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宗教的一个重要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信教人口的增加和各行各业新的宗教信仰者,使宗教得以进入更多领域,逐渐被各阶层更多的人所理解和接受。越来越多的宗教界人士被安排到由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大、政协和民族区域自治单位,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了并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客观上提升了宗教对社会的影响力。伴随着企业家、知识分子、文艺工作者等社会名流的加入,“宗教等于迷信、愚昧、落后和精神毒品”等传统错误观念得到彻底转变,有效地增大了宗教对社会的影响。宗教界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积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热心于扶困济贫、修桥铺路、植树造林等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大力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与某些政府官员、党员干部贪污腐败现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仅赢得了党和政府的信任,而且还大大提高了宗教对社会和广大群众的亲和力。

宗教社会影响的扩大,一方面,来自宗教本身在现行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不断发展自己。总体上来说,国家落实宗教政策,使合法宗教活动恢复的工作已基本结束。中国各主要宗教均已进入正常的发展时期,都希望并努力使自己的实力进一步增强,要求开放并新建新修更多的活动场所,各类宗教活动日益频繁。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在日益宽裕的社会环境中对宗教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上对宗教单纯的负面的看法。尽管很多人不信宗教,但对宗教已不再像以往那样采取歧视或敌视的态度,甚至抱有好感,认为宗教对当今中国社会不仅无害,反而有益。将宗教不仅看成是一种意识形态,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而且看成是一种文化现象,可以说是社会各界,尤其是理论文化界对宗教看法的重大突破。

宗教社会影响的不断扩大,在目前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宗教文化热的形成。随着近年来宗教信徒人数的增多,寺观教堂和宗教组织经济力量发展,宗教群体的自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宗教活动日益活跃,广泛进入社会慈善、文化教育、养生保健、传媒宣传甚至投资经营领域,对社会的影响不断增大。

各大宗教努力适应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首先,在政治上,绝大多数宗教组织,绝大多数教职人员是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拥护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是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宗教界的这一基本立场,在广大宗教徒当中起到了良好的政治上的凝聚作用。

其次,在经济建设方面,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一样本来就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他们直接在生产第一线,为国家创造着财富。在宗教界,以自办自养为目的的经济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信教群众的负担,有助于克服宗教单纯靠施舍及政府救济的缺陷,有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第三,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宗教界以对某些教义、道德规范所作的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新解释,以其特定的道德说教方式,对教徒进行行善止恶的道德要求,恪守社会公德,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良好的社会风气。宗教界对宗教文化的学术研究,对优秀宗教文化的弘扬,对文物的保护等,都有助于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现在,可以说宗教书刊越来越多,表现宗教内容的文艺作品日益增加。新闻媒介中宗教方面的信息量也相当可观,旅游文化中的宗教成分日益浓厚。

第四,在开展国际友好往来,推动世界和平事业的发展方面,宗教同样也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上述可以证明,这几十年是宗教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最为协调的时期,宗教界总体上已成为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 新时期中国宗教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宗教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宗教问题是我国加速经济发展、建构和谐稳定社会的重大问题。在社会剧烈的变革当中,由于国际国内诸多因素相互交织,我国宗教领域也呈现出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面临着新的形势和复杂严峻的局面。尤其是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宗教事务也更加复杂,使宗教管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一)信教人数持续增长,信教者结构发生变化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各种宗教信徒一亿多人,信教人数占全国总人口的10%左右。尽管有些少数民族几乎全民信教,但从全中国人口总数来统计,信教人数始终是少数。随着社会生活的急剧变化,有更多的人选择信仰宗教,宗教信徒数量出现了持续增长的势头,但各教情况不一。

中国信教群众存在着“五多”的特点:年龄上以老年人居多,性别上以妇女居多,文化程度上以低文化水平居多,在城乡分布上以农村信教群众居多,在区域分布上以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居多。这“五多”的状况,尽管从总体上看,变化不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时代的进步,广大教徒的综合素质也在逐渐提高。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调查表明,宗教信仰者“五多”的结构发生了一些变化:中青年、男子、城市职工、白领阶层、知识分子、富裕地区的居民,信教人数有所增加,并有继续提高比例的趋势,开始出现了一批高素质、懂管理的职业传教者。他们的进入,对提高信教群众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地位,激发宗教的活力,将产生一定影响。各宗教目前都面临着如何培养出具有较高思想政治水平、较高宗教学识与工作能力、良好身心素质的复合型教职人员,培养出能不断适应时代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爱国爱教的教职人员的问题,这是我国当代各种宗教所面临的第一位的、长期的、艰巨的任务。

我国信教群众的职业分布更加广泛,除工人、农民外,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当中,也有人陆续加入信教者队伍,宗教走进了更多的社会阶层。信教者结构的这些变化对于提升宗教信仰者综合素质是有益的;但是不同的群体和阶层,在宗教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政治诉求和利益诉求,差别和矛盾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如果不通过社会整合加以协调,各种冲突和摩擦在所难免。

(二)宗教格局正在发生改变

我国是一个多宗教国家,除道教是土生土长的之外,其他主要宗教都是历史上由国外引进或者传入的。近代以来,我国宗教逐渐形成了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共存、民间信仰和少数民族原始信仰大量存在的基本格局,并一直延续到现在。近年来,我国“五大宗教”的格局正在发生改变,进入多元发展时期。

1.民间信仰的蔓延

民间信仰在我国有着几千年的传统根基,其表现形式从自然崇拜、偶像崇拜到鬼妖精灵等,可谓包罗万象。民间信仰在文革中成为消灭的对象,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由于宗教政策得到恢复,逐渐复兴并迅速蔓延。

2.家庭教会的迅速发展

家庭教会是在三自教会以外,在非公开的场所进行宗教信仰活动的基督教团体,人数从几人、几百到几千不等。家庭教会不被政府承认,没有法律地位,但是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基督教“家庭教会”的数量不断增加,已经不容忽视。基督教“家庭教会”处于“地下”的不公开状态,为政府的监管增加难度。

3.新兴宗教的传入

世界上有很多国家都有新兴宗教,例如日本、美国等。改革开放后,一些国外宗教组织也借机向我国传播,发展壮大,以此扩大影响。除我国现存五大宗教外,其他一些传统宗教,如东正教、犹太教等,或者新兴宗教,如摩门教、巴哈伊教等也开始传入。宗教格局的改变必然对宗教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尽管目前还没有对我国现有宗教格局形成重大冲击,但假以时日,其影响会日益显现出来。

这种情况的出现,不仅将逐步改变我国宗教原有区域分布格局,而且会给宗教之间的关系带来新的不确定因素。从长远看,一些地方的宗教生态会从相对单一向多元方向发展。如何防范宗教之间的摩擦甚至冲突,实现多元共存、和合共生,需要进行前瞻性研究。

(三)社会转型期不良风气对宗教界的影响

我国正处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现代化进程不仅不断改变着人们的物质生活方式,也不断改变着人们的精神生活方式。从现实来看,我国正处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矛盾非常多,社会上一些混乱无序的现象也反映到了宗教领域。社会生活中某些官员贪污腐败问题,社会风气不正问题,政府部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及缺乏民主生活等问题,就有可能对宗教界产生某些影响。

各种宗教都有寺庙教堂兴建攀比的不正之风,庙越建越大,殿越建越高,佛像越塑越滥,修建寺院经费越来越庞大,加重了广大信教群众的经济负担。在佛道教方面,一些寺观游离于佛协、道协之外自行其是,一些寺观内部管理混乱,滥传戒、滥收皈依弟子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寺庙随着经济实力的逐步增强,贪污腐化现象也时有发生。某些地区、某些宗教的寺庙发展失控、滥建寺庙、乱收僧尼、私办经文学校的现象突出;少数宗教教职人员干预基层行政、司法、国民教育的事情时有发生。在某些寺观,夸大开光时的祥云、奇迹等迷信宣传,从事抽签、算卦、看手相、看风水、看阴阳宅等迷信活动,不仅得不到禁止,反而被视为正当宗教活动的一部分。现实生活中,某些宗教团体教制不规范、教律松弛的现象屡有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缺乏寺院严格有序的管理机制,缺乏有效的寺院管理监督机制,宗教团体内部不团结,尔虞我诈,闹无原则纠纷。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宗教自身的形象。

除了宗教自身存在无序现象以外,近些年,一些非宗教单位也在利用宗教,搞所谓“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乱建、滥建寺庙、建露天大佛;举办大型庙会经济活动,并通过媒体宣传炒作;有的人借用宗教界人士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有的宗教界人士以结交官员、学者、名流自诩,附庸风雅,扩大自己的社会影响;有的厂家在企业内部修建宗教活动场所,扩大所信宗教的影响,等等。这种情况不仅干扰、损害了合法的宗教活动,而且导致宗教事务的管理处于混乱状态。它使非法建立的非宗教活动场所出现了一些违法行为,比如安置“僧道”人员,乱举行开光仪式、乱设功德箱、设香火、收取布施,借机敛财。更值得注意的是非法宗教既不受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管理,又游离于宗教团体以外,致使封建迷信活动掺杂其中,甚至会裹挟邪教和反动会道门活动。此外,搞所谓“宗教搭台、经济唱戏”还为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提供了可乘之机。特别是搞所谓中外合资建宗教景点、露天大佛,负面影响会更大。

这些现象虽然只是发生在极少数人或者极个别人的身上,但严重侵蚀宗教的肌体,极大损害宗教的形象,也使得国家对宗教事务的传统管理方式和法律化努力遭遇挑战,对社会和谐稳定非常不利。

(四)宗教传播渠道和传播方式的多元化

随着我国社会信息化的到来,各种宗教的传播渠道和传播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各宗教团体、民间组织和个人通过出版报刊杂志、制作VCD光盘、利用互联网、夏令营、短训班、小子班或歌舞演出等方式直接面向社会宣教;一些高等院校开设宗教课程,邀请宗教界人士讲课,客观上起到了宣传宗教文化知识的作用;一些宗教的“自由传道人”公开到社会上传教,招收信徒,强行“拉羊”;境外一些教会团体组织利用各种手段,或者直接在我国传教,或者以赞助留学的名义将一些青少年送到境外学习宗教。

信息社会现代传媒的发达,特别是互联网作用的增强,为宗教的传播提供了便利条件。

宗教适时地与互联网技术结合在一起,完成了宗教传播方式的一次变革。网络传播还是一种互动性的传播方式,任何人都可参与其中。宗教传播方式的更新和多元化,打破了传统宗教活动在寺院、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的地域限制,甚至使我们的国门大开,使宗教在更大范围内迅速传播,极有可能导致诸如信教人口迅速膨胀、强迫宗教信仰、宗教极端主义思想蔓延等不正常情况的发生,给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

到目前为止,在互联网上除了数量巨大的由宗教组织、个人创办的以宣教为主的宗教网站以外,宗教因素几乎已经渗透进了所有的信息技术应用形式之中,宗教博客,虚拟宗教社区,宗教聊天室,即时通讯群组,甚至是网上教堂。现实世界的宗教活动都可在网络的虚拟世界进行。特别是网络传教发展很快,用Go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可以检索出数以千万计的与宗教有关的网页,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网上宗教世界。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3年1月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互联网普及率42.1%。这就是说,我国有近一半的人有机会在网上接触到宗教。发达的网络为一些不法分子进行不法活动提供了一个便捷的途径。网上宗教的发展已经成为宗教管理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五)宗教工作中的国际因素更加突出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传统宗教得到振兴,新兴宗教不断涌现。伴随经济全球化而来的,不仅是资金、项目和技术,还有文化、思想、观念和宗教信仰的大交流大碰撞。对外开放的扩大,为五大宗教之外的其他各种宗教以及新兴宗教、新兴教派在我国的产生、传入、传播与发展提供了机会和可能,我国五大宗教的传统格局面临着新的考验。

由于改革开放的深入,宗教涉外活动和涉外事务日益频密,我国宗教的国际化意识增强,这既有利于我国的民间外交和贸易往来,同时也为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干涉中国内政甚至破坏祖国统一提供了机会。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推进,我国各种爱国宗教团体与境外宗教界之间的友好交往、文化交流活动日益频繁,已经成为推动我国民间外交、正面宣传我国各项方针政策、树立我国良好国际形象、维护世界和平的一支积极力量。与此同时,对外开放越扩大,境外宗教对我国传教的力度也加大,特别是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的政治渗透更为加强。

境外敌对势力把宗教当作“西化”、“分化”我国的突破口,千方百计地利用宗教进行政治渗透,企图颠覆我国的社会制度。他们在我国周边地区设立广播电台进行空中传教;利用各种渠道向我国境内偷运宗教宣传品;利用来华旅游、探亲、经商、讲学等机会进行传教活动;在我国出国打工、留学人员中传教布道;直接、间接提供经费修建教堂寺庙;插手干涉我国宗教事务,培植地下势力,同我国爱国宗教组织争夺信教群众,对抗中国政府;支持宗教界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搞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等等。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的活动,主要表现在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藏传佛教方面。

某些西方教会企图重新控制我国宗教,恢复旧有的隶属关系,干涉我国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国际人权领域的斗争日趋激烈,西方敌对势力利用国际人权组织会议在宗教问题上对我国人权状况大肆攻击。在新疆、西藏地区,他们极力扶植分裂主义势力,打着宗教旗号进行暴力恐怖与民族分裂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这些活动虽然已经得到有效的控制,但是并没有彻底根绝,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这些犯罪活动严重地危害着我国法律的尊严,社会的安定,民族的团结,祖国的统一;危害着我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同时也严重损害着各种宗教的声誉。凡此种种,使我国宗教在改革开放和国际政治斗争中的地位凸显出来,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六)宗教方面矛盾的多元化、复杂化

宗教的复杂性告诉我们,宗教方面的很多矛盾纠纷本身就有偶然性、突发性的特点,在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的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使宗教方面矛盾纠纷的偶然性、突发性进一步增大。诱发宗教方面矛盾纠纷的因素很多:刺激与伤害民族、宗教感情的出版物;宗教政策落实不到位而遗留的一些老大难问题;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体制没有理顺;宗教相关法制不健全;贯彻执行法律、政策出现偏差或工作不到位;民族问题、教育问题、婚姻问题、社会不公问题等其他社会矛盾问题反映到宗教方面;宗教内部的教派纷争或争权夺利;宗教上层脱离群众,压制群众,引发信教群众的不满与反抗;一些别有用心的极端分子歪曲宗教真谛,散布歪理邪说,打着宗教旗号从事民族分裂活动、恐怖活动和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等等。宗教方面矛盾纠纷的频繁发生,是社会转型时期诱发的社会矛盾在宗教领域的反映。

宗教矛盾有很多,从宏观上讲,可以分为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即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我国宗教方面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在社会变革过程中,在复杂的国际背景下,对抗性矛盾与非对抗性矛盾相交织,国内宗教矛盾与国外宗教矛盾相交织,宗教自身矛盾与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矛盾相交织,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局面。

宗教人民内部矛盾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宗教内不同宗教信仰者之间的矛盾

同一宗教信仰者之间共同的身份认同感,意味着对其他宗教信仰的排他感,这种排他感往往会造成不同宗教信仰者的矛盾。也可表现为同一宗教内部不同派别之间的矛盾。由于对宗教经典的不同理解,可能导致产生不同的教义,因而一个宗教内部会产生多个不同的派别。

2.宗教信徒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矛盾

社会人口较大的流动性,大大增加了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产生矛盾的机会。宗教生活方式与社会主义社会主流生活方式有着不一致的地方,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因传统习俗、教义教规、生活禁忌等方面的差异,其矛盾就会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信仰上存在差异,但与二者在政治经济上的根本利益的一致性相比,这是比较次要的差异。如果把这种差异看得过重,甚至不适当地进行夸大,就会造成群众之间的对立,把信教群众推到对立面上去。

3.宗教组织同宗教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

如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方面的矛盾,涉及宗教房产的矛盾等。但这些矛盾都不掺杂政治性目的,仍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宗教的敌我矛盾表现在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境外势力以及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破坏活动,扰乱人民的生活秩序,威胁社会的安全稳定。而且我国的宗教矛盾变得越来越复杂,往往是宗教自身矛盾与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矛盾相交织,国内宗教矛盾与国外宗教矛盾相交织,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局面。

(七)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相互交织,增加了宗教问题的复杂性

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历史,就是一部学术上百家争鸣、民族上交流融合、宗教上互渗互透的历史,是一部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宗教信仰相互碰撞、融合,形成多元一体文化的历史过程。在中国,宗教问题对于少数民族有特殊的重要性;宗教不仅与一般的民族问题相联系,尤其与少数民族的民族问题相联系。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各民族之间进一步扩大交流,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利益、文化、宗教、风俗习惯方面的碰撞。某些宗教的民族性又出现强化的趋向。特别还要看到,一些民族宗教界中还有极少数敌视社会主义、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人。他们以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打着维护民族利益的旗号,从事反动的政治活动,更增加了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密切交织的程度。

(八)邪教、迷信活动以及伪科学真巫术现象干扰着合法宗教的发展

社会转轨时期引发的社会动荡,也促使历史的沉渣泛起。近些年,邪教、迷信活动的泛滥,伪科学真巫术也打起了宗教的旗号,严重干扰着合法宗教的发展。一些邪教组织,打着宗教旗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邪教组织的为首分子或歪曲宗教教义,制造邪说,蒙骗群众,抗拒国家法律、法令的实施,煽动推翻政府;或利用迷信,装神弄鬼,致人死伤;或聚众淫乱,诈骗钱财,严重危害人民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广大人民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对此深恶痛绝。为了维护公众利益和法律尊严,为了更好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中国司法机关对这类严重危害社会和公众利益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进行了惩处。但是,这类打着宗教旗号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并未灭绝,一遇到适当的土壤和条件还会卷土重来,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四 新形势下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十分必要

世界在变化,形势在发展,宗教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复杂,宗教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能否正确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作,是衡量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宗教工作,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能力。

(一)从事宗教工作的各级干部的能力有待提高

冷战结束后,宗教问题重新抬头,出现了全球性宗教复兴势头,因宗教差异引发的地区冲突和社会动荡此起彼伏。一些西方国家以“宗教自由”为名,在多边领域挑起对抗,在双边关系中干涉别国内政。与此同时,宗教极端势力迅速崛起,暴力恐怖活动频繁发生,成为人类社会的重大威胁。面对西方价值观(包括宗教)的强力冲击,许多发展中国家通过振兴传统文化、扶持本土宗教进行抵御。宗教在国际政治和世界事务中的影响上升,各国政党、政府纷纷提出应对之策。

我国宗教领域总体上保持着稳定局面。但是,随着社会发生深刻变化,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信教人数持续增加,宗教呈现发展势头,社会影响有所扩大;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活动一直没有停止并有加剧之势;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歪曲宗教教义,散布极端思想,发动恐怖袭击,制造暴力犯罪事件;一些人利用宗教从事非法违法活动,破坏宗教和谐,影响社会稳定;涉及宗教的利益矛盾凸显,围绕落实或者拆迁宗教房产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总之,宗教领域矛盾更加复杂,宗教工作难度不断加大。

总的看,各级领导干部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还是有足够的认识,也基本上能够按照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正确认识宗教和处理各种宗教问题。这些年来,各级领导干部对宗教问题的重视程度和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有了一定提高,但与形势的发展和宗教工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各级干部调整力度很大,很多新干部对宗教以及对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国家的宗教政策缺乏相应的了解,有待于进一步学习和提高,从事宗教工作的各级干部的素质、知识和能力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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