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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志怪小说

中国古代小说演变史 作者:齐裕焜 编


第二节 志怪小说

两汉出现的一些初具规模的志怪小说,仅仅是具备了小说的某些形式特征,严格地说,它还不能称为完全意义上的志怪小说,它还带有草创期的粗糙、幼稚、不成熟的特点。进入魏晋南北朝后,志怪小说在各种条件的作用下有了长足的发展,不仅作家多、作品多,而且形式上更趋于成熟,不仅有了一定规模的故事情节,而且也有了某种程度的人物形象描写,同时现实性和时代感也大大增强了。

一、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

(一)繁荣的原因

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当然是在两汉志怪的深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它的繁荣和进步又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时代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情况为志怪小说的繁荣和进步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也给它烙上时代的印记。

首先,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动乱时代,阶级矛盾、民族矛盾以及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斗争都异常尖锐。从三国到隋,三个半多世纪,社会陷入分裂混乱的状态,三十多个朝代和小国交相更替,各统治集团之间的争权夺利、豪征巧夺,使人民蒙受兵荒马乱的巨大灾难。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把自己的反抗精神和追求理想的愿望,通过丰富的幻想,寄托在一些神鬼故事里而曲折地显示出来,他们不仅发展了旧传说,而且也创造了新故事。志怪小说里的一些优秀作品正是这些传说故事的记录和加工,这是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具有积极性内容的重要原因。

第二,志怪小说的大量出现又与当时宗教迷信的盛行密切相关。鲁迅先生指出:“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讫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1]魏晋南北朝时期,宗教迷信的规模、声势、影响都大大超过前代,上至皇帝、大臣,下至平民百姓,大多迷信神鬼,佛道两教广泛传布,社会上充满了侈谈鬼神、称道灵异的风气。灵魂不死、轮回报应、鬼神显验、肉体飞升等,成为普遍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宗教迷信的盛行,势必造成大批鬼神传说的出现和流传,佛教徒和道教徒为宣扬法旨和自神其术,也大量编造和收集神怪故事;同时,六朝文人普遍接受佛道思想,宗教迷信观念极大地支配着他们的写作,如干宝、刘义庆、颜之推等都是为了“发明神道之不诬”而整理创作志怪小说的,这对志怪小说的发展和传播,更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三,谈风的盛行。谈风包括清谈和闲谈,这是六朝名士风流的表现。清谈又称清言,它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品评人物,这是受汉末清议风气的影响,又同魏晋选取人才的“九品中正制”密切相关;二是谈论老庄哲学即所谓玄理,这主要是知识分子为逃避严酷的现实政治而追求清虚玄远。闲谈主要是人们聚在一起,说些玩笑、嘲戏之语或讲故事。《陈书》卷三六《始兴王叔陵传》有“叔陵……夜常不卧,烧烛达晓,呼召宾客,说民间细事,戏谑无所不为”的记载,《魏书》卷九一《蒋少游传》也有“青州刺史侯文和……滑稽多智,辞说无端。尤善浅俗委巷之语,至可玩笑”的记载。这里所说的“民间细事”、“浅俗委巷之语”,就是指民间发生和流传的各种故事。谈风炽盛,对小说创作来说,使各种传说和故事得到迅速流传,并大量地集中到文人手里,文人就有可能较快地和较多地将它们加工创作,汇集成书。

(二)重要的作家作品

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从数量看是相当可观的,现在保存下来的完整与不完整的尚有三十余种。魏晋时期较著名的志怪小说有题为魏文帝曹丕撰的《列异传》、晋张华的《博物志》、郭璞撰的《玄中记》、干宝的《搜神记》、葛洪的《神仙传》、王嘉的《拾遗记》、祖台之的《志怪》、戴祚《甄异传》等。南北朝时期较著名的有署名陶渊明的《搜神后记》、刘义庆的《幽明录》《宣验记》、刘敬叔的《异苑》、东阳无疑的《齐谐记》、祖冲之的《述异记》、任昉的《述异记》、吴均的《续齐谐记》、颜之推的《冤魂志》等。可惜多数志怪小说都已失传,比较完整地流传至今的大约只有《博物志》《搜神记》《拾遗记》《搜神后记》《续齐谐记》《异苑》等几种。那些散佚作品的部分佚文被辑入宋李昉的《太平广记》,鲁迅先生的《古小说钩沉》也辑录了部分佚文。值得庆幸的是,现存的志怪小说保存了魏晋南北朝志怪最有价值的部分,《博物志》《搜神记》《拾遗记》《续齐谐记》代表了那一时期志怪小说的最高成就。

《搜神记》作者干宝,字令升,原籍汝南郡新蔡县(今属河南)人,后定居海盐(今浙江海盐),遂为海盐人。生于吴末,卒于晋咸康二年(336),大约享年六十余岁。历任著作郎、领国史,累官司徒右长史、迁散骑常侍。他著作颇多,但都散佚。最有影响的是《晋纪》二十卷,《搜神记》三十卷,今传本二十卷。他搜集了许多古今神怪故事编成《搜神记》,目的就是要证明世上真的有鬼神,所谓“发明神道之不诬”(《自序》),这也是当时一般志怪小说作者的主观意图。从内容上看,《搜神记》主要记了些神仙鬼怪、妖祥卜梦、报应还魂、法术变化诸事,可说是神道、方术的大杂烩。但由于书中的材料大都是从民间来的,因而也保存了不少优美动人的民间传说故事,它们虽也染有怪异的色彩,但在思想倾向上却反映出了当时人民的理想愿望,歌颂了劳动人民勤劳、勇敢的品德,这些构成了本书的精华。《搜神记》可说是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的上乘之作。

《博物志》作者张华,字茂先,范阳方城(今河北固安西南)人,生于魏明帝太和六年(232),卒于晋惠帝永康元年(300)。魏时为长史、中书郎等,入晋历任黄门侍郎、中书令、官终司空。赵王司马伦篡位遭害。他自幼嗜书博学,《晋书》本传说他“博物洽闻,世无与比”。他在当时是像汉代东方朔一样的传奇式人物,也是一个精于数术方伎的方术家。《博物志》是一部地理博物体志怪作品,深受《山海经》的影响,书中主要记载山川、地理、异物、奇境、殊俗、神话、野史,乃至礼制、服饰等等,而着重宣扬的还是神仙与方术。由于它的地理博物体的特点,因此书中记叙的杂考杂说杂物,毫无故事性可言,这部分文字当然不能视为志怪小说。而我们认可它为小说,主要是根据它另一方面也记载许多故事性很强的非地理博物性的传说,突破了地理博物体志怪专记山川动植、殊方异族的范围,这也是它作为志怪小说的价值所在。

《拾遗记》作者王嘉。梁萧绮对该书曾加以整理,于故事之后附加议论,称之为“录”。王嘉,字子年,陇西安阳(今甘肃渭源)人,生卒年不详。他是一个能文的方士,《晋书》卷九五《艺术·王嘉传》说他隐居山林,不食五谷,清虚服气,弟子受业者数百人。《拾遗记》共十卷,前九卷都是记历史遗闻佚事,从庖牺、神农一直到晋代帝王,第十卷谈仙山灵物,长生不老,所记人物事件多是神话化和方术化了的历史传说,所谓“多涉祯祥之书,博采神仙之事”。其中记载帝王的故事,有的寓有借古讽今以示规劝的意思,也有一些故事通过美妙的幻想来显示某种社会理想和征服自然的愿望。因此从内容上看,《拾遗记》也是良莠参差的。而从小说艺术的角度看,《拾遗记》的价值更高,它想象丰富,语言雅畅,所述之事,大都情节委曲,描摹细腻,在六朝志怪中,它的写作技巧是比较高明的,对后世的影响也较大。

《续齐谐记》作者吴均,字叔庠,吴兴故鄣(今浙江安吉)人,生于宋明帝泰始五年(469),卒于梁武帝普通元年(520)。天监初,柳恽为吴兴刺史,辟均为郡主簿,官至奉朝请。有才气,诗为士人所效,称“吴均体”,史学著作有《后汉书注》等。《续齐谐记》并非完书,部分篇章已散佚,今只存一卷十七条,但所记都较有价值,如《田氏紫荆》《阳羡鹅笼》《黄雀赠环》《会稽赵文韶》等,都是极有名的故事,不仅情节曲折有致,奇特生动,富有情趣,而且描摹细腻,文词清丽优美。在六朝志怪中,实属上乘之作。

(三)良莠参差的思想内容

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是在当时社会土壤中发展起来的,一方面,它多从现实取材,因而它具有极其深厚的时代感和现实感,蕴涵着极其丰富的社会内容。另一方面,由于六朝文人普遍接受佛道思想,宗教迷信观念极大地支配着他们的写作,他们主观上是为了“发明神道之不诬”,因此有些落后的思想意识也大量地渗透在作品中。

从进步的一面看,首先,这时期的小说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现实的黑暗和人民遭受的苦难,鞭挞了封建统治阶级的凶残暴虐和荒淫无耻,表现了人民英勇顽强的反抗精神。《搜神记》中的《干将莫邪》《韩凭夫妇》是突出的代表作。《干将莫邪》是写善铸宝剑的巧匠干将莫邪被楚王杀害后,他的儿子赤不惜牺牲自己,在山中侠客的帮助下,替父报了大仇。这个故事情节离奇,悲壮动人,它不仅鞭挞楚王的凶恶残暴,而且高度赞颂赤至死不移的复仇精神和山中侠客不吝生命、见义勇为的无私无畏的英雄气概。

《韩凭夫妇》是写宋康王强占韩凭的妻子何氏,韩凭含愤自杀,何氏趁与康王登台赏景之时,也跳台自尽。康王故意将他们分葬两处,而且厚颜无耻地说:“尔夫妇相爱不已,若能使冢合,则我弗阻也。”然而奇迹终于出现了:

宿昔之间,便有大梓木生于二冢之端,旬日而大盈抱,屈体相就,根交于下,枝错于上。又有鸳鸯,雌雄各一,恒栖树上,晨夕不去,交颈悲鸣,音声感人。宋人哀之,遂号其木曰“相思树”。

故事中的何氏是一个“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女性,她在宋康王的威逼利诱面前,忠于爱情,坚强不屈,最后以身殉情,表现了纯洁崇高的思想品质。小说富有浪漫色彩的神奇结尾,象征着韩凭夫妇的精神不死,永不分离,它表现了当时人民的情感和愿望。

在黑暗的封建社会里,不只是最高统治者残暴荒淫,那些助纣为虐的贪官污吏也无不是凶残的吃人野兽。《述异记》写宣城太守封邰变虎吃百姓;《齐谐记》写薛道询化虎吃人又还原为人后,竟又升官。这些虽不是现实的故事,但表现了对反动官吏本质的认识。那些吃人的虎,显然就是残民以逞的贪官酷吏的化身。而《冤魂志》中的《弘氏》和《搜神记》中的《东海孝妇》则比较直接地表现了人民反抗昏官酷吏的斗争。《弘氏》写南津县尉孟少卿为了强取弘氏的木料给梁武帝盖庙,便将弘氏诬为强盗,判处死刑,夺去了木料。弘氏的冤魂不仅使少卿呕血而死,而且使经办该案的官吏们也一一受到惩罚。《东海孝妇》写孝妇周青被昏庸太守屈打成招,判为死罪。周青临死发下大誓:立十丈竹竿,以悬五幡,若为冤枉,血当顺竿而上。行刑后,血果然顺竿而上,而且当地大旱三年。这类故事的深刻意义在于揭露和抨击了昏暗的封建吏治,生动地表现了下层人民对昏庸官吏颠倒黑白、草菅人命的愤怒控诉和反抗。

人民的反抗精神还表现在与鬼妖的斗争上,《搜神记》中的《李寄斩蛇》可谓此类故事中最杰出的作品。故事是写东越国有一条大蛇,经常为害,地方官吏束手无策,听信巫祝神蛇之说,每年送一贫家女喂蛇,累年如此,已用九女。少女李寄挺身应募,设计杀死大蛇。李寄斩蛇的胜利,不仅是消灭了蛇妖,更主要的是在她身上集中地体现了古代劳动人民敢于斗争的胆略和善于斗争的智慧。对这个少年女英雄为民除害、勇敢无畏的崇高品质的赞颂,无疑也是对昏庸怯懦的封建官吏的嘲讽和鞭挞。

热情歌颂纯真美好的爱情,表达人民对婚姻自由的强烈追求,这也是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一个十分突出的主题。这类小说以超现实的虚构艺术,写了人神之爱、人鬼之爱,魂体分离之爱,起死回生之爱,表现了对封建婚姻制度的有力冲击。《搜神记》中的《紫玉韩重》和《幽明录》中的《卖胡粉女子》是这类题材的优秀之作。《紫玉韩重》写吴王夫差的小女紫玉与平民青年韩重相爱,私订婚约,遭到吴王的极力反对,紫玉郁闷而死。韩重游学归来,到紫玉坟上痛哭,紫玉显魂与韩重相见,并约韩重到墓中“与之饮宴,留三日三夜,尽夫妇之礼”,临别时还赠给韩重一颗明珠。后来韩重去见吴王,吴王认为他是“发冢取物”,要处治他,紫玉的灵魂又出现,为他解释。故事生动地描写了紫玉真挚的生死不渝的爱情,表现出作者对封建势力破坏青年男女自由婚姻的强烈控诉。

《卖胡粉女子》写一富家青年爱上了一位卖脂粉的姑娘,就天天假借买脂粉去与她说话。后来,男子在相会之际,“不胜其悦”,突然身亡。姑娘不顾一切,临尸痛哭,那男青年突又复活,终成夫妻。这个故事曲折地反映出封建婚姻制度对青年男女自由结合的压力,同时赞颂了爱情起死回生的力量。

《幽明录》中的《庞阿》则是在中国小说中首次采用离魂情节来表现爱情的动人故事。故事是写一个石氏女子一次在家看到男青年庞阿,一见钟情,精诚所至,竟然几次魂离躯体,前往庞家,与庞阿相会,并矢志不嫁他人,终为庞妻。这个故事,通过离魂这个离奇美妙的情节表达了少女对自由爱情的强烈追求。另外,像《搜神记》中的《天上玉女》记述孤苦的仙女和凡人结合;《卢充》叙说未婚而死的少女的鬼魂嫁夫生子;以及《列异传》中《谈生》的娶鬼妇等等,写的都是人神、人鬼的结合,但反映的却是现实社会中男女的真挚爱情。

第三,这时期的志怪小说也突出地表现人民群众对和平幸福生活的渴求与憧憬。魏晋南北朝是一个苦难的时代,人民于是就幻想一个无官民之分,无征战之苦,无压迫剥削,人们自耕自食,和睦相处的理想社会。《搜神后记》中的《桃花源》《韶舞》《袁相根硕》《穴中仙馆》和《幽明录》中的《刘晨阮肇》《黄原》都表现了这种良好的愿望。《桃花源》与《桃花源记》所述的内容一样,它通过一捕鱼人所遇,创造了一个乌托邦式的世外桃源:那里没有战争的创伤,没有天灾时疫的侵害,没有劳役赋税横征暴敛之苦,人们“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男女躬耕自食,老幼怡然自乐。这理想的境界,表达了人民对剥削压迫、战乱世态的深恶痛绝,寄托着人民对安定生活的渴望。《韶舞》写荥阳人何某看见一个大人跳舞而来,那人自己说跳的是韶舞,一边舞一边走。何某跟他走入一个山穴,发现了很宽阔的地方,而且有良田数十顷,于是留下来开垦种地,后代子孙也就在这里生活了。这个故事同样表达了乱世中的人民渴望安居乐业、躬耕自食的生活理想。

《袁相根硕》《刘晨阮肇》《黄原》三个故事的情节都是写青年男子入山遇见仙女,结为夫妇的。这类故事主要的不是在写爱情,而是表达了人们在荒乱年代向往宁静幸福生活的愿望。

表达同样的思想内容的还有《搜神记》中的《千日酒》。但这个故事却写得十分含蓄、深刻,耐人寻味。内容写刘玄石因喝了狄希的“千日酒”而醉死过去,家人便将他埋葬。三年之后,狄希得知,叫人掘坟启棺,刘玄石果然醒来,但旁观者被玄石的酒气冲入鼻中,亦各醉卧三月。这个故事透过赞酒的表象,表露出消极避世的思想。宋人王中诗云“安得山中千日酒,酩然直到太平时”,正是点破了这个故事蕴涵的思想。

人民群众对和平生活的追求还表现在想得到神仙帮助,逢凶化吉,解除危难,改变境遇,获得幸福的幻想上。这类故事在志怪小说中为数甚多,带有相当的普遍性。如《搜神记》中的《董永葬父》《杨伯雍施水》,《搜神后记》中的《白水素女》,都是这类故事的优秀之作,这些故事都是把佛教中“善恶报应”的观点用劳动人民自己的理解作了形象化的符合生活逻辑的解释。

以上我们介绍了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进步的思想内容,这也是最值得我们珍视的精华。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的不少作品则渗透着宗教迷信的糟粕,它们或鼓吹服药求仙、丹鼎符箓、肉体成仙等道家观念,或宣扬佛家的灵魂不灭、轮回报应、天堂地狱之说,或说巫鬼妖怪,或夸殊天异物,目的都在证明神仙及幽冥世界的实有和神鬼的感灵。如《搜神记》中的《阮瞻》就是写“素执无鬼论”的阮瞻被鬼吓坏的故事,显然是在证明鬼神的存在。这类故事在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为数不少,带有很浓厚的消极因素,把人带到宗教迷信的幻境中,使人们屈从于命运的安排,客观上起了巩固封建统治的消极作用。

(四)艺术成就及在小说史上的意义

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处于小说发展的初期。在艺术形式方面,一般还是粗陈梗概。由于作者在写作时都把怪异之事当作真事,按史家“实录”原则如实记载。因而志怪小说的创作一般还不是有意识的文学创作,总的来看是多叙事少描写,并不专意于人物形象的刻画。一些故事虽以离奇取胜,但情节又往往简单,和后来的短篇小说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但一些优秀作品在艺术上也取得了相当的成就。

从小说艺术发展的角度看,首先是加强了故事的完整性和丰富性,情节曲折多变,引人入胜。如《干将莫邪》《韩凭夫妇》《李寄斩蛇》《刘晨阮肇》《左慈》等,在情节结构上都摆脱了粗陈梗概的写法。《干将莫邪》写干将莫邪埋剑别妻;赤入山逢侠;侠客携赤头入宫行刺。这开头、发展和结尾三部分,完整圆合,很自然地推进了故事情节的进展。而在《李寄斩蛇》中,作者先用官吏的无能、九女的懦弱反衬李寄的勇敢,再通过铺写李寄斩蛇的过程,刻画李寄沉着机智的性格,最后写李寄斩蛇后“缓步而归”,再一次渲染了她的勇敢沉着。不仅故事委曲多姿,引人入胜,而且也成功地塑造了这个象征人民战胜灾害的智慧与勇敢的少女形象。又比如《续齐谐记》中的《阳羡鹅笼》,写书生自由出入鹅笼,嘴吐酒菜和女人,女人再吐男人,男人又吐女人,寻欢作乐,后又一一吞入,情节曲折有致,故事生动有趣,可谓“辗转奇艳”、“幻中生幻”,大有山外有山,戏中有戏之妙。这说明此时有些志怪小说已开始注意避免平铺直叙,追求情节波澜曲折的趋向。

其次,有些描写妖魅神怪的小说已不仅仅满足于情节的离奇曲折,而且还常常赋予被描述对象以人性和可感的音容笑貌,用写人的手法来写鬼神妖魅,因而也使之富于人情味和生活情趣,读来兴味盎然,给人的审美感受也比较丰富深刻。如《幽明录》中的《刘俊》,写三个在雨中争夺瓠壶的小孩,行为诡异,显系鬼魅,但举止动作,声口性情,完全是三个顽童,并不使人感到阴森可怕,反而感到活泼有趣。这一类故事在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占有相当的篇幅。它说明一些主要来自民间传说的志怪小说,世俗性、人情味加强了,宗教性则相对减弱了。

第三,一些志怪小说已初步注意了对场面、人物动作、人物语言进行细节性的描写渲染,以衬托人物性格。如《搜神记》的《干将莫邪》不仅具体描述了赤报仇坚决,不惜牺牲自己的刚烈行动,而且还通过他的头被煮时“踔出汤中,瞋目大怒”的细节,突出地表露了他对楚王的死不瞑目的刻骨仇恨。《韩凭夫妇》写何氏跳台前“阴腐其衣”,表现她的机智、细心和“视死如归”的殉情精神。又如《搜神记》中《千日酒》,写刘玄石酒醒一段,亦可谓刻画细致,栩栩如生:“……乃命家人凿冢破棺看之,冢上汗气彻天,遂命发冢,方见开目张口,引声而言曰:‘快哉醉我也!’因问希曰:‘尔作何物也?令我一杯大醉,今日方醒,日高几许?’墓上人皆笑之。”这里写刘玄石初醒时的动作、语言,真是神态如见。

魏晋南北朝的志怪小说在中国小说史上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从中国小说史的角度看,处于小说初级阶段的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与同期的轶事小说相比,具有更多的小说因素,最突出的是它有丰富的想象和幻想,比较鲜明的形象和比较完整的情节,这些因素在各种条件的作用下,不断增长、扩大和完善,使它发展为更高级的小说形态。唐代传奇就是在志怪小说和史传文学的影响下而发展起来的相当成熟的文言短篇小说。

二、唐宋金元志怪小说

(一)唐代志怪小说

到了唐代,由于传奇小说的兴盛,志怪在文言小说中不占主要地位,但它并未消逝,而是以更完善的形态继续发展,自成一系,唐、宋、元、明、清均有志怪佳作。不过因受传奇的影响,有传奇化的趋势,以至有的作品已很难分清是传奇还是志怪。胡应麟感叹地说:“至于志怪、传奇,尤易出入,或一书之中二事并载;一事之内两端具存,姑举其重而已。”[2]现代学界也是见仁见智,难以统一,“我们只能约定俗成、又各抒己见来讨论了”[3]。因此,我们下面所论述的志怪作品,在另一些学术著作中可能被认定为传奇小说。

唐代志怪小说较之六朝志怪小说,有新特点。如狐魅故事增强;为增加可信度,时间、地点、姓氏等交代较具体;艺术描写也有进步[4]

在唐代比较重要的有张说《梁四公记》、唐临《冥报记》,戴孚《广异记》,段成式《酉阳杂俎》、温庭筠《乾子》等。简要介绍如下:

张说(667—730),洛阳人,曾封为燕国公。顾况《戴氏广异记序》称“国朝燕公《梁四公记》”,因此,认为《梁四公记》是张说著。原文已佚,《太平广记》卷八一有《梁四公记》一条,卷四一八《五色石》和《震泽洞》亦出自《梁四公记》。类似六朝博物志怪和杂传志怪,但描写更为细致,想象更为丰富。如《梁四公记》里傑公先介绍了一个以蛇为夫的女国,众人怀疑,他却还举出六个女国来证明他的奇谈。尤其是以蛇为夫的女国:“……洲中有火木,其皮可以为布,炎丘有火鼠,其毛可以为褐,皆焚之不灼,污以火浣。……大鸭生骏马,大鸟生人,男死女活。鸟自衔其女,飞行哺之,衔不胜则负之。女能跬步,则为酋豪所养。女皆殊丽,美而少寿,为人姬媵,未三十而死。有兔大如马,毛洁白,长尺余。有貂大如狼,毛纯黑,亦长尺余,服之御寒。”想象丰富而奇特,无疑对“女儿国”故事有启发。

《震泽洞》条生动而细致描写梁武帝时傑公遣罗子春等为使者到东海龙宫龙王第七女处以礼取回珠宝的过程,这对后来有关龙的描写影响很大。

《冥报记》三卷。作者唐临(601?—660?),字本德,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累官吏部尚书,显庆四年(659)贬为潮州刺史,卒于官。《冥报记》意在劝善惩恶,宣扬佛家报应之说。如《陆怀素》说大火焚烧之后,唯佛经独存。《王将军》因好打猎,杀生太过,遭报应,其女口作兔鸣,月余而死。甚至就因为偷了邻家的蛋就要受地狱煎熬。也有少数作品写得趣味盎然。如《兖州人》叙兖州人张某到泰山祈福,见庙里府君第四子的神像秀美,希望和他交友。后来四郎果然成为他的朋友,把他从强盗手中救出,又让他妻子还魂。但《冥报记》多数作品在思想和艺术上都没有多少新意。

《广异记》二十卷,作者戴孚,谯郡(今安徽亳州)人,至德二年(757)进士,官校书郎,饶州录事参军,年五十七卒。书中记唐高宗至德宗时期神鬼怪异故事。它继承六朝志怪,风雨雷电,草木鸟兽皆成题材。最使我们感兴趣的是人神、人鬼恋爱故事和鸟兽精怪故事。如《李湜》说他“谒华岳庙,过三夫人院”,与女神恋爱,每年七月七日至十二日相聚,连续了七年。而李湜每次回家,“莫不惆怅鸣咽,延景惜别”。《三卫》记三卫见义勇为,为解救被丈夫虐待的北海女,替她给父亲送信,解救了她。对柳毅传书的故事有明显的影响。写鸟兽精怪故事也颇精彩。《勤自励》记他从军后十年未归,其妻林氏被父母逼迫改嫁。成婚之夜,自励归来,闻讯后“不胜忿怒”,持剑而往。途中在树洞避雨,杀死三只幼虎。后大虎衔一物来,视之乃其妻。杀虎后负妻还家。原来自励妻不愿改嫁,在宅后桑林中自缢,为虎所取。写狐的故事很多,《太平广记》收集自汉代至宋初写狐题材的小说七十四篇,而出自《广异记》就有三十三篇之多,其对以后以狐为题材小说的影响深远。

《酉阳杂俎》前集二十卷,续集十卷,作者段成式(803—863),字柯古,齐州临淄(今山东淄博东北)人。父文昌,宪宗元和末年任宰相。以父荫为秘书省校书郎,历任吉州等郡刺史,官至太常少卿。《酉阳杂俎》内容“奇且繁”,所叙仙佛鬼怪,神话传说,人间俗事,乃至天文、地理、生物、化学、矿藏、交通、习俗、外事等方面,无所不包。如鲁迅所说:“或录秘书,或叙异事,仙佛人鬼以至动植,弥不毕载,以类相聚,有如类书,虽源或出于张华《博物志》,而在唐时,则犹之独创之作矣。”“所涉既广,遂多珍异,为世爱玩,与传奇并驱争先矣”[5]

段成式深受佛道思想影响,以仁爱慈悲之心,以闲放自适,娱悦性情的心态来写作,在他笔下,鬼怪异物大多善良,少阴森恐怖的景象;人与动植物,与自然界和谐相处。《丘濡》中飞天夜叉化为美丈夫,把一个女子摄到古塔上,共同生活了好几年。他对女子很好,“日两返,下取食,有时灸饵犹热”。而女子知道他是夜叉后,也不讨厌他:“我既为君妻,岂有恶乎?”后来缘分已尽,夜叉与女泣别,还送她一块宝石,让她回家为母亲治病。《长须国》写一士人随新罗使被风吹到长须国,这里繁荣昌盛,但无论男女都有胡须。士人受到热情款待,被招为驸马,“威势烜赫,富有珠玉”,但看到妻子的胡子就不太高兴。有一天,国王说有难,“非驸马不能救”。士人则表示:“苟难可弭,性命不敢辞也。”士人去求龙王,原来该国是虾国,是龙王的食料。龙王看在士人面上,把虾王放回去了。这里士人和虾王有生死相交的情谊。人不但与鬼怪动物情感相通,与植物也和谐相处。一个和尚种了四株青桐树,“桐至夏有汗,污人衣如脂,不可浣”。影响了人们游览避暑。和尚对树说:“我种汝二十余年,汝以汗为人所恶,来岁若复有汗,我必薪之。”桐树很配合,“自是无汗”(《寺塔记上》)。与此相反,如果虐待、残害动物,却招处罚。《物革》篇说南孝廉“善斫鲙,縠薄丝缕,轻可吹起”,把鱼“千刀万剐”,“凌迟处死”,为客人“衒技”。结果是“忽暴风雨,雷震一声,鲙悉化为蝴蝶飞去。南惊惧,遂折刀,誓不复作”。

段成式不少作品情节曲折生动,人物性格比较鲜明,有向“用传奇法以志怪”过渡的趋势,因此,有的作品属志怪还是传奇,学界有不同的认定。下面试举两篇作品为例。《叶限》是中国版的“灰姑娘”故事,可是比格林童话早了近一千年。叶限父亲有两个妻子,她的生母已死,后来父亲也死了,后母虐待她。她得到一条鱼,将它从两寸多长一直养到一丈多长,而鱼也只认叶限一人,“女至池,鱼必露首枕岸,他人至不复出”。然而,这样一条与弱女子亲密无间的神鱼,却被其后母残忍地杀害,并且“膳其肉”,“藏其骨于郁栖之下”。后来,经神灵提示藏在粪堆下的鱼骨终于被叶限领回家中。她要什么,鱼骨就给她弄来什么。终于在一次“洞节”上,叶限“衣翠纺上衣,蹑金履”,被后母和她的女儿认出,赶快跑回家,慌乱中丢了一只鞋,被洞人拾到,给了国王。国王“乃令一国妇人履之,竟无一称者”。故事的结局,当然找到了叶限,她被国王娶为“上妇”。故事曲折生动,叶限的善良、纯洁和后母的残酷、狡猾形成鲜明的对比。

记载豪侠人物的一些故事,如《僧侠》《京西店老人》《兰陵老人》《周皓》等都是较为精彩的豪侠小说。《僧侠》中韦生所遇的僧人及子飞飞的故事脍炙人口。

士人韦生素善弹,在感到僧人可疑之时,密取弹弓弹之,正中其脑。“僧初若不觉,凡五发中之,僧始扪中处,徐曰:‘郎君莫恶作剧。’韦生知无可奈何,亦不复弹”。僧人慕韦生弹弓的技艺,乃以盗的真实身份相告,并“举手搦脑后,五丸坠焉”。故事至此,好像难以发展了。不料作者却能将情节更推进一层,引出高手比武扣人心弦的场面:

乃呼飞飞出参郎君。飞飞年才十六七,碧衣长袖,皮肉如脂。僧曰:“向后堂侍郎君。”僧乃授韦一剑及五丸,且曰:“乞郎君尽艺杀之,无为老僧累也。”引韦入一堂中,乃反扃之,堂中四隅,明灯而已。飞飞当堂执一短马鞭,韦引弹,意必中,丸已敲落。不觉跃在梁上,循壁虚蹑,捷若猱猿。弹丸尽,不复中。韦乃运剑逐之,飞飞倏忽逗闪,去韦身不尺,韦断其鞭数节,竟不能伤。僧久乃开门,问韦:“与老僧除得害乎?”韦具言之。僧怅然,顾飞飞曰:“郎君证成汝为贼也,知复如何?”

老僧原来是要借韦生来考验飞飞是否可以继承他的事业。情节生动,武艺绝妙,引人入胜。段成式的作品富有诗意。《忠志》篇的“瑞龙脑香”说唐玄宗把交趾进贡的瑞龙脑赐给杨贵妃,当玄宗在琵琶声中与亲王对弈时,一旁观阵的贵妃见玄宗将输,就放出小狗扰乱棋局,甚得玄宗欢心。这时贵妃领巾被风吹到贺怀智幞头上,贺回家便把这顶被薰染了香气的幞头珍藏于锦囊中。到安史乱后玄宗回长安之日,“追思贵妃不已,怀智乃进所贮幞头,具奏他日事,上皇发囊,泣道:‘此瑞龙脑香也。’”把珍奇异物和时世的变迁结合起来,睹物思人,“确实起到了着一意象而诗情深蕴的审美效果”[6]

《酉阳杂俎》多涉唐代朝野的逸闻趣事,随手拈来,涉笔成趣,可视为轶事小说。如《语资》篇里关于“腹稿”和“泰山”的典故:“王勃每为碑颂,先墨磨数升,引被覆面而卧。忽起,一笔书之,初不窜点,时人谓之腹稿。”明皇封禅泰山,张说为封禅使。封禅之后,他女婿郑镒从九品骤升为五品,玄宗“怪而问之,镒无词以对。黄幡绰曰:‘此泰山之力也。’”

总之,《酉阳杂俎》是文言小说中成就较高,影响较大的小说集。

《乾子》作者温庭筠(812?—866),字飞卿,太原人。唐代著名文人。累举进士不第,曾任县尉、国子助教等。原书三卷,今本残,《太平广记》辑存三十余条。鲁迅称其书曰:“仅录事略,简率无可观,与其诗赋之艳丽者不类。”[7]但也有少数用志怪写世情的小说,堪称佳作。

《华州参军》说柳参军上巳日在长安曲江偶遇崔氏女,两人一见钟情。舅舅执金吾王某要纳崔氏女为儿媳。崔母不敢违背哥哥,答应了。但崔氏女不愿意,希望嫁给柳生。母亲体谅女儿,让她和柳生结合。崔母诈称被侄儿强娶去。王家到处查访,一无所获。后来崔母病逝,柳生与崔氏女去吊丧,被王家发现告官,官府判给王生。过了几年,金吾去世。崔氏女和婢女轻红打听到柳生的住处,竟私奔到柳生处。王生再告官,崔氏女说已怀孕,但王生“又不责而纳焉”。柳生流放江陵,两年后,崔氏女和轻红都去世了。但她们的鬼魂却到江陵和柳生生活在一起。王生听说后,奔到千里外的江陵,找到他们。鬼魂不见了,柳生和王生一同回到长安,掘崔墓验证,然后又重新安葬。柳、王两人“入终南山访道,遂不返焉”。

这篇小说歌颂崔氏对爱情的主动、大胆、执着的追求,令人感动。柳生有唐代文人的风流禀性,当崔母派轻红去向柳生表达女儿的心愿时,柳生又看上轻红,被她义正词严地教训了一顿。不过,柳生后来对爱情的态度也坚定起来。轻红和崔氏女情同姐妹,一直支持崔氏女,让人印象深刻。最让人感兴趣的是次要角色王生。在一般言情小说中,他们往往被贬低甚至丑化。但这篇小说里的王生是个“痴情种子”。他“常悦慕表妹”,知道崔氏女喜欢别人,他痴心不改;当父亲通过打官司夺回崔氏女,他不计前嫌;崔氏女私自去和柳生一起生活,而且称已怀孕,但王生“又不责而纳焉”。崔氏女死后,“王生送丧,哀恸之礼至矣”。后来他找到江陵,看到了妻子和柳生,他在“门外极叫”,又惊奇又嫉妒的心理昭然若揭。王生的形象反映了唐代在两性关系上的开放态度。小说结局也别开生面,蕴含深意。

《陈义郎》写陈义郎父亲陈彝爽登第,授仪陇县令。邀同乡好友周茂方同行;妻子郭氏和两岁的儿子义郎也带去。“其母恋旧居,不从子之官”,郭氏裁一件衣服给婆婆作纪念,不料手指被刀刺伤,血染了衣服,洗不掉,婆婆把这件带血痕的衣服珍藏起来。陈彝爽赴任途中,在崎岖山路上,被周茂方杀害了,周冒名去上任。郭氏因子年幼,只好屈从。过了十七年,陈义郎去应举,路过老家,一“鬻饭媪”因觉义郎似其孙,于是以血衫相赠。当郭氏看到义郎带回的血衫后,把真相告诉儿子,义郎杀了周茂方,为父报仇。侍母回乡,“郭氏养姑三年而终”。

杀夫、谋妻、冒官、复仇在《原化记·崔尉子》《闻奇录·李文敏》中也有类似的情节,可能对玄奘“江流儿”故事都有影响。用“血衫”这样的“物件”把整个复杂的故事贯穿起来,在我国小说史上还属首次,以后话本小说里就继承下来,发展得更成熟。

《窦乂》写一个青年窦乂凭伯父送的一双鞋袜卖了五百钱起家,靠勤劳和善于经营而发财;同时他也贿赂权臣,把一处房产送给德宗朝功臣李晟“为击毬之所”,然后利用李晟的权势为几个富商子弟谋得肥美的官职,富商们又报答他数万钱。这篇作品展示了封建时代商人的发迹史,今天读来也颇有启示意义。

《何让之》《赵存》《王诸》等作品亦可一读。

(二)宋金元志怪小说

北宋太祖、太宗、真宗,约六十多年,是从唐五代到宋初的过渡期,志怪小说继承了唐五代的创作题材和艺术表现方法,主要作品有徐铉《稽神录》和吴淑《江淮异人录》。北宋中期,志怪小说成就较差;两宋之交,志怪小说较有成就;南宋中后期,以《夷坚志》为代表,是它的繁荣期。金元时期成就不高,元好问《续夷坚志》尚可一读。

宋元志怪小说的特点:以道教为主,巫、道、释融合渗透,而儒家忠孝节义却是其核心的价值观;受唐传奇影响,“有意为小说”,情节曲折,显示出“传奇化”的特征。多在作品结尾,注明事情是听谁说的以证明故事的真实性。

五代到宋初,《稽神录》和《江淮异人录》是较好的作品。

《稽神录》,作者徐铉(916—991),字鼎臣,扬州广陵(今江苏扬州)人。初仕吴,后仕南唐,随后主李煜降宋,官至直学士院给事中、散骑中常侍。入宋参预编《太平御览》《太平广记》《文苑英华》等大型丛书。《稽神录》六卷,附拾遗、补遗各一卷。

《稽神录》在叙述怪异的故事中表现对五代战乱中苦难人民的关怀和统治者暴行的谴责。如《王建封》说江南军使王建封骄横奢靡,“筑大第于淮之南。暇日临街坐窗下,见一老妪携少女过于前,衣服褴褛,而姿色绝世”。王就要了这个少女,但叫她母女换衣时,“媪及女始脱故衣,皆化为凝血于地。旬月,建封被诛”。《周洁》写霍丘令周洁到淮上,看到的是“时民大饥”“村落烟火”的战乱景象,到一家借宿。开门的女子说:“家中饥饿,老幼皆病,愧无以延客,止中堂一榻可矣。”周洁给了女子和她妹妹两块饼。第二天要和她们告别,看见的是一幅悲惨的画卷:“乃见积尸满屋,皆将枯朽,惟女子死未旬日,其妹面目已枯矣。二饼犹置胸上。”

《稽神录》在艺术上,总体说“平实简率”,成就不高。

《江淮异人录》二卷。作者吴淑(947—1002),字正仪,润州丹阳(今江苏丹阳)人。徐铉女婿。在南唐举进士,后从李煜归宋,授大理评事,预修《太平御览》《太平广记》《文苑英华》《太宗实录》,仕至职方员外郎。

《江淮异人录》主要写集道流、方士、侠客某些特点于一身的“异人”。如《耿先生》叙南唐将校耿谦之女,好书能诗,明于道术。“能拘制鬼魅,通于黄白之术”,召入宫,号曰“先生”。炼黄白之物,不用火,能在怀中炼就,甚至能把雪炼成银子。

《洪州书生》最为人称道:

成幼文为洪州录事参军,所居临通衢而有窗。一日坐窗下,时雨霁泥泞,而微有路。见一小儿卖鞋,状甚贫窭,有恶少年与儿相遇,鞋坠泥中,小儿哭求其价,少年叱之不与。儿曰:“吾家旦未有食,待卖鞋营食,而悉为所污。”有书生过,悯之,为偿其值。少年怒曰:“儿就我求钱,汝何预焉?”因辱骂之,生甚有愠色。成嘉其义,召之与语,大奇之,因留之宿,夜共话。成暂入内,及复出,则失书生矣。外户皆闭,求之不得,少顷,复至前曰:“旦来恶子,吾不容,已断其首。”乃掷之于地。成惊曰:“此人诚忤君子,然断人之首,流血在地,岂不见累乎?”书生曰:“无苦!”乃出少药傅于头上,捽其发摩之,皆化为水。因谓成曰:“无以奉报,愿以此术授君。”成曰:“某非方外之士,不敢奉教。”书生于是长揖而去,重门皆锁闭,而失所在。

这篇小说对以后的武侠小说有明显的影响。

宋初至仁宗,志怪小说有张君房的《乘异志》、黄休复的《茅亭客话》等,但成就不高,没有太大的特色。仁宗以后,志怪小说走出低谷,有了新的发展。张师正的《括异志》、刘斧《青琐高议》、李献民《云斋广录》中都有较有特色的作品。

张师正,字不疑,襄国(今河北邢台)人。进士及第,后多任武职,曾任辰州帅、鼎州帅等。至神宗熙宁十年(1077)仍在世,已六十二岁,不知卒于何时。《括异志》十卷,多记五代末至北宋间奇闻异事,尤多道士成仙和因果报应故事。《王廷评》说王廷评中状元,后任南京考试官,却“精神恍惚,如失心者”。原因是“王向在乡间,与一倡切密,私约俟登第娶焉。既登第,为状元,遂就媾他族。妓闻之愤恚自杀,故为女厉所困”。这是著名的王魁负桂英故事的本源。《王廷评》说恶人恶报,《钟离发运》则说好人好报。叙钟离瑾在德化当县令,为嫁女于许氏,要买个婢女作陪嫁,结果买来的却是前任县官的女儿。他于是写信给许家,要求推迟女儿婚期,先嫁前县令之女,“吾将辍吾女之资以嫁焉”。许家很感动,说他有两个儿子,于是就“以二女归许氏”。后来,钟离得到了好报。这个故事为《醒世恒言》之《两县令竟义婚孤女》所本。

《青琐高议》作者刘斧,生平不详,主要生活在宋仁宗至哲宗年间。《青琐高议》二十七卷,是一本选编、自撰皆有的集子,内容比较庞杂,包括志怪、传奇、诗歌、论文等。程毅中认为“可能就是刘斧用以说话的一种底本”[8]。宋代重要的传奇小说如《流红记》《谭意歌传》《王幼玉传》《王榭传》等都收入其中,我们将在介绍传奇小说时论述。从志怪小说来看,也有一些较好的作品。《远烟记》叙筠州人戴敷,娶都下酒肆女为妇。后家庭败落,妻为其父夺归。敷“日夜号泣”,妻王氏亦然,发誓绝不改嫁,要以死报敷。后来大病,家人都劝王父让她回到丈夫身边。但王父说:“吾头可断,女不可归敷!”王氏终于病死,敷取其骨归筠州,钓鱼自给。“敷行数里外,隐约烟波中亭亭有人望焉。数日,钓无鱼,只见烟波人。岁余则似近。又半岁,愈近焉。经月,则相去不逾五十步。熟视,乃其妻王氏也。敷号泣,妻亦然,道离索之恨。更旬日,不过数步。敷乃题诗于壁。诗曰:‘湖中烟水平天远,波上佳人恨未休。收拾鸳鸯好归去,满船明月洞庭秋。’一日,敷乃别主人,具道其事。主人不甚信,乃遣子与敷翌日往焉。敷移舟入湖,俄有妇人相近,与敷执手曰:‘自子持吾骨归筠,我即随子于道途间。子阳旺,不敢见子。子钓湖上,相望者二载,以岁月未合,莫可相近,今其时矣。’乃引敷入水中。主人子大惊而回。后数日,尸出水上……”作者把一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悲剧写得细致感人。

《青琐高议》中的志怪小说更重要的是对后世的影响。如《吕先生记》《续记》《何仙姑续补》《韩湘子》《施先生》等是早期钟、吕、何、韩四仙的传说,开启了八仙小说、戏曲的先河。《柳子厚补遗》《善政》《葬骨记》影响《百家公案》相关的故事;《陈叔文》被改编为戏曲等等。

《云斋广录》和《青琐高议》类似,是一部志怪、辑佚、传奇并收的小说集。作者李献民,字彦文,一作元文,廪延(今河南延津北)人,生平不详。全书九卷六门,即“士林清话”记士林之轶事;“诗话录”多录宋人诗歌;“灵怪新说”“丽情新说”“奇异新说”“神仙新说”四门为志怪、传奇小说,共十四篇。其中多为传奇小说,容后再叙。志怪小说构思新奇,讲究词章文采,少古板教训面孔。如《甘陵异事》,说宋潜去甘陵当官,赵当依栖于他的门馆。宿于一室,夜里来一美人,纤腰一搦,楚楚动人。自称是邻居彭城郎之妾,夫主外出未还,故逾垣自荐,与赵当共寝。后来每夜必至,常唱新歌,有“一自别来音信杳,相思瘦得肌肤小”、“有时缓步出兰房,旁人竟笑身如削”等句。宋潜发觉,待美人入室,双手去抱,感到这美妇很细,原来是灯擎成精化为美妇。揭开谜底后,再回想她的诗句,句句紧贴灯擎的特点,富有情趣。

靖康之变后,南宋偏安一隅,临安等城市出现了畸形的繁荣,为文学艺术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北方文人南迁,集中在江浙一带,相互交流,促进了文学创作;南方民间多巫鬼信仰,为志怪小说创作提供素材;加之统治者的喜好、提倡等因素[9],南宋的志怪小说经过初期的一段回落后,到孝宗、光宗时代达到高峰,标志性的作品是洪迈的《夷坚志》。

《夷坚志》,作者洪迈(1123—1202),字景庐,号容斋,别号野处,鄱阳(今江西波阳)人。曾任知州、中书舍人兼侍读、直学士院、端明殿学士等官职,兼修国史。还著有《容斋随笔》等。《夷坚志》全书共四百二十卷,元朝时书已散佚,现存二百零七卷,不到全书一半。

书名为“夷坚”,取自《列子·汤问》中“大禹行而见之,伯益知而名之,夷坚闻而志之”的寓言,说明它是专门记载异闻的。虽然多是神鬼怪异,但却是宋代社会生活的真实反映。

首先是在宋金战争大背景下,表现人民的苦难和北方人民对故国的怀念。如《太原意娘》写王意娘和丈夫韩师厚逃难到淮阴一带,被金兵掳去,金酋“欲相逼”,“义不受辱,引刀自刎”。做了鬼,还“每念念”已在江南做官的丈夫。后她丈夫出使金国,把她的尸骨带回江南,誓不再娶。但韩师厚后来又另娶了,她在梦中谴责韩违背誓言,要他同死。这个故事反映了金人南犯给人民带来的灾难和沦陷区人民对故国的思念;也谴责了南宋官员忘却沦陷区亲人,不图恢复的苟安逸乐心态。这个故事当时可能流传甚广,《鬼董》也写了类似的故事,“洪公不详知,故复载之,以补《夷坚》之阙”。但是,《鬼董》所写没有金兵南侵,造成的灾难和金酋逼死意娘的情节,只是单纯谴责男人再娶和女人再嫁,其意义远不如《夷坚志》。说话艺人取此两篇敷衍成《喻世明言》里的《杨思温燕山逢故人》,故国情怀更真挚动人,描写也更细致。

又如《侠妇人》,写莱州胶水县主簿董国庆,“中原陷,不得归,弃官走村落”。旅店主人可怜他,给他买了一个小妾。这小妾辛勤劳作,善于理家,三年时间,置下田庄,生活富裕。但董国庆思念南国和亲人,郁郁寡欢。小妾请受过自己恩惠的义兄帮他回到南方,第二年义兄又把她送到董国庆身边。当时金人的统治是很严酷的,“是时虏下令,宋官亡命许自言,匿不自言而被首者死”。在这种情况下董国庆不顾危险坚决要回南方,表现了强烈的爱国精神;小妾作了勇敢而周密的安排,这个神秘的小妾确实是一个侠妇人。

其次,反映当时社会黑暗的作品很多。如《袁州狱》,叙宜春县尉“遣弓手三人买鸡豚于村墅,阅四十日不归”,三人妻告状。但案件破不了,县尉诱骗四个乡民,让他们自认为盗杀人,打入死囚牢中拟斩,司理黄某审知其冤,不肯签字,但县尉和郡守串通反诬黄受贿,黄被迫签署了案牍,四乡民被冤杀。这是一件骇人听闻的冤案,反映了当时吏治的黑暗残酷。《蔡侍郎》写蔡居厚“去年帅郓时时,有梁山泺贼五百人受降,既而悉诛之”,因此,受冥报,在阴间受审。这表明作者对蔡居厚残酷杀降的谴责。这条是研究《水浒传》成书的重要资料。《毛烈阴狱》则表现豪强和官府勾结,对老百姓的迫害。小说写陈祈怕兄弟分产,暗中将部分田产典当给“不义起富”的毛烈。分家后拿钱赎回,却没有把劵证取回,钱被毛烈吞没了。陈祈告到县里,县吏受贿,反说陈祈诬告,遭到杖责。“诉于州、于转运使,皆不得直”。后来到东岳行宫告状,才惩治了毛烈等恶人。还有不少写家主虐杀妾婢的。如《杨政姬妾》:

杨政在绍兴间为秦中名将,威声与二吴埒,官至太尉。然资性惨忍,嗜杀人。帅兴元日,招幕僚宴会,李叔永中席起更衣,虞兵持烛,导往溷所,经历曲折,殆如永巷。望两壁间,隐隐若人形影,谓为绘画。近视之,不见笔踪,又无面目相貌,凡二三十躯。疑不晓,叩虞兵。兵旁睨前后,知无来者,低语日:“相公姬妾数十人,皆有乐艺,但少不称意,必杖杀之而剥其皮,自手至足,钉于此壁上,直俟干硬,方举而掷诸水,此其皮迹也。”叔永悚然而出。

把数十人剥皮,钉壁上作壁画欣赏,其灭绝人性的行为令人发指。《京师浴堂》记京师浴堂厮役要把来京城“参选”的官员,杀了卖人肉,可以证明《水浒传》里的人肉馒头店并非虚构,也可见当时社会的混乱。

第三,描写婚恋的作品。《西湖女子》叙江西某官员到杭州,游西湖,“因独行疲倦,小憩道旁民家”,与其家女子相爱。后男主角离都城临安赴任时,向女子父母求婚,被拒绝,两人只好离别。五年后男主角再来,在途中遇见女子,她说已经嫁人,却跟男主角到旅舍同居了半年,男子要带她同走时,她才吐露真情说自己因相思而亡,幽魂难跟男子一起走。“但阴气侵君已深,势当暴泻,惟宜服平胃散以补安精血”。两人“恸哭而别”。这一对恋人的故事颇为动人,西湖女子形象鲜明,不但对爱情大胆追求,而且对爱人关心体贴,永别之时,要他服药以保平安,这结尾一笔颇有新意。

《吴小员外》写北宋京城开封有个吴小员外到金明池游玩,与一当垆女一见钟情,“思慕之心形于梦寐”,当垆女死去,鬼魂与吴小员外同居。后被道士破坏,以悲剧结束。这个故事被说话艺人敷衍成《金明池吴清逢爱爱》,但不是悲剧,而是吴小员外得到美满婚姻。《鄂州南市女》说富人吴氏女爱上南草市茶店的仆人彭先,相思成疾,母亲得知女儿的心思后,心疼女儿,便与丈夫商量。吴父虽然起初不情愿,但是疼女心切,在亲友劝说下,还是同意了,没想到最大的阻力来自于彭先,彭先对此严辞拒绝。后来吴氏女病死,她在去世后,遇到樵夫少年开棺盗财,吴氏女死而复生,在被迫与樵夫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她“思彭生之念不暂忘”。一天,吴氏女让樵夫带到南市,“才入市,径访茶肆,登楼,适彭携瓶上。女使樵下买酒,亟邀彭,并膝道再生缘由,欲与之合”。并想办法与他见面。但是“彭既素鄙之,仍知其已死,批其颊日:‘死鬼!争敢白昼现形?’”并“逐之”,以致于吴氏女坠楼而亡,造成悲剧结局。《醒世恒言·闹樊楼多情周胜仙》受本文及《清尊录》所载《大桶张氏》影响而成。与本文相比,《闹樊楼多情周胜仙》对男主人公的形象作了较多改变,小说中的范二郎与周胜仙之间是相互爱慕,不像彭生那么绝情。

《满少卿》是一个负心故事,写满少卿在流落他乡时,“穷冬雪寒,饥饿寓舍”,得到焦大郎的周济,又娶了他的女儿。满中进士做官后,回到故乡,他叔父作主,给他娶了富家朱氏女,就遗弃了焦氏,“凡焦氏女所遗香囊巾帕,悉焚弃之,常虑其来,而杳不闻问”。二十年后,焦氏找到门上,自己说愿当侧室。一天,满少卿死在她的房里,焦氏却不见了。朱氏梦见她说:“满生受我家厚恩而负心若此,自其去后,吾抱恨而死,我父相继沦没。年移岁迁,方获报怨,此已(此处似有脱误)幽府伸诉逮证矣。”洪迈在篇末加按断说:“此事略类王魁,至今百余年,人罕有知者。”这篇在诸多负心类作品中还是写得比较详细的,在叙事上也较有特色,如焦氏找到满生时,不说她为他而死,只说:“吾父已死,兄弟不肖,乡里无所依,千里相投。前一日方至,为阍者所拒,恳祈再三,仅得托足。今一身孤单,茫无栖泊。汝既有嘉耦,吾得备侧室,竟此余生,以奉事君子及尊夫人足矣,前事不复校也。”话说得很恳切也很合情理,都想不到她是鬼,最后才揭开真相,让读者感到震撼。

洪迈曾当过史官,继承的还是史家记实的传统,“偏重事状,少所铺叙”(鲁迅语)。因此,《夷坚志》里佳作并不很多。但是,他毕竟生活在南宋,受唐传奇和“说话”艺术的影响,一方面,他强调记实,另一方面,他又不得不承认虚构。他的《乙志序》说:“夫齐谐之志怪,庄周之谈天,虚无幻茫,不可致诘。逮干宝之《搜神》,奇章公之《玄怪》,谷神子之《博异》,《河东》之记,《宣室》之志,《稽神》之录,皆不能无寓言于其间。若予是书,远不过一甲子,耳目相接,皆表表有据依者。谓予不信,其往见乌有先生而问之。”[10]他既说“远不过一甲子,耳目相接,皆表表有据依者”,又无从证实,只好去问乌有先生。他充分肯定唐传奇,“唐人小说,不可不熟,小小情事,凄惋欲绝,洵有神遇而不自知者,与诗律可称一代之奇”[11]。“大率唐人多工诗,虽小说戏剧,鬼物假托,莫不宛转有思致,不必颛门名家而后可称也”[12]。把唐传奇称为“一代之奇”,认为小说要通过“小小情事”的故事情节,“鬼物假托”的作意好奇,达到“凄惋欲绝”的艺术魅力。所以,《夷坚志》也有一些生动感人的作品,有的也类似传奇小说。

《夷坚志》一方面故事多采自民间,又受“说话”的影响,表现出通俗化的特点,另一方面,为小说戏曲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凌濛初两集《拍案惊奇》的入话、正话有三分之一由它的故事敷衍而成。“对于中国小说的影响,远远超过以往任何一部志怪小说,这是它的历史贡献”[13]

《夷坚志》前后还有不少志怪小说,举其要者有《睽车志》《鬼董》《续夷坚志》等。

《睽车志》六卷。作者郭彖,字伯象,和州(今安徽和县)人。南宋高宗、孝宗时人。登进士第,官至知兴国军。书名取自《易·睽》“载鬼一车”,显为志怪小说。此书少反映社会矛盾,多劝戒作品。如卷二有一则说一个女子每天不用吃饭,只要喝水,四十多岁了,“而面貌悦怿”。因为“幼年母病卧床,家无父兄”,靠她卖点东西维持生活,到灾年,“谷贵艰食”,不能养活两人。她祷告上天,“使我饮水不饥,庶所得可尽以养母。”这是表扬孝道的。卷一有一则写刘尧举坐船去参加考试,本来可以中举,但他引诱了舟女,“刘尧举近作欺心事”,于是没有考上。这是惩罚道德败坏的。也有一些故事反映社会现实斗争的。如:“岳侯死后,临安西溪寨军将子弟,因请紫姑神,而岳侯降之,大书其名,众皆惊愕,谓其花押则宛然平日真迹也。复书一绝云:‘经略中原二十秋,功多过少未全酬。丹心似石今谁愬,空有游魂遍九州。’丞相秦公闻而恶之,擒治其徒,流窜者数人,有死者。”(卷一)寄托了人民对岳飞的怀念和哀思。

书里写得最精彩的是李通判女嫁陈察推的故事。陈察推中年丧妻,有两个女儿未出嫁。陈察推和李通判谈起,非常苦恼。这时:

李女自青琐间窥之,窃谓侍婢曰:“是人笃于情义如此,决非轻薄者,得为之配者亦幸矣。”因再三询其姓氏,每言辄及之。陈时年逾强仕,瘠黑而多髯,容状尘垢,素好学,能诗,妙书札。李喜之,每叹日:“使其年貌稍称,吾女亦足婿矣。”女闻之,窃谓傅姆曰:“女子托身,惟择所归。年之长少,貌之美丑,岂论也哉!”由是家人颇识女意,谋议他姻,则默不乐。父母怪之曰:“岂宿缘耶?”乃遣媒通妁。陈初固拒,以年长非偶,其议屡格,则女辄忧愤,或愠不食。父母忧之,固请,不得已乃委禽焉。女喜甚。既成婚,伉俪和鸣,抚陈之二女,如己所生。

后来,先帮助嫁出长女,“倾资奉之”。接着她又要出嫁二女儿,陈察推说:“纵得婿,今无以备奁具。”妻曰:“第求婿,吾为营办。”又过几个月,找到一个合适的女婿,陈为嫁妆发愁,“妻忽谓陈曰:‘君昔贮金五十星于小罂中,埋床下,盍取用之?岂有己女而有吝乎?’”陈大惊曰:“汝何从知之?”她笑而不答。当二女都出嫁后,妻子说,“吾责已塞,今无余事,当置酒相贺。”故事写到这里,都很合情合理,也很有人情味。没有想到的是,当夫妻大醉而睡醒后,李女恍如梦醒,嫌陈“丑老可恶”,“不肯留”,坚决离异,出人意料,原来李女的灵魂已被陈妻替换了。小说写出母女生死难以割舍的情感,颇为动人,而又结构巧妙。前面的叙述看来很合理,没有破绽,但陈埋金子事已埋下伏笔,所以结尾的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投辖录》一卷。作者王明清(1127—?)字仲言,汝阴(今属安徽合肥)人。曾以朝请大夫主管台州崇道观,做过宁国军节度判官、泰州通判、浙西参议官。还著有《挥麈录》《玉照新志》等。

《投辖录》多释、道、鬼、神,因果报应故事,且有一些是因袭、模拟前人的作品。不过有的作品有新意,如《衡州老人》,叙一个老人“荷担卖生姜三十余年”,但“颜貌不改”。一个道士要传授给他“黄白之术”,以为他会贪图富贵,欣然接受。但老人拿一块生姜放在嘴里,马上变成黄金。他说:“吾有此术尚不为,况其他耶?”故事蕴含深意,值得思考。写得较曲折生动的是《赵诜之》,写一宗室赵诜之赴京赶考,无意间入一仙境,与女仙欢会:

留几浃旬。女子忽谓生曰:“外访子甚急,引试亦复有日,子须亟归,时幸见思。”遂命酒作乐。酒罢曰:“此中物虽多,悉非子可携。玉环一,比珠直系一,以为别后长相思之资。环幸毋弃之,直系可货而用也。”众人送出门,各皆吁嗟挥泪,生亦情不自胜。既出,则身在相国寺山门下,恍如梦觉。但腰间古玉环与比珠直系在焉。亟归邸,见同舍与诸仆,惊喜曰:“试期甚迩,郎君前何往乎,如是之久耶?”生具以告。试罢,与二三子再访兰若,曲廊残碑,宛然如昨。扣之,不复如前日矣。诵经之尼亦无复见。怅然而返。已而下第,货其直系,得钱百万余。古环至今犹存。

女仙热情追求赵诜之,但又很有理智,虽然和赵感情融洽,但想到赵试期临近,还是毅然置酒送别。故事结尾不落俗套。

《鬼董》又名《鬼董狐》,五卷,作者不详,可能是宋理宗时人。书中抄袭了不少唐人作品,“说明《鬼董》一书不是某个人的创作,而是一部纂辑成书而且故弄狡狯的小说选本”[14]。但是,《鬼董》还是很有价值的一本书,其中收录的宋人小说值得重视。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不少作品反映官吏贪腐,社会动乱,盗贼横行,展现了宋末社会的真实图景。如卷二叙秦桧专权时,雅州守给他送的寿礼是蜡烛,可是烛心是黄金做的,外面灌上蜡。由此引起谋杀案。情节曲折,揭露了奸相的罪恶。卷五周宝抢劫富商的故事。周宝“绕西湖而行,过赤山,见军人取质衣于肆,为缗钱十余,所欠者六钱,而肆主必欲得之,相诟骂。宝为之解纷,视箧中才余五钱,为代偿,而主者又必欲得一钱。宝亦大恨怒。傍人相与叹讶曰:‘此所谓闵一郎也。其人以不谊致富,虐取一方,人恨不脍其肉。’宝失声曰:‘使在淮上,为壮士所虀粉久矣!浙民懦,容养恶奴至此。’”周宝替军人出钱赎衣,与开当铺的恶霸闵一郎争吵,颇有义气。后来在别人鼓动下,去联络了淮浒壮士来抢闵一郎家。淮浒壮士头领古训“与众誓:‘毋杀人,毋奸污女妇。’既而林青缚闵生于木几上,置刀其颈,累欲杀之,训苦禁乃免。闵妻中官养女,素号有色,宝欲淫之。训怒,拔刀将斩宝,宝惮训而退。”古训不让杀闵一郎,不许周宝强奸闵妻,有义军的纪律。所以,“总辖杭世亨曰:‘江南鼠偷皆无礼淫杀,此必淮人也。’”淮浒壮士还继承了“淮南盗”宋江三十六人的作风。后来,官府如何破案,也写得很曲折,最后周宝被判死刑,“独古训逸去,终莫能得”。

其二是情节曲折,人物形象鲜明,艺术上较为成功。卷二有一篇陈淑的故事,说南宋初,有一个家贫的女子陈淑,“美而慧”。富家子刘生要娶她,但父母不同意。后来陈父死了,“女不能自存,嫁同巷民黄生”。黄家穷,刘子趁机利诱她,两人通奸。她丈夫发现后,打骂她。陈淑把丈夫灌醉,“杀而析其骸置瓮中”。被邻里告发,入狱。刘生怕连累自己,夜晚出逃,被抓,流放澧州。陈淑以凌迟论处。“狱卒谢德悦其貌,夜率同牢卒负而出诸垣”,逃到兴国某山李氏家里。李氏是大盗,看出他们是逃亡者,骗他们说追捕的来了,“德恐,穴壁遁去。淑为李生所得”。而“李妻悍”,不能入李家,李生就把她安置酒店。李生是开黑店的,“蓄毒杀人掠财,淑久亦益习为之”。谢德逃走后,行医,过了三、四年,路过李氏酒店。李生已忘记他了,而陈淑对他还有感情,和他设计,杀了李生及两童婢,“席卷肆中所有”,和谢德逃到襄阳。

再说刘生流放在澧州,用行贿的办法得以免罪,但不敢回老家,就到襄阳投奔他舅舅崔某。而这时谢德和陈淑来襄阳,刘生见到大惊,“密以叩淑,淑率言之。刘欲执告德,而恐淑并诛,乃伪善视之。月余,携德出城饮,以铁击其脑,推置檀溪中,复纳淑而室之”。没多久,刘生的父亲要他回去。舅舅给他一匹马,一个奴仆。途中刘生把舅家奴仆打发回去,把陈淑接来,把她藏在尼姑庵。刘生快到兴国时夜宿袁八店,“袁窥见橐中物,杀之”。刘父因为儿子没有回来,颇为惊疑,亲自去襄阳找他。他妹妹即崔某的妻子,和他一起去尼姑庵做佛事,刘父见陈淑,大吃一惊说,这女人“是吾乡杀夫者,当极刑,累吾子使黥。今胡为在是,其可乎!”于是陈淑被处死!

围绕着陈淑这个被侮辱而堕落的女人的命运,描写了富家子弟、不法狱卒、黑店盗魁等系列人物,展示了广阔的社会背景。故事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第三,与话本小说关系密切,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如我们前面说到的张师厚崔意娘故事与《夷坚志·太原意娘》,与话本《杨思温燕山逢故人》之间的关系;周宝故事开头一段与话本《宋四公大闹禁魂张》;卷四樊生、陶小娘子与话本《西山一窟鬼》;卷二周浩娶白衣少女故事与话本《西湖三塔记》;还有陈淑故事与话本《计押番金鳗产祸》等等。它们之间究竟谁影响了谁,还是同一故事分别写成志怪小说和说书人演为话本?对中国小说史来说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夷坚志》影响很大,金元好问(1190—1257)的《续夷坚志》、元吴元复的《湖海新闻夷坚续志》,是其续书。两书多记神鬼怪异,因果报应之事,艺术上也没有什么进展,简要介绍如下。

写狐,过去志怪较少。《续夷坚志》卷二《狐锯树》写铁李以捕狐为业,一天,他“系一鸽为饵,在大树上伺之”。二更后,群狐至,作人语相胁曰:“铁李铁李,汝以鸽赚我耶?汝家父子群驴相似,不肯做庄农,只学杀生,俺内外六亲,都是此贼害却。今日天数到此,好好下树来,不然,锯倒别说话。”此计没有得逞,第二晚,群狐又来。铁李以火罐掷树下引爆,群狐乱逃,尽落网,被捕杀。群狐声讨铁李,完全口语化,生动通俗。有的作品没有神怪内容,完全是现实的社会生活。卷一《戴十妻梁氏》,写戴十“以傭为业”。一豪奴牧马入田里,被戴十赶走。奴竟把戴十打死。主人许给戴妻梁氏“牛二头、白金一笏”,以平息事态,并说:“汝夫死亦天命,两子皆幼,得钱可以自养,就今杀此人,于死者何益?”可是梁氏在金钱利诱面前,坚决回答:“吾夫无罪而死,岂可言利,但得此奴偿死,我母子乞食亦甘分。”后来梁氏亲手杀了仇人。梁氏嫉恶如仇的反抗精神,表现得非常突出。还有卷一《包女得嫁》,说乱兵掠一妇,是包公孙女,“倡家欲高价买之”,一女巫仗义,假装当速报司的包公附身,大骂主人:“汝何敢以我孙女为娼!限汝十日,不嫁之良家,吾灭汝门矣。”作品寄寓了人世沧桑的感慨。

《湖海新闻夷坚续志》有一篇《欺君误国》,记载秦桧“东窗事发”的传说,是其最早也较详细的出处,值得注意。

(三)明清志怪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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