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个人经历、反思

重塑 作者:吕不同 著


旅行梦的破灭

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有次我和我的狗爬到村子对面的山顶上,看到了远方在阳光下发亮的另一个小镇。

现在的我当然知道那小镇很小,小到还没有我的小镇大,但那时的我并不知道。那时的我站在山顶,看着山脚下属于我的宁静的村庄,又看了看远方正轻轻发光的不知道属于谁的小镇,突然像被什么东西吸引了似的,迫切地想去小镇里面看看。

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觉得,隔壁班那个漂亮女孩的家乡,一定是在那里。

回家后,我问妈妈,顺着我们去市里的那条路一直走,尽头的那个城镇叫什么。妈妈告诉了我。我又问,可不可以坐车去那里。妈妈说,可以。

我开始存钱。

那时我每天的零花钱并不固定,有时有一块钱,有时没有。我估算了一下,要去那个小镇,来回车费至少十块钱,假如中途要吃点零食喝点水,那可能就得十五块钱。

对于现在的我而言,五块钱车费能抵达的地方,走路都能到。但对于那时小小的我而言,这世界很大,这世界中的每一条路都很长。

我忍了将近一个月没吃零食、没买弹珠,终于在一个黄昏存够了十五块钱。当我从墙壁缝里把皱巴巴的十五块钱掏出来时,我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天才,小小年纪就身怀“巨款”,并且还有一个想要抵达的远方。

第二天清晨,我把叠得整整齐齐的钱装进口袋,跑到马路边站得笔直,激动地眺望车子即将开来的那个转角。

那是一种真正的激动,仿佛在那个清晨,全世界唯一的大事就是我要去旅行了,而那辆每天开来开去的白色客车,在那个清晨也仿佛是专为载我离去而来。

由于太过激动,以至于我每见到一个路过的人都想告诉他:我要去旅行了,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等了很久,直到头发被弥漫着的雾气打湿,客车才响着喇叭从转角处冲了出来。

我上了车,很快又被司机轰了下来。他问清我的目的地,又确定我没有家人陪伴后,大声说,你一个小屁孩瞎跑什么,不怕被人卖了啊?快点下去!

也不知是被那声小屁孩气的,还是因不能抵达远方而心酸,下车后,我看着在浓郁的雾气中渐渐远去的客车屁股,用力地咬住了自己嘴唇。

那天晚上,我拿着手电筒缩进被子里,把十五块钱数了一遍又一遍,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置这笔“巨款”,我想到学校去请那个漂亮的女孩吃糖,可是那女孩并不认识我;我想把它存起来,等自己十八岁的时候再出发,可当时,十八岁离我太远了。

还没想清楚到底该怎么办,我就睡了过去。然后,几乎是一夜间,我认识了很多姑娘,也抵达了十八。

十八岁那年,我已经打了三年工,存了一点钱。那时我已认定自己读不了万卷书,只能想着去行万里路,见见所谓的世面。我听闻凤凰很美,重建后的汶川也值得去看看,更巧的是,那年夏天我喜欢上的姑娘,暑假后去了重庆的一所大学读书。

我买来一张地图,挂在床头,把要去的地方和路线一一标记,想着从老家出发,一路向北,走到湖南的额头再往左拐进入重庆,再从重庆进入四川,如果到了四川我还有钱,那就一路向西,去看看巨大的山脉。

那时我一切都准备好了,甚至辞职前还在空间里发了张路线图,配了句“出发”。

有朋友留言问我,你要去旅游?

我特矫情地说,不是,我是去旅行。

然而,就在辞工书批下来的当天,我准备买背包装行李时,家里出了点变故,我把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打给了爸妈。

那天寄完钱回到家,我站在房间里,看着那张巨大的地图,突然觉得浑身无力。

我太想出去走走了,虽然那些年我经历了一些事,也收获了一些可以讲的故事,甚至走过了大大小小三四个陌生的城市,但我还是想出去看看别人的生活,听一听别人的故事,在自己想停下的城市停下,而不是被生活摁在一座城市里,不能动弹。

我打电话给主管,说我不辞了,想回来继续做。

主管沉默了一会儿,说,这个……公司有规定的,我帮你问问看这种行为行不行,你等我消息。

挂掉电话后,我把地图从墙上扯下来,撕成碎片,又把碎片收起来,用打火机点燃,一张张在阳台上烧了很久。

烧地图时,我安慰自己,还年轻,总有机会的,二十五岁之前,最晚二十五岁,一定得出去看看,看了之后就回来,安安静静地生活,不再不折腾。

后来时间向前的速度越发快了。

七年来我换了很多工作,也换了很多个梦想,出去看看这件事,在越来越清晰的生活的阻隔下,渐渐模糊起来。

今年我二十五岁,过去七年我因为生计走过了许多城市,偶尔看到一些漂亮的风景图片和不同的生活方式,也会想起那个小小的自己和十八岁的自己,但血毕竟是凉了下来。虽从未饮冰,但血终归是凉了下来。

这七年里,我具体经历的一切无法细数,但生活确实正一点一点地将我驯化,让我对安稳的渴望渐渐大于对出发的渴望。

几年前有句话很火,说,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时,我心里震动了一下。但后来,不管看到什么关于旅行的故事,我再不会想“我也要去”,而只是想,希望各位,一路顺风。

我确实开始了安静的生活,不吵不闹,不叫不跳,每天把日子过得像坐月子,有时我也会想,是不是自己老了,已经没有太多的心思去想所谓的人生大事之外的其他事情。

但后来我意识到,其实根本不是所谓的老不老,就只是因为我已经过了需要靠旅行充实自己的年纪,也再没有那样的勇气把收入全存下来,花在谁也看不见的路上,生活中有了太多更现实的东西需要钱。

确定自己的旅行梦破灭之前,许多次午夜梦回,我都想,要是十八岁那年,我成功出发了,那我会变成什么样。

也许本来就一身故事的自己又会拥有更多可以讲述的故事。

也许我会因此爱上旅行,从此一生都在路上。

也许那一次旅行,收获的只有一身疲惫,回来时唯一的感想,就是一句我操。

但不管怎样,我知道那时的我不会后悔,因为那时的我,毕竟不像现在的我这样胆怯,更不像现在的我这样,被无法逃过的一切紧紧束缚在原地。

我知道怀念过去是一件很矫情的事,但我确实羡慕那时的自己,羡慕那个身怀“巨款”,心里有一个远方的少年。

有句话说,每个孩子第一次走路,都不是因为父母的逼迫和教育,而是因为他第一次有了一个特别想去的地方或一个特别想拿到的东西。

但遗憾的是,在学会走路后,在拥有了年少时憧憬的自由后,人就会渐渐丧失寻找自己想去的远方的动力。

那些曾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城镇,那些曾在黑夜中关于梦想即将实现的激动,都像多年前,我站在晨雾中目送的那辆客车一样,晃晃悠悠,时明时灭,最后拐一个弯,彻底消失不见。

我委屈地咬紧了嘴唇,但还是不敢再等下一辆,只能转身,无奈地被时间带入无味却安稳的生活里,像每次梦想破灭时一样。

久宅成病

有段时间我失去了工作,又恰逢失恋,于是想,反正一切都搞砸了,干脆把自己也搞砸算了。

我不再想出去找工作,也不再想出去认识新的姑娘,每天紧闭门和窗,将自己像一枚石子一样投入浩瀚如烟的网络,不停地玩游戏,游戏玩累了就到论坛和贴吧里写一些乱七八糟的文字,宅得如同家具。

那段时间我吃饭全靠外卖,全天站立的时间不超过一小时,脖子酸了就揉一揉,眼睛胀了就滴些眼药水。每天衣衫不整,连胡子都懒得刮,偶尔开门看见刺眼的阳光,慌得直抬手遮。

皮肤是白了,但毫无血色。双眼始终浮肿,如同彻夜痛哭过。排泄也成了问题,从不准时。任何邀约,无论是饭局、牌局还是打篮球,我全无兴趣,有时烦了,还会愤而关机。

二十天后的一个清晨,由于前天晚上吃多了高盐零食,凌晨五点我口干舌燥地醒来,找遍家里的杯子和水瓶也没看见一滴水,于是匆忙穿上衣服外出寻找便利店。

那时已入深秋,但我并不知情,只穿一件短袖衬衫的我走上街头,立刻被寒风吹得鸡皮疙瘩奓满全身。

我缩着头沿着被路灯照亮的街道往城市的更深处走,终于找到一个还在营业的便利店。刚走进去,便利店门口的自动感应器突兀地说了声“欢迎光临”。

这把我吓了一跳,也把正趴在收银台上睡觉的服务员吓了一跳。

服务员醒来,揉着眼睛看着我。我看着他,然后转身走向后面的冰柜,从里面拿了两瓶水,一瓶放在收银台上,一瓶打开就喝。

服务员找好零后笑着说:“还没睡啊?”

我点点头,抱着两瓶水逃了出来。

真的是逃出来的,因为也不知是被那声“欢迎光临”吓的还是我仍未太清醒,当我走进便利店看着服务员,准备说我要买两瓶水时,我惊恐地发现,自己不会说话了。

我知道自己要表达什么,但话到嘴边,却不知道怎么控制舌头和嘴唇了。那句话就在喉咙那里,但我不知道怎么才能把它说出来,丢进空气里。

我以为喝两口水能缓过来,但喝了水之后,当服务员问我还没睡的时候,我那句“是啊”依然说不出来。

我跑到便利店外面,把一瓶水咕咚咕咚喝完,然后才意识到,自己确实在家宅得太久了,不仅忘了当下的季节,甚至还突然忘了怎么说话。

回来的路上我用了很大的力气张了张自己的嘴,又像个白痴似的把舌头伸出来扭了扭,然后开始自言自语。

我一会儿轻声说“你好”,一会儿轻声说“晚安”,一会儿想打个电话跟人聊聊,胡乱说一些话,一会儿又想,还是等天亮吧,等天彻底亮了我一定得找个人坐下来天南地北地聊一聊,如果对方不介意,那就聊一天。

回到家,一打开门我就闻到房间里有一股怪味,那种烟和汗水混合的味道之前天天坐在屋里时察觉不到,但出来透了气,再一进去,我就觉得自己要窒息了。

我把窗户全部打开,又清理了烟灰缸,扫了地,拖了地,做完这些,我突然又渴了起来,于是把剩下的那瓶水也咕咚咕咚喝完了。

也许是喝得太猛了,这瓶水一灌完,我的眼前就一阵发黑,我一边揉眼睛一边在床边坐下,觉得坐着不舒服我又站了起来。但不论是站还是坐,只要一动,胃里满当当的水就晃来晃去的,晃得我直恶心。

我赶紧爬到床上,侧着躺了一会儿。

我想了很多事,天上地下,过去未来,想来想去,因为失恋和失业导致的负面情绪一瞬间全涌到了胸口,堵得我一个劲地想叹气。

我躺在床上,真切地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和身体已经全乱了套。我觉得自己因为要表达对生活的反抗而在家里宅得太久了,虽然仅仅是二十天,但这二十天已足以摧毁我过去二十年辛苦建立的一切,包括生活习惯,包括一个不算好但还算将就的身体。

我一觉睡到天黑,醒来时像被金刚狼摁着揍了整整十二个小时,浑身上下,除了两腿中间,无处不痛。

起床后我洗了个澡,在一个饭店吃了饭,然后戴上耳机开始在城市里散步。过去,我是个很喜欢散步的人,每当心情好或不好时,我都会想着在傍晚时分到城市里走一走,看看拥堵的马路和马路两边四季常青的大树,那会让我觉得平静,甚至感到自由。

那天没走多久,我就开始冒汗,很久没出汗的毛孔突然像被很细小的针扎一样,刺痒起来。那种感觉很难受,我知道是哪里在痒,但当我把手伸过去时,那份痒又跳到了其他地方。

我越走越快,大概八千步后,我实在走不动了,就在一个公交站台坐了下来。这时身上的汗出通透了,原本浮肿的身体顿时一阵轻松。

回来的路上我告诫自己,再也不能在屋里宅成家具了,并为自己制订了一个跑步计划。

第二天一大早,我出去买菜回来做了饭,又剪了已经长得像艺术家的头发,还买了双跑鞋。

当时我以为只需两三天,将作息调整过来,再跑跑步,我的身体和生活就能回到正轨,但实际上,我用了整整半年,才终于缓解了颈椎的不适和眼睛的干涩,以及怪异的体态。

后来我就再也不在电脑前持续坐好几个小时了,就算再无聊、再无助,也会想方设法出去走走,或者自己在家做做俯卧撑和仰卧起坐之类的运动。甚至那之后我写下的大多数文字,都是把电脑放在高处,或者拿着手机,站着写的。

我知道现在还有好多人把宅误以为时尚,甚至误以为是对孤独的沉浸,但相信我,当你宅在家里,不管你做什么,做到最后,你一定会坐下来,而一旦坐下来,你就再也不会想站起来,除非你开始意识到,自己从内而外,都发生了改变。

我曾说有人看世界是靠推门出去,有人看世界是把自己当成一扇窗户。但现在我又觉得,最好的看世界的方法,其实是推开门,走出去,看看外面那一扇又一扇的窗户。

走出去,可以不必去进行虚伪的社交,参与散场后必然会失落的狂欢,但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窗户和树,总是没错的。

毕竟,一个年轻人,把自己关在家里,不管是看书还是玩游戏,其本质,都是拒绝真实的阳光和空气,主动把自己放在了阴影里。

虽说人不是鸟,不一定要飞,但再怎么着,也不能自己寻找笼子往里钻吧。

一棵树的善良

高中第一年第一学期开学半个月后,班上来了一个瘦瘦小小、腿脚不便的男生。

他第一次走进教室时,他的父亲抱着他的书站在他身后,他扶着门喊了一声报告。正在上课的英语老师看到他,先是带头鼓掌欢迎,然后让他做自我介绍。

我们鼓掌时他就脸红了,听到要做自我介绍,他愣了一下,然后表情无奈,双手扶着墙艰难地挪动两条腿朝讲台走。英语老师和坐在门口的两个女同学见状要去扶,他摆手拒绝了。

老师把他的座位安排在我身后,但从来到走,他跟任何一个同学都没有太多交流。我们不知道他的腿出了什么问题,只知道他是一个非常倔强、非常敏感、神经质般在意尊严的男生。

有次他摔倒在男厕所门口,当时我和几个同学正在阳台上晒太阳,见他摔倒连忙围上去扶。谁知他见到我们伸过去的手就像见到了刀子一样,满脸惊恐,在地上滚了几滚,身体贴到了墙角。

我们不明所以又围上去,他用手撑起上半身,愤怒地看着我们,胡乱地挥手。有个哥们儿看他正坐在一滩积水里,说了句“我们不扶你,就帮你挪挪地儿”便直接弯腰抓他的手臂。

手臂被抓的瞬间,他疯了似的张嘴朝那哥们儿的手咬了过去。

我们吓坏了,连忙退了一步。差点被咬的那哥们儿平常就是个二愣子,见自己的爱心换来这样一个结果,抽回手便朝他大吼:“你这人有病啊?”

他没理会这哥们儿,一扭腰面对着墙,把沾了水的手在裤子上擦了擦,然后举起双手手掌贴在贴了瓷砖的墙上,靠摩擦力将自己的身体一点点提上去。提升了半米后,他缩拢两条腿,再一撅屁股,两腿用力抻直,手掌往上猛地一拍,全身微微颤抖着站直了。

站直后他也不走,回转身体,后背贴着墙警惕地看着我们。

我看到他的样子,忍不住说:“喂,我们就是想扶一下你,没这必要吧?”

他看着我,昂起头说:“你走……你们走,我不需要。”

那次之后,我们再也不敢靠近他。

他家在离学校不远的一个村子里,每天早上他父亲骑摩托车将他送到学校后门门口,傍晚又在后门那里接他。全校唯一一个不用上晚自习的学生就是他。

他每天清晨被父亲扶下摩托车之后,不要人扶也不愿意用拐杖,自己独自从后门走到教学楼靠的是种在过道边上的一排小树。

他扶小树走路时有点像跑步运动员冲线前的样子,双手扶住一棵,然后身体前倾,晃晃悠悠的双腿迅速迈几步,即将摔倒之前,双手又紧紧抓住另一棵。

每次看到他这样走路,尽管知道不对,但我们总会不由自主放慢脚步围观。有次校长碰巧看到,站在那里叉腰冲我们大喊:“你们这帮人看什么看?都不用上课是吧?”

他来学校一个月后的某个下午,我和几个死党正从教学楼出来,见他刚扶过两棵树,朝学校的后门走。

他放开第三棵树朝第四棵树冲去时,由于两棵树之间的间隔有点远,他冲到一半,突然右脚一崴,双手徒劳地挥舞了两下,整个人像根木头似的直愣愣地扑倒在地上,脑袋磕在水泥地上发出一声让人肝颤的巨响。

我们迅速冲到他身边,手忙脚乱地将他扶起来。看到他沾了灰的额头有点破皮,我们不由分说抬起他就往医务室冲。

一开始他拼命挣扎,但我们没理他,抓腿的抓腿,抓手的抓手,看到他额头开始渗血,我们加速跑了起来。

跑到一半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们吼退人群后发现他安静了下来。我低头一看,他正直直地望着天空,空洞的眼睛里有泪水不停地滚出来。

我们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有当初差点被他咬的哥们儿看他越哭越伤心,低声说了句:“我们知道你不用扶,但你这不是摔伤了吗?”

他进医务室后我们跑到学校后门把正等着他放学的父亲叫了进来。他父亲听到他受伤,不知道是因为已经习惯了还是厌倦了,并没有特别焦急,反而脸有些黑沉。

在医务室处理好伤口后,他跟老师请了几天假,然后被他父亲背着走出了学校。那一路,他始终把刚擦了药水的额头抵在他父亲的后脑勺上,埋着脸。

晚上下了晚自习,我们几个人走到他摔倒的地方,不约而同跑到那两棵间隔有点宽的树之间看了看,骂了几句种树的人不走心后,一哥们儿突然提议说可以把树挖出来挪一点,这样他再扶就方便点。我们想了想,觉得这事靠谱,纷纷点头。

第二天,住在学校附近的一哥们儿搞来一把锄头。晚上下晚自习后,我们几个人在操场上生生挨到教学楼里的人走得差不多了才跑到那棵树边,七手八脚刨了起来。

当时有五个人。一哥们儿月考九门课总分才一百五十分,一哥们儿女朋友已经换了三个,一哥们儿天天晚上通宵上网白天睡觉,一哥们儿已经写了两份保证书,还有我这个五毒俱全的“学霸”。

我们在十分钟内把树刨了出来,又在一个合适的位置上挖了个坑,将树埋了进去。埋好后正准备走,写过两份保证书的哥们儿说:“这好像不太稳,得试试。”说完他就整个人扑倒在树上,几乎是瞬间,刚埋下去的树连根翘了出来。

哥们儿握着树说:“还说做好事,这是挖陷阱吧……”

于是我们又手忙脚乱地把土刨出来,将坑挖深了一倍。树埋好后我们又用锄头将土夯实。这次做测试的还是那哥们儿。他身体前倾,双手抓住树的中部,缓缓压了一下,树弯了下去,土没动。正当我们松了一口气时,他又加了点力,刚夯实的土瞬间裂开。他再推一下,树就歪了下去,没有自动复原。

我们一时有些丧气,拖着锄头躲到角落里一个人点了根烟,一边抽烟一边想办法。

最后想到的办法是把学校的一条水沟边上的红砖拆几块下来,敲进树的四周,将它挤紧。最终通过了测试的树由于埋得深,比原来矮了有十多厘米,但由于有砖头助力,承担一个人的体重完全没问题。

到了他该来学校的那天,一大早,我们几个人就买了早餐蹲在路边,希望看到他发现树移位后的表情。

遗憾的是,他没来。

第二天,他依然没来。

第三天,他依然没来。

一个礼拜后,他的父亲走进教室,一言不发地收拾他的书和课本。他的父亲提着袋子要走时,一哥们儿问:“他不读了?”

他父亲抬头笑了笑说:“嗯,他自己说腿不方便,不读了。”

那天之后,我们再也没有听到过他的消息。学校流传过他腿脚不便的原因,也流传过他退学的原因。但我们几个人并不关心那些流言,该在学校里耀武扬威继续耀武扬威,该写保证书继续写,该换女朋友继续换,该九门课考一百五十分继续考一百五十分,该通宵继续通宵。只是每次走过那棵树时,我们总会不由自主地看它一眼。

我不知道其他几个哥们儿看的时候是什么心情,但我总觉得,至少那棵树证明了我们并没有老师口中说的那么不堪,我们的脑袋也并不是只有在干坏事时才会运转,更重要的是,那棵树证明了在那样一个年纪,我们似乎天然般就知道,同情和尊重的界限在哪里,围观和伸手的区别是什么。

遗憾的是,后来,那棵树,死了。

校园暴力中的三个少年

情窦初开时,我成了一个不良少年。

如今回想,我依然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在上初中后突然变了个人,对学习毫无兴趣,开始顶撞老师,恃强凌弱,仗着自己认识几个在校外游走的社会青年,在学校里张扬横行,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之前被人欺负时,家人们说:“为什么别人就欺负你呢?”

当时我还仔细思考了这句话中的道理,但后来,当我变成那个欺负人的人时,我才知道,一个人被人欺负,大多与他自己无关,只与有没有人想欺负他有关。

我在初中耀武扬威渐渐得到一定的“恶名”时,有一天,宿舍里那个长得瘦瘦小小经常被人欺负的男孩找到我,说要请我帮他个忙。

我问他是什么事。

他递了一包烟给我,怯怯地说:“前天晚上我在隔壁班的宿舍玩,昨天他们找到我,说那天晚上他们丢了十块钱,怀疑是我偷的,还说如果我今天不给钱,他们就要打我。”

我当时一听就炸了,想,这学校怎么还有比我流氓的人,于是接过烟说:“放学后你带我去隔壁班认人,我替你教训他们。”

那天放学后,我带着他和班上的一群人,提着凳子冲到隔壁班,进去就喊:“谁说要打架的?给我站出来!”

教室里安静了几秒,隔壁班那个在学校里恶名与我平齐的哥们儿走过来,笑着拍拍我的肩说:“要不这事就算了?”

我扭头问正在旁边紧张地捏着衣角的室友:“这事算了?”

他轻轻点了点头。

本来我以为这事就算过去了,谁料当天晚上,室友又满脸泪痕地找到我说:“他们刚把我拖到厕所打了一顿,还用拖鞋抽我的脸。”

他话没说完我就带着几个人冲到了隔壁班的宿舍,见人就打。出乎我意料的是,见对面不敢还手,平常连说话声音都不敢太大的室友拿起一旁的扫把就开始死命揍那个拿拖鞋抽他脸的人,当时他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杀意把我都吓住了。

见他已经把人打倒在地,我赶紧拉住他,叫他别打了。谁知他甩开我的手,冲到门后找了块顶门的砖头,一个箭步扑到已经倒在地上的那哥们儿身上,挥手就砸。

血立刻流了出来。

事后,我侥幸逃脱了学校的惩罚,而他则赔了钱,还差点被学校开除。

但这事并没有结束,被砸开头的那哥们儿养好伤回到学校,立刻就找了几个校外的混混儿,把室友从学校带了出去。当天晚上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反正第二天他再回到学校时,脸肿如猪头。

我问他怎么了。

他面无表情地说:“五十个耳光,他们打了我五十个耳光。”

我问他:“那你打算怎么办?告诉老师还是告诉家长?”

他说:“这年头儿,谁还告诉老师啊?我要自己解决。”

我问:“怎么解决?”

他没有回答我,只是问:“你认不认识校外的X哥。”

我点头。

他认识X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一把水果刀冲进隔壁班,对着那个打了他五十个耳光的哥们儿捅了十多刀。

那天他从袖子里把刀拿出来冲出教室时,我就知道要出大事,我想追上去把他拦下来,但他回头瞪了我一眼,我就赶紧扭头冲进了校长办公室。

他挥刀时,全校都慌了,在场的老师拿着凳子和拖把要拦住他,但他如同失去理智一样,见人就捅,最终一路跌跌撞撞下了楼,钻进学校的后山里。

幸好,被砍的哥们儿那天穿的衣服厚,身上并没有受太重的伤,不幸的是,由于脸上被划了两个很深的口子,他毁容了。

那天目击全过程的我小腿抖了一天。派出所在学校调查时,我被带到校长办公室,把所有知道的情况都如实奉告,唯独隐瞒了我介绍他认识X哥的事。

室友消失了一段时间,而那个被他砍至毁容的哥们儿,也再没来过学校。据传那哥们儿伤好后有了心理阴影,在另一个小镇的学校读书时精神总是恍恍惚惚的,晚上睡觉容易惊醒,经常对着镜子看自己脸上的疤。

虽然我有段时间没有再见过室友,但周围关于他的传言却从未断过。据传他逃出湖南后跟着别人去广东“提包”、抢劫、看场子,被抓过,也被砍过。

两年后,他再次回到镇上。

那天我看到他左手少了两根手指,就问他这怎么搞的。

他轻描淡写地说:“偷东西被人抓住,用砖头砸的。”

他没有找工作,也不再回家,文了身,剪了个类似于刚出狱的人的板寸发型,成天在街上游荡。那时人们提起他时,已经不叫他名字了,而是叫Y哥。

后来他又新认了一个大哥,从镇上混进了市里,成天泡在KTV和酒吧里,没钱了就在市里的一些中学附近晃悠,对初高中生进行敲诈勒索。有次他在市里的溜冰场砍人被抓了,坐牢出来,依然没有丝毫悔改的意思,甚至更过分,直接去贩毒了。

他渐渐在市里混出了“名声”,据传他十八岁生日那天,为他庆祝生日的超过了两百人。

再与他见面是五年前,那天我在市里逛街,他开着一辆无牌车停在路边等人。当时我没看到他,但他看到了我,叫了一声。

我走过去,他递了根烟给我,扭头让坐在车里的他的几个小弟叫人。

我连连摆手,表示不用,又笑着问他:“这车哪儿来的?”

他说:“场子里别人输的。”

我哦了一声,试探性地问他:“还打算混呢?”

他笑着说:“不混还能干吗?”

那次见面后,再听到他的消息是前年。

镇上的国道出了一场车祸,三死两伤,开车的是他,后面坐着他的两个朋友。当时三个人都吸了毒,一边在国道上狂飙一边把车载音响的音量开到最大在嗨。

在一个路口,他撞倒一辆摩托车后,冲出国道,直接飞进一个落差二十米的山坳里。他当场死亡,摩托车上的两个人被送到医院后抢救了几天,最后不幸去世。车上另外两个人没死,但在医院住了半年。

那天知道这个消息时,我瞬间手脚冰凉,连抽了好几根烟。

当初他持刀砍人时,我还不觉得有多么自责,因为他当时完全处于被人欺负的处境中。但听到这个消息后,尤其想到摩托车上那两个无辜的人,我第一反应就是想抽自己两耳光。

我想起了很多年前自己第一次带他去见X哥的场景。

那时我觉得自己是讲义气,是打抱不平,却没想到,所有的一切,从那天开始,就走上了一条完全失控的路,最后害死了他,还生生害死了两个完全无辜的人。

我总是想,当初他找我时,我要是直接不管,他或许依然会被欺负,但至少不会因为有了某种虚妄的底气而去砍人、辍学,更不至于落得一个如此悲惨的下场,还连累了两个完全无辜的生命。

作为一个不良少年,我侥幸从泥潭里将自己拔了出来,但回头细想,那些因为被我怂恿、被我伤害而走进泥潭至今未能自拔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讲,都是我欠下的债。

说起来像句废话,但发生在他身上的事,确确实实让我第一次感觉到,一个人,一路走来,不管你是好是坏,你总会在不经意间改变他人的命运。我觉得我如今是善良的,但过去我造就的恶却并没有消失,而是被那些因受我影响而踏进泥潭里无法自拔的人以某种形式继续传递着。

我知道造就这一切的除了我和他以及那个被他砍至毁容的哥们儿外,还有许许多多的外界因素,但我总是想,为什么当初那个因一时冲动而走向疯狂边缘的自己,从未停下来想一想,用给人制造恐慌来获得快感的方式,真能抵消日后深切的自责吗?自己真能承受那种因一朝不慎而毁掉自己一生的恶果吗?

而我更想问的是,到底是什么,使得那些被暴力和仇恨裹挟的少年,不寻求老师的帮助,也不寻求家长的帮助,一心只想自己解决。

不久前,我在街上遇到当初被砍至毁容的哥们儿。他已成家,脸上的疤若不细看,几乎看不太出来。

那天他看到我,微微笑了笑。

我走过去,递了根烟给他,假装不经意地说:“那谁好像出车祸死了。”

他把烟点燃,闻言脸上的微笑瞬间消失,冷笑着说:“呵,他早该死了。”

我还想说什么,他弯腰抱起正拉着他裤腿要去看鱼的女儿,冲我笑了笑,转身走了。

那天我看着他的背影,莫名心生悲凉。

那场事件中的三个少年,一个已经死了,一个正在自责,而还有一个,依然满腔愤怒,仿佛,他是无辜的。

宠物屠夫回忆录

昨天在街上被一个提着三条小狗的姑娘拦下——每次出去总会被人拦下,不是被要饭的拦下,就是被发广告传单的拦下,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不知自己到底是看起来很有钱还是看起来很傻、很好骗。

姑娘拦下我后问我要不要养狗。

我看了看她,又看了看狗,正琢磨到底是人可爱还是狗可爱,姑娘从笼子里抱出一条狗塞到我怀里,说,这是我自己生的,送一只给你。

我把狗抱在怀里揉了揉,想了想,递回去,说,就算是你生的……我也不养。

姑娘红着脸一边笑一边说,那不好意思,打扰了。

其实把狗抱在怀里时我很想对姑娘说声谢谢,然后把狗带回家好生养着。以我目前的时间安排和收入,养好一条狗不成问题。可有些事不是你能做到你就会去做。

之所以拒绝姑娘的好意是因为我从小到大真的养什么死什么,这也是我妈老不放心让我自己照顾自己的原因。

我在很小的时候养鸟,有一只养到快要学飞的时候被我爸不慎踩了一脚,在巨大的压力下,鸟的肠子从嘴里和肛门里被挤了出来。那时鸟还没死,在地上直抽抽,我见状一边哭一边手忙脚乱地把肠子往鸟肚子里塞,刚全部塞进去,鸟的眼睛和爪子就直了。

还有一只鸟,我把它养到刚会飞,结果被一个嫉妒我有鸟的小伙伴用弹弓从我家门口的树上打了下来。那哥们儿以前连一米开外的灯泡都打不准,不知为何那天突然神准,一粒石子就打中了我的鸟。

当时我就在门口,眼睁睁看着我的鸟在树上晃了晃,然后一头栽倒下来。我尖叫着冲上去给了那哥们儿一拳,又在他脸上踹了几脚,然后双手捂着我的鸟往屋里冲。

鸟是腹部中弹,掉了几根毛,破了点皮。当时它的翅膀还会扑腾,我就没放在心上,过了一会儿它就不行了,脑袋耷拉了下去,我掰开它的嘴喂了点感冒药和水,依然没能救活它,显然那粒石子让它受了极大的内伤。

它死后,我哭了一会儿,到屋后挖坑准备把它埋了,但坑挖好后,我抚摸它仍温热的尸体,又看了看坑,起身从屋里拿来打火机和柴以及一点点辣椒和盐,一边悲痛欲绝一边把它烤着吃了。

吃完了肉,我把剩下的骨头和羽毛以及它的脑袋埋到了土里。

后来我就没养鸟,改养狗。

我的第一只狗是母的。它全身灰毛,怎么吃都不胖,从来不看家,专门抓耗子,不吃家里的饭和骨头,偏偏喜欢在村里的厕所里寻找它眼里珍贵的食材。

自从有一次小灰发挥天性被我爸看见后,我爸就觉得它脏,想将它送人。我觉得不舍,就百般维护,不让它挨打,也不让它挨饿。由于怕它去厕所吃屎,我每天还时不时将附近厕所的门都检查一遍,看见没关的就关上。

但我仍没能把它养大。

一个寻常的午后,我放学回来,它失踪了。我找遍了附近的山和田野,把嗓子都喊哑了,依然没能找到它。

一直到天黑后,我跟爸爸才在一个厕所里找到它。从当时厕所天花板上都溅上了屎的情景来看,小灰在掉进粪坑后显然激烈挣扎了很久,最后力竭才放弃了抵抗。

那天爸爸站在厕所门口,用像棍子似的电筒光捅了捅小灰的尸体说,死了,走吧。

我说,我得把它弄上来。

爸爸说,那你弄吧,但等下你敢不洗澡就上床睡觉试试。

我用了一个小时才用一把锄头和一根棍子把小灰的尸体从粪坑里勾上来,然后在那只鸟的坟边刨了个坑把它埋了。埋的时候由于实在太臭,我虽心痛,但也哭不出来。

现在回头想,一条改不了天性的狗死在粪坑里,应该就跟电影《让子弹飞》里死在银子堆里的师爷一样,虽轻如鸿毛,但也算是死得其所。

小灰死后不久,我心不死,又从一个老师家里抓了条黑色的小狗回来养。这条被我取名叫小黑的狗是我养宠物以来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个,我格外爱它。

小黑身材圆润,微胖,很听话,一些简单的事情,只要教它两次,它就不会再犯。同时它也很机灵,大狗咬不到它,小狗打不赢它,小狗的主人撵不上它。

更令我感动的是,它对我极忠诚,早上我上学时它送我出门,到我快要放学的时候它就蹲在村口等着,老远看见我就会大声地叫,把尾巴摇得噗噗直响。

我跟小伙伴打架时,它看到了就会撒开四朵梅花跑过来,龇牙咧嘴地在旁边狂吠,为我助威的同时也给我的敌人制造了些许心理压力。

有次我在跟人打架时发挥失常,被人追着打,小黑见状追上那哥们儿,跳起来就咬。由于是咬活动目标,小黑一下没咬准那哥们儿屁股上的肉,只咬穿了裤子。它的牙齿被裤子挂住了,一下没拔出来,然后就目瞪口呆地挂在裤子上被吓崩溃的哥们儿带着飞奔了将近一公里。

最后那哥们儿找到一棵树蹭了蹭才把它蹭下来。

除了跟小伙伴打架时它会帮我,有时我爸打我,它也会对我爸狂叫几声,哪怕挨了一脚也不跑,反而会过来拖正被罚跪的我走。

它最爱干的事是跟我上山打猎,在茂密的灌木丛里钻来钻去。不论是鸟还是兔子,只要是活物,它一看到非追到喘不上气来为止,由此染上了撵鸡的恶习,在村里挨了不少揍。

小黑死的时候快一岁了。它死得很快,比我过去所有的宠物都死得快,连挣扎都没挣扎,就被限载三十吨的货车驮着满满一车煤炭从身上碾了过去。那货车甚至颠都没颠一下,就将它碾成了一张薄饼摊在了马路上。

那天我跟爸爸骑摩托车追上了那辆货车,但司机却与爸爸认识,经常在爸爸的煤矿上拉煤。

我站在还沾有小黑的血的大轮胎边上,一边哭一边让司机赔我的狗。爸爸说算了。我不哭了,但还是让司机赔我的狗。爸爸又说算了。我坚持要让司机赔我的狗,爸爸就说我不懂事,踹了我一脚,我就哭着回家抱了个纸箱坐在马路上给小黑收尸。

小黑被碾得太碎了,我都分不太清哪里是哪里。捡小黑的时候,有一辆小车开过来,司机看到我在马路中央,一边摁喇叭一边把脑袋从窗户探出来喊,这狗都碎了,捡回去也吃不了了,还捡个屁啊……快点闪开,让我过去。

我把小黑的脑袋捡到纸箱里,扭头冲司机吼,你有种就从我身上开过去啊。

司机骂了一声就不说话了,把车子左挪一下右挪一下,发现实在过不去,就一直等到我把小黑收好才走。

由于要把纸箱埋下去,需要挖的坟要比过去大得多,但屋后就那么点空地,我就把那只鸟的坟和小灰的坟都扒了,将整块空地挖了个底朝天。

小灰的几根骨头还在,那只鸟就连渣都不见了。那是我第一次见识到什么叫尘归尘土归土。大坑挖好后,我把小灰的骨头也弄到纸箱里,跟小黑一起埋了下去。

埋下去后我觉得还差点什么,就琢磨着拿点纸钱和香去拜一拜,这下我爸不乐意了,黑着脸说,你爹又没死,你烧什么纸钱?

我从兜里掏出一块钱说,那我向你买。

我爸把钱拿回去,说,这钱也是我的。

那天我坐在屋后烧自己的书时,又突然明白了什么叫老子的归老子,儿子的归儿子,更比同龄人提前近十年明白了什么叫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埋好小黑,屋后已经没有空地给我挖坟了,于是我决定不再养任何东西。但两三年后,由于各种机缘巧合,我又养了一只狗和一只猫。

它们的结果无一例外,都是离奇死亡。狗是被别人家的大狗咬死的,猫是吃了吃耗子药的耗子被毒死的。于是我又陷入了不断挖坟不断刨坟的循环中,屋后那片空地上的草甚至都没机会茂盛一次。

原以为那只猫是我最后一只宠物,谁料离开家外出打工两年后,我在马路边捡到了一只小乌龟。

当时它在路上爬的时候我以为自己看花了眼,确定是只乌龟后,我把它捧在手里,看了看马路四周,既没有水沟也没有人,就把它带回了家。

我把它从杯子大小养到碗一样大小,让它在房间里到处爬。原以为以乌龟的生命力,再怎么着我也能给它养老送终,或者它寿命长,给我养老送终也行,结果它依然是半路夭折。

时至今日我都没搞清楚它的死因,好像突然间它就不愿意爬了,紧接着也不吃东西了,再然后壳就变得灰白。它一寸一寸地死掉,而我无能为力。记得在河边埋它时,我还万分忧郁地吟了句诗:古有黛玉葬花,今有不同葬王八。

吟了那句诗后,近七年来,我再没敢养任何东西,连花花草草都不敢养。

林夕有句词,说,害怕悲剧重演,我的命中命中,越美丽的东西我越不可碰。

虽然用这句话来解释我在生活中的种种拒绝显得有些矫情,但人活着,活到一定的年纪,与其说是理性取代了感性,不如说是总结的经验取代了瞬间的冲动。而所谓的成熟,就是看透了一件事的阶段性的结果后,于是在患得患失中失去了投入的激情,不愿再开始了。

昨天把狗抱在怀里的瞬间,我揉着它的头,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的生活有改变的必要,得在现在所在乎的东西里再加一样进来。但想想这水泥丛林,一旦失去连个掩埋的坑都刨不出,于是作罢。

我知道自己可以养一只小东西,还知道自己可以谈场恋爱,更知道在生活逐渐刺骨起来之前,一个人总得找个温暖之处停靠。但我毕竟是已经习惯了自己将自己当容器,所有的爱恨都不求释放,只求收藏。

更何况,就拥有这件事本身而言,一旦开始,无论是自己还是对方,总要失去些自由,最终人不像人,鸟不像鸟,狗不像狗,猫不像猫,王八不像王八。

屋后那块空地如今还在,去年妈妈想在那里种几棵南瓜,叫我去把土翻一下。那天我扛着锄头站在空地上,看着那里繁茂的植物,突然不知从哪里开始刨,才能不翻出一些过去的东西。

我知道它们都不在了,但我又知道它们还在,不仅还在,它们还以一种不可抗拒的姿态不断提醒着我:任何茁壮,无一不是以失去为滋养。

那些停电的夜晚

有天晚上我出去散步,到了河边发现四周前所未有的黑,河道两边原本到了六点半便准时点亮的路灯和护栏下的彩色灯管都没有亮起来。

初秋的夜,风很大,夜空里浮动着很多厚重的云,云与云互相撞击时,一道道月光趁乱从缝隙间濡出来,又飞快消失。地面上唯一能看见的光,就是黑色河流上随风摇晃着的几艘渔船的灯。

后来我才知道,一辆拉着几箱鱼的小皮卡在对面的马路上撞到一根电线杆后冲进了河里。鱼活了,人死了。整个小镇,三分之二的面积停了电。

记忆中停电的夜晚有很多。第一次是我念初三的时候,那晚我生日,年轻的物理老师为了给即将参加中考的我加油打气,特意买了个很小的蛋糕提到宿舍。也不知他是不是故意刺激我,那个蛋糕价值三十五元,而我最近一次物理考试的分数就是三十五分。

物理老师走后,我把所有朋友叫到了宿舍。那时男女宿舍没有分开,只隔了一个楼层,叫完男生,我壮着胆子跑到楼上的女宿舍区叫了几个女孩下来。

在那个情窦初开、胡须刚冒的年纪,我什么都敢想,所以那晚我许了很多愿,直到蜡烛快燃进蛋糕里才作罢。刚拔掉蜡烛,准备切蛋糕,停电了。

黑暗降临的瞬间,除了宿管老头儿,宿舍里所有人都在欢呼。其实我们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欢呼,也许仅仅是觉得,在度过了无数个雷同的夜晚后,事情终于有了点变化。

宿管老头儿听见欢呼声一下从屋里冲了出来,左手拿着光亮的手电,右手拿着一根棍子,在楼下大吼大叫。那天生日的我格外亢奋,趁着黑暗的掩护摸了几个瓶瓶罐罐往楼下扔,顺手还扔下去一个朋友的脸盆。

我一带头,各种不明飞行物便朝楼下飞了过去。有一哥们儿不知是不是脑子发热,拎起一床棉被也扔了下去,宿管老头儿躲都没躲开,刚好被整个罩住。这个滑稽的场面让楼上穿着睡衣的女孩们大声笑了起来,这使得一部分哥们儿闹得更起劲了,就差直接跳楼了……

半小时后,在宿管老头儿的控诉下,我和一帮闹得最凶的同学被带到了校长办公室。

一进办公室,校长就从柜子里找出一根蜡烛准备连夜“审讯”,但他翻箱倒柜也没找到打火机。我见状抱着助人为乐的想法,从口袋掏出打火机递了过去。

蜡烛点燃后,校长面带微笑地问我:“你有烟吗?”

我说:“没有。”

校长说:“要我搜?”

那天晚上校长训了两个小时话,一百一十分钟是在骂我。从办公室出来,我越想越气,到了宿舍门口,把心一横,以一种领导起义的气势说:“今晚不回宿舍了,走!”

我们一行人先在学校附近的小公园里晃了一会儿,又晃到了镇上,镇上晃完后,我们又像一群孤魂野鬼似的晃到了国道上,后来越晃越冷,就回到了学校旁边的荒地上。

在荒地上,我每人发了根烟后说:“要有火。”于是大家开始烧火。

火燃了起来,一帮人围火而坐吹牛皮,在荒郊野外讲鬼故事。也不知是谁开始讲关于姑娘的事,我立刻就看见大家的眼睛里冒出了绿光,在跃动的火光中亮得跟狼眼似的。

那晚他们讲了很多姑娘和很多或真或假的故事,我没说,因为我那点破事全校都知道。

那晚唯一的遗憾是我没能成功怂恿那些人跑到宿舍楼下向住在三楼的姑娘们表白。因为就在我打算怂恿时,起床尿尿的宿管老头儿看见了学校荒地里的火光,摁亮手电筒跑了过来,我们只能再次一哄而散,跑到镇上集合。

那一夜,我们在卖猪肉的棚子里睡到了天亮:像一头又一头待宰的猪一样,躺在满是刀痕的砧板上。

第二次是汶川地震后不久,我们市地震局不知从哪儿得到的消息,突然通过三大通信运营商发送地震预警。当时汶川地震的影响未散,地震预警一出,全市都疯了,所有人连夜抱着一些贵重物品跑到了空旷的地方。

我是被同学叫醒的。那时我刚从南方回来,混在学校里玩,当天我重感冒,一直在宿舍挺尸,一整天没吃一口饭。被同学叫醒时,学校灯火通明,乱作一团,我跟其他同学一样,收到消息便开始打电话。

我打电话给在广东的爸爸,说家里好像要地震了。爸爸一听很着急,说要赶回来。我说没事,震也是小震,而且我马上就去外面了。

爸爸说:“那你别打电话了,快跑出去。”

挂掉电话时,同学们已经走得所剩无几。我也想走,但我带的行李箱实在太重,而且滑轮还碰巧被一个同学在慌乱中踩裂,当时发着高烧的我,根本没可能把它扛下四楼。

我正打算空手下楼,市电力局估计怕地震震断电线杆导致线路短路起火,突然就把电停了。本来眼前发黑的我这下彻底成了盲人,用手机照着也没用。

摸黑下楼时,也不知是哪个王八蛋慌乱中掉了块肥皂在楼梯上,我一脚踩了上去,整个人立刻开始往楼下滚。那真是天旋地转的十秒钟,以至于静止后我都不知道哪里是上哪里是下。更神奇的是,我的一只拖鞋居然跑进了衣领里,由此可以想象我当时滚动的姿势是多么圆。

到了操场上,我从同学那里借来手电筒查看身上的伤口,膝盖和手肘破皮了,脸上划了道口子,短裤撕了裆。我一边揉自己的手一边跟同学说:“我踩了块肥皂,不知哪个王八蛋掉的。”

同学忍着笑说:“你难不成还要找人家?”

我说:“半层楼啊,要不是反应快,我还得往下滚啊。”

说完我越想越气,站起来冲操场上的人大喊:“你们有谁是用护舒宝的,给我站出来。”

一嗓子喊完,我觉得气氛有点不对。

同学拉了拉我的裤腿说:“你要说的是不是舒肤佳?”

我们在操场上待了将近一小时,地震预警解除的消息才发到手机上。校长打电话给教育局确认消息为真,便指挥老师把我们轰进了宿舍。那时电已经来了,我跟着人群又混进了宿舍。

爬上床,我开始想一小时前停电的那个瞬间。在那个瞬间,突如其来的黑暗和人群的叫喊,让我误以为地震已经发生,大地立刻就会像风浪里的船一样开始摇晃,撕裂一切,推倒一切,天花板和灯马上就会往下掉,仍在室内的我无处可逃。让我感到惊奇的是,那个瞬间我脑中闪过的脸庞,居然既不是父母也不是当时深爱的姑娘,而是年幼时站在家门口微笑着的自己。

第三次依旧是多事的2008年,雪灾导致南方大面积停水断电,过年前一个月,电就已经停了。

那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冬天,封掉一切的不是雪,而是冰。那时的大地比天空还要透彻,美而纯洁。我曾写过一个很矫情的句子——雪花织了件婚纱,世界白得像要出嫁——形容的就是当时的景象。

但当时四周其实一点也不喜庆,方圆几里内每天都有老人离世,办白事的人忙个不停,令人胸口发闷的哀乐没有停过,时时刻刻震天震地,震得树上的冰雪絮絮飞扬。

由于停电,电视没用,电脑没用,手机没用,年轻人除了围在火炉边聊天打牌,就是带着狗和鞭炮去赶山。那年冬天赶山非常容易,野生动物除了躲在枯枝杂草形成的草棚里无处可去,把鞭炮点燃往棚里一扔,牵着狗站在旁边等着就行,连脚印都不用找。鞭炮一炸,野物自己就会蹿出来。

我赶出来过一只黄灰色的小兔子,它一冲出来就被狗咬住了后腿,惊得直抽搐。我把它从狗嘴里取下,塞进袋子里。下山时,我把它拿出来,捧在手上。它太小了,胆子也小,像一个毛线球一样在我的手上不停地发抖。

或许是被吓傻了,我把它放在地上,它还愣愣地趴在那里不动,我推一下它的屁股,它向前蠕动两步,我又推一下,它又向前蠕动两步。我再推一下,它才顺着山坡跌跌撞撞跑了起来,扭着屁股消失在白茫茫的山头,留下一串可爱的脚印。

那个冬天白天好过,晚上难熬,因为没有任何娱乐活动,蜡烛涨价前还能点蜡烛打牌,后来蜡烛价格飞涨,达到二十块钱一根,打一晚上牌输赢还够不上蜡烛钱,牌局就散了。

蜡烛涨到天价,村里许多老人干脆不用了,天天晚上结伴到有煤油灯的外公家围炉夜话。有段时间我每天晚上都会去那里,每次一去,外婆都会给我装一碗热气腾腾的粥,夹一两根超级无敌变态辣的腌辣椒给我吃了暖肚子。

当我听着一墙之隔的风雪声喝粥时,老人们在一旁呢喃着讲过去的故事。

在那之前,我不喜欢听老人们说话,因为他们脱口便是大道理,十句话里九句话有违科学常识。但在那些夜晚,他们没有讲大道理,没有讲神鬼异象,而是讲过去年轻时谁对谁做了什么,谁对谁没做什么,如今老了谁的儿女孝顺,谁去年买的那件三十块钱的棉衣很划算,谁今年的鞋子买得好,又轻巧又暖和,那谁居然去世了,那谁居然还活着。

我坐在火炉边喝着滚烫的粥听着他们的声音,只觉得浑身暖透,风雪难侵。

在那些夜晚,我突然意识到,很多老人,他们只是老了,在寒冷的冬天不依着火炉便温暖不了自己的身体,但属于他们的夏季般的青春,其实也像此时他们脸上的皱纹一样真实。

也是在其中的一个夜晚,外公叫外婆找出他入伍时的那张照片给我看,当时我看后觉得外公简直惊为天人,激动地说:“太帅了,生在今天,那就是个明星啊。”我也才明白,我这个大额头,到底是遗传了谁的。

后来外公去世,外婆整理外公的遗物时,我问她那张相片还在不在,外婆说:“不在了,那年闹白蚁,箱子被蛀了,估计是丢了。”

我当时就很后悔,觉得当初应该用手机把那张照片拍下来,永远保存着。可是谁能想到啊,就算想到,谁又会相信,一个人,一件东西,没了,那就是没了,如此干净利落,不容商量。

那年大年三十中午,村里凑钱买来一个柴油机发电。柴油机发动后,村子亮了,大人们赶着大扫除,铲门前的冰雪。小孩们赶着洗澡,穿新衣服。到了晚上,家家蒸肉、煎鱼,肉眼可见的浓郁香气,从每户人家的屋顶、窗户、大门飘出来,笼罩在村里的每一棵树、每一块砖、每一个人的鼻尖上。

那天白天因为帮忙组装柴油机累得全身酸痛,洗澡后我没有出去野,看了会儿春晚便上楼睡觉了。午夜时,我被跨年的鞭炮和烟火震醒,从床上爬起来,推开窗,冰冷的风灌进来。我紧了紧裹在身上的被子,缩着头,看向外面。

又下冰雹了,打得屋顶哗哗直响,随手接住几颗也是晶莹剔透,一触即融。空气很冷,呵气成霜,玻璃窗上已经有了冰花,精致得像一枚巨大的指纹。四面八方呼啸着冲天而起的烟火,衬出村庄的宁静,映出群山沉默而深邃的脊背。

那一刻,我想,此时在群山里,一定有很多的小动物像我一样,被巨响惊醒,然后缩着小小的脑袋拥紧自己,在漆黑的夜里,用两只小而明亮的眼睛打量这个又大一岁的世界。与我不同的是,它们的枕头下没有红包。

直到脸被冻僵,烟花爆竹声渐渐稀落,我才把窗户关上,盖好被子,身体蜷缩着,在一片黑暗里轻声说:新年快乐。

舌头才是思念的器官

很多年前,在市里的高中,有天下午我饿坏了,兴冲冲跑到食堂,准备刷饭卡打饭时,看着玻璃后面摆着的饭菜,以及食堂大叔那张泛着油光的脸,突然食欲全消。

那时我已经吃了一个月的食堂饭菜,刚开始觉得新鲜、好吃,对那些嫌弃食堂饭菜的人还有些疑惑不解。吃了半个月后,我就受不了了,每天都饿,想到待会儿可以去食堂会很兴奋,但跑到食堂一看,又胃口全无。

那天饿着肚子从食堂回到教学楼,我跑到小卖部里买了些零食吃,吃完坐在课桌前,还是觉得饿。当时想打电话给在南方打工的妈妈,但想了想,这个电话打出去,要是我说食堂里的饭菜不好吃,那向来要求我要吃苦但见不得我嚷嚷着没吃好的妈妈,肯定会特别难过。

放下电话后,我坐在还没什么人的教室里写下了这样一篇文章:

如果某天清晨,关在屋子后面的鸭子吵吵闹闹地吃完食跑出去后,还有一只鸭子孤零零地在叫,那躺在床上的我就知道,妈妈留下了一只,准备中午做啤酒鸭。

妈妈留下的鸭子是精心挑选出来的。

决定做啤酒鸭的前一天的傍晚,鸭子从外面回来围着盆子吃食时,妈妈就站在旁边,手背在身后,脸上不动声色,眼睛从鸭子身上一一扫过,不时突然弯腰伸手拎起一只,摸摸肚子里有没有鸭蛋,有鸭蛋就不杀,若没有鸭蛋,妈妈还要把手指分开,插进鸭子背上的毛里,摸摸底下的新毛是多还是少,新毛多,那拔毛时就特别费劲,也不杀。

一旦挑到合适的,妈妈就会拎着鸭子的翅膀,从屋里拿出来一小截红绳,绑在鸭腿上,然后提着,等其他的鸭子吃饱归栏,再把手上的鸭子丢进栏里。

妈妈拔鸭毛时不会用滚烫的水,因为鸭皮一旦烫红,切的时候就容易和肉分离,再倒啤酒一蒸,鸭皮就会从肉上脱落,最后导致鸭皮蒸得太烂失去弹性,底下的肉也因为缺了皮的保护,被蒸得太老,吃的时候又柴又容易塞牙。

妈妈切鸭肉、蒸炒时放什么配料、放配料的顺序都会严格按照鸭子的年份来。

一年以内的鸭,妈妈会把鸭肉切成一指至两指左右的宽度。

过油时,她会在油温高的时候将鸭肉倒进去,精准加盐,翻炒迅速。一旦鸭皮微黄,她便立即倒入啤酒,等啤酒的香味伴着鸭肉的香味飘出来时,就丢入几截桂皮、几瓣蒜。当啤酒的香味渐淡,鸭肉的香味愈发浓郁时,她又揭开锅把已经煮烂的蒜和变黑的桂皮夹出来丢掉,不让桂皮的苦味过多地渗入鸭肉,影响鲜味。

蒸到油跟啤酒快完全收进去时,她就把新鲜的辣椒丢进锅里,加一点盐,再次迅速翻炒,等辣椒附上油光,切开的边缘变成墨绿色,她就把早已切成丝的子姜加进去,再稍微翻炒一些,就装盘上桌了。

这样炒出来的新鸭吃起来是一股浓郁的鲜味,没有多余的败味,皮肉紧致,骨头一嚼就碎,越嚼越有味。

曾有一次,我在中午吃完饭后又恋恋不舍地抓了一块丢进嘴里,我吃那块鸭肉用了一个小时,含着骨头吸味道用了一个小时,又嚼了有半小时,等到彻底没味了,才吐出来,然后一边玩一边憧憬晚餐。

对于一年以上的老鸭,妈妈会将鸭肉切成三指左右的宽度,做的时候也会比做新鸭时悠闲,不疾不徐,从过油到蒸再到炒,刚好用一个煤的时间。

一个煤的时间是指把火炉的风筒彻底打开,换上一个新煤,在新煤接火燃至半个煤身的这段时间里,妈妈就仔细地切辣椒和老姜、剥蒜、清洗桂皮,准备各种配料。

火力一起,妈妈就会把铁锅放到炉子上,烤至青烟微袅,再沿着锅边缓缓倒入盖住锅底大概半个指节深的油,等油温一高,就倒入鸭肉,煎至白气渐淡,再将盐仔细撒到每一块鸭肉上,然后不慌不忙地翻炒,炒至鸭皮微翘,就倒入啤酒,加入干辣椒、桂皮、蒜,然后盖上锅盖焖。

火力开始衰败,当空气中弥漫的香味不再是各种配料和鸭肉各自独立,而是浑然天成时,妈妈就揭开盖将桂皮和蒜挑出来,加入辣椒进行最后的翻炒……

一个新煤刚好燃透,一碗香喷喷的啤酒鸭就出锅了。老鸭出锅后的锅子也不会浪费,妈妈会加一点米饭进锅,放在火上,全锅碾一遍。这样炒出来的饭,不用配任何菜,我也会狼吞虎咽。

这种鸭肉吃的时候就得用手,因为块头太大,拿起来啃才带劲。纯瘦肉就撕成丝状放在饭上,有骨头就将骨头吸一遍,吸净味道才丢,但不会尝试去嚼,因为老鸭的骨头几乎不可能嚼得烂……

最不可思议的是,这种啤酒鸭只要做一次,之后两天,屋子里都会隐隐留有香味。蒸的时候更不用多说,香味飘出去的距离跟桂花比也不遑多让。村里只要有一家人做,几乎全村都能闻到。

但毫无疑问的是,我个人觉得,全村一百多户,我妈做的啤酒鸭最香。

写这篇文章的过程中,我口水横流,没吃饱的肚子咕咕直叫。写完后,由于想爸妈,抹口水之余,我也抹了一下眼角。

写完这篇文章没多久,我就在放月假时赶回了家里,自己花钱买了只鸭,然后提到外婆家里让她帮忙做一下。

当时外婆看我提着一只鸭子,问:“崽,这是干啥呢?”

我扭捏地说:“学校饭菜太难吃了,我天天想吃啤酒鸭……想了很久了。外婆,你帮我做一下呗。”

外婆闻言眼泛泪光,一边接过我手中的鸭一边捏我的肩膀说:“什么破学校,这年头儿还能不让人吃饱饭啊?看把我外孙饿得,就剩骨头了。”

那天中午,我吃到了心心念念的啤酒鸭。狼吞虎咽吃了好几碗米饭,双手并用啃骨头,吃到觉得撑了,我就放下筷子,斜靠在椅子上。

一直在旁边看着我的外婆说:“崽,你吃啊,还有很多。”

我心满意足打着饱嗝说:“吃我还想吃,但肚子实在是装不下了。”

后来离开学校进入社会,每年春节一过就离开家乡和父母,一年中要是没有特别重要的事,再回去又是第二年的春节。这样一晃,就是九年。

九年来孤身在外,偶尔会想念家乡,但那种想念常常是一闪而过,非常抽象,唯独在外面的湘菜馆吃饭,想起某一道妈妈做的菜时,那种思念才会以一种具象的方式出现在舌尖上,然后顺着舌尖一点点蔓延到四肢百骸。

有一年清明假期,想方设法跟公司的领导请假回家没成功。清明节当天,下午下班回出租房的路上,我路过一条巷子,突然闻到一股浓郁而熟悉的香味。

我顺着香味和油煎东西的声音,走到一扇窗户前,探头一看,一个中年妇女正面朝窗户在煎家乡每年清明节都会吃的“清明粑”。

看到我,妇女笑起来,问:“老乡?”

我冲她笑着点点头,扭头走了两步,在窗户的旁边蹲了下来。我在香味中抽完了一根烟,鼓起勇气又回到窗前,对正在装盘的妇女说:“阿姨,你能卖两个这个给我吗?”

妇女笑了起来,说:“你这小伙子,都是老乡,还说什么卖不卖啊,你要是愿意进来吃就进来,要是赶时间,我就装两个给你,你拿着。”

我挠挠头说:“那你给我装两个吧。”

那天我拿着用报纸装好的两个“清明粑”,兴奋地跑回出租房,洗干净手,然后郑重地掀开报纸,吹开热气咬了很大一口。

也许是我吃得太急了,我嚼得越快,糯米做的“清明粑”就在嘴里越黏,从上牙床粘到下牙床,又从下牙床粘到上牙床。我用舌头绞住它们,趁机飞快嚼两下,然后猛地一咽,只听到喉管发出被撑开的呻吟声,我被噎得翻了个白眼,从凳子上一下弹了起来,手忙脚乱地接了半杯水灌了下去。

喉咙刚通,我擦掉噎出来的眼泪,坐在凳子上准备吃第二口时,一种类似于委屈的情绪突然涌上喉头。

求爷爷告奶奶也请不到假我不觉得委屈,每年在外奔波我也不觉得委屈,但看着眼前正冒着热气的“清明粑”,想到刚才蹲在一扇窗户下闻着香味的自己和家里妈妈以为我会回去而提前晒好铺好的被子,心里突然就酸胀起来。

我打了个电话给妈妈,本来想告诉她我吃到了“清明粑”,但话到嘴边,我又只是开玩笑似的说了一句:“妈,我最近又瘦了。”

妈妈问我是不是没有按时吃饭、是不是总熬夜。

我说没有。

妈妈说:“那怎么会瘦呢?”

我想了想说:“怪你厨艺太好,把我的嘴养得太刁,外面的饭菜吃不下了。”

妈妈听了后,哈哈笑了很久,乐完后说:“想吃妈妈做的菜那还不简单啊,你回来我就给你做呗。”

挂掉电话后,我翻开日历,从四月一直翻到第二年的二月,翻完后,看着面前已经冷掉的“清明粑”,我突然沮丧起来。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一年,原来有那么长。

生活中的仪式感

我是个从小到大都追求仪式感的人。

小时候每次跟爸妈怄气,我都会拿几粒饭跑到屋檐下,把饭粒放在地上,愣愣地等蚂蚁过来搬。在饭粒被搬走之前,我哪儿也不会去,也决不会进屋道歉。谁要是过来拉我,我就会崩溃大吼。

每当那些白色饭粒被放到地上,它们就被我当成内心深处的那些不开心,在蚂蚁们将它们搬走之前,我的不开心会一直在。等蚂蚁们将它们搬走,我才会心满意足地起身抖抖自己发麻的腿,进屋对爸妈笑一笑。

小时候养的狗不管是出车祸还是由于改不了天性掉进粪坑里淹死,我一定会不顾家人的阻拦和旁人的目光,将它们或破碎或肿胀的尸体拖到屋后挖一个坑埋了,埋了后我还会在它们的坟边种一株不知名的植物,然后在坟边坐一会儿。

在将它们掩埋之前,我内心深处的自责和愤怒根本无法排遣。但在完成仪式之后,那株植物活没活,我为它们立的那个小小的石碑能竖多久,我都不会再关心。当我在它们坟边沉默地坐着,坐到在心里说出那句“再见”的瞬间,我就会将它们彻底放下。

再大点,跟姑娘相处,分手那就必须要说分手,在一起那就必须要说在一起,我做不到暧昧,做不到藕断丝连,一切感情的开始和结束,我都会想要有一个简短但郑重的仪式。

记得几年前跟一姑娘异地恋,由于种种情况,她发消息突然说了句以后别联系了。我打电话她不接,发消息她不回,于是我连夜坐车赶到她那里。

早上她开门时感动坏了,但那时年轻气盛的我直接忽略她的感动,傻呵呵地说:“我来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听你明确地说分手。”

她愣了半天,然后用力地甩上门:“脑残,分手!”

哪怕是跟某个姑娘第一次进行不可描述之事时,甭管当时日光多好,月光多好,天阴得多好,床有多软,地有多硬,车有多宽敞,野外多荒无人烟,我们之间情有多浓,在办正事之前,我一定得问一句,你会不会后悔?

在得到确定的答案之前,别说精虫上脑,就是精虫都从七窍化作蝴蝶飞出来,我也不会进行下一步。我不是要证明所谓的真诚和坦荡,也不是要一个承诺,我就是觉得,我得需要一个首肯或者命令,才能保证自己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可以心无旁骛地醉心享受。不然,我就会觉得自己是在强人所难,乘虚而入,不干不净。

很久以前,我也不太理解自己为什么会追求仪式感,因为以我的性格,我是反仪式才对。毕竟生活中大多数有明确指向的大型仪式,对于参与人员都会从内在精神到外在行为有程度不等的强迫。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就是要求人虚伪。而我最烦的就是无意义的虚伪。

可后来我渐渐发现,生活中实在有太多太多的事发生时毫无预兆,结束时无迹可寻,就像一条没有源头没有去向的河流。向来追求简单、清晰的我,为了能从那种混沌的状态中抽离出来,就必须在事情开始和结束的瞬间为自己设计一些仪式。

我可以不知道一件事怎样开始、怎样结束,但我可以通过一个又一个仪式告诉自己,我对于那件事的参与,何时开始、何时结束。只有这样,今后缅怀这段往事时,我才能清晰地从一个端点抚摸到另一个端点,而不是混乱和无限。

河流从哪里来,去向哪里,我或许永远搞不清楚,但我必须记得自己何时抽刀斩过。

而最重要的是,我可以从一个又一个仪式中获得重新掌控自己情绪的激励。看到饭粒被蚂蚁搬走,我就知道不开心迟早会消失,我得快乐起来;看到黄土将自己的宠物覆盖,我就知道悲伤必须转化为怀念;看到姑娘说在一起、不后悔、分手,我就可以从她的语气和眼神中获得付出的勇气、全身心献出的虔诚、斩断情丝的决心。

我可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维持一种情绪而不波动,但大多数时候,我控制情绪转化的能力约等于零,如果不借助任何外力,我郁闷就会一直郁闷,我开心就会一直开心,我疯了那就一直疯了,只有当我完成某种仪式,我才可以从一种情绪迅速转化为另一种,与当时身处的环境更协调。

不然,在葬礼上笑出声来这种事,不知道还会发生多少遍。

也是写到这里,我才突然明白,为什么村里那个被儿子接去城里的老头儿会说:“我在城里养了只公鸡,不是为了吃,就是想听它早上叫一声,告诉我,该醒了。”

妈妈的嫁妆

我是个扔东西时毫不留恋的人,一旦我觉得哪样东西旧了、用不上了、占地方了,立刻就扔,从不会想:留着吧,万一以后用上了呢。

去年年底家里大扫除,我拖完地,杵着拖把抽烟时盯上了那个在家里老老实实站了三十年的衣柜。

衣柜是妈妈当年的嫁妆,通体实木打造,红漆是手工刷的,两扇门上栩栩如生的凤凰、柜底两个抽屉上精美的牡丹也都出自手工细雕。小时候纵使什么都不懂,有时躲在它身旁跟大人怄气,凝神细看,也觉得它好看。

那时衣柜还很年轻,油漆光滑,结构紧密,打开柜门能闻到清新的杉木味。柜子上面宽阔的空间常用来装爸妈的衣服和被子枕头,底下两个抽屉则被我和姐姐用来装自己的小东西。

在属于我的抽屉里,我放过弹珠、画片、弹弓、磁铁、一个小小的马达以及一只自己做的蝴蝶标本。

在姐姐的那个抽屉里,一开始她装的是耳环、发夹等首饰和一个黑色的日记本,后来她装的什么我就不知道了。自从我在她日记本里发现了一个大哥哥的照片后,她就叫爸爸帮她钉上了锁。

家里换新房前,由于土砖砌的墙壁不平整,每年我跟姐姐比一年来谁长势更旺时,都是一人一边站在衣柜前,让爸爸在我们头顶用粉笔在衣柜门上画线。

起初姐姐长得比我快,每年新线跟旧线的间隔总比我宽,后来突然间我就追上了她,而且长势一年比一年迅猛。那几年我睡觉时甚至能听到自己全身骨骼噼里啪啦拔节生长的声音。

属于我的那根线一年年增高,越来越靠近柜顶,正当我担心衣柜不够高,再过两年就没地方画线时,家里换了新房。也就是在乔迁的前一天,爸妈打算把柜子从旧房抬到新房,由于妈妈失手,柜子的一只脚在地上磕断了。

从那天起,它就靠三只脚和两块红砖站在家里,一直站到今天。我跟姐姐再没在它身上画过线,也再没把自己的东西放进它的身体里。我们各自有了自己的房间、新的柜子,除了偶尔帮爸妈拿东西时会靠近它,大多数时候,我甚至没再注意过它的存在。

在被我遗忘的日子里,它身上原本光滑的油漆一点点龟裂、剥落。先是靠近红砖那边的底板突然受潮发霉。霉菌死后,一窝白蚁来了,在它身上蛀了几道纵横交错的沟壑。刚替它把白蚁赶走,老鼠又来了,在它的侧面咬了一个拳头大小的洞。爸爸用一块铁皮将洞堵住后不久,它左边的一扇门又在一个干燥的秋天里突然裂开。

爸爸用铁丝将裂缝牵紧不久,它右边那扇门的铰链又在一个湿润的春天里被锈咬断了。爸爸换了个新的铰链,但诡异的是,螺丝孔的位置没动过分毫,门却总不能像以前那样关得严丝合缝。

妈妈说是爸爸手艺不佳。

爸爸说,翻新的东西总没有旧的好,跟手艺无关。

总之,从旧房搬到新房后,它犹如水土不服一般,时不时就会出点问题。虽然每次出问题后爸爸都会细心修补它,但它确实老了,老到不管在它脚底下怎么塞,它都站不直了,老到不管放进去的东西洗得多干净、晒得多透,没过多久,水汽、油烟总能溜进去让其发霉。

那天我杵着拖把看着站在角落里的它时,觉得它像是个很老很老的人,要不是两边有墙靠着,它下一秒就会轰然倒塌下来,化作一堆朽木。我放下拖把围着它转了两圈,抬起手掌轻轻拍了一下,它立刻发出腐朽、空洞的声音。

将门打开,里面都是一些烂衣烂布。当时我想,它应该休息了,不管怎么说,它都应该休息了,再让它站下去是种残忍。更何况,家里新买的冰箱正愁没地方放呢。

我把爸爸叫来,说,这个柜子,砸了吧。

爸爸说,怎么突然要砸柜子?

我说,你看它都装不了什么了,而且把它砸了后,把冰箱移到这里来,妈妈也更方便一点。

爸爸说,那也不用砸,我们来移。

我说,这柜子哪还能移,一移就会散架。

爸爸说,你瞎说,这柜子是实木的,虽然上了点年头儿,但也不可能一移就散。

我还想说什么,爸爸已经把柜子打开了,开始将里面的东西往外搬。搬完后,他撸起袖子说,来。

我无奈地脱了外套,蹲在爸爸对面,手从柜子底下伸了进去。但衣柜显然老到极致了,稍微受力就会伤筋动骨。我跟爸爸刚一使劲把它抬离地面,它便痛苦地呻吟了一声,门自动开了,哐当掉出一根横梁。

我停住脚步说,爸,还是砸了吧。

爸爸说,没事没事,咱慢慢地,移过去我再钉上就好。

我把横梁踢开,继续往前走,没走两步,爸爸的手不知怎的突然滑了一下,衣柜猛然沉了下去,一只脚在地上磕了个结实,咔嚓一声断掉了。

我看着还剩两只脚的柜子,苦笑着说,爸,还是砸了吧。

爸爸说,没事没事,移过去再说。

从屋子的一个角到另一个角大概有七米,我跟爸爸走完七米将柜子放下时,柜子已经全歪了——不是一侧支点断了的那种歪,而是呈现出一种软化般的歪——扶着这边歪向那边,扶着那边歪向这边。

我回身一边捡柜子掉下来的零件一边说,还是把它砸了吧。

爸爸没理我,他把柜子小心翼翼垫稳当后,从楼梯间下拿出他的工具箱,点了根烟蹲在柜子边上细细观察柜子到底哪里出了问题,显然打算再给柜子做个大手术。

我提醒他,冰箱还没移呢。

爸爸点点头说,冰箱等一下再移,我先把这柜子修好。

这次我忍不住了,说,爸,这柜子明显用不上了,你干吗还修?

爸爸吸了两口烟说,这柜子是你妈的嫁妆。顿了顿,他又说,是你妈带过来的嫁妆里唯一还剩下的东西。

这句话让我想起了妈妈带过来的三样嫁妆:一个碗柜、一台缝纫机、一个衣柜。除这个衣柜外,另外两样东西早就从我们家消失了。碗柜是妈妈主动不要的,因为再擦也擦不亮了,而且缝隙里老藏蟑螂。缝纫机则是被我亲手弄坏的。

那时我刚学会钓鱼,但缝衣针弯成的钩被大鱼一扯就会变直,于是我盯上了缝纫机上那根粗壮的针,想着只要把那根针搞到手,钓上一条大鱼,妈妈就算知道了也不会怪我。

有了这个念头,我就拿着老虎钳和起子开始拆缝纫机。怎么拆的我忘记了,反正当我把那根针拆下来后,爸爸组装了两天也没能将缝纫机再装好。这事让我挨了顿结实的揍,结实到妈妈都觉得我可怜了,第二天就让我把缝纫机当废品卖了,换来的钱让我自己去买糖吃。

我正打算对爸爸说“有的东西总要扔掉的”,妈妈从外面回来了。她走过来看到柜子被移动了,又看了一眼蹲在柜子前准备替柜子做手术的爸爸,轻声说,老吕,这柜子还修什么啊,砸了吧。

我一听来劲了,说,你看你看,妈妈自己都说砸了,别修了,拿锤子来。

爸爸站起来把烟抽完,对妈妈说,真砸啊?上次我扔了个坛子,你骂了我一天,这次你可要想清楚,你那时的嫁妆,就剩这一样了。

“砸了吧。”妈妈摆摆手,转身走了。

看着妈妈离去的背影,爸爸对我说,要砸你砸,我反正不敢砸。

虽然对妈妈刚才那句“砸了吧”的语气摸不太透,但我还是从爸爸的工具箱里拿出了一个锤子,爸爸连忙把柜子周围的鞋和凳子拿开。我举起锤子正准备用力砸下去,余光突然瞥到妈妈站在大门口那里,目光穿过两个房间,直直地看着我和我身前的柜子。

我放下锤子回头,想问她是否真的确定不要这个柜子了,她却迅速把目光移开,从大门口走了出去。那一瞬间,我像突然没了力气一样,将锤子丢在了地上。

我对正疑惑地看着我的爸爸说,要不,咱还是修吧,房子这么大,也不差这点地方,让它装点不要的东西也好。

爸爸说,怎么突然不砸了?

我说,我刚想了想,我们家里除了这个柜子,再也没有专属于妈妈的东西了。

爸爸说,可是,这个柜子确实上了年头儿了。

我说,修吧,万一用得上呢。

那天我跟爸爸忙得满头大汗,用十多颗螺丝和钉子以及一块木头,将柜子生生弄正了,还特地削了两块圆形的木头将它断了的两只脚补了上去。

柜子修好后,我再次在柜子上轻轻地拍了两下,这次它发出的声音依然腐朽而空洞,但我知道,这是它经历了三十年岁月后应该有的声音。我还知道,这次手术后,它可以继续在家里站上个十年八年,一直到某个平常的日子,它再也坚持不住,自动倒塌下来。

那天晚上,妈妈回家看到站得笔直的柜子,微笑着问我,柜子怎么又修好了?

她的微笑让我觉得自己的选择无比正确,我故作无奈地说,我砸了一下,感觉它好像还很结实,就没砸了。

妈妈说,当然结实啊,这柜子是实木的,虽然上了点年头儿,但也肯定没那么容易砸烂。

我点点头说,是是是,实木的,砸不烂。

我确实是个扔东西时毫不留恋的人,可那天妈妈那束穿越了两个房间的目光提醒了我:当一个人,与时间的对峙漫长到一定程度时,他一定会将自己的过去和过去的自己,一点一滴寄托于身边一些肉眼可见的东西上。

那些承载着人们寄托的东西或许存在的时间不会比人本身更久,但那样东西存在,就意味着过去的存在,就意味着在与时间的对峙中,你找到了一个隐秘之所,保存下来了一些专属于你的东西。

妈妈的目光还让我开始害怕一件事:当我跟姐姐都不在家的某个无聊的午后,她跟爸爸坐在家里,放眼望去,屋里全是新的东西,再找不出一丝过去的痕迹时,他们俩人会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苍老,突然意识到时间的威力,然后怅然若失。我更怕他们以后突然有了兴致,要讲关于过去的故事时,连个证据都找不到。

因此,我决定让那个柜子留下来,纵使以后用不上,也要让它留下来。

念旧的人是可耻的

曾在一个夏天,我像个老人一样窝在家里一个月,看了很多年代久远的电视剧和电影。三部港剧、两部韩剧、几部美国大片、一部台剧……差不多当时能想起来的经典影视,我都重刷了一遍,甚至还包括几部AV画质的动画片。

后来实在没有可看的了,我又像个刚失恋的人一样听了很多以前的歌,包括几首曾在过去非常流行的网络神曲。

人做什么总有目的,不是明面上的目的就是暗处的目的,有些目的当时不明了,但日后回望总能看出因果。

如今回想,当时之所以用一个月窝在家里,看过去的影视,听过去的音乐,就只是因为在那个夏天的某个瞬间,我看着窗外明晃晃的阳光和阳光下安静的城市,突然感觉自己像是被不断向前的时间丢下了一样,觉得一切都不对劲,只能去过去的东西里找一点存在感以作为自己还活在世上的证明。

那时我进入这个我曾无限向往的社会已经五年了,最初不管不顾的激情和凡事不放在心上只往前冲的热情,在日复一日的疲劳和乏味中消耗殆尽。倒也不是因为挫败感,因为我也没尝试要去赢得什么。

只是当生活像一张网一样从天而降,一点点落下时,我陷入了纠结,不知自己到底该以何种姿势去应对,是大笑三声哈哈哈,还是大骂三声,或者干脆一言不发,像很多人一样,如同没有感受到任何重量一样,沉默着承受下来。

那时励志鸡汤不能点燃我,对他人的嫉妒不能刺激我,对仇人的痛恨不能激励我,那种能让我浑身毛孔猛然张开的东西,我再也找不到了。

从那个夏天开始,我就成了一个念旧的人。

念旧是可耻的。老早就有人说过,当一个人开始停在原地回味过去时,他就老了。甚至我自己也曾在劝解他人时说,只有对自己的现状和未来一无所知的人,才会缅怀过去。

假如说这世上有哪一类人最常用力地打自己的脸,那绝对是真诚写字的人。因为真诚写字的人从来都是有什么写什么,但真实的生活又常常想给你什么就给你什么。一旦两者对不上,耳光声就会震天响。

我不会愿意承认自己老,不仅我不愿意,世上无数老人也不会愿意,毕竟若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都可以说自己老,那他们岂不是成老不死的了?

我念旧就只是因为近几年在与时间和生活的对峙中,越来越看不见自己了。我不是不信奉未来的人,也不是不能接受新事物的人,我只是觉得,此时的我需要从过去的自己身上学点东西,学点一旦丢掉就再也找不回的东西。

去年冬天回家,阴雨许久的天空突然放晴。第二天,在冬日暖阳中,我让摩托车喝饱油,然后像个远行归乡的人一样,沿着马路一路走,一路好奇地四处乱看。

很多东西都变了,曾经的水泥国道铺上了柏油,平整得让人觉得不飙个车都对不起它那么优雅的睡姿。

小学里的操场改成了食堂,女厕所变成了男厕所,男厕所变成了女厕所,两个厕所中间的间隔已经加高,泛泛之辈爬不上去。

国旗台还在原地,但国旗杆已经换成了全新的不锈钢杆,树立在橘黄色的阳光下像一束从大地深处射出来的电筒光,光的顶端有一面红色国旗不厌其烦地在风中猎猎作响。

小学时因为哪哪儿都是优点,我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红旗手,但每次我都没办法在国歌放完时正好把国旗升到旗杆顶端,不是过早就是过晚,像后来的很多事一样。

记得当时陪我一起升国旗的是个有酒窝的姑娘,她换牙时老爱捂着嘴笑,每次我拉着绳子一下一下把国旗往天上送的时候,她总会一会儿看看我,一会儿看看国旗,眼睛里的紧张满得像快要掉出来一样。

我知道她非常希望我能准点一次,但很遗憾,我让她整整失望了一个学期。

中学教学楼边上曾有块巨大的荒草坪,在那里我抽过烟,跟人打过群架,流过一些血和汗,也曾跟姑娘在那里探索过成长的奥秘,留下过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如今那里已经没有荒草,取而代之的是数百棵高大的杉树,一走进去,彻骨的阴冷便迎面扑来。那天我蹲在里面像过去一样,面朝教学楼抽了根烟,在我准备在树林里撒泡尿就离开时,独自留守在学校里的保安发现了我。

他问我,干吗的?我说,我抓兔子的。他问,你咋进来的?我说,翻墙。他说,那你快点翻出去。我就翻了出去。

从中学出来,我跑到镇上废弃已久的小公园里。

这个公园曾是早恋者的天堂,每一棵无辜的竹子身上都被人刻满了矫情的表白,从爱一生一世到爱一万年甚至爱十万年的都有,也不知当时我们这帮人怎么下得去手。

过去,公园中间有个水池,水池中间有座假山,假山内部有很多金鱼,曾有个晚上,我用一根铁丝和一根线加一根火腿肠钓上来十多条,准备生火烤的时候,姑娘们纷纷表示池子里曾有王八蛋尿过尿,鱼不能吃,我就又丢了进去。第二天,我一看,十多条鱼没一条幸存的,全翻着肚皮浮在那里,像一个又一个空心萝卜。

此时公园里的竹子不见了,只剩几根还可怜兮兮地活在那里,强撑着不烂掉。池子里的假山也塌了,里面的水黑得发绿,浮满了各种活着的和死去的植物。

离开公园我去了以前经常通宵的网吧,用破破烂烂的电脑玩了几把以前的游戏,甚至还买了两包五毛钱的辣条。买辣条时几个孩子跟在我身后,我大手一挥说,你们一人拿一包,谁料他们满脸嫌弃地说这玩意儿是小孩子吃的,他们才不要。我问,那你们要什么?他们说,大哥,请我们上网吧。

给他们一人包了一个小时后,我走出网吧,沿着国道朝北走。离开小镇前,国道两边的每一条岔路,我都知道是通往哪个村子,哪个村子里住着哪些曾经的姑娘和哥们儿。

那些姑娘中,有喜欢我的,也有我喜欢的,有跟我发生过故事的,也有来不及跟我发生故事就分开的。那些哥们儿中,有特别崇拜我的,也有恨不能把我撕了挂在国旗杆上的。

好几次我想从任意一条岔路拐进去,随便去往一个村子,看看有没有哪一位同学在家,然后问他要一杯茶。但我终归是没有停下来,拧着油门在清冷的国道上一路向北。

等出了镇,抵达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我才觉得自己该掉头了。我想,我不能再往前走了,再走今天这一趟收获的东西就不纯粹了。更何况,虽然在寒冷的冬季里,时间总会莫名其妙地变慢,但时间终归还是那个时间,天也终归是要黑的。

太阳已经落在乳房般拱起的山坡上,变成了一颗血红色的乳头,再等一会儿,黏稠的黑夜就会喷涌出来,我得像过去每次放学后玩够了一样,赶回家吃晚饭。

回到镇上时,街上空无一人,只有一辆收垃圾的车放着《致爱丽丝》慢吞吞地走着。这样的景象让我想起以前放学后赖着不肯回家,在街上像只猴子一样四处乱窜的自己。

不久前听过一个理论,说人越活越会感觉时间变得很快,年少时一个下午漫长到仿佛没有尽头,长大后时间的刻刀却会越来越粗,从一刀是一天,变成一刀是一个月,再后来就是一年、十年。

从这点来看,念旧的人都是对时间极度贪婪的人,总想回到曾经缓慢的时间中重新活一遍,但他们也同样是最浪费时间的人,因为他们浪费了此刻。但假如此刻的时间真比过去要快,两相比较,念旧的人似乎还赚到了。

每个人回想过去的方式不一样,有人是以绝口不提的方式将其收藏,有人是以沉溺的方式将自己浸泡其中,我则喜欢通过一次又一次重温,从中发现那些动人至极的东西,看见曾动人至极的自己。

我知道昨天和明天都是不能去寻找的东西,但假如今天无力,比起扭曲自己强行蓄力,我更愿意退后助跑。更何况,我总觉得,在人生的某个阶段,比起搞清楚自己如何走向未来,搞清楚自己如何走到了现在,显然要更重要。

在我开始写东西后,有人问我,你为何记忆力那么好,过去什么破事你都记得?

我不是什么都记得,我只记得曾激发了我本质的那些事和人,在那些事和人中,我能看见自己的邪恶,看见自己的勇气,看见自己的天真,看见自己的绝望,更能看见在一切落定前,曾真实活过的自己。

但念旧的人终归是可耻的。

我会偶尔怀念过去,但其实我将过去断得很干净,也讨厌参加一些与过去的人有关的活动。我不是怕被谁看见自己此时的一文不名和落魄,我就只是觉得,有些事只能在沉默中保持一种默契,不能出声张扬。

或许他们也像我一样,曾孤身回到曾经待过的地方,但我相信他们没有什么要跟我谈的,就像我没有什么想跟他们谈的一样。

每个人的每段过去都不需要他人来谅解和铭记,也无须跟任何曾参与其中的人交流。过去可存在于事物中,但你不能寄托在像你一样继续向前的生命身上。

最近几年“情怀”这个词很火,许许多多的东西和人,都成了另一些人的记忆的一部分,或者干脆成了记忆本身,一旦提起,人就会陷入狂热的感怀中不可自拔。

过去听到有人嚷嚷谁谁谁是自己的青春,我总会觉得不可理解,但现在我发现,尽管人看起来是以一个愚蠢的固体在时间中沉浮,但其实人更像是一团液体或气体,会持续不断地将自己的痕迹散播到所有接触过的事物身上。这点,也算是人终有柔软一面的证据。

但念旧的人真正可耻之处在于,人一旦开始念旧,就会越活越谨慎。

假如记忆是一个抽屉,往前活是一个不断往抽屉里塞东西的过程,若不念旧,那在往抽屉里放东西时就会特别随意,因为你知道它们进去后不会有重见天日的那天。

若念旧,若你知道此时放进去的所有东西,有朝一日自己会拿出来再度欣赏,那你就会将它们小心翼翼地放整齐、放妥帖,确保放进去的每一件东西都有价值。

谨慎的人的生活往往窄而无趣,在这个娱乐至死的社会中,他们只会越活越可耻。

很多年前,我写东西时常会用“遗忘”这个词,但此刻我终于明白,有些事一旦开始,有些人一旦出现,就必然会以一种野蛮的方式侵入你的记忆。任何强行抹去的动作,不仅不会带来遗忘,反而只会使那些侵入的东西永不蒙尘,永远闪闪发亮。

曾有一次,跟一个姑娘逛街时听到一首老歌,我看了看前方,又看了看时间,发现没有迫切要去的地方,时间也尚早,就点了根烟说,在这儿站一会儿,让我听完这首歌再走。

她说,你神经病啊,快走。

念旧的人是可耻的,更可耻的是,你明明知道,却依然愿意。

钓鱼这件事

最近几天在外钓鱼,我谢绝了几乎所有邀约。有朋友忍不住在电话里问我:“冬天冷,夏天晒,天天蹲在水边,守着鱼竿像个老头子一样,到底有什么乐趣?”

我是个很少对某一件事物表现出狂热迷恋的人,但不知为何,近几年,我对钓鱼越来越痴迷,每天无论天气好坏,总想提着钓具包找个野湖野河蹲上一下午。我会为了找一种饵料彻夜翻购物网站,也会跟偶遇的钓友对着浑浊的河水争论浮漂调至何种深度更易上鱼。有没有收获不重要,但每次提着钓具出发,务求尽兴。

起初我钓鱼是因为喜欢那种把心系在浮漂上随之浮沉的快感。后来深入其中,由于想去更远的地方钓,想钓更大的鱼,因此对钓技和钓具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我渐渐就迷上了那种因地制宜、因鱼施饵的智慧挑战。

按理说钓鱼这件事应该是相对闲暇的老人们才会喜欢,毕竟这事要消耗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相对于其他爱好而言,它太过安静,看起来就不适合充满激情的年轻人。但钓了多年以后,钓鱼这件事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一种缺之不可的习惯,带来的益处远大于弊端。

我会通过钓鱼结识一些志趣相投的朋友,也会通过钓鱼安静地想一些问题。最意外的收获是,由于这些年每到一座城市,我总会先去寻找城市中的河流,也因此渐渐发现,若真要看到一座城市的本质,在车水马龙的街头游走,环望四周的高楼大厦根本看不出来,但低头看从这座城市中蜿蜒而过的河流却可以。

这些年,我曾在外表光鲜亮丽的城市中见过漂满死老鼠和垃圾的河流,也曾在经济不那么发达的城市里见过清澈见底的河流。在南方如今已然衰败的某城,我在河流里见过避孕套;在南方的另一座以饮食为主的城市,我在河流里见过许多动物的内脏;而在一个号称以环保绿化立足的城市,我曾在它的河流里,钓上来过不管怎么煮都有一股柴油味、被工业严重污染了的鱼。

假如每座城市真有所谓的核心,那河流就是城市的核心。不管那河流是人工挖掘还是自然形成,也不管那河流的大小和深浅,只要一座城市有河流蜿蜒而过,那有关于这座城市的本质,一定会被河流巨细无遗地记录下来。

以上属于钓鱼带给我的乐趣,但不是钓鱼这件事令我无法抗拒、无法戒除的那个致瘾因素。

不是资深钓友的人也知道,钓鱼时看到浮漂震颤,人会瞬间亢奋、紧张。但非资深钓友不知道,当亢奋、紧张积蓄到一定程度,你挥竿时仍不能毫无保留地爆发,否则就会前功尽弃。你要把那股劲憋在心里,讲究分寸和力道,不断与上钩之物斗智斗勇,直至成功将其拖上岸,才能最终长呼一口气感受征服一条鱼乃至一条河流所带来的成就感。除此以外,我还觉得人有一种本能,就是喜欢探索未知。

钓鱼在我眼中,说到底就是一件探索未知的事。当我站在河边,看着或平静或凶猛的水面,水底有什么我不知道,但当我把鱼竿拿在手中,把饵料丢进水里,透过在水面震颤的浮漂,水底有什么,突然就变得肉眼可见。

假如说浮漂的震颤和挥竿时对于分寸的把握以及最终的征服过程,都是容易使人肾上腺素飙升的独特感受,那对于好奇心和窥探欲的满足,则是钓鱼这件事使我欲罢不能的真正原因。

唯一遗憾的是,目前为止,我只探索过村庄池塘、山间小溪、城市里的河流以及海拔或高或低的湖泊,还没能去探索海。我希望未来自己可以探索海,可以凭一个浮漂,知道深海的真相。我不期盼有什么收获,毕竟已不是那个为一条鱼脱钩而郁闷一下午的年纪。我只是想看到,在那些未知之处,在那些无人涉足之处,到底有什么。

地底之下

国家禁止办私营煤矿前,我们村附近山上大大小小的煤矿有几十个。那些年村里几乎每个男人都在办煤矿,每个妇女都在煤矿上用铁锹装车赚钱。附近山上,一年四季,不论白天黑夜,总是人声鼎沸,机器轰鸣。

那时村里的小孩放学回到家,撂下书包就会跑去自家的煤矿上吃饭,吃完饭再到各个煤矿的边边角角找破铜烂铁,积攒起来拿到镇上换钱。等天黑了,一身也被煤染黑了,再被各自的父母揪着耳朵拎回家。等孩子洗了澡睡下,父母就把门从外面锁好,又回到煤矿上干活儿。

全镇第一条柏油马路,是离我们村不远的一个国营煤矿修的,从我们村口通过。煤炭产量最高的那几年,马路上的卡车没有停过,到处都是黑色的扬尘。白色的衣服、裤子、鞋子在我们村没人穿,因为不管洗得多干净,一晾出去就会飞快变黑。那时我们村声名远播,村里的人在外面,只要报出村名,立刻就会引起他人的艳羡,因为在其他村还靠种田为生的时候,我们村一个妇女每年靠一把铁锹都可以赚到上万块。

但终究是用土办法在山里掘井采煤的私营煤矿,各种设备和技术都处于最原始、最野蛮的状态,因此各种事故层出不穷。有炸药管理不当把人和厂一起炸稀碎的;有瓦斯爆炸一下子死好几个的;有透水事故一淹就是一个班(三到五个)的;有下井时忘记开鼓风机,缺氧死的;有违规坐铁斗下井,结果钢丝绳断掉,三个人抱成一团死在铁斗里的;甚至还有隔壁村的一个煤矿和我们村的一个煤矿因为打到了同一煤层,穿巷后两个老板互不相让,就带着人在井下拿着斧头和钢钎打架,当场打死人的。

那时几乎每年都会有至少一个煤矿出事,使得隔壁村和我们村多了些孤儿寡母,许多从外地赶来当矿工的人,也从此留在了大山的肚子里,再也没能回去。但纵使如此,依然有很多外地人跑过来当矿工,依然有些人办砸一个煤矿后再挖一个煤矿。毕竟煤炭就在山里,你只要挖出来就会有人来买,做几年,只要走运,不出事故,就能发财。后来事故确实渐渐少了一些,但总结经验的方式,无一不是以人命为代价。总要丢几条人命在山里,才能知道那座山的底下有没有瓦斯,哪一个煤层不容易发生透水事故。

我第一次见到人的尸体就是在小学五年级那年,村里规模最大的一个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我正捧着一碗饭在吃,突然就听到砰的一声,地面震动了一下。我端着碗跑出去,看到很多人从屋里走了出来,伸着脖子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有人指着山上说:“可能是汽车爆胎。”

有人质疑:“汽车爆胎没这么大动静。”

过了一会儿,山上有消息传来,说是瓦斯爆炸,井下的人一个都没上来。原本只是骚乱的村子一下彻底乱了。看到村里乱成一团,我知道出了大事,但不知具体有多严重。跟村里人一起赶去煤矿的爸妈估计是怕吓到我,出门前只是对我说:“你好好待在家,别乱跑。”

我没有好好待在家,待村里的大人全赶去煤矿后,我把门锁好,跟在几个大孩子的身后,一路小跑去了出事煤矿边上的一座山上。那时正值深秋,我爬到山顶时,天近黄昏,橘黄色的太阳虽然还在群山之上,但也是苟延残喘。

出事的煤矿在对面一座山的山脚下,三面环山,一面是一条用麻石铺就的黑色道路,山壁上一个黑黢黢的洞口就是矿道入口。我和一些跟我一样好奇的孩子站在山顶,往下一看,除了脑袋还是脑袋。直到一辆警车带着一辆救护车赶来,山下的脑袋才自动分成两堆,让出一条道路。

那天我在山顶上站了很久,什么也没看到,但我的小腿却一直在不停地抖。天彻底黑透前,我赶在爸妈前面回了家。晚上躺在床上,我问爸爸,山里是不是死人了。爸爸说,小孩子不要问那么多。

第二天,尸体拉了上来,村里乃至整个镇上的人都赶到了煤矿上。我放学回家,看到山上人声鼎沸,村里寂静无声,便再次爬上了那个山头。这次我在一堆脑袋中间,看到了一排刺眼的雪白。

起初我不知道那些白布下面就是尸体,直到一个面无血色的妇女扶着一个嘴唇干裂的老人,从人群中踉踉跄跄地扑进去。她们嘴巴张着,手指颤抖,从左至右将遮尸布掀起来,每掀起一块,她们都会眼睛圆睁,胸部剧烈起伏一下,仿佛有什么东西要破体而出。

女人掀起第一块布的瞬间,山上每一个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我也看到了白布下的那张脸。那是一种说不清楚的感觉,那一刹那我并不害怕,只是觉得冷,一种全身温度突然被抽走的冷。那张脸完全漆黑,头发炭化贴在头皮上,没有眉毛的眼睛紧闭着。脖子以下我没看到,但整个人应该是都被烧成了一块煤。我原本就已经在颤抖的小腿这下抖得近乎完全失控了。

山下的女人和老人还在从左至右寻找着,终于,她们找到了她们最不想找到的,随即身体一软,扑倒在尸体身上。让人头皮发麻的哭声响了起来,凄厉的哭声将原本喧闹的人群一下震得安安静静。

女人和老人继续哭着,更多的女人、男人、小孩、老人,在她们的哭声里排着队,分开人群挤了进去。这些人的动作都与哭泣的女人和老人之前一样:踉踉跄跄,相互搀扶,面色惨白地掀开白布,盖上,掀开白布,盖上,掀开白布,找到了,旋即浑身瘫软,跌坐在地上,死命地哭。

哭声渐渐浩荡起来,令那时年幼的我惊奇的是,原本杂乱无章的哭声随着时间的推移,加上旁边围观者偶尔的低泣,渐渐形成一个固定的频率,最后如同形成共振般铺了开来,声势浩大如电视里的水电站开闸泄洪,响彻山谷。

那次事故一共死了十三人,全是从外地赶到我们村当矿工赚钱的外地青年。他们跟之前的很多外地人一样,扛着席子和棉被在春天乘车赶来,却没有那些人那么幸运,可以在冬天回去。

很多人就是抱着赚钱盖房子娶媳妇的想法兴高采烈地下井,不走运的没干多久就成了一具尸体,有些死于透水事故的甚至连尸体都没弄上来,在矿口立一块碑,刻上名字就准数了。

我亲眼见过最惨烈的事故是在一个春天,同样是瓦斯爆炸。那天我正在我爸的煤矿上玩,突然听到一声闷响,大地抖了一下,抬头就看到不远处的一个煤矿矿口冒出了一团火,火还没散我爸就往那个煤矿冲了过去,一边冲一边语无伦次地喊快点快点。

我跟在他身后,跑到那个煤矿上。那个煤矿的老板整个人都瘫软了,连井下到底有几个人都说不清楚。很多人都赶到事发的煤矿上,但没人敢下井救人。听到救护车和警车的声音时,一直盯着黑漆漆的矿口的我看到一个人影拽着鼓风机上的布,一点一点从煤矿下面爬了上来,我还没来得及凝神看,爸爸就把我眼睛捂住了。

我把他的手用力掰开,然后就看到了至今想起仍汗毛直竖的画面。那个人全身都黑了,薄薄的汗衫烧焦了贴在身上,分不清哪里是皮肤哪里是布。他双眼紧紧眯着,趴在地上,仰起头张大嘴巴,像是喝了一口热粥一样喘着气。鞋子不见了,裤子熔了贴在腿上。他爬上来后没人敢动他,因为不知道能碰哪里,他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块烧红的炭一样。

他一爬上来,煤矿老板当场就跟见了鬼一样晕了过去。那人爬上来听到有人说话就一个劲地叫救命,叫了一会儿估计胸腔里没气了,又大口呼吸了几口,然后也不叫疼,就是一个劲地念叨,老板救救我,老板救救我。

他很快被送去了医院,当时跟他一起上班的五个人全死了。后来才搞清楚,他之所以能幸存下来是因为瓦斯爆炸时他正在侧巷里,没被直接轰晕,但他的眼睛当场就被烤瞎了,瞎了后他就用双手在地上摸,摸到通往井口的鼓风机上的塑料布后,就拽着那块布一点一点爬了上来。

那近一百米的陡坡他是怎么爬上来的,他没说。遗憾的是,后来他还是死了。本来他可以活,但他治了七天,知道自己眼睛再也治不好,身上也基本没人样,甚至连命根子都被烧坏后,某个晚上他上厕所时就摸着从住院部的窗户上跳了下去。

据传,他跳下去之前,留给他妻子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住在几楼?

如今回想我的童年,除了一堆又一堆在阳光下漆黑闪亮的煤炭,就是不时发生的那些令我小腿直抖的惨烈事故。那时我对生命的消逝没有概念,不懂那些昨天还捏着我的脸逗我的叔叔和哥哥,怎么一晚上就没了,只是每次事故发生后,看到地上的活人脸上的恐慌神情和围观者不断用舌头舔舐但仍干巴巴的嘴唇,我恍惚知道地底下发生的一定是这世间最不好的事之一。

那些年我时常一个人从一个煤矿窜到另一个煤矿,又从一个山头窜到另一个山头,爸妈对我唯一的警告就是,不准进入矿道,站在边上瞧也不行。但我自己知道,我对于那些斜着插进大地深处的巷道和那些黑漆漆的矿口是怎样又恐惧又好奇。许多次我路过矿口,都会下意识往里面看上一眼,但一直等到十六岁,我才终于鼓起勇气跟着一个叔叔走进了一个矿井。

我记得那是一个夏天,太阳泼洒出来的光是纯净的白色,所有的一切都在水一样的阳光下摇摇晃晃,轻柔得如池底水草。为了满足好奇心,征得叔叔的同意后,我穿上耐磨的工衣,戴上一个大了一圈的塑料头盔,塑料头盔上有盏矿灯,矿灯连接着屁股上装了硫酸的电瓶。

下井前叔叔对我说:“这不是开玩笑的,你下去看看立刻就上来。”

那天我的狗小黑也跟着我在煤矿撒野。我准备下井的时候,原本在阴凉处刨了个坑眯着眼睛思考狗生的它,突然撒开四朵梅花跑了过来。它咬着我的裤腿,水汪汪的眼睛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那个黑黢黢的洞口。

我摸了摸它的头,让它回去,然后跟在叔叔身后,和其他工人排着队沿着枕木边上人工挖出来的阶梯往下走。

我走在队伍正当中,叔叔和工人们表情轻松,有说有笑,我却捏着拳头,总担心自己一脚踏空然后把前面的人都撞下去。我低着头,认真走了一会儿,适应了阶梯的高度和距离,开始抬头打量四周。

矿灯灯光很散,照不太远,起初巷道两边都是水泥箍成的灰墙,走了一段后灰墙消失了,换成了一根又一根木头撑在巷道两边,巷道中间,两条铁轨黑得发亮。茅草覆盖的巷顶不停有水滴下,落在后脖颈上,冰冷得像怨鬼吐出的口水。

由于是夏天,越往下走气温越低,走到六十米左右,我开始打寒战。

叔叔扭头问我是不是觉得冷。我扶着大了一圈的塑料头盔点了点头。他问我要不要上去。我探身看了看前方依然望不到尽头的黑暗,又回头望了望井口那个圆形的光环,想了想说:“我还是上去吧。”

叔叔轻松地笑了起来,说:“我本来也不想带你下去,毕竟这不是什么好事。”

我独自往上走的时候,突然想起很多年前看过的那十三具尸体。

我想那些人下去之前,应该也是这样,说说笑笑的,一边往下走一边聊上了年纪的父母的病情或者自己孩子的学习成绩;爱喝酒的可能会聊酒,爱打牌的可能会约一场牌局,准备哪天休息了,跟老婆撒个谎,跑到谁家里去大战三百回合,谁赢了就出钱买只土鸡炖了,大家补一补;没结婚的可能在聊某个村的某个姑娘,结了婚的可能也在附和,说那姑娘确实不错。

他们的父母可能如往常一样,当时正在屋檐下坐着喝茶、聊天;他们的妻子可能刚洗了全家人的衣服,正把被子抱出来晒,想着今晚丈夫回来让他睡一个好觉;他们的孩子可能跟那天的我一样,看着电视,想着在爸爸回来之前赶紧吃点不健康的零食。

他们往下走着,距离熟悉的人世越来越远,距离亲人越来越远。他们走到井下,走到工作巷,跪着或者躺着,把黑亮的煤挖到竹筐里,然后匍匐着拉到停铁斗的地方,哗啦啦倒进去。或许是谁手里的铁铲挖到了一块坚硬的石头,溅出一点火星,早已弥漫在四周的瓦斯瞬间被点燃,一条火龙凭空诞生,怒吼着从地底冲出来,撞入每一条巷道。正在作业的他们,或许只觉得漆黑的世界在一瞬间变得通红,来不及惊呼就被炸得七零八落。在那一瞬间,或许他们会本能地往地上扑倒,又或许完全来不及反应就被炙热的气浪推到井壁上,无法动弹。

氧气消失后,气息残存的人或许会憋着一口气,尽量延长自己的生命,又或许大脑被剧痛彻底击昏,做不出任何反应。

总之阴冷潮湿的井巷在一瞬间变得炙热干燥,像那一天在几百米以上被秋日烈阳笼罩的尘世。

我想着,渐渐捏紧了拳头,身边的黑暗仿佛有了质量,向我挤压过来。往上爬了一会儿,温度已经升高,我的后背出了汗,濡湿了工衣。

矿口那个圆形的光环离我越来越近,却又似乎遥不可及。快要走到井口时,我回头看向井下,能看见叔叔他们晃来晃去渐渐往大地深处沉下去的灯光,但中间到底有多远的距离我不知道。那就是一团黑色的虚无。

我一踏出井口,机器运转的轰隆声、山林里不息的鸟鸣、炙热的阳光,一瞬间全涌了过来。我像一个走了很远的路的旅人,在井口边的一段树根上坐了下来。我抬头看向天空,天空高远,蓝得透彻,几朵圆润的云静止在天边,像一个个高举的拳头。小黑冲过来,撞进我怀里,用湿润的舌头舔我的脸。

那一刻我抱着它,突然觉得前所未有的幸福。

那次下矿井后不久,国家便全面禁止了私营煤矿。几乎是一年内,附近的山里恢复了平静,那些赶来当矿工的人也全部掉头去了南方讨生活。山里能拆下来卖钱的都已经拆了,如今留下的是一个个黑漆漆的矿井和大堆大堆的矸石,就连那些建厂棚用的红砖,也在后来那几年盖新房的浪潮里,被拆得干干净净。因煤矿发了财的人都离开了,没有发财的就守着冷清下来的村庄另谋生路。村里男男女女的手上都有类似于刺青的小伤疤,算是煤矿留下来的印记。

至于地底之下发生的那一切,恐怕就将永远留在地底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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