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Chapter 03 简·奥斯汀与《傲慢与偏见》

十部小说及其作者 作者:(英)毛姆


Chapter 03
简·奥斯汀与《傲慢与偏见》

简·奥斯汀的生平往事,不消几句话就能讲完。奥斯汀家族历史悠久,像英国很多名门望族一样,依靠过去的支柱产业羊毛生意赚下第一桶金,随后发家置地,一来二去便跻身乡绅阶级。尽管家业庞大,但简·奥斯汀一家继承到的财富却不如其他家族成员多。当时已经家道中落。简的父亲乔治·奥斯汀,是威廉·奥斯汀的儿子。威廉·奥斯汀是汤布里奇的一名外科医生。十八世纪初期,外科医生这个职业享有的社会地位并不比律师高许多,而我们从简·奥斯汀的小说《劝导》中得知,即使到了她所生活的那个年代,律师都只是社会上的无名小卒。《劝导》里有这样一个情节:“骑士的遗孀”拉塞尔夫人在得知男爵的女儿艾略特小姐和律师的女儿克莱夫人有交往后,大吃一惊,因为在她看来克莱夫人只不过是“出于礼节,客套应付的人”。外科医生威廉·奥斯汀英年早逝,他的兄弟弗朗西斯·奥斯汀把其遗孤送到汤布里奇学校上学,之后又送去牛津的圣约翰学院读大学。以上事迹都是我从罗伯特·威廉·查普曼博士的克拉克演讲中了解到的。查普曼博士随后以《简·奥斯汀的真相和疑问》为题目,将讲稿整理出版。我在本章中提到的内容都受惠于这本杰出的书。

乔治·奥斯汀成了大学的研究员,上任不久后,住在高德玛煞的亲戚托马斯·奈特又介绍他去汉普郡史蒂文顿做了牧师。两年后,乔治·奥斯汀的叔叔为他就近买下了迪恩镇的牧师职位。我们对于这个慷慨的男人所知甚少,但可以猜测他应该和《傲慢与偏见》里的加德纳先生一样,都是做生意的人。

乔治·奥斯汀牧师娶了托马斯·利亚的女儿卡珊德拉·利亚,托马斯是万灵会成员之一,时任亨利镇附近哈普斯顿的牧师。卡珊德拉就像我年轻时遇到的那些人,家里和乡绅、贵族都有直接联系,平日里来往皆权贵,比如赫斯特蒙苏的黑尔家族。攀上这门亲事对一个外科医生的儿子来说,可谓一步登天。夫妻俩共养育了八个孩子:两个女儿,卡珊德拉和简,以及六个儿子。为了多挣些钱,这位史蒂文顿的牧师私下还招些学生,顺带教育自己的儿子。后来,两个儿子去了牛津的圣约翰学院,因为他们的母亲是学院创始人的亲戚。另外一个叫乔治的儿子没有什么资料记载,查普曼博士认为他可能是个聋哑人;还有两个儿子成了海军,事业有成;而最幸运的要数爱德华,他过继到托马斯·奈特家里,继承了他在肯特郡和汉普郡的土地。

简是奥斯汀夫人的小女儿,出生于1775年。在她二十六岁那年,父亲将牧师的职位传给大儿子,自己搬去了巴斯。他于1805年逝世,几个月后遗孀和两个女儿在南安普顿市定居。某天简和母亲串门回来后给姐姐卡珊德拉写了这样一封信:

我们去的时候只有兰斯夫人在家,她之前还吹嘘家里人丁兴旺,可其实除了一架大钢琴什么都没有……她家看上去很上档次很豪华,她似乎很有钱。我们把咱家说得比看上去阔绰多了,但估计她很快就会发现我们是不值得交往的一家人。

奥斯汀先生去世后,家里经济捉襟见肘,但后来儿子们贴补的钱足够奥斯汀夫人过得舒适有余。爱德华在结束学业旅行后娶了古德内斯通布鲁克·布里奇斯男爵的女儿伊丽莎白。三年后,1794年,托马斯·奈特去世,他的遗孀将高德玛煞和查顿的房产都给了爱德华,自己带着养老金搬去了坎特伯雷。很多年之后,爱德华让母亲从查顿和高德玛煞两处房产挑一栋住,母亲选了查顿。自此以后,除了偶尔几周出门走亲访友之外,简就一直住在这房子里,直到身患重疾不得不去温彻斯特找更好的医生治疗。1817年,简在温彻斯特告别人世。她的遗体被埋葬在大教堂。

据传简·奥斯汀本人非常漂亮:“身材纤长匀称,步履轻盈稳健,整个人看上去相当健康活泼。她肤色略黑,脸庞圆润,鼻子和嘴都生得小巧精致,浅褐色的眼珠儿很是明亮,棕色的头发在脸旁自然地打着卷儿。”在我见过的唯一一张简的肖像中,她只是一个脸肥嘟嘟、五官毫无特色的年轻女子。眼睛又大又圆,向外凸着;但也许这是画师有失公允吧。

简和姐姐的关系非常要好。两人从小到大一直形影不离,住在同一间卧室,直到简离开人世。卡珊德拉去学校读书时,简随她一起去,尽管当时年纪太小,不能完全听懂学校给年轻女孩准备的课程,但她几乎不能离开姐姐一步。“就是卡珊德拉被押去砍头,”她们的母亲说道,“简也一准要跟着。”卡珊德拉比简长得更俊,气质清冷淡泊,性格比较内向,少了些活泼气息;她善于控制情绪,但简的幸运就在于不需要控制自己的情绪。现存的简的书信中大多都是两姐妹分开时她写给卡珊德拉的。在很多简最为狂热的崇拜者眼里,这些信毫无价值,不但显得她不近人情,而且净关心些家长里短的琐事。我对这些看法难以苟同,反倒惊讶于信件的自然真实。简·奥斯汀从来没想过,除了卡珊德拉之外还会有人读到这些信,因此她写的东西只是姐妹间会感兴趣的内容罢了。她告诉姐姐谁又穿了什么衣服,自己在新买的印花棉布上花了多少银子;认识了哪些人,见到哪些老朋友,以及,又听到了什么风言风语。

近几年,一些著名作家的精选书信集出版了。我读到这些书的时候,总不时会猜测当年他们在写信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将来这些信会出版成集。后来得知他们一直保存着书信的复制品时,这个猜测就有了答案。安德烈·纪德想把他和克洛岱尔的来往通信印刷出版,但后者也许是不想将其公之于众,托辞信已经被销毁了。纪德回复说,没关系,我还留着复件呢。安德烈·纪德曾坦露,当得知妻子把当年他写给她的情书都烧掉时,难过地哭了整整一个礼拜。因为他视那些情书为自己文学生涯的巅峰之作,将来想让子孙敬仰自己靠的就是这些信呢!每逢长期旅行,狄更斯必与好友通长信,信中必将旅途所见风光细致描绘一番。据狄更斯的第一个传记作家约翰·福斯特客观评价,这些信几乎可以一字不改就拿去出版成书。那个年代的人比现在的人更有耐心;但比起一封来自朋友的,满是描写山峦古迹的信,他们应该更想读到对方这一路认识了哪些有趣的人,参加了什么聚会,是否记得把之前他们嘱咐过的书、领带、手帕买回来。

在一封给卡珊德拉的信中,简写道:“我已经掌握了书信的真正艺术,就像人们常说的,把嘴上说的话原封不动地落到纸笔。我给你写信的速度同与你说话的速度几乎一样快了。”简自然是对的,这就是书信的艺术。她没费什么功夫就掌握了。据她所言,自己写信和平时聊天一模一样,而她的书信诙谐幽默、言辞辛辣,充满了尖利刻薄的挖苦,因此我们基本可以确定她平时说话也是这般爽利风格。读她的信总令人哑然失笑,我在这里选些例子让读者们也开心一下。

“单身女子总是不可救药地越活越穷,这就成了催婚的一大借口。”

“霍德夫人竟然已经去世了!可怜的女人啊,这是她做过的唯一一件能让别人不再数落她的事。”

“舍伯恩的黑尔夫人昨天因为惊吓过度小产了,生下一个死婴。我猜是因为不小心看了她家男人一眼,被吓着了吧。”

“我们去参加了W.K.夫人的葬礼。不知道她生前和谁关系要好,所以看出席葬礼的人也没什么感觉。不过现在我觉得她丈夫应该把夏普小姐娶回家。”

“我羡慕查姆柏林太太,因为她的发型总是一丝不苟,除此之外我对她也没别的好感了。兰利小姐和其他矮个子姑娘一样都长着大鼻子大嘴,穿衣时髦,胸口开得很低。斯坦诺普上将是个绅士,可惜腿太短,礼服拖得老长。”

“伊莱扎和克雷文勋爵在巴顿见过一次,这次两人可能在肯特伯雷约会,他这周估计会在那儿待一天。她觉得他彬彬有礼,唯一让人不喜欢的估计就是在阿什敦庄园跟他同居的那个情妇了。”

“W.先生大约二十五六岁,长得倒不赖,但性格不太好。他应该是这里的人。有种冷静、绅士的风度,非常安静。他们说他叫亨利,你看,上天有多么不公啊。我认识许多叫约翰和托马斯的人,明显更讨人喜欢些。”

“理查·哈维先生要结婚了,这可是个了不起的秘密,只有一半的邻居知道。你可千万别提起。”

“黑尔医生最近披麻戴孝的,估计不是他母亲或老婆,就是他自己去世了。”

奥斯汀小姐喜欢跳舞,在给卡珊德拉的信里提到了不少自己去过的舞会:

“(这场舞会)只有12支舞,我跳了9支,剩下几支没跳是因为找不到舞伴。”

“有一个从柴郡来的绅士,一个长相英俊的小伙子,听说他很想认识我;但只有愿望没有行动,一直到最后我俩都没说上话。”

“来的没几个美人,数得着的那些人,长得也不算特别漂亮。艾尔芒格小姐看上去病恹恹的,勃朗特夫人是唯一一个打扮讨喜的了。她穿的那身和九月份参加舞会时的衣服一模一样,脸盘子还是那么宽,戴着那条镶钻的发带,穿白鞋,身边还是那个脸蛋红彤彤的丈夫,脖子上一圈肥肉。”

“查尔斯·波利特先生在周四的舞会上跳了一支舞,他的邻居们都要气死了。毕竟你懂的,他们最大的兴趣就是研究波利特家到底有多少钱,而且眼巴巴地盼着他快点破产。至于说他老婆,倒是遂了邻里们的心意:又蠢又暴躁,花钱大手大脚。”

奥斯汀家的一个亲戚曼特博士,曾经染上一些闲言碎语。因为他的原因,老婆搬回娘家住了,简在信里写道:曼特博士是个牧师,不管他的行为多么出格,也让人感觉无伤大雅。

奥斯汀小姐有一张厉害的嘴巴和惊人的幽默感。她喜欢大笑,也喜欢逗别人大笑。让一个幽默的人把想到的“包袱”憋在心里,这要求难免有些过分了。天知道要做到幽默而不恶毒是件多难的事。人性的善良中鲜见辛辣与趣味。简对人们的荒唐造作、风流韵事和虚情假意别有兴趣,而值得称赞的是,这些在她眼里只是滑稽却并非可恶。她心肠太软,不好当面说些伤害别人的话,但在与卡珊德拉的通信中,便无所顾忌地以调侃他人为乐。即便是她最犀利的言辞也没有让我感受到其天性的恶毒,她的幽默感,或者说幽默感本身正是建立在她敏锐的观察和天生的机智之上。在特殊场合下,奥斯汀小姐是懂得如何严肃的。尽管爱德华·奥斯汀继承了托马斯·奈特在肯特郡和汉普郡的房产,他大多数时间还住在坎特伯雷附近的高德玛煞。卡珊德拉和简轮流到这儿小住,有时一住就是三个月之久。爱德华的大女儿范妮,是简最喜欢的侄女。范妮最后嫁给了爱德华·纳齐布尔爵士,他们的儿子成了贵族,并加封为布雷伯恩勋爵。正是他第一个出版了简·奥斯汀的书信。其中有两封是简写给范妮的,彼时正值这位年轻的姑娘在纠结如何应对向她求爱的男人。这两封信写得极好,文笔既冷静又不失温情。

几年后,简·奥斯汀的崇拜者们惊讶地发现彼得·昆内尔先生在《康希尔》杂志中刊登了一封多年前范妮(当时已成为纳齐布尔夫人)给妹妹莱斯夫人写的信,信中提到了这个大名鼎鼎的姑姑。这封信的内容令人震惊,充满了那个时代的特色。在得到布雷伯恩勋爵的允许后,我将此信转载于下。作者在信中画线强调的部分以斜体打印。因为爱德华·奥斯汀在1812年也更名为奈特,此处特别说明信中纳齐布尔夫人提到的奈特夫人是托马斯·奈特的遗孀。从信的开头就能看出,莱斯夫人最近听到一些关于简姑姑修养问题的言论,并因此感到惴惴不安,所以写信询问坊间言论是否是谣传。纳齐布尔夫人的回信如下:

是的,亲爱的,从某些角度来看,简姑姑的行为确实与她的才华出身不符。如果她能多活五十年,可能就会在很多情况下更符合如今所谓的“优雅”标准。姑姑一家并非出身富庶,频繁接触的人出身也非上等,比一般大众好不到哪儿去。虽然她们比较聪明,也有教养,但在举止文雅这方面和一般人没什么差别——不过我想她们后来在和奈特夫人(她很喜欢姑姑一家,对她们极好)的交往中进步了一些。简姑姑为人机灵,改掉了所有让自己显得“平凡无奇”(不知这种说法是否得体)的行为。至少在和一般人的交往中,她学会了如何举止优雅。卡珊德拉和简姑姑成长的环境几乎和外界隔绝,对世界的规则(比如穿衣打扮等等)没什么见识。如果不是得益于我们父亲的婚姻,她们也来不了肯特郡;如果不是奈特夫人心肠好,愿意让她们两姐妹轮流陪在自己身边,她们即便还是一样聪明、招人喜欢,但却会比上流社会的行为标准差上许多。如果这些话让你反感,我很抱歉,但这些话就在笔尖,不吐不快。差不多到了要更衣的时间了……

你最亲爱的姐姐
范妮·C.纳齐布尔

这封信让简的崇拜者们怒从中来,他们觉得纳齐布尔夫人写信时一定年事已高,头脑不清。可信里并没有证据能证明这点,况且如果莱斯夫人知道姐姐糊涂了,也不会专门写信来问询。在崇拜者们看来,范妮实在忘恩负义,简如此宠爱她,她却对她出言不逊。虽然说来可惜,但事实上,父母或其他亲戚长辈对孩子的感情总要多过孩子们对他们的感情。长辈总期待他们的付出能有平等的回应,这是非常不明智的。我们都知道简终生未嫁,她对范妮的感情中有种类似于母爱的成分,如果她结婚了,这份爱是应该给予自己亲生骨肉的。她喜欢孩子,孩子也喜欢她;他们喜欢她活泼有趣的性格,和她讲得绘声绘色的长篇故事。范妮和她是很好的朋友。很多跟自己父亲都不会谈的事,反而会说给她听。范妮的父亲忙着乡绅事业,母亲则不停生育。但孩子们看待问题的眼光也很犀利,判断事情的方式不乏冷静残酷。爱德华·奥斯汀继承了高德玛煞和查顿两处房产后,逐渐声名鹊起,他的婚姻使他成为郡县中最显赫的家族之一。卡珊德拉和简是怎么看待他的夫人的,我们不得而知。查普曼博士曾略带遗憾地暗示,当初爱德华的妻子让丈夫觉得他应该多为母亲和姐姐做点事,并让他母亲选了一处地产,这是她的损失。爱德华拥有这两块地已经十二年了。我想他的妻子认为不时请他家人来做做客已经算是仁至义尽,她并不希望他们永远住在自家的房子里;直到爱德华妻子去世,他才能够完全自由地分配手里的财产。如果这件事是真的,那注定逃不过简敏锐的眼睛。《理智与情感》中描写约翰·达什伍德对待岳母和女儿的那一段也许就暗示了这件事。简和卡珊德拉是家里的穷亲戚。每当阔绰的哥哥嫂子、坎特伯雷的奈特夫人、住在古德内斯通的伊丽莎白·奈特的母亲布里奇斯夫人邀请她们去做客时,也许连主人都意识不到这实际是一种恩惠。很少有人能施人以恩惠却不居功。每逢简来探望,奈特夫人总会在她离开前给她一点零用钱,简也欣然接受;她有次给卡珊德拉写信说,爱德华送给她和范妮一个价值五英镑的礼物。这种礼物送给女儿,足够讨人欢喜;送给家庭女教师,算是慷慨大方;唯独送给妹妹,只有高人一等的施舍意味了。

我确信奈特夫人、布里奇斯夫人、爱德华和他的妻子都是真心喜欢简,愿意对她好(怎么可能不喜欢呢?),但认为他们嫌弃简和卡珊德拉两姐妹不够档次也并非无理的猜测。她们是乡下人。在十八世纪的英国,住在伦敦或至少每年有一段时间住在伦敦的人和从没离开过村子的乡巴佬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这种区别给了喜剧作家取之不尽的笑料。《傲慢与偏见》中,宾利的妹妹因为贝尼特姐妹不够时髦而嘲笑她们;伊丽莎白·贝尼特则对宾利一家的矫揉造作忍无可忍。贝尼特姐妹的社会地位比奥斯汀姐妹还高上一截,因为贝尼特先生是个地主,尽管不算有钱;但乔治·奥斯汀却不过是个一穷二白的乡村牧师罢了。

鉴于简的出身,她举止欠缺优雅风度也并非多么奇怪,只是肯特郡的夫人们非常看重这些。即使逃过了范妮犀利的眼睛,她的母亲也必然对此加以评议。简是个心直口快的姑娘,我敢说很多缺乏幽默感的夫人、小姐对她口无遮拦的玩笑都无法欣赏。她曾经在给卡珊德拉的信里写道,自己能一眼看出哪个女人是荡妇,我们可以想象,倘若她把这些说给小姐、太太们听,她们该有多尴尬。

简生于1775年,就在《汤姆·琼斯》出版的二十五年后,相信这段时间里整个国家的社会风貌并不会有太大改变。就像五十年后已经成为纳齐布尔夫人的范妮所说,简一家人确实可能“低于上流社会的标准”。而且据她说,简去坎特伯雷探望奈特夫人时,这位老妇人可能对简的行为举止稍做了些提点,让她变得更“优雅”。也许这就是为什么简的小说会如此强调良好教养的作用。现在的作家如果像她一样描写上流阶级,是不会在这点上大施笔墨的。就我看来,纳齐布尔夫人写的这封信里没有需要谴责的内容。毕竟,她的话“就在笔尖,不吐不快”。然而,即使简说话操着一口汉普郡口音,举止欠缺修养礼数,身上穿着的是自家缝制的毫无品味可言的粗布衣服,又有何妨?我们从卡洛琳·奥斯汀的《回忆录》里了解到,奥斯汀家族的人一致认为简两姐妹虽然对穿着打扮很有兴趣,但穿衣品味实在不算高超,不过究竟是穿得邋里邋遢还是仅仅不合时宜,书中并未涉及。奥斯汀家族的成员写到简·奥斯汀时都尽力强调一种虚高的不切实际的社会影响力。这样写实在毫无必要。奥斯汀家族为人和善、正直、值得尊敬,他们勉强跻身于社会中上阶级,即使身边的人并不把他们当回事,他们却把自己的身份地位看得很重。根据纳齐布尔夫人的观察,简和卡珊德拉两姐妹与身边的人相处非常自在,在她看来,这些人也并非出身高贵。当她们遇到更高阶级的人时,好比《傲慢与偏见》里打扮入时的宾利小姐,就容易摆出一副吹毛求疵的样子来自我保护。

关于乔治·奥斯汀牧师的妻子,我们了解太少。他的妻子似乎是个好人,但也愚蠢至极,不时害个头疼脑热的小病,女儿们悉心照顾的同时也不忘揶揄一番。她一直活到将近九十岁。家里的男孩子在闯荡社会之前,都沉迷于当时流行的各种运动,等他们能借到马匹了,就骑着去猎场打猎。

奥斯汀·利是简的第一位传记作者。在他的书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我们可以借助想象,大概设想出简在汉普郡度过的那段漫长而安静的岁月。“大家基本断定,”利写道,“仆人很少管事,大部分家事都由家里的老爷、夫人亲自处理。我认为不难猜测,这家的女主人凡事亲力亲为,不管是正式宴请时准备菜肴,调配酿制自家的葡萄酒还是提取草药制药……就连家里亚麻布用的织线,她们都乐意亲自来纺。个别几位女士吃完早茶后还喜欢亲手刷洗精致的瓷器。”根据这段文字,我们可以推测奥斯汀家有时甚至没有一个仆人,其他时候则找个不懂家事的女孩胡乱凑合。卡珊德拉负责做饭,倒不是因为“仆人很少管事”,而是因为这个家里根本就没有仆人。奥斯汀家不贫不富。夫人和女儿大部分的衣服都是自己做的,女孩们负责给哥哥弟弟缝衣服。他们自己在家酿酒。奥斯汀夫人还会腌火腿。平素的生活鲜少乐趣,最令人兴奋的莫过于富有的邻人举办一场舞会。他们生活在英国,过去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数以百计的家庭都过着这样安静、单调又体面的生活:其中某个家庭竟然莫名其妙地出了一位文采卓绝的小说家,这难道还不够奇怪吗?

简的生活充满了烟火气。年轻时,她热爱跳舞、看戏、社交。她喜欢相貌英俊的小伙子,喜欢精美的礼服、帽子、围巾。她精于女红,“简单或精致的样式”都不在话下,这门手艺在她翻新一件旧礼服或把不用的裙子改成便帽时都很受用。简的哥哥亨利在《回忆录》中说:“只要是动用手指的事,简·奥斯汀什么都会。”没有人能像她一样把挑棒扔出一个完美的圆形,而且挑起一根的时候手丝毫不会发抖。她玩接杯球也是一绝。在乔顿镇常玩的那根还算简单,据说可以连续一百次用木杯顶接住小球,直到手臂都酸了。每当她长时间读书写作,眼睛酸疼坚持不下去时,就在这种简单的游戏中稍事休息。

多有意思的画面啊!

简·奥斯汀绝不是一个书呆子,相反她对这种人全无好感。不过显然她也不是一个没有学识的女人。实际上,她接受的教育和同时代、同身份的任何女人一样多。研究简·奥斯汀小说的权威学者查普曼博士把所有已知的她曾经读过的书列成书单,这张单子着实令人印象深刻。她自然读过很多小说,一些来自范妮·伯尼、埃奇沃思小姐和拉德克里夫夫人(她的《奥多芙的神秘》);还有一些翻译自法语、德语的作品(其中包括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还有其他从巴斯或南安普顿流动书库借来的书。但她的兴趣不只在小说。她熟读莎士比亚诗集,也喜欢现代诗人斯考特和拜伦,但最中意的诗人也许是柯珀。他冷静、优雅而敏感的诗篇对她无疑是一种吸引。简还读约翰逊和鲍斯威尔,饱读历史,及其他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她喜欢朗读,据说声音也悦耳好听。

她常诵读布道,尤其中意十七世纪神学家夏洛克的道词。这倒不算奇怪。我年轻的时候住在郊区一位牧师家里,书房有几个书架上排满了装订精美的布道选集。这些书之所以出版,是因为有市场;而之所以有市场,是因为人们愿意去读。简·奥斯汀不迷信教规教义,却非常虔诚。她每个礼拜日都去教堂,参加圣餐仪式;不论在史蒂文顿还是高德玛煞,一早一晚都要诵念家庭祷告。然而据查普曼博士说:“那段时间显然不是宗教的狂热期。”就像每天洗澡,或早晚刷牙一样,我们这样做只是因为感到自在;所以也许奥斯汀小姐和大多其他同时代的人只是乐于履行宗教义务,并不关心其中的宗教含义。每日、每周的活动之后,宗教意识就像一件用完了的衣服被随手搁下,然后剩下的时间都心无旁骛地投入到世俗之中。“福音传道士却不是如此。”一位绅士的小儿子若是能担任神职,继承圣俸,日子就不愁不富裕了。他不需要从事什么职业,但若想住上宽敞的房子,拿到丰厚的薪水最好还是有份工作。一旦担任神职,履行宗教义务就成了理所当然的责任。简·奥斯汀相信身为牧师应该“生活在教民之中,时时关怀朋友和祝福者以证明自己的虔诚”。她的哥哥亨利正是这么做的;他天性机智活泼,是简的胞兄中最聪明的一个;起先他从商赚了一大笔钱,随后又破产了,最终担任起神职,成为一名称职的教区牧师。

简·奥斯汀对当时社会的看法与别人并无不同,从她的小说和信件里可以发现,她对那个时代通行的社会现象甘心愿足。她丝毫不去质疑社会上的等级划分,认为贫富区别自有道理。年轻的男人本来应该借助权势关系为国王效力,逐步晋升。女人的任务就是嫁人,当然是嫁给情投意合的人,不过出身背景也得令人满意。这是万物的“秩序”,奥斯汀小姐也并未对其中任何一点有所微言。她在一封给卡珊德拉的信中写道:“卡洛和夫人在朴茨茅斯的生活要多穷酸有多穷酸,甚至连个佣人都没请。嫁给这样的人,她可真是功德无量了。”范妮·普莱斯母亲的草率婚姻给这一家带来的丑闻[18],正说明了年轻姑娘应该谨慎才是。

简·奥斯汀的小说读起来乐趣颇多。假如你肯相信娱乐读者是小说的首要功能,你就必须把奥斯汀单独归为一类。比她的小说更伟大的作品有很多,例如《战争与和平》和《卡拉马佐夫兄弟》,想从这些书中受益,非得打起精神,认真阅读才行。可就算你筋疲力尽或垂头丧气,都总想拿简·奥斯汀的小说来一读。

在她那个年代里,人们认为写作不是女人应该从事的职业。“修道士”刘易斯曾说:“我厌恶、同情、鄙视所有胡写乱划的女性。她们手里拿的不该是钢笔而是缝衣针,那才是她们唯一应该熟练使用的工具。”小说在当时极不受重视,当奥斯汀小姐发现身为诗人的沃尔特·斯考特竟然也写小说时,着实吃了一惊。她“小心翼翼地生怕自己的职业被家里的佣人、前来拜访的朋友或任何家人以外的人发现。她在小纸片上写作,这样可以随时藏起来或用吸墨纸盖住。书房和前门之间有扇嘎吱作响的双开门,她迟迟没有去修,因为这样一来只要有人进门就能听到动静”。她的长兄詹姆斯从没告诉学校里的儿子,他读得津津有味的书竟是简姑姑写的;亨利在《回忆录》里说:“如果简尚在人世,便是再大的声名也不能使她在作品中署名。”她的第一部小说《理智与情感》出版了,首页上仅仅印着“一位女士所作”。

这不是她完成的第一部作品。在此之前还有一本叫《第一印象》的书。她的父亲写信给书商请求出版,哪怕由作者自费都可以,“一部小说的草稿,总共三卷,长度和伯尼小姐的《伊芙丽娜》差不多。”然而这个请求被一信回绝了。《第一印象》开始创作于1796年冬天,结稿于1797年8月;本书的内容普遍被认为与十六年后问世的《傲慢与偏见》大致相同。《第一印象》完稿后不久,她又连续创作了《理智与情感》《诺桑觉寺》,但可惜都未能出版,直到五年后一位理查·克洛斯比先生以十英镑的价格买下后者,并将其改名为《苏珊》。他从未出版此书,最终又原价卖出了书稿:因为奥斯汀小姐的小说都是匿名出版,他全然不知这部仅仅以十英镑购得的书稿竟来自大名鼎鼎的《傲慢与偏见》的作者。自1798年完成《诺桑觉寺》到1809年之间,奥斯汀除了《沃森一家》的零星片段外再无其他写作。对于一位如此充满创作力的作家而言,这段休业期堪称漫长,而原因据说是因她陷入爱河,无心旁念。故事是这样的:她和母亲、姐姐在德文郡海边小住时认识了一位先生,他的个性、思想、风度魅力十足,卡珊德拉很看好他,觉得他可以赢得妹妹的芳心。两人分别时,他表达了希望尽快重逢的愿望;卡珊德拉对这话背后的意图了然于胸。但他们却再也没有重逢。没过多久,她们得知他忽然去世的消息。这是一场短暂的邂逅,而《回忆录》的作者认为并不能因此断定“她对他的感情是否足以影响到自己的幸福”。就我个人而言,答案是否定的。我不相信奥斯汀小姐会深陷爱河之中。如她当真是这样的女人,就必定会把笔下的女主角写得更多愁善感一些,可事实却并非如此。她笔下的人物之间不存在激情的爱火。他们的情意平淡温和,行为小心谨慎,深受人情常理的支配。相反,真正的爱情毫无理性可循。看看《劝导》里的情节,简声称安妮·艾略特和温特沃斯彼此深爱。但我想她这不仅是欺骗自己还试图欺骗她的读者。温特沃斯的爱无疑是司汤达所称的“激情之爱”,而安妮的仅仅是“欲望之爱”罢了。他们定了婚约。但安妮听信爱管闲事又虚荣的罗素夫人的话,觉得嫁给一个一穷二白,甚至会在战争里丢了小命的海军军官是个极不负责任的决定。倘若她深爱温特沃斯,就会甘愿承担这样的风险。其实风险并不算大:在这桩婚姻里,她将继承母亲留给自己的那份财产,总计三千多英镑,相当于现在的一万二千英镑,再怎么说也不至于落得一文不名的下场。她大可以遵守婚约,就像贝里克上将和哈格里夫斯小姐一样,在温特沃斯获准结婚后嫁给他。但她听从罗素夫人的意见毁了婚约,认为将来能找到更如意的郎君;直到再没有其他条件满意的求婚者出现时,她才发现自己原来对温特沃斯爱得那么深。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在简·奥斯汀眼里,安妮的所作所为再自然、合理不过。

对于简这段漫长的休业期最可信的解释是她找不到一家愿意合作的出版商。身边亲近的人都听她读过自己的作品并为之着迷,但她在谦虚的同时也足够聪明,知道这些小说只能吸引那些喜欢她本人或了解书中人物原型的读者。《回忆录》的作者特别强调简小说中的人物并没有现实原型,查普曼博士也同意这个观点。他们认为简·奥斯汀所具有的那种创造能力,实际上无法令人信服。所有伟大的作家,司汤达或巴尔扎克,托尔斯泰或屠格涅夫,狄更斯或萨克雷书中的角色都能找到现实原型的对应。简的确说过:“我为自己写下的男性角色而骄傲,我不愿意承认他们仅仅是某某先生或某某上校。”这句话中的关键词在于“仅仅”。和其他作家无异,当她在描写某个角色或相关的人物时,这个人物当然可以被称作是她的创作,但同时也不能否认其原型来自某某先生或某某上校。

尽管前期种种不顺,1809年,简和母亲、姐姐定居安静的乔顿镇后,还是重新拾起了以前的手稿;1811年,《理智与情感》终于面世了。彼时,写作对于女人来说已经不再是出格的行为。教授斯珀吉翁在皇家文学会一期关于简·奥斯汀的讲座上引用了伊莱扎·费伊女士《来自印度的信》一书的前言。伊莱扎本打算在1792年出版此书,但由于当时的公众舆论极力反对“女性作家”而只好作罢。但她在1816年写道:“从那时开始,社会情绪的逐渐变化、发展已经相当可观;时至今日,我们不仅拥有同过去一样多的,足以为女性作家正名的优秀作家,还有一些朴素真实的女性,她们不畏恶意评论一路随行,不惧将一叶扁舟驶入大海,坚持将兴趣和知识普及大众。”

1813年,《傲慢与偏见》出版了。简·奥斯汀以一百一十英镑的价格售出该书版权。

除了已经提到的三本小说,她还写了其他三本:《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劝导》。就凭这寥寥几本书,她的名气已经被奠定。即使出版一本书要等上很长时间,但作品一经问世,她那令人着迷的天赋就立刻得到认可。所有赫赫有名的大人物都对她不吝赞美。我在这里只借用沃尔特·斯考特爵士说过的话,他的观点还是一贯慷慨大度:“这位年轻的女士擅长描写平日生活中的人事百态,其精彩程度我未从其他作品中有所领略。大事谁都会写;但能把小事写得有趣,叙述和抒情都淋漓尽致,这就是我力所不能及的了。”

奇怪的是,沃尔特爵士竟然没提到这位年轻女士最珍贵的天赋:她的观察能力固然透彻,观点也颇具启发性,但正是其自身的幽默感赋予观察以入微,赋予观点以鲜明。她笔下的内容并非涉猎广泛。几乎所有作品都在讲同一个类型的故事。人物类别屈指可数,基本如出一辙,不过是以某些不同角度来写罢了。她有着极高的判断能力,没有人比她更了解她自己的局限。她对生活的体悟仅仅限制在乡村生活的小圈子内,而这也正是她得心应手的写作素材。她只写自己知道的东西。如查普曼博士率先指出,她的小说里从没出现过男人之间的直接对话,因为她肯定从未亲耳听过。

此外,即便在她生活的时期里,世界动荡不安,激动人心的事件频发:法国大革命、恐怖统治、拿破仑的兴衰等等,她却从未在小说中提及一笔,因此倒被人指责消极出世。但需要记住的是,那个时代的女性讨论政治是非常失礼的,政治只是属于男人的话题;甚至没有几位女士会阅读报纸;只因她的写作没有涉及政治而推测她未受其影响,这毫无道理。她热爱家庭,家中两位兄弟都在海军服役,常常置身危险之中,从她的信件中便能读出她对他们的惦念关切。再者说,难道对政治问题的回避不正能说明她判断高明吗?生性过于谦虚的她,恐怕不敢推测未来仍有后人会阅读自己的作品;但假设她当真如此考虑过,那么避开这些从文学角度来看注定会失去吸引力的话题,实在是不胜明智的选择。那些围绕第二次世界大战而写的小说早就乏味如死灰。他们就像每日印刷的报纸一样记录着流水账,寿命何其短暂。

多数小说家的事业都有起有伏。奥斯汀小姐是唯一的例外,她让我相信只有平庸之辈才会保持不变的水准,即平庸的水准;而她的小说却一直维持在最佳状态。即使《理智与情感》和《诺桑觉寺》这种不乏败笔的作品也颇有可圈可点之处。每本书都有痴迷甚至于狂热的推崇者。麦考利认为《曼斯菲尔德庄园》是最佳杰作;其他大名鼎鼎的读者则更喜欢《爱玛》;迪斯累利把《傲慢与偏见》反复读过十七次;到今天,很多人将《劝导》视作她最完美的作品。我相信有无数普通读者认为《傲慢与偏见》是她的代表作,我们不妨接受这些人的判断。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不仅因为能得到评论家的赏识及教授与学院的研究,更在于一代又一代人能从阅读中汲取养分和乐趣。

我个人认为《傲慢与偏见》是所有小说中最令人满意的一部。开篇第一句话就令人哑然失笑:“有一条真理可谓众所周知:一个家财万贯的单身汉是必定想找位太太的。”这句话奠定了全书的基调,愉悦的阅读体验相伴始终,直到翻完整本书的最后一页才顿觉怅然若失。

我认为奥斯汀小姐的小说中唯一冗长的是《爱玛》一册,我实在是对弗兰克·丘吉尔和简·费尔法克斯的爱恋提不起兴趣;尽管贝茨小姐非常招人喜爱,但花费在她身上的笔墨是否有点过多了?女主角是个势利小人,她在社会地位不如自己的人面前那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无比讨厌。但这不是奥斯汀小姐的过错:要知道,同样一本书在现在的阅读群体和当时可不一样。社会态度和风俗的变迁改变了我们的视野;从某种程度来说我们比前辈的眼光更加狭隘,而从另一些角度则更加开明;哪怕区区一百年前依然盛行的观点放到现在都会招致不满。先入为主的观点和主观行为标准影响了我们对一本书的判断。这不公平,却不可避免。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