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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从工运领袖到共和国第一任委员长

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 作者:何明 主编


刘少奇:从工运领袖到共和国第一任委员长

刘少奇(1898~1969),1898年11月24日生,湖南宁乡人,原名刘绍选,字渭璜,1920年10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冬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13年入湖南省宁乡县第一高等小学学习。1916年夏入宁乡驻省中学学习。1919年工读于河北保定育德中学留法预备班。1920年入上海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主办的上海外国语学社学习,为留俄作准备。1921年赴苏俄入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学习。1922年夏回国。1923年起任江西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总主任。1925年5月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委员长。1926年5月起任第二届全国总工会执委会常委、秘书部部长,10月起任全国总工会汉口办事处秘书长兼湖北省总工会组织部部长。1927年起任湖北省总工会执委会委员、秘书长。1927年5月起主持中共中央工人运动委员会,6月在全国第四次劳动大会上当选为全国总工会执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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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6月起任中共中央驻顺直省委特派员,参加顺直省委的领导工作。1929年4月起任中共上海沪东区委书记。同年夏起任中共满洲省委书记。1930年夏赴苏联莫斯科参加赤色职工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当选为执行局委员。会后留赤色职工国际工作。1931年1月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同年秋回国,任中共中央职工部部长、全国总工会组织部部长。1931年9月至1934年1月任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成员。1932年冬进人中央革命根据地,先后任全国总工会委员长、中共福建省委书记。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其间: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八军团、第五军团党中央代表,第三军团政治部主任。1935年11月起任全国总工会西北执行局委员长。1936年春起任中共中央代表、北方局书记。1938年冬起任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1939年4月起任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1940年11月起任华中新四军八路军总指挥部政治委员。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政治委员,中共中央华中局书记,中共中央军委华中分会书记,兼任华中局党校校长、鲁迅艺术学院华中分院院长。1942年底回到延安。1943年3月起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组织委员会书记,并兼任中共中央研究局局长;10月起任中共中央总学习委员会副主任。1945年6月在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1945年8月至10月毛泽东同志赴重庆谈判期间任中共中央代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代主席、中共中央书记处代主席)。

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1947年3月起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书记。1948年5月起兼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一书记,7月起兼任中共中央马列学院院长。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当选为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1949年10月至1954年9月任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53年2月起任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席。1953年5月至1957年12月任全国总工会名誉主席。1954年9月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1956年9月在中共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1959年4月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同月起任第二届国防委员会主席。1965年1月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再次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同月起任第三届国防委员会主席。“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1980年2月中共中央为其平反昭雪。

中共第五届、第六届(扩大的六届四中全会补选)、第七届、第八届中央委员,第六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扩大的六届四中全会当选),临时中央政治局成员(1931年9月至1934年1月任职),第七届、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第六届(1943年3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任职)、第七届中央书记处书记,1943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1945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相继任中央军委委员、副主席。

工人运动的领袖

1898年11月24日生于湖南省宁乡县花明楼炭子冲。1919年参加了五四运动。1920年10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转为中共党员。1922年夏初,刘少奇从莫斯科回到上海,参加劳动组合书记部(即工会秘书处)工作,从此开始了他的工运生涯。

1922年8月,刘少奇受中共中央的派遣,到长沙任中共湘区委员会委员,与毛泽东等一起指导湖南工人运动,参加和组织了长沙工人和粤汉铁路工人的罢工斗争。同年9月,爆发了震惊中外的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刘少奇受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的委托来到安源,与李立三等一起,领导了安源路矿13000多名工人声势浩大的罢工运动。五卅运动爆发后,刘少奇回到上海,同李立三、刘华等领导上海20余万名工人进行了3个月的反帝大罢工,推动了全国各地的反帝斗争。刘少奇参与领导了轰轰烈烈的省港大罢工和广州工人运动,在广州创办了劳动学院,并亲自担任教员。随着北伐的胜利进军,刘少奇于1926年10月由广州到达武汉,参加武汉地区工人运动的领导工作。为了培训干部,加强工会的组织建设,刘少奇在武汉创办了工人运动讲习所。1927年1月,刘少奇参加领导了武汉工人群众收回英租界的斗争,取得反帝外交斗争史上的一次重大胜利。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刘少奇先后在中共顺直省委、中共满洲省委担任领导工作,领导了中国东北铁路失业工人的复工斗争,发表了许多指导白区工人运动的文章和指示。1930年6月,刘少奇作为中国工会代表团团长,赴莫斯科出席赤色职工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曾担任赤色职工国际执行局委员。1931年秋回到上海后,任中央职工部部长、全国总工会组织部部长,九一八事变后,指导了上海和全国工人的抗日救亡运动。

1932年冬,刘少奇进入中央苏区,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中共福建省委书记,既领导苏区工运,也领导全国工运。1933年2月到1934年10月间,蒋介石调集重兵,先后对中央苏区发动第四次、第五次“围剿”。这期间,刘少奇在领导苏区职工运动方面,着重号召全体工人行动起来,加入红军,为保卫中央苏区、苏维埃政权而战。在他的主持下,健全了全总在苏区的领导机关;成立了中国农业工人工会、中国店员手艺工人工会、苦力运输工人工会、苏维埃国家企业工人工会等产业工会;成立了中国工农红军工人师。在刘少奇的正确领导下,苏区工会成为苏维埃政权最重要的群众柱石,成为发动和引导工人群众参加苏维埃和红军建设的组织者,对粉碎国民党军队对中央苏区的围剿和支援革命战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刘少奇参加了二万五千里长征,担任过红军第八军团、第五军团中共中央代表和第三军团政治部主任。在1935年1月召开的遵义会议上,他坚定地支持毛泽东所代表的正确路线。同年10月中央红军胜利到达陕北后,他继续领导工会工作,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西北执行局委员长。1935年12月,北平(今北京)发生一二•九学生运动,掀起了全国人民要求国民党政府停止内战、实现抗日的爱国运动的新高潮。中共中央在瓦窑堡举行政治局会议,确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会后,刘少奇接受党中央的派遣,到天津任中共中央驻北方代表,负责在华北贯彻瓦窑堡会议的决定,推动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开创华北、发展华中根据地

1936年3月,刘少奇到达天津,主持中共中央北方局工作。刘少奇到华北之后,为反对和肃清关门主义、冒险主义,坚决地进行了斗争。这个时期,他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适时地提出党在华北的中心任务是:准备与积聚力量,为武装保卫平津、华北而战。

刘少奇在宣传抗日统一战线新策略的同时,积极地进行了统一战线的实际组织工作。比如,争取国民党上层及其军队的统一战线工作。国民党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原来镇压过一二·九学生运动,北方局通过分析,认为在日军进逼、全国救亡运动高涨的形势下,宋哲元有转向抗日的可能。于是,根据刘少奇的指示,把“打倒卖国贼宋哲元”的口号改为“拥护宋哲元将军抗日”的口号。口号的改变,对于争取国民党军队参加抗日,尤其是二十九军转向抗日起了重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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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6月刘少奇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作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刘少奇赶赴抗日前线太原,重新组建北方局领导机构,出任中共北方局书记。国共两党在联合抗日问题上达成协议,9月22日,蒋介石发表《对中国共产党宣言的谈话》,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8月,中共中央在洛川举行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在敌后放手发动独立自主的游击战争,开辟敌后战场,建立抗日根据地。1937年11月太原失守前夕,刘少奇率中共中央北方局迁移到山西临汾坚持抗日。在1938年9月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中央决定撤销中共中央长江局,设立中共中央中原局和南方局。会后,中央发出通知:以刘少奇、朱瑞、朱理治、彭雪枫、郑位三为中原局委员,刘少奇兼任中原局书记,领导长江以北河南、湖北、安徽、江苏地区党的工作。1941年皖南事变后,刘少奇临危受命,出任新四军政治委员、华中局书记,与陈毅一起,重建新四军军部,领导华中军民粉碎了国民党企图消灭新四军的阴谋,迅速改变了新四军的困难处境,发展壮大了华中地区的抗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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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7月,中共中央工委在河北西柏坡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刘少奇在会上作报告

中共第一代领导核心成员

1943年春,刘少奇回到延安,进入中央领导核心。1943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作出了几项重要决定:毛泽东任中央政治局、书记处主席;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三人组成中央书记处,负责全党的日常领导工作。正是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第一次担任中共中央的主席。也正是在这次会议上,刘少奇第一次担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军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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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在第一届全国人大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1944年5月21日,扩大的中共六届七中全会正式开始。会上首先通过一个决议,成立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朱德、周恩来五人组成的主席团,负责中共中央日常领导工作,书记处和政治局停止行使职权。中共六届七中全会断断续续开到1945年4月20日,历时11个月。全会结束后紧接着召开中共七大。

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刘少奇科学地概括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精辟地提出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正是从这次代表大会起,我们党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

抗日战争胜利后,在毛泽东赴重庆谈判期间,刘少奇代理中共中央主席。从此以后,中共党内形成了一个惯例:在毛泽东外出期间,由刘少奇代理中共中央主席或主持中央工作。这一惯例一直沿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刘少奇根据形势的急剧变化,果断地主持制定“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方针,适时地指导在东北实施“让开大路、占领两厢”的战略部署。1947年春,国民党重兵进攻延安。为便于灵活、及时地指导党政军各方面工作,也为了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中共最高领导的神经中枢都能正常运转,中央决定毛泽东和周恩来、任弼时留在陕北领导全国解放战争和保卫陕甘宁边区的战斗,刘少奇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书记,与朱德一起转移到华北,负责中央委托的工作。1947年7月,刘少奇在西柏坡主持召开全国土地工作会议,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这次会议的历史意义在于,它指引亿万农民摆脱封建土地制度的压迫,汇入伟大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洪流,为全国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物质力量。共和国成立前夕,刘少奇对经济构成和经济建设进行系统的研究,提出了比较完整的设想,为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绘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的蓝图作了重要的理论准备。

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1956年,当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摆在全党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就是制定一条切合中国实际的经济建设路线。在中共八大上,刘少奇指出,我国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在八大路线指引下,全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在60年代初经济困难时期,刘少奇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坚决支持和指导实施“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正确方针,为我国经济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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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1月,在中共中央七千人大会上刘少奇代表中央总结1958年以来的经验教训。刘少奇、陈云、邓小平、彭真、李富春(从左至右)在主席台上

刘少奇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第一任委员长,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施行进行了开拓性的工作。他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一个有伟大功效的制度。但这是一个全新的制度,没有现成的章法可以遵循。在它诞生以后,应该怎样开创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新局面,有效地行使人民赋予它的权力?怎样发挥它对中央以及地方各级政府机构的监督作用?对这些问题,刘少奇作了深入的思考和卓有成效的工作。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初期,刘少奇逐步摸索和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具体工作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制度,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行政机关等的监督作用。在刘少奇的主持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充分讨论,制定出一大批重要法律法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刘少奇十分重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作用。在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中,他明确提出:必须加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对中央一级政府机关的监督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地方各级政府机关的监督。在实际工作中,刘少奇要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无论在工作岗位上还是在外出视察过程中,都要注意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

1969年11月12日,刘少奇在开封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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