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绪论

梁启超与清季革命 作者:张朋园 著


绪论

梁任公(名启超,字卓如)的一生,跨清民两代,自二十二岁时(甲午年)开始关心国事,一生事功,在清朝者十八年,在民国者十八年,恰好各得其半。

梁任公的一生是多方面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择取任何一点,都可以累辞数万,编著成书。但简单归纳起来,可以说他是个新闻记者,是个教育家,是个思想家,是个文学家,是个史学家,是个艺术鉴赏家……。谈到他的政治生命,说他是立宪运动者,固为一般论任公者所公认;然而未尝不可以说他是个革命运动者,因为他实与革命有过一段因缘。至于他在思想界的影响,任公的著述,估计不下千数百万言,对近六十年来的中国,无论政治、经济、财政、社会、学术,其深远处,几无出其右者。如舍了任公不谈,都将残缺不整。他的一生真是多彩多姿的。

多彩多姿的梁任公,一生言行所以能有多方面的影响,就当时的环境及他个人而言,有几种必然的因素。当时的世界潮流,西方自有孟德斯鸠的《法意》,卢梭的《民约论》以来,一二百年的演变,民权政治的思想,已传播到了世界的每一角落。受进化论影响,与民权政治同时而起的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也发展到了顶点。中国受这三种思想撞击最厉害的,是帝国主义及殖民主义。所以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对外关系,直是一本惨痛的历史。中国到了求变的时代,就等待求变的人物来推动而已。任公便是求变的人物,他生当其时,这是注定他将发生影响的外在原因。

就任公本身而言,他具有发生影响的条件:第一,他生而好学。他曾说:“常自觉其学未成,且忧其不成,数十年日在旁皇中。”任公自幼聪慧,因而能脱颖而出,十二岁中秀才,十七岁中举人。在科第时代,一个普通人中举之后,往往趾高气扬,容易心满意足。任公与众不同。中举的次年,竟反过来拜尚是秀才身份的康有为为师,又从基本做起。四年万木草堂的生活,孜孜不倦,奠定了他博大精深的国学基础。但他并不就此而止。西学之风袭来,他又乘风而去。先读翻译作品,不能满足,再从文字工夫下手。他读过英文,拉丁文。可惜他学习西洋语文的天分不高,后来虽又涉猎法文,德文,皆无大成。然而日本文给了他最大的方便,西洋知识通过日文而饱为吸收。任公的西学大进,实得力于日文。以后他的求知欲未尝稍止。四七之年,蛰伏巴黎,以学生为老师,知识仍与时俱进。直至垂暮之年,读书仍为嗜好,且趣味愈扩愈广。他曾对子女们说:“我是学问趣味极多的人,我之所以不能专精有成者在此。然而我的生活内容异常丰富,能够永久保持不厌不倦的精神,亦未始不在此……我每历若干时候,趣味转个新方向,便觉得换个新生命,如朝旭升天,如新荷出水。我自觉这种生活是极其可爱的,极有价值的。”任公的成就及影响,的确倚靠他好学不厌精神的支持。一般人以为任公之学,博而不深。后人看前人,自然很容易发现他的缺点,但与他同时代者,又有几人能超过他!?

人或者都能饱学,但未必都能运用其所学,以启迪社会,激发后人。任公则二者兼而有之,既好学不厌,且诲人不倦。他一生的言论著述,据最保守的估计,不下于一千四百万字,每天执笔,平均在三千言以上。他的著作特色,如其自评:“笔端常带感情,别有一种魔力。”他能“言人口中之所不能言,心中之所欲言”。今日读之,脑筋随之而去,明日再读之,脑筋又随之而转。他能把人当做傀儡,牵动线丝,左之右之,惟其言是听。谭嗣同誉他有贾谊之笔,张謇称他“笔破乾坤舌雷雨”。每发一论,必至风靡而不可收拾。韩文举说他发表能力之特强:“但胸中有一材料,无不提之以入笔下,又喜欢自造新名词,或杂引泰东泰西故事。”在新旧文化交替的时代,自然不少人要随他转移了,也决定了他的必然影响。

梁任公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但并不是一贯的,尤其以政治的立场变化最多,有时他站在甲方,有时又转至乙方,而甲乙两方却是水火不能相容的。因此人们认为他个性上有缺点,认为他是善变的。他自己也承认个性流质,常常“不惜以今日之我,难昨日之我”。如此一来,言论前后不无矛盾之处。一再的改变,自然减少了他的影响力量。

不过,任公的政治理想是不变的。在清朝他反对专制,在民国他依然反对专制。他抱定的宗旨是实现民权政治。他常常说,不达目的,决不休止。最初他追随其师康南海弄维新,搞变法,他的手段是温和的。及至发觉温和的路走不通,急转直下,想采取激烈的手段,不惜以流血方式,希冀实现理想。但一番尝试之后,他发觉国民并未普遍觉醒,未能获得他们一致的支持。他又退回到温和的态度,想从教育方面先下手,先新民而后兴国。惟其所定的目标太高,他以为觉醒国民的努力,非有十年二十年不能为功。岂知他以往所提倡的进取、冒险、破坏等等新国民道德,早已深植人心,当他还没有来得及再趋转激进的时候,一般国民已朝着他指示的方向走上前去,专制政体已被众人合力推倒。民国之后,对他误解的人不少。但请问他是否已经忘记了既定的目标?举两个显明的例子,似乎可以得到正面的解答:反对袁世凯称帝的护国军之役,反对康南海张勋的复辟运动,任公都是倡导人,而且都曾亲与其事。当这两出丑剧锣密鼓紧的时候,他毅然决然发表声讨宣言,且置生死于度外,誓与之周旋到底。任公所争的是政体,而不是国体。在过去,他要求虚君实民,而今既为民主,更应该名实相符,颠倒时代本末,摇撼国本的行为是决不容许的。后来,他又甘心卷入政治的漩涡,目标依然是要实现他的理想。他想把那批官僚政客带上正途,可惜“先时人物”的他,抱着民权政治的理想而来,抱着民权政治的理想而去。个人的政治活动,“一生成功者少,失意者多!”

研究梁任公的一生。言史事,在清朝的十八年较诸在民国的十八年为单纯;言思想,则清朝的部分,多以政治思想为重要;民国的部分,以学术方面为重要。因此,他的一生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分类法。可以就时与事分,也可以就思想而分。就思想而分,原则上不外乎他的政治思想,教育思想,财政经济思想,人生哲学思想等等。不过截至目前为止,很少人将任公的思想作一有系统而详细的分析,盖任公的方面极多,欲一一研究,实非易事。

大部分评论任公的学者,都用时与事的分类方法。譬如徐佛苏所记《梁任公先生逸事》便主张分为四时期:“一为戊戌变法及逋日刊报之时期,二为运动立宪请愿及辛亥革命之时期,三为兴师起义讨伐洪宪及复辟之时期,四为入校讲学倡导青年读书运动爱国运动之时期。”徐氏又称第一期为维新变法之时期,第二期为立宪与革命双方并进之时期,第三期为兴兵起义恢复共和之时期,第四期为讲学育才领导青年救国之时期。毛以亨著《梁启超》则将之分为五时期:“一、少年读书时期——同治十二年癸酉至光绪二十年甲午;二、维新运动时期——光绪二十年甲午至光绪二十四年戊戌;三、流亡办报时期——光绪二十四年戊戌至民国元年;四、民国从政时期——民国六年至民国八年;五、文化运动的晚年——民国八年至民国十八年。”过去《大公报》、《东方杂志》有几篇叙述任公的短文,分期也大多类此。抗战时期几篇论述任公的著作,也与此相似。

对于这几种分类法,著者稍有不尽同意之处。民国开国前的十八年间,用维新及立宪来代表任公的言行,未免有笼统不清之感。而且注意力放在立宪运动上,忽略了他的一段与革命的关系,尤其任公鼓吹革命的思想,也因此变得暗淡无光了。这里试拟一个稍异于前的分法。其一生约可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一、成长时期:

1.幼年抚育时期:包括幼年生活及家庭教育。

2.求学时期:包括中举前后的教育。

二、推翻专制运动时期:

1.求变时期:包括戊戌之前的求变思想及活动。

2.流亡时期:

(1)流亡前期:包括革命思想的流露及从事革命的运动。

(2)流亡后期:包括立宪运动及影响革命的言论。

三、维护民国时期:

1.从政时期:

(1)归国从政:包括组党活动。

(2)护国讨袁及反复辟:包括躬历讨袁之经过,及反复辟的言论。

(3)指导政治:包括卷入政治漩涡及其政治精神。

2.献身文化学术时期:

(1)舍政治而献身文化学术:包括青年之指导及学术之提倡。

(2)治学而不忘政治:包括晚年的言论活动。

本文只想说明任公在推翻专制运动时期的政治理想,亦即他的前期思想。因此,除了他的成长时期,略为提及一二,民国以后的行谊,则暂置之不谈。私意以为自任公开始关心国事到辛亥革命,这十八年间,其中许多有关他的言行问题,亟待解决。第一,即如前面所说,任公抱有一个民权政治的理想,这个理想以什么为基本理论?初有民权思想的表现是如何的?以后这个理想是否因为学识的日进而有所蜕变,而至于成熟?成熟之后如何积极的表现?第二,任公既有了理论上的支持,如何趋于激烈,与革命党的关系如何?第三,他对于革命的鼓吹如何?第四,他为什么后来又反对流血革命,转变的由来如何?第五,转变后的影响如何?

为了叙述的方便起见,同时又希望指出在这十八年当中任公显明的几次起伏转变,在此先说明其时限关系:

1.戊戌之前:二十二岁至二十六岁,光绪二十年(1894)至光绪二十四年(1898)谓其为思想孕育,明倡民权与隐言族类时期,亦即自强学会至戊戌政变为止。此一时期,专注重说明任公思想上的特质。

2.流亡日本前期:二十七岁至三十一岁,光绪二十五年(1899)至光绪二十九年(1903)谓其为破坏主义时期,亦即自《清议报》、《新民丛报》至游新大陆归来为止。此一时期,任公与革命有多方面的关系。

3.流亡日本后期:三十二岁至三十九岁,光绪三十年(1904)至宣统三年(1911)谓其为“避革命之名,行革命之实”时期,自新大陆归来至辛亥革命为止。此一时期,任公的态度转变,行动上弃革命而立宪,然言论上仍多有影响革命之处。

本文依此时限关系,说明任公在清末十八年间的行谊,由求变的思想以至于与革命运动的合离,并在合离的运动中检讨其对于清季革命的影响及得失。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