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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南京去

春天的来客:陈布文文集 作者:陈布文,李兆忠 著


到南京去[1]

小娟到南京的时候是十七岁,她是苏州一个教会中学的毕业生。

她为什么到南京来,上大学吗?

不,自从她白发苍苍的老母,暗示她如果不同意家庭选好的一门亲事,那么,这个家庭就不会再担负她上大学的费用了。——于是,她就决意不上大学了。

不上大学是使她痛苦的,可以说是她青年时期一个致命的打击。因为,在中学里已经一再听到几位老师说过:“林小娟一定要上大学,她在文学上有发展,她是未来的一个女作家。”

文学,是的,她喜欢文学,在十四岁的时候,就应《妇女生活》杂志的“我理想的爱人”,以这个为题的征文,她竟得了第一名。虽然,她那瘦小的身材还未发育成人,那穿着家制布鞋的小脚,更加可以看出来,她还是一个孩子。但往上看去,那个略微见大的头,宽大的额,披散着长长的乌发,一直垂到肩上,蜜桃似的脸,焕然发光,尤其是一双灵动的眸子,它深不可测,蕴藏着些什么,带着一点危险与魔气,那是十四岁的女孩们所绝不会有的。

在那时候,似乎公认为从事于文学工作,则必定得先从大学毕业,不上大学,就是终止了小娟文学的前程。

所以在毕业留别会上,小娟演木兰从军,刚刚打完仗要“愿借明驼千里足,送儿还故乡”的时候,女友王美华正化了妆,下一节目,是她跳舞《月明之夜》,穿了一身白裙衫,飘飘然走来,指着小娟尖声叫着说:“多好看,穿了戎装多好看!——怎么办,娟,你恐怕真要投笔从戎了吧?”

“是的,”她说,“我当了兵,十二年也不回来!”

然而到哪里当兵去呢?

在长长的暑假中,同学们都风流云散了。小娟较好的几个女友——白春花、沈莲考上了中大美术系;葛清到上海演电影去了,已经改名达妮,并且寄了一张酒窝很明显的照片来;走路婀娜的王美华正在恋爱,据说不久将与她在报馆里工作的表哥结婚。

阴历七月十五,家家结鬼缘。

虽然小娟沉溺于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里,并且为了思考人生而常常通宵不眠,当紧的前途问题又迫在眉睫,……但她对民间这一习俗,却异乎常情地喜欢。她花了半天的时间,将那堆买来的、压了金钱印痕的长方形毛边纸,一张一张卷成筒形,把书桌上蓬蓬的纸卷,砌成了一座山。这是在天黑的时候,用大篮小筐装着,手中点上一筒,在各个僻静的河滩小巷走着,烧完再接上一筒。家家有人出来,孩子多的人家,成群结队地出来烧纸。小娟是个独生女,与六十来岁的父母同住在一座小小的白楼上,别的什么活动,她家照例无人参与,只有七月十五结鬼缘的事,小娟却一定参加的,而且钱纸筒比别家都做得多。她差不多是第一个出现,开始点上了火,直到深夜与最后点完纸筒的一批人一同回来。

这是好玩的事。古城苏州,有着无数条幽静而奇秀的小巷,垂杨纷披,有几条流着清清泉水的小河。盛暑刚刚过去,在初秋的夜里,点着松松纸卷的火炬,曲曲折折地巡游街头巷尾,儿童们稚气的笑语,水榭林边,映现着姑娘们飘飘的群衫。远远近近的小火光,断断续续地闪动着……

小娟穿了一身浅蓝色的衣裙,抱了一个长长的元宝篮,她以自己的家为中心,以一篮纸卷烧化的过程为长度,选择着不同的小径,一筒接一筒地烧化那纸钱,再回到家时,又添满一篮。

当她走到一个池塘边,她站在小石桥上,看到碧清池水中自己的影子,长长的头发纷披着,一手举着火炬,衣裙飘飘地站在蓝天与亮月中间,多么好!她想起《水仙辞》,不觉瞥了一眼池塘边滋长的萋草,身上微微有一阵寒噤。于是她快快走过石桥,沿着池塘转,自己对自己说:“我不相信有鬼。至少,我相信在我四周,默默跟随我的绝不是鬼;至少我相信,绝不是狰狞可怕的红头发绿眼睛的鬼。即使是鬼,那鬼也是与神仙一样的美妙,她们是那么温柔,那么钟情,那么委婉,……也许正因为有她们,这个夜才显得如此可爱!”

“我向你们问好,我是你们的朋友!”小娟轻轻地说出声来,并且高高举起火把,靠着野生的一株老树说:“是的,你们是我的朋友,你们是善良的,一定也是美丽的!”

“哈哈哈哈……”忽然身后发出一阵哄笑,真把小娟吓怔了,但即刻明白了那是王美华的声音,于是她举了火把转过身来。老树的后边有一排房子,那种临河的小房,她刚才走过的时候未加注意,而王美华她们都一直注意看她,并且躲在房后听她的独白。

“你真是个小妖精,还与鬼叙话,哈哈哈,这个神经病!”王美华仍然笑着说,“我与你介绍,这位是伍梦蝶,这位是王国贤,都是我的表哥!”她又嚷着对他们说:“这就是林小娟,女文学家,女画家,女诗人,女……”她这样嘻嘻哈哈地说下去,小娟任纸卷烧光了也不再点,她觉得心境完全受毁损了,她没料到美华这个时候来找她,并且是用这种方式。

“我明天一早就回武汉,所以非今晚见见你不可……”她又大又有深意地眨了几下眼,暗示她到武汉去之后,便要与她表哥结婚了。这两个表哥,到底哪一个是她未来的丈夫呢?

小娟只好领了客人往回走。这时候,那个叫梦蝶的已把她篮子拿过去代抱着了,而叫国贤的那位用火柴点起了余下的纸卷,笑嘻嘻地举着,他的脸上有麻子。

把众人送走之后,小娟是十分疲乏,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她倚着楼栏眺望,夜深了,远远近近仍是火光点点,她还余下很多纸卷,但再也提不起兴趣来了。这一场聚谈,除了心里明确地送别了中学时代的朋友外,一无所得。这些人多么俗,尤其那个王国贤,那个麻子!言语阿谀,笑容谄媚,是个坏货。“麻子,王麻子,可怕!”小娟又自言自语了:“鬼好得多,绝对比他们好,我要结鬼缘,至于这种人,我与他们永世无缘的了!”

“张资平的小说培养了王美华,她还照小说写的去实践了。”小娟在无眠的夜,这样想,“高尔基说:社会大学,我要上社会大学,我要看看这个社会!”

“但是,”她翻了一个身又想,“娜拉离开家之后怎么办?易卜生把娜拉鼓动出来了,但他并没有解决她到了社会上怎么办的问题。”她想到,一个女人,一个姑娘,到了社会上,特别是一九三七年的中国社会上,怎么办?处处密布着陷阱与圈套。她翻来覆去地想,一夜未眠,头昏极了,她起床打开楼窗,破晓的风凉凉地透进,她靠在窗口深深地呼吸了几口,点点头说:“我要到社会上去,是的,我不怕,我不会屈服的,因为我有死!”她又向东方点点头,这时太阳还没有出来,天边似乎有些白气,说不清是夜雾还是朝雾,夜空蓝得发黑,冷冷地倾听着她的决心。

她选择了南京,是破釜沉舟的意思。她是一个中产阶级的女儿,在上海的亲友很多,她要把自己甩向举目无亲的场所,只许自我奋斗,不许得到支援。她要立足于无人之境,既不受人爱护,也不怕人诽谤,一切将要发生的,全由自己来承当,她的成败,决不能影响这个末代秀才的家庭名声。

小娟的父亲是个秀才,如果皇帝不退位,也许能做举人和状元,但他倒也不恋旧。武汉革命军到苏州的时候,他就把小娟乌黑的一条大辫子剪了。现在他六十多,做着苏州市的开明士绅,在乡下有几亩良田,几间祖遗的老屋。母亲受过苦,在父亲读文章努力考功名的时候,母亲曾给附近地主人家充过短工。她到四十五岁才有了小娟,那时家境已在中农以上,因为小娟读书要进好学校,所以把地租给人家种,这个小小的家就搬到苏州城里来了。她母亲的理想,是只求小娟读毕中学,嫁个小学教员,自己也教书,夫唱妇随。家中的收支,是可以供小娟上大学的,但是父亲威胁她一下,希望逼成已经在进行的婚事。不料小娟反抗到底,而且自动要求不再升学了。这两天,小娟忽然说,接到女友的信,在武汉找到了一个教书的工作,立刻就将离开故乡了。

自小在身边长大的爱女,要远别是难过的,但十七岁的孩子,就能工作赚钱,这不能不使老母产生一种光荣与自豪之感,何况她知道,女儿的脾气倔强得很,要取消她的决定,根本是不可能的呢!

告别时,父母是老泪纵横,百感交集;小娟是横眉冷对。——她横眉冷对自己的决定,自己的幼稚,自己的梦,她蔑视自己的勇敢与抱负!

她的心是痛的,她觉得对不起父母,还能再见吗?然而不走怎么办?亲爱的爸爸妈妈,原谅我,我是一个叛逆,我是不会使你们得到幸福的,恐怕我自己也永不会得到幸福!


[1] 作于1950年代,未曾发表,手稿无题,篇名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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