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饴甥对秦伯
《左传》僖公十五年
十月,晋阴饴甥[1]会秦伯,盟于王城。秦伯曰:“晋国和乎?”对曰:“不和。小人耻失其君而悼丧其亲,不惮征缮[2]以立圉[3]也。曰:‘必报仇,宁事戎狄。’君子爱其君而知其罪,不惮征缮以待秦命[4]。曰:‘必报德,有死无二。’以此不和。”秦伯曰:“国谓君何?”对曰:“小人[5]戚[6],谓之不免;君子恕[7],以为必归。小人曰:‘我毒秦[8],秦岂归君?’君子曰:‘我知罪矣,秦必归君。贰而执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焉。服者怀德,贰者畏刑,此一役也,秦可以霸。纳而不定,废而不立,以德为怨,秦不其然。’”秦伯曰:“是吾心也。”改馆[9]晋侯,馈七牢[10]焉。
吴评
通篇作整对格,而反正开合,又复变幻无端。尤妙在借君子、小人之言,说我之意,到底自己不曾下一语。奇绝。
[1]阴饴甥:晋大夫,姓吕。秦国释放晋惠帝后,惠帝派阴饴甥迎接自己。
[2]征缮:征赋治兵。
[3]圉:惠公太子名圉。
[4]秦命:秦国归还晋君之命。
[5]小人:指缺乏远见之人。
[6]戚:忧虑。
[7]恕:宽慰。
[8]毒秦:对秦国无情。
[9]改馆:换个住所,改用国君之礼相待。
[10]七牢:牛、羊、猪各七头,为七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