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2 还记得第一个弄花你口红的人吗

余生好长,你最难忘 作者:安乔 著


02 还记得第一个弄花你口红的人吗

我们要继续光鲜亮丽、声势浩大地爱自己。有没有爱情,都珍贵无比。

1

记忆里,那个美妙的夏天是红色的,那抹红色是她第一支口红的颜色。

他是第一个弄花她口红的人。

在偏僻安静的小巷子里,他拉着她的手,轻快地奔跑,夏天的风穿过耳郭,细细痒痒的。

她看着他后背鼓起的白衬衫,还有拉着她的他的手。

嘴角飞扬。

跑到巷子尾,他们停下来,看着对方大笑,眼里嘴角都是一种得逞后的得意。

她桃红色的嘴唇在阳光下色泽闪亮,带着某种奇妙的诱惑。

他眼神明亮地望着她,在他的眼睛里,她看到那个初恋的自己,青春肆意,被爱情甜蜜包围。

他的嘴唇毫无征兆地覆上来,双手环住她的腰。

被抵在墙上的她,大脑一片空白,起初还扭捏挣扎,慢慢地就安静了,连同整个世界。只剩下他的鼻息,自己低低的呻吟,战栗的不知道该放在哪里而怪异僵直的双手,以及远处高树上乐此不疲的蝉鸣。

不知过了多久,他的额头抵着她的额头蹭了蹭,然后他抿了抿嘴,笑着对她说:“我是第一个弄花你口红的人。”

脸红、耳朵红,其实他跟她一样紧张,却总表现出张狂的、恣意的、无所畏惧的样子。

她掏出纸巾,仔细地擦掉他嘴角上的口红。不知为何心下一片肃穆,她伸手轻触他的嘴唇,她看向他的脸,仿佛要把他的模样久久地深深地刻在心上。

那是十七岁的筱蝶,和十八岁的赵星。

2

关于初吻,筱蝶后来无数次回忆起来,都想不起具体的细节,尽管她努力回忆,大脑也无法提取出更多细节。她有些懊恼,不都说初吻是最美好的吗?

为什么甜蜜的过程她一点也回忆不起来,记得的全是旁枝末节。

那天她回到家,在镜子前细细端详自己,掏出赵星送给自己的那支口红,一遍又一遍地涂抹,很少女的红色,逐渐就红到了耳朵根。

她喜欢他。

一个学霸,一个学渣,不合常理,却非常合乎青春期的组合。

最初,赵星总是在回家的路上堵她:“我是赵星,我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直白,无厘头,令人生厌。“你不喜欢我啊,那我过一阵子再来问。”

然后,他果然过几天又来堵她。

执着得好笑。

对赵星有印象还是高二学期末那次的学校晚会,他着一身白衣白裤,在台上抱着一把吉他,自弹自唱。台下闹哄哄的,听不清他在唱什么,但他自我陶醉的样子打动了她。

原来喜欢上一个人,是一瞬间的事。

就像后来听赵星说起他对她的喜欢,竟也不过是,下课铃响起,他睡了一节课醒来,睁开惺忪的眼睛,刚好看到她美好的侧脸;上学路上,他骑自行车总在胡同的拐角遇到她,她戴着耳机慢慢走,嘴里背着英语单词……她的眼睛里总有一种让人瞬间平静的淡然。不像其他那些学习成绩好的人那样,嚣张跋扈,看他们学渣满是鄙夷,唯恐避之不及。

直到某天晚自习后,筱蝶又一次被人堵在巷子口,但这次不是赵星,是小混混。

就在小混混的手快要摸上筱蝶的脸时,赵星拎着板砖出现了,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像个帅气无敌的英雄。

小混混被打跑了,赵星也挨了几拳,脸上挂彩,鼻子流血。

他竟然顾不上,劈头第一句还是:“我是赵星,我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

在那样紧张的气氛下,筱蝶被他没头没脑的这句话,逗得扑哧笑出声来。

“我都英雄救美了呢,你好歹可以说‘喜欢不那么多,但喜欢一点点’啊。”

筱蝶凝视着他,默默点点头:“嗯,那就……一点点。”他全然不知,其实她心里已经喜欢他,只是害羞说不出口。她也从来没有想过,会是在那样的情景下,说出来她对他的喜欢。

很久以后,她才敢表露心迹:“笨蛋!女生说喜欢一点点的时候,其实心里就已经是喜欢很多了!”

3

在筱蝶看来,赵星跟那些只知道写情书给她的男生都不一样,他胆大包天,他任性自在,他就是那个脚踏七彩祥云来到她身边的守护神。

整个高三平平无奇,赵星依旧上课睡觉,筱蝶依旧排名靠前,作业写不完,熬夜的灯点到天亮。

可是下了晚自习,从学校到家的那段路,是她和他的独处时光。

赵星讲笑话逗她开心,做鬼脸,鬼哭狼嚎地唱歌,她没心没肺地大笑,不急不慢地跟他并肩走在明明灭灭的路灯下,浓重的夜色里,微凉的夏风和哈得出白气的冰天雪地里。

“赵星。”一个人的时候,她总是会不自觉地张着嘴巴练习他名字的发音。她想,赵星就是她世界里最亮的那颗星啊。

冬天下了晚自习,他们会在小巷子口的路边摊吃一会儿麻辣烫,隔着白炽灯下氤氲的热气,他望着她傻笑,她每每都有恍惚的错觉,仿佛前世就在这个巷口与他相遇过。

她笑自己痴傻,恋爱中的人果然都是文艺矫情零智商的。

在他捧起她冰冷的手,送到嘴边哈气的时候,她望着他,时间仿佛凝固在那一刻,仿佛在这一瞬间走完了这一生,也走过了下一世。

筱蝶每天睡前在脑海里过一遍白天和赵星之间的点滴,然后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

当然,这一切都是不能告诉他的。年少的时候,我们总是怕让对方知道自己有多喜欢他,却又总是默默地在心里增加喜欢的砝码。

某天晚自习后,走在小巷子里。“高考过后,做我女朋友好吗?”赵星抬头问她。

筱蝶一下子被噎住了,低下头,不看他。

“你再不答应,我就亲你啦。”

“喂!”筱蝶一下子抬起头,大眼睛瞪圆看他。

“我亲啦……”赵星继续。

“好啦好啦,我答应!”筱蝶忙不迭地回答。

“哈哈哈哈哈,我也是有女朋友的人啦。”赵星仰天大笑。

筱蝶哭笑不得,心想:“得意什么,我也是有男朋友的人啊,哼,扯平!”

4

然后就是高考过后的那个夏天。

他送给她一支口红,她应允做他的女朋友。

“你快涂上,看看适不适合你。”赵星催促。

筱蝶白他一眼,去洗手间仔仔细细地涂上,那是她第一次抹口红,以前都是没有颜色的滋润型唇膏。

出现在赵星面前时,他呆了一两秒:“筱蝶,你真好看,我设想了无数种你抹上口红的样子,可真的看到后,觉得你比我想的还要美。”

那是素颜抹口红也不觉得突兀吓人的年纪。那是他们最好的时光。

很巧,那天在黑暗的小电影院里,他们看的电影就是舒淇和张震的《最好的时光》。出门时却一不小心撞见了不远处迎面走来的筱蝶的妈妈,这才有了赵星拉着筱蝶飞快躲避,也才有了他们的第一次拥吻。

“所有的时光都是被辜负被浪费的,也只有在辜负浪费之后,才能从记忆里将某一段拎出,拍拍上面沉积的灰尘,感叹它是最好的时光。”侯孝贤如是说。多年后,筱蝶在网上看到这句话,心下一片感伤。

那时不知有别离,真的以为眼前的人,会是自己一辈子的爱人,从没想过辜负和被辜负。所以那个夏天一次又一次被晕染上色,红成落日的晚霞,铸成回忆里的样子。

白天,他们骑单车去郊外爬山、钓鱼、摘野果子,偶尔和几个关系好的朋友一起野炊;晚上,赵星拖着筱蝶的手压马路,晚风拂面,灯光闪烁,虫子在隐秘的地方鸣叫,他们手心沁出黏稠的汗,筱蝶要缩回手,赵星却怎么也不肯。

夜深了,赵星送筱蝶回家,在巷子尾的路灯下吻她。头顶上飞蛾聚拢在路灯的光亮下,飞蛾扑火般,像极了爱情的样子。

他说:“我要一辈子吃你的口红,是吃一辈子哦。”他笑得狂妄,好似岁月就是他手心的线,他迟早拉着她的手,走到岁月尽头。

筱蝶望着灯下两人重叠的影子,默笑。

未来那么遥远,不及脚下的灯影好看。

5

过完了整个夏天,他们就要南北相隔。她在北京,他在广州。

异地恋。

走过难分难舍,打起电话来把电话打得滚烫,月色也变凉的阶段;再走过吵吵闹闹,冷战赌气,说出第一句埋怨、第一句狠话,也就走到脱口而出第一句分手的阶段;就默默地走到了一个礼拜一通电话、几条短信的地步……

筱蝶回想起来,记忆好像也只能这样拉出一条轨迹线,全然不知他们怎么就走到了分手的那一步。如果一定要说大事记,也不过就是两个人变成了三个人,然后又变成四个人。

起初是有人追筱蝶,他们一个话剧社的。某天恰逢赵星给筱蝶打电话,筱蝶的手机又在那人手里,那人礼貌性地接起来,误解就这样产生了。

再后来,赵星被人追。过去他只尝过追人的滋味,从不知道被女孩儿猛追、喜欢的滋味,他没有很快沦陷,但也是迟早的事。当他战战兢兢打电话告诉筱蝶他和那女孩酒后的荒唐时,一切就都无法挽回了。

可倔强的筱蝶不死心。

她跳上南下的火车,清晨到了赵星的学校。她看见那个女孩在赵星的宿舍楼下,凹凸有致的身材,姣好的面容,和高大帅气的赵星走在一起,谈笑风生。躲在一旁的筱蝶感到前所未有的自卑。

没有质问,也没有道别,她仿佛看见赵星手心里的那根线顷刻崩断,他们的未来就分崩离析。

在北上的火车的厕所里,筱蝶哭得撕心裂肺。

为什么那个说会一辈子爱你的人提前退场了,而那个说只喜欢一点点的人,到最后却爱得放不了手,伤得最重?

下火车时,筱蝶才发现随身带的那支口红不见了。那是赵星送她的第一支口红,里面还剩一小截舍不得用完,她就当纪念品收起来了。

她低着头走在汹涌密集的人群里,一边走一边撕掉钱包里他们的大头贴,纸屑在风中很快不知所踪。

那是十九岁的筱蝶,和走丢的二十岁的赵星。

6

没有了赵星,人生依然在过。

筱蝶又再恋爱再分手,她再也没有撕心裂肺地哭过,下一个恋人永远都有,只要她想,只要她愿意。

人永远只能往前看,任时光匆匆过去,终会熨平内心的起伏与岁月的皱褶。

研究生毕业后,筱蝶踩着高跟鞋在国贸的一家外企上班。

间或从谈判桌上离开,拿着随身携带的化妆包,去洗手间补妆,筱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大波浪长发、精致的妆容、简洁贴身的套装,化妆包里最多的是口红,随意地拿起一支,娴熟地涂抹,然后再抿一抿……

不上班的时候,她也去三里屯的酒吧,在那里不知道遇过多少或忧郁,或激情,或文艺,或流氓气质的男人,扬言要吃她的口红。每每这时,她都会想起年少时期那个叫赵星的少年,他说:“我是第一个弄花你口红的人。”

她已经记不起他的长相了。

只是她还是会怀念那支口红的颜色,那是初恋少女的颜色,是她回不去的青春。她甚至记不起那个口红的牌子,可能只是赵星随便在哪个柜台买的吧,毫不起眼却涂亮她的青春。

她再也没有遇到过那种颜色的口红,就像她又见过不少人,却再也没有遇到过像赵星的人。

她曾度过一段走马灯般换男人的日子,午夜的路灯下、黑暗的床上,对面那个人面容模糊,她像一只饥饿又可怜的猛兽,不知道在寻觅什么。

每一次,她都痛恨自己,为什么总会想起那两个字:赵星。

那样混沌的日子,后来终于落幕。

就像吸引力法则一样,她在酒吧,终于遇到了他。

7

她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认出了他,周身上下仿佛通了电一样,战栗起来。

之前究竟是忘了他的长相,还是只是不愿意想起,回忆被刻意抑制?

昏暗的灯光下,他朝她走来,她嘴角露出复杂的笑,像其他男人一样,此刻他只把她当作猎物。

她强撑着得意的笑,可分明眼眶里慢慢升起雾气,她不能这样狼狈地出现在他面前,于是迅速地转过身去。

“哈喽,美女,喝一杯?”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他凑到她身边,多年后,他们终于又那么近距离地对视了。

拜伦的诗如是说:“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贺你?以眼泪,以沉默。”

“好啊。”她拿起酒杯,碰了一下他的,砰,发出清脆的声响,好像击碎了分开以后那些年的时光。此刻他就站在她面前,这不正是她心心念念的吗?

她喝下一口酒,冰凉的液体在胃里打漩儿,也迅速让大脑清醒下来。

他依照套路那样搭讪她,她心下了如指掌,没有丝毫的抗拒,非常配合地迎合他的意图。酒吧里灯光昏暗,他附在她耳边说话,冷不丁吻她一下,她不以为意,继续笑着回应他。

可她心里却无比难过,这么久,他居然没有认出她来。到底是她如今大浓妆变化太大,还是自己从未在他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他提议带她回家,她微笑应允。在胡同里,他就抑制不住地吻她,手伸进她的衣服里,她果断拦住,脸上维持笑容:“别急呀,去你家嘛。”

到了他家,合上门,开了玄关灯,他就汹涌地吻上来。迷乱中,筱蝶恍然觉得自己回到了十七八岁,像是一个轮回。两人赤裸相对的时候,筱蝶眼角还是流下泪来,曾经她少女怀春似的幻想了好多遍这一刻的场景,而这一刻迟到多年,且以如此滑稽的方式来临。

筱蝶并没有退意,反而像是要用尽全部的热情与力气,与他纠缠在一起。所有的不甘心和奢望,这一刻都化作泡影。

曾经十七八岁美好的校园爱情,永远只停留在那天那时。

她爱他,在那一刻改写成“爱过”。

8

从洗手间里冲浴出来,她取了他一件白衬衫套上。

站在镜子面前,筱蝶打量自己,卸了浓妆,看上去和十七八岁时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可细看,眼角有了细纹,苹果肌不再,婴儿肥也没有了……其实变化还是蛮大的。

他已经在床上睡着。

趁着微弱的灯光,她端详酣睡的赵星。他没有什么变化,帅气依旧,睡着时看不出桀骜不驯,取而代之的是别样的平静与温柔。

“赵星。”她轻声唤他,想要叫醒他,又似乎不愿意惊动他。她有满心的话想和他说,想问他当初为什么变心,为什么说好的爱情说不要就不要了,是因为距离,还是移情别恋不再爱她?这些年他想起过她吗?和那女孩分手后为什么不来找她?为什么现在出现在北京?为什么没有一眼就认出她……

是的,他没有一眼认出她来,想到这里,所有复杂的情绪又都戛然而止。她抚摸他的脸庞,这样英俊的脸,早就在当初深深刻在心里,所以才能第一眼就将他辨认。

她始终不愿意承认,最后的最后,她爱他比较多。

这就是爱情荒唐的地方。

她开门离去。不告而别,像上次去他学校找他那样。

筱蝶走在灯光依旧明亮的大街上,眼泪抑制不住地外涌,仿佛要把这几年的委屈和寂寞都哭出来。她累了,不想再背负一份莫须有的爱,折磨自己。

年少时,我们都曾爱过一个平凡的少年,拥有过人生第一支不知名的口红,以及一段下落不明的初恋……他是第一个,不是最后一个,真的没关系,他曾许诺过的那个一辈子,在那个昏黄的路灯下,在那个百转千回的吻里,真实存在过就好。

筱蝶开始认真恋爱,好好生活,戒烟戒酒,还是会寂寞,但眼神里的淡然又慢慢回来了。

也还是会失恋,会痛彻心扉,会懊恼,可是她不怕了。

那个像伤疤一样的名字,慢慢被抹去,伤口愈合。

夜幕坠下来,筱蝶举着咖啡倚在窗户边,脚下是明亮的灯火,人来车往。她揉一揉太阳穴,加班加得眼神恍惚,头昏脑涨。她坐回工位,打开手机里的APP,随意地瞎逛瞎买,习惯性地又看起了口红,她笑,自己怎么买口红上瘾了。

手指在屏幕上滑动,忽然,停在了一张图片上。筱蝶呆呆地看着,那是某品牌的一支口红,是那个记忆中夏天的颜色。那些记忆雪片一样从心里穿梭而过,定格在她拿纸巾擦拭他嘴角的口红,他油滑地说:“我是第一个弄花你口红的人……”

她嘴角浮起笑意。

口红像女人的成人礼,像爱情的符号,涂抹着那刻满怀少女的心事,宣告跌入不一样的成人世界,通晓七情六欲,世界纷繁复杂起来。

成长以后才懂得,当初爱情递给她们的口红,日后成为她们的面具,也是行走于城市森林的武器。有时是在职场上拼杀,在谈判桌上周旋,有时是和闺密聚会,跟喜欢的人拥吻。画个精致的妆容,唇上抹了颜色,就能瞬间切换成一个不一样的自己,旁若无人地美丽着。

有时,即便是一个人独处,随意地抹上口红,世界和心情也会瞬间欢快起来。对女人来说,口红这样的巧物,寓意比爱情更丰富更饱满,所以即便没有爱情,好好爱自己也是一副温柔的铠甲,足以抵挡孤寂,抵御艰难世事。

我们要继续光鲜亮丽、声势浩大地爱自己。有没有爱情,都珍贵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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