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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乍见之欢,不如处久不厌

如若相爱,便携手到老 作者:王思渔 著


恋爱:乍见之欢,不如处久不厌

那年那爱,青涩时

许多人的爱情,在二十五岁以后被现实替代。有的人忙着计算,要什么样的房子,什么样的车;有人忙着计较,对方会升到哪个职务,和自己生下怎样的孩子。

但是倘若把时光倒流,你可能首先会想到年少时的爱情和那个曾经的他。时过境迁,那时淡淡的忧伤和无法言说的悸动,已不可能再有。很多人不解,为何当初都没有拉过手的爱情,却令自己终生难忘。也许,你难以忘怀的,不是某一段爱情或者某一个人,而仅仅是年少时青涩的自己。

某日,和一位友人在咖啡馆小坐,她说:“几天前遇见年高中时喜欢过的男生。”我呷一口咖啡笑笑问:“如何?”友人淡淡地说:“当年他高大、帅气,英姿飒爽,班里好几个女生偷偷送钢笔给他。现在,他竟然跟大街上那些挫、胖、丑男一样,除了让人失望还是失望。”

我笑出声来,不用问也知道,这是一个没有然后的遇见。看着她漠然的脸,我知道已不必问她当年对他是如何的爱恋。一个多小时的会面,我们谈笑风生,早已将那个男生忘在脑后。临分别时,她却忽然挽起袖子,在她的左手手臂上,有一块青色的纹身。那原本是一把锋利的剑,只是时光让它钝得模糊一片。

我不解,她笑笑说,只因为他名字里有个剑字,身上便永远留下了这样的印记。等到后来,他和她已成陌路,第一件事就是想把那纹身洗去,却发现怎么也洗不掉了。受了不少罪,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自古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纹身也算是好的了,这世上还有更多女孩,仅仅因为一段小小的爱恋,轻易就将自己的身体折磨得不成样子。然而真正爱你呵护你的,也不过只有是父母罢了。

青涩时的爱情,似乎每个人都有那么小小的一段。现在想来,那年少时的乍见之欢,真的好单纯,好天真。可如果不是年轻,我们还会那么纯,那么真吗?也许未必罢!

十多年前,我曾是一名美术特长生。为了获得那份普通学生不曾有的殊荣,我死缠烂磨说服妈妈,允许我去学习画画。过了初入美术班的新奇和刺激,慢慢只剩下了枯燥和无聊。某个燥热的午后,一个高个子男生近近地坐在我身旁。午后阳光射进窗子,光线一缕缕地投进来。在那种背景下,他的笑脸阳光、明媚、欢喜。

不久后的一天,出于同学间的友情,他送给我一支九成新的水彩笔。说来看,那算是今生第一个男生送我的第一件物品吧。长长的笔杆,整齐的笔毛。我自然是舍不得用,偷偷地珍藏了起来。从那一天开始,画室里不再是黑压压的一片,而是充满了阳光的味道。

每次上课,我都会坐在他身后。有时,他回过身来淡淡一笑,我的心便忽然紧张得无法呼吸。日复一日,我喜欢上了那令人无法呼吸的感觉。

同班同学中,已经有人在开始恋爱。但那时,早恋是令人不耻的。因为早恋就代表了成熟,而成熟既让人向往,又令人惆怅。每天两个小时的绘画课,他总是有意无意地坐在我前面。我每天都会看着他的背影发呆,渴望他回来身来,冲着我微笑。我觉得,他和我之间,已经有了某种微妙的关系。我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的恋人。没错。

还有一个月,初三的学生就要中考了,画室弥漫着紧张的气氛。恰在此时,我无意间听一个女生对另一个女生说:“呀!卿卿的校服丢在教室了,可是她中午请假回家了,怎么办?”另一个女生说:“把衣服拿到楼上画室,给XX吧!”这边女生问:“为什么要给他?他们是亲戚吗?”“不是呀,他们两个是……大家都知道的,你不知道吗?嘿嘿……”

听到这里,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滑落下来。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一个一直站在角落里尽情表演的小丑。那天晚上,我早早地睡下。随后,有近一周的时间没有去过画室。等到再回到画室时,我换了一个位置,并有意将他从视线里剔除。

我开始在心里暗恨,自己怎么会迷恋上那样一个男生。身材臃肿得没形,眼睛小得几乎看不见。最重要的是,他明明已经有喜欢的人,却还对我这种无知少女有着模棱两可的暧昧,真一枚天生花心的贱男。正因为有了这样的想法,我很快走出了失恋的阴影。

天,他也许从来都不知道,有这样一段感情。我萌动的初恋,说白了就是一段无人知晓的暗恋。其实很多女孩又何尝不是,太爱一个人,以至于自始至终都未曾表白过。

多年后的今天,当我再次想起那个男生,发现早已经无恨无怨,可笑的是,我依然记得他的笑脸,却无论如何都记不起他的名字。所以,他的名字只能是XX。而他当年送我的那支画笔,已经混在一堆画笔里,在几次搬家和旧物整理中尽数遗失。

千万人的初恋,到了最后也许就是一支笔,一封情书,一枚银质戒指之类的东西。留着好像没用,扔了又觉得可惜。想想觉得甜蜜,想太多又不免伤感。一如我们年少时期的爱情。

有一次,去大表姐家里。听说小外侄女刚刚十五岁,已经开始给班里的校草写情书了。大表姐大声嘁道:“这么点儿的孩子,她懂什么呀?”

回想当年,我也是十五岁。因此,我知道外侄女懂了,她一定懂了。萌动的爱情,是青春的序曲。就像春天里,早早落下来的一场春雨。虽然短暂、青涩得不露痕迹,但那并不代表它不是真的。只是,有些傻,有些食人间烟火罢了。

其实长大后,最无意义的事,便是和当年爱过的人再见。不见,就算再不美,也是美的。可是一旦再见,多年来被念念不忘的爱情便悉数被推翻了。原来,他也不过如此!原来,我竟那么傻。

也许,你也会对一个人恨很久。但是多年后再想来,竟会感激他带给你的那一小段美好的时光。在人生的某个时刻,想起年少时爱过的人,他们笑得阳光、明媚、欢喜;他们的誓言那么干净纯粹。纵然现实千头万绪,你也不免会心生温暖。人生,不正是由这一个又一个温暖美妙的时刻组成的吗!

无论如何,我们还是应该感谢那年那爱,以及那时的自己。当然,如果你没有以极端的方式伤过自己,那就再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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