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看人看我

脚步,是文化的刻度:费孝通文化随笔 作者:费孝通


我看人看我

日前接到香港中文大学一位朋友寄来的一张贺年卡片,片后附着一段话:

“最近在日本发行的《辅仁学志》请我就Arkush所作先生的传记作一书评,但不知如何着手。先生有何高见否?”

这是他要看我如何看人看我。踌躇良久,想到我今年春末曾给那本传记的作者去过一封信,后来接到他邮寄来的这本书后,就抄在该书的扉页后面。我把它复制了一份寄给香港的朋友。现在我把这信抄在下面:

阿古什教授:

谢谢你3月30日来信。

最近我去日本访问,住在国际文化会馆。有朋友从该会馆的图书馆里借到你所写的那本关于我的传记给我看。我就在旅途中把这本书读了一遍,得益匪浅。一个人很少有机会对自己的一生做一次全面的回顾,你给了我这样的机会,不能不向你表示感谢。长得不那么好看的人,不大愿意常常照镜子;但照照镜子究竟是必要的,不然怎样能知道旁人为什么对我有这样那样的看法呢?

你当然不会忘记,两年前,你特地从Iowa开了半天车到Chicago 来看我。我当时怎么会不明白你的心情,但是你却可能还不一定能理解我为什么不愿意答复你提出的有关这本书里的许多问题。我记得很清楚,我曾对你说:“我将以一个历史学者来对待你和尊重你,不把你看成一个新闻记者。”我对一个历史学者的要求是要他靠自己的本领去找材料,并断定材料的真伪和取舍。一个历史学者要对一个还活着的人作传必须避开那个研究对象的本人,否则就成了报纸或杂志上的“访问记”了。那是新闻记者所做的事。我也考虑到,如果我替你校核书中的记事是否确定,那就会渗入我对我自己的看法,而且会使你处于相当窘的地位,那就是,如果我说了一些和别人所说的不同的话,你相信我说的呢,还是相信别人说的?再进一步,你写的传又怎样和我可能写的自传相区别呢?所以最好还是采取我当时所采取的态度,我曾把我和你在Chicago见面的事告诉了Wilma,她认为我这样做是对的。

我也告诉她我对你这项研究工作的评价,我祝贺John 培养出像你这样的一个学者。他们可能已经把我的话告诉过你。今天你这本书已经出版,我可以直接告诉你了。你这几年刻苦用功,认真为学,收到了很好的成果,你达到了我认为一个历史学者应具的水平,而且我明白这是得来匪易的。你能读懂我所写的书和文章,一个外国学者能做到这一点,不下多年的功夫不成。你尽力收集到了在国外能收集到的有关我的资料,当然我明白你在书中所写下的许多事是从哪处和从哪人得来的,因之我能够说,你对这项工作是十分认真的,具备一个学者应有的精神。我虽则没有把现在出版的这本书和前几年得到的你的初稿核对过,但只凭我的记忆说,你对原稿又进行了一番琢磨,许多地方是见功夫的。

我不应当对你所写下的对我这个人的评价再作评论。我必须尊重每一个认真研究过我的学者对我评论的权利,而且应当从中取得教益。如果容许我说一句表达我内心感受的话,我想说,不少地方你对我是过誉了。“过誉”是说,你对我的评价比我对自己的评价偏高了一些。这也好,我还活着,把过誉的部分作为对我的鼓励,在今后的日子里补足就是了。你对我的批评,所指出的缺点,我认为是恰当的。

我这一生所处的时代是个伟大的时代,对每个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又给人很苛刻的条件,像一个严格的老师在考验一个学生。我到目前为止,取得的分数是不高的,当然我还有不太多的时间,可以争取再增加几分。看来这也是你对我的希望,希望我不辜负你的好意。

费孝通

1982年4月26日

这封信有些地方要加一点说明。

“阿古什”是英文R.David Arkush的译名,他是美国人,哈佛大学博士,现在Iowa大学任副教授。上述传记的初稿是他的博士论文。他的导师是费正清,即信中提到的John,费的夫人是Wilma,和我相熟。

1972年我结束了干校生活,返京后不久,费正清夫妇来华访问,约我见面。当时中央民族学院领导叮嘱我不得用英语交谈,来客也就领会了我当时的处境,交谈中没有提到阿古什写我的传记的事。不久我听到传说,哈佛有人为我“树碑立传”。杯弓蛇影,令人心悸,随后,民院领导叫人交来了一个从美国寄来的邮包,面上并没有我的名字。打开一看就是这本传记初稿打字本。当时我的心情凡是受过和我相同经历的人是可以想象得到的。“树碑立传”,罪恶滔天,何况又是出于洋人之笔,其祸大矣。我提心吊胆地过了一阵,没有人来追究,总算混了过去,直到粉碎“四人帮”后才敢示人。

这本传记稿本我曾偷偷地读过几遍,它主要是写我的学术思想,正是被搞臭了十多年的“毒草”。所以出版时这书的全名是《费孝通和在革命的中国的社会学》,书面右角印上中文《费孝通传》。我从30年代初进入了社会学的领域,由于性喜写作,发表的文章实在不少,在人生道上一路留下了收不回的脚印。我自己闷头闷脑地向前赶路,从来没有回头看看这些脚印画出了一条怎样的轨迹,想不到,这些脚印却引起了异国历史学者的兴趣,阿古什是其中的一个。不用去捉摸他写我这个人的传记的动机。在他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我是否尚在人间在美国还是个疑案。我也根本没有想过会有人为我写传这种事情发生。这个稿本引起我的兴趣的倒是在别人笔下看到的“自己”,看到了人家怎样在看我,经历了多年的“批判”,读到此稿,真是另有一番滋味。什么滋味呢?我明白了为什么儿童们喜欢花了钱去“大世界”照哈哈镜。我后来曾把这种滋味写信告诉一位蛰居多年比我年长的老朋友。他在复信里引了李白的一首诗:“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鸟会飞,云会去,一生的事迹,却和敬亭山一样是客观存在的,丑恶的抹不了,秀丽的也搞不臭。童叟相加,境界始全。

1979年我重访美国,没有见到阿古什。1980年又去美国,他预先听到了我的行踪,特地约我在芝加哥相见。Iowa 在芝加哥之北,高速公路上驾车赶来也要半天。他准时赶到我的寓所,手里提着一大包资料,除了他那本有1英寸厚的原稿外,还有我外祖父早年出版的著作。我们初次见面,各怀不同的心情。他方坐定,就说他有一系列问题要请我解答。我这个人对他来说应当是他最熟悉的人物了,多少年就在研究我,为了要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人走遍了世界各地,访问了多少认识我的亲戚朋友。但是他显然没有料想到我对他所提的要求会做出出于他意外的反应。有关他所写那本传记内容的真伪问题我一概没有置答。我很诚恳地向他说了我在上引信中的话:我将以一个历史学者而不是以一个新闻记者接待他。

也许我应当对这句话说明一下。我并不是重视历史学者而轻视新闻记者。在我看来,这两种人任务不同,方法有别。历史学者的任务是在反映客观存在的历史事物,他用种种方法去搜集资料,如书本上的记载,地下发掘出来的文物,被访问者的谈话等,他的第一步工作就是审核这些资料在什么程度上真正反映了实际。史学的训练首先是在培养辨别真伪的能力。顾颉刚先生之所以为史学家所推崇,就由于他在《古史辨》里所表现的才能。阿古什在考证真伪上是有所表现的。比如说,他认认真真考证了一个日本学者(Muramatst)提出的我是否出生于吴江的大地主家庭的问题,他并不是经过实地调查而用其材料证明了那个大地主虽则也姓费,但并不是我家里的人。说到这里不妨顺便提到一事,不久前我在《读书》发表的《英伦杂感》一文里说在伦敦有位画家是我的表弟,有位读者也认识这位画家,知道他姓费。所以说我应改表弟为堂弟,而事实上他恰好不是我同族的人,而是我姨母的儿子。我在十年内乱期间,由于我这个姓而受到外调的通供更不胜枚举了。从这样一个小问题上也可以说明史学中考据的艰难和重要了。

阿古什在这方面也还是有尚未到家之处。比如说,他一再说我姊姊是基督教的虔诚信徒,这是和事实不合的。现在我姊姊还健在,她的许多熟人也能为她作证,她并不是个基督徒。阿古什这样说,并不是他无中生有,而是轻信了我一位当时还活着又在国外居住的姨母。我那位虔信基督教的姨母可能确是相信我的姊姊是个基督徒的。阿古什究竟是外国人,要明白中国人亲属之间那样的复杂关系,还得下更深的功夫。

上面两个例子可以说明,我不替阿古什校核稿本中的史实,正是要保存他作为历史学者的真正面貌。他的造诣,如我对费正清所表示的,是够格的,够格的意思就是达到了取得美国博士学位的资格。如果我动笔替他修改,他的一部分弱点固然可以得到掩盖,而他真正的水平也就显不出来了。

如果阿古什在决定写这本传记时估计到我还可能活着而断然动笔,不能不承认他是有勇气的。为一个活着的人作传,而且能把活人当作死人来写,写了出来还能给活人自己看,不是自信在历史学基本训练上过了关的人是不敢尝试的。

新闻记者的任务是在社会中沟通信息。他有他的职业道德:要如实报道,要从社会公众的利益出发等。他可以访问各种对社会有影响的人物,如实地报道他采访的结果。如果被访问者不说实话,这不是记者的责任。所以我们不能用对历史学家的要求去要求新闻记者,新闻记者有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我在这里不多说了。

阿古什和我在芝加哥见面的当天不免有点扫兴而返,所以我在上引信中说他当时可能还不一定能理解我的意思。但是在收到我这封信后,复信中很诚恳地说,他完全能理解我的用心。我见过阿古什之后,在Cambridge 见到费正清夫妇时,把这件事告诉了他们,他们认为我这样做是对的。

今年3月,我去日本讲学,国际文化会馆的加藤先生在向听众介绍我时,兴冲冲地举起他刚刚收到的这本书。阿古什多年劳动的成果出版了,他这样认真地进行学术工作是值得我学习的。对这本书的内容我不应当多作评论,这是别人的事,而我则将从人我相看中吸收教益。现在我正在等待看《辅仁学志》上中文大学这位朋友的评论。

198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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