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边城的自然之子

似水姻缘:沈从文与张兆和 作者:乌合 著


边城的自然之子

在湘西,有一座城,遗世,独立。

小城四面环山,坐落于古木葱茏间,隐匿于深山怀抱中。一条沱江穿城而过,江水柔和清澈,缓缓而东。江山的老船公依稀可见,橹落浪起,拍打着古城阅尽风霜的青石板。岸边的吊脚楼不知站立了多久,略带沧桑的容颜更显出别有风韵的古朴美。弯曲的石板路,通向小城深处,通向一个温婉绰约的桃源世界。

相传在远古时代,生活在中原水乡的凤凰鸟遭到恶人追撵,飞到此处,落地化为石山,故当地的村民称其为“凤凰山”,而“凤凰县”就成为后来兴起的这座山中小城的名字。又据当地老人说,早年时在城中夜半醒来,常闻婉转鸟鸣,其声悠扬动听,有人说是九头鸟,有人说是凤凰鸟。凤凰县或由此得名,也未可知。

“凤凰城里凤凰游,人自堤行江自流。笑语时传浣沙女,轻波频载木兰舟。”凤凰的美,是公认的。而我们的主人公,正是钟灵毓秀的凤凰县土生土长的自然之子。

1902年12月28日,沈从文出生于当地一个称得上世家大族的家庭。他原名沈岳焕,在八个兄弟姐妹中排行第四,为家中次子,所以弟弟妹妹管他叫“二哥”,这也是沈从文前期小说中将几个自传性的人物定名为“二哥”的原因。

在湘西,像沈从文家这样祖、父两代均有功名的家族,已经称得上是世家了。沈家兴于其祖父沈宏富,他起于卒伍,在19世纪五六十年代太平天国运动时,受清政府委托统率在当地招募组成的筸军,随后升作青年将校,一跃成为将军。1863年,沈宏富调任贵州提督,由此实现了沈家的转折。但富贵不留人,沈宏富因病英年早逝,只留下周姓原配夫人和一笔“使沈家后人在当地居于优越地位”的不少财产、一份田产。为避免断了香火,周氏按当地风俗替沈洪富的弟弟沈洪芳做媒,找了个苗族姑娘给他做二房,并将他们所生的第二个儿子过继,代为继承家业。这就是沈从文的父亲沈宗嗣。

沈宗嗣受父亲影响,也以当一名将军为自己的梦想,而家里也期盼他能再创父亲的辉煌,于是在他十岁时专门请了一位武术教师,专门训练家中的独子。学有所成的沈宗嗣日后虽随军入伍,并当上了军官,但被派去镇守大沽炮台后,防线却在1900年被八国联军攻破,天津沦陷。这一失败断送了他大部分的前程和家业,于是他回到了家乡,之后生下了二子沈从文。

此时沈家仍过着小康的日子,家中有不少田地,年收稻谷三百余担,其中沈宗嗣能得三分之一。而当沈宗嗣在1931年前后去世后,家中的期望便全寄托在了沈从文兄弟们身上了。

相比较长年在外的父亲,母亲给幼年的沈从文留下了更为深刻的印象。他母亲名叫黄素英,是当地文庙教谕的女儿。由于她父亲是那儿最早的贡生,可以说是最早的读书人,因此黄素英也跟着读了不少的书,还懂医方,甚至会照相。她打小就跟一个兄弟在军中生活,见多识广。

沈宗嗣长年外出,于是这位瘦小但富有见地的女人便挑起了家里的大梁,从粗细活计,到教育子女,黄素英全都一人包办。沈从文从母亲那里学会了识字,学会了认药,也学会了坚毅的性格。

六岁时,沈从文与两岁的弟弟同时出了疹子,这对当时来说是半个绝症,死生由命,而兄弟两个病得又重,所以家里已经备好了棺木。谁知就在大家都不抱希望的时候,他俩却奇迹般地好了,并逐渐恢复如初。从此,大病不死的沈从文成了让家人手忙脚乱的“猴儿精”。

病好之后,家里便送沈从文到私塾读书。私塾离家不远,设在官仓的衙门内。学习的内容照例是《幼学琼林》,随后读《诗经》《论语》《孟子》等。私塾的作息规定是:上午,背书、温书、读书、点书、散学,下午亦然。虽然沈从文天生记性好,进私塾前也已经识得不少字,但枯燥的学堂生活仍旧提不起他半点兴趣。他说“从不用心念书,但从不在应当背诵时节无法兑付”,天资聪颖的他向来“不思进取”。

对于童年的生活,沈从文记得非常清楚——他最热衷的就是“逃学”。初次逃课,他还惴惴不安,编了家中请客的理由,在先生面前蒙混过关,而实际上他那天在外面看了一天的木偶戏,好不逍遥。从此以后,他逃课的频率逐渐高了起来,哪怕是明知要挨板子,也阻止不了他逃学外出闹腾的步伐了。

跟他一同逃课玩耍的玩伴不在少数,大多是体格强健,家中又无暇看管的“野”孩子。虽然都不生在达官显贵之家,但在大自然怀抱中成长的孩子总是幸福的,从春天的放风筝,夏天捉蟋蟀、游泳,到秋天的摘果子,冬天的打雪仗,孩子们在忘乎所以的简单和快乐中忘记了枯燥的书本和呆头呆脑的先生。他们一同爬树、钓鱼、采花采草,甚至打架斗殴。有时这帮弟兄还上人家的院子里偷果子,哪怕主人挥着木棒驱赶也不悔改,反而公然挑衅。

金介甫在《沈从文传》中说:“幸运的是,沈从文在顽童时期的诸般玩意儿也有许多是值得称道的农家娱乐。他们认为收获季节最令人开心。沈从文学会怎样分辨庄稼、识别害虫、抓蚱蜢、刺猬,在浸泡过的田里钓鱼。他学会用稻草编小篮子,或者像《长河》里的滕伯伯卷桐木皮做成哨子吹曲子。沈家还喜欢打猎,打狐狸、野猪、野鹿和捕捉野鸡。捕野鸡的方法是吹口哨和用驯养的囮子鸟作为诱饵,把野鸡引诱出来。鸟都是用猎枪充填上自制火药打下来的。此后学百鸟鸣叫和辨别树种就成了沈从文毕生的爱好。”其充满趣味的童年生活由此可见一斑。

或许正是由于儿时混迹于乡野自然中,与玩伴们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养成了沈从文淳朴自然、善于思考的性格特点,也为他今后的文学创作乃至感情生活埋下了重要的伏笔,因此他后来喜欢自称“乡下人”。

然而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的,屡屡逃学的行为终究被家里发现了。面对一再撒谎、对逃课习以为常的儿子,父亲发怒了,威胁说,若沈从文以后再逃课,就要当众断他一根手指。然而,这次威胁之后换来的除了更大的反抗情绪,再没其他改观。

无奈,家里只好给沈从文又换了个私塾,新学塾的熊先生对待学生异常严厉,沈从文也没少挨打。但即便如此,他没有放过离家较远的地理优势,跟着一个同样把逃课撒谎当家常便饭的张姓表哥又开始了轰轰烈烈的逃学生涯。在表哥的指导下,沈从文圆谎搪塞的能力又精进了不少,如何巧妙地在先生和家长面前找借口已经成了小菜一碟。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那一年的生活形成了我一生性格感情的基础……我学会了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上的一切,到不同生活中去生活时,学校对于我便已毫无兴味可言了。”

由于离家较远,给逃课带来了相当的便利,也使沈从文能够在逃学途中感受学习城里城外的各种自然风光、风俗民情。街头巷尾的各种肉铺、金银铺、染坊、磨坊,无不成了他体会生活、学习知识的场所。生活,玩耍,成了他写作最重要的素材积累方式。在沈从文心目中,私塾中学习的知识毫无趣味,也无多大作用,远不及生活中学到的东西多。如他在《在私塾》中写道:“过了衙门是一个面馆,面馆这地方,我以为就比学塾妙多了!早上面馆多半是正在擀面,一个头包青帕满脸满身全是面粉的大师傅骑在一条大木杆上压碾着面皮,回头又用大的宽的刀子齐手风快地切剥,回头便成了我们过午的面条,怪!面馆过去是宝华银楼,遇到正在烧嵌时,铺台上,一盏用一百根灯草并着的灯顶有趣的很威风的燃着,同时还可以见到一个矮肥银匠,用一个小管子含在嘴上像吹哨那样,用气迫那火焰,又总吹不熄,火的焰便转弯射在一块柴上,这是顶奇怪的融银子的方法。还有刻字的,在木头上刻,刻反字全不要写,大手指上套了一个皮戒子,就用那戒子按着刀背乱划,谁明白他是从谁学来这怪玩艺儿呢。”

在与自然的接触中,他学会了提问,学会了思考,学会了感悟,开始追寻世界的乐趣与意义,生命意识在不断地成长,这从日后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中可以窥见。

在私塾待了几年后,辛亥革命波及凤凰这座小城,因此沈从文不得不中断了几年的上学时间。一支多由当地苗民组成的起义军发动了武装起义,一时间原本宁静祥和的世外桃源战火不断。沈家也在这支队伍之列,包括沈从文的父亲沈宗嗣在内的许多男丁都参与了起义。但起义很快失败,清军随即开始了搜捕与屠杀。辛亥革命给湘西带来的不是现代的民族主义与开放,反而将它更加推回到了老路上。

这也是沈从文首次亲眼看到只在书中见过的血雨腥风,但他看起来并不十分害怕,甚至和伙伴们到河边数尸体。年幼的他并不知道为何平白无故地死了这么多人。

一直到年底,捕杀才渐渐停止,但革命给沈家带来的影响是翻天覆地的,沈宗嗣因为秘密参与革命,在民主选举中成为本地要人。但不久因在省议会代表选举中失败而怒上北京,从此造成了沈家衰落的局面。

1915年,沈从文从私塾转到第二小学。由于学校较为自由,不用死背古书,也没有那么多体罚,还常有假期,因此他改掉了逃学的毛病。半年后,沈从文从第二小学转到城外的第一小学。学校坐落于高山间,周遭风光秀丽,于是又成为他的天堂。虽然比起私塾好了不少,但刚刚开办的新学也并不高明,除了读书识字以外也并没有多少新花样,根本提不起沈从文的兴趣,因此他又投入了大自然的怀抱。

“第一小学位于城南对河的文昌阁。学校依山面河,山上古木参天,林间荆棘杂草丛生,因无人修葺,显得原始朦胧。大白天有大蛇滑行而过时,齐腰深的芭毛便向两边翻卷。文昌阁瓦梁上可见长蛇蜿蜒而下,就连上课时,屋梁上也会掉下蛇来。蛇的种类不一,多为毒蛇,身上的花纹却很美。校门边有一眼井泉,水清冽而甘甜。下课后,学生便用竹筒做成的长勺随意舀取解渴,却从不听说有人因此生病。”课堂丝毫束缚不了沈从文热爱自然的天性,他抓住一切机会体验大自然的神奇,采草药、钓鱼、摘蕨菜,城外的一切都深深吸引着他。

似乎学校注定与沈从文无缘,1916年,当地人都觉得从军有出息,于是一个军官办起了预备兵技术班,想成为军人的沈从文报名参加了技术班。在技术班中,天性顽劣的沈从文居然真给“管住了”,据他自己说,可能是因为那位陈姓教官在他心目中的威信。那时班上采用新式的训练法,规矩十分严格,操练时姿势稍有不对,教官当胸就是一拳;教授的内容主要是跑步、正步、打靶、射击等等。但八个月后,因为陈姓教官调走,技术班无形解散,此时沈家也进一步败落。

而后,恰巧一个杨姓军官带兵路过凤凰,在沈从文母亲的央求下,答应让沈从文以补充兵的名义随军去辰州,这也成为沈从文命运的转折点。

到了辰州后,沈从文被编入支队司令的卫队,在技术班待过的沈从文不久便成了班长。四个月后,他随部队来到怀化,由于上过学,识字的沈从文被任命为上士司书,开始以笔为生,被戏称作“小师爷”,同时也开始了他懵懂的青春。

每逢春秋季,他总会约几个士兵一同到离住处不远的一个风洞,感受山间美景;或是上山砍竹做箫,吹奏《娘送女》《山坡羊》;或是饶有兴致地参观镇上的熔铁厂和修械处。可见哪怕是在军中,沈从文也保持着他爱玩、爱新鲜的天性。

好景不长,1921年,沈从文所在的部队全军覆没,他只好随七舅娘到芷江另谋出路。在芷江,由五舅安排,沈从文在警察所里做了一名办事员。

一天,沈从文的好友马泽淮邀请他去家里做客,于是他见到了马泽淮的姐姐——沈从文的初恋。那是一位白净高挑的女子,一举俘获了少年沈从文的心。

坠入爱河的沈从文再无心公事,只顾日夜写旧体情诗,托马泽淮转交给他姐姐。事后马泽淮说姐姐很关心沈从文,并且喜欢看他写的诗,这让他很快沉浸在了初恋的喜悦之中无法自拔。所以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马泽淮三番五次的开口借钱。

但最后,终于觉得事有蹊跷的沈从文发现自己幻想中的两情相悦其实只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且马泽淮借此向自己前后借的一千块钱也迟迟没有下文,他才幡然醒悟,原来自己醉心的竟是一场荒唐的单恋和荒唐的骗局,于是只得悄悄地离开了芷江,去往常德。

第一段恋情就此过去,看似没有波澜,却伤透了一个天真少年的心。然而谁的人生没有一点波折,何况这对于沈从文今后的人生道路,未必是个磨难。

综观沈从文的早年生活,离不开大自然的滋养,离不开人生的大课堂。他生性叛逆,无法在枯燥的课堂中得到满足,只有在自然中纵情挥洒童年。跋山嬉水的乡野游戏,走街串巷的风情体味,仗剑携酒的军旅生活,都在这位边城的自然之子身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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