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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吉斯·麦肯纳

史蒂夫·乔布斯传(修订版) 作者:(美)沃尔特·艾萨克森 著,管延圻,魏群 译


里吉斯·麦肯纳

新公司成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将硅谷杰出的公关人员里吉斯·麦肯纳(Regis McKenna)招至麾下。麦肯纳来自匹兹堡的一个工人大家庭,外表的魅力掩盖了他骨子里的冷酷坚韧。大学辍学的他曾先后供职于仙童公司和国家半导体公司,后来创办了自己的公关和广告公司。他有两项专长,一是把对他的客户进行独家专访的机会留给自己熟识的记者;二是策划令人难忘的广告方案,为诸如微芯片这样的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其中有为英特尔打造的一系列色彩绚烂的杂志广告,以疾驰的赛车和扑克筹码为主要元素,取代了以往枯燥的性能图表。这些引起了乔布斯的注意。他致电英特尔公司询问广告的设计方。他被告知了这样一个名字:里吉斯·麦肯纳。“我问他们里吉斯·麦肯纳是什么,”乔布斯回忆说,“他们告诉我是一个人的名字。”乔布斯打去了电话,却未能直接与麦肯纳通话。他的电话被转给了一个叫作弗兰克·伯奇(Frank Burge)的业务经理,此人只想把乔布斯打发走。之后,乔布斯几乎每天都会打电话来。

最终伯奇同意了,驱车前往乔布斯的车库与之会面,他回忆起自己当时的想法:“天哪,这个人肯定是个怪胎。我跟这个小丑待在一起的时间越短越好,但是又不能显得无礼。”之后,当他见到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的乔布斯时,有两件事触动了他。“第一,他是个异常聪明的年轻人;第二,他侃侃而谈的东西我一句都听不懂。”

于是,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获邀去拜访“麦肯纳,本人”——他的名片上就是这么写的。这一次,一贯羞涩的沃兹尼亚克变成了刺儿头。麦肯纳瞥了一眼沃兹正在写的关于苹果公司的文章,提出文章的技术性太强,需要修改得生动一些。“我不想任何公关人员碰我的稿子。”沃兹恶狠狠地说。于是,麦肯纳让他们离开了自己的办公室。“但史蒂夫立刻给我打了电话,说他想再跟我见一面。”麦肯纳说,“这一次他是一个人来的,我们聊得很投机。”

麦肯纳让自己的团队为Apple II设计宣传册。团队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换掉罗恩·韦恩设计的维多利亚木版画风格的华丽标识,因为它不符合麦肯纳色彩斑斓、活泼顽皮的广告风格。于是,艺术指导罗布·雅诺夫(Rob Janoff)被指派去设计一个全新的标识。“不要设计成可爱风格的。”乔布斯命令道。雅诺夫想出了两个版本,都是简单的苹果图标,一个是完整的苹果,另一个则是被咬了一口的苹果。第一个看上去太像樱桃了,于是乔布斯选择了第二个。乔布斯还挑选了另一个版本,其中的苹果由六种颜色的水平色条构成,在大地的绿色和天空的蓝色中间夹着另外四种炫丽的颜色,但这一版本的印刷费用也因此大大提高了。在宣传册顶端,麦肯纳放上了一句格言,这句话被普遍认为出自列奥纳多·达·芬奇,也成为了乔布斯设计理念的决定性准则:“至繁归于至简。”(Simplicity is the ultimate sophist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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