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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我很纯粹

我和青春互不相欠(全2册) 作者:戴彬彬


卷一·我很纯粹

Chapter·01 我叫杨小和

我叫杨小和,心眼儿并不坏,如果你没法直观地感受一个“心眼儿不坏”的人到底是什么样儿,那我换个词评价自己,那就是“纯粹”。

其实,在别人眼里,我只是个有些缺心眼儿,看不出眉眼高低,喜欢作,又爱较真的男孩子。

正因为如此,我接受义务教育的那九年真可以称得上是一段掺杂了各种辛辣调料的“血泪史”,真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

要是有人能保证法律不制裁我,我能把咱们的国宝大熊猫都给讲得肝肠寸断,郁郁而终。

然而二十年前,同样是孩子的我们,恨不得用带着乡音的普通话把每句话都吐得字正腔圆。

确切地说,那是二十七年前——一九八八中国戊辰年。

那一年,第二十四届夏季奥运会在韩国的首都——汉城举办,那时,汉城还不叫“首尔”。

家家户户的黑白电视机中都收到了有些不太稳定的信号,拉出天线后再“砰砰”地捶上电视机两拳,那首《Hand in Hand》才会平稳地发出一些旋律。

那一年,中国改革开放整整十年,奇装异服的世界里又加入了新的流行元素。

那一年,三个台湾男孩儿组成了小虎队,火遍大江南北。

那一年10月的一天清晨,我努力地从我妈身体中挣扎着钻了出来。医院病房里传出了一声响亮的啼哭,好像从嗓子眼儿里硬硬地撞击出来的一样。

据我妈回忆,她当时真的后悔怀上了我,竟给她带来了如此巨大的痛苦,并且要是当时就知道我现在混成这个没出息的样儿,还不如直接把我掐死算了。

从那天开始,我的人生就像一本线装的书,在祖国东部土地上的S省J市松松垮垮地被掀到了扉页。

这是一座意境与文化底蕴叠加起来能够让外地游客瞻仰个一年半载的内陆城市,光是“三大名胜”那唬人的名头就曾经吸引了无数文人骚客慕名而来,纷纷留墨题词。

春天时,它会卷起漫天的黄沙,吹得人灰头土脸;冬季时,就降下寒峭的雪,裹挟着无数细冰。

有时,这里的天显得很高,湛蓝;有时,同是这片天空却看着很低,暮霭沉沉。

作为一座省会城市,它低调得有些过分,经济上早被同省的Q市远远抛在身后,甚至连第二名的位置都岌岌可危。

不过,它似乎一点都不着急,依旧在该喧闹的时候喧闹,该安静的时候安静,每天像机器上的齿轮一样孤独地转动着,准时,严丝合缝,波澜不惊。

这座城市里每天都会上演许许多多的故事,平淡无奇的生活与不可思议的意外激烈地交融着。

六岁以前,我和爸妈一起住在平房里,那是铁路系统的单位宿舍,铁路职工能分到一套三十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在“房改”之前,我们居住的房屋都属于“公房”,无法像现在这样动辄上百万的随意买卖,而是每个月象征性地缴几块钱的“租金”。

一排排的红砖瓦房毗邻而建,邻居家的西墙也是我家的东墙。

大家都住在一个院子里,院子口是几块烂木板条打起来的一圈围栏,还有一扇木门,上面挂着一把被锈迹团团包围的铁锁。

早晨一起床,七八户人家的男女老少都端着牙具,排队等着使用院子里唯一一个自来水管。

它谈不上拔地而起,从歪七扭八的红色地砖中“倔强”地拱了出来,沾着鲜绿的苔藓,开关上的漆也被磨掉了,显得更加光滑。

水管下面有一个水泥砌成的池子,经常会有一些小刺猬之类的动物会爬进来。第二天,第一个“占”到水管子的人就会好心地把它们提溜出来,然后放生。

大人们都很自觉,从不插队,男的穿着红色跨栏背心、短裤,满嘴牙膏沫子,漱口的时候仰起头发出夸张的“咕噜咕噜”声。

吐出嘴里的水后,再双手捧着一小洼水,往嘴上随意“胡噜”一把,洗掉沾在嘴角上的牙膏,就换下一个人了。

上午10点,一些不去工作的阿姨们准时来到水池旁洗菜,几个人一手拿着塑料盆,一手拎着马扎或凳子。

她们弯着腰,端着盛菜的塑料盆在水池子边围一圈,把水龙头开到最大,就开始往盆子里接水,喷得水花四溅。

大家围坐在一起,讨论着那个年代并不丰富的文娱节目,陈佩斯和朱时茂表演的《吃面条》和马季的《宇宙牌香烟》能反复说半个月。

那时,没有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电视里也不太喜欢重播,但她们拥有最逼真的“影像回放科技”,那就是她们的脑海。

“你看陈佩斯撑得那个样子,他刚上台的时候说了句什么来着?”

“他说的是‘导演,我这里有宇宙牌香烟,上台前刚买的,您要不要来一根儿?’”孙阿姨接话说。

“哦,对,对,是这么说的!”

她们七嘴八舌地聊着。

阿姨们很少聊自己孩子的“教育问题”,比如哪所小学好了,去哪儿报什么特长班了,请哪所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来当家教了。

至于“就业”和“前途”问题,她们就更不会提及了。

关于孩子,她们感兴趣的话题永远都是“他今天闯什么祸了”或者“这会儿又去哪儿疯了”。

择完菜,小品也聊完了,她们纷纷回到家里,就开始在厨房里“叮叮当当”地忙活开了。

我是那里最小的孩子之一,还有一个叫冯静的小女孩儿和我同岁,生日比我大几个月。

她家并不在我家的那片院子当中,而是临近街口,也是平房,离我家只有三十来米。

她的外公与我外公是战友,都是新中国成立前的老工人,后来她妈和我妈分别“接班”了自己父亲的工作,一起分进了铁路水泥厂当工人。

我第一次见冯静的时候,她妈正领着她打着手电筒在我家附近的那几棵梧桐树上找“知了猴儿”,我与她不期而遇,我们借着手电筒发出的微弱的光好奇地打量着对方。

有一些人,一出场就是为了“惊艳”别人的。

她身上散发出的特有光芒死死攫住了我的心,让我的喘息都变得费劲起来。

她有一双纯净透彻的黑色眼睛,就像眼眶中嵌入了两颗星星,照亮了她洁白如玉的靥面。

一头直柔的黑发像是由天际垂下的一段银河,几缕碎发在她的侧脸边飘起飘落,她用葱白的指节轻轻拨开,别在耳后。

一瞬间,时间和我全身的血液一起停止了流动,树上聒噪的蝉鸣和我剧烈的心跳声混杂在一起,“知了,知了,扑通,扑通,知了……”

从那时起,我们就认识了,她妈很愿意让我们在一起玩,说这样冯静就不会整天闷在家里。

我们的孩子头儿是比我大十来岁的大元哥和大玲姐,在他们的带领下,我们到处乱窜。

大元哥有一个小孩子骑的儿童三轮,蓝漆熠熠生辉,脚镫子上却蒙了一层灰。

他很大方,每次从家里把它拎出来之后,总会往我和冯静面前一放,一努嘴:“小和、静静,骑两圈儿,别客气!”

刚开始的时候,我感觉有点不好意思,拽着衣角,看着冯静。

她手里拿着一个塑料的扛钉耙的猪八戒,随意摆弄着,对我说:“我和猪八戒玩一会儿,你先骑吧!”

听了这话,我就像接了圣旨一样,笨拙地跨上三轮车,小心翼翼地蹬着,大元哥在一旁冲我喊:“蹬快点儿,蹬快点儿!”

我像接了另一道圣旨,开始摇晃着身子夸张地蹬着。

石子路上,三轮上下颠簸着,我骑得忘乎所以,双眼眯缝着,脸上带着傻笑。

为什么冯静他们突然露出了惊慌的神情,好像看到了怪物一样,他们冲我喊什么?

“咣”一声,我栽倒在地,三轮车甩出去五六米远,我才意识到自己撞在了路中间的一块大石头上。

我躺在地上,感觉后脑勺儿一阵剧痛,我差点昏过去,用手去摸,放在面前一看,是一团黏腥的红。

我被送到诊所包扎的时候才知道那玩意儿叫“血”,脑袋上缝了五针,留下了一道一厘米多长的疤,到现在那个地方还长不出头发。

我们最爱玩的是离家不远的跷跷板,每次去那里,我都会和冯静玩得不亦乐乎。

我坐在一侧蹬腿,收腿,冯静坐在对面开心地笑着。

有一天,大元哥和大玲姐被关在屋子里写作业,我和冯静独自去玩。

但是,跷跷板已经被另一群孩子霸占了,冯静很失望,她说她特想玩。

我傻傻地走到了那群孩子面前,其中两个正骑在上面,他们比我要高出很多。

我一跃而起,刚刚能勾住其中一个在跷跷板一端落下来的孩子的脖子,把他直接拉了下来。

“冯静,快……”还没喊完这句话,我就被他们推了一个趔趄,一下子坐在了地上,其他孩子围了上来,对我一顿拳打脚踢。

冯静哭着跑回去找来了大元哥和大玲姐,他们三两下就拉开了那群欺负我的人,大元哥还打了他们领头一巴掌,并狠狠地说道:“再欺负他试试!”

那时候,我觉得大元哥可比电视里演的大哥帅多了。

我抽泣着跟在他们身后往家走,大元哥说:“小和,回到家别跟你爸妈说今天的事儿。”

“嗯。”我用力点头。

“这个送给你。”冯静走到我身边说。

她把“猪八戒”递了过来,通体白净,是用透明塑料做成的,特别薄,稍不注意用力一捏都能给捏漏气儿。

晴天时放在室外,阳光就能透过“八戒”的身体洒到我的手背上。冯静特别宝贝它,平时去哪儿都会带着。

我接了过来,看了两眼,又还给了她:“没了猪八戒,那以后谁陪你玩儿?”

“没事儿,我还有一个孙猴子呢!再说,不还有你呢吗?”

听了她的话,我便心安理得地接到了手里。

那天,我想了很久,始终觉得跟其他孩子去抢跷跷板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做多少次我都不会厌烦,更不会后悔。

因为,那是为了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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