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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初为人师的日子

江苏社科名家文库·郭广银卷 作者:郭广银 著


三 初为人师的日子

那个年代的工农兵大学生,毕业后原则上要回原单位、原地区工作,也有一部分根据国家需要统一分配。读大学时,我一直想着毕业后再回临清老家工作,为家乡人民做点事情。毕竟,我是当地推荐来上大学的,学习结束后理应要回去服务。意想不到的是,我最终却被分配留校了,就分在哲学原理教研室任教。刚得知这个消息时,感觉有些失落。后来想想,这或许是因为老师们觉得我比较适合当老师,同时也是对我学业的肯定,慢慢也就想通了,说服自己安心留下来了。那年,我们班一共有4个同学留校,我留在了哲学原理教研室,其他3位同学去了政治经济学教研室、马列主义教研室。

哲学原理教研室,主要是给学生讲授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1977年2月,我走上工作岗位,不是一下子就上讲台,要先从做助教开始。我先前做过哲学专业76级文科班、77级本科生的哲学原理助教,77级本科生的哲学原著课助教。作为助教,我的任务是为李华钰、孙伯鍨、胡福明等授课老师做一些辅助性工作,例如为学生提供辅导答疑等。南京大学哲学系有一个好做法、好传统——小组讨论,这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形成了。我记得,担任助教期间,我经常组织和参加与课程内容相关的小组讨论。一个小组十多个人,同学们求知欲很强烈,读书勤奋,思考深入,现场讨论气氛非常活跃。讨论中,如果同学们有一些不懂的地方,我就来解释回答。如果讨论中谈到一些好的观点或者错误的观点,我就插话、点评,进行一定的教育引导。做好这件事,对于刚刚大学毕业的我而言并不轻松,甚至还是不小的挑战。但这倒逼我学习思考更深入、更扎实一些。

这段时间,为上讲台做准备,我不仅努力把哲学原理知识搞清楚,还认真揣摩学习老师们的讲课风格,学习他们的授课技巧。老教师们上课确实是各有千秋,每个人都有“几把刷子”,孙伯鍨老师课上充满思辨气息,李华钰老师讲课清晰易懂,胡福明老师的课堂思想火花闪耀……这些都给了我很大启发。不久后,我迎来了一次试讲。所谓试讲,就是我来讲一次课,请老教师们听听怎么样,决定到底能不能上讲台。清楚记得,那是在西南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的,由李华钰老师主持。因为前期准备比较充分,我的试讲得到了老师们的肯定,同时也收获了他们提出的宝贵意见。

试讲通过了,老师们首先安排我为校外的班级讲课,例如为口腔医院大专班讲哲学原理。1978年秋季,我正式登上了南京大学的讲台,给78级经济系的学生讲哲学原理。由此,我开始了数十年的教学生涯。在我心中,上讲台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把每一堂课上好是教师的天职。刚登上讲台时,真可谓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特别认真地备课,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磨”。我们常说,要把这门课给“磨”得滚瓜烂熟才行,不然上课就心里不踏实。对于上课的敬畏之感,自那时起就深深植根于我的心中,一直到现在,我都是力求把每一次课当成第一次课,从来不敢懈怠、马虎、应付。在我看来,能够把课上好,把课程内容讲清楚,受到同学们的喜欢,引发同学们的共鸣,本身也是很有成就感的。许多年以后,我偶尔听到“课比天大”四个字,想起当年在南大的做法和经历,总觉得本着“工匠精神”站好讲台、做好“教书匠”,是一名教师的天职。

通过这段时间的教学,我对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也有了较为深入的把握,进而帮助我更加坚定了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信念。也因为这种理想信念,我在日后的党政工作、学术研究中,都保持了应有的思想定力。今天回想起来,几年哲学原理的教学实践,打下了坚实的知识基础,练就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功,对我日后的学习研究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如果没有这段哲学原理教学经历,我可能就缺少了这个“望远镜”“显微镜”,日后的伦理学研究也许不会有多么鲜明的风格。

1980年,就在我给同学们上哲学原理课开始“顺手”的时候,哲学系交给我一个新的任务——转向伦理学的教学研究。那时,南京大学哲学系决定将伦理学列为本科生的必修课程。1980年6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在江苏无锡举办第一次全国伦理学学术讨论会暨中国伦理学会成立大会。葛林老师、潘洁老师和我三个人参加了这次会议。会上,我开始概略地了解到当时国内伦理学界所面临的形势、研究现状和紧迫任务,并受到了罗国杰、李奇等老一辈伦理学专家学者的热情鼓励和关怀,对伦理学研究也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从无锡回来后,哲学系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孙伯鍨老师就找我谈话,说系里开伦理学课,但缺一个老师,系里研究后认为我适合搞伦理学,并且他觉得我这个人也“像是搞伦理学的”,决定让我转向伦理学教学研究。面对这个安排,我也很乐意地接受了。

1980年9月,南大哲学系派我到北京大学进修。其间,适逢在中国人民大学开办第一届全国高校伦理学教师进修班。当时开办这个进修班,具有特定的时代背景。“文革”后不久,教育部建议在全国综合性大学哲学系和高等师范院校的政教系开设伦理学课程。罗国杰教授受教育部委托,在中国人民大学开办了一个高校伦理学骨干师资培训班。从1980年至1983年,这个培训班一共办了两期,吸收了当时全国高校的伦理学骨干师资。若干年后,许多学员成为国内伦理学界的中坚力量和领军人物。

那时候,系里的潘洁老师来参加这个班。我虽然在北京大学进修,但也不愿意错过人大培训班的学习机会,于是就两边跑,往返于未名湖畔和人大校园。为了方便来回跑,我还专门让哥哥从德州寄来一辆自行车,骑车就方便了许多。在两个校园里,我亲耳聆听了张岱年、李奇、周辅成、朱伯昆、罗国杰、汝信、朱德生、魏英敏、宋希仁、许启贤、姜法曾、金可溪等著名学者的课。可以说,每位前辈都是满腹经纶,学问做得很扎实,上课讲得也非常精彩。他们讲授的伦理学原理、中国伦理学、西方伦理学等课程,打开了我的学习和研究视野,让我对伦理学的认识有了质的提升,并且逐渐摸到了伦理学学习研究的门道,找到了进行学术研究的感觉。同时,我还结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青年才俊,彼此志同道合,频繁进行讨论交流,在观点交锋中建立了深厚友谊。这些同学、同仁,对我日后的伦理学研究都有很大帮助。

一年进修,转瞬即逝。经过了这段时间的学习熏陶,我领会到了伦理学的博大精深,真正“死心塌地”地转向伦理学的教学研究。1981年7月,我结束进修回到南京大学,就正式转入了新的教学研究领域。1982年,我再次走上南京大学的讲台,但不是之前的哲学原理课了,而是单独开设的伦理学课。尽管在人民大学访学的时候,已经为回来讲课做准备,但真正要走上一个全新的讲堂,绝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况且当时还没有成熟的教材,只能根据之前自己的课堂笔记来拉框架、写讲义,认认真真捋清楚。尤其是对许多基础概念的理解,必须琢磨、推敲,确保能够自圆其说,而不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印象特别深刻的是,我经常在西南楼二楼那个朝北的办公室里备课。当时家里住房很小,只有12平方米,小孩也很小,没法在家集中精力备课,只能到办公室。这个办公室没有阳光,冬天就像冰窖一样,让人感觉非常冷。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动手写出一本本的讲稿,力求把伦理学的基础性内容讲清楚,同时结合现实问题引导同学们延伸思考。因为备课比较充分,还产生了不错的课堂反响,同学们在课上很活跃,互动性很强,有效地激发了大家的学习兴趣和热情。

我们常说,万事开头难。回顾那段经历,我开了自己研究伦理学的头,也开了在南京大学独立讲授伦理学课程的头,可谓难上加难。但做起来很有意思,现在想起来也很有意义。而今,每次路过鼓楼校区的西南楼,我总想起那时的夜色,那时的灯光。

初为人师,4年的时光,从哲学原理的讲台,到开设伦理学课程,我原先的哲学专业训练,已经落地到关注社会道德现实,关注世道人心,更加体认到中国先贤们“推人事”“助教化”的职志。所以,所谓工作的意义,已经落实在课堂、学科及南大生活的方方面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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