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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故事——谈谈《十月》上的三篇小说

述而批评丛书:追随巨大的灵魂 作者:张屏瑾 著


“进城”故事——谈谈《十月》上的三篇小说


2005年的《十月》(1—4期中短篇卷)所刊登的三十余篇小说,如果仅从题材和内容来看,不但称得上丰富二字,而且颇具“对照”意味:从破败的乡村到形形色色的城市底层与边缘人群的生活,从矿难工遗孀到都市女“金领”各自漫长的相亲历程,从欲自他人的苦难中捞取文化资本的知识分子,到一心进城替姐姐复仇的农家子弟。至少就这四卷文学杂志来看,当代中国的各种矛盾、冲突,90年代以来剧烈的社会变动——阶层分化给人们的生活世界造成的影响,似已作为无法回避的现实,随风潜入夜,一点一点渗透到作家的笔下,并且逐渐铺展出一种新的文学表述的可能。而与此相伴随的,必然是各式各样写作技法的取舍、形式感的重新结构,甚至是世界观的再造。这样,新时期以来文学(小说)创作所积累的形式话语、问题意识和理论立场,是否能够为这种新的文学表述法则之生成提供足够的资源,就成为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当小说所表现的场域由一己私心或一种特定的生活方式,扩展到社会生活内容的方方面面时,作家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就是怎样重新定义讲故事的能力和方式。对外部世界所发生事件的描述,在社会学研究中可能转换为逻辑推演和数据分析,在传媒报道中可能求取对时、地、人、事的快捷化理解,而在文学的层面上则首先表现为叙事,一定程度上由叙事牵引读者对生活世界更为深层的想象和感应能力。反过来说,作家叙事的深浅蕴涵了小说承担特定题材时所能达到的深度和广度。

我挑选了《十月》中的三篇小说来展开这个问题,分别是第一期上的短篇小说《草民》,第三期上的中篇小说《白水羊头葫芦丝》和短篇小说《一天》。这三篇作品描述的对象都是城里的农村打工者,他们从农村进入城市,依傍城市的经济体系和社会结构过活,却很难说他们是城市中的一员,或许连真正的城市“底层”也和他们没有多大关系。三位作者都用了尽量细致的笔法描述他们的生活,尤其是他们在城市中遭遇到的种种困境。《草民》中务农和副业都失败的农民马甲,来到城里找到的第一份工作是为“城市草木养护公司”养护高级草坪,本来为了庄稼曾世代与草为敌的他,现在却要在城里侍弄每年需要两万多元养护费的三亩进口“伊丽莎白”草坪,而因为得罪了在这草坪上休憩的城里人,与他一起养草的另一个破产农民还被拘留了。《白水羊头葫芦丝》里的年轻人马欢独自来到北京城闯荡,他有一副好嗓子,就在美食街的一个卖白水羊头的店铺中帮着吆喝买卖,老板嫌他瘦削的身材不适合装点门面,勒令他大量进食,在他变得越来越肥胖的同时,他的声带也由于劳累过度而毁坏,从此彻底失去了谋生的本钱。《一天》中的主人公靠在高档住宅小区拾垃圾养活一家四口,一天早晨他在垃圾箱内拾得一盒白切鸡,他的妻子为了乞得一些像样的蔬菜来搭配这顿大餐而被人糟蹋,最后一家人食物中毒几乎丧命。

这三个作品有着共同的吸引人之处。当下社会,农村与城市在从经济到文化的一系列品格上显得越来越失去关联,农村人,尤其是失地农民进城打工,可能是唯一可以比较引人注目地接续城、乡关系的话题,这个话题背后也应该有着相当大的叙述空间。而这三篇小说的叙事都展现了这个空间中矛盾的聚焦点——农村人在城市艰难困苦的生活,他们的农村身份(意味着穷苦、无能、外来、低下)使他们在大城市里普遍遭遇挫折,甚至难以维持生计。在《草民》中过去的锄草人现在成为了养草人,虽然同样是“劳动者”,进城以后“劳动”的指向及涵义却发生逆转,他们不止一次地感叹,现在所侍弄的供人观赏的草要比让人活命的苗金贵得多——这也预示着“草民”位置之低贱,当作者描写到“草民”得罪了“观草人”而被拘留时(冲突源于城里人对民工无缘无故的侮辱),这种低贱身份与生活尊严感的冲突加倍激化了。《白水羊头葫芦丝》里马欢按照城里人的消费观改造了自己的身体,原来用于唱民歌、摇滚的嗓子,现在被用来每天高强度地重复吆喝一句广告词,唯有如此消耗自己的“嗓力”时,他在北京城才能暂时获得安稳的位置,也才得以去体验日常生活(仅限于一条小吃街上)的方方面面,然而当他的“嗓力”被过快地耗尽后,城市的生存法则立刻显示了出来,对外来劳动力取所需、竭所能,最后弃置不顾。小说虽然采用了一种含蓄收敛的叙述风格,但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将这一惊心动魄的过程表现了出来。《一天》中的一家人在城市最边缘生活,对城市从来没有过亲近感,在这里他们从身体到心灵都被践踏、抢夺。这一类人群在城市中被侮辱与损害的命运,把这三篇小说纷纷推向叙事的高峰状态,我们也应该首先根据它们所到达的问题性的高潮来定位它们的意义。不过,或许应该进一步思考的是,“进城”这一故事范型之所以会产生相当的空间和张力,正是因为对“进城”的主体来说,他们的根不在城里,城市本来并非他们生活的背景,也不会是他们的结局,所以他们故事的起因应该更为悠远。这故事也只有在何所因,何所果的叙事之链中才能获取根本和完整的意义,假如仅仅截获其中冲突感最强的部分而将前因后果截断,那高潮也将同时意味着意义链上的断裂:一个“悬空”的苦难,最容易被抽象地作为审美对象,容易被各种庸俗化的“形而上学”所规整。从这三篇小说来看,大部分“进城”的前因后果都有交代,说明作家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或者说某种形势已经逼迫他们不能仅仅满足于“悬空”,在这个时候我们更要对他们所给出的叙事之链做进一步的观察,看看他们提供了怎样的场景,又意味着什么。

《草民》中的主人公牛大囤和马甲在进城之前都搞过副业,一个养牛遭人骗,买了劣质的种牛,一个养兔失败,是因为不忍心见到兔子为躲避霰弹而撞墙自杀。《一天》中的拾垃圾者本是个老实种地的农民,然而因为和邻居结怨斗殴,加上超生,最终没法在家乡立足。《白水羊头葫芦丝》中马欢的进城原因,直到小说的结束才含含糊糊地用寥寥几十字带过,原来他本已考上了东北的专科学校,却在中途下火车到北京城闯荡,因为北京“做梦都让他向往”。所有这些原因全都是个人原因,充满了偶然和独特性,几乎没有任何普遍性可言,然而只要睁开眼看一下,当下中国大量土地抛荒,大批农村青壮劳动力进城打工,甚至学生辍学出门,这显然是有着普遍原因的社会现象,并非个人命运可以解释。而这三篇小说都采用了个人的原因来开展故事,并将这些个人原因嫁接到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大故事的高潮部分——农民工在城里的境遇,这在一定程度上损伤了小说的现实意蕴。与开头比较起来,观察小说的结局设定则更有趣。(参照《十月》这几期上其他题材的一些小说,这其中倒是可以提炼出某种“普遍”的意味。)《一天》结束的时候,中毒的孩子总算逃过一劫,趴在爸爸的身上说:“我要回家。”当然,“家”是很难回得去的,这是比较传统的“无路”式结局,仍然收缩在故事的矛盾冲突之中。而《草民》的结局则延伸出去了,并且延伸得十分乐观:从拘留所里出来的两个下岗草民,斗转星移般,突然得到了一个巨富“草友”的帮助,此人就是靠种草和畜牧发家致富,而且可以给他们开“高工资”,于是两人高高兴兴地投奔他而去。这样一个苦尽甘来的光明尾巴,用突如其来的幸运解决一切矛盾,对比现实,似乎也只可能存在于文学中了。《白水羊头葫芦丝》中,马欢在小吃街吆喝时,曾喜欢上附近一个卖葫芦丝的女孩,可那女孩却瞧不上马欢企鹅似的身材。小说结尾当马欢失去了一切生存保障时,作者用了类似电影镜头的方式,提示读者看到那葫芦丝铺子旁边多出了一个卖陶俑的男孩——他们在一起了。这篇小说开头的笔调还称得上外柔内刚,到结尾部分“刚”却越来越少,越来越温情脉脉起来,主人公的情感实现这一结局显得仓促而牵强。如果说一个突如其来的光明和希望的尾巴令人实在难以信服的话,那么,将进城者无处投奔的故事归结到“情感”上,似乎要比前者来得扎实和高明一些,或许因为情感本身的无法求证性而不会显得过于突兀可笑,同时令人心安。然而,一个情感式的解决方案是否真的能弥平动荡?作家是否自己割断了将“进城”故事继续深入思考下去的路向?一段平和的、安宁的感情收容了充满不幸的人生,这几乎消除了故事的高潮部分引出的种种不安气氛,这样,一个矛盾剧烈却又无可作为的世界将日益展现在我们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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