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谜史

谜史丛谈 作者:刘二安,徐成 校


校点说明

一、《谜史》的九种版本

1928年7月,由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首次出版,列入《民俗学会丛书》之十一。繁体字竖排本。附有勘误表5页,共计66条。

1969年10月,台湾福禄图书公司出版,据初版影印,收入在台湾复刊的《中山大学民俗丛书》之二十七。

1972年7月,台北集思谜社出版,据初版影印,为《集思丛书》第五种。

1974年11月,香港新风文艺出版社出版,据台湾《中山大学民俗丛书》版重排。

1986年12月,上海文艺出版社再版,作者对原稿加以修改,补充了新发现的材料,将原稿中的讹误一一纠正。繁体字竖排本。

1996年6月,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俞为民、蔡敦勇主编的《中国古代灯谜集珠》,对原书作了一些简略的译注,依照《谜史的错误》《谜史的新材料》加以增补和修改。简体字横排本。

2004年2月,收入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典藏民俗学丛书》,据初版重排。简体字横排本。

2009年11月,收入中华书局《钱南扬文集》之《戏文概论谜史》,据再版重排。简体字横排本。

2016年10月,收入河南人民出版社《说书小史·谜史》,据初版影印,为《民国专题史》丛书之一。

二、底本的选择

《谜史》的版本虽多,但是归根结底只有两个版本:1928年初版本和1986年再版本,其他均为派生本。

影印本的优点是能够最大程度地保留原著的风貌,缺点是底本存在的错误也一并被继承下来。简体字横排本的优点是便于当代读者的阅读和理解,但由于拆字谜中参与扣合的文字未使用繁体字,反而增加了新的阅读障碍,重排时也有可能出现新的错误。

1986年再版本,是作者以初版本为基础,利用多年搜集积累的大量资料增补、修订而成,最能代表作者在谜史研究领域的学术水平,故以此为本次校点的底本。

三、出校原则

底本上可以确定的错误予以改正,并写出校勘记,说明校改依据和理由。别本或他书的异文,与底本意义两通的,底本文字原则上不作修改。不能判定为讹、脱、衍、倒等,也不能视为两通异文的,不改底本,写校勘记,说明依据资料、疑问原因等。

四、校点方法

1.以同书之祖本或别本对校,订正底本的排印错误。如第四章“父蒿巨产”之句,令人不解,查阅1928年版《谜史》得知,“蒿”应为“蓄”。

2.以底本前后行文互校互证,以分辨异同,校正讹误。如第七章的“一”字谜谜面为:“上不在上,下不在下,不可在上,不宜在下”,第四句文义乖舛。后面的按语则称:“《‘一’字谜》第四句‘止’作‘且’”,从而得知第四句的“不”字应为“止”字。

3.在无祖本或他本可据,或数本互异,无所适从时,以道理定是非。如第九章提到的人名“胡澹弇”,多方检索后查无此人。后来发现《解人颐》编者之一为胡澹庵,“庵”古同“葊”,足证“弇”为“葊”之误。致误之由,盖因字形相似,而导致手民误植。

4.《谜史》论及古代谜语,引用古籍文献资料部分,可以前人之书校之。如第六章“即怪值风,混值雨也”之句,参照文渊阁四库全书《山堂肆考》改为“即悭值风,涩值雨也”。

五、字体排式

1.本校点本采用通用规范汉字横排。原文指示文字方位的“右”字,全部径改为“以上”。

2.部分谜语涉及古代典故、增损离合等,为方便读者理解参悟,适当保留原字形,并以通用规范汉字括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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