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郭沫若与1950年代文学语言规范

郭沫若研究:2019年第1辑(总第15辑) 作者:赵笑洁,蔡震,李斌 编


郭沫若与1950年代文学语言规范[1]

颜同林[2]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代,是文学语言走向规范的重要阶段,普通话写作成为一种新的潮流。如何建构并推进文学语言规范,在郭沫若、茅盾等高层文化官员与著名作家身上有鲜明的体现。将茅盾对歇后语的观念、争议与否定一事作为线索,通过郭沫若、茅盾两人对语言规范的缘由、过程与认识等诸方面的多维对照,来综合反映郭沫若、茅盾在语言观念、话语方式上的差异。

关键词:郭沫若 茅盾 歇后语 文学语言规范

随着1940年代解放战争的结束,从硝烟、血迹中走来的新中国宣告诞生,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在这时代的巨变中,新时代文学的发生与演变也开启了崭新的征程,文学语言的面貌也焕然一新。取法苏联模式下语言学资源的偏移与迥异,力推以普通话为标准语的民族共同语的建构与发展,单位制度下文学生产与消费的整合与调控,导致整个文学界在1950年代出现了一种以北方话为基础的普通话写作主流。这是一种文学语言的新的历史建构,既有历史的接续与扭转,也有现实的考验与整合,其中语言纯洁则是一个长期、约定的目标。为了达到这个既定的目标,举国上下的文化官员、不同阵营的作家们都参与进来,其中便包括位居庙堂之高的郭沫若的独特贡献。[3]

1950年代的文学语言规范,覆盖了当时活跃在文坛的不同级别的文化官员和作家,他们广泛参与相关文艺活动,或者是在出席的文艺活动、仪式上讲话,或者是在修订、重版文学作品时进行改写,或者是在新写作中进行身体力行的尝试,体现了他们参与新中国文学事业的热情。从宏观角度来看,新中国文坛的核心官员,无疑包括郭沫若、茅盾、周扬等一大批身居高位的官员。比较郭沫若、茅盾两人的表现与行动,则是一个饶有意味的话题。作为“五四”以来的文坛宿将,郭沫若、茅盾两人相识甚早,自“五四”新文学运动以来,数十年的相识、合作与友谊,让两位文学巨匠在1950年代的文化场域站位中处于最靠前的位置,同时因自身的观点、立场、作用不尽相同,留下了可资比较的多维空间。

基于此,本文将从具体的案例入手进行剖析,试图在文学语言规范的分歧与沟通之间呈现历史的诸多侧面。在郭沫若与茅盾之间,这一历史侧面实在引人注目,发人深省。

一 由茅盾关于歇后语的争议说起

1949年7月,第一次文代会在北平隆重召开,郭沫若做了《为建设新中国的人民文艺而奋斗》的总报告,茅盾做了《在反动派压迫下斗争和发展的革命文艺》的报告,两人的身份分别是总主席与副总主席。第一次文代会后,全国文联成立,全国文联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郭沫若任主席,茅盾任副主席。差不多同时,中华全国文学工作者协会成立(即后来的中国作协),选举茅盾为主席。自此,在文化、文学领域,郭沫若、茅盾已是全国从业者的领头人,开始领导中国的文化、文学艺术事业向前推进。1949年10月,第一届全国政协召开会议,郭沫若当选为副主席,并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和中国科学院院长;茅盾则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政务院文化部部长。从这份行政任职来看,茅盾大体上担当的是郭沫若的副手,可以说两人在文艺创作上是同行,在行政职务上是同事,郭沫若与茅盾交集太多,共同的责任与使命也日益加重,成为文学艺术大厦之擎天柱。

1953年9月,第二次文代会在北京召开,身为文化部部长、全国文协(此次文代会改组为中国作家协会)主席的茅盾,在中国文协会员代表大会上做了题为《新的现实和新的任务》的报告,在报告中,茅盾要求作家们遵循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批评了当前文学创作中概念化和公式化的倾向,以及“无冲突论”等倾向,还对文学技巧做了较细致的大胆论述,其中对文学技巧上的语言问题进行了如下发言:“极大部分的新作家的作品如果没有从人民语言中吸收营养,那‘语汇’恐怕还要显得贫乏。但是,另一方面,不必要的滥用方言,不经过选择原封不动地搬用社会生活中一些不健康语言的倾向,也很普遍。庸俗趣味的‘歇后语’,也被经常采用。‘歇后语’不过是语言游戏,并不是文学语言。滥用方言和‘歇后语’的结果,非但不能达到丰富语汇的目的,反而使得文学语言流于粗糙庞杂。我们要丰富我们的语汇,但同时也要注意保持我们祖国语文的纯洁。”[4]

尽管会议顺利结束了,茅盾也仍然当选为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协副主席,但茅盾的报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关于文学语言的论述,引起了许多人的反驳。1954年5月号的《中国语文》杂志便同时发表了张寿康的《歇后语是不是文学语言?》与朱伯石的《歇后语是“语言游戏吗?”》两篇文章,不同意茅盾的判断。《中国语文》在发表张、朱的论文之前,编辑部曾写信给茅盾,“认为这是一个语言上的问题,拟对此组织一次公开的讨论”,这似乎透露了语言学界对此也存在分歧。朱、张的反驳,基本上站在群众语言立场,以及文学作品的事实层面。譬如,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与周立波的《暴风骤雨》都有不少歇后语的运用,事实上成功地增强了这些名作的语言表现力。朱伯石认为虽然有些歇后语有点庸俗趣味,甚至带有封建色彩,但不能像茅盾一样将歇后语一棍子打死。它“和谚语一样,也是祖国劳动人民从实际生活中创造出来的,应该算是人民语言的组成部分之一”。虽然人民语言不等于文学语言,其中有一些是粗糙的、松散的,甚至带有封建迷信等色彩,但加工提炼后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能使祖国语言更纯洁、更健康。结论自然是不能全部否定歇后语在文学语言中的价值。同样,张寿康也反对茅盾的说法,列举了古代四大名著运用语言的例子,以及毛泽东与鲁迅的著作与观点,特别是人民群众生动活泼的语言。另外,此文还援举了1950年代国内语言学权威罗常培肯定歇后语的观点[5]。这些文章和观点的倾向性明显,讨论针锋相对,相关学术争鸣也逐渐展开。

针对两位学者的质疑和学界的不满,茅盾当时没有承认自己立论的偏颇与错漏,反而进行了不服输式的辩解。他的回复性文章几乎同时发表在自己主编的《人民文学》上。茅盾略微修正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歇后语经过加工提炼后可以作为文学语言,“只是可能构成为文学语言的材料”,但是坚持认为歇后语在本质上及其起源上仍然是语言游戏。简单地说,歇后语是语言游戏,仍是茅盾的结论。此后,《中国语文》杂志社不断收到读者的来信,都是反对把晦涩、落后、庸俗、低级的歇后语滥用到文学作品中来的,但歇后语并不是语言游戏,也不仅仅是材料。1955年1月,《中国语文》杂志以编者按的方式,再次发表了两篇与茅盾两文看法不一致的文章,同时认为歇后语是否是文学语言需要较长时间的深入研究,声明不再发表有关这类争辩的文章并草草收束了这一学术论争。争议在公共层面上没有继续进行下去,也没有阶段性的结论,留下的只是一个悬而未决的话题。事后双方也似乎没有兴趣或是机缘重提此事,歇后语的归属与性质倒成了一桩没人提及的文坛往事。

歇后语是否是文学语言,或者说能否理直气壮地成为文学语言的一部分?茅盾为什么有这样的判断?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这些问题值得综合起来加以思考。

第一,要想回答这一问题,首先要对歇后语这一概念有所理解。“歇后语是由近似于谜面、谜底的两部分组成的带有隐语性质的口头用语。前一部分是比喻或说出一个事物,像谜语里的‘谜面’;后一部分像‘谜底’,是真意所在。两部分之间有间歇,间歇之后的部分常常不说出来,让人猜想它的含义,所以叫歇后语。”[6]在一般的现代汉语书籍中,歇后语与成语、谚语、惯用语等都包括在“熟语”这一概念中。“熟语”具有丰富的内容和精练的形式,反映了劳动人民的认识和智慧,是语言的宝库,极富表现力。第二,讨论歇后语这一语言现象,还得回到语言规范和民族共同语的倡导上来。新中国成立前后,文学语言的标准、规范、道路,都已发生了大河改道式的巨变。语言的地域化、方言化已失去话语权,一度颇受欢迎的群众语言也黯然失色,一种新型的民族共同语正在崛起。

这样来看歇后语就不难发现它存在于劳动人民的唇舌之上,绝大部分是从现实生活中创造出来的,俏皮、形象、诙谐,表现了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这种意味深长、形象生动、精练含蓄的语言形式,是否可以完全运用到文学作品中呢?在1950年代的语言规范化运动中,这个问题太显眼了。茅盾说歇后语是语言游戏,抑或是后来修正的只是语言材料、本质是语言游戏,都与大多数人的认识不符。与此相伴随的是,茅盾对方言也是不满意的,“滥用方言”这一新的说法,也被广泛运用,虽然这一模糊的语汇没有引起大的争议,但对“滥用”的度如何把握,却没有统一、公开、权威的标准。在现实操作层面,社会往往对方言入诗入文持否定态度。时代变化得太快了,断裂、突进式的语言观念,让社会语言生活领域发生了暴风骤雨式的变革。

第二,茅盾之所以抛出歇后语是语言游戏一说,似乎是他想与当时从域外传播而来的主流语言观念保持同步。这里所说的域外主流语言观念,主要指的是苏联语言学界的观点,如苏联的奥斯特洛夫斯基在《争取语文的纯洁》[7]中,将庸俗趣味的歇后语喻为“文字渣滓”,使用它就破坏了祖国语言的纯洁性,滥用则更是一种不能容忍的现象。1950年代文艺界的领导人物周扬,对歇后语也并不看好。周扬在评述解放区代表作家赵树理时,曾有一段评论:“在他的作品中,他几乎很少用方言、土语、歇后语这些;他决不为了炫耀自己语言的知识,或为了装饰自己的作品来滥用它们。他尽量用普通的、平常的话语,但求每句话都能适合每个人物的特殊身份、状态和心理。”[8]

第三,茅盾对歇后语的贬低,也与他的用语习惯相关。现代作家们对歇后语的运用是颇常见的,但并不均衡,有些作家喜欢用,有些作家则用得少。有研究者以熟语这一术语包含成语、惯用语、歇后语、谚语等来统计分析了一些现代经典作家作品,认为来自群众口语的熟语是民族语言的瑰宝。赵树理十分注意熟语的运用,对他小说中的熟语情况进行了统计、定量分析[9],此外还与孙犁、老舍、茅盾的小说[10]进行了对比,结论如下:

从表格数据来看,赵树理的小说与孙犁、老舍、茅盾的小说相比,成语和三字格惯用语的使用频率相对较低,歇后语、谚语的使用频率相对较高,体现了赵树理对群众语言较熟悉,在作品中运用得较多较好,是文学语言通俗化、大众化的见证。而茅盾的小说中成语较多,且语言古奥典雅,书面语化严重,巧的是,茅盾本人作品中歇后语的出现较少,似乎也印证了他对歇后语的态度和立场。

二 新时代语境下的语言资源与规范力量

与茅盾在新中国成立后积极指导文艺创作、全面参与现代汉语规范化运动相比,郭沫若在当时文坛上的表现也是很突出的,很多时候都是站在新中国文艺健康发展的时代高度,高屋建瓴地进行论述和引导。两人所处的位置、所担当的责任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在文学语言规范的立论上,自然也有许多相同之处,不过,在表述、观念以及方式方法上却存在很大的差异。进一步来看,这是一种话语方式的差异,与其政治资历、社会阅历,以及从事文艺的心态等密切相关。

首先来看一则材料。1949年8月,业余参与语言拼音化运动的老革命工作者吴玉章写信给毛泽东,请示文字改革问题,信中提出三个原则:一是走拼音化道路;二是以北方话作为标准使全国语言有一个统一发展的方向;三是整理简体字。毛泽东收到信后立即转给郭沫若、马叙伦、茅盾审议。郭沫若、茅盾等人在三天后给毛泽东复信表示同意,同时提出“地区的方言拉丁化,一定会成为全国语言统一发展方向的阻力”[11]。这是新旧政权更替之际较早的关于方言具有副作用的表述。随着斯大林语言学说被译介到国内,方言被边缘化成为定论。斯大林的观点包括语言文字不是上层建筑,方言(多种语言)不能融合为民族共同语,而是以一种地域语言为主体,并从其他语言中吸取词语丰富起来。“方言习惯语和同行话只是全民的民族语言的支派,不成其为独立的语言,并且是注定不能发展的。……马克思承认必须有统一的民族语言作为最高形式,而把低级形式的方言、习惯语服从于自己。”在这一背景下,国内个别语言学者如邢公畹等附和斯大林的观点,逐步改变了方言与共同语的关系。

文字改革、语言规范等是社会的头等大事,中央政府还设立了专门的机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人员安排方面也颇费心思。譬如,新设立的专门负责的行政机构,便由吴玉章、黎锦熙、范文澜、成仿吾、马叙伦、郭沫若、茅盾等七人组成专门委员会,统筹领导文字改革一切事宜。中国科学院成立了语言研究所,专门开展与推进这一方面的工作。在这一历史进程中,郭沫若身体力行、出谋划策,在大政方针的掌舵方面出力甚大。自1950年代初开始,居庙堂之高的郭沫若已是日理万机,除上述提及的职务之外,1954年又担任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要职。1949~1959年是现代汉语规范的重要发展期,当时,郭沫若的精力主要放在政治生活领域,如政治活动中频繁的会务报告、外交活动中忙碌的迎来送往、和平运动和亚非团结运动的身体力行等,这差不多占据了郭沫若一大半的工作时间。至于参与文字改革、语言规范、文学思潮运动等,也往往延伸为政治生活的一部分。[12]但尽管如此,郭沫若对文字改革、语言规范、文艺运动等与自己专业领域相关的活动,还是做了许多具体而明确的指示、报告与决议。虽然郭沫若不可能亲自操办每件事,对细小具体之事也无法一一进行陈述与立论,但着眼点却往往是宏观的设计与筹划,与茅盾的思考有所不同。

1950年代中期,郭沫若或出席全国各类文字改革会议,或出席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或审订汉语拼音方案等,在文字改革、汉语规范化方面的发言、报告也较为多见,但总体上着眼于长远目标。同样是参加第二次文代会,郭沫若在会上致开幕词,阐明新的历史时期向文艺工作者提出新的战斗任务,在质上和量上要不断地提高,克服文艺落后难题,创作出无愧于伟大时代的作品。这样的论述既是高屋建瓴的,也是用词富有弹性、具有包容性与开放性的,观点不偏不倚。1955年10月,在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郭沫若发表了《为中国文字的根本改革铺平道路》,分析了汉字的发展史,指出了拼音化的改革之路,这是早已定好基调的语言改革。同月,中国科学院召开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郭沫若在开幕词中指出了深入研究和广泛宣传汉语规范化的重要性,“根据语言发展的规律,采取必要的步骤使得全民族的语言在语音、语法、语汇方面减少它的分歧,增加它的统一性”。在组织安排上则组织全国语言学家对促进汉语规范化进行有计划的分工合作。[13]纵览郭沫若在这一时期类似场合的报告、发言,这一特点十分明显,即宏观立论、指明方向;在具体观念上往往比较客观、中立,不会出现明显的立论偏颇。在话语层面,郭沫若在20世纪上半叶的不同阶段或集中或零散的尖锐、偏激的言说方式得到了彻底改变,平和、稳妥与大而化之的言说方式已经形成并稳定下来。

从政治资历来看,与茅盾相比,郭沫若对毛泽东的文艺、语言思想要更熟悉一些,与时代主流观念也更接近一些。从郭沫若、茅盾与中共中央领导的交往中,即可以看出这一点:郭沫若更接近甚至处于中共中央核心决策层,言行举止方面的自律性更强,谨言慎行的意味更明显。譬如,在1950年代毛泽东坚持了他一以贯之的重视农民大众的群众语言说法,强调文字的通顺、生动与准确,对群众语言概念背后的方言化、口语化没有太多的抨击。显然,这一观念与1950年代大范围输入我国的斯大林语言学思想,以及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语言学思想,还是存在诸多不同之处,郭沫若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往往不会偏执于一端,以免阐释过度,使自己陷入十分不利的被动局面中。

从语言观念来看,将郭沫若、茅盾进行比较,很容易得到新的发现。郭沫若的语言观念有一定的延续性,新中国成立前后做了较多的修改与调整,与茅盾相比,相关的说法更为委婉一些,说明他对共产党的文化、语言政策也领会得更深入一些。方言文学的废弃便是一例,郭沫若在1940年代中后期的香港曾说:“在若干年之后,中国的国语可能是要统一的,但必然是多样的统一,而决不是单元的划一。因为多种方言是在相互影响,相互吸收之下,而形成辩证的综合。这样,方言文学的建立在另一方面正是促进国语的统一化,而非分裂化。语言的统一才是真的统一,人民的统一。”[14]1940年代末,身居国统区的郭沫若似乎闻到了赵树理小说“全体的叙述文都是平明简洁的口头语,脱尽了五四以来欧化体的新文言臭味”[15],这表面是对赵树理小说语言的褒奖,实质是对知识分子腔调的无情嘲讽,呼应了毛泽东所说的群众语言的先进性。新中国成立后,在语言观念上,方言逐渐成为语言规范的某种阻力,其命运是从群众语言中被剥离出来。1950年代置身于普通话运动的郭沫若,悄然修正了自己的一些观点,如没有坚持方言文学发展的道路。但与茅盾的大幅度转变相比,郭沫若的修正要平稳许多、延续性要更明显一些。茅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赞成大力发展土语文学,虽然土语文学“最大的困难是没有记录土话的符号——正确而又简便的符号”[16]。1940年代中后期,茅盾避居香港,先后发表《杂谈方言文学》《再谈方言文学》两篇长文,集中梳理了1930年代以来的大众语、大众化文艺运动,认为1940年代后期的港粤方言文艺是一种自然的延续。在《杂谈“方言文学”》一文中,茅盾说他是把方言问题当作华南文艺工作者如何实践大众化来理解的,而大众化“在形式问题上,‘语言’是一个重要构成部分”。他还说:“人民胜利进军的步伐愈来愈近了,作家们的责任感空前地加强了,如何有效地配合人民的胜利进军而发挥文艺的威力,今天凡是站在人民这边的作家们正是人同此心,心同此志……如果要使作品能为人民所接受,最低限度地用他们的口语——方言。”在称谓上,茅盾当时建议取消方言文艺的称号,因为白话文学就是方言文学。到了新中国成立初期,茅盾的语言观点则发生了根本变化,逐渐在自我否定中走向了反面。

当然,语言观念的改变既体现在时论的刊发上,也体现在旧著的修订上。郭沫若、茅盾在这方面都比较典型,其中郭沫若对旧著的修改程度要远远超过茅盾。茅盾在1950年代出版了10卷本的《茅盾文集》,郭沫若出版了17卷本的《沫若文集》。《沫若文集》是郭沫若在文学领域改写自己文章的重头戏,重新修订出版过去的作品,花了3~5年的时间出齐,算得上是对自己在文学史上的重新定位。郭沫若在重版时注重修改作品的语言形态,在实践层面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修订。可以说,郭沫若在当时重版的大量著述中,大多数经过了自己的校阅、增删与润饰。从笔者不完全的考察来看,郭沫若著述的版本变迁,主要体现在内容与思想方面,作品篇目的增删、文章观念的微调、材料的增补、结构的重组等最为常见,次要的是文字的调整与改动。这种落实于文字表述层面的变迁,几乎都有对欧化、文言化与方言化的通盘考虑,并相应做了全面、细致的文字修订。

三 1950年代主流作家的激进与保守

1950年代的语言规范化运动,是一场激进的语言运动。在这一思潮中,卷入的不同阵营的作家或是激进,一拍即合;或是保守,持拒斥或观望的态度。在这两者之间,当然也有较多态度比较模糊的作家。郭沫若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基本上从事高层政府官员的日常性、事务性工作,在文艺上比较稳健,保守的姿态比较明显。

相比之下,在对文学语言进行规约与改造的新命题之前,茅盾显得唐突、激进一些。1950年代的茅盾,在编辑刊物、评论、创作诸多方面,都在调整中适应。有学者认为他在整个50年代都处于尴尬的境地,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作为文艺界的领导者,二是作为文艺评论家,三是作为文艺政策的解说者,四是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作家。[17]从他的语言观念中,也可看出这一尴尬情形。面对一个习见的话题,以及被批评的争议性现象,茅盾的文风颇为激进,不够冷静、客观、公正。这不仅仅是作家本人的问题,也是时代的共识性问题。缺乏行之久远的标准,缺乏宽松自由的言说环境,都是产生这一现象的根源。

在1950年代的语言学家眼中,语言规范做得好的范例无疑是党的领袖与具有代表性的左翼作家,在普通话概念的语法条目下,现代典范白话文著作是语法规范的资源。当时选择样本的对象是毛泽东、鲁迅、郭沫若、茅盾,以及赵树理、老舍、丁玲、周立波等。之所以选择这些人,主要是政治标准起了决定性作用。如周立波,是一个喜欢方言化的作家,但其作品也成为语言规范的语料资源。由此可以看出当时语言规范与标准的矛盾与冲突。

同样,以上所列举的其他作家的作品中,也存在此类冲突。如果把毛泽东的著作,以及鲁迅、郭沫若、丁玲、周立波等作家的作品全部进行语言取样分析,这一倾向是十分明显的。譬如,以毛泽东的著作为例,可以看出他对群众语言十分熟悉,用起来十分顺手。对于群众语言,如口头语、俗语、谚语、歇后语、成语、方言土语等不回避,也不生搬硬套,而是通过运用达到了文风活泼、语言生动的目的。[18]而且,毛泽东对语言规范的提及方式也十分个人化,与当时的主流论调并不相同。又譬如,鲁迅作品的文言化、方言化、日化现象十分醒目,郭沫若的杂语现象比较典型,丁玲、周立波在运用群众语言时十分显豁。这些材料分析不能说明歇后语不是文学语言,而将它视为语言游戏,在观念上抱一种歧视的态度,在行为上进行无情打击。“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是一句古训,作为当时语言纯洁路线上的鼓吹者与执行者,茅盾以笔走偏锋的方式,留下了一个热点中的旋涡。郭沫若因为历史视野更为开阔,处理方式更有弹性,要稳健而通脱许多。在文学语言规范的建构与推进中,不同的历史侧面由此敞开,其耐人寻味之处也在于此。进一步来看,对待方言、文言也同样如此,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因此,以茅盾所言的歇后语是语言游戏的判断以及由此生发的争鸣事件为缘起,比较郭沫若与茅盾在这一方面的异同可以看出这一切不仅仅是一种语言规范的需要。在事件的背后,与他们追求思想进步、思想改造相关,与他们接受语言观念的时代变革相关,与他们的政治站位、立场相关,也与他们的话语方式相关。

结语

1950年代,郭沫若、茅盾是当时文坛的巨擘,是双星辉映的星座。在文学语言规范方面,二者有分歧也有沟通。在分歧与沟通、激进与保守之间,可以窥见两者的表现,其中既有视野、观念、见识的区别,也有态度、方式的差异。


[1]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文学语言研究”(编号:17BZW193)的阶段性成果。

[2] 颜同林,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3] 参见《苏联经验与普通话写作——以郭沫若为中心的考察》,《福建论坛》2013年第12期。

[4] 茅盾:《新的现实和新的任务》,《人民日报》1953年9月26日。

[5] 罗常培:《怎样学习大众的语言》,《语文学习》1952年9月号。此文认为“歇后语的前半截,差不多都是生动活泼的,它能把后半截的意思说得很具体,从这里咱们可以发现语言的灵活有趣”。“在谚语、歇后语、俏皮话里尤其充分地表现着大众的智慧。高尔基为丰富自己的文学语言,经常记录谚语、成语和俚语。老舍也说:‘大众口中有多少俏皮话、歇后语、成语呀,这都是宝贝。’”

[6] 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现代汉语》(上),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第321页。

[7] 参见《文艺报》1951年4月10日。

[8] 周扬:《论赵树理的创作》,载《周扬文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第495页。

[9] 高圣林:《赵树理运用熟语的特色》,《山西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

[10] 语料参见《赵树理文集》第一、二卷,工人出版社,1980;《孙犁文集》第一卷,百花文艺出版社,1981;老舍《骆驼祥子》,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茅盾《子夜》,上海文艺出版社,1984。

[11] 费锦昌主编《中国语文现代化百年记事》,语文出版社,1997,第115~116页。

[12] 参见林甘泉、蔡震主编《郭沫若年谱长编(1892~1978年)》第三、四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

[13] 郭沫若:《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开幕词》,载《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文件汇编》,科学出版社,1956,第1~3页。

[14] 郭沫若:《当前的文艺诸问题》,载王锦厚等编《郭沫若佚文集》(下),四川大学出版社,1988,第212页。

[15] 郭沫若:《读了〈李家庄的变迁〉》,《北方杂志》1946年第1、2期。

[16] 茅盾:《问题中的大众文艺》,载《茅盾全集》第19卷,第329页。

[17] 商昌宝:《尴尬的境遇:1950年代的茅盾》,《齐鲁学刊》2009年第4期。

[18] 参见江乐山《毛泽东同志怎样运用群众语言》,《新闻通讯》1986年第1期;陈晋《毛泽东的“语言地图”与话风文风》,《党的文献》2015年第6期。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