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一

王安石年谱长编(全6册) 作者:刘成国 撰


卷一

家族世系

公名安石,字介甫,小字貛郎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石傳》:“王安石字介甫。”

王稱《東都事略》卷七十九《王安石傳》:“王安石字介甫,撫州臨川人也。”

邵博《邵氏聞見後録》卷三十:“傅獻簡云:‘王荆公之生也,有貛入其室,俄失所在,故小字貛郎。’”

葉夢得《巖下放言》卷中:“世傳公初生,家人見有貛入其産室,有頃生公,故小字‘貛郎’。嘗以問蔡元度,曰:‘有之。’”

按,傅獻簡,即傅堯俞,字欽之,《宋史》卷三百四十一有傳:“王安石素與之善。”《文集》卷九十五《山南東道節度推官贈尚書工部郎中傅公墓誌銘》,墓主傅立,字伯禮,即傅堯俞之父,公之同年。蔡元度即蔡卞,公婿。“貛郎”之名既經蔡卞認可,自非杜撰。蔡絛《鐵圍山叢談》卷四、趙彦衛《雲麓漫鈔》卷四所載大同小異。南宋後,遂多以“貛郎”戲稱或蔑稱公。《劉克莊集箋校》卷四十四《田舍》其二:“桀溺長沮振古豪,不能歷聘遂深逃。貛郎一肚皮《周禮》,浪説求田意最高。”姚勉《雪坡舍人集》卷三十四《黄氏好山記》:“貛郎騎驢於鍾山之半,山之好固自若,而又有累其好者矣。”方回《桐江續集》卷九《北珠怨》:“此事有本原,貛郎柄熙寧。力行商君法,詭勒燕然銘。延致衆姦鬼,壞敗先朝廷。”錢大昕《潛研堂詩續集》卷二《韓魏公祠》:“兩朝定策數安陽,晚節黄花獨自香。何事裕陵親政日,翻將國事付貛郎?”

或謂公初字介卿,後改字介甫,恐非。吴曾《能改齋漫録》卷十四:“王荆公初官揚州幕職,曾南豐尚未第,與公甚相好也。嘗作《懷友》一首寄公,公遂作《同學一首》别之,荆公集具有其文……然《懷友》一首,南豐集竟逸去,豈少作删之耶?其曰介卿者,荆公少字介卿,後易介甫。予偶得其文,今載此云:‘……介卿官於揚,予窮居極南,其合之日少,而離别之日多……介卿居今世,行古道,其文章稱其行,今之人蓋希,古之人固未易有也。爲作《懷友》書兩通,一自藏,一納介卿家。’”

吴曾此説,影響深遠,朱熹、吴子良等皆沿襲。黎靖德《朱子語類》卷四十五:“觀曾子固《送黄生序》,以其威儀似介卿,介卿,渠舊字也,故名其序曰‘喜似’。”吴子良《林下偶談》卷一“王介甫初字介卿”:“王深甫集有《臨河寄介卿》詩,曾南豐集亦有《寄王介卿》詩。《能改齋漫録》載南豐《懷友》篇,蓋集中所遺者。’”

迄今此説仍有争論,今略作考辨。

士人改字之風,盛於北宋。如公父王益,“始字損之,年十七,以文干張公詠。張公奇之,改字公舜良。”士人改字,或因避諱而改;或圖科舉中第、仕途通順而改;或因原字意義不妥,改字明志,寄寓規訓。後者乃士人改字之主流,反映了在科舉社會中,士人們對自己命運的深層關注和焦慮,以及新型的身份意識。即,通過命名表字,來展示個體的志向、理想和價值觀,以此凸現個人獨特的士人身份。“介卿”與“介甫”兩字,“介”字表德,而“卿”、“甫”皆爲附加美稱,二者意義相同,似無改字之必要。

另,公長兄安仁字常甫,仲兄安道字勤甫,弟安國字平甫,安禮字和甫,安上字純甫。若僅公以“卿”爲字,似於情理不合。

又考吴曾所舉《懷友一首寄介卿》作於仁宗慶曆三年,同年曾鞏尚有《酬介甫還自舅家書所感》。朱熹所舉“以其威儀似介卿”之句出自《喜似贈黄生序》,作於慶曆七年,同年,曾鞏有《發松門寄介甫》、《江上懷介甫》、《與王介甫第一書》等。如“介卿”爲公初字,按宋人改字之慣例改字之後,初字往往廢棄,曾鞏不應以初字“介卿”、改字“介甫”混淆相稱。

然則曾鞏緣何以“介卿”稱公?竊謂“介卿”乃“介甫”之昵稱而已。此“卿”字,即《世説新語》所謂“卿自君我,我自卿君”,“親卿愛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誰當卿卿”之“卿”。此昵稱僅限於日常交往中極親密友人。慶曆六年,公與王回京師定交,王回作《臨河寄介卿》。仁宗至和二年,韓維作《次韻知平甫同介甫當世過飲見招》,謂:“介卿後至語閒暇。”曾鞏、王回、韓維皆熙寧前公之至交好友,故有此“特權”。以上諸例,均爲日常交往之昵稱録諸書面,而非初字“介卿”,以至友人將公之初字、新字混稱也。

自稱“楚老”

郭紹虞《宋詩話輯佚·陳輔之詩話》:“王荆公自稱楚老。”

袁文《甕牖閑評》卷五:“王荆公每自稱楚老,初不見其用處,及觀其作《定林》詩云:‘楚老一枝筇,于此傲人群。’又作《公闢枉道過訪》詩云:‘舊事齊兒應共識,新篇楚老得先知。’方知此楚老乃荆公自謂耳。”

《文集》卷十七《次韻酬龔深甫二首》:“恩容楚老護松楸,復得一龔從我遊。”卷三十三《西山》:“西山映水碧潭潭,楚老長謡淚滿衫。”

按,楚老,楚地之老者,因公晚年退居江寧故云爾。又《初學記》卷十七引晉謝萬《八賢楚老頌》:“楚老潛一,寂翫無爲。含真内外,載戢羽儀。”或出此。

晚年居半山園,人稱“半山老人”、“王半山”

《詩注》卷四《題半山寺壁二首》,李注:“半山報寧禪寺,公故宅也。由東門至蔣山,此爲半道,故以半山爲名。其地亦名白塘,舊以地卑積水爲患,公卜居,乃鑿渠決水,以通城河。元豐七年,公以病聞,神宗遣國醫診視。既愈,乃請以宅爲寺,因賜額爲報寧禪寺。寺西有培塿,乃荆公決渠積土之地。又按《續建康志》:‘半山寺,即公故宅也。公再罷政,以使相判金陵。到任即納節,固辭同平章事,改左僕射。未幾,又懇求宫觀,累表得會靈觀使。築第於白下門外,去城七里,去蔣山亦七里。平日乘一驢,從數僮,游諸寺。欲入城,則乘小舫,泛潮溝以行,蓋未嘗乘馬與肩輿。所居之地,四無人家,其宅僅蔽風雨,又不設垣牆,望之若逆旅之舍。有勸築垣,輒不答。元豐之末,公被疾,奏捨此宅爲寺,有旨賜名報寧。既而疾愈,税城中屋以居,不復造宅。父老曰:“今江寧縣治後廢惠民藥局,其地即公城中所税之宅也。”’”《詩注》卷四十三《書湖陰先生壁二首》其二:“黄鳥數聲殘午夢,尚疑身在半山園。”李注引《建康志》:“公有《示蔡天啓》詩云‘今年鍾山南,隨分作園圃’者是也。又有《次吴氏女子》詩,注云:‘南朝九日臺,在孫陵曲街傍,去吾園只數百步。’今報寧禪院即其地。”

黄庭堅《豫章黄先生文集》卷十二《有懷半山老人再次韻二首》:“短世風驚雨過,成功夢迷酒酣。草《玄》不妨準《易》,論《詩》終近《周南》。”

楊萬里《誠齋集》卷九十八《跋半山老人帖》:“半山老人此帖,蓋與劉丞相之子元忠待制也。紙尾云:‘外物之來,寬以處之。’此老心法也。佩玉廟堂,而面帶騎驢荒陂之色,觀其字見其人。”

包恢《敝帚稿略》卷五《書徐致遠無絃稿後》:“遠齋徐兄致遠之詩,其當以是觀之歟?王半山有謂:‘看似尋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艱辛。’”

或謂公晚年自號“半山居士”。《(乾隆)江南通志》卷一百七十二:“宋王安石字介甫,臨川人。罷相居金陵,自號‘半山居士’。後捨宅爲寺,居白下門,卒,葬鍾山。”鄧志謨《古事苑定本》卷九:“宋荆公自號‘半山居士’,築一室曰‘知妄’,自爲語録云:‘中我爲妄,即妄是真。認妄爲真,雖真亦妄。’”

按,“半山居士”之號,不見公之文集,宋人亦似無此稱者,附此待考。

以排行二十八,人稱“王二十八”

韓維《南陽集》卷四《和吴九王二十八雪詩》。

按,吴九,即吴充,字沖卿。王二十八,即公。《文集》卷五有《和吴沖卿雪》、《和沖卿雪詩並示持國》二詩,即爲唱和韓維之作。陳起《江湖小集》卷十三:“東山楊伯子題仲集云:‘半山絶句,人以王二十八稱。夷仲七言,請以鄧五十六稱。”七言絶句共二十八字,而公排行二十八,故以之稱公絶句。

以籍貫撫州臨川,人稱“臨川先生”、“王臨川”

《王令集》卷二十四《上王介甫書》:“元城王令謹候臨川先生之起居,以書進於左右。”

陸佃《陶山集》卷十五《傅府君墓誌》:“嘉祐、治平間……是時,明孺尚未冠,予亦年少耳。淮之南,學士大夫宗安定先生之學,予獨疑焉。及得荆公《淮南雜説》與其《洪範傳》,心獨謂然,于是願掃臨川先生之門。”同書卷十二《答李賁書》:“嗟乎,道之不一久矣!而臨川先生起于弊學之後,不向于末僞,不背于本真,度之以道揆,持之以德操,而天下莫能罔,莫能移。故奇言異行無所遁逃,而聖人之道復明于世。”

黎靖德《朱子語類》卷一百三十:“問:‘萬世之下,王臨川當作如何評品?’曰:‘陸象山嘗記之矣,何待它人?’”

《陸九淵集》卷二十二《雜説》:“世固有兩賢相值而不相知者,亦是此處,如老泉之於王臨川,東坡之於伊川先生是也。”

晚年罷相退居江寧,人又稱“王金陵”、“王江寧”、“金陵丞相”

楊時《龜山先生全集》卷十七《與吴國華别紙》:“某嘗謂王金陵力學而不知道,妄以私智曲説,炫瞀學者耳目,天下共守之,非一日也。”

吴曾《能改齋漫録》卷十六:“王江寧元豐間嘗得樂章兩闋于夢中,云:‘雨打江南樹,一夜花開無數。緑葉漸成陰,下有遊人歸路。與君相逢處,不道春將暮。把酒祝東風,且莫恁匆匆去。”

沈括《夢溪筆談》卷六:“予於金陵丞相家,得唐賀懷智《琵琶譜》一册。”

封舒國公、荆國公,人多尊稱“王舒公”、“荆公”、“王荆公”;賜謚“文”,人又尊稱“文公”、“王文公”、“王荆文公”;後追封爲舒王,故人又尊稱“舒王”

《長編》卷三百八元豐三年九月乙酉:“觀文殿大學士、集禧觀使、左僕射、舒國公王安石爲特進,改封荆國公。”

《宋史》卷二十一《徽宗本紀三》:“(政和三年正月)癸酉,追封王安石爲舒王,子雱爲臨川伯,配饗文宣王廟。”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石傳》:“元祐元年,卒……紹聖中,謚曰‘文’,配享神宗廟庭。崇寧三年,又配食文宣王廟,列于顔、孟之次,追封舒王。”

楊傑《無爲集》卷四《丞相王舒公贊》:“天子元老,坐而論道。赫赫具瞻,傅巖惟肖。”

孔平仲《清江三孔集》卷二十八《蕭器之小飲誦王舒公藥名詩因效其體》。

黄庭堅《豫章黄先生文集》卷十二《次韻王荆公題西太一宫壁二首》。

《朱熹集》卷八十三《跋王荆公進鄴侯遺事奏稿》:“先君子少喜學荆公書,每訪其蹟……獨愛其紙尾三行,語氣凌厲,筆勢低昂,尚有以見其跨越古今、斡旋宇宙之意。”

《樓鑰集》卷五十二《鄞縣經綸閣記》:“始慶曆七年,荆國王文公宰明之鄞縣。”

張鎡《南湖集》卷二《王荆文公有客至當飲酒篇姜邦傑廣其意賦詩見示有云有客固當飲無客飲更歌有客與無客頽然同一科僕因和答一首》。

李之儀《姑溪居士文集》卷十五《雜題跋》:“王舒王解字云:‘詩字從言從寺。寺者,法度之所在也。’可不信哉!”

以封爵長安郡開國侯,人稱“長安公”

吕南公《灌園集》卷八《王夢錫集序》:“會熙寧天子將以經術作新士類,而丞相長安公父子實始受命成之。夢錫家遠方,獨取所謂《雜説》、《字説》者讀而思之,推見其指,乃解《詩》、《孟子》合四十萬言。書既成,而雱新説亦出,夢錫又取而讀之。”

蘇軾《蘇沈良方》卷七:“治癩方……此丞相長安公家方,醫人無數。若頭面四體風瘡腫痒多汁者,只七八服即瘥。予親試之。”

按,《王夢錫集序》曰“《雜説》、《字説》者”,乃公之名著《淮南雜説》、《熙寧字説》,“長安公”必謂公無疑,故下文曰“書既成,而雱新説亦出”。“雱”者,公之長子王雱。吕南公等以“長安公”稱公,蓋因熙寧二年二月公自翰林學士除參知政事,封爵長安郡開國侯。其制書由知制誥李大臨所草,已佚(詳本譜熙寧二年),然陸心源《皕宋樓藏書志》卷四十三所著録《黄帝三部鍼灸甲乙經》、《脈經》,卷四十四所著録《外臺秘要方》等三書之序,載熙寧二年五月二日、熙寧二年七月十四日,公之結銜爲:朝散大夫、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護軍、長安郡開國侯、食邑一千一百户、賜紫金魚袋臣王安石。稍後由“長安郡”改“太原郡”。《文集》卷八十七《贈司空兼侍中文元賈魏公神道碑》:“初卜葬公汴陽里,以水故改卜。熙寧元年八月庚申,葬許州陽翟縣三峰鄉支流村,奉敕改鄉名曰‘大儒’,村名曰‘元老里’。朝散大夫、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太原郡開國侯、食邑一千一百户、賜紫金魚袋臣王某謹記。”

至熙寧三年十二月,公自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除禮部侍郎、同平章事,所封爵已自長安郡轉爲太原郡,進封開國公,《宋大詔令集》卷五十六《王安石宰相制熙寧三年十二月丁卯》:“朝散大夫、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上護軍、太原郡開國侯、食邑一千一百户、賜紫金魚袋王安石……可特授金紫光禄大夫、行尚書禮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上柱國,進封開國公、食邑一千户、食實封四百户,仍賜推忠協謀佐理功臣。”公之“長安侯”封爵,僅存於熙寧初任參知政事期間,故宋人罕有以此稱公者。

性格倔强,後世或稱爲“拗相公”

馮夢龍《警世通言》卷四《拗相公飲恨半山堂》:“因他性子執拗,主意一定,佛菩薩也勸他不轉,人皆呼爲‘拗相公’。”

方文《嵞山集》卷十二《舒王臺志云王介甫玩月于此因得名》:“兹臺千古峙城東,玩月何私拗相公。借問傅巖亭在否,逢迎莫是李師中。師中素與安石怍,及安石爲相,師中爲舒州守,乃建傅巖亭于舒以媚之。舒王臺,恐亦師中所命耶?”

戴文燈《静退齋集》卷六《冬日金陵雜興》:“騎驢來往蔣山東,新法新經拗相公。若使定林終老去,不將悔恨到元豐。”

又或偶稱爲“王將軍”。

日僧成尋《參天台五臺山記》卷八載神宗熙寧六年四月四日發付成尋之賜師號牒:“中書門下牒行闕。日本國延曆寺阿闍梨大雲寺主傳燈大法師位賜紫成尋 牒奉 敕,宜特御賜號善惠大師。牒至,准敕。故牒。熙寧六年三月 日 牒 禮部侍郎、參知政事 王 在名[珪] 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馮在判京 禮部侍郎、平章事王在判安石王將軍也。印多多也。”同書卷八載成尋熙寧六年五月四日參揚州龍興寺:“齋後,即出,參龍興寺……立王將軍安石大碑。”

吕南公《灌園集》卷八《王夢錫集序》:“會熙寧天子將以經術作新士類,而丞相長安公父子實始受命成之。夢錫家遠方,獨取所謂《雜説》、《字説》者讀而思之,推見其指。”

按,“長安公”,不詳何謂,待考。

其先出太原,後徙居撫州臨川

《文集》卷七十一《先大夫述》:“王氏其先出太原,今爲撫州臨川人,不知始所以徙。”

《曾鞏集》卷四十四《尚書都官員外郎王公墓誌銘》:“王氏其先太原人,世久遷徙,而今家撫州之臨川。”

曾祖德明,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追封英國公;曾祖母某氏,追封韓國太夫人

陸佃《陶山集》卷十《中大夫守尚書右丞王安禮曾祖明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可追封英國公制》:“具官某曾祖明,含章在躬,克開厥後。積仁累慶,施及孫曾。後先相望,作我良輔。”《中大夫守尚書右丞王安禮曾祖母某氏可追封韓國太夫人制》。

按,公之曾祖,《先大夫述》、《尚書都官員外郎王公墓誌銘》均未言其名。《文集》卷九十一《王平甫墓誌》:“君臨川王氏,諱安國,字平甫。贈太師、中書令諱明之曾孫。”

據此,則公曾祖似名“明”。《三公王氏族譜》有《王氏歷代源流譜傳》:“五十三世:明正,改字永泰。”《臨川三公王氏宗譜總系圖》:“第一世:永泰,隱君子,諱明。”湯江浩考訂:“則以其名爲明,初字明正,後改永泰。”然二〇〇九年南京江寧區將軍山南麓新出土孫侔所撰王益墓誌銘曰:“祖諱德明,贈職方員外郎。”則公之曾祖名“德明”,而非“明”。

王德明不仕。蘇頌《蘇魏公文集》卷三十五《新除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王安石封贈三代·曾祖》:“具官某曾祖某,江右之秀,德器素高;義訓之傳,世風自遠。榮名不顯於當世,慶善乃流於後昆。”《文集》卷七十一《先大夫述》:“其後有隱君子某,生某,以子故贈尚書職方員外郎。職方生衛尉寺丞某,公考也。”

祖用之,拜衛尉寺丞,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追封衛國公;祖母謝氏,追封燕國太夫人

《文集》卷九十一《王平甫墓誌》:“君臨川王氏,諱安國,字平甫。贈太師、中書令諱明之曾孫,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諱用之之孫。”

《文集》卷七十一《先大夫述》:“其後有隱君子某,生某,以子故贈尚書職方員外郎。職方生衛尉寺丞某,公考也。”

《曾鞏集》卷四十四《尚書都官員外郎王公墓誌銘》:“公諱益,字舜良。曾祖諱某,不仕。祖諱某,以子故贈尚書職方員外郎。考諱某,以公故,即其家拜衛尉寺丞。”

《曾鞏集》卷四十五《永安縣君謝氏墓誌》:“宋故衛尉寺丞王公諱用之之夫人,尚書都官員外郎、贈尚書工部郎中諱益之母,姓謝氏,累封永安縣君……其子曰益,曰某,皆已卒。”

陸佃《陶山集》卷十《中大夫守尚書右丞王安禮祖用之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可追封衛國公制》、《中大夫守尚書右丞王安禮祖母某氏可追封燕國太夫人制》。

父益,初字損之,後改字舜良,大中祥符八年進士及第,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追封楚國公;母徐氏、吴氏,徐氏追封魯國太夫人,吴氏追封魏國太夫人,通陰陽數術之學

《文集》卷七十一《先大夫述》:“公諱某,始字損之。年十七,以文干張公詠,張公奇之,改字公舜良。”

《曾鞏集》卷四十四《尚書都官員外郎王公墓誌銘》:“王氏其先太原人,世久遷徙,而今家撫州之臨川。公諱益,字舜良。曾祖諱某,不仕。祖諱某,以子故贈尚書職方員外郎。考諱某,以公故,即其家拜衛尉寺丞。公祥符八年舉進士及第,初爲建安主簿……娶徐氏,又娶吴氏,封長壽縣君。”

《曾鞏集》卷四十五《仁壽縣太君吴氏墓誌銘》:“仁壽縣太君、撫州金谿吴氏,尚書都官員外郎、贈尚書刑部侍郎、撫州臨川王氏諱益之夫人,衛尉寺丞諱用之之婦……蓋侍郎七子,而少子五人,吴氏出也……夫人之考諱畋,畋之配黄氏,兩人者皆有善行,鄉里稱之。而黄氏兼喜陰陽數術學,故夫人亦通於其説。”

陸游《老學庵筆記》卷六:“王荆公父名益,故其所著《字説》無‘益’字。”

《詩注》卷二十《憶昨詩示諸外弟》,李注:“楚公先娶徐,再娶吴氏……介甫,吴出。”

陸佃《陶山集》卷十載《中大夫守尚書右丞王安禮父益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可追封楚國公制》、《中大夫守尚書右丞王安禮母某氏可追封魯國太夫人制》、《中大夫守尚書右丞王安禮母某氏可追封魏國太夫人制》。《中大夫守尚書右丞王安禮母某氏可追封魏國太夫人制》曰:“具官某母某氏,爲婦若母……均仁七子,間有俊傑。爾子安石,嘗以道相朕,贊成政法,布在四方。今更官儀,允釐庶職。維汝安禮,仍在倚毗。”

叔祖貫之,以能吏起家,官至尚書主客郎中,贈官至右諫議大夫;叔祖母張氏

《文集》卷九十六《主客郎中知興元王公墓誌銘》:“公王氏,諱某,字某。其先著望太原,而公之曾大考諱某,考諱某,皆葬撫州之臨川縣……享年六十二,官至尚書主客郎中。明年,天聖七年,葬和州之歷陽縣。後若干年,公夫人張氏葬,而公墓墊,乃改卜合葬於真州揚子縣萬寧鄉銅山之原……某,公兄孫也,受命於叔父而爲銘。”

《曾鞏集》卷四十五《永安縣君謝氏墓誌》:“王氏由工部之叔父、尚書主客郎中、贈太常少卿諱觀之始起家,爲能吏,遂追榮其父諱某爲尚書職方員外郎。至於工部父子,遂皆進於朝爲聞人,其世浸大。”

按,“王觀之”,應作“王貫之”,咸平三年進士登第。《(雍正)江西通志》卷四十九:“咸平三年庚子陳堯咨榜:王貫之,臨川人,尚書主客郎。”《王公墓誌銘》曰:“已而提點刑獄淮南,兼勸農事。公於爲獄,務在寬民,而以課田桑爲急,按渠陂之故,誘民作而修之,利田至萬九十頃。天子賜書奬諭。”事見《長編》卷九十真宗天禧四年五月丁卯:“兩浙、淮南勸農使王貫之等導海州界石闥堰水入漣水軍溉民田,知定遠縣江擇、知江陰軍崔立率部民修廢塘浚石溝以灌高仰之地,詔並奬之。”《宋史》卷九十六《河渠六》載同。公祖用之之名,當取自《論語·述而第七》:“子謂顔淵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唯我與爾有是夫。’”叔祖貫之之名,當取自《論語·里仁第四》:“子曰:‘參乎,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曰:‘唯。’子出門,人問曰:‘何謂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又,王貫之爲公家族中第一位進士。其“爲能吏”,歷官“至則以材任劇”;且剛正不屈,孝悌清廉,洵爲北宋臨川王氏家族家風之奠基者。

叔父孟、師錫等六人

《曾鞏集》卷四十五《永安縣君謝氏墓誌銘》:“其子曰益,曰某,皆已卒。曰某,曰某,曰孟,楚州司理參軍,亦已卒。”

《文集》卷九十六《主客郎中知興元王公墓誌銘》:“公子六人,於是存者二人:曰某,爲殿中丞;曰某,爲進士。其四人皆已卒:曰某,開封士曹參軍;曰某,楚州寶應縣主簿;曰某、曰某,爲進士。而公以殿中君積贈官至右諫議大夫。”

《文集》卷九十三《叔父臨川王君墓誌銘》:“余叔父諱師錫,字某……叔父娶朱氏,子男一人,某,女子一人,皆尚幼。其葬也,以至和四年,祔于真州某縣某鄉銅山之原皇考諫議公之兆。”

按,公之諸叔,傅林輝、湯江浩據《三公王氏族譜》等多有臚列,然僅見族譜,别處無徵,兹不取。

叔祖貫之二女,適楊公適、周彦先

《文集》卷九十七《朝奉郎守殿中丞前知興元府成固縣楊君墓誌銘》:“君諱某,字公適,幼詳敏,知好文學,故我叔祖興元府君嫁之以其子……夫人王氏,即興元府君、尚書主客郎中諱某之女。五男子:湜、洙、治、滌、浡。湜,宿州符離縣尉,餘皆進士。洙、治前死。四女子,其已嫁者二人,太常少卿吕璹、試將作監主簿孫綖者,君壻也。其一人未嫁而前死。諸子孫以二年十一月四日,葬君江都東興鄉之北原。以某嘗得侍君,而君知之於少時者也,故屬以銘。”

按,此銘撰於英宗治平二年十一月,墓主楊公適,公叔祖王貫之婿。《沈注》謂墓主或爲楊蜕,恐非。楊公適之婿太常少卿吕璹,字季玉,即吕惠卿之父,《宋史》卷四百七十一《吕惠卿傳》:“字吉甫,泉州晉江人。父璹,習吏事。”《詩注》卷六《送潮州吕使君》之吕使君,即吕璹,故詩曰:“同朝叙朋友,異姓接婚姻。恩義乃獨厚,懷哉余所陳。”

周彦先,《文集》卷九十六《右侍禁周君墓誌銘》:“君周氏,諱彦先,字師古。曾大父諱瓌,贈大理評事。大父諱述,秘書丞,贈尚書工部侍郎。考諱嘉正,尚書刑部郎中……君先夫人盛氏,尚書工部侍郎諱京之子。後夫人王氏,尚書主客郎中諱貫之之子,皆有賢行……五子:濤、洵、洧、渥、澥,皆爲進士。二女子,嫁如皋史堪、德安鄭汾,亦皆爲進士。”

外祖吴畋,外祖母黄氏,撫州金谿大姓

《曾鞏集》卷四十五《仁壽縣太君吴氏墓誌銘》:“仁壽縣太君、撫州金谿吴氏,尚書都官員外郎、贈尚書刑部侍郎、撫州臨川王公諱益之夫人,衛尉寺丞諱用之之婦……夫人之考諱畋,畋之配黄氏,兩人者皆有善行,鄉里稱之。”

《文集》卷九十《外祖母黄夫人墓表》:“外祖夫人黄氏,生二十二年歸吴氏。”

《蔡譜》卷二:“黄夫人,金谿吴畋之配也。畋爲敏之弟。吴氏世居臨川三十里外,地名鳥石岡,所居又有柘岡。”

妻吴氏,吴敏孫、吴苪女,封吴國夫人、越國夫人

《文集》卷一百《河東縣太君曾氏墓誌銘》:“尚書都官員外郎臨川吴君諱某之夫人、河東太君南豐曾氏,尚書吏部郎中、贈右諫議大夫諱某之子……有子四人:苪,秘書丞;蕡,亳州録事參軍。其次蕃、蒙,曾出也,皆進士,而蒙爲濠州司户參軍。於是蕡、蕃皆已卒,苪、蒙以某年某月某甲子,葬夫人某縣某鄉某所之原。某實夫人之外孫,而夫人歸之以其孫者也。”

魏泰《臨漢隱居詩話》:“荆公妻吴國夫人亦能文,嘗有小詞《約諸親遊西池》句云:‘待得明年重把酒,攜手,那知無雨又無風。’皆脱灑可喜也。”

曾紆《南遊紀舊》:“王介甫以次女適蔡卞,吴國夫人吴氏驟貴,又愛此女,乃以天下樂暈錦爲帳。”

楊仲良《長編紀事本末》卷一百三十:“(元符三年)十一月庚午,賜故贈太傅王安石妻越國夫人吴氏江寧府官産六十間。”

岳父吴苪

《(光緒)撫州府志》卷六十三《人物·孝友》之《吴敏傳》:“吴敏,金谿人。父德筠,尚書屯田員外郎。敏登淳化三年進士,官尚書員外郎,爲人孝友忠信,鄉里稱長者。弟畋,王安石外祖也。長子苪,天聖二年進士,官秘書丞,安石外舅。次蕡,字成之……亳州録事參軍,不阿勢要,恪敦孝友,爲王安石所稱。又次蕃,另有傳;又次蒙,寶元元年進士,官濠州司户參軍。”

按,吴敏爲公外祖吴畋之兄。其妻謝氏、曾氏,其子吴苪,即公岳父。湯江浩考證:“所謂外舅即妻父,即指吴苪爲安石岳父。”可從。

吴苪另有女嫁孫升。孫升《孫公談圃》卷下:“先妻吴與荆公夫人同母。”然孫升雖係公之姻親,却屬舊党,《宋史》卷三百四十七有傳:“孫升字君孚,高郵人。第進士,簽書泰州判官。哲宗立,爲監察御史。朝廷更法度,逐姦邪,升多所建明……升在元祐初,嘗言:‘王安石擅名世之學,爲一代文宗。及進居大位,出其私智,以蓋天下之聰明,遂爲大害。今蘇軾文章學問,中外所服,然德業器識,有所不足。爲翰林學士,已極其任矣;若使輔佐經綸,願以安石爲戒。’世譏其失言。”

岳父吴苪有三弟:蕡、蕃、蒙

吴苪有三弟:吴蕡、吴蕃、吴蒙。吴蕡字成之,《文集》卷九十八《吴録事墓誌》:“君諱蕡,字成之,世爲撫州金谿人。曾祖某,不仕。祖德筠,尚書屯田員外郎。父敏,尚書都官員外郎。君以蔭入官,任吉州太和、袁州萍鄉縣主簿,尉蘄州石橋茶場,廬州司理,亳、壽州、江寧府録事參軍。以某年月日卒于家,享年若干……二男子,偉、豪,長有志行如君。二女子,歸晏脩睦、王令,季有特操如令。豪養寡姊妹,嫁孤甥,夫婦孳孳,鄉人又以爲難。卜以元豐八年某月日,葬于唐州桐柏縣淮源鄉,妻李祔。臨川王某誌。”

吴蕡二子,長子吴偉,次子吴豪。吴偉仕於唐州而亡,生平未詳。吴豪字特起,《文集》卷七十四《與崔伯易書》:“逢原遽如此,痛念之無窮,特爲之作銘,因吴特起去奉呈。”“吴特起”即吴豪。公行新法,欲與之官,而豪力辭。公晚年又曾與之議王令女兒婚事。吴豪有二子:吴元字順圖、吴兑字悦圖。有一女嫁張某,生張邦基。《墨莊漫録》卷五:“邦基外祖父吴豪,字特起,世家臨川。其兄仕於唐州而亡,因家江上,治田於黄、玉二陂,遂以多貲聞。倜儻尚義,潛德不耀,荆公夫人之同祖兄弟也。荆公更新法,心不喜之,將授之官,力辭不願。自外祖死,伯舅元順圖持門户。順圖蕭散風度,雅意翰墨,蓄法書名畫甚富,烹茶焚香,吟詩彈琴而已,隴畝漫不省也。坐是東皋廢弛,歲不暇給,乃委仲舅兑悦圖治其隳敗。悦圖孝友修愿,賙貧樂施,有父風。未幾,多稼復如曩時,歲收數萬斛。公心持己,無絲髮之私,輸載長兄房,以聽出納。悦圖奉太夫人盡子道,待兄弟得怡怡之義。四方親舊以貧投者,存恤無厭,臧獲咸無怨言,鄉曲皆得其歡心。宣和辛丑秋得病,至冬不起,視笥中衣無兩襲,未嘗有一物私蓄也。人始服其廉謹。其京師調發科敷,動以萬計,適丁連年旱歉。悦圖憂家成瘁,鬱鬱感病。其死數日,姪芾夢悦圖云:‘吾有詩,爾其志之。’及覺,憶其二句云:‘春風陌上一杯酒,回首家原事若何。’蓋悦圖雖死猶不忘家也,悲夫!”

吴蕡二女,“歸晏脩睦、王令。”晏脩睦,或即晏昭素,晏融之子、晏殊之侄。有子晏防,字宗武。晏防幼從公學,娶鄒極之女,有二子、二女。謝逸《溪堂集》卷九《故通仕郎晏宗武墓誌銘》:“大丞相元獻公,宗武叔祖也,歐陽文忠公嘗爲墓碑。宗武太夫人長樂郡君吴氏,荆國王文公夫人之妹也。文公嘗命宗武名,又字而序之。欲知宗武世次遷徙,考文忠所作墓碑可也;欲知宗武行己趨操,考文公所作字序可也。余是以知後世之人,決知宗武無疑也。宗武,撫之臨川人。姓晏,諱防,宗武字也。曾祖諱郜,累贈開府儀同三司、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祖諱融,任殿中丞,贈金紫光禄大夫。考諱昭素,任中散大夫。宗武……幼從文公學,嘗問修心之要,文公笑曰:‘吾子亦能問及此耶?’手書七佛偈以遺之……政和元年十月三日,葬于長樂鄉東陂山。娶鄒氏,朝散郎、尚書度支員外郎諱極之女。有女一人,元功妻也。又一人,尚幼。子友、子及,二男子也。”《文集》卷二《題南康晏使君望雲亭》之晏使君,即晏昭素。

吴蕡另一女嫁王令,令卒後守節三十五年,因兄吴偉曾仕唐州,遂移居開曠拓土。有一女嫁錢塘吴師禮,生子吴説。《王令集》附王雲撰《節婦夫人吴氏墓碣銘》:“夫人吴氏,撫州臨川人,廣陵先生元城王公之妻。先生諱令,字逢原,道德文章名一世,年二十八而卒。夫人抱始生之孤,往歸母兄……家始來唐,唐多曠土,熙寧中,詔募民蓄墾,治廢陂……夫人,尚書屯田員外郎德筠之曾孫,尚書都官員外郎敏之孫,江寧府司録參軍蕡之子。婉慧夙成,父異之,嫁不輕諾。廣陵先生妙年英特,聲震江、淮,荆公一見以爲友,勸其舅以夫人歸焉。居無何而寡,遺腹舉一女,長有淑德。荆公高選諸生,以嫁錢塘吴師禮,歷博士、諫官、右司員外郎,爲時名臣……父事兄,母事姊。姊亡感慟,得疾卒,年五十九,實元祐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兄豪,奇士也。夫人既卒二年,以先生葬常州,躬護柩北來,道病亦卒。後十年,乃克合窆于唐州桐柏縣之淮源鄉。”

吴氏以開拓荒田、治廢陂,“州聞于朝,優賜米帛”。《宋會要輯稿》禮六一:“(哲宗元祐)七年三月九日,唐州言:‘本州泌陽縣故江寧府録事參軍吴蕡女,年二十四歸布衣王令,未一年令卒,獨有一子。其兄欲嫁之,號泣弗許,歸老于家,今三十二年。居于黄池陂,每歲農隙,躬率田夫數千人治陂水灌田,利及一方,邑人服其教令。欲乞特賜旌表。’詔賜絹一十匹,米一十石。”

吴蕃字彦弼,屢試不中。《文集》卷九十八《金谿吴君墓誌銘》:“年四十三,四以進士試於有司,而卒困於無所就。其葬也,以皇祐六年某月日,撫州之金谿縣歸德鄉石廪之原,在其舍南五里。當是時,君母夫人既老,而子世隆、世範皆尚幼。三女子,其一卒,其二未嫁云……銘曰:蕃君名,字彦弼,氏吴。其先自姬出,以儒起家,世冕黻。”曾鞏有文祭之。

據公所撰墓誌銘,吴蕃二子爲世隆、世範。疑其中一人,後改名吴頤,字顯道。《文集》卷十四《懷吴顯道》、卷三十一《寄顯道》、卷三十六集句之《送吴顯道五首》、《送吴顯道南歸》,即此人。頤娶彭氏,生子慤,字德穀。吴慤有棐、勮、咟三子,一女適江邃,孫十人(詳本譜熙寧十年)。

吴蒙,寶元元年進士,官濠州司户參軍。仁宗皇祐、至和間,余靖知桂州,吴蒙管勾機宜文字,安撫黎戎遭擒。《孫公談圃》卷下:“瓊崖四州,在海島上,中有黎戎國,其族散處,無酋長,多沉香藥貨。余靖知桂州時,吴蒙爲司户,管勾機宜文字,以卒五百安撫黎戎。蒙謂此不足以立功,即深入其地,反爲掩殺。蒙下馬請降,戎得蒙,待之甚厚,以女妻之。而蒙有子在瓊州,令以銀五十兩造兩缾,贖之。戎得缾,甚喜,遂放蒙還……蒙即荆公夫人之叔父。公先妻吴與荆公夫人同母,親見蒙説如此。”吴蒙另有女嫁李介夫。孔武仲《吴氏夫人墓誌銘》:“夫人姓吴氏,世家於撫州金谿,贈尚書屯田員外郎德筠之曾孫,都官員外郎敏之孫,處州信豐令蒙之女,淮南節度推官知信州上饒縣事李君介夫之繼室也。二十三而歸,五十而卒。卒之明年,當元豐八年九月初五日而葬……夫人之大母曾氏,諫議大夫致堯之女……有子份、侁、仔、倣,份及仔早卒,餘皆應進士舉。女一人,嫁進士葉觀。”

又吴興宗、孝宗,公妻之遠房堂兄弟。《文集》卷九十四《臨川吴子善墓誌銘》:“臨川吴氏有子興宗,字子善,年二十喪母,而其父以生事付之……某謂其父爲諸舅,甚知其所爲,故於其弟子經孝宗之求誌以葬也,爲道而不辭……父諱偃,亦有行義,用疾弗仕。祖諱表微,尚書屯田員外郎。曾祖諱英,殿中丞。初妻姓王氏,一男良弼,皆前卒。再娶楊氏,生蕘、适、枉。蕘始九歲,而四女幼者一歲云。”墓主吴興宗,吴孝宗之兄。“某謂其父爲諸舅”,則吴興宗、孝宗兄弟亦爲公之外親,其譜系爲:吴英——吴表微——吴偃——吴興宗、孝宗。湯江浩推測,吴表微與吴敏係遠房同宗,可從。

吴孝宗字子經,《國朝二百家名賢文粹》卷一百九王雱《答吴子經書》:“某啓:冬寒,伏惟子經舅動止萬福。”文名甚著,神宗熙寧三年葉祖洽榜進士。魏泰《東軒筆録》卷十二:“吴孝宗字子經,撫州人。少落拓,不護細行,然文辭俊拔,有大過人者。嘉祐初,始作書謁歐陽文忠公,且贄其所著《法語》十餘篇。文忠讀而駭歎,問之曰:‘子之文如此,而我不素知之,且王介甫、曾子固皆子之鄉人,亦未嘗稱子,何也?’孝宗具言少無鄉曲之譽,故不見禮於二公。文忠尤憐之,於其行贈之詩……孝宗至熙寧間,始以進士得第一,命爲主簿,而卒。既嘗忤王荆公,無復薦引之者。家貧,無子。”張邦基《墨莊漫録》卷九:“同時又有臨川吴孝宗子經,嘗著三書,一曰《法語》,二曰《先志》,三曰《巷議》。舊嘗傳於其姪道宗夢協,亦亡於兵火。子經,予母之從叔也。今聞其從孫家尚有本,當復傳之。”《先志》當作於熙寧之前,今《文集》卷七十四《答吴孝宗書》、《答吴孝宗論先志書》,載公與吴孝宗往復討論頗詳。然其人翻覆,公薄之。魏泰《東軒筆録》卷六:“吴孝宗對策,方詆熙寧新法,既而復爲《巷議》十篇,言閭巷之間皆議新法之善,寫以投荆公。荆公薄其翻覆,尤不禮之。”《宋史》卷二百八《藝文七》著録《吴孝宗集》二十卷。

兄安仁常甫、安道勤甫;弟安國平甫、安世、安禮和甫、安上純甫;從弟沆

《曾鞏集》卷四十四《尚書都官員外郎王公墓誌銘》:“子男七人:曰安仁,曰安道,曰安石,曰安國,曰安世,曰安禮,曰安上。女一人嫁張氏,處者二人。”

《曾鞏集》卷四十五《仁壽縣太君吴氏墓誌銘》:“蓋侍郎七子,而少子五人,吴氏出也……七子者,曰安仁、安道、安石、安國、安世、安禮、安上……女三人:長適尚書虞部員外郎沙縣張奎,次適前衢州西安縣令天長朱明之,次適揚州沈季長。”

《曾鞏集》卷四十五《永安縣君謝氏墓誌銘》:“其孫曰安仁,宣州司户參軍。曰安道,皆已卒。曰安石,殿中丞,通判舒州。曰沆,荆南府建寧縣令。曰安國,曰安禮。”

《文集》卷九十六《亡兄王常甫墓誌銘》:“先君姓王氏,諱益……先生其長子,諱安仁,字常甫。”

《文集》卷九十一《王平甫墓誌》:“君臨川王氏,諱安國,字平甫。”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禮傳》:“字和甫,安石之弟也。”

《詩注》卷一《夜夢與和甫别如赴北京時和甫作詩覺而有作因寄純甫》,李注:“和甫名安禮,行第三十六。純甫最幼,名安上,行第三十七。”

《兩浙金石志》卷六“宋王廷老等石屋洞題名”:“睢陽王廷老伯敡、錢唐吴君平常甫、大名王頤正甫、昭武上官塏彦明、臨川王安上純甫同遊,熙寧癸丑七月己未。”

按,《顧譜》卷上:“長安仁,字常甫;次安道,字勤甫。”《蔡譜》同,然未知何據。《三公王氏族譜》以荆公仲兄爲安義,字仁甫,與曾鞏所撰墓誌不合,不取。又,荆公弟安世,字亦不詳。傅林輝《王安石世系傳論》引《璜溪王氏三修宗譜》:“安世公,舜良公六子,諱慶甫,生於景祐元年甲戌,殁於嘉祐四年己亥。”待考。

妹三人,長名文淑,適張奎,封長安縣君;仲適朱明之;幼適沈季長,封德安縣君

《曾鞏集》卷四十五《仁壽縣太君吴氏墓誌銘》:“女三人:長適尚書虞部員外郎沙縣張奎,次適前衢州西安縣令天長朱明之,次適揚州沈季長。”

《文集》卷九十九《長安縣太君王氏墓誌》:“長安縣太君臨川王氏,尚書都官員外郎、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潭國公諱益之女,尚書左丞張公諱若谷之婦,尚書比部郎中諱奎之妻,國子博士、開封府雍丘尉覛之母。”

《詩注》卷三十一《和文淑湓浦見寄》,李注:“張氏女弟。”

王安禮《王魏公集》卷八《故朝奉郎權發遣秀州軍州兼管内勸農事輕車都尉借紫沈公墓誌銘》:“公諱季長,字道原……卒于官舍,實元祐二年十月十二日也,享年六十有一……娶王氏,德安縣君。有賢行,不茹葷十年,後公百六十日無疾而終……公之配,予同産姊也,尤審公行治。”

《詩注》卷三《寄朱昌叔》,李注:“楚公有三女,皆公女弟也。次適朱明之,仕至大理少卿。昌叔,其字也。”

按,《長編》卷二百二十六熙寧四年八月己卯,李燾引《林希野史·政府客篇》:“朱明之,介之妹壻,妹卒,又娶其姪,以固婣好。”可知公之仲妹早卒,朱明之再娶公之侄女。湯江浩疑之:“(林希)載明之初娶安石之妹,妹卒又娶其侄,以固姻好,亦甚可疑。王安石兄弟諸文皆不載其次妹早卒。”然英宗治平二年冬,曾鞏致書公曰:“子進弟奄喪已易三時矣,悲苦何可以堪!二姪年可教者,近已隨老親到此。二尤小者,六舍弟尚且留在懷仁,視此痛割,何可以言!承介甫有女弟之悲,亦已屢更時序,竊計哀戚,何以自勝!”曾鞏所云“女弟”,當即朱明之妻、公之仲妹,治平二年前已卒,林希所載不妄。

子三人,長曰雱字元澤,仲曰旁;另有一子夭於嘉祐二年赴知常州途中

《曾鞏集》卷四十五《仁壽縣太君吴氏墓誌銘》:“孫男九人,曰雱、旉、旁、旊、、防、斿、旂、放。”

《名臣碑傳琬琰集》下卷十四《王荆公安石傳實録》:“子雱、旁。”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石傳子雱》:“雱字元澤。”

《文集》卷七十一《題旁詩》題注:“仲子,正字。”

《文集》卷七十四《上歐陽永叔書三》:“某以五月去左右,六月至楚州,即七舍弟病,留四十日。至揚州,又與四舍弟俱,失群牧所生一子。”

按,雱爲公之長子,字元澤,《宋史》卷三百二十七有傳。王稱《東都事略》卷七十九曰:“雱字元澤,未冠,著書已數千百言。舉進士,爲旌德尉,作策三十餘篇,極論天下事。又作《老子訓傳》及《佛書義解》,亦數萬言。有以雱書聞者,召見,除太子中允、崇政殿説書。被旨撰《詩》、《書》義,擢天章閣待制。書成,遷龍圖閣直學士。雱病疽已彌年,辭不拜,卒,年三十三,贈左諫議大夫。詔即其家上雱所著《論語》《孟子義》。雱論議刻深,常稱商君以爲豪傑之士,言不誅異議者法不行。嘗勸安石誅不用命大臣,安石曰:‘兒誤矣。’政和三年,封臨川伯,從祀文宣王廟。雱無子,以族人之子棣爲後。徽宗時,爲顯謨閣待制。”王雱未冠已著述多種,洵可謂少年天才,可惜病疽而亡,英年早逝。

次子旁,字不詳。因雱、旁字形、讀音相近,各種史料記載、刊刻往往魯魚亥豕,將王旁名字、事蹟混爲王雱。甚者因反熙寧變法,對二人蓄意誣衊,遂致北宋後期有荆公因變法禍國殃民而絶後之傳聞,王旁一枝譜系逐漸湮没。余嘉錫、王晉光、湯江浩等學者均有考辨,惜所見史料不全,且多爲筆記小説,不足定讞。以下據新見南宋晁公遡撰《王少卿墓誌銘》(墓主爲公之曾孫王珏)及《宋會要輯稿》史料,隨文辨正。

女三人,一女夭於知鄞縣任上;一女適吴安持,封蓬萊縣君,生子侔

《文集》卷一百《鄞女墓誌銘》:“鄞女者,知鄞縣事臨川王某之女子也。慶曆七年四月壬戌前日出而生,明年六月辛巳後日入而死,壬午日出葬崇法院之西北。”

《曾鞏集》卷四十五《仁壽縣太君吴氏墓誌銘》:“孫女九人:長適解州安邑縣主簿徐公翊,次許嫁太廟齋郎吴安持,餘尚幼。”

《詩注》卷一《寄吴氏女子》,李注:“介父二女,長適吴安持,寶文閣待制。”

釋惠洪《冷齋夜話》卷五:“舒王女,吴安持之妻蓬萊縣君,工詩,多佳句。”

《詩注》卷四十三《贈外孫》:“南山新長鳳凰雛,眉目分明畫不如。年小從他愛梨栗,長成須讀五車書。”李注:“乃吴侔也。其父安持,充次子,荆公壻。侔得公此詩,何止不克負荷,後乃更坐惡逆誅,累及其親。按《國史》:‘舒州人張懷素本百姓,自稱落魄野人,以幻術游公卿間。於元祐六年,説朝散郎吴儲云:“公福似姚興,可爲關中一國主。”儲云:“儲福弱,豈能及姚興?”懷素云:“但説有志,不説福。”紹聖四年,懷素入京,又與儲結約,儲以語侔。崇寧四年,事敗,獄成,懷素、吴儲、吴侔、邵禀並陵遲處斬;楊公輔、魏當、郭秉德並特處死;吴儲父安持貸命,免真決,追毁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送潭州編管;吴侔母王氏係王安石女,特免遠竄,送太平州羈管;侔弟僎道州羈管。’公此詩蓋爲侔作也。吕惠卿子淵坐曾聞妖言不以告,削籍,竄沙門島;惠卿散官,安置宣州;蔡卞降職,奉外祠;鄧洵武妻吴侔之兄,出知隨州;安惇追貶散官。”

一女適蔡卞,封福國夫人,生子仍

《宋史》卷四百七十二《蔡卞傳》:“卞字元度,與京同年登科,調江陰主簿。王安石妻以女,因從之學。”

《詩注》卷一《示元度》,李注:“蔡卞字元度,興化軍仙游人……公以女妻之。”

周煇《清波雜志》卷三:“蔡卞之妻七夫人,頗知書,能詩詞……煇在金陵見老先生言:‘荆公嘗謂元度爲千載人物,卓有宰輔之器,不因某歸以女憑藉而然。’”

《東都事略》卷一百一《蔡卞傳》:“子脩、仍。”

王明清《揮麈餘話》卷二:“蔡元度娶荆公之女,封福國夫人。止一子,子因仍是也。談天者多言其壽命不永,元度夫婦憂之。一日,盡呼術者之有名如林開之徒集於家,相與決其疑。云當止三十五歲。元度顧其室云:‘吾夫婦老矣,可以放心,豈復見此逆境邪?’其後子因至乾道中,壽八十而終。然其初以恩倖爲徽猷閣學士,靖康初,既蔡氏敗,例遭削奪,恰年三十五,蓋其禄盡之歲。繇是而知五行亦不可不信也。”

張邦基《墨莊漫録》卷六:“蔡仍子因之妻,九院王家女也。”

周必大《文忠集》卷九十九《繳駁蔡仍叙官n十一月二十一日同金給事》:“具位臣金某、具位臣周某,準中書門下省送到録黄一道,爲前左朝散大夫、賜紫金魚袋蔡仍依赦復元官事……按蔡卞陰賊險巧,遠出京右……今若使其子得以赦原,復正郎位,則宿姦巨蠧之後,皆可復齒仕籍,失政刑矣。”

長子雱娶蕭氏,熙寧九年六月卒,時爲太子中允、天章閣待制,贈左諫議大夫。雱無子,族子棣過繼,有一女,適吕嘉問子吕安中

《長編》卷二百七十六熙寧九年六月己酉:“太子中允、天章閣待制王雱卒,年三十三,贈左諫議大夫。”

《宋會要輯稿》禮六一:“(政和)三年三月六日,江寧府言:‘故諫議大夫、天章閣待制王雱止有一女,三歲而雱卒。及長,適通直郎吕安中,生一女,而安中卒。時王氏年方二十有七,持喪如禮。及服除,即歸宗守義,自誓貞潔。或諭以改嫁,王氏獨毅然謝絶。頃居母蕭氏喪,哀毁過制,宗族稱嘆。治閨門有法,不妄笑語,内外整肅。至於追遠奉先,皆可矜式。故夫吕安中雖任通直郎,緣未經大禮而安中卒,王氏遂無封邑。伏望朝廷特賜旌表,加之封號,非特上副聖時崇奬安石父子之意,亦足爲天下節婦之勸。’從之。”

《宋會要輯稿》禮三六:“徽宗大觀四年九月十五日,詔:‘孔子謂:興滅繼絶,天下之民歸心。王安石子雱不幸無嗣,有族子棣已嘗用安石孫恩例官之。比聞興訟未已,可仍舊以棣爲雱後,以稱朕善善之意也。’(政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故臨川伯王雱女王氏n:‘伏念父被遇神考,擢寘法從,不幸早世,未立嗣息。大觀間,特詔以族子棣爲後。於政和六年,緣其所生父旉身亡,詔令棣歸宗,照管葬事。今已終葬,欲望特令棣仍舊爲先父雱後。’詔從之。”

曾敏行《獨醒雜志》卷二:“王荆公在相位,子婦之親蕭氏子至京師,因謁公。”

《長編》卷五百哲宗元符元年七月甲子:“吕安中乃嘉問之子,王雱之婿,序辰之妻弟。”

按,王雱妻爲蕭洵之女。《(同治)新喻縣志》卷二:“集雅樓,在縣東清門外。宋王安石之子雱娶蕭氏女,袁州推官洵之女,嘗館於此,注老子《道德經》。”《文集》卷九十三《袁州軍事推官蕭君墓誌銘》:“袁州軍事推官新喻蕭君,諱洵,字公美……以治平二年五月十八日卒京師,年四十五。越四年二月三日,葬新喻鍾山鄉鍾山里。於是夫人張氏前死而别葬。子男一人錞,郊社齋郎。女六人,其四人既爲士妻,其二尚幼……祖諱世則,贈光禄卿。父固,嘗以尚書刑部郎中、集賢殿修撰守桂州。”《文集》卷九十四《尚書祠部郎中集賢殿修撰蕭君墓誌銘》,墓主即蕭洵之父蕭固:“治平三年,年六十五,以九月十七日卒於家。初娶隴西縣君李氏,再娶彭城縣君劉氏。子男二人:洵,袁州軍事推官,前死;泂,試秘書省校書郎、知鄂州嘉魚縣事。女三人,嫁江州湖口縣主簿何正臣、龔州司户參軍歐陽成,其季尚幼也。孫男女十八人。”另,沈括《夢溪筆談》卷二十:“渤乃丞相荆公姻家,是時丞相當國。”公與蕭渤年歲相若,《文集》卷一百《壽安縣太君李氏墓誌銘》,墓主即蕭渤母。蕭渤、蕭洵當爲從兄弟。

孫棣字儀仲,賜進士出身;建炎間,以顯謨閣直學士知開德府,率軍民固守澶淵,城陷,死,贈資政殿學士。棣子珌,女二人

《(至大)金陵新志》卷十三下:“雱子棣字儀仲,顯謨閣學士、右中大夫、開德府路經略安撫使。建炎三年,金人攻澶淵,死於城守,詔贈資政殿大學士。”

《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十八建炎二年十二月乙未:“金又犯澶淵。顯謨閣學士、知開德府、充本路經略安撫使王棣率軍民固守。金僞爲書,至城下曰:‘王顯謨已歸附,汝百姓何敢拒師?’軍民聞之,欲殺棣,棣走至南門,爲軍民所踐而死。城遂陷……事聞,贈棣資政殿學士。”

李正民《大隱集》卷一《王棣贈資政殿學士制》:“具官出自相門,躋于侍從,智勇足以扞難,恩惠足以撫民……睢陽無援,張巡之志不衰;東郡久圍,臧洪之辭靡屈。雖勢窮而力盡,終身殞而名存。特升秘殿之華資,俾視政塗之寵數。用彰死節,加賁泉扃。式慰冥漠之知,聿爲忠義之勸。”

《長編紀事本末》卷一百三十:“宣和四年八月庚子,賜新除太僕少卿王棣進士出身,以安石孫,故旌之。九月戊午,詔:‘熙豐政事,悉自安石建明。今其家淪替,理宜褒恤。可賜第一區,孫棣除顯謨閣待制、提舉萬壽宫觀,曾孫璹、珌並轉宣義郎。孫女二人,各進封號一等。曾孫女五人,並封孺人。’”

按,王璹爲王桐之子(詳下),王珌當爲王棣之子。又洪邁《夷堅支志》庚卷三:“王衍之,荆公四世孫也。寓居湖州。調建康司理參軍。”王衍之或爲王棣之孫,王珌之子。

次子旁娶龐氏。因旁有心疾,爲出其妻

《王文公文集》卷四《與耿天騭書》其一:“旁婦已别許人,亦未有可求昏處,此事一切不復關懷。”其二:“旁每荷念恤,然此須渠肯,乃可以謀,一切委之命,不能復計校也。”

魏泰《東軒筆録》卷七:“王荆公之次子名雱,爲太常寺太祝,素有心疾。娶同郡龐氏女爲妻,逾年生一子,雱以貌不類己,百計欲殺之,竟以悸死,又與其妻日相鬪鬨。荆公知其子失心,念其婦無罪,欲離異之,則恐其誤惡聲,遂與擇壻而嫁之。是時,有工部員外郎侯叔獻者,荆公之門人也,取魏氏女爲妻。少悍,叔獻死而幃箔不肅,荆公奏逐魏氏婦歸本家。京師有諺語曰:‘王太祝生前嫁婦,侯工部死後休妻。’”

按,據《與耿天騭書》,王旁之妻確曾另嫁,耿天騭因而問及王旁續娶等事。魏泰與公父子關係密切,應不至混淆王雱、王旁,且筆記明言“王荆公之次子”,則通行本《東軒筆録》(明刻本)之“雱”,必爲刊本傳鈔流傳之訛。孔平仲《孔氏談苑》卷一所載略同,“雱”正作“旁”:“王旁,丞相舒公之子,不惠,有妻未嘗接,其舅姑憐而嫁之,旁自若也。侯叔獻再娶而悍,一旦,獻卒,朝廷慮其虐前夫之子,有旨出之,不得爲侯氏妻。時京師有語云:‘王太祝生前嫁婦,侯兵部死後休妻。’”

王闢之《澠水燕談録》卷第十、《墨客揮犀》卷三、張師正《倦遊雜録》亦載此事,或作“雱”,或作“滂”,恐均爲版本刊刻之訛;或由作者擅改“旁”爲“雱”,蓄意將王旁事蹟移花接木至王雱,加以誣衊。洎至明代,諸筆記小説不辨真僞,貿貿然將宋代筆記中“王滂”或“王雱”,逕自轉抄爲“王元澤”。何良俊《何氏語林》卷二十八:“王元澤有心疾,與妻未嘗接,荆公憐而嫁之。”蔣一葵《堯山堂外紀》卷五十:“王元澤有心疾,與妻未嘗接,荆公憐而嫁之”。“元澤”,王雱之字。此後,各筆記小説遞相祖述,抄來抄去。王旁出妻,遂演繹爲王雱心疾而出妻,文本固定,不可移矣。王旁事蹟及子嗣譜系,亦湮没無聞。清代姚範《援鶉堂筆記》卷四十七:“(《臨川晏氏譜序》)又云:‘王荆公子孫,四十年前在金陵,嘗見一二人,今祠下亦有三人耳。’按,荆公自元澤之亡,無他子姓,雱亦無子。”姚氏號稱考證精審,此處明明有疑,却不詳究而遽下斷語,或因公無後之先見,早已横亘心中作祟。

子旁爲奉議郎、秘書省正字,卒於哲宗紹聖年間

《長編》卷四百八十五紹聖四年四月戊子:“殿中侍御史陳次升言:‘臣伏聞翰林承旨蔡京同林希先薦太學博士鄭居中充御史,已聞不召,今又聞有旨令上殿,臣不知所由。未審别欲用居中耶,爲復令充御史耶?謹按居中弟久中,故秘書省正字王雱(應爲旁)之壻也。雱(旁)乃尚書左丞蔡卞妻之親弟也。居中與卞係婚姻之家,又聞與中書侍郎許將、知樞密院曾布之家,亦聯姻親。’”

《長編》卷四百九十一紹聖四年九月:“奉議郎、權通判通遠軍李深上書曰:‘……天下皆謂,嘉問之子娶王雱之女,蔡卞娶王雱之妹。又嘉問、蔡卞結爲死黨久矣。去年無故出户部郎何婉者,蔡卞爲嘉問報仇也。臣不知嘉問之驟爲兩制,果出陛下聖意乎……若夫王雱(旁)心疾而爲館職,邵材病忘而出知越州,梁之美提點刑獄,周之道爲刑部侍郎,似此之類,莫非宰相私意,不可以計數,不敢縷述,上瀆聖覽。’王雱(旁)二年十月三日,爲正字。”

按,《文集》卷七十一《題旁詩》題注:“仲子,正字。”此注應爲文集編者所加。“正字”,即秘書省正字,宋初寄禄官名。元豐改制後,秘書省自正字以上省官,可稱館職。據上引《長編》卷四百九十一載,王旁於哲宗紹聖二年十月三日爲秘書省正字。

然則王旁卒於何年?余嘉錫以爲當於哲宗元符元年前:“《曾公遺録》卷七曰:‘元符二年五月甲辰,余言王安石家,陛下自紹聖以來恤之甚至。然子雱(旁)昨得館職,不幸早死。又蒙賜第,然安石止有一妻,寓蔡卞家,今已七十五歲,零丁孤老,至親惟一弟吴賾,安石妻欲其得一在京差遣。’上曰:‘與一在京差遣。’遂除編一司敕删定官。曾布所言,雱(旁)得館職,即指紹聖初王旁爲正字事,‘雱’亦‘旁’之誤也。據《宋史·徽宗紀》,賜故相王安石第在元符元年九月。曾布叙賜第于王旁死後,是旁死在元符元年之前矣。”

按,余考證近是,然未確。曾布明言“昨得館職,不幸早死”,蓋謂王旁紹聖二年十月三日甫爲正字,即死矣。上引《長編》卷四百八十五紹聖四年四月戊子:“殿中侍御史陳次升言:‘臣……謹按,居中弟久中,故秘書省正字王雱(旁)之壻也。”陳次升既稱“故秘書省正字”,則王旁當卒於哲宗紹聖二年十月至紹聖四年四月之間。

子旁生桐,妻鄭氏,爲承事郎、直龍圖閣,累贈特進;又生一女,適鄭居中弟鄭久中;桐子璹、珏,珏子宜之,璹子升之

《宋會要輯稿》職官五四:“(宣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故承事郎、直龍圖閣王桐妻宜人鄭氏奏:‘二男璹、珏並幼失所。昨奉御筆,璹差管勾萬壽觀,珏差管勾江寧府崇禧觀。今宫觀並依元豐法先次放罷,竊念妾家貧,二子並幼,遽罷俸禄,見無所歸。伏望特許男璹、珏依舊宫觀。’詔王璹、王珏爲係王安石之孫,特與宫祠,不得援引爲例。承事郎王璹管勾江州太平觀,王珏管勾建州武夷山沖佑觀。”

《宋會要輯稿》選舉三三:“(宣和七年)二月八日,朝奉大夫、直徽猷閣、新差通判鄧州王枋奏:‘伏睹御筆:王安石輔相神考,建立法度,弟安國、安禮、安上亦曾被遇先帝。今其家聞頗零替,可特與推恩三房見居長人,與除初等職名。侄樸、棁各係除職名人。續奉聖旨,樸改合入官,棁止依餘人轉一官。伏望特與推恩。’詔王樸、王棁並除直秘閣。”

晁公遡《新刊嵩山居士文集》卷五十四《王少卿墓誌銘》:“公諱珏,字德全,姓王氏……嗣子宜之録其行事以告於某,使銘其墓碑。某因得盡觀公平生所爲,而後益知公之於文公,猶蘇氏之有威也,文公之名乃益暴白。嗚呼!可謂孝矣。文公諱安石,守司空、贈太師。大父諱滂,奉議郎、秘書省正字。父諱桐,承事郎、直龍圖閣,累贈特進。公始以文公追封舒王恩,授承事郎。紹興二年,起家鹽官縣丞……遷太府少卿。疾不能治事,遂以右中奉大夫、直敷文閣、提舉台州崇德觀……隆興二年閏十一月一日,卒於蘇州寶華山之私第,年五十三。乾道元年五月十二日,葬於湖州烏程縣霅水鄉丘墓村屏風山之下。娶鄭氏,贈令人,先公卒。男一人,宜之;女一人,未嫁。疾革,告宜之與其從子升之以事君行己者……夫使公之生也蚤,而及乎文公之時,文公必曰:‘吾家有由也,惡聲其不聞焉?’”

按,晁公遡所撰墓誌,前人從未徵引。據此,不僅王雱、王旁生平判然清晰,且公至王宜之前後五代血緣譜系,亦清楚呈現,即公——王旁——王桐——王珏——王宜之。墓誌“滂”同“雱”,皆爲“旁”之訛。蓋如前所述,王旁以秘書省正字卒,而王雱卒時則爲天章閣待制,贈左諫議大夫,官職相去甚遠。此必爲版本刊刻傳抄之訛。王安國之子“王斿”,字元龍,宋人亦訛爲“游”。陳師道《後山詩話》:“王游,平甫之子。”曾慥《類説》卷九:“王游元龍云。”殊不知公之家族王旁一代,其名皆從“方”,如王雱、王旉、王防、旊等,無從“氵”之理。公之孫輩名皆從“木”,如王棣、王桐、王朴、王棁等。

據《王少卿墓誌銘》,可確認王旁官至朝議郎、秘書省正字,其子王桐官至承事郎、直龍圖閣。此與《宋會要輯稿》職官五四所載“故承事郎、直龍圖閣王桐”一致。由此,亦可確認《(至大)金陵新志》卷十三所載公之後裔正確無誤:“安石二子,雱封臨川伯。雱子棣,字儀仲,顯謨閣學士、右中大夫、開德府路經略安撫使。建炎三年,金人攻澶淵,死於城守。詔贈資政殿大學士。雱弟旁,旁生桐,桐生璹、珏。”

王桐二子,王璹、王珏。此篇墓誌墓主即王珏,字德全,官至右中奉大夫、直敷文閣。墓誌謂王珏卒於孝宗隆興二年閏十一月,享年五十三,則王珏當生於徽宗政和元年,其父王桐當卒於政和、宣和間。王珏爲杭本《臨川先生文集》刊刻者。

南渡後公後裔,宋人文集、筆記頗有涉及,今臚列如下,以俾考證:

《老學庵筆記》卷七:“王荆公所賜玉帶,闊十四掐,號玉抱肚,真廟朝趙德明所貢。至紹興中,王氏猶藏之,曾孫奉議郎璹始復進入禁中。”

《范浚集》卷二十一《龍遊王丞過寓居》:“君家丞相世豪英,字畫文章不朽名。盥手何時披墨妙,烏絲欄上看真行。王丞欲以其祖荆公墨蹟相示。”

洪邁《夷堅支志》庚卷五:“臨川王宜之文林,德全(王珏)少卿之子也,居于吴門寶華山。乾道八年六月,其妻陳氏夢外間傳呼,云李淑人來。肩輿就廳事而下,陳出迎之,乃方務德侍郎之妻也。延入中堂,坐定,起言曰:‘我家與宅上累世親姻,適有薄幹至此,願假我東邊一小室暫泊,更數日,當挈囊橐來,幸勿見阻。’陳謝曰:‘淑人肯見臨,何不可之有?’遂辭去,復乘車而出,時陳已懷妊及月矣。未幾,生男,旋聞李下世。男幼而俊秀,長而好學,有才藝。兩家往還,到今甚密。李表弟俞正臣説此。”

兄安仁,生二女,一嫁徐公翊

《曾鞏集》卷四十五《仁壽縣太君吴氏墓誌銘》:“孫女九人:長適解州安邑縣主簿徐公翊,次許嫁太廟齋郎吴安持,餘尚幼。”

《文集》卷九十六《亡兄王常甫墓誌銘》:“先生其長子,諱安仁,字常甫,年三十七,生兩女。”

弟安國娶曾氏,生二子:王旊字元均、王斿字元龍;旊子樸,斿子椿

《文集》卷九十一《王平甫墓誌》:“妻曾氏,子旊、斿,女壻葉濤,處者四女。濤有學行,知名。旊、斿亦皆嶷嶷有立。君祉所施,庶在於此。”

陳師道《後山居士文集》卷十八《光禄曾公神道碑》:“公夫人周氏、吴氏、朱氏。公子曄,不仕;鞏,中書舍人;牟,安仁令;宰,湘潭簿;布,龍圖閣直學士;肇,吏部郎中。女嫁承議郎關景暉、南康主簿王無咎、秘閣校理王安國、江寧府教授朱景略、秘書丞李中、承議郎王幾、宣德郎周彭孺,一卒于家,一再適王無咎,凡女九人。”

《(至大)金陵新志》卷十三下:“安國字平甫……二子,旊字元均,任將作少監、知滑州、壽春府,贈朝議大夫。斿字元龍,知滑州、京西路提點刑獄。元符元年,旊、斿言亡父安國冤抑,詔元祐旨揮更不施行。斿差監江寧府糧料院。旊子樸。”

按,“王旊”或作“王斻”,因形近而訛,如《宋大詔令集》卷二百九《奉議郎新監衡州酒税王斻降通直郎添差監潤州織羅務制》:“爾父以奬激妄人,得罪先朝,爾乃稱冤,自列于時。元祐訴理之時,奏章其存,罪不可赦。”魏泰《臨漢隱居詩話》:“王斻遊金陵昇元寺僧房……斻不能辨卷畫,歸示其父王安國。”王旊行第四,能文。哲宗元祐元年,王旊、王斿進n乞雪其父王安國之冤,《長編》卷五百二元符元年九月壬戌:“又言光州司法參軍、監安上門鄭俠上言,謗訕朝政,並王安國非毁兄安石等罪名,元祐元年除雪不當。及王旊、王斿進n,内言父安國冤抑未除,又云先臣不幸不得出於此時。詔元祐指揮,更不施行,並令改正。鄭俠追毁出身已來文字,除名勒停,依舊送英州編管,永不量移。王斻罷京東路轉運判官,添差監衡州鹽酒税。王斿監江寧府糧料院。”

王旊、王斿兄弟與蘇軾、秦觀、陳師道等交遊頗密。王斿之子王椿,洪邁《夷堅支志》庚卷十:“臨川王椿者,平甫之孫,待制游(“斿”)之子。紹興初,爲臨安幕官,能弧矢。”王旊之子王樸,字敦素,娶晁沖之妹。晁沖之《晁具茨詩集》卷二《送王敦素樸》:“先君有六女,所托皆高門。季也久擇婿,晚得與子婚。子家望海内,實惟謫仙孫。”謫仙,謂王安國。《蘇軾詩集》卷二十四《和王斿二首》之一“異時常怪謫仙人”句,注引劉須溪曰:“謂平甫。”

又有王燁,字子華,爲王安國曾孫,高宗紹興二十四年以右通直郎知鄞縣,重建經綸閣。《(乾道)四明圖經》卷九徐度《經綸閣記》:“紹興二十有四年,公之弟校理府君諱安國之曾孫、右通直郎燁來莅兹邑,自以獲踵其先世故治爲榮,規規焉推前人之心以施於治,不敢少自怠弛……燁字子華,謹飭好學,能守其家法者也。紹興二十五年二月旦日。”

弟安國生五女,婿葉濤、曾紆、張競辰、李宗、劉天保

《文集》卷九十一《王平甫墓誌》:“妻曾氏,子旊、斿,女壻葉濤,處者四女。濤有學行,知名。旊、斿亦皆嶷嶷有立。君祉所施,庶在於此。”

汪藻《浮溪集》卷二十八《右中大夫直寶文閣知衢州曾公(紆)墓誌銘》:“初,文肅公殁,窆于南徐。于是公客信者數年,不克歸葬,而葬其所,以令人王氏祔。令人,秘閣校勘安國之女,先公卒四年。子三人:曰惇,右奉議郎、通判洪州;曰忻,右從事郎、臨安府司法參軍;曰憕,右迪功郎、監潭州南嶽廟。女一人,適右承事郎、主管江州太平觀王銍。”

《長編拾補》卷十四哲宗紹聖四年二月壬戌:“詔罷承議郎張競辰夔州路提舉常平官,以御史蔡蹈言其險巧邪佞,元祐中諂事吕大防、蘇轍之徒故也。競辰,蜀人,王安國女壻,與曾布有連。”

韓元吉《南澗甲乙稿》卷二十一《太恭人李氏墓誌銘》:“夫人姓李氏,其先蓋上黨人,而家開封。七世祖諱崇矩,爲皇朝開國勳臣,任樞密使,贈太師,封河東王,謚元靖……考諱宗,任奉直大夫、直徽猷閣。妣王氏,封恭人,故集賢校理安國之女……初適符寶郎錢端義,生一女子矣,而寡,爲朝請大夫、秘閣修撰韓公繼室。公名球,字美成。”

魏泰《臨漢隱居詩話》:“近世婦人多能詩,往往有臻古人者……劉天保妻,平甫女也。”

按,《臨漢隱居詩話》作者魏泰,與王安國過從甚密,所言自可信。洪邁《夷堅支志》戊卷十:“臨川王氏支派有散居蕪湖者,生計贍足。其一無嗣而亡,有女,及嫁,而心識不惠,不可外適。訪得族姑嫁劉知縣者,嫠寓鄱陽,子未娶,年時相侔,且故爲中表。其母遣媒幣往來平章之,既成婚,贅劉子於家……病逾月,竟不起。王順伯視其母爲姑,爲區處其後事,且捐俸濟之,僅苟活而已。”所言“劉知縣”,或即劉天保。

弟安禮娶謝氏,生子防字元規、枋字元矩;有女嫁劉安正、方元修

《宋史》卷二百九十五《謝景温傳》:“景温平生未嘗仕中朝,王安石與之善,又景温妹嫁其弟安禮,乃驟擢爲侍御史知雜事。”

《曾鞏集》卷四十五《仁壽縣太君吴氏墓誌銘》:“孫男九人:曰雱、旉、旁、旊、、防、斿、旂、放。孫女九人:長適解州安邑縣主簿徐公翊,次許嫁太廟齋郎吴安持,餘尚幼。”

《長編》卷三百十七元豐四年九月庚申:“先是,大理寺鞫王珫與石士端妻王氏姦罪,辭及王珪之子仲端……於是安禮之子防以語亨甫,亨甫以語亶,亶信之以聞。援嘗爲安禮所舉,欲合明之意,故入仲端罪。”

《長編》卷三百四十七元豐七年七月甲寅:“尚書左丞王安禮爲端明殿學士、知江寧府。初,侍御史張汝賢言:‘吏部以王珪陳乞子仲端勾當京西排岸司,礙選格,而本部留闕,妄作行遣。又王安禮乞子枋勾當九龍廟,見任官二人有溢員,吏部言當使闕。去年,孫固陳乞子野勾當裁造院,礙法,吏部具特旨例申禀,而都省批令具鈔。及安禮陳乞姪游監泗州糧料院,則援野爲例。韓縝之姪宗迪指射尚衣庫,又以游爲例。此乃引用都省批n,例外起例,陛下之法遂格不用。此弊相襲,實害大政,乞賜施行。六月甲午,汝賢奏。’”

《宋會要輯稿》選舉三三:“二月八日,朝奉大夫、直徽猷閣、新差通判鄧州王枋奏:‘伏睹御筆:王安石輔相神考,建立法度,弟安國、安禮、安上亦曾被遇先帝。今其家聞頗零替,可特與推恩。’”

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五建炎元年五月己亥:“綱次江寧,遂與江南東路轉運判官、權安撫司事李彌遜謀大犒群賊,於轉運司執德與其徒聶旺,皆磔於市。又誅亂黨四十四人,而令提舉常平公事、直徽猷閣王枋統其餘兵千人俱進……彌遜,吴縣人。枋,安石從孫也。”

趙鼎臣《竹隱畸士集》卷十八《故朝奉郎太常丞劉中行墓誌銘》:“鼎臣昔舉進士,與中行同賜第於廷中,始相識。其後皆娶王氏,中行之妻,則吾姨也,故相知爲最深……諱安正,字中行。曾大父昈,贈尚書刑部侍郎。大父述,當熙寧間任御史,贈金紫光禄大夫。父握,故爲朝請大夫,贈通議大夫……中行初娶吴氏,再娶王氏,尚書左丞安禮之女,皆前卒,追封安人。三子,嶧、嶸、岐,與二女子。”

韓元吉《南澗甲乙稿》卷二十一《方公墓誌銘》:“敷文閣學士、右通議大夫致仕、桐廬縣開國伯、食邑八百户、贈右宣奉大夫方公,諱滋,字務德……考諱元修,任朝請郎,贈特進。妣王氏,尚書左丞安禮之女也,贈夫人于餘杭郡。公生十三歲,遭王夫人憂,已能盡禮。”

按,王防字元規,王枋字元矩。米芾《畫史》:“王防字元規,家二天王,皆是吴之入神畫。”程俱《北山小集》卷二《秋夜寫懷呈常所往來諸公兼寄吴興江仲嘉八首》自注:“屬王元規防。”又卷五《九月七日夜夢王元規詰旦其弟元矩適相訪感而有作詩一首》,“其弟元矩”,即王枋。

弟安禮之孫王榕字德林,曾孫王瑊字寶臣、王琰字剛夫、王瓘字瑩夫;王瑊生子厚之,一女嫁陸九齡

《(萬曆)紹興府志》卷四十人物志六:“王琰字剛夫,其先臨川人。父榕,來爲諸暨令,遂家焉。琰敏悟絶人,博洽墳典,由分寧尉累遷知衡州,所至有聲。胡銓嘗薦之,有曰:‘治經有行,亞西漢之名儒;悃愊無華,實東都之循吏。’識者以爲確論。兄瑊,字寶臣,知通州,行業與琰齊名。瑊子厚之,在《儒林傳》。”

胡銓《胡澹庵先生文集》卷十《再上張丞相書》:“今縣令之政可稱者,有若前廬陵令葉行己,有若天台令王琰……琰,荆公之裔,浙東漕陳輝知之。”

《(寶慶)會稽續志》卷五:“王厚之字順伯,世本臨川人,左丞安禮四世孫也,祖榕始徙居于諸暨。紹興二十六年,厚之以越鄉薦爲舉首,尋入太學,登乾道二年進士第……嘉泰四年卒,年七十四。”

林表民《赤城集》卷十三陳騤《天台臨川橋記》:“臨川王公琰,紹興三十二年春,綰一銅章,以荆國文公濟天下之緒餘濟天台。越隆興元年冬十月甲戌,新作橋於邑西之谿,從民欲也。”

洪邁《夷堅支志》景卷三:“臨川王瓘瑩夫,和甫左丞曾孫也。平生不以仕宦屑意,於文筆甚高。”

陸九淵《象山集》卷二十七《全州教授陸先生行n》:“先生名九齡……娶王氏,魏公曾孫通州使君瑊之長女也。”

《宋元學案》卷五十八:“寶文王復齋先生厚之:王厚之字順伯,其先本臨川人,魏公安禮之後也。梓材案:‘象山先生爲復齋行n云:娶王魏公曾孫、通州使君瑊之長女。先生蓋通州子,行爲魏公玄孫。’”

按,王厚之娶郭氏,有四子:友任、友雍、友沖、友素。

弟安上娶段氏,生子旂、旟,長女適陶寔;旂子棁

《詩注》卷三十六《送純甫如江南》,李注:“純甫娶段氏,封德安縣君。”

《(至大)金陵新志》卷十三下:“安上字純甫,由太子右贊大夫、三司度支判官召對,有提點刑獄之命。歷知和、湖二州,管勾江寧府崇禧觀,卒。子旂(據下文補)、旟。旂子棁,宣和樸(據上下文補)、棁並除直秘閣。楚國以下,並葬建康。今□州、蕪湖及平江寶華皆有三氏族云。”

《詩注》卷二十二《送陶氏婦兼寄純甫》,李注:“純甫長女,適宣德郎陶寔。此言陶氏婦,公之姪女也。”

《(至大)金陵新志》卷十三下:“王雲起字霖仲,號友山,荆國王文公弟安上八世孫。治《春秋》學,任澧州路儒學教授,嘗爲湖廣行省考試官,士論服其鍳裁。翰林學士草廬吴公澄、石塘胡長孺,皆嘗序其詩文……侄垕今居蔣山墳庵,集王氏家譜甚詳覈云。”

大妹文淑生二子張、張覛,一女不慧,一女適龔原;幼妹生三子沈銖、沈錫、沈鏻,四女适章仲山、錢青箱、熊侔、劉旦

《文集》卷九十九《長安縣太君王氏墓誌》:“長安縣太君臨川王氏,尚書都官員外郎、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潭國公諱益之女,尚書左丞張公諱若谷之婦,尚書比部郎中諱奎之妻,國子博士、開封府雍丘尉覛之母……君二女:長不慧,不可以適人。其季,殿中丞龔原妻也。”

《王魏公集》卷八《故朝奉郎權發遣秀州軍州兼管内勸農事輕車都尉借紫沈公墓誌銘》:“公諱季長,字道原……娶王氏,德安縣君。有賢行,不茹葷十年,後公百六十日無疾而終。子三人:銖,和州防禦推官,文學行義皆有可稱;錫,讀書舉進士;鏻亦孝謹,皆假承務郎。女四人:婿朝奉郎、通判宿州事章仲山,奉議郎錢青箱,陳州觀察推官熊侔,承務郎劉旦。孫一人耕郎,孫女一人。以元祐三年九月二十九日葬真州北山之原。公之配,予同産姊也,尤審公行治。”

按,沈銖、沈錫,《宋史》卷三百五十四有傳:“沈銖字子平,真州揚子人。父季長,王安石妹壻也。銖少從安石學,進士高第。”“錫字子昭,以王安禮任,爲鄂州司户參軍。”

此外,公之姪婿尚有:

毛滂字澤民,號東堂,衢州江山(今浙江江山)人,《宋史翼》卷二十七有傳。王明清《揮麈後録》卷七:“毛澤民受知曾文肅,擢寘館閣。文肅南遷,坐黨與得罪,流落久之。蔡元度鎮潤州,與澤民俱臨川王氏壻。”

黎珣字東美。《(景定)建康志》卷四十八:“安石使其姪婿黎東美訪公。”莊綽《雞肋編》卷上:“有揚州人黎珣,字東美,崇寧中作郎官監司。”《(嘉靖)贛州府志》卷九:“黎珣東美,治平丁未許安世榜。歷官有能名,陞右文殿修撰,贈少師。”

程師孟之子。《文集》卷八十《答程公闢議親書》:“伏承賢郎推官蘭砌傳芳,鯉庭禀訓。辱好逑之首逮,見久要之彌敦。鴻儀之復問敢稽,鵲喜之叶占既吉。眷惟姪女,未習婦功。交秦晉之歡,仰從嘉命;望金張之館,俯愧衰宗。榮幸所兼,敷陳疇悉,謹奉n謝,伏惟照察。”

按,程師孟字公闢,《宋史》卷三百三十一有傳,公之故人,有子十有一人,“賢郎推官”或爲程宏。陸佃《陶山集》卷十五《長樂郡君賀氏墓誌銘》:“夫人,蘇州吴縣居士賀倣之子……以歸今正議大夫程公師孟……子十有一人。寬少登科,十年不仕,有大志,明當世之務。上即位,詔求直言,獻書辭數萬,考在第一,未及用,與其弟七人皆早卒,惟三子在。容,開封府陽武縣丞;宏,真州軍事推官,視貴高意氣不少貶,稱其家兒也;純叟,承務郎,尚幼。女二人,長適郊社齋郎郭鈞,次適潁昌府長社縣令陳廓。”

其他王氏婿:

張文剛,公從父之婿。《文集》卷九十七《張常勝墓誌銘》:“君湖州烏程縣人,姓張氏,名文剛,字常勝……熙寧五年九月九日卒,以六年二月十日葬于鳯凰山。曾祖任,祖維,贈刑部侍郎。父先,尚書都官郎中致仕。女三人。君妻,予從父妹也,故君從予學。”

林某。《文集》卷八十一《謝林中舍啓》:“鄉風有年,修問無所。維家伯氏,得婚高門。顧惟幸會之多,曾是趨承之晚。比聞州邸,云改縣章。治所相望,私誠甚喜。”

徐度字敦立。王明清《玉照新志》卷五:“徐敦立守滁陽,有郡博士葛鎮者,欲上書於朝,大詆王荆公,有云:‘乞將王安石親黨盡行竄謫,使天下後世以爲邪説之勸。’以副本呈似敦立。敦立笑云:‘度之斥謫不足道,然公却有利害。’鎮詢其説,敦立笑云:‘度乃王氏壻,倘從公言,折了一紙舉n矣。’鎮赧然而退。”

沈肇字彦述,儀真人,徽宗政和八年進士及第,王斿之婿。周紫芝《竹坡詩話》:“大梁羅叔共爲余言:‘頃在建康士人家,見王荆公親寫小詞一紙,其家藏之甚珍。其詞云:“留春不住,費盡鶯兒語。滿地殘紅宫錦污,昨夜南園風雨。小憐初上琵琶,曉來思繞天涯。不肯畫堂朱户,東風自在楊花。”荆公平生不作是語,而有此,何也?’儀真沈彦述爲余言:荆公詩如‘濃緑萬枝紅一點,動人春色不須多’;‘春色惱人眠不得,月移花影上闌干’等篇,皆平甫詩,非公詩也。沈乃元龍家婿,故嘗見之耳。叔共所見,未必非平甫詞也。”

趙鼎臣字承之,號竹隱老人。《竹隱畸士集》卷十八《故朝奉郎太常丞劉中行墓誌銘》:“鼎臣昔舉進士,與中行同賜第於廷中,始相識。其後皆娶王氏,中行之妻,則吾姨也,故相知爲最深……中行初娶吴氏,再娶王氏,尚書左丞安禮之女,皆前卒,追封安人。三子,嶧、嶸、岐,與二女子。”

又,公之家族,另有一枝,自臨川遷往吉州。楊萬里《誠齋集》卷一百二十九《王舜輔墓誌銘》:“君諱大臨,字舜輔,姓王氏,醉軒其自號也。系出臨川,自高祖徙吉家焉,今爲吉水人。曾祖景,視大丞相荆國文公爲從祖,教授於吉,從者傾一州。龍圖蕭公世京、太傅彭公燮、著作楊公純師,皆從之授業。著書數百卷,號《野民集》。祖端禮,幼以文名。元祐三年,蘇公子瞻、孔公經父、孫公莘老知貢舉,而秦少游、黄魯直、張文潛、晁無咎諸公皆佐春官,第去取,於是策第,仕止賀州富州令。有《易》《論語傳》。父鴻舉,以文行,再薦於鄉,號非老人……晩歲號是是翁,自放於酒。燕處之室名曰醉軒,又號醉軒居士……淳熙己巳冬十二月望屬疾,詔諸子曰:‘明年吾不復此矣。’至正月朔,晝漏未盡一刻而逝,得年七十。娶蕭氏,故御史家也。男子四人:子仁、子俊、子偲、子信。女一人,適歐陽次周。孫男七人:少愚、少魯、少愿、少忠、少慤,餘尚幼。孫女四人。”《(萬曆)吉安府志》卷二十五:“王端禮字懋甫,吉水人,登元祐三年進士。時黄庭堅爲參詳官,亟稱其試論。初授連州桂陽尉,進富州令,皆行其所學。端禮平雅謹厚,不妄言笑,進退動止,皆有法度。嚮慕濂洛之學,慨然以斯道自任,探索究極,思以身體之,不徒爲言語文字之工。年四十,表求致仕,築别墅於南山,延四方來學之士。所著有《强仕集》、《論語解》、《易解》、《疑獄集》、《茶譜》、《字譜》。”

據此,吉州王氏譜系爲:王景——王端禮——王鴻舉——王大臨。王氏此枝並無顯宦,而《文集》中又略無交往之跡,姑附於此。

宋真宗天禧五年辛酉(1021),一歲

十一月十三日辰時生

《詹譜》:“真宗皇帝天禧五年辛酉,公生於是年。”

《蔡譜》卷一:“宋真宗天禧五年辛酉,公生。”

《顧譜》卷上:“真宗天禧三年己未九月二日,公生。”

按,《顧譜》據《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石傳》“元祐元年卒,年六十八”,上推公之生年至天禧三年己未,誤甚。“八”當爲“六”之訛。王稱《東都事略》卷七十九《王安石傳》:“哲宗即位,拜司空。明年,薨,年六十六,贈太傅。”《名臣碑傳琬琰集》下卷十四《王荆公安石傳實録》:“哲宗即位,拜司空。明年四月癸巳,薨,年六十六。再輟視朝,贈太傅,推遺表恩七人,詔所在給葬事。”王洋《東牟集》卷十四《祭程伯禹龍圖文》:“眷惟前哲,歐王蘇公。六十六年,咸以令終。公之反真,亦極如此。豈其名儒,先後同軌。”公卒於哲宗元祐元年四月,享年六十六。以此上推,當生於本年。又《文集》卷二十二《酬沖卿見别》:“同官同齒復同科,朋友婚姻分最多。”《文集》卷八十六《祭吴侍中沖卿文》:“公命在酉,長我一時。”吴充字沖卿,《宋史》卷三百一十二有傳:“元豐三年三月,輿歸第,罷爲觀文殿大學士、西太一宫使。踰月,卒,年六十。贈司空兼侍中,謚曰正憲。”上推吴充生年,恰爲天禧五年辛酉,與公同年生。

另,李廌《師友談記》:“黄任道(莘)見荆公,‘有繆忝辛酉,叨竊仲冬’之語,言同歲也。”劉摯《忠肅集》卷十四《朝奉郎致仕黄君墓誌銘》:“君諱莘,字任道,姓黄氏。自少奇穎有器識,以文行知名一時。皇祐五年登進士第,爲揚州天長主簿,徙恩州清河令……元豐八年,今上嗣位,遷朝奉郎,以足疾,請致仕。十二月四日卒於州舍,享年六十五。”黄莘卒於神宗元豐八年,享年六十五,與公同歲,由此亦可確證公生於本年辛酉。惟其如此,公之詩文多以晉白雞典代指本命年。朱翌《猗覺寮雜記》卷上:“荆公多用晉白雞事。《酬許奉議》云:‘後會敢期黄耈日,相看且度白雞年。’《遊齊安院》:‘老值白雞能不死,復隨春色破寒來。’《次張唐公韻》:‘君騎白鳳今何處?我適新年遇白雞。’蓋公生於辛酉也。”其他如《詩注》卷四十五《生日次韻南郭子二首》:“寒逼清枝故有梅,草堂先對白頭開。殘骸已若雞年夢,猶見騷人幾度來。”《詩注》卷二《游土山示蔡天啓秘校》:“儻與鷄夢協,委蜕亦何恨。”

另,《詩注》卷四十二《馬死》,李注:“公熙寧七年六月罷相,知江寧府,時五十六歲。至六十五歲,猶食觀使禄,居鍾山。六十六歲,始薨,則閒居之日,幾十年也。”或以此注上推荆公生於天禧三年,以佐《宋史》、《顧譜》,殊不知此注良不足據。《詩注》卷二十《憶昨詩示諸外弟》,李注:“公生天禧五年辛酉,至景祐三年丙子,年十六。”《詩注》卷四十三《入瓜步望揚州》,李注:“按:荆公慶曆二年楊寘牓第四名及第,授簽書淮南節度判官廳公事。五年三月,韓忠獻公罷樞副,以資政殿出鎮維揚。公時尚在簽幕,年二十五,故自云‘最少年’。”可見李壁亦以荆公生於本年,《馬死》詩注以熙寧九年公再罷相憶爲熙寧七年初罷相時,偶誤爾。

至於具體生辰,武英殿聚珍本吴曾《能改齋漫録》卷十:“王介甫,辛酉十一月十三日辰時生。五十八歲,自首廳求出知江寧府,繼乞致仕,以避午上禄敗之運。安閒養性,又僅延十年之壽而死。”

沈濤《銅熨斗齋隨筆》卷六:“《王安石傳》:‘元祐元年卒,年六十八。’錢少詹據王明清《揮麈録》及吴曾《漫録》,以爲介甫生于天禧五年辛酉,至元祐元年丙寅,實六十六年,非六十八也。濤案:《漫録》云:‘元豐間,儒者郭景初善論命,謂王介甫辛酉十一月十三日辰時生,五十八歲自首廳求出知江寧府,繼乞致仕,以避午上禄敗之運。’”

錢保塘《歷代名人生卒録》卷四引《能改齋漫録》:“王介甫,辛酉十一月十三日辰時生。”

然李伯勉引四庫本《能改齋漫録》卷十:“王介甫,辛酉十一月十二日辰時生。五十八歲,自首廳求出知江寧府,繼乞致仕,以避午上禄敗之運。安閒養性,又僅延十年之壽而死。”遂以公之生辰爲“十一月十二日”,且引《長編》卷二百二十八熙寧四年十一月癸巳:“太子中允、崇政殿説書王雱言:‘蒙差押賜父安石生辰禮物。舊例,有書送物,赴閤門繳書,申樞密院取旨,出劄子許收,兼下榜子謝恩。緣父子同財,理無饋遺,取旨謝恩,一皆僞詐。竊恐君臣父子之際,爲理不宜如此。臣欲乞自今應差子孫、弟姪押賜,並不用例。’從之。”王珪《華陽集》卷二十三《賜參知政事王安石生日禮物詔》:“敕:適正仲冬,陽氣孳于,物始乃生。碩輔忠謨,翼於政幾。頒内閣之賜常,助高門之續祉。宜爾昌熾,屬予寵私。”

按,李伯勉以熙寧四年十一月癸巳十二日王雱押賜生日禮物,以佐四庫本《能改齋漫録》“十二日”之説,貌似合理,其實未必,蓋未暇詳考兩宋宰執賜生日禮物之制也。李上交《近事會元》卷一:“晉少帝天福六年七月,賜宰臣馮道生辰器幣,道辭以幼失父母,不記生日,堅讓不受。生辰賜物始此也。”葉夢得《石林燕語》卷六:“故事,生日賜禮物,惟親王、見任執政官、使相,然亦無外賜者。元豐中,王荆公罷相居金陵,除使相,辭未拜,官止特進。神宗特遣内侍賜之,蓋異恩也。”汪應辰辨曰:“使相雖在外亦賜,范蜀公内制有《賜使相判河陽富弼生日禮物口宣》云:‘爰兹震夙之旦,故有匪頒之常。’王荆公熙寧七年以觀文殿大學士、吏部尚書知江寧,詔生日依在外使相例取賜。”劉才邵《檆溪居士集》卷六《賜太傅韓世忠生日詔》,題注:“案,周必大《玉堂雜記》:‘宰執及親王、使相、太尉生日,天章閣排辦牲餼,預申學士院撰詔,及寫賜目一紙,各請御寶。前一日,差内侍持賜。’又云:‘祖宗朝,牲餼外又賜器幣。過江後,惟牲餼耳。米麫本色,羊準價,酒則臨安釀造,臨時加以黄封。’賜韓世忠以下十詔,蓋當時故事也,附識於此。”

據此,則北宋賜宰相生辰禮物,應於生日“前一日,差内侍持賜”,故《長編》所載,恰證武英殿聚珍本《能改齋漫録》所載“十三日”爲是。

綜上所述,公生於辛酉十一月十三日辰時,可爲定論。

生於臨江軍清江縣,父益時判臨江軍

《蔡譜》卷一:“《臨江府名宦志》曰:‘王益字損之,臨川人,荆公父也。宋天禧中,判臨江軍。’《清江縣古跡志》曰:‘維崧堂在府治内,宋天禧中,王益爲臨江軍判官,其子安石生於此,後人因名其堂曰維崧。’又《縣志》載王直《科甲題名記》曰:‘宋天禧中,王公損之判臨江軍,其子荆國文公生於此。’”

祝穆《方輿勝覽》卷二十一:“臨江軍:國朝以清江縣置臨江軍,隸江南西路,仍以新淦、新喻屬焉。今領縣三,治清江……文公堂:天禧辛酉,王益損之爲軍判官,其子荆公實生於此。”

《明一統志》卷五十五:“維崧堂,在府治。宋天禧中,王益爲軍判官,其子安石生于此。後人因名其堂曰‘維崧’,亦名‘文公堂’。”

按,公之出生,後世頗有靈異傳聞,或傳爲野獾、野狐、李煜轉世等。其中既多不經之傳聞,亦不乏蓄意誣衊詆毁。蔡絛《鐵圍山叢談》卷四:“昔與小王先生者言:‘王舒公介甫何至於無後?’小王先生曰:‘介甫,上天之野狐也,又安得有後?’吾默然不平,歸白諸魯公,魯公曰:‘有是哉!’吾益駭,魯公始迺爲吾言曰:‘頃有李士寧者,異人也。一旦因上七日入醴泉觀,獨倚殿所之楯柱,視卿大夫絡繹登階拜北神者。適睹一衣冠,亟問之曰:“汝非貛兒乎?”衣冠者爲之拜,迺介甫也。士寧謂介甫:“汝從此去,踰二紀爲宰相矣,其勉旃。”蓋士寧出入介甫家,識介甫之初誕生,故竟呼小字曰“貛兒”也。介甫見士寧後,果相神廟,而士寧又出入介甫家。適坐宗室世居事,幾死,賴介甫得免,即尸解去矣。’”

葉夢得《巖下放言》卷中:“世傳公初生,家人見有貛入其産室,有頃生公,故小字‘貛郎。’嘗以問蔡元度,曰:‘有之。’”

趙彦衛《雲麓漫鈔》卷四:“王荆公之生也,有貛出於市。一道人首常戴花,時人目爲戴花道人,來訪其父,曰:‘此文字之祥,是兒當之,他日以文名天下。’因述其出處甚詳,俟至執政,自當見之。荆公父書於册,自後休證不少差,荆公甚神之。洎拜兩地,戒閽者,有戴花道人來,不問早暮即通。一日,道人果來,荆公見之,述父所記渴見之意。道人曰:‘自此益得君,謹無復讐。’荆公扣之,曰:‘公前身李王也,戒之。’遂辭去。出《戴花道人傳》。”

兄安仁七歲

《文集》卷九十六《亡兄王常甫墓誌銘》:“先生始以進士下科補宣州司户。至三月,轉運使以監江寧府鹽院。又三月,卒。又七月葬,則卒之明年四月也,實皇祐四年……年三十七。”以此上推安仁生於真宗大中祥符八年。

乾興元年壬戌(1022),二歲

父益判臨江軍,爲治嚴明,諸豪大姓及屬吏憚之;出領新淦縣,縣以治聞

《曾鞏集》卷四十四《尚書都官員外郎王公墓誌銘》:“改臨江軍判官。軍多諸豪大姓之家,以財力自肆,而二千石亦有所挾爲不法,吏乘其然,乾没無所忌。公至,以義折正二千石,使不能有所縱,以明憚吏,使不敢動摇。居頃之,部中肅然。諸豪大吏見公皆側目而視,至以鄙言目公曰:‘是不可欺也。’卒不得已,以他計出公。領新淦縣,縣以治聞。”

《文集》卷七十一《先大夫述》:“爲判官臨江軍。守不法,公遇事輒據争之以故事。一政吏爲文書謾其上,至公輒閣。軍有蕭灘,號難度,以腐船度輒返,吏呼公爲‘判官灘’云。豪吏大姓,至相與出錢,求轉運使下吏出公。領新淦縣,縣大治,今三十年,吏民稱説如公在。”

按,《文集》卷九十五《比部員外郎陳君墓誌銘》:“今上即位,恩改殿中丞,是歲,賜緋衣銀魚,知臨江軍。還,得睦州……初,公爲臨江軍,先君爲之佐。其後二十五年,某得主簿於淮南,而兄事之,仍世有好。”墓主陳執古,於仁宗即位之乾興元年知臨江軍,時王益判臨江軍。所謂“以義折正”之不法“二千石”,或爲前任張瓘。

宋仁宗天聖元年癸亥(1023),三歲

父益改大理寺丞,知廬陵縣,縣大治

《曾鞏集》卷四十四《尚書都官員外郎王公墓誌銘》:“去,改大理寺丞,知廬陵縣。”

《文集》卷七十一《先大夫述》:“改大理寺丞,知廬陵縣,又大治。”

《文集》卷八十四《送陳興之序》:“先人爲臨江軍判官,實佐今駕部員外郎陳公。其後二十五年,公之子興之主泰之如皋簿,某爲判官淮南,以事出如皋。遇之,相好也。其後二年歸京師,興之亦以進士得嘉慶院解,復遇之,相好加焉。”

按,據此序,公與陳興之於仁宗慶曆三年相遇。以此上推二十五年,則王益判臨江軍應爲真宗天禧五年,知廬陵縣應於本年。王益知廬陵,公隨行,《詩注》卷十《韓持國從富并州辟》:“羌廬與韶石,少小已嘗蹋。”李注:“公嘗侍楚公爲韶州,故云。‘羌’字本作‘匡’,以本朝諱,避焉。”

天聖二年甲子(1024),四歲

父益知廬陵縣

天聖三年乙丑(1025),五歲

父益移知新繁縣,改殿中丞;懲宿奸數人,其餘以恩信治之,歷歲不笞一人

《文集》卷七十一《先大夫述》:“移知新繁縣,改殿中丞。到縣,條宿姦數人上府,流惡處,自餘一以恩信治之,嘗歷歲不笞一人。”

《曾鞏集》卷四十四《尚書都官員外郎王公墓誌銘》:“又改殿中丞,知新繁縣。縣有宿奸數人,公既繩以法,其餘一以恩信遇之,嘗逾月不笞一人。還,知韶州。”

大妹文淑生

《文集》卷九十九《長安縣太君王氏墓誌》:“長安縣太君臨川王氏,尚書都官員外郎、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潭國公諱益之女,尚書左丞張公諱若谷之婦,尚書比部郎中諱奎之妻,國子博士、開封府雍丘尉覛之母。十四而嫁,五十一而老,五十六而卒。其卒在潁州子□官舍,實元豐三年正月己酉。”

按,據《墓誌》,王文淑五十六歲卒於潁州,時神宗元豐三年正月,以此上推,知其生於本年。

妻吴氏生

曾布《曾公遺録》卷七載元符二年五月甲辰曾布言:“王安石家,陛下自紹聖以來恤之甚至。然子雱(旁)昨得館職,不幸早死。今又賜第。然安石止有一妻,寓蔡卞家,今已七十五歲,零丁孤老。”

按,哲宗元符二年,吴氏七十五歲,寓居婿蔡卞家。以此上推,吴氏當生於本年。

天聖四年丙寅(1026),六歲

父益知新繁縣,以恩信治民

程遇孫《成都文類》卷二十一樊汝霖《新繁縣三賢堂記》:“吾友沈居中爲新繁,以暇日訪繁上故事,則得賢者三人焉。其一唐宰相李衛公德裕文饒,其一我宋故贈太師王公益舜良,其一龍圖閣直學士梅公摯公儀。三賢者,李衛公、王公嘗爲是邑,而梅公則邑人也。居中於是即縣署之東創爲堂,繪三公像其上,榜之曰‘三賢堂’……王公始字損之,年十七,以文謁張公詠,奇之,改今字。祥符八年進士,後以殿中丞來爲邑。始至,有犯法者,鄉所素嫉也,公條其姦上府,流惡處,自後一待以恩信,迄其去不更笞一人。去而爲韶州,終江寧府通判。位不滿其德,則有子荆國文公,熙寧間相裕陵,以經術爲天下學者宗師。梅公天聖五年第進士甲科……居中名卣予,金堂人,建炎二年進士第三人,時以左奉議郎知縣事。清慎强敏,縣學、縣南門一新,徵科以時,庭無留訟。逾二歲,人安之,唯恐其去也。”

天聖五年丁卯(1027),七歲

父益知新繁縣,作《新繁縣東湖瑞蓮歌》,與梅摯屢有唱酬

《成都文類》卷十一王益《新繁縣東湖瑞蓮歌》:“火雲爍盡天幕腥,水光弄碧涼無聲。荷華千柄拂煙際,傑然秀幹駢雙英。天敕少昊偏滋榮,宵零仙露饒金莖。嫋嫋飄風起天末,緑華璫珮來琤琤。觥觴式宴資擊賞,何人掞藻飛筆精。越國亭亭八百里,木蘭泛詠稱明媚。争如錦水派繁江,孤根擢翠葩分膩。紫清合曜流霞暉,楚臺無夢朝雲飛。韓虢佳人新侍寵,温泉宫裏賜霞衣。赫赫曦陽在東井,珍房萃作皇家慶。流火初晨復毓靈,連璧更疑唐傑盛。眇觀熙政接元和,嘉穀重榮田野歌。高宗昔慶劉仁表,五色卿雲世甚少。我今取喻進德流,優哉祥蓮出池沼。草萊泥滓俱棄捐,致君事業殊商皓。歸作皋夔稷卨臣,同心一德翊華勳。”

《成都文類》卷十九梅摯《和王益新繁縣東湖瑞蓮歌》:“東湖七月湖水平,鱗波暗織簫籟聲。中有植蓮一萬本,紅漪相照摛繁英。地靈氣粹不我測,雙葩倏如同一莖。黄姑織女渡銀漢,蜺旗鳳葆羅空青。又認英皇立湘渚,翠華不返凝怨慕。五十哀弦頓曉聲,駢首低昂泣珠露。是時主人集宴喜,湖光浸筵霞脚膩。朋簪峨峨盡才子,椽筆交輝雲藻麗。酒酣倚欄惜紅暉,煙素徘徊縈不飛。魏宫甄后晝方寢,彷彿有人持玉衣。此邑古來無異政,室家瘡痏何由慶。三年鼠竊例皆然,以薪救火火彌盛。自公柅車政克和,載途鼓腹騰謳歌。歌公用心日皎皎,不獨于今古應少。因感珍芳兩兩開,玉貫珠聯當縣沼。況我與公高適道,芝歌肯迹商山皓。嘉謀嘉猷思大陳,願將此美歸華勳。”

《成都文類》卷五有《新繁縣顯曜院》、《留題重光寺羅漢院贈憲上人》、《留題清凉院》,均梅摯、王益唱和之作。《金蜀藝文志》卷二十一載梅摯《酬贈王益舜良殿丞》其一:“倜儻淵宏未易才,三(疑爲二)年粉社幸遊陪。八吟麗賦憑高得,三咏雕鎸選勝開。玉苑早容收樸,蘭池嘗許試虺尵。海棠風裏甘棠政,只恐星趨節召回。”其二:“風度幽閒器宇高,暫分明寄握牛刀。賈生學贍思儀漢,李白才多合繼騷。步武即看峨豸角,對揚幾見擲麟毫。琴齋頌罷吟魂遠,時夢鈞天醉碧桃。”

按,《宋史》卷二百九十八《梅摯傳》:“梅摯字公儀,成都新繁人。進士,起家大理評事、知藍田上元縣,徙知昭州,通判蘇州。二浙饑,官貸種食,已而督償頗急,摯言借貸本以行惠,乃重困民,詔緩輸期。慶曆中,擢殿中侍御史。”梅摯後知滑州,公有詩送之。

天聖六年戊辰(1028),八歲

父益知新繁縣,歲時思親,哭殊悲

《文集》卷七十一《先大夫述》:“宦游常奉親行,獨西川以遠,又法不聽。在新繁未嘗劇飲酒,歲時思慕,哭殊悲。”

叔祖貫之卒於興元府

《文集》卷九十六《主客郎中知興元王公墓誌銘》:“今上即位,移滁州,又移知興元府。自丁謂得罪徙南方,論者皆以公宜復用,而公亦且得疾不起矣。享年六十二,官至尚書主客郎中。明年,天聖七年,葬和州之歷陽縣。”

按,墓誌曰“明年天聖七年,葬和州之歷陽縣”,則王貫之卒於本年。

天聖七年己巳(1029),九歲

父益知新繁任滿,隨父入京

蔡絛《鐵圍山叢談》卷四:“長安西去蜀道,有梓潼神祠者,素號異甚。士大夫過之得風雨送,必至宰相;進士過之得風雨,則必殿魁,自古傳無一失者。有王提刑者過焉,適大風雨,王心因自負,然獨不驗。時介甫丞相年八九歲矣,侍其父行。後乃知風雨送介甫也。”

李德身《繫年》:“王益由知新繁縣,入京改殿中丞,正在本年。”“案此説近於荒唐,然謂安石八九歲侍父行於梓潼事,與其父王益宦跡相合,蓋是年益知新繁縣滿秩返京也。”

按,公隨父赴新繁,有詩爲證。《詩注》卷十《韓持國從富并州辟》:“西南窮岷嶓,東北盡濟漯。身雖未嘗歷,魂夢已稠沓。”李注:“楚公嘗入蜀爲新繁宰,公幼,侍行。今云‘未嘗歷’者,指山而言。”

隨父過洛陽

《詩注》卷三十五《送西京簽判王著作》:“兒曹曾上洛城頭,尚記清波遶驛流。却想山川常在夢,可憐顔髮已驚秋。辟書今日看君去,著籍長年歎我留。三十六峰應好在,寄身多謝欲來游。”

按,此詩考證,見本譜嘉祐五年。“兒曹曾上洛城頭”,即此行也。“三十六峰”,李注:“謂嵩少也。”

叔祖貫之葬於和州歷陽

《文集》卷九十六《主客郎中知興元王公墓誌銘》:“明年,天聖七年,葬和州之歷陽縣。”

天聖八年庚午(1030),十歲

父益以殿中丞知韶州,束黠吏,制强宗,治績卓著

《輿地紀勝》卷九十:“王益,天聖八年到任。”

《(同治)韶州府志》卷三《職官表》:“王益,天聖八年知韶州。”

余靖《武溪集》卷五《韶州新修州衙記》:“皇上即位之八年,以今尚書外郎太原王君守其土。下車之始,綱目咸振,束黠吏以繩墨,制强宗以斧斤,威聲一馳,境内知禁。然後險者傾,瘡者平,痼者愈,魘者醒,仆者起,昧者明。霜清物寒,日和春融,畏愛所交,衣被黔首。於是中詔得比内諸侯,滿三歲後所請也……君以天聖庚午,自殿中丞領銀菟符,期年之間,再增秩至屯田員外郎,則爲郡之才之政,爲萬乘知,可見矣。明道元年十一月日記。”

隨父至韶州

《詩注》卷三十八《送崔左藏之廣東》:“怪石巉巉上泬寥,昔人於此奏簫韶。水清但有嘉魚出,風暖何曾毒草摇。今日淹留君按節,當時嬉戲我垂髫。因尋舊政詢遺老,爲作新詩變俚謡。”

按,詩云:“今日淹留君按節,當時嬉戲我垂髫。”“君按節”,謂崔左藏之官廣東,其人不詳。韶州屬廣南東路。公因崔左藏之官廣東,故憶及垂髫之事,可證公少時隨父居韶州。

與樂昌神童譚必相識

《(同治)韶州府志》卷三十二:“譚必字子思,樂昌人。幼而聰慧,日誦萬言。天聖間,王益守韶州,時必應童子試,厚加奬賞。慶曆六年,登進士。調邕州推官。交趾破邕,没於王事,累贈金紫光禄大夫。”

《(道光)廣東通志》卷二百八十八:“熙寧間,荆公秉政,即前守王益之子也。與(譚)必有舊,嘗呼必爲‘九兄’,欲擢用之。必連丁艱,既服除,荆公已退居鍾山矣。”

《詩注》卷十六《送子思兄參惠州軍》:“沄沄曲江水,天借九秋色……先朝有名臣,卧理訟隨息。稍稍延諸生,談笑與賓客。子來適妙年,謁入交履舄。寂寥九齡後,此獨望一國……我方文葆中,旋逐旌旗蹟。去思今豈忘,耳目熟遺迹。”

按,“子思兄”,《沈注》:“黄孝先字子思,浦城人,天聖三年進士。”誤甚。“子思兄”乃譚必,即《(道光)廣東通志》所謂“嘗呼必爲‘九兄’”。必幼時聰慧過人,故詩中以唐代韶州神童、名臣張九齡相擬:“寂寥九齡後,此獨望一國。”詩曰“先朝有名臣,卧理訟隨息……我方文葆中,旋逐旌旗蹟”,蓋指王益治韶,公隨父居此州。“稍稍延諸生,談笑與賓客。子來適妙年,謁入交履舄”,謂譚必拜謁王益,大受獎賞。此詩作於譚必英宗治平年間赴任惠州時,因惠、邵毗鄰,故而懷舊述及王、譚少時交往。

天聖九年辛未(1031),十一歲

父益知韶州,增秩轉屯田員外郎,移風易俗,事入《政範》

余靖《武溪集》卷五《韶州新修州衙記》:“君以天聖庚午,自殿中丞領銀菟符,期年之間,再增秩至屯田員外郎,則爲郡之才之政,爲萬乘知,可見矣。明道元年十一月日記。”

按,《詩注》卷一《題燕侍郎山水圖》:“往時濯足瀟湘浦,獨上九疑尋二女。蒼梧之野煙漠漠,斷隴連岡散平楚。”考公之仕宦未嘗至瀟湘,或幼年居韶州時曾往遊九嶷山,僅録此備考。

《文集》卷七十一《先大夫述》:“夷越無男女之别,前守類以爲俗然,即其得可已,皆弗究。公曰:‘同是人也,不可瀆其倫。夫所謂因其俗者,豈謂是邪?’凡有萌蘖,一切擿矜窮治之。時未幾,男女之行于市者,不敢一塗。胡先生瑗爲《政範》,亦掇公此事。”

父益教屬縣翁源捕虎,平屯兵之叛,完營驛倉庫,建坊道

《文集》卷七十一《先大夫述》:“部縣翁源多虎,公教捕之。民言虎自斃者五,令斷虎頭,輿致州,爲頌以獻。公麾輿者出,以頌還令。其不喜怪,不以其道説之不説也如此。蜀效忠士屯者五百人,代不到,謀叛。韶小州,即有變,無所可枝梧。佐吏始殊恐,公不爲動,獨捕其首五人,即日斷流之,護出之界上。初,佐吏固争請付獄,既而聞其徒謀,若以首赴獄,當夜劫之以叛。衆乃愈服。公完營驛倉庫,建坊道,隨所施設,有條理。長老言:‘自嶺海服朝廷,爲吾置州守,未有賢公者。’”

弟安國生

《文集》卷九十一《王平甫墓誌》:“官止於大理寺丞,年止於四十七。以熙寧七年八月十七日不起,越元豐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葬江寧府鍾山母楚國太夫人墓左百有十六步。”

按,“七年”,當爲“十年”之訛(詳本譜熙寧十年),卒時四十七,以此推溯,王安國生於本年。

明道元年壬申(1032),十二歲

父益知韶州,新修州衙成,請余靖撰文記之

余靖《武溪集》卷五《韶州新修州衙記》:“政成事簡,地居衝要,築室卑陋,人何所瞻?不欲視廨舍如前人之視民病也。繇是因基搆,程用度,壯棟梁,麗榱桷。山有羨材,不賦於民;官有繕工,不興其役……工既畢,民吏趨走扶伏,固請礱石刻文,以紀成績。星飛一介,見辱嘉命……明道元年十一月日記。”

按,余靖字安道,《宋史》卷三百二十有傳:“韶州曲江人。少不事羈檢,以文學稱鄉里。舉進士起家,爲贛縣尉,試書判拔萃,改將作監丞、知新建縣,遷秘書丞。”

初識字,從譚昉學,同學者有譚掞

《(同治)韶州府志》卷三十二:“譚掞字文初,曲江人。父昉刻苦積學,四上計偕,而親老家貧,無以爲養,不獲已,請補吏外臺。久之,授海豐簿、英州司理、平樂令。天聖中,殿中丞王益守韶州,延至門下教子弟。時益子安石方髫齓,與掞兄弟同學。後安石爲相,而昉爲虞部郎官卒。掞n其行求銘,安石方行新法,未暇及之,但作挽詩:‘同時獻賦久無人,握手悲歡迹已陳。他日白衣霄漢志,暮年朱紱水雲身。虚看劍履今長夜,小隱山林秖舊春。豈惜俚辭追往事,齒衰才盡獨傷神。’”

按,挽詩載《文集》卷三十五、《詩注》卷五十,題爲《致仕虞部曲江譚君挽詞》。《詩注》卷三十有《貴州虞部使君訪及道舊竊有感惻因成小詩》:“韶山秀拔江清寫,氣象還能出搢紳。當我垂髫初識字,看君揮翰獨驚人。”虞部使君即譚昉。《(雍正)廣西通志》卷十一載其英宗治平四年,以虞部員外郎知潯州。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卷五:“潯州,漢鬱林郡地,唐貞觀七年置。潯州亦曰潯江郡,領桂平等縣三,今潯州府。貴州,漢鬱林郡地,武德四年置南尹州。貞觀九年曰貴州,亦曰懷澤郡,領鬱平等縣八。今潯州府貴縣即其治。”詩曰“當我垂髫初識字,看君揮翰獨驚人”,即指從譚昉啓蒙識字。《文集》卷七十七《與祖擇之書》:“某生十二年而學。”

讀書爲文,過目不忘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石傳》:“安石少好讀書,一過目,終生不忘。”《(同治)韶州府志》卷二十五:“清淑堂,在舊九成臺下。宋王安石侍其父益守韶日,讀書於此。”

明道二年癸酉(1033),十三歲

祖父用之卒,隨父益丁憂歸臨川,居撫州鹽步門

《文集》卷七十一《先大夫述》:“知韶州,改太常博士、尚書屯田員外郎……丁衛尉府君憂。”

《蔡譜》卷一:“《廣東省名宦志》:‘天聖八年,王益以殿中丞知韶州,三年以憂去。’”

《詩注》卷三十三《過山即事》:“曲城丘墓心空折,鹽步庭闈眼欲穿。”李注:“曲城在建康,公松楸所寄。撫州鹽步門,即公所居。余嘗至其處,今有祠堂。”

吴曾《能改齋漫録》卷九:“鹽步門,乃撫州郡城之水門,卸鹽之地,公舊居在焉,今爲祠堂。公有詩云:‘曲城丘墓心空折,鹽步庭幃眼欲穿。’皆紀實也。故烏石岡、柘岡、鹽步門,其名至今猶存。”

王象之《輿地紀勝》卷二十九:“王荆公故宅,在鹽步門,即公所居,今有荆公祠堂。荆公《過山即事》詩:‘鹽步庭闈眼欲穿。’”

《蔡譜》卷首二引《撫州府志·書王文公祠記》:“王文公祠在府治東南鹽步嶺。宋崇寧五年,郡守田登因公舊宅創祠,肖公像而祀之。淳熙中,郡守錢象祖修葺,比舊加壯,爲之管鑰,隸於學官,歲時祀焉,事見象山陸文安公記中。元至順初,祠圯,草廬吴先生就養郡庠,過其祠而太息,言於監郡塔不台,重加繕治,虞邵菴爲之記。不知廢自何時,祠宇爲居民侵削,僅有存者。臨川七十九都有上池王氏者,譜諜相沿爲公弟安上後。國初有名孟演者,爲本府教授,遂主公祠。天順、成化間,其孫宗璉兩以遺祠轉典與千户所王表者,并以公及夫人二像附之。公像且數百年,鮮完如故,若有呵護者。每一拜觀,斂容起敬。有城北王某者,忽認安禮之後,嘉靖廿五年,請托千户熊邦傑以力奪之,知縣應雲鸑遂祭於其家。廿六年,府同知陳一貫復以米二石易荆國夫人像,并付之守祠者,猶記歲月,直書其事於祠壁云。”

祖父用之葬靈谷山

《文集》卷八十三《城陂院興造記》:“靈谷者,吾州之名山,衛尉府君之所葬也。山之水東出而北折,以合於城陂。陂上有屋曰城陂院者,僧法沖居之,而王氏諸父子之來視墓者,退輒休於此。”

《(雍正)江西通志》卷一百二十:“城陂院,在金谿縣靈谷山東。唐建,宋慶曆間修,王安石爲記。其祖衛尉墓在馬施田,屬寺僧守之。”

時至金谿吴氏舅家

《文集》卷九十《外祖母黄夫人墓表》:“明道中,過舅家,夫人春秋高矣。”

按,吴曾《能改齋漫録》卷九:“烏石岡,距臨川三十里,荆公外家吴氏居其間。故《與外氏飲》詩云:‘不知烏石岡邊路,到老相逢得幾回。’又《遊草堂寺》詩云:‘烏石岡邊繚繞山,紫荆細逕水雲間。’又《雜詠》云:‘烏石岡頭躑躅紅,江邊柳色漲春風。’吴氏所居又有柘岡,柘岡故多辛夷,荆公詩云:‘柘岡西路花如雪,回首春風最可憐。’又《寄正之》詩云:‘試問春風何處好?辛夷如雪柘岡西。’又《贈黄吉父》詩云:‘柘岡西路白雲深,想子東歸得重尋。亦見舊時紅躑躅,爲言春至每傷心。’又《送吴彦玠》詩云:‘柘岡定有辛夷發,亦見東風使我知。’”

景祐元年甲戌(1034),十四歲

居臨川,弟安世生

湯江浩《北宋臨川王氏家族及文學考論》:“安世生年爲景祐元年。”

景祐二年乙亥(1035),十五歲

弟安禮生

《東都事略》卷七十九《王安禮傳》:“再知揚州,改永興軍、太原府。卒,年六十二,贈右銀青光禄大夫。”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禮傳》:“(紹聖)二年,知太原府。苦風痺,卧帳中決事,下不敢欺。卒,年六十二,贈右銀青光禄大夫。”

《宋會要輯稿》禮四一載王安禮卒年:“資政殿學士、充河東路經略安撫使、兼知太原府王安禮,(紹聖)三年九月。”

《宋會要輯稿》儀制一一載王安禮卒後贈官:“資政殿學士、太中大夫王安禮,(紹聖)三年九月,贈右光禄大夫。”

按,王安禮卒於紹聖三年九月,享年六十二。以此上推,當生於本年。

居臨川,從學於鄰縣宜黄杜子野

陸心源《宋史翼》卷三十六:“杜子野,宜黄人,王安石幼師之。及爲相,子野來見,安石問所欲,但壁間顔真卿所書《東方朔像贊》。安石曰:‘墨本何足貴?石在河北德州,可輦致也。’併以金帛致之,不受。”

《(雍正)江西通志》卷二十一:“鹿岡書院,在宜黄縣鹿岡,宋嘉祐間杜子野建。王荆公嘗師事子野,受業處名拏雲館。”

李伍漢《壑雲篇文集》卷八:“王元澤幼慧而黠,七八歲時,荆公命之屬對,曰:‘門前緑水流將去。’元澤對曰:‘屋裏青山跳出來。’公拂然。館師杜子野,荆公師也,詰之,元澤曰:‘先生不記前日遊絶壑觀乎?道士郭青山跛足出迎,跳出門限,是其事也。’先生大笑,因説與公,亦大笑。”

按,據李伍漢所載,公日後又延杜子野爲館師,惟不可詳考,暫附於此。

與舅家諸外弟頗多交往,少壯自負,弄筆爲文

《詩注》卷二十《憶昨詩示諸外弟》:“憶昨此地相逢時,春入窮谷多芳菲。短垣囷囷冠翠嶺,躑躅萬樹紅相圍。幽花媚草錯雜出,黄蜂白蝶參差飛。此時少壯自負恃,意氣與日争光輝。乘閒弄筆戲春色,脱落不省旁人譏。坐欲持此博軒冕,肯言孔孟猶寒飢。”

識神童方仲永

《文集》卷七十一《傷仲永》:“金谿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爲其名……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衆人矣。’”

按,慶曆三年,公自揚州還臨川(詳下)。上推七年,則於本年初見方仲永。危素《危學士全集》卷七《雲林圖記》:“雲林山在金谿縣東山……近崖山,有神童峰,方仲永者蚤慧,生其下,荆國王文公所作《傷仲永》是也。”

作《閒居遣興》詩

《詩注》卷三十七《閒居遣興》:“慘慘秋陰緑樹昏,荒城高處閉柴門。愁消日月忘身計,静對溪山憶酒樽。南去干戈何日解?東來馹騎此時奔。誰將天下安危事,一把詩書子細論。”

李注:“此必未去臨川時作,公年尚少也。公故居在一城之最高處,與余峨峰書堂相近。”“撫當閩、廣衝,時用師南方,故云爾。”“此足見公所存,早便規模三代,意非不美。公嘗爲人作誌銘,謂:‘蠻夷率服,乃在於難壬人。’”

按,此或爲現存公之最早詩篇。詩云“南去干戈何日解”,指景祐二年廣南之亂。《長編》卷一百十六景祐二年五月甲午:“廣南東、西路並言妖獠寇邊,高、竇、雷、化等州巡檢許政死之。遣左侍禁桑懌會廣、桂二州都監討捕。”歐陽修《桑懌傳》:“明道、景祐之交……會交趾獠叛,殺海上巡檢,昭化諸州皆警,往者數輩不能定,因命懌往,盡手殺之。”

景祐三年丙子(1036),十六歲

父益服除,赴京師,隨之

《詩注》卷二十《憶昨詩示諸外弟》:“丙子從親走京國,浮塵坌並緇人衣。”李注:“公生天禧五年辛酉,至景祐三年丙子,年十六。”

《詩注》卷四十《題西太一宫壁二首》:“三十年前此地,父兄持我東西。今日重來白首,欲尋陳迹都迷。”

按,詩曰“三十年前此地,父兄持我東西”,即指此行。

景祐四年丁丑(1037),十七歲

四月,父益通判江寧府,得府將倚重。隨父之江寧

《文集》卷七十一《先大夫述》:“丁衛尉府君憂,服除,通判江寧府,閲兩將,一以府倚公辦。”

《詩注》卷二十《憶昨詩示諸外弟》:“明年親作建昌吏,四月挽船江上磯。”

按,《蔡譜》卷一載楊希閔本詩案語:“建昌,‘昌’字當作‘康’。”卷二:“江寧,舊名建業,亦名建康。今諸刊本皆云‘建昌吏’,是相沿承誤否?”可從。

王益通判江寧,時張若谷知江寧府事。《宋史》卷二百九十九《張若谷傳》:“張若谷字德繇,南劍沙縣人。進士及第,爲巴州軍事推官。”“歷知澶州、成德軍、揚州、江寧府,入知審官院,糾察在京刑獄。”《(景定)建康志》卷十三:“(景祐三年)二月,樞密直學士、尚書工部侍郎張若谷知府事。(寶元元年)十一月,若谷赴闕,右諫議大夫盛京知府事。

寶元元年戊寅(1038),十八歲

居江寧,感慨自寤,閉户苦學,欲與稷、契相希

《詩注》卷二十《憶昨詩示諸外弟》:“明年親作建昌吏,四月挽船江上磯。端居感慨忽自寤,青天閃爍無停暉。男兒少壯不樹立,挾此窮老將安歸。吟哦圖書謝慶弔,坐室寂寞生伊威。材疏命賤不自揣,欲與稷契遐相希。”

《文集》卷七十七《上張太博書二》:“某愚不識事務之變,而獨古人是信。聞古有堯舜也者,其道大中至正,常行之道也。得其書,閉門而讀之,不知憂樂之存乎己也。穿貫上下,浸淫其中,小之爲無間,大之爲無崖岸,要將一窮之而已矣。”

張端義《貴耳集》卷中:“荆公在鍾山讀書,有一長老曰:‘先輩必做宰相,但不可念舊惡,改壞祖宗格法。’荆公云:‘一第未就,奚暇問作宰相,并壞祖宗格法?僧戲言也。’老僧云:‘曾坐禪入定,見秦王入寺來,知先輩秦王後身也。’”

按,《貴耳集》所載荒誕不經,故事生成邏輯爲因果報應:公敗壞祖宗之法,禍國殃民,蓋因其爲秦王趙德芳後身。另,“欲與稷契遐相希”,“獨古人是信”,“要將一窮之(堯舜之道)而已矣”,可見公之“回歸三代”理想,已逐漸樹立。

大妹文淑十四歲,嫁與知江宁府張若谷之子張奎

《文集》卷九十九《長安縣太君王氏墓誌》:“長安縣太君臨川王氏,尚書都官員外郎、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潭國公諱益之女,尚書左丞張公諱若谷之婦,尚書比部郎中諱奎之妻,國子博士、開封府雍丘尉覛之母,十四而嫁。”

《文集》卷八十五《祭張左丞文若谷》:“嗚呼!公作昇州,先君實佐。公爲其子,請昏于我。先君不幸,公覲京師。訃逮公門,公哭殊悲。弔問賻祭,使來以時。”

按,文淑生於天聖三年,本年十四歲,嫁與張若谷子張奎。奎字拱微,《增修雲林寺志》卷八:“張奎等題名,在靈隱山:太常寺太祝張奎拱微、太常寺太祝張覲經臣、進士何文安肅之,康定辛巳□夏十日同遊,謹記。”《詩注》卷七《送張拱微出都》所送即張奎。

又,本年十一月,張若谷赴闕,右諫議大夫盛京知江寧府。《(景定)建康志》卷十三:“(景祐三年)二月,樞密直學士、尚書工部侍郎張若谷知府事。(寶元元年)十一月,若谷赴闕,右諫議大夫盛京知府事。”

寶元二年己卯(1039),十九歲

二月二十三日,父益卒,暫厝江寧;奉母兄居喪,家於江寧

《文集》卷七十一《先大夫述》:“寶元二年二月二十三日,以疾棄諸孤官下,享年四十六。”

《曾鞏集》卷四十四《尚書都官員外郎王公墓誌銘》:“寶元元年二月二十三日,以疾卒於官,享年四十六。”

《詩注》卷二十《憶昨詩示諸外弟》:“旻天一朝畀以禍,先子泯没予誰依。精神流離肝肺絶,眥血被面無時晞。”

按,王益卒年,《先大夫述》謂“寶元二年二月二十三日”,曾鞏所撰墓誌銘稱“寶元元年二月二十三日”,當以前者爲是,湯江浩等考證甚明,可從。

父益殁後,頗得知江寧府盛京照恤

《文集》卷八十五《祭盛侍郎文》:“惟昔先人,捐我諸孤,實在公藩。公泫然哀,襚死賻存。託殯得宫,寓處得廬,一出公恩。公或我臨,不有其尊。我奬我矜,均其子孫。”

按,盛京繼張若谷後知江寧府事。《(景定)建康志》卷十三:“(寶元元年)十一月,若谷赴闕,右諫議大夫盛京知府事。(康定元年)四月二十七日,京赴闕,給事中郎簡知府事。”前考盛京之女,嫁公叔祖王貫之婿周彦先,或職此故,照恤有加。

從兄安仁、安道入學爲諸生;與李不疑爲友,頗受啓迪,知聖人之門庭可策而入,作《太阿》詩貽之

《文集》卷八十六《李通叔哀辭并序》:“通叔李不疑,世爲閩民……初,予既孤,寄金陵家焉,從二兄入學爲諸生……既而遇通叔於諸生間,望其容而色睟然類君子,即而與之言,皆君子之言也。其容色在目,其言在耳,則予放心不求而歸,邪氣不伐而自遁去。求其所爲文,則一本於古,華虚蕩肆之學,蓋未嘗接於其心,誠有以開予者。予得而友之,憂懼釋然,作《太阿》詩貽之,道氣類之同而合也。通叔亦作《雙松》詩,道氣類之同而期之久也以爲報。自予之得通叔,然後知聖人户庭可策而入也。是不惟喻於其言而已,蓋觀其行而得焉者爲多。”

按,仁宗天聖年間以後,北宋復古思潮捲土重來。文曰“求其所爲文,則一本於古”,“知聖人户庭可策而入”,可見公早年所受復古思潮之薰染。

康定元年庚辰(1040),二十歲

居江寧,與馬仲舒共修舉業,以禮法開之

《文集》卷九十六《馬漢臣墓誌銘》:“合淝人馬仲舒,字漢臣,其先茂陵人。父皋爲江東撥發,寘其家金陵,漢臣因入學,齒諸生……然漢臣亦疏金錢,急人險艱,不自顧計。於衆中尤慕近予,予亦識其可教,以禮法開之,果大寤,遂自挫刻,務以入禮法。從予學作進士,既數月,其辭章粲然,充其科者也。”

受教於江寧通判田況,與其弟遊

《文集》卷八十《上田正言啓》:“謝去賓廷,歸安子舍,逮今旋月,惟日想風……某早煩教育,晩出薦延。”

《文集》卷九十一《太子太傅致仕田公墓誌銘》:“又對賢良方正策爲第一,遷太常丞、通判江寧府……蓋公自佐江寧以至守蜀,在所輒興學,數親臨之,以進諸生。某少也與公弟游,而公所進以爲可教者也,知公爲審。”

按,《長編》卷一百二十二寶元元年七月壬戌:“況遷太常丞,方平著作佐郎,通判江寧府及睦州。況,信都人。”《宋史》卷二百九十二《田況傳》:“舉賢良方正,改太常丞、通判江寧府。”恐誤。《宋會要輯稿》選舉一〇載景祐五年(寶元元年):“七月二十七日,帝御崇政殿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太子中允田況、秘書省校書郎張方平、茂材異等進士邵亢……況策考入第四等,方平入第四次等,亢不入等。詔況爲太常丞、通判宣州,方平爲著作佐郎、通判睦州。”據此,寶元元年七月田況中制科,通判宣州,寶元二年二月王益卒後,田況遂改判江寧。《墓誌》、《長編》、《宋史》均失載。

郎簡知江寧府,受其撫存教導

《(景定)建康志》卷十三:“(寶元元年)十一月,若谷赴闕,右諫議大夫盛京知府事。(康定元年)四月二十七日,京赴闕,給事中郎簡知府事。”

《文集》卷七十六《上郎侍郎書》其一:“伏念先人爲韶州,明公使按其部,存全挽進,誼固已厚。先人不幸,諸孤困蹷,而又遭明公於此時,閔閔煦煦,視猶子姪。”其二:“昔者幸以先人之故,得望步趨,伏蒙撫存教道,如親子姪。”

按,郎簡,《宋史》卷二百九十九有傳:“字叔廉,杭州臨安人。幼孤貧,借書録之,多至成誦。進士及第,補試秘書省校書郎、知寧國縣……累遷尚書度支員外郎、廣南東路轉運使,擢秘書少監、知廣州,捕斬賊馮佐臣。入判大理寺,出知越州,復歸判尚書刑部,出知江寧府。”郎簡於天聖八年至十年任廣南東路轉運使,時王益以殿中丞知韶州,故書曰“先人爲韶州,明公使按其部,存全挽進,誼固已厚”。

與慧禮、高師雄、王介等交遊

《文集》卷八十三《揚州龍興講院記》:“予少時客遊金陵,浮屠慧禮者從予遊。”

《文集》卷八十五《祭高師雄主簿文》:“我始寄此,與君往還。於時康定,慶曆之間。愛我勤我,急我所難。”

《詩注》卷五十《王中甫學士挽辭》:“同學金陵最少年,奏書曾用牘三千。盛名非復居人後,壯歲如何棄我先。”李注:“王介,衢州人,嘉祐六年與二蘇同中制科。”

於華藏院此君亭詠竹

《詩注》卷三十三《華藏院此君亭》:“一逕森然四座涼,殘陰餘韻興何長。人憐直節生來瘦,自許高材老更剛。曾與蒿藜同雨露,終隨松柏到冰霜。煩君惜此根株在,乞與伶倫學鳳凰。”

李注:“按《建康志》:‘在斗門橋西街北,僞吴武義二年建。初爲報先寺,南唐改爲報恩禪院,國朝改今額。晉王子猷愛竹,嘗曰:“不可一日無此君。”意亦取此。’撫州崇仁縣亦有華藏院。今按《高齋詩話》曰:‘荆公題金陵此君亭詩云:“誰憐直節生來瘦,自許高材老更剛。”賓客每對公誦此句,公輒顰蹙不樂。晚年,與平甫坐亭上,視詩牌曰:“少時作此題榜,一傳不可追改。大抵少年題詩,可以爲戒。”平甫曰:“此揚子雲所以悔其少作也。”’以此考之,是金陵華藏。”

按,劉攽《彭城集》卷十三《建業華藏院此君亭》題注:“王介甫先有《此君亭》詩,予因繼後。”此公少作,姑繫於此。至明代詩碑已碎,顧起元《客座贅語》卷五:“王介甫、平甫《此君亭竹》詩,在今府學中,石已斷碎。”

撰《性論》

《聖宋文選》卷十《性論》:“古之善言性者,莫如仲尼。仲尼,聖之粹者也。仲尼而下,莫如子思。子思,學仲尼者也。其次莫如孟軻。孟軻,學子思者也。仲尼之言,載於《論語》。子思、孟軻之説,著於《中庸》而明於七篇。然而世之學者,見一聖二賢性善之説,終不能一而信之者,何也?豈非惑於《語》所謂‘上智下愚’之説與?噫,以一聖二賢之心而求之,則性歸於善而已矣。其所謂愚智不移者,才也,非性也。性者,五常之謂也;才者,愚智昏明之品也。欲其才品,則孔子所謂‘上智與下愚不移’之説是也。欲明其性,則孔子所謂‘性相近習相遠’、《中庸》所謂‘率性之謂道’,孟軻所謂‘人無有不善’之説是也。”

按,此文《文集》、《王文公文集》未收,僅見《聖宋文選》卷十。文中若干語句,直接沿襲《孟子·告子》,如“夫性猶水也,江河之與畎澮,小大雖異,而其趨於下同也。性猶木也,楩楠之與樗櫟,長短雖異,而其漸於上同也。”同時恪守孟子“性善”説,旨在辨析性、才之别,“性者五常之謂也”,“上智與下愚不移”則屬“才”。此與公日後“性不可以善惡言”、“性有善有惡”、“五常不可以謂之性”等明顯相悖,當爲公早年模擬之作。慶曆四年,曾鞏上書歐陽修薦公:“亦書其所爲文一編進左右。”後轉述歐公語:“歐公更欲足下少開廓其文,勿用造語及模擬前人……歐云:‘孟、韓文雖高,不必似之也,取其自然耳。’”此文即爲公早年模擬之作。或以爲此文“醇正發明孟子本旨”,“真是洞達性體的至論”,乃公力圖調和揚、孟後“最後不能不歸到孟子的性善説”之定論,今不取此説。

另,自中唐韓愈《原性》、李翱《復性書》後,“性”即爲唐宋古文家之固有議題,如北宋前期古文家柳開《默書》、趙湘《正性賦》等,已偶爾論及,然非其所重。公之涉足於此,亦受北宋復古思潮之影響所致,而不甘爲韓、李之牛後。故此後又撰《原性》、《性情》、《揚孟》諸篇,以駁韓愈“性三品説”、李翱“性善情惡論”,辨析入微,遂引領北宋儒家心性之學,士林風氣爲之巨變。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十二《王氏雜説》解題引蔡卞《王安石傳》曰:“自先王澤竭,國異家殊,源流浸深。宋興,文物盛矣,然不知道德性命之理。安石奮乎百世之下,追堯、舜、三代,通乎晝夜陰陽所不能測而入於神。初著《雜説》數萬言,世謂其言與孟軻相上下。於是天下之士始原道德之意,窺性命之端云。”趙秉文《滏水集》卷一《性道教説》:“自王氏之學興,士大夫非道德性命不談。”侯外廬:“而道德性命之學,爲宋道學家所侈談者,在安石的學術思想裏,開别樹一幟的先河,也是事實。”鄧廣銘:“王安石在道德性命之理的探索研究方面,也起了由漢到唐的諸代之衰……王安石對於這一評價,確實是足以當之無愧的。”“在北宋一代,對於儒家學説中有關道德性命的義藴的闡釋和發揮,前乎王安石者實無人能與之相比。”以上可謂得之。

  1. 又見方以智《通雅》卷二十、王士禎《池北偶談》卷二十五、何焯《義門讀書記》卷四十等。
  2. 張海鷗以“卿”爲“親切稱謂”,王安石不曾改字,見《王介甫又稱介卿、介父》,《陰山學刊》2001年第3期。侯體健以爲公初字“介”,見《王安石字“介”説》,《古典文學知識》2008年第2期。
  3. 《文集》卷七十一《先大夫述》,第750頁。
  4. 關於宋人改字之風,可見拙文《宋代字説考論》,《文學遺産》2013年第6期。
  5. 《蔡譜》卷四:“安石兄弟七人,長安仁常甫,次安道勤甫。”《王安石年譜三種》,中華書局1994年版,第268頁。
  6. 李震《曾鞏年譜》卷一,蘇州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01—110頁。
  7. 吴子良《林下偶談》卷一,叢書集成初編本,第3頁。
  8. 韓維《南陽集》卷四,四庫本。承劉永翔先生賜示,“介卿”、“介甫”或同爲公之字。待考。
  9. “楚”,《詩注》作“衰”,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636頁。
  10. 此承中國社科院文學研究所張劍兄賜示,謹此致謝!
  11. 鄧子勉《宋人行第考録》,中華書局2001年版,第32頁。
  12. 此詞《文集》不載,陳耀文《花草稡編》、沈辰垣《歷代詩餘》等均録爲公作。
  13. 朱彧《萍洲可談》卷一:“本朝五等之爵,自公、侯、伯、子、男,皆帶本郡縣開國,至封某國公者則稱某國公。”中華書局2007年版,第112頁。長安,亦王姓郡望之一,見《元和姓纂》卷五,中華書局1994年版,第589頁。陳希豐《再談宋代爵的等級》:“由開國伯、子、男進封到開國公、侯,受封地將由縣進封至郡,這時受封地既可能運用原封原則,由原爵中縣進封爲元封隸屬之較大區域的郡,也可能另封一新郡。”《文史》2016年第3輯。
  14. 成尋撰,王麗萍點校《新校參天台五臺山記》卷八,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661頁。
  15. 《新校參天台五臺山記》,第700頁。“王將軍”之稱,中土文獻罕睹。日本學者藤善真澄以爲,“王將軍”非成尋自創,而爲宋人因熙寧變法以渾名加諸公。具體討論,可見郭萬平《“王將軍安石”小考》,載平田茂樹、遠藤隆俊編《外交史料から十—十四世紀を探る》,汲古書院2013年版。亓小榮《日本有關王安石的記載與研究》,浙江工商大學2015年碩士學位論文,第8—9頁。
  16. 湯江浩《北宋臨川王氏家族及文學考論》,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20頁。
  17. 馬濤、許志强《將軍山北宋王安石家族葬地及相關問題研究》,《江寧春秋》第13輯,南京出版2013年版。墓誌拓片及相關資料,承鄭嘉勵兄惠賜,謹此致謝。
  18. 《王文公文集》卷八十七題爲《主客郎中叔祖墓誌銘》,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921頁。
  19. 楊天保以爲王觀之、王貫之爲二人,《從“能吏”到“進士”》,《江西社會科學》2006年第3期。恐非。
  20. 湯江浩於此闡發甚明,可見《北宋臨川王氏家族及文學考論》,第15—16頁。
  21. 傅林輝《王安石世系傳論》,長江文藝出版社2000年版,第23頁。湯江浩《北宋臨川王氏家族及文學考論》,第34—36頁。公之家族世系,傅著、湯著發明甚夥。惟多引族譜處,本譜不取。
  22. 《北宋臨川王氏家族及文學考論》,第262—263頁。
  23. 《文集》卷七十四《與吴特起書》,第788頁。
  24. 《晏氏宗譜》載晏殊《右贊善大夫殿中丞贈金紫光禄大夫尚書刑部侍郎墓誌銘》:“長兄諱融,字華叔……子十人:曰從實、招(昭)素、思晦、貽矩、宗願、脩睦、遵式、彦成、垂慶、師直。”則昭素、脩睦爲晏融第二子、六子。轉引自唐衛紅等《二晏年譜長編》,南開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第17—18頁。然此《墓誌銘》恐僞,不足據。
  25. 《曾鞏集》附録《祭吴彦弼文》,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787頁。
  26. 孔武仲《故隴西李君墓誌銘》:“李氏世爲江西大家,其貴者列侍從,以至爲卿爲郎,皆有顯聞於其世,外親旁屬累至公相。家藏書萬卷,君兄弟若干人皆進於學……年二十,以疾卒於江州。又期年,而其父幾甫官信州,數與予往來,道君之平生,未嘗不咨嗟嘆息,繼以泣下。”《三孔先生清江文集》卷十九,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清抄本。(此承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張劍兄惠示,謹此致謝!)“幾甫”即李介夫,當爲李虚己、李虚舟兄弟之孫。李虚己,《宋史》卷三百有傳:“虚己喜爲詩,數與同年進士曾致堯及其壻晏殊唱和。”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9975頁。晏殊即《墓誌》所謂“外親旁屬累至公相”者。李虚舟,見《文集》卷八十八《虞部郎中贈衛尉卿李公神道碑》,第916頁。
  27. 《三孔先生清江文集》卷十九。
  28. 吴曾《能改齋漫録》卷十四:“吴子經,名孝宗,臨川人,荆公之舅。”誤。
  29. 《北宋臨川王氏家族及文學考論》,第262頁。
  30. 《(雍正)江西通志》卷四十九,四庫本。
  31. 《北宋臨川王氏家族及文學考論》,第61頁。
  32. 《北宋臨川王氏家族及文學考論》,第213頁。
  33. 《曾鞏集》卷十六《與王介甫第三書》:“鞏啓:八月中,承大夫人大祥,於郵中寓書奉慰。十月,梅厚秀才行,又寓書,不審皆到否?昨日忽被來問。”第256頁。公母卒於嘉祐八年八月,書曰“太夫人大祥”,故作於治平二年。
  34. “群”,原作“郡”,此據《王文公文集》改。
  35.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卷十七,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062—1068頁。王晉光《王安石嫁媳事辨證》,載氏著《王安石書目與瑣探》,香港華風書局1983年版,第71—86頁。《北宋臨川王氏家族及文學考論》,第226—246頁。拙文《稀見史料與王安石後裔考——兼辨宋代筆記中相關記載之訛》,《浙江大學學報》(社科版)2017年第4期。余嘉錫考辨王旁而非王雱患心疾,甚是。
  36. “洵之女”,原作“洵之孫女”。按,據蕭洵與公年歲相若,“孫”字疑衍。清同治十二年刻本。
  37. 《宋會要輯稿》選舉九:“(宣和)四年八月十四日,賜王棣進士出身。以安石親孫,故特賜也。”第5441頁。“親”字係妄加。
  38. 四庫本《談苑》:“王雱,丞相舒公之子。”余嘉錫考辨“雱”當爲“旁”,頗精審。《四庫提要辨證》卷十七,第1062—1068頁。據民國景明寶顔堂秘笈本,則雱本作“旁”,不誤。王晉光《王安石嫁媳事辨證》最先考證王旁出妻,而非王雱。《王安石書目與瑣探》,第71—87頁。
  39. 見《稀見史料與王安石後裔考——兼辨宋代筆記中相關記載之訛》。
  40. 如《長編》卷四百八元祐三年正月庚戌:“校書郎王伯虎權知饒州,正字鄧忠臣權通判瀛州。諫官韓川言二人不堪館職之選故也。”中華書局2004年版,第9919頁。
  41. 王旁亦早死。或職此故,北宋後期遂有公無後之傳聞。蔡絛《鐵圍山叢談》卷四:“昔與小王先生者言:‘王舒公介甫何至於無後?’小王先生曰:‘介甫,上天之野狐也,又安得有後?’吾默然不平。”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72頁。
  42. 王璹當爲王桐長子。徽宗政和年間,又另有轉運使名王璹。《宋史》卷一百七十四《食貨上二》:“政和三年,轉運使王璹復言官失租賦。”第4213頁。
  43. 《詩注》卷四十二《寄四姪旊二首》,李注:“旊,平父子,行第四……旊早能文,故公念之如此。”第1098頁。
  44. 《蘇軾詩集》卷二十四《和王斿二首》,自注:“斿,平甫子。”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1289頁。《蘇軾文集》卷二十七《乞録用鄭俠王斿n》:“元祐二年三月日,翰林學士、朝奉郎、知制誥蘇軾n奏……臣等嘗識其少子斿,敏而篤學,直而好義,頗有安國之風,養成其才,必有可用。欲望聖慈召俠赴闕,及考察斿行實,與俠並賜録用。”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794頁。秦觀撰,徐培均箋注《淮海集箋注》卷八《送王元龍赴泗州糧料院》,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327頁。陳師道撰,任淵注,冒廣生補箋《後山詩注補箋》卷七《送王元均貶衡州兼寄元龍二首》題注:“王安國字平甫,二子:旊字元均,斿字元龍。”中華書局1995年版,第279頁。
  45. 此承四川大學周裕鍇教授賜示,謹此致謝!
  46. 傅林輝、湯江浩據撫州王安石紀念館藏民國修《三公王氏族譜》等考證公之世系,與傳世文獻多有扞格,如以王安禮之子爲:王飭字元誥,王昉字元潯,王防字元濟,一女適汪玨。兹不取。可見《北宋臨川王氏家族及文學考論》,第192頁。
  47. 王榕字德林,《(道光)東陽縣志》卷二十三曹冠撰《東陽中興寺環翠閣記》:“東陽,婺之壯縣……紹興初,令尹王榕德林名之曰‘環翠’。”《中國地方志集成·浙江府縣志輯》第53册,江蘇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325頁。
  48. 《諸暨摩崖碑刻集成·王厚之墓碣》,西泠印社2017年版,第383頁。此承魏峰兄賜示,謹此致謝。
  49. 按,《(至大)金陵新志》所載公之後裔譜系甚確,當取於王垕所集王氏家譜。
  50. 張文剛之父張先,字子野,北宋著名詞人,世謂“張三影”。公與之有唱酬,見《詩注》卷二十五《次韻張子野秋中久雨晩晴》、卷二十九《次韻張子野竹林寺二首》。
  51. 周紫芝《太倉稊米集》卷四十《沈貴池挽詞》,題注:“沈肇字彦述。”
  52. 《(嘉靖)惟揚志》卷十九,《天一閣藏明代方志選刊》,上海古籍書店1963年版。
  53. 關於趙鼎臣生平,可見彭國忠《趙鼎臣傳》,張劍《宋才子傳箋證·北宋後期卷》,遼海出版社2011年版,第469—488頁。
  54. 點校本《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石傳》已徑改,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10550頁。
  55. 鄭騫《宋人生卒考示例》,華世出版社1977年版。
  56. 吴曾《能改齋漫録》,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287頁。
  57. 李伯勉《王安石生日考》,《文史》第1輯,中華書局1963年版,第68頁。文津閣四庫全書本《能改齋漫録》亦作“十二日”。漆俠同,見氏著《王安石變法》(增訂本),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7頁。鄧廣銘據武英殿本《能改齋漫録》以公生辰爲十三日,惟無考辨,見氏著《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8頁。
  58. 《宋會要輯稿》刑法二:“(熙寧)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太子中允、充崇政殿説書王雱言:‘差押賜父安石生日禮物。勘會自來押賜,例有書送人事,赴閤門繳書,申密院取旨,密院出劄子許收,兼下榜子謝恩。緣父子同財,禮無饋遺,取旨謝恩,一皆僞詐。竊恐君臣、父子之際,爲禮不宜如此。欲乞今後應差子孫弟姪押賜,並不用此例。’從之。”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8301頁。
  59. 按,周必大《玉堂雜記》卷中:“宰執及親王、使相、太尉生日,天章閣排辦牲餼,預申學士院撰詔書,及寫賜目一紙,各請御寶。詔用書詔之寶,賜用錫賜之寶。前一日,差内侍持賜。其詔例畫撰進之日,謂如正月旦生,文意必敘歲首,而所畫日則是去臘,殊不相應。某爲直院,奏乞不拘進詔早晚,但實畫生日於後。得旨從之,遂爲定制。祖宗時,牲餼外又錫器幣,往往就差子弟、姻戚持賜,欲其省費也。過江惟牲餼耳。米麫本色,羊準價,皆取之有司。酒則臨安醖造,臨時加以黄封。拜賜訖,與賜者同升廳,搢笏展讀,就坐茶湯。書送錢十五千,從人三千。天章閣使臣、庫子、快行,錢酒各有差。”《全宋筆記》第五編第八册,第291頁。
  60. 李之亮《宋兩江郡守易替考》,巴蜀書社2001年版,第589頁。
  61. 《詩注》卷三十六《送梅龍圖》,李注:“名摯,字公儀,成都新繁人,天聖五年進士及第。此詩當是送作滑州時。”第908頁。
  62. 《王文公文集》卷八十八《平甫墓誌》同,第937頁。
  63. 王安世行實,現存《臨川先生文集》、《王文公文集》及王安禮《王魏公集》等均未道及,殊不可解。湯江浩據撫州《三公王氏族譜》等考其生卒年,姑從之。見《北宋臨川王氏家族及文學考論》,第127—132頁。傅林輝將王安世生年定於景祐二年,卒於嘉祐四年,見《王安石世系傳論》,長江文藝出版社2000年版,第190頁。
  64. 王晉光定此詩爲景祐三年作,恐誤。見氏著《繫年初稿》,德揚公司1986年版,第1頁。
  65. 《歐陽修全集》卷六十六,中華書局2001年版,第970頁。
  66. 可見《北宋臨川王氏家族及文學考論》,第13頁。李裕民《宋人生卒行年考》,中華書局2010年版,第15頁。
  67. 此據李之亮《宋代路分長官通考》,巴蜀書社2003年版,第1047頁。
  68. 《文集》卷二十二題爲《與舍弟華藏院此君亭詠竹》,《繫年初稿》繫於景祐五年,第2頁。
  69. 《東都事略》卷七十六《劉攽傳》:“攽字戇父,少疎俊,與兄敞同學,自刻厲,博讀群書,遂偕中進士,調江陰簿。”齊魯書社2000年版,第633頁。攽慶曆六年進士及第,其和公詩當於任江陰簿時。
  70. 《曾鞏集》卷十五《上歐陽舍人書》,第237頁。
  71. 《曾鞏集》卷十六《與王介甫第一書》,第255頁。
  72. 賀麟《王安石的哲學思想》,《文化與人生》,商務印書館1988年版。
  73. 趙秉文《滏水集》卷一《原教》:“自韓子言仁義而不及道德,王氏所以有道德性命之説也。”四部叢刊本。
  74. 侯外廬等《中國思想通史》第四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423頁。
  75. 《王安石在北宋儒學學派中的地位》,《鄧廣銘治史叢稿》,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86、189頁。詳細論述,可見拙著《荆公新學研究》第三章第二節,第五章第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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