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至和三年、嘉祐元年丙申(1056),三十六歲

王安石年谱长编(全6册) 作者:刘成国 撰


卷三

至和三年、嘉祐元年丙申(1056),三十六歲

爲群牧判官,出巡相州、洺州等地馬監

韓國學者柳瑩杓:“王安石爲何而訪問洺州與相州呢?……是因爲北宋主要馬監設在洺州和相州。王安石歷任的官職中,與馬監關聯的,只有一個,那就是群牧判官。”此説可從。群牧判官職責之一,爲每歲巡行諸監,點印馬駒,第賞牧兵。《宋會要輯稿》兵二四:“咸平三年,置群牧司,總内外馬政。其後歲遣判官一人巡行諸監,取孳生駒二歲以上者點印之,歲約八千餘匹。”同書職官二三:“群牧判官:景德二年,以著作郎王曙爲之。四年九月,增置一員,以太子中允田穀充。後每歲更出諸州巡防,監點鞍馬。”《宋史》卷一百九十八《兵十二》:“凡馬之孳生,則大名府、洺衛相州七監多擇善種,合牝牡爲群,判官歲以十二月巡行坊、監,閲二歲駒點印,第賞牧兵。”而大名府、洺州、相州爲孳生監所在,尤爲國馬繁息之重鎮,故公出巡,自屬情理之中。如《長編》卷一百五十九仁宗慶曆六年七月癸卯:“又群牧判官吕昌齡自河北牧馬回,上殿亦乞省府差遣。”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一百六十:“凡畜馬處有兩院,曰左、右騏驥;四監,曰左、右天駟第一、第二;二坊,曰左、右天厩,皆在京師。在外有十四監:大名、大名。廣平、洺州。淇水,衛州。並分第一第二,洛陽、河南。原武、鄭州。沙苑、同州。安陽、相州。鎮寧、澶州。安國、邢州。淳澤、中牟。單鎮、許州。又有牧養上下監,以養療京城諸坊、監病馬。其孳生之所,即大名、洺、衛、相州凡七監,多擇善馬爲種,牝牡爲群,歲遣判官一人巡行點印,二歲已上者歲約八千餘匹。”

又,嘉祐五年春,公伴送北使歸國,北上大名府,有詩呈大名府知録柳瑾,《詩注》卷三十四《呈柳子玉同年》:“三年不上鄴王臺,鴻雁歸時又北來。”鄴王臺,即銅雀臺,在相州鄴縣(今河北臨漳縣)。自本年至嘉祐五年恰隔三年,故詩曰“三年不上”、“又北來”。亦可證本年公曾以群牧判官出巡諸馬監。另本年末,宋敏修通判洺州,公有詩送之,詳詩意,亦似曾至洺(詳下)。

自去年冬至本年春,妻兒病不已

《詩注》卷十六《乙未冬婦子病至春未已》:“天旋無窮走日月,青髮能禁幾回首。兒呻婦嘆冬復春,强欲笑歌難發口。黄卷幽尋非貴嗜,藜牀穩卧雖貧有。二物長乖亦可憐,一生所得猶多苟。”

李注:“乙未爲至和二年,公時爲群牧判官,被使畿内。後二年,卒求常州以出。”

有詩贈張康,自叙困居京城之窘

《詩注》卷八《贈張康》:“昔在歷陽時,歷陽今和州。得子初江津。手中紫團參,一飲寬吾親。捨舟城南居,杖屨日相因。百口代起伏,呻吟聒比鄰。叩門或夜半,屢費藥物珍。欲報恨不得,腸胃盤車輪。今逢又坎坷,令子馳風塵。顛倒車馬間,起先冰雪晨。嗟我十五年,得禄尚辭貧。所讀漫累車,豈能蘇一人?無求愧子義,有施慙子仁。逝將收桑榆,邀子寂寞濱。”

按,詩曰:“嗟我十五年,得禄尚辭貧。”自慶曆二年入仕至本年,恰已十五年。

韓維朝陵,有詩寄之

《詩注》卷四十五《寄韓持國》:“渌水環宫漫漫流,鵝黄小蝶弄春柔。問知公子朝陵去,歸得花時却自愁。”

李注:“朝陵,當是持國爲禮官時。漢制,時節朝陵,見《後漢·禮儀志》。”可從。

按,《宋史》卷三百一十五《韓維傳》:“富弼辟河東幕府,史館修撰歐陽修薦爲檢討、知太常禮院。”《長編》卷一百八十至和二年八月己亥:“大理評事韓維爲史館檢討,從翰林學士承旨孫抃等所請也。”韓維知太常禮院,或稍後於史館檢討。按詩意,當作於本年春。

閏三月,程琳卒。有文祭之

《文集》卷八十六《祭程相公琳文》,題注:“爲高若訥作。”

《長編》卷一百八十二嘉祐元年閏三月辛卯:“鎮安節度使、同平章事程琳既歸本鎮,上書言臣雖老,尚能爲國守邊。未報,得疾遽卒。丁酉,贈中書令,謚文簡。”

按,程琳卒於本年三月,而高若訥卒於至和二年八月,題注恐誤。

有詩送李樞知儀州

《詩注》卷三十五《送李太保知儀州》:“北平上谷當時守,氣略人推李廣優。還見子孫持漢節,欲臨關塞撫羌酋。雲邊鼓吹應先喜,日下旌旗更少留。五字亦君家世事,一吟何以稱來求。”

按,梅堯臣有《送李太保知儀州》,作於嘉祐元年。蘇頌《蘇魏公文集》卷七有《送儀州李太保丈》:“持節出西闉,腰章入舊秦。家傳虎韜術,朝有象賢人。閤閉關山月,帷褰渭水春。朔塵今向息,正是雅歌辰。”均爲本年春同時送别之什。

《繫年初稿》繫於嘉祐二年,曰:“李太保名樞,字蒲中。”誤。李太保當爲李樞,字仲訥。《蘇魏公文集》卷五十三《皇城使李公神道碑銘》:“公諱樞,字仲訥。始七歲受父官……廣源蠻儂智高入寇,廣帥仲簡倉卒不知所圖,即以事移公。公寘其家曲江,獨與子昌齡間道赴難,在重圍五十六日,出奇制變,賊卒不能勝。事平,自内殿崇班、閤門祗候遷供備庫副使,充廣南西路鈐轄。故太子少保元公時爲轉運使,三奏理公於廣人有大功,一官賞薄,不足以稱其效。於是又遷西京左藏庫副使。滿秩,超拜供備庫使、知儀州。以治行優異,擢知鎮戎軍,就移成都府利州路鈐轄。”至和元年,元絳爲廣南東路轉運使,奏薦李樞遷西京左藏庫副使,本年滿秩,出知儀州。李樞出身將門,故公詩用李廣、李陵典送之,後又爲其父李興撰神道碑(詳本譜嘉祐六年)。

五月,弟安國入京,有詩示之

《詩注》卷十四《示平甫弟》:“汴渠西受崑崙水,五月奔湍射蒿矢。高淮夜入忽倒流,碕岸相看欲生觜。萬檣如山矻不動,嗟我仲子行亦止。自聞留連且一月,每得問訊猶千里。老工取河天上落,伏礫邅沙卷無底。土橋立馬望城東,數日知有相逢喜。牆隅返照媚槐穀,池面過雨蘇篁葦。欣然把酒相與閒,所願此時無一詭。豈無他憂能老我?付與天地從此始。閉門爲謝載酒人,外慕紛紛吾已矣。”

按,本年王安國入京,約與梅堯臣同行,而先入大梁。梅堯臣《吴沖卿學士以王平甫言淮甸會予予久未至沖卿與平甫作詩見寄答之》:“昨逢王倩昧平生,一見如舊心相傾。談經樹下任日炙,酒狂便欲騎長鯨。誰意同行有遲疾,先入大梁凡幾日。大梁故人憐鈍衰,迭爲寄唱辭嚴密。”朱東潤:“端午以後,堯臣到達汴京,歐陽修到碼頭接他。此後與李復圭、刁約、周延雋、裴煜、馮京、沈遘、謝景初兄弟在開寶塔院相會,極一時之盛。”

京城大雨不止,有詩記之

《詩注》卷九《久雨》:“煤炱著天無寸空,白沫上岸吹魚龍。羲和推車出不得,河伯欲取山爲宫。城門晝閉眠百賈,飢孫得糟夜翁。老人慣事少所怪,看屋箕踞歌南風。”

按,《長編》卷一百八十二嘉祐元年六月:“時京師自五月大雨不止,水冒安上門,門關折,壞官私廬舍數萬區,城中繫栰渡人,命輔臣分行諸門;而諸路亦奏江河決溢,河北尤甚,民多流亡,令所在賑救之……己卯,詔群臣實封言時政闕失。”

范鎮《東齋記事》卷一:“嘉祐元年五月二十四日昏時,二星相繼西流,一出天江,一出天市。劉仲更曰:‘出天江者主大水,出天市者主散財。’未幾,都城大水,居民室廬及軍營漂流者不知幾千萬區。天變不虚發也如此。”

七月,歐陽修再薦

歐陽修《論水災n至和三年》:“七月六日……臣伏睹近降詔書,以雨水爲災,許中外臣僚上封言事。”《再論水災n》:“太常博士、群牧判官王安石,學問文章,知名當世,守道不苟,自重其身,論議通明,兼有時才之用,所謂無施不可者……此四臣者,名迹已著,伏乞更廣訽採,亟加進擢,置之左右,必有裨補。”

與歐陽修、梅堯臣等同和吴充《鵶樹石屏》

《詩注》卷十《和吴沖卿鵶樹石屏》。

李注:“此詩歐公、蘇子美亦同作。”

《繫年》:“按,蘇子美卒於慶曆八年,何能有和作?當誤。考歐集有《吴學士石屏歌》,即和作也。歐集繫於嘉祐元年,安石此詩當同時作。”是。

按,李壁注所引乃蘇舜欽《永叔石月屏圖》詩,而非《鵶樹石屏》詩。歐陽修《居士集》卷六《吴學士石屏歌一作和張生鵶樹屏一無和字》題注:“嘉祐元年。”梅堯臣有《和吴沖卿學士石屏》,繫於本年。

七月十三日,受命考試鏁廳舉人

《宋會要輯稿》選舉十九:“嘉祐元年七月十三日,命侍御史范師道、直秘閣王疇、集賢校理胡俛、韓宗彦、王權、宋敏求考試開封府舉人,右司諫馬遵、集賢校理沈遘、秘閣校理李綖、史館檢討韓維考試國子監舉人,集賢校理陸詵、群牧判官太常博士王安石考試鏁廳舉人。”

有詩送周延雋通判湖州

《詩注》卷二十五《送周都官通判湖州》,曰:“渌水烏程地,青山顧渚濱。”

按,周都官爲周延雋,字仲章,周起之子,康定二年賜同進士出身。《宋史》卷二百八十八《周起傳》:“(子)延雋頗雅厚,官太常少卿。”周仲章於本年初秋通判湖州,梅堯臣有詩相送:“士女夾道看,秋風吹縠羅。言是公侯家,大體儂弗過。問儂底未辨,撑船入芰荷。”“荷葉半黄蓮子老,霜苞微緑橘林明。”

以韓維見訪,有詩述外出求郡之意

《詩注》卷十《韓持國見訪》:“余生非匏瓜,於世不無求。弱力憚耕稼,衣食當周流。起家始二十,南北今白頭。愁傷意已敗,罷病恐難瘳。江湖把一節,屢乞東南州。治民豈吾能,閒僻庶可偷。謬恩當徂冬,黽勉始今秋。豈敢事高蹇,茫然乖本謀。撫心私自憐,仰屋竊歎愀。强騎黄飢馬,欲語將誰投。賴此城下宅,數蒙故人留。攬衣坐中庭,仰視白雲浮。白雲御西風,一一向滄洲。安得兩黄鵠,跨之與雲遊。”

按,《繫年》繫此詩於嘉祐四年秋,不取。嘉祐四年六月,公至高郵迎親,已有長居京師之意(詳本譜嘉祐四年),何至全家甫抵京,旋請外出?詩言:“起家始二十,南北今白頭。愁傷意已敗,罷病恐難瘳。江湖把一節,屢乞東南州。”謂公自至和元年九月任群牧判官後,屢屢上疏,乞求東南外任,以養親糊口。詩又曰:“謬恩當徂冬,黽勉始今秋。”似謂冬末群牧判官之任即滿,本年秋當再乞出東南一郡。又,公於常州情有獨鍾,本年秋適逢常州有闕,故求之,然未得。《長編》卷一百八十四嘉祐元年九月癸卯:“侍御史范師道知常州,殿中侍御史趙抃知睦州。先是,宰相劉沆進不以道,深疾言事官,因言:‘自慶曆後,臺諫用事,朝廷命令之出,事無當否悉論之,必勝而後已。又專務抉人陰私莫辨之事,以中傷士大夫。執政畏其言,進擢尤速。’遂舉行御史遷次之格,滿三歲者與知州。而抃等又嘗乞避范鎮,各請補外,沆遽引格出之。師道及抃蓋嘗攻沆之短。中丞張昪等言沆挾私出御史,請留抃及師道,不報。”

八月十日,至景德寺考試鏁廳舉人,有詩題壁。沈遘和

《詩注》卷四十六《題景德寺試院壁》:“屋東瓜蔓已扶疏,小石藍花破蕚初。從此到寒能幾日,風沙還見一年除。”

自注:“至和三年八月十日。”

沈遘《西溪集》卷一《景德寺考試院壁和王介甫所題詩二首》。

按,神宗治平四年十月,鏁廳試始以嘉慶院充考試院,之前並占寺院:“治平四年十月四日,三司言:‘國子監等處解發舉人,並占寺院,穢汙未便。欲乞自今後鏁廳以嘉慶院,國學以高翰宅充考試院。翰宅倒塌,見在一千八百間,相度只修一百二十五間。’從之。”

登景德塔,賦詩

《詩注》卷十《登景德塔》:“放身千仞高,北望太行山。邑屋如蟻冢,蔽虧塵霧間。念此屋中人,當復幾人閑?雞鳴起四散,暮夜相與還。物物各自我,誰爲賢與頑?賤氣即易凌,貴氣即難攀。愧予心未齊,俛首一破顔。”

秋日感懷賦詩

《詩注》卷三十四《丙申八月作》:“秋風摧剥利如刀,漠漠昏煙玩日高。眼看南山露崖窽,心隨東水轉波濤。歸期正自憑蓍蔡,生理應須問酒醪。還有詩書能慰我,不多霜雪上顛毛。”

與歐陽修、梅堯臣等同賦車螯

《詩注》卷十四《車螯二首》。

按,歐陽修《初食車螯》,題注:“嘉祐元年作。”梅堯臣同賦。韓維《南陽集》卷四亦有《又賦京師初食車螯》。可知此次同題賦詩,係歐陽修發起,公、梅堯臣、韓維等和之。

送陳諤

《詩注》卷十三《送陳諤》:“有司昔者患不公,翻名謄書今故密。論才相若子獨棄,外物有命真難必。鄉閭孝友莫如子,我願卜鄰非一日。朱明奕奕行多慚,歸矣無爲惡蓬蓽。”

李注:“此詩余在撫州見石本,嘉祐元年作。諤又有兄名祁,公亦嘗贈以詩。”

按,《宋會要輯稿》選舉十九:“嘉祐元年七月十三日,命侍御史范師道、直秘閣王疇、集賢校理胡俛、韓宗彦、王權、宋敏求考試開封府舉人,右司諫馬遵、集賢校理沈遘、秘閣校理李綖、史館檢討韓維考試國子監舉人,集賢校理陸詵、群牧判官太常博士王安石考試鏁廳舉人。”陳諤應未於開封府或國子監取解,遂歸臨川,公送之,故詩曰“論才相若子獨棄,外物有命真難必”。皇祐二年,公歸臨川,與陳祈兄弟遊,有《書陳祈兄弟屋壁》。

以孫覺知太平縣,有詩别之

《詩注》卷十四《别孫莘老》:“逢原未熟我,已與子相知。自吾得逢原,知子更不疑。把手湖上舟,望子欲歸時。茫然乃分散,獨背東南馳。寥寥西城居,邂逅與子期。雞鳴入省門,朱墨來紛披。含意不自得,强顔聊爾爲。會合常在夜,青燈照書詩。往往並衾語,至明不言疲。怱怱捨我去,使我當從誰?送子不出門,我身方羈縻。我心得自如,今與子相隨。隨子至湖上,逢原所嘗嬉。想見荷葉盡,北風卷寒漪。已懷今日愁,更念昔日悲。相逢亦何有,但有鏡中絲。”

李注:“莘老名覺,高郵人,胡安定之高弟,是王令一輩人,與公素厚……據此,詩之作必在公未變法之前。”“莘老嘗爲宣州太平縣令,疑此是合肥簿滿秩,入都注令時。”“介甫後自群牧出憲江東,莘老時猶在太平。公集有與莘老一書,論朋友切磨及鹽秤子事,亦可見二公情分,始未嘗不同,後卒以論新法故異耳。”

《繫年》:“據此,則李壁訂此詩於皇祐五年安石倅舒時,翌年即爲群牧判官矣。或如李説。”誤。

按,孫覺,皇祐元年進士及第,《宋史》卷三百四十四有傳:“孫覺字莘老,高郵人。甫冠,從胡瑗受學。瑗之弟子千數,别其老成者爲經社,覺年最少,儼然居其間,衆皆推服。登進士第,調合肥主簿……弟覽。覽字傳師,擢第,知尉氏縣。”《(嘉靖)寧國府志》卷五孫覺《太平縣縣廳記》:“余既令之明年,易視事之堂新之,悉取前任名氏可考者列之屋壁,又爲編次其山川物食財用之可嘉,被服風俗喜好之所尚,後之君子得以覽焉。嘉祐二年丁酉十二月,將仕郎、試秘書省校書郎、守縣令孫覺記。”據此,則孫覺嘉祐元年知太平縣,其入都注令當於此年,而非至和元年。詩曰“想見荷葉盡,北風卷寒漪”,當作於此年秋冬之際。

送鄭叔熊歸閩

《詩注》卷八《送鄭叔熊歸閩》:“鄭子喜論兵,魁然萬人敵……低回向詩書,文字鋭鐫刻。科名又齟齬,棄置非人力。黄塵彫罽裘,逆旅同偪仄。秋風吹殘汴,霰雪已驚客。浩歌隨東舟,别我無慘惻。”

按,鄭叔熊,一作叔雄,名醫。蘇象先《丞相魏公譚訓》卷九:“祖父爲館職時,常病寒不知人,坐幃帳中,覆以□衾,衣重裘,而戰慄不已六七日,幾絶。家人號泣,不知所爲。有鄭叔熊監簿者,泉州人,鄉里號‘神醫’,適來京師,召使診視……數日良已。鄭豪邁如義俠,在中都果以醫顯。”鄭喜論兵,又事科舉,或因本年太學取解失意歸閩,故詩曰“科名又齟齬,棄置非人力。”嘉祐四年,鄭叔熊用王舉正、吴中復薦授校書郎。《長編》卷一百九十嘉祐四年七月甲寅:“先是,太學生鄭叔雄者,善醫,用王舉正及吴中復薦授校書郎。”劉攽《彭城集》卷三十五《故朝散大夫給事中集賢院學士權判南京留司御史臺劉公行n》:“御史吴中復嘗薦文學鄭叔熊於朝。故事,御史薦士,無特授官者。前數年,觀文殿學士王公舉正嘗薦叔熊,既不行矣,已而執政以中復故,乃更追用舉正前章,除叔熊以官。叔熊實以醫自名,爲中復治嬖妾有功,中復故稱之。”英宗治平元年,王珪薦留京校正醫書,鄭叔熊辭以母老,不願在局。《華陽集》卷八《薦鄭叔熊劄子》:“臣等伏見試將作監主簿鄭叔熊素通方書,其術精密。昨三司使蔡襄奉詔舉至京師,今乃罷去。且世鮮良醫,如叔熊者少見倫比,兼嘗在太學舉進士,其於醫尤有持論。伏望朝廷且留校正醫書,當有所補。取進止。”《宋會要輯稿》職官二二:“(英宗治平元年)七月五日,詔以國子四門助教、太醫局祗應鄭叔熊改試將作監主簿,不理選限,仍支賜錢五十千,遺令自便。近臣薦其善醫,遂名入太醫局。叔熊辭以母老,不願在局,故恩賜遣之。”

十月二十四日,葛源葬。爲撰墓誌銘,有詩挽之

《詩注》卷五十《葛郎中挽詞二首》。

《文集》卷九十六《度支郎中葛公墓誌銘》:“葛,公姓也。源,名也。宗聖,字也。處州之麗水,公所生也。明州之鄞,後所遷也。貫,曾大考也。遇,大考也。旺,累贈都官郎中,考也。進士,公所起也……至和元年六月乙未,卒之年月日也。潤州之丹徒縣長樂鄉顯陽村,公所葬也。嘉祐元年十月壬申,葬之年月日也。鄉邑孫氏今祔以葬者,公元配也。萬年縣君范陽盧氏,公繼配也。良肱、良佐、良嗣,公子也。妻太常博士黄知良曰金華縣君,公女也。起進士,爲越州餘姚縣尉,主公之喪而請銘以葬者,良嗣也。論次其所得於良嗣,而爲之銘者,臨川王某也。”

按,葛源卒於至和元年六月,葬於本年十月。詩曰“一片幽堂石,公知我不欺”,當作於本年。

蘇舜元葬,有詩挽之

《詩注》卷五十《蘇才翁挽辭二首》。

《繫年》:“蘇才翁,名舜元。《歐陽永叔外集》卷七有《蘇才翁挽詩二首》,繫於嘉祐元年。安石此詩同時作。”近是。

按,《蔡襄集》卷三十九《蘇才翁墓誌銘》:“至和元年五月初二日,終於京師之祖第,年四十九……才翁之殁汴,無資産以爲生,諸孤就養江南,居潤州,侍柩以行。某年某月某日,葬於丹陽某鄉,使人請銘。襄與才翁兄弟遊最久,今皆已亡矣,尚忍銘哉!”蘇舜元卒於至和元年,家貧無以爲葬,嘉祐元年十月,方與其弟蘇舜欽同葬於丹陽。歐陽修《湖州長史蘇君墓誌銘》:“故湖州長史蘇君……其妻卜以嘉祐元年十月某日,葬君于潤州丹徒縣義里鄉檀山里石門村。”詩曰“喪車故老迎,悠悠京口外”,當作於本年蘇舜元葬時。又詩曰“尚有故人淚,滄江相與翻”,蓋公知鄞縣時,蘇舜元嘗提點兩浙路刑獄。梅堯臣亦有詩挽之。

於歐陽修席上送裴煜出宰吴江,賦得“然”字韻詩,又擬“而”、“惟”字韻

《詩注》卷十《送裴如晦即席分題三首》。自注:“以‘黯然銷魂惟别而已’爲韻,擬‘而惟’字韻作。”《詩注》卷十《送裴如晦宰吴江》。

《詩注》卷三十一《席上賦得然字送裴如晦宰吴江》:“青髮朱顔各少年,幅巾談笑兩歡然。柴桑别後餘三徑,天禄歸來盡一廛。邂逅都門誰載酒?蕭條江縣去鳴弦。猶疑甫里英靈在,到日憑君爲艤船。”

龔頤正《芥隱筆記》:“荆公在歐公座,分韻送裴如晦知吴江,以‘黯然銷魂惟别而已’分韻。時客與公八人,荆公、子美、聖俞、平甫、老蘇、姚子張、焦伯强也。時老蘇得‘而’字,押‘談詩究乎而’。荆公乃又作‘而’字二詩:“采鯨抗波濤,風作鱗之而。”蓋用《周禮·考工記》:‘梓人深其爪,出其目,作其鱗之而。’又云:‘春風垂虹亭,一杯湖上持。傲兀何賓客,兩忘我與而。’最爲工。君子不欲多上人,王、蘇之憾,未必不稔於此也。”

按,裴如晦,即裴煜,慶曆六年進士。與會八人,除公、王安國、歐陽修、梅堯臣,尚有蘇洵、焦千之(字伯强)、姚闢(字子張)。蘇舜欽(字子美)卒於慶曆八年,不得與會,“子美”或爲“之美”之訛。楊褒字之美,時爲國子監直講,與歐陽修、梅堯臣多有唱和。蘇洵、蘇軾、蘇轍於本年五六月份抵京,館於興國寺。歐陽修《送裴如晦之吴江》自注:“席上分得‘已’字,聖俞得‘黯’字。”歐詩作於嘉祐元年,公詩亦同。詩曰:“十月潁水濱,問君行何爲?”當作於本年十月。

裴煜赴知吴江道中寄詩,答之

《詩注》卷十六《答裴煜道中見寄》。

李注:“煜,慶曆六年省元,賈黯榜第二甲第六名。”

有詩送宋敏修通判洺州

《詩注》卷十三《送宋中道通判洺州》:“漳水不灌鄴,不知幾何時。後世有史起,乃能爲可爲。余嘗憐洺民,舄鹵半不治。頗覺漳可引,但爲談者嗤。高議不同俗,功成人始思。夫子到官日,勿忘吾此詩。”

李注:“中道,參政綬之季子。”“介甫既相,遣程昉助治漳水,一方大騷,竟無成功。”

按,中道,即宋敏修,宋綬之子,慶曆三年賜進士出身。其通判洺州,應於本年,與裴煜出宰吴江先後。梅堯臣有詩相送,自注曰:“裴如晦時亦宰吴江。”廣平,也即洺州,屬河北西路。《宋史》卷八十六《地理二》:“洺州,望,廣平郡,建隆元年,升爲防禦。”

又,詩曰:“余嘗憐洺民,舄鹵半不治。頗覺漳可引,但爲談者嗤。”柳瑩杓推測:“王安石作此詩前,曾經到過洺州。”可從。蓋公曾以群牧判官出巡洺州等地馬監。

熊本自江寧寄酒,有詩答之

《詩注》卷三十九《答熊本推官金陵寄酒》:“鬱金香是蘭陵酒,枉入詩人賦詠來。庭下北風吹急雪,坐間南客送寒醅。淵明未得歸三徑,叔夜猶同把一杯。吟罷想君醒醉處,鍾山相向白崔嵬。”

李注:“此詩必作於在朝之日,因得金陵酒而懷舊居。”

《繫年》:“李説是。據《宋史》所云:熊本于熙寧初方以縣令遷提舉淮南常平。所謂縣令者,乃指知建德事,其時乃治平三年末(説見治平三年《送熊伯通》繫年);而熊本由建德赴淮南事,當在熙寧二年,是年方制置三司條例,故有提舉常平之説。此詩當爲熊本由建德赴淮南、途經金陵寄酒於安石後所作。柯昌頤《王安石評傳》第二十一章第六節謂熊本‘熙寧末,嘗因言者論其棄八洞爲失謀,奪官徙知杭州,又徙江寧府,時安石猶居相位也。’若謂此詩乃熙寧末熊本知江寧府時所作,則與詩題所云‘熊本推官’之稱不合,蓋‘推官’乃一郡僚佐也。”

按,《繫年》、柯説皆誤。《繫年初稿》繫於本年,是。其引彭汝礪撰《宋故中大夫充龍圖閣待制新知洪州軍州兼管内勸農使江南西路兵馬鈐轄柱國江陵縣開國伯食邑九百户賜紫金魚袋熊公墓誌銘并序》:“公熊氏,諱本,字伯通,其上世豫章人,後徙鄱陽……范文正公守鄱陽,見其文異之。既冠,舉進士,中其科,爲撫州軍事判官……遷楚州團練判官,丁銀青公喪。服除,調建康軍節度推官。守孝肅包公剛嚴,待其屬禮簡,及公至,迎之嘗倒屣。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知開封府兵曹參軍。英宗登極,遷秘書丞、知池州建德縣。縣占漁池爲圭田,公悉棄予貧民。知遂州録事參軍,遷太常博士。神宗登極,遷尚書屯田員外郎,賜緋衣銀魚,戍并邊。使者乞徙公通判州事,遷都官員外郎。熙寧初,置提舉官,而公領淮南,召赴闕,道丁魯郡太夫人齊氏憂。服除,擢檢正中書禮房公事。”《(景定)建康志》卷十三:“(嘉祐元年)九月十八日,傅式赴闕,龍圖閣直學士、刑部郎中包拯知府事。十二月二十日,拯赴闕,授右司郎中、知開封府。”包拯嘉祐元年九月至十二月知江寧,時熊本任建康軍節度推官;詩又曰“庭下北風吹急雪,坐間南客送寒醅”,則詩當作於本年冬。明年,公已出知常州矣。

過劉攽,有作

《詩注》卷十四《過劉貢甫》:“去年約子遊山陂,今者仍爲大梁客。天旋日月不少留,稱意人間寧易得。天明徑欲相就語,霰雪填城萬家白。冬風吹鬛馬更驕,一出何由問行迹。能言奇字世已少,終欲追攀豈辭劇。枕中鴻寶舊所傳,飲我寧辭酒或索。吾願與子同醉醒,顔n雖殊心不隔。故知今有可憐人,回首紛紛斗筲窄。”

李注:“貢父名攽,敞弟也。”“公嘗和貢甫詩云:‘何時扁舟却顧我?還欲與子遊山陂。’”

按,《繫年初稿》繫於本年,可從。詩曰“去年約子遊山陂,今者仍爲大梁客”,謂至和二年與劉攽、吴充、韓維、馮京、沈遘燕集,與劉攽有約。

十二月十二日,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

《長編》卷一百八十四嘉祐元年十二月己未:“群牧判官、太常博士王安石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

《名臣碑傳琬琰集》下卷十四《王荆公安石傳實録》:“召爲群牧判官,差提點府界諸縣鎮公事。”

按,開封府界提點司始置於真宗景德三年三月。《長編》卷六十二真宗景德三年三月:“是月,始命朝臣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其後又增置一員,以閤門祗候充。”《宋史》卷一百六十七《職官七》:“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掌察畿内縣鎮刑獄、盜賊、場務、河渠之事。”公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石傳》、《東都事略》卷七十九《王安石傳》及《顧譜》、《蔡譜》等均失載。

另,公前任蔡挺,本年六月十一日,出知滁州。《宋會要輯稿》職官六五:“(嘉祐元年六月十一日)提點開封府界縣鎮公事、同管勾修河、度支員外郎蔡挺知滁州。”蔡挺之罷,蓋因修六漯河未成。《長編》卷一百八十一仁宗至和二年十二月壬辰:“龍圖閣直學士、給事中施昌言爲都大修河制置使。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度支員外郎蔡挺,都大提舉河渠司勾當公事、太常博士楊偉,並同管勾修河。昌言辭之,不許。”《宋史》卷三百二十八《蔡挺傳》:“爲開封府推官、提點府界公事。部修六漯河,用李仲昌議,塞北流,入于六漯(塔)。一夕復決,兵夫芟揵漂溺不可計。降知滁州。”《東軒筆録》卷十:“嘉祐初,李仲昌議開六漯河,王荆公時爲館職,頗佑之。既而功不成,仲昌以贓敗,劉敞侍讀以書戲荆公曰:‘要當如宗人夷甫,不與世事可也。’荆公答曰:‘天下之事,所以易壞而難合者,正以諸賢無意,如鄙宗夷甫也。但仁聖在上,故公家元海未敢跋扈耳。”其時公未爲館職,且答劉敞書作於嘉祐三年,與修六塔河無關。惟所謂公“頗佑之”,則容有其事。公得繼蔡挺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或職此也。蓋宰相富弼、文彦博均主開六塔河。《宋史》卷三百十三《文彦博傳》:“先是,弼用朝士李仲昌策,自澶州商湖河穿六漯渠,入横壠故道。北京留守賈昌朝素惡弼,陰約内侍武繼隆,令司天官二人俟執政聚時,於殿庭抗言國家不當穿河于北方,致上體不安。彦博知其意有所在,然未有以制之。”《長編》卷一百八十一至和二年九月甲申:“翰林學士承旨孫抃等言:‘奉詔定黄河利害。其開故道,誠爲經久之利,然功大不能猝就。其六塔河如相度容得大河,使導而東去,可以紓恩、冀、金隄患,即乞許之。’議開故道者賈昌朝也,陳執中主其議。執中既罷,文彦博、富弼乃主李仲昌議,欲修六塔,故抃等答詔如此。”

於吴充席上賦得“昨”字詩

《詩注》卷七《沖卿席上得昨字》:“嗟予乏時才,始願乃丘壑。强走十五年,朱顔已非昨。低回大梁下,屢歎風沙惡。所欣同舍郎,誘我文義博。古聲無慆淫,真味有淡泊。追攀風月久,貌簡非心略。君恩忽推徙,所望頗乖錯。尚憐得經過,未比參辰各。留連惜餘景,從子至日落。明燈照親友,環坐傾杯杓。别離寬後悲,笑語盡今樂。論詩知不如,興至亦同作。”

按,《繫年初稿》繫於本年,是。詩曰:“强走十五年,朱顔已非昨。”公自慶曆二年入仕至本年,恰十五年。“君恩忽推徙,所望頗乖錯”,謂屢請東南一郡未得,而奉命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也。“同舍郎”,謂吴充,時與公同爲群牧判官。

上書執政,乞東南一郡

《文集》卷七十四《上執政書》:“某得以此時備使畿内,交遊親戚、知能才識之士,莫不爲某願,此亦區區者思自竭之時也。事顧有不然者。某無適時才用,其始仕也,苟以得禄養親爲事耳。日月推徙,遂非其據。今親闈老矣,日夜惟諸子壯大,未能以有室家,而某之兄嫂尚皆客殯而不葬也,其心有不樂於此。及今愈思自置江湖之上,以便昆弟親戚往還之勢,而成婚姻葬送之謀。故某在廷二年,所求郡以十數,非獨爲食貧而口衆也,亦其所懷如此……竊自恕而求其猶可以冒者,自非哀憐,東南寬閒之區,幽僻之濱,與之一官,使得因吏事之力,少施其所學,以庚禄賜之入,則進無所逃其罪,退無所託其身,不惟親之欲有之而已。”

按,執政,或爲曾公亮,字明仲,泉州晉江人,《宋史》卷三百一十二有傳。《長編》卷一百八十四嘉祐元年十二月壬子:“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中書舍人、集賢殿修撰、權知開封府曾公亮爲給事中、參知政事。”《宋宰輔編年録》卷五:“(嘉祐元年)十二月壬子,劉沆罷相,行工部尚書、充觀文殿大學士、知應天府。”“同日,曾公亮參知政事。”

有《退朝》詩,歎求郡之難

《詩注》卷三十一《退朝》:“門外鳴騶送響頻,披衣强起赴雞人。火城夜闇雲藏闕,玉座朝寒雪被宸。邂逅欲成雙白鬢,蕭條難得兩朱輪。猶憐退食親朋在,相與吟哦未厭貧。”

李注:“此詩作於嘉祐初,時爲群牧判官、提點府界諸縣鎮公事,以貧,屢乞郡而未得。”是。詩曰“蕭條難得兩朱輪”,即謂求守東南一郡未得也。

有詩送李大臨知邛州

《詩注》卷三十五《送李才元校理知邛州》。

李注:“才元名大臨,成都人。慶曆八年,以潞公薦爲校理。旋以親老,請知邛州。”

按,李大臨字才元,《宋史》卷三百三十一有傳:“成都華陽人。登進士第,爲絳州推官……文彦博薦爲秘閣校理。考試舉人,誤收失聲韻者,責監滁州税。未幾,還故職……以親老,請知廣安軍,徙邛州。還,爲群牧判官、開封府推官。”慶曆八年七月,李大臨以宰臣文彦博薦試館職,充秘閣校勘。其後因親老出知邛州,則爲嘉祐元年,已近十年矣,梅堯臣、蘇頌、蘇洵、劉敞等均有詩送别。李注曰:“旋以親老,請知邛州。”不確。《蘇魏公文集》卷三《即席分韻送李才元學士守臨邛》:“君登石渠閣,荏苒十過春。”自慶曆八年至嘉祐元年爲九年,蘇詩蓋舉成數言之。梅詩曰:“寒經道路遠,春入山川長。”蘇詩曰:“誰言蜀道遠,自喜家山鄰。歲晏風慘慘,行役心欣欣。”則李大臨出知邛州,當於本年歲末。公詩曰:“獨我尚留真有命,天於人欲本無私。”蓋因屢請東南一郡而未得,故有此憾也。

有詩送陳洙知烏程縣

《詩注》卷二十五《陳師道宰烏程縣》。

按,陳洙字師道,詳本譜嘉祐五年。

王德用屢乞致仕,代爲撰表

《文集》卷六十一《代王魯公乞致仕表》三道。

題注:“德用。”

《繫年》繫於皇祐三年,誤。

按,《長編》卷一百八十四嘉祐元年十一月辛巳:“樞密使、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王德用罷樞密使,爲忠武節度使、同平章事、景靈宫使。先是,御史趙抃累章言德用貪墨無厭,縱其子納賂,差除多涉私徇。加之羸病,拜起艱難,失人臣禮,乞加貶黜。而德用亦自求去位,至五六,乃從之。尋罷景靈宫使,爲同群牧制置使,聽五日一朝會,子若孫一人扶之同。群牧使乃十一月壬辰,今并書。”此表當撰於王德用罷樞密使後。次年二月,王卒。《長編》卷一百八十五嘉祐二年二月壬戌:“忠武節度使、同平章事王德用卒。車駕臨奠,贈太尉、中書令,謚武恭。”

是年,歐陽修贈詩,以韓愈相期許,遂有詩奉酬

歐陽修《贈王介甫》:“翰林風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憐心尚在,後來誰與子争先?朱門歌舞争新態,緑綺塵埃試拂絃。常恨聞名不相識,相逢尊酒盍留連。”題注:“嘉祐元年。”

《詩注》卷三十三《奉酬永叔見贈》:“欲傳道義心雖壯,强學文章力已窮。他日若能窺孟子,終身何敢望韓公。摳衣最出諸生後,倒屣常傾廣坐中。秖恐虚名因此得,嘉篇爲貺豈宜蒙。”

《蔡譜》、《繫年》均繫於本年,可從。《繫年初稿》繫於至和元年。

《文集》卷七十四《上歐陽永叔書》其二:“過蒙獎引,追賜詩書……輒勉强所乏,以酬盛德之貺,非敢言詩也。”此書作於嘉祐二年始至常州,所指即此詩。《蔡譜》卷五:“至如與歐第二書曰‘追賜詩書’,謂‘翰林風月’篇也;勉强所乏,以酬盛德之貺,謂‘欲傳道義’詩也。”歐詩曰“常恨聞名不相識,相逢尊酒盍留連”,蓋因上文而述及二人至和元年初識,非必作于彼時也。

此次唱酬,頗惹争議。《避暑録話》卷上:“王荆公初未識歐文忠公,曾子固力薦之,公願得遊其門,而荆公終不肯自通。至和初,爲群牧判官,文忠還朝始見知,遂有‘翰林風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之句。然荆公猶以爲非知己也,故酬之曰:‘他日倘能窺孟子,此身安敢望韓公。’自期以孟子,而處公以爲韓愈,公亦不以爲嫌。”王十朋《梅溪先生文集》卷十九《書歐陽公贈王介甫詩》:“此歐公贈介甫詩也。介甫不肯爲退之,故答歐公詩云:‘他日略曾窺孟子,終身何敢望韓公。’由今日觀之,介甫之所成就,與退之孰優孰劣,必有能辨之者。予謂歐公此詩,可移贈東坡,贈者不失言,當者無媿色。”吴幵《優古堂詩話》:“韓子蒼言歐陽文忠公《寄荆公》詩云:‘翰林風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吏部,蓋謂《南史》謝朓,於宋明帝朝爲吏部尚書郎,長五言詩。沈約嘗云:‘二百年來無此詩也。’文忠之意,直使謝朓事,而荆公答之曰:‘他日若能窺孟子,終身安敢望韓公。’則荆公之意,竟指吏部爲退之矣。”

按,《詩注》卷十八《秋懷》:“柴關半掩掃鳥迹,獨抱殘編與神遇。韓公既去豈能追,孟子有來還不拒。”卷四十八《韓子》:“紛紛易盡百年身,舉世何人識道真?力去陳言誇末俗,可憐無補費精神。”此即“他日若能窺孟子,終身何敢望韓公”之意也。《蔡譜》卷五:“介甫《送孫正之序》,時年二十二,即云以孟、韓之心爲心。其後介甫刻意經學,因文證道,視韓子用力猶勤,此亦公論也。大抵賢者論人,有前後相異而不相妨者,韓子言孟氏距楊、墨,功不在禹下,而他日讀墨,又曰儒墨相爲用,此必於墨書有所見,而非與孟子復相出入也。‘可憐無補費精神’,當亦是公晚年所學有進,不欲僅以文章高世,而豈有意於貶韓子哉?”此爲持平之論,可見公欲跨越中唐古文諸家,直溯孔、孟。

與梅堯臣、蘇洵等賦歐陽修家白兔

《詩注》卷十四《信都公家白兔》:“水晶爲宫玉爲田,常娥縞衣洗朱鉛。宫中老兔非日浴,天使潔白宜嬋娟。揚鬚弭足桂樹間,桂花如霜亂後前。赤鴉相望窺不得,空疑兩瞳射日丹。東西跳梁自長久,天畢横施亦何有。憑光下視罝罔繁,衣褐紛紛謾回首。去年驚墮滁山雲,出入墟莽猶無群。奇毛難藏果亦得,千里今以窮歸君。空衢險幽不可返,食君庭除嗟亦窘。令予得爲此兔謀,豐草長林且遊衍。”

李注:“歐陽公也。公已位侍從,爵信都縣開國男。”

按,歐陽修《白兔》詩,《居士外集》卷四繫於至和二年。劉德清:“實作於嘉祐元年。”是。歐詩曰:“主人邀客醉籠下,京洛風埃不沾席。群詩名貌極豪縱,爾兔有意果誰識。”可知歐陽修得白兔後,曾廣邀衆人賦詩。除公外,梅堯臣作《永叔白兔》、蘇洵作《歐陽永叔白兔》、韓維作《賦永叔家白兔》、劉攽作《古詩詠歐陽永叔家白兔》。至和二年八月十六日,歐陽修奉使契丹,至嘉祐元年二月方返京師,而梅堯臣、蘇洵均於嘉祐元年入京,此次唱和,當於本年。

作《桃源行》

《詩注》卷六:“望夷宫中鹿爲馬,秦人半死長城下。避世不獨商山翁,亦有桃源種桃者。此來種桃經幾春,採花食實枝爲薪。兒孫生長與世隔,雖有父子無君臣。漁郎漾舟迷遠近,花間相見驚相問。世上那知古有秦,山中豈料今爲晉。聞道長安吹戰塵,春風回首一沾巾。重華一去寧復得,天下紛紛經幾秦。”

按,此乃公名篇。“聞道長安吹戰塵,春風回首一沾巾。重華一去寧復得,天下紛紛經幾秦。”足見公之高遠政治理想。然《蔡譜》、《沈注》、《繫年》等皆未及作年,今考如下。宋初詩壇以桃花源爲題,僅見梅詢《桃源》及張方平《桃源二客行》,且均以桃花源爲仙境,未脱唐人窠臼。嘉祐元年,梅堯臣作《桃花源》:“鹿爲馬,龍爲蛇,鳳皇避羅麟避罝。天下逃難不知數,入海居岩皆是家。武陵源中深隱人,共將雞犬栽桃花。花開記春不記歲,金椎自劫博浪沙。亦殊商顔采芝草,唯與少長親胡麻。豈意異時漁者入,各各因問人間賒。秦已非秦孰爲漢,奚論魏晉如割瓜。英雄滅盡有石闕,智惠屏去無年華。俗骨思歸一相送,慎勿與世言雲霞。出洞沿溪夢寐覺,物景都失同回槎。心寄草樹欲復往,山幽水亂尋無涯。”此與公詩同題而作,詩意相似,且“鹿爲馬”、“商顔采芝草”、“秦已非秦孰爲漢,奚論魏晉如割瓜”等語句,與公詩“望夷宫中鹿爲馬”、“避世不獨商山翁”、“世上那知古有秦,山中豈料今爲晉”等亦有雷同。梅詩乃嘉祐元年應張顒之請而作,公是年與梅來往密切,多有同席贈别、同題唱和之作。《桃源行》亦當作於本年。

有詩寄題郢州白雪樓

《詩注》卷十五《寄題郢州白雪樓》:“折楊黄華笑者多,陽春白雪和者少。知音四海無幾人,況乃區區郢中小。千載相傳始欲慕,一時獨唱誰能曉?古心以此分冥冥,俚耳至今徒擾擾。朱樓碧瓦何年有,榱桷連空欲驚矯。郢人爛漫醉浮雲,郢女參差躡飛鳥。丘墟餘響難再得,欄檻兹名復誰表?我來欲歌聲更吞,石城寒江暮空繞。”

《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二十八引《隱居詩話》:“介甫爲殿中丞、群牧判官時,作《郢州白雪樓》詩,略云……及作相更新天下之務,而一時沮毁之者蠭起,皆如‘白雪’之句也。”

按,梅堯臣亦有《寄題郢州白雪樓》詩,嘉祐元年作。公此詩當同年。梅詩曰:“今聞太守新梁棟,試選清喉可動塵。”太守爲李端愿。據李之亮《宋兩湖大郡守臣易替考》,嘉祐元年知郢州爲李端愿,《宋史》卷四百六十四有傳。

與歐陽修、梅堯臣等分題賦虎圖,先成,衆服其敏妙

《詩注》卷七《虎圖》:“壯哉非羆亦非貙,目光夾鏡當坐隅。横行妥尾不畏逐,顧盼欲去仍躊躇。卒然我見心爲動,熟視稍稍摩其鬚。固知畫者巧爲此,此物安肯來庭除?想當槃礴欲畫時,睥睨衆史如庸奴。神閒意定始一掃,功與造化論錙銖。悲風颯颯吹黄蘆,上有寒雀驚相呼。槎牙死樹鳴老烏,向之俛噣如哺雛。山牆野壁黄昏後,馮婦遥看亦下車。”

李注:“或言公作此詩譏韓忠獻,恐無此。”“或言王介甫、歐陽永叔、梅聖俞與一時聞人,坐上分題賦虎圖。介甫先成,衆服其敏妙,永叔乃袖手。或曰:此體杜甫《畫鶻行》耳。大抵前輩多模取古人意,以紓急解紛,此其一也。”

《繫年》:“考聖俞卒於嘉祐五年,安石見永叔乃爲群牧判官時,嘉祐二年後即知常州、提點江東刑獄。此詩當作於是年,時永叔、聖俞均在京師。”可從。

按,《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三十四引《漫叟詩話》云:“荆公嘗在歐公坐上賦《虎圖》,衆客未落筆,而荆公草已就。歐公亟取讀之,爲之擊節稱歎,坐客閣筆不敢作。”或謂作於本年歐公座上。《邵氏聞見録》卷九:“故荆公《熙寧日録》中短魏公爲多。每曰:‘韓公但形相好爾。’作《畫虎圖》詩詆之。”恐誣,《蔡譜》已辨之。

弟安上赴江南娶妻,有詩送之

《詩注》卷三十六《送純甫如江南》:“青溪看汝始蹁躚,兄弟追隨各少年。壯爾有行今納婦,老吾無用亦求田。初來淮北心常折,却望江南眼更穿。此去還知苦相憶,歸時快馬亦須鞭。”

李注:“純甫娶段氏,封德安縣君。”

王安上字純甫,公幼弟,約生於仁宗景祐二年至寶元二年間。

次韻梅堯臣《華亭十詠》

《詩注》卷十九《次韻唐彦猷華亭十詠彦猷名詢》。《顧亭林》:“寥寥湖上亭,不見野王居。”

李注:“野王所居也。顧野王,梁大同中爲黄門侍郎,又仕陳爲左將軍,嘗撰《玉篇》者。《梅聖俞集》及《劉貢父集》皆有《華亭十韻》,題云‘和楊令’。此稱唐彦猷,當是林亭主人也。”

按,據李注,則此題當爲公與梅堯臣、劉貢父同題同韻之作,今劉集中無此十詠,而韓維《南陽集》卷四有《和彦猷在華亭賦十題依韻》,所押韻同梅、王,約同時唱和之作。李注或誤。梅堯臣有《依韻和唐彦猷華亭十詠》,作於至和二年。

又,毛滂《寒穴泉銘并叙》:“秀州華亭縣有寒穴泉,邑人知之者鮮,縣令姚君汲以遺余,余始知之……景祐中,相國舒王有《和華亭縣令唐詢彦猷寒穴泉詩》,云:‘神震冽冰霜,高穴與雲平。空山渟千秋,不出嗚咽聲。山風吹更寒,山月相與清。北客不至此,如何洗煩酲?’此泉雖所寄荒寒,宜因相國詩聞於時,然亦復未聞也。余憾前人之論水者既不及知之。”《和華亭縣令唐詢彦猷寒穴泉詩》即《次韻唐彦猷華亭十詠》之《寒穴》詩。“景祐”,當爲“嘉祐”之訛。景祐年間,公隨父居臨川,後赴京師,未至秀州華亭縣。

有啓上郎簡

《文集》卷八十《上郎侍郎啓》。

按,郎侍郎,爲郎簡,《宋史》卷二百九十九《郎簡傳》:“歷右諫議大夫、給事中、知揚州,徙明州。以尚書工部侍郎致仕。祀明堂,遷刑部。卒,年八十有九,特贈吏部侍郎。簡性和易,喜賓客。即錢塘城北治園廬,自號武林居士。”

公至和二年由殿中丞轉太常博士,啓曰:“席先子之緒業,玷太常之寺名。備位於兹,歷年無n。”則當作於本年。又,郎簡八十九歲卒。皇祐二年,范仲淹上《乞召杜衍等備明堂老更表》,曰:“臣又覩工部侍郎致仕郎簡執節清素,處心雅尚,優游泉石,樂於吟詠。今八十三歲,精明不衰。”據此,則郎簡卒於本年。《壇經校釋》附録其《六祖壇經序》曰“至和三年三月十九日序”。

懷舒州山水,與朱明之唱酬

《詩注》卷三十四《懷舒州山水呈昌叔》:“山下飛鳴黄栗留,溪邊飲啄白符鳩。不知此地從君處,亦有他人繼我不?塵土生涯休盪滌,風波時事只飄浮。相看髮秃無歸計,一夢東南即自羞。”

朱明之《次韻介甫懷舒州山水見示之什》:“皖上相逢昔少留,登樓隱几聽鳴鳩。山峰游處今何在,溪水流來此有不?就食四方甘不繫,爲生一世信長浮。共知局促京沙裏,回首當時始覺羞。”

《詩注》卷三十三《和昌叔懷灊樓讀書之樂》:“志食長年不得休,一巢無地拙於鳩。聊爲薄宦容身者,能免高人笑我不?道德文章吾事落,塵埃波浪此生浮。看君别後行藏意,回顧灊樓秖自羞。”

朱明之《因憶灊樓讀書之樂呈介甫》:“憶昨灊樓幸久留,乾坤談罷論雎鳩。它時已恨相從少,此日能忘共學不?南去溪山隨夢斷,北來身世若雲浮。行藏願與君同道,祇恐蹉跎我獨羞。”

與陸經遊,日者卜後當爲相

蔡絛《西清詩話》卷上:“嘉祐初,王文公、陸子履同在書林,日者王生一日見兩公,言介甫自此十五年,出將入相。顧子履曰:‘陸學士無背,仕宦齟齬多難,且壽不滿六十,官不至侍從。’皆如其言。子履死,家人悉夢云:‘帝命同宋次道修官制,凡吾平生所著職官書,可盡焚之。’未幾,朝廷果修官制焉。文公在金陵,追傷子履詩云:‘主張壽禄無三甲,收拾文章有六丁。’用《管輅傳》。”

按,陸經,見本譜慶曆五年。慶曆四年十二月,爲臺官誣構,責授袁州别駕,淪落江淮十餘年。至和二年,始回京復館職,與歐陽修、梅堯臣等唱酬。趙抃《趙清獻公文集》卷九《奏劄乞牽復陸經舊職》:“臣伏見大理寺丞陸經頃因鄉里借錢并與官員聚會等公事,勘斷止得杖一百罪,又已該赦釋放。當時有勘官王翼於事外上言誣搆,遂貶經袁州。十年江淮,六次恩赦,子母萬里,今始生還。”梅堯臣《陸子履見過》:“劉郎謫去十年歸,長樂鐘聲下太微。屈指故人無曩日,平明騎馬扣吾扉。論情論舊彈冠少,多病多愁飲酒稀。猶喜醉翁時一見,攀炎附熱莫相譏。”嘉祐元年作。嘉祐二年,陸經出倅宿州。

與吕公著遊,歎堯、舜之道不可復行

《詩注》卷十《寄吴沖卿》。李注引《晦叔家傳》:“公自單州歸,益研精講學,無進趨之意。嘗與王介甫相對而歎曰:‘今天下雖小康,然堯舜之道,知不可復行。’以故求閑局,將以遂其志。公初列館閣,與安石友善。安石博辯有文,同舍莫敢與之亢,獨公以精識約言服之。安石出守常州,求贈言,公告以四言曰‘莊重靖密’。”

按,公與吕公著同年進士。皇祐五年,吕公著自單州還京,充崇文院檢討。《長編》卷一百七十五皇祐五年八月壬子:“翰林侍讀學士吕公綽,言弟都官員外郎、知單州公著,頃因先臣致仕恩例乞試,蒙候得替取旨,後經三任十年,未曾有所干請。詔公著充崇文院檢討。”而公至和元年入京任群牧判官,嘉祐二年出守常州。二人交遊,當於此間。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石傳》:“安石本楚士,未知名於中朝,以韓、吕二族爲巨室,欲藉以取重。乃深與韓絳、絳弟維及吕公著友,三人更稱揚之,名始盛。”《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吕公著傳》:“始與王安石善,安石兄事之。安石博辯騁辭,人莫敢與亢,公著獨以精識約言服之。”

至和元年、嘉祐元年,歐陽修先後兩次舉薦王安石、吕公著可充諫官,可充“左右顧問之臣”。可見二人同負當世盛名,意氣相投,皆欲追復三代。《宋史》“藉以取重”之説,洵爲誣枉。

子雱得秦州卒言洮、河事,欲撫而有之

周煇《清波雜志》卷七:“元澤年十三,得秦州卒言洮、河事,嘆曰:‘此可撫而有也。使夏人得之,則吾敵强而邊受患博矣。’其後王韶開熙河,蓋取諸此。靖康滄海横流之變,萌於熙寧開邊。書生輕鋭談兵,貽天下後世禍患,可勝既哉!”

按,王雱生於慶曆四年,本年十三歲。

於研底鐫羅漢趺坐像

《井研金石志》:“漢子孫磚研。研底鐫羅漢趺坐像一尊,右一行云:‘嘉祐丙申弟子王安石繪。’按,丙申爲嘉祐元年,安石時未舉進士,其崇尚釋典,蓋自壯歲已然。晚年告居金陵,舍宅爲庵,有序載《臨川文集》。人或謂公老始逃禪,殆不然矣。”

按,“時未舉進士”,誤。然此可見公於佛教之態度,故附。

嘉祐二年丁酉(1057),三十七歲

春,巡行畿縣,王令賦詩送之

王令《送介甫行畿縣》:“厩牧三年厭苦頻,況令持斧似行春。民氓墮窳懷寬政,吏士因循倚近親。被水田疇思貸種,經冬鰥寡待周貧。想今愈有江湖興,亦欲同君一釣綸。”

按,《宋史》卷一百六十七《職官七》:“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掌察畿内縣鎮刑獄、盜賊、場務、河渠之事。”身爲提點,公須周巡畿縣,故王令詩云“況令持斧似行春”、“被水田疇思貸種”。

有詩送吴幾復知鞏縣

《詩注》卷三十《送直講吴殿丞宰鞏縣》:“青嵩碧洛曾游地,墨綬銅章忽在身。擁馬尚多畿甸雪,隨衣無復禁城塵。古來學問須行己,此去風流定慰人。更憶少陵詩上語,知君不負鞏梅春。”

按,吴殿宰爲吴幾復,字辯叔,《(雍正)河南通志》卷六十:“吴幾復字辯叔,汝州人,登進士第。皇祐中,爲太學直講,朝廷知其賢,内試省府,外委以監司郡守之寄,後鎮荆南,殁。子壽寧,孫長吉,俱官至直秘閣。”吴幾復知鞏縣,梅堯臣亦有詩相送:“言爲西邑宰,本是洛陽人。送驛往歸魏,迎車來入秦。山川成鞏固,陵廟壯威神。好學河陽政,栽花作縣春。”詩曰“尚多畿甸雪”、“不負鞏梅春”,應作於本年春。

有詩送李秉守桂陽

《詩注》卷八《送李屯田守桂陽》。

按,李屯田爲李秉。廖道南《楚紀》卷五十二:“李秉字子正,豐城人。寶元元年進士,與司馬温公、范蜀公俱同榜。初授屯田員外郎,出知桂陽監。”《(雍正)江西通志》卷六十六:“李秉字子正,豐城人,琮之子。寶元及第,文學行誼過人,同年司馬光、范鎮雅相引重。累官至都官郎中、宿州刺史,所在以惠政稱。同時過昱純孝,何延世清直,與秉並稱爲三郎中。李亢字君起,秉之從子。以舅晏殊恩,試將作主簿、泉州户曹、臨川丞。”李秉爲江西豐城人。詩曰:“泊船香爐峰,始與子相識。寄書邗江上,詒我峰下石。”乃謂慶曆三年公自揚州歸臨川省親,始識李秉於鄱陽湖上,蓋豐城與臨川毗鄰,出入均經鄱陽湖也。又詩曰“夷門忽邂逅”、“雨雪前村更欺客”,因公巡行畿縣,故得邂逅。

和梅堯臣《農具》詩十五首

《詩注》卷十五《和農具詩十五首》。

李注:“《梅宛陵集》亦有《農具》詩十五首,《蠶具》詩十五首,題與公所賦正同,但韻不同耳。梅云和孫端叟,意公必同時作。”是。

按,梅堯臣有《農具》詩,作於嘉祐二年初。歐陽修《與梅聖俞》:“農具詩不曾見,恐是忘却將來。”題注:“嘉祐二年。”公唱和當於本年。

二月十六日,王德用卒。爲撰行n

《文集》卷九十《魯國公贈太尉中書令王公行n》:“公諱德用,字元輔,其先真定人也……嘉祐九年,進封魯國公,以年老求去位至六七,天子爲之不得已,猶以爲忠武軍節度使、景靈宫使,又以爲同群牧制置使……是歲,公年七十八矣。明年二月辛未,公以疾薨……公子卜以五月甲申,葬管城之先塋,而國夫人祔。”

《繫年》:“按嘉祐九年應爲嘉祐元年,因形近而誤;且仁宗崩於嘉祐八年,翌年即治平元年矣。詳説見至和二年文繫年。”是。

《長編》卷一百八十五嘉祐二年二月壬戌:“忠武節度使、同平章事王德用卒。車駕臨奠,贈太尉、中書令,謚武恭。”

有詩懷弟安上

《詩注》卷十一《春從沙磧底》:“春從沙磧底,轉上青天際。靄靄桑柘墟,浮雲變姿媚。游人出暄暖,鳥語辭陰翳。心知歸有日,我亦無愁思。所嗟獨季子,尚客江湖澨。萬里卜鳯凰,飄飄何時至。”

李注:“詩意指婚姻事,當是純甫。”

按,此詩屬《古詩二十八首》之一,當作於本年。《詩注》卷十一《兩馬齒俱壯》李注:“據此古詩二十八首,雖無歲月可考,然第七首有‘邂逅亦專城’之句,當是嘉祐元年、二年之間知常州時作。又第十首有‘行觀蔡河上,負土知力弱’之句。按嘉祐三年開京城西葛家岡新河,直城南,疑即指此。又二十三首詠麒麟,按交趾貢獸號麒麟,亦是嘉祐三年事。則公賦此詩二十八篇,嘉祐初年作無疑矣。今《兩馬齒俱壯詩》,一以指方爲時用而自喜欲前者,一以指困於羈束而恨不獲騁力者。是時文、富並相,賈文元時爲樞使,不知意竟屬何人?或别有所謂也。”去年歲末,公上書執政,乞東南一郡,以便奉親。此時應已得請,故詩曰“心知歸有日,我亦無愁思”。又弟安上赴江南娶妻,故詩曰“所嗟獨季子,尚客江湖澨。萬里卜鳯凰,飄飄何時至”。

清明,有詩懷金陵

《詩注》卷三十七《清明輦下懷金陵》:“春陰天氣草如煙,時有飛花舞道邊。院落日長人寂寂,池塘風慢鳥翩翩。故園回首三千里,新火傷心六七年。青蓋皂衫無復禁,可能乘興酒家眠。”

按,詩曰:“故園回首三千里,新火傷心六七年。”自皇祐三年荆公葬父、皇祐四年葬兄,至此已六、七年。

有詩送吕璹知潮州

《詩注》卷六《送潮州吕使君》。

《繫年初稿》繫於本年,可從。

按,吕使君,即吕璹,字季玉,吕惠卿父,《宋史》卷四百七十一有傳,不載其知潮州:“吕惠卿字吉甫,泉州晉江人。父璹習吏事,爲漳浦令……通判宜州,儂智高入寇,轉運使檄璹與兵會,或勸勿行,不聽。將二千人躡賊後以往,得首虜爲多。爲開封府司録,鞫中人史志聰役衛卒伐木事,吏多爲之地,璹窮治之,志聰以謫去。終光禄卿。”《(嘉靖)潮州府志》卷五:“陳嘉謨,至和二年任。吕璹,泉州人;黄本、林稹,俱嘉祐間任。”吕璹娶楊公適之女,而公適爲公叔祖王觀之婿,故詩曰:“同朝叙朋友,異姓接婚姻。恩義乃獨厚,懷哉余所陳。”

四月,罷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知常州

《長編》卷一百八十五嘉祐二年四月甲戌:“太常博士、集賢校理陸詵提舉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

按,開封府界提點司置提點一員,以朝官充,後又增置武臣一員,以閤門祗候充。《長編》卷六十二真宗景德三年三月:“是月,始命朝臣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其後,又增置一員,以閤門祗候充。”李燾注:“初置府界提點,《會要》在景德三年,增置在四年十二月,而《實録》並無之,本志亦甚略,今且附見,更俟詳考。”陸詵既已提舉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則公此時必已罷提點開封府界,得知常州,如願以償矣。前知常州范師道,已於本月丁巳徙廣南東路轉運使。《長編》卷一百八十五嘉祐二年四月丁巳:“徙知常州、侍御史范師道爲廣南東路轉運使。”

與吴充燕集賦詩

《詩注》卷三十《沖卿席上》:“二年相值喜同聲,並轡塵沙眼亦明。新詔各從天上得,殘樽同向月邊傾。已嗟後會歡難必,更想前官責尚輕。黽勉敢忘君所勖,古人憂樂有違行。”

按,詩曰:“二年相值喜同聲,並轡塵沙眼亦明。”二人自至和二年至嘉祐二年,同爲群牧判官。《長編》卷一百八十至和二年六月甲午:“太常博士、集賢校理吴充爲群牧判官。”“新詔各從天上得”,謂公如願得知常州,吴充亦改任開封府推官。《宋史》卷三百一十二《吴充傳》:“改知太常禮院……忤執政意,出知高郵軍。還爲群牧判官、開封府推官。”《長編》卷一百八十七嘉祐三年秋七月己卯:“内降劄子:‘臣僚上言,開封府推官吴充與權知開封府歐陽修爲親家,遂除户部判官。近制,推官或改判官,通三年方授三司判官。充在府始逾年而遷之,頗爲僥倖。’中書請以元奏付外施行,御批:‘已焚毁。’又請上封人姓名,不報。”據此,則吴充任開封府推官,當與公知常州之命前後不遠。

有詩送章宏落第

《詩注》卷三十二《送章宏》:“道合由來不易謀,豈無和氏識荆璆?一川濁水浮文鷁,千里輕帆落武丘。身退豈嫌吾道進,學成方悟衆人求。西風乞得東南守,杖策還能訪我不?”

《繫年初稿》繫於本年,曰:“詩云‘西風乞得東南守,杖策還能訪我不?’詩人已肯定將守東南,而西風一般指秋天,故估計此詩寫於是年六七月間。”近是。

按,詳詩意,乃送人落第。章宏無考,或本年落第而歸。時公已得知常州,故有東南之約。

與長妹文淑相别,有詩示之,文淑和

《詩注》卷三十《示長安君》:“少年離别意非輕,老去相逢亦愴情。草草杯盤供笑語,昏昏燈火話平生。自憐湖海三年隔,又作塵沙萬里行。欲問後期何日是?寄書應見鴈南征。”

李注:“此詩恐是使北時作。長安君,公妹也。”

《繫年》據李注,置於嘉祐五年:“玩其詩意,當是使北臨行前作於京師汴梁。”

此乃公名篇,李注、《繫年》編年皆非。《繫年初稿》繫於本年,然僅憑“湖海三年隔”之句推測,並無確證。今按,王文淑和詩,《全宋詩》失收,《永樂大典》卷一三三四二四引《蕙畝拾英集》:“文淑《次韻》:昔年送别向都城,邂逅今寬萬里情。壯觀已憐江路隔,高談却待月華生。君隨傳入隋堤去,我駕車從蜀棧行。兩處相逢知有日,新詩何幸慰西征。”隋堤,即汴河。據王文淑和詩“君隨傳入隋堤去,我駕車從蜀棧行”,則此時公即將自京師沿汴河而下,而文淑隨夫入蜀。由此路線,知公與長妹此次唱和,絶非作於嘉祐五年使北時(公使北路線,詳本譜嘉祐五年)。詩又曰:“自憐湖海三年隔,今作塵沙萬里行。”考公自至和元年七八月入京,嘉祐二年春夏之交自京師出守常州,恰爲三年。故此次唱和,當於嘉祐二年春,時公即將出守常州,而王文淑其時隨夫張奎入京待選,赴蜀爲官,旋遭父喪,離蜀丁憂。

又魏泰《臨漢隱居詩話》:“近世婦人多能詩,往往有臻古人者。王荆公家最衆。張奎妻長安縣君,荆公之妹也,佳句最爲多,著者:‘草草杯盤供笑語,昏昏燈火話平生。’”湯江浩謂:“若魏泰所記不錯,則公對令妹之佳句亦不肯放過,誠是公然作賊。”王文淑和詩既存,則魏泰純屬誤記,而湯之指責殊無謂也。

五月,離京赴知常州,歐陽修、梅堯臣等餞行

歐陽修《與梅聖俞又嘉祐二年》:“某啓。大熱,甚於湯火之烈,兩日差凉,粗若有生意。然以家人病,患飲食不能自給,區區煎迫,殊亂情悰。久不承問,不審尊體何似?二十二日,欲就浴室或定力餞介甫、子固,望聖俞見顧閒話。恐别許人請,故先拜聞。”

梅堯臣《送王介甫知毗陵》:“吴牛常畏熱,吴田常畏枯。有樹不蔭Y,有水不滋矃。孰知事春農,但知急秋租。大守追縣官,堂上怒奮鬚。縣官促里長,堂下鞭扑俱。不體天子仁,不恤黔首逋。借問彼爲政,一一何所殊。今君請郡去,預喜民將蘇。每觀二千石,結束辭國都。絲韀加錦緣,銀勒以金塗。兵吏擁後隊,劍撾盛前驅。君又不若此,革轡障泥烏。欵行問風俗,低意騎更駑。下情靡不達,略細舉其麤。曾肯爲衆異,亦罔爲世趨。學《詩》聞已熟,愛棠理豈無。”

有詩酬吴充見别

《詩注》卷三十三《酬沖卿見别》:“同官同齒復同科,朋友昏姻分最多。兩地塵沙今齟齬,二年風月共婆娑。朝倫孰與君材似?使指將如我病何。升黜會應從此異,願偷閑暇數經過。”

《繫年》:“此必爲安石由群牧判官調知常州時作。按吴充與安石同生於辛酉,同登慶曆二年楊寘榜,安石長女嫁充子吴安持。是年安石與吴充同爲群牧判官二年矣,故有是詩。”

離京時,吕公著贈言“莊重靖密”

《詩注》卷十《寄吴沖卿》,李注引《晦叔家傳》:“公自單州歸,益研精講學,無進趨之意。嘗與王介甫相對而歎曰:‘今天下雖小康,然堯舜之道,知不可復行。’以故求閑局,將以遂其志。公初列館閣,與安石友善。安石博辯有文,同舍莫敢與之亢,獨公以精識約言服之。安石出守常州,求贈言,公告以四言曰‘莊重靖密’。”

撰楊闢之父墓誌銘

《文集》卷九十四《左班殿直楊君墓誌銘》。墓主楊文詡,字巨卿,楊闢之父。文曰:“束鹿楊闢n其先人曰:君諱文詡,字巨卿……以慶曆七年二月二十九日,年七十三而卒……其長子早卒,次闢,爲大理寺丞;次閎。三女子,皆已嫁,其長亦早卒。夫人少君十歲,以嘉祐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卒于酸棗,而壽與君皆七十三。六月二日,合葬于陳州宛丘縣友于鄉彭陵原。”

按,楊闢字叔外,慶曆六年進士。

長妹文淑自蜀道寄詩,和之

《詩注》卷四十七《和文淑》:“天梯雲棧蜀山岑,下視嘉陵水萬尋。我得一舟江上去,恐君東望亦傷心。”

自注:“張氏女弟。”

六月,至楚州,留四十日

《文集》卷七十四《上歐陽永叔書》其三:“某以五月去左右,六月至楚州,即七舍弟病,留四十日。”

按,七舍弟,即王安上,字純甫。

過寶應,有進士相送乞詩,贈之

《詩注》卷三十七《寶應二三進士見送乞詩》:“少喜功名盡坦途,那知干世最崎嶇。草廬有客歌梁甫,狗監無人薦子虚。解玩山川消積憤,静忘歲月賴群書。慚君枉蓋如平昔,不笑謀生萬事疏。”

至揚州,殤群牧判官任上所生子

《文集》卷七十四《上歐陽永叔書》其三:“某以五月去左右,六月至楚州,即七舍弟病,留四十日。至揚州,又與四舍弟俱,失群牧所生一子。”

與知揚州劉敞相聚,作《平山堂詩》

《詩注》卷三十四《平山堂》:“城北横崗走翠虬,一堂高視兩三州。淮岑日對朱欄出,江岫雲齊碧瓦浮。墟落耕桑公愷悌,杯觴談笑客風流。不知峴首登臨處,壯觀當時有此不。”

李注:“堂在揚州城西北五里大明寺側。慶曆八年二月,歐陽公以起居舍人、知制誥來牧是邦。暇日,將僚屬賓客過大明佛寺,登古城,遂撤廢屋,爲堂於寺庭之坤隅。江南諸山,拱列簷下,若可攀取,因目之曰平山堂。”

葉夢得《避暑録話》卷一:“歐陽文忠公在揚州作平山堂,壯麗爲淮南第一。堂據蜀岡,下臨江南數百里,真、潤、金陵三州,隱隱若可見。”

趙令畤《侯鯖録》卷三:“王介甫詭詐不通,外除自金陵過揚州,劉原父作守,以州郡禮邀之,遂留。方營妓列庭下,介甫作色,不肯就坐。原父辨論久之,遂去營妓,顧介甫曰:‘燒車與船。’延之上坐。”

按,歐陽修《與王文公》其二:“近得揚州書,言介甫有《平山》詩,尚未得見,因信幸乞爲示。”劉敞時知揚州。此詩當爲本年六月途經揚州作。

得歐陽修書,索《平山堂》詩

歐陽修《與王文公》其二:“近得揚州書,言介甫有《平山》詩,尚未得見,因信幸乞爲示。此地在廣陵爲佳處,得諸公録於文字,甚幸也。賢弟平甫秀才不及别書,愚意同此,前亦承惠詩,多感多感。”

至京口,有詩寄曹琰

《詩注》卷三十四《再至京口寄漕使曹郎中》:“漂流曾落此江邊,憶與詩翁賦浩然。鄉國去身猶萬里,驛亭分首已三年。北城紅出高枝靚,南浦青回老樹圓。還似昔時風露好,只疑談笑在君前。”

自注:“浩然,堂名。”

李注:“梅宛陵有《蘇州曹琰虞部浩然堂》詩,蘇子美作《堂記》。”

《(同治)蘇州府志》卷四十五:“浩然堂,在閶門之南。慶曆間,虞部郎中曹炎將漕兩浙時所葺,蘇子美撰記。”

按,梅堯臣有《蘇州曹琰虞部浩然堂》,作於至和二年。詩曰“漂流曾落此江邊,憶與詩翁賦浩然”,似公至和元年有詩賦浩然亭,而梅堯臣稍後同賦。此後三年,即本年,公出知常州,至京口,再賦詩寄曹琰。

曹琰,字伯玉,喜滑稽。張師正《倦遊雜録》:“曹琰郎中,滑稽之雄者。一日,因食落一牙,戲作詩曰:‘昨朝飯裏有粗砂,隱落翁翁一箇牙。爲報妻兒莫惆悵,見存足以養渾家。’”吴處厚《青箱雜記》卷二:“郎中曹琰亦滑稽辯捷,嘗有僧以詩卷投獻,琰閲其首篇《登潤州甘露閣》云:‘下觀揚子小。’琰曰:‘何不道卑吠狗兒肥?’次又閲一篇《送僧》云:‘猿啼旅思悽。’琰曰:‘何不道犬吠張三嫂?’座中無不大笑。”公與曹琰頗多應酬之什(詳下),集中亦時有戲謔之作。公所爲集句體、藥名詩、人名詩,均妙絶一世,足見北宋士林俳諧之風影響詩壇之深遠。

有啓上知江寧府王琪

《文集》卷八十一《上江寧府王龍圖啓》。

按,王龍圖爲王琪,《宋史》卷三百一十二有傳:“琪字君玉,兒童時已能爲歌詩。起進士,調江都主簿……久之,以龍圖閣待制知潤州……徙知江寧。先是,府多火災,或託以鬼神,人不敢救。琪召令廂邏,具爲作賞捕之法,未幾,得姦人,誅之,火患遂息。復知制誥,加樞密直學士、知鄧州。”《(景定)建康志》卷十二:“(嘉祐)二年二月二日,尚書工部郎中、龍圖閣待制王琪知府事。三年八月,琪除知制誥,就移知蘇州。”啓曰“蕭辰方肅”,當作於本年秋季赴知常州時。

抵常州,視郡事

《文集》卷七十四《上歐陽永叔書》其三:“某以五月去左右,六月至楚州,即七舍弟病,留四十日。至揚州,又與四舍弟俱,失群牧所生一子。七月四日,視郡事。”

《長編》卷一百八十七嘉祐三年二月丙辰詔沈康知常州,李燾注:“安石知常州,在二年秋。”

按,以公所言行程計算,“七”疑爲“九”之訛。

上謝表

《文集》卷六十一《知常州謝上表》:“伏念臣比在群牧,常求外官,蒙恩朝廷,改職畿縣。未識賢勞之力,已纏悸眩之痾。區區本懷,懇懇自訴。遂蒙優詔,特與便州。”

上中書啓,乞久任

《文集》卷八十《知常州上中書啓》:“尚蒙優詔,猥備方州。自惟缺然,何以稱此……顧今州部,已遠朝廷;田疇多荒,守將數易。教條之約束,人無適從;簿書之因緣,吏有以肆。惟是妄庸之舊,當兹凋瘵之餘。自非上蒙寵靈,少假歲月,則牧羊弗息,彼將何望於少休;畫土復墁,此亦無逃於大譴。更期元造,終賜曲成。”

上監司啓

《文集》卷八十《知常州上監司啓》:“來佐群牧,甫更二年;數求州符,就更畿縣。顧神明之罷耗,當事役之浩穰,慙非其宜,辭得所欲。遂以一身之賤,猥分千里之憂……惟此陋邦,近更數守,吏卒困將迎之密,里閭苦聽斷之煩。自非函容,少賜優假,緩日月之效,使教條之頒,則何以上稱督臨,下寬彫瘵。”

按,啓曰:“惟此陋邦,近更數守,吏卒困將迎之密,里閭苦聽斷之煩。”據《(咸淳)毗陵志》卷八,自皇祐五年至嘉祐二年,郡守歷邵必、胡偕、彭思永、吕憲、沈之柔、范師道等。“監司”,當爲張師中,字吉老,本年秋,出爲兩浙路提點刑獄,歐陽修、梅堯臣、韓維、司馬光等均有詩送行。

有啓謝兩浙轉運使元絳

《文集》卷八十一《知常州謝運使元學士啓》:“叨恩兩觀,備任一州。以無能之賤身,在有道之深庇。依歸之志,已結於東南;詗問之儀,當塵於左右。”

按,元學士,元絳,《宋史》卷三百四十三有傳:“字厚之,其先臨川危氏……以功遷工部郎中,歷兩浙、河北轉運使,召拜鹽鐵副使。”王安禮《王魏公集》卷八《資政殿學士太子少保致仕贈太子少師謚章簡元公墓誌銘》:“上以爲直集賢院,就充廣南東路轉運使,乘遽至部……用功遷尚書工部郎中、判三司鹽鐵勾院,又除兩浙轉運使。”元絳時爲直集賢院、兩浙轉運使,故啓稱“運使元學士”。

上書歐陽修

《文集》卷七十四《上歐陽永叔書》其二:“某以不肖,願趨走於先生長者之門久矣……及此蒙恩出守一州,愈當遠去門牆,不聞議論之餘,私心眷眷,何可以處。道途邅迴,數月始至敝邑,以事之紛擾,未得具啓,以叙區區鄉往之意。過蒙奬引,追賜詩書,言高旨遠,足以爲學者師法。惟褒被過分,非先進大人所宜施於後進之不肖,豈所謂誘之欲其至於是乎?雖然,懼終不能以上副也,輒勉强所乏,以酬盛德之貺,非敢言詩也。惟赦其僭越,幸甚。”

按,書曰“及此蒙恩出守一州”、“數月始至敝邑”,則上于初抵常州時無疑。自“過蒙奬引”以下,似言歐陽修《贈王介甫》“後來誰與子争先”之語,而己酬以“終身何敢望韓公”。然歐詩題注“嘉祐元年”,或題注訛“二年”爲“元年”歟?或書中云云,爲事後追述之辭,然與上下文脈,不無扞格;又或以二人贈酬,爲至和元年初識時。因無確證,不敢臆改,姑附於此。

有詩答劉敞

《詩注》卷十三《答揚州劉原甫》:“少食苦不足,一官聊自謀。爲生晩更拙,懷禄尚遲留。黽勉詎有補,强顔包衆羞。謂我古人風,知君以相優。君實高世才,主恩正繆綢。哿矣哀此民,華簪寧易投。”

自注:“來詩有‘因君古人風,更欲投吾簪’之句。”

李注:“原甫知揚州,在嘉祐元年、二年、三年。”

《繫年》:“此詩云‘少食苦不足,一官聊自謀’,則必爲知常州時作,嘉祐二年也。”

致書吕公著

《詩注》卷十《寄吴沖卿》,李注引《晦叔家傳》:“安石出守常州,求贈言,公告以四言曰‘莊重靖密’。安石至郡,寓書於公,曰:‘備官京師二年,疵吝積於心,每不自勝。一詣長者,即廢然而反。夫所謂德人之容,使人吝意已消,吾於晦叔見之矣。’”

按,書曰“備官京師二年”,謂至和元年九月至嘉祐二年二人同居京師。公任群牧判官,吕公著任崇文院檢討。二人本爲進士同年,同負士林重望,同得歐陽修薦舉,志趣相投,遂成至交。《全宋文》卷一三七九録入此文,題爲《與吴正憲公書》,注曰:“《歷代詩話》第373頁《紫微詩話》。”然檢《歷代詩話》,“正憲”前無“吴”,可知“吴”字實爲《全宋文》編者擅加。“晦叔”,吕公著字;“正獻”,吕公著謚。“正憲”,吴充之謚。因“憲”“獻”音同,《紫微詩話》中屢次混淆吴充、吕公著二人。

有詩酬裴煜

《詩注》卷三十三《酬裴如晦名煜》:“二年羈旅越人吟,乞得東南病更侵。殤子未安莊氏義,壽親還慰魯侯心。鮮鮮細菊霜前蘂,漠漠疏桐日下陰。濁酒一杯秋滿眼,可憐同意不同斟。”

按,《繫年初稿》繫於本年,是。“二年羈旅”,謂至和二年、嘉祐元年公京師任職。“乞得東南”,謂出守常州也。“殤子”,即群牧任上所生子。詩當作於本年秋常州任上,次年秋,公即移提點江東刑獄矣。裴煜,時宰吴江。

得歐陽修書,書中盛贊吕惠卿

歐陽修《與王文公嘉祐三年》其三:“某啓。近託揚州附書,必達。自拜别,無日不瞻企。秋氣稍涼,伏惟尊候萬福。毗陵名郡,下車之始,民其受賜。然及侍親爲道之樂,日益無涯矣。某怏怏於此,素志都違,諸公特以外議爲畏,勉相留。古之君子,去就乃若是也?吕惠卿,學者罕能及,更與切磨之,無所不至也。因其行,謹附此咨起居。”

按,此簡題注:“嘉祐三年。”誤,當爲嘉祐二年秋,時公甫抵常州。吕惠卿,《宋史》卷四百七十一有傳:“字吉甫,泉州晉江人。父璹習吏事,爲漳浦令……終光禄卿。惠卿起進士,爲真州推官。”《名臣碑傳琬琰集》下卷十四《吕參政惠卿》:“惠卿字吉甫,泉州晉原人。中嘉祐二年進士甲科,調真州推官,永興軍節度掌書記,改秘書省著作佐郎。韓絳辟爲三司檢法官,宰相曾公亮薦爲編校集賢院書籍,遷校勘。”歐書“因其行,謹附此咨起居”,當指吕惠卿赴任真州推官。真州、常州相距頗近,王、吕或於此時已定交。又,吕惠卿之父吕璹,娶楊公適之女,而公適爲公叔祖王貫之婿。

爲撫州知州裴材賦擬峴臺

《詩注》卷三十五《爲裴使君賦擬峴臺》,曰:“君作新臺擬峴山,羊公千載得追攀。”

李注:“按《臨川志》,使君名材,嘉祐間來守臨川。至之二年,築臺於城東南隅,名曰‘擬峴’,以其形擬峴山也,乃臨川山水會處。”

按,《曾鞏集》卷十八《擬峴臺記》:“尚書司門員外郎晉國裴君治撫之二年,因城之東隅作臺以遊,而命之曰擬峴臺,謂其山谿之形擬乎峴山也……故予爲之記。其成之年月日,嘉祐二年之九月九日也。”詩曰“君作新臺擬峴山,羊公千載得躋攀”,當作於擬峴臺初建不久。

上書歐陽修

《文集》卷七十四《上歐陽永叔書》其三:“七月四日,視郡事。承守將數易之後,加之水旱,吏事亦尚紛冗,故修啓不早,伏惟幸察。閣下以道德爲天下所望,方今之勢,雖未得遠引以從雅懷之所尚,惟攄所藴,以救時敝,則出處之間,無適不宜。此自明哲所及者,承餘論及之,因試薦其區區。某到郡侍親,幸且順適。”

按,書曰:“閣下以道德爲天下所望,方今之勢,雖未得遠引以從雅懷之所尚,惟攄所藴,以救時敝,則出處之間,無適不宜。”此蓋應歐陽修來書“某怏怏於此,素志都違,諸公特以外議爲畏,勉相留。古之君子,去就乃若是耶”而發,當承前書之後。

有書寄呈梅堯臣,詢及梅之《毛詩小傳》,欲治《詩經》,梅有答詩

梅堯臣《得王介甫常州書》:“斜封一幅竹膜紙,上有文字十七行。字如瘦棘攢黑刺,文如温玉爛虹光。别時春風吹榆莢,及此已變蒹葭霜。道途與弟奉親樂,後各失子懷悲傷。到郡紛然因事物,舊守數易承蔽藏。搜姦證謬若治絮,蚤蝨盡去煩爨湯。事成條舉作書尺,不肯勞人魚腹將。魚沈魚浮任所適,偶爾及我爲非常。勤勤問我《詩小傳》,《國風》纔畢《葛屨》章。昔時許我到聖處,且避俗子多形相。未即寄去慎勿怪,他時不惜傾箱囊。知君亦欲此從事,君智自可施廟堂。何故區區守黄卷,蠧魚尚恥親芸香。我今正值鴈南翔,報書與君倒肺腸。直須趁此筋力强,炊粳烹鱸加桂薑。洞庭緑橘包甘漿,舊楚黄橙綿作瓤。東山故游攜舞孃,不飲學舉黄金觴。谿如罨畫水泱泱,刺船静入白鷺傍。菱葉已枯鏡面凉,月色飛上白石牀。坐看魚躍散星芒,左右寂寂夜何長。《烏棲》古曲傳吴王,千年萬年歌未央。莫作腐儒針膏肓,莫作健吏繩餓狼。儻如龔遂勸農桑,儻如黄霸致鳳皇。來不來,亦莫愛嘉祥。”

按,詩曰“我今正值鴈南翔,報書與君倒肺腸”,則梅堯臣寄詩當於本年秋冬之際。

是年秋,開運河,因久雨而罷

《宋史》卷二百九十八《司馬旦傳》:“知宜興縣……市貫大溪,賈昌朝所作長橋,壞廢歲久,旦勸民葺復,不勞而成。時王安石守常州,開運河,調夫諸縣。旦言:‘役大而亟,民有不勝,則其患非徒不可就而已。請令諸縣歲遞一役,雖緩必成。’安石不聽。秋,大霖雨,民苦之,多自經死,役竟罷。”

按,司馬旦字伯康,司馬光之兄。據《(咸淳)重修毗陵志》卷十,嘉祐元年正月,司馬旦以太子中舍知常州宜興縣。《文集》卷七十四《與劉原父書》:“河役之罷,以轉運賦功本狹,與雨淫不止,督役者以病告,故止耳。”即謂此役。

再上書歐陽修

《文集》卷七十四《上歐陽永叔書》其四:“違離未久,感戀殊甚。然以私門多故,未嘗得進一書,以謝左右。伏蒙恩憐,再賜手書,推奬存撫,甚非後進所當得於先生大人之門。以愧以恐,何可以言也。秋冷,伏惟動止萬福,惟爲時自重,以副四方瞻望之意。”

十月,撰蘇安世墓誌銘

《文集》卷九十二《廣西轉運使屯田員外郎蘇君墓誌銘》:“蘇君諱安世,字夢得……君以進士起家三十二年,其卒年五十九,爲廣西轉運使,而官止於尚書屯田員外郎者,以君十五年不求磨勘也……君既卒之三年,嘉祐二年十月庚午,其子葬君揚州之江都東興寧鄉馬坊村,而太常博士、知常州軍州事臨川王某爲銘。”

十一月,馬遵卒。有文祭之,並爲撰墓誌銘

《長編》卷一百八十六嘉祐二年十一月丁丑:“禮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馬遵爲吏部員外郎、直龍圖閣,以疾自請也。遵尋卒。録其子姪二人。”

《文集》卷八十五《祭馬龍圖文》:“嗚呼!余託業於進士,熟君名於垂髫。既備官於淮南,習爲縣之風謡。去幕府而西遊,依國門之嶕嶢。始逢君之執靮,屢顧我而回鑣。逮揚子之既見,方皖城之窮漂。遂有通家之好,終無挾長之驕。君言事以北出,予罷官而南僑。一江亭之邂逅,話宿昔以終宵。以牧官之在列,當御史之還朝。又追隨於暇日,心所好而忘遥。距乖隔之幾何,忽水淺而風飄。畫半塗於萬里,棄餘日於一朝。”

《文集》卷九十五《兵部員外郎馬君墓誌銘》:“馬君諱遵,字仲塗,世家饒州之樂平。舉進士,自禮部至於廷,書其等皆第一……嘉祐二年,君以疾求罷職以出,至五六,乃以爲尚書吏部員外郎、直龍圖閣,猶不許其出。某月某甲子,君卒,年四十七……既葬,夫人與其家人謀,而使持國來以請曰:‘願有紀也,使君爲死而不朽。’乃爲之論次,而繫之以辭。”

《繫年》:“由此可知,馬遵卒於嘉祐二年,而此文作於既葬之後,葬年不能確知,然據《哀賢亭》所云,不得遲於嘉祐三年。”

仲冬,王令至常州修學,有書致舅氏吴蕡,爲令求親

《文集》卷七十四《與吴司録議王逢原姻事書》其一:“王令秀才,近見文學才智行義皆高過人,見留他來此修學。雖貧不應舉,爲人亦通,不至大段苦節過當。他恐二舅不欲與作親,久不得委曲,不審尊意如何?傳聞皆不可信也。某目見其所爲如此,甚可愛也。”

按,吴司録即吴蕡(詳本譜卷一),《文集》卷九十八《吴録事墓誌》:“君諱蕡,字成之,世爲撫州金谿人……二女子,歸晏脩睦、王令。”

又,書曰“見留他來此修學”,知王令本年至常州。《文集》卷七十二《與王深父書》其二:“有王逢原者,卓N可駭,自常州與之如江南,已見其有過人者。”

十二月,撰沈遵之母墓誌銘

《文集》卷九十九《仙居縣太君魏氏墓誌銘》,墓主爲沈遵之母。文曰:“其後子迥爲進士,子遵爲殿中丞,知連州軍州。而太君年六十有四,以終于州之正寢,時皇祐二年六月庚辰也。嘉祐二年十二月庚申,兩子葬太君江陰申港之西懷仁里。”

是年,於常州精研《周易》,草創《易解》

《墨客揮犀》卷四:“舒王性酷嗜書,雖寢食間手不釋卷,晝或宴居默坐,研究經旨。知常州,對客語,未嘗有笑容。一日,大會賓佐,倡優在庭,公忽大笑,人頗怪之。乃共呼優人厚遺之,曰:‘汝之藝能使太守開顔,真可賞也。’有一人竊疑公笑不由此,因乘間啓公,公曰:‘疇日席上,偶思《咸》、《恒》二卦,豁悟微旨,自喜有得,故不覺發笑耳。’”

楊萬里《誠齋集》卷一百九《答周丞相》:“昔半山老人公讌觀優,未嘗解顔,而一日偶對之,不覺一粲。或以問公,公曰:‘吾久思《咸》、《恒》二卦,不得其義,適得之而喜耳。’”

識張詵

《長編》卷二百二十五熙寧四年七月壬辰條,李燾引《司馬光日記》:“(夔州路)轉運使張詵等發兵討擊,誅殺甚衆。鄧綰上言:‘生蠻所以不能爲蜀患者,以此民爲之藩鄣,今詵等多殺不辜,以自爲功,異日蠻必爲患。’詵嘗事介甫於常州,善遇之,乃命章惇往體量。”

按,張詵,《宋史》卷三百三十一有傳:“字樞言,建州浦城人。第進士,通判越州。民患苦衙前役,詵科别人户籍,其當役者,以差人錢爲雇人充,皆以爲便。知襄邑縣,擢夔路轉運判官。録辟土之功,加直集賢院,改陝西轉運副使。”詵本年知無錫縣,公“善遇之”。

撰虞肅墓誌銘

《王文公文集》卷三十九《屯田員外郎致仕虞君墓誌銘》,文曰:“君子以嘉祐二年某月日葬君常州宜興縣永定鄉某山,而以夫人福昌縣君周氏祔……將葬,君子使來告曰:‘宜銘吾先人莫如子。’於是爲銘。”

按,墓主虞肅,字元卿,公先人同年進士,其子爲虞太微、太沖、太初、太蒙、太熙。“祥符八年,真宗第進士於廷,先人與上饒虞君俱在其選。其後慶曆二年、皇祐元年,虞君之諸子相繼以進士起,而先人之孤亦焉,故安石嘗與虞君之諸子游,而諸子稱君之所爲甚悉。”

撰王乙墓誌銘

《文集》卷九十八《右領軍衛將軍致仕王君墓誌銘》:“君王氏,諱乙,字次公……皇祐二年,年七十三,以右領軍衛將軍致仕,卒於海州,而以嘉祐二年葬真州揚子縣某鄉某原……余嘗爲君僚,而與其子越石同年進士也。”

按,王乙,王令叔祖,曾任淮南東路都巡檢使,故文曰“余嘗爲君僚,而與其子越石同年進士也”。王越石,字仲寶,王乙長子。陸心源《宋詩紀事補遺》卷十九:“元城人,以父乙蔭入仕,授秦州觀察推官,見《廣陵集》。治平四年,尚書都官員外郎、知瓊州軍州事。”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卷十四:“《射議》一卷,元城王越石仲寶撰,凡七條。”

同年張某卒,爲撰墓誌銘

《文集》卷九十二《秘書丞張君墓誌銘》,墓主乃公同年。文曰:“君諱某,字某……以嘉祐二年十二月某甲子,卒于州寢,是時君年四十七。天子官其一子師軻太廟齋郎……某年某月某甲子,葬君某州之某縣某鄉某所之原。余與君相好,又同年進士也,故與爲銘。”

有詩次韻弟常州官舍應客

《詩注》卷三十二《次韻舍弟常州官舍應客》:“霜雪紛紛上鬢毛,憂時自悔目空蒿……飄然更有乘桴興,萬里寒江正復艚。”

作《少狂喜文章》等古詩

《詩注》卷十一《古詩》二十八首之《兩馬齒俱壯》,李注:“據此《古詩》二十八首,雖無歲月可考,然第七首有‘邂逅亦專城’之句,當是嘉祐元年、二年之間知常州時作。又第十首有‘行觀蔡河上,負土知力弱’之句,按嘉祐三年,開京城西葛家岡新河,直城南,疑即指此。又二十三首詠麒麟,按交趾貢獸號麒麟,亦是嘉祐三年事。則公賦此詩二十八篇,嘉祐初年作無疑矣。”

李説可從。此二十八首未必作於同年,然大致可定於嘉祐初,姑繫於此,以待詳考。其中《少狂喜文章》曰“低回但忘食,邂逅亦專城”;《山田久欲坼》曰“山田久欲坼,秋至尚求雨”;《秋庭午吏散》曰“秋庭午吏散,予亦歸息偃”等,當作於常州。

有詩送僧惠思歸錢塘

《詩注》卷四十八《送僧惠思歸錢塘》:“渌浄堂前湖水緑,歸時正復有荷花。花前亦有餘杭姥,爲道仙人憶酒家。”

按,本年同時送别者尚有梅堯臣《送僧惠思》:“慨然擺落還吴都,歸心勁於弦上矢。”司馬光《温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第十一《送惠思歸錢唐》:“孤岫平湖外,禪房老柏陰。倦遊諳濁世,獨往遂初心。夜雨燈牎迥,秋苔屐齒深。勿鋤山徑草,便有俗人尋。”王珪《華陽集》卷二《送僧惠思歸錢塘》:“城邑喧喧非所依,忽生秋思滿巖扉。”

是年,爲釋智福撰《真州長蘆寺經藏記》

《文集》卷八十三:“西域有人焉,止而無所繫,觀而無所逐。唯其無所繫,故有所繫者守之;唯其無所逐,故有所逐者從之。從而守之者不可爲量數,則其言而應之議而辨之也,亦不可爲量數。此其書之行乎中國所以至於五千四十八卷,而尚未足以爲多也。真州長蘆寺釋智福者,爲高屋……智福有才略,善治其徒衆,從余求識其成,於是乎書。”

按,此記未書所撰年月,然《(嘉慶)揚州府志》卷六十四載:“《真州長蘆寺經藏記》,王安石撰,嘉祐二年十二月,在儀徵。”故附此。

嘉祐三年戊戌(1058),三十八歲

知常州。歲初再致書吴蕡,議王令婚事

《文集》卷七十四《與吴司録議王逢原姻事書》其二:“王令秀才見在江陰聚學,文學、智識與其性行,誠是豪傑之士。或傳其所爲過當,皆不足信。某此深察其所爲,大抵只是守節安貧耳。近日人從之學者甚衆,亦不至絶貧乏,況其家口寡,亦易爲贍足。雖然不應舉,以某計之,今應舉者未必及第,未必不困窮,更請斟酌。此人但恐久遠非終困窮者也。雖終困窮,其畜妻子當亦不至失所也。渠却望二舅有信來決知親事終如何,幸一賜報也。尚寒,伏乞善保尊重。”

邵必示以《復鑑湖記》。有書答之,論近世文弊在於堆積故實,雕繪語句,然乏濟世之用

《文集》卷七十五《上邵學士書》:“仲詳足下:數日前辱示樂安公詩石本,及足下所撰《復鑑湖記》……某嘗患近世之文,辭弗顧於理,理弗顧於事,以襞積故實爲有學,以雕繪語句爲精新。譬之擷奇花之英,積而玩之,雖光華馨采,鮮縟可愛,求其根柢濟用,則蔑如也……今樂安公懿文茂行,起越朝右,復得足下以宏識清議,相須光潤,苟力而不已,使後之議者必曰:‘樂安公,聖宋之儒宗也,猶唐之昌黎而勳業過之。’又曰:‘邵公,樂安公之壻也,猶昌黎之李漢,而器略過之。’則韓李、蔣邵之名各齊驅並驟,與此金石之刻不朽矣,所以且欣且慶者,在於兹焉。郡庠拘率,偶足下有西笑之謀,未獲親交談議,聊因手書,以道欽謝之意,且賀樂安公之得人也。”

按,樂安公,謂蔣堂,《宋史》卷二百九十八有傳。“邵公,樂安公之壻也”,謂邵必。胡宿《文恭集》卷三十九《宋故朝散大夫尚書禮部侍郎致仕上柱國樂安縣開國侯食邑一千三百户賜紫金魚袋贈吏部侍郎蔣公神道碑》:“宋有大雅全德之老尚書禮部侍郎致仕蔣公,以皇祐六年三月辛酉考終于吴郡靈芝坊私第,以至和元年九月乙酉葬于吴縣堯峰之魯塢,門人邵必誌其壙……公諱堂,字希魯,常州宜興人……祥符五年登進士甲科,授楚州團練推官……坐部吏犯法,按舉失實,移知越州。漢太守馬臻所治鑑湖在焉,無慮溉田八千頃,至是,越人奪湖水以名己田,故水日堙,湖田日廣,貧民失水利,豪姓擅地産。公條奏利病,詔復爲湖……女四人:長適刑部郎中、知制誥邵必,次適都官員外郎王景芬,次早卒,次適處州青田縣尉宋寬。”《宋史》卷三百十七《邵必傳》:“必字不疑。舉進士,爲上元主簿……出知常州,召爲開封府推官。坐在常州日杖人至死,責監邵武税,然杖者實不死。久之,知高郵軍,提點淮南刑獄,爲京西轉運使……入修起居注,知制誥。”

邵必字不疑,此曰“仲祥”,或曾改字。景祐三年十二月,蔣堂以吏部員外郎知越州,復鑑湖,邵必爲撰《復鑑湖記》。此書曰“郡庠拘率,偶足下有西笑之謀”,則當作於公知郡時。考熙寧之前,公曾兩度知郡,一爲本年知常州,一爲英宗治平四年知江寧。然知江寧時,邵必已入京數年,歷修起居注,知制誥,不得謂“足下有西笑之謀”也。故此書當作于本年公知常州任上,時邵必提點淮南刑獄,繼爲京西轉運使。

妹婿張奎甫至劍州,以親憂罷。有詩寄之

《詩注》卷三十五《張劍州至劍一日以親憂罷》:“客舍飛塵尚滿韀,却尋東路想茫然。白頭反哺秦烏側,流血思歸蜀鳥前。今日相逢知悵望,幾時能到與留連。行看萬里雲西去,倚馬春風不忍鞭。”

李注:“劍州,即公女弟之夫。前已有寄張詩,與此意大略多同,此當在前。”“今日相逢,蓋預期會面也。知悵望者,謂張尤望相見,但不知何時得到而留連之耳。”

爲楊蟠母吴氏撰墓誌銘

《文集》卷九十九《太常博士楊君夫人金華縣君吴氏墓誌銘》,文曰:“錢塘楊蟠將合葬其母,縗絰以走晉陵,而問銘於其守臨川王某……夫人後君十六年以卒,卒時嘉祐二年,年七十三,而以明年二月二十日祔于楊君之墓……夫人生男女十人,卒時,子輔國、子端與其女子七人皆已卒,而蟠獨在,爲泗州軍事推官。”

撰周嘉正、周彦先、周茂先等墓誌銘

《文集》卷九十六《尚書刑部郎中周公墓誌銘》:“公諱嘉正,字榦之,少與其晜弟俱以進士甲科起家,爲通州軍事推官……明道元年,以恩遷刑部。二年,年六十四以卒……嘉祐三年三月壬申,公子與孫葬公皇考秘書丞、贈尚書工部侍郎之兆東。”

《文集》卷九十六《右侍禁周君墓誌銘》:“君周氏,諱彦先,字師古……君先夫人盛氏,尚書工部侍郎諱京之子。後夫人王氏,尚書主客郎中諱貫之之子,皆有賢行。五子:濤、洵、洧、渥、澥,皆爲進士。二女子,嫁如皋史堪、德安鄭汾,亦皆爲進士。而濤今爲著作佐郎、知汝州梁縣,以嘉祐三年三月壬申,葬君皇考郎中之兆次,而以先夫人祔。”

《文集》卷九十六《泰州司法參軍周君墓誌銘》:“君周氏,諱茂先,字去華……明道二年五月,刑部君終于第,君思慕哭泣,至其年十月亦卒,於是君年三十二。夫人南陽張氏,守其孤不嫁。其後孤涣以進士起家洪州南昌縣主簿,二女子,嫁池州貴池縣尉宣城查塾、進士建安吴觀,而以嘉祐三年三月壬申,葬君北原之兆。”

按,周彦先娶公叔祖王貫之女,爲公姑丈,其妹又嫁公某兄:“先夫人盛氏,尚書工部侍郎諱京之子。後夫人王氏,尚書主客郎中諱貫之之子。”“君弟吾嫂,夫人吾姑。”倪濤《六藝之一録》卷一百十:“《周氏世德記》,朝奉大夫、太常博士、知常州王安石撰。舊在滿覺壠,見《(成化)杭州府志》。”

二月十五日,自知常州移提點江南東路刑獄

《長編》卷一百八十七嘉祐三年二月丙辰:“詔新提點江南東路刑獄沈康知常州,知常州王安石提點江南東路刑獄。以諫官陳旭言康才品凡下,又素無廉白之稱,故易之。”

李燾注:“安石知常州在二年秋。康以是年二月丙午,自度外、集校除江東憲,才旬日改命。”

《名臣碑傳琬琰集》下卷十四《王荆公安石傳實録》:“安石少有大志,慶曆二年,登進士甲科,簽書淮南節度判官廳公事。代還,例當進所業試館職,安石獨不進,特召試,亦固辭。知明州鄞縣,通判舒州,除知建昌軍,不赴。召爲群牧判官,差提點府界諸縣鎮公事。出知常州,提點江南東路刑獄,入爲三司度支判官。”

《東都事略》卷七十九《王安石傳》:“通判舒州。文彦博爲相,薦安石恬退,不次進用,可以激奔競之風。尋再召試,又固辭,乃以爲群牧判官,出知常州,由是名重天下。提點江東刑獄。”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石傳》:“通判舒州。文彦博爲相,薦安石恬退,乞不次進用,以激奔競之風。尋召試館職,不就。修薦爲諫官,以祖母年高辭。修以其須禄養言於朝,用爲群牧判官,請知常州。移提點江東刑獄,入爲度支判官。時嘉祐三年也。”

《(咸淳)重修毗陵志》卷八“秩官”:“王安石嘉祐二年,太常博士。三年二月,除江南路提點刑獄。沈康:嘉祐三年二月,尚書度支員外郎、集賢校理、新江南東路提點刑獄改知軍州。四年,五月權管勾南京留司御史臺。”

《詹譜》:“嘉祐五年庚子,改江東提刑。”

《顧譜》卷上:“嘉祐五年庚子,公年四十二歲。公提點江東刑獄。”

《蔡譜》卷五:“嘉祐二年丁酉,年三十七。知常州,移提點江東刑獄。”

按,公自知常州移提點江東刑獄,《長編》記載甚明,以上諸譜因未見《長編》,皆誤。或以公本年曾提點江西刑獄,亦非。如《邵氏聞見録》卷十一:“得知常州,由是名重天下,士大夫恨不識其面。朝廷嘗欲授以美官,惟患其不肯就也。自常州徙提點江南西路刑獄。”《詩注》卷八《解使事泊棠陰時三弟皆在京師二首》,李注:“介父嘉祐三年二月自常州移提點江東刑獄。”《沈注》:“公時爲提點江東西路刑獄。”

《繫年》:“按:據《長編》所云,安石與沈康對調官職,則安石自知常州提點江南東路刑獄,應無疑義;參照安石《與劉原父書》云‘前月補使江東’,又《與王逢原書四》云‘某被使江東,按刑獄事’,又安石有詩曰《江東召歸》,均可作《長編》所云之佐證。然而,《邵氏聞見録》所引司馬光語,謂爲‘提點江南西路刑獄’,似與《長編》所云大相徑庭,而參照安石是年所作詩文多在江南西路之饒州、浮梁、臨川等地,且安石解使事時正泊舟於撫州之棠陰,則是年兼爲提點江南西路刑獄,亦當可信。《孫公談圃》卷上謂‘公爲江西漕’,《施注蘇詩》亦稱其爲‘江西刑獄’,高步瀛《唐宋詩舉要》卷三歐陽修《明妃曲和王介甫作》題注亦云‘介甫卅九歲,提點江西刑獄’,高氏所云除年齡有小誤外,與其他各説一致,言之鑿鑿稱其爲‘江西刑獄’。統觀之,沈詩注所云當近是。據《長編》熙寧十年載:‘十月戊子,安石弟安上提點江東刑獄,舊治饒州,以其兄居閑,特詔治江寧。’則知提點江東刑獄治所在饒州,其時江西正在其管轄範圍内。”

按,《繫年》欲折衷江東、江西兩説,遂取《沈注》“公時爲提點江東西路刑獄”,誤也。其一,北宋饒州本屬江南東路,提點江東刑獄治所所在。《宋史》卷八十八《地理四》:“江南東路。府一:江寧。州七:宣、徽、江、池、饒、信、太平。軍二:南康、廣德。縣四十三。”《輿地紀勝》卷二十三:“(江南東路)提刑司,舊置司在建康府,後移治饒州。”下轄浮梁等六縣,《元豐九域志》卷六:“望,浮梁,州東北二百五十里,七鄉。”如何反謂“其時江西正在其管轄範圍内”?其二,《詩注》卷八《解使事泊棠陰時三弟皆在京師二首》之棠陰,並非撫州之棠陰,詳下。其三,公本年詩歌有涉及江南西路之臨川處,蓋因本年曾返撫州臨川故也。

長妹文淑與張奎自蜀歸。有詩寄之

《詩注》卷三十五《寄張劍州並示女弟》:“劍閣天梯萬里寒,春風此日白衣冠。烏辭反哺顛毛黑,鳥引思歸口血丹。行路想君今瘠瘦,相逢添我老悲酸。浮雲渺渺吹西去,每到原頭勒馬看。”

自注:“時張以太夫人喪,自劍州歸。”

葛立方《韻語陽秋》卷十:“張劍州以太夫人喪,劍州歸,荆公予之詩,並示女弟云:‘烏辭反哺顛毛黑,鳥引思歸口舌丹。’又有《張劍州至劍一日以親憂罷》詩云:‘白頭反哺秦烏側,流血思歸蜀鳥前。’所賦皆一時之事,而語意重複如此,何耶?”

按,此詩或承《張劍州至劍一日以親憂罷》而作,時張奎夫婦已在歸途,故語意有重複。

被命即行,致書王令。欲於揚州宿留,另乞差遣,約令於丹陽相候

《文集》卷七十五《與王逢原書》其四:“被命使江東按刑獄事,明日遂行,欲至揚州宿留,别乞一差遣。切欲一見逢原,幸枉駕見追,只於丹陽奉候,切勿以事爲解也。”

按,時王令於江陰暨陽聚徒講學,距常州頗近,然公以遽被命按使江東刑獄,行役匆匆,不及約令會於常州,故擇丹陽相候,丹陽,自常赴揚之必經地。公之所以約見王令,湯江浩以爲:“一者,王安石突然被命提點江東刑獄,安石不願任此職,希望能聽聽王令的意見;二者,王安石於此年正月及上年仲冬兩次修書與舅父吴爲王令説親,安石亦需與之交换意見。”可從。

三月,復書劉敞,論知常州時罷河役事

《文集》卷七十四《與劉原父書》:“河役之罷,以轉運賦功本狹,與雨淫不止,督役者以病告,故止耳。昔梁王墮馬,賈生悲哀;泔魚傷人,曾子涕泣。今勞人費財於前,而利不遂於後,此某所以愧恨無窮也。若夫事求遂,功求成,而不量天時人力之可否,此某所不能,則論某者之紛紛,豈敢怨哉!閣下乃以初不能無意爲有憾,此非某之所敢聞也。方今萬事所以難合而易壞,常以諸賢無意耳。如鄙宗夷甫輩,稍稍騖於世矣。仁聖在上,故公家元海未敢跋扈耳。閣下論爲世師,此雖戲言,願勿廣也。前月被使江東,朝夕當走左右。自餘須面請。”

《繫年》:“安石此書論知常州時罷河役事,末云:‘前月被使江東,朝夕當走左右。’則爲是年三月作明矣。”是。

按,書曰“朝夕當走左右”,則劉敞尚知揚州,而公欲宿留揚州别乞差遣,故謂也。至本年四月,劉敞移知鄆州。“閤下論爲世師,此雖戲言”之戲言,乃劉敞來書中語。《東軒筆録》卷十:“嘉祐初,李仲昌議開六漯河,王荆公時爲館職,頗佑之。既而功不成,仲昌以贓敗,劉敞侍讀以書戲荆公曰:‘要當如宗人夷甫,不與世事可也。’荆公答曰:‘天下之事,所以易壞而難合者,正以諸賢無意,如鄙宗夷甫也。但仁聖在上,故公家元海未敢跋扈耳。”然魏泰以此書爲李仲昌開六塔河所作,則誤。《蔡譜》卷五駁曰:“且議河事在至和二年,荆公亦未爲館職也。其後閲《司馬旦傳》,乃知其有所自來。道輔爲熙豐間人,何謬誤至此。”

於丹陽會王令

《文集》卷七十五《與王逢原書》其五:“自别逢原,一得書,遂不知行李所在,伏計已達暨陽。”據此,知二人確曾於丹陽相會,之後王令歸江陰暨陽。

過潤州,會葛閎,有詩别之

《詩注》卷三十二《别葛使君》:“邑屋爲儒知善政,市門多粟見豐年。追攀更覺相逢晚,談笑難忘欲别前。客幙雅游皆置榻,令堂清坐亦鳴弦。輕舟後夜滄江北,回首春城空黯然。”

按,葛使君,壽涌以爲葛閎,甚是。然以此詩作於皇祐五年六月公自淮南出視蘇州積水,時葛閎知江陰軍,則誤矣。蓋詩曰“回首春城”,則時令爲春季無疑。

葛閎,《蘇魏公文集》卷五十七《光禄卿葛公墓誌銘》:“公諱閎,字子容,少年以名家子挾藝文,一上擢天聖五年甲科……以治最選知潤州……遷太常少卿、光禄卿,連知漳、台二州……公享年七十,以熙寧四年某月還政,以五年三月甲子捐館舍。以六年八月甲子葬於郡西建昌山之某原,與繼夫人某縣君胡氏同塋。”葛閎嘉祐六年知漳州,之前“以治最選知潤州”,應於嘉祐三年至五年間。詩曰“客幙雅游皆置榻,令堂清坐亦鳴弦”,李注:“言俗皆興於儒也。”“置榻用陳蕃事”。謂葛潤州任上振興文教,尊禮士人。《光禄卿葛公墓誌銘》:“其爲郡,亦崇尚儒學之士。在丹陽,尊禮章望之,江陰劉洎,新定倪天隱,或親聽其講解,或表薦其履行,學者以此翕然稱譽之。”

丹陽,屬潤州,王令居焉,曾上書葛閎。又慶曆二年,公進士高第,葛閎時爲點檢試卷官。《光禄卿葛公墓誌銘》:“慶曆二年,先公知貢舉,與諸同僚奏辟公爲點檢試卷官。時故參知政事吴正肅公亦在貢部,知公尤深。”

公之此行,由常州過丹陽,至潤州,再北上抵揚州。故詩注曰:“輕舟後夜滄江北,回首春城空黯然。”

作《臨吴亭》

《詩注》卷四十七《臨吴亭》:“補穿葺漏僅區區,志義殊嗟士大夫。欲致太平非一日,謾勞使者報新書。”

李注:“‘臨’恐是‘勾’字。”“漢氏以來,群儒區區修補,百孔千瘡。詩意似言不能曠然丕變,但補葺支拄而已。皆不滿於時之意。”

按,李注甚是。臨吴亭,應爲勾吴亭,或避高宗諱改。又作向吴亭、句吴亭。亭在潤州。《文集》卷二十五《藏春塢詩獻刁十四丈學士》:“遥約勾吴亭下路,春風深駐五湖舟。”宋王珏刻本、應刻本《臨川先生文集》均作“向吴亭”。李注:“《史記·吴世家》:‘太伯之奔荆蠻,自號勾吴。’小杜《潤州》詩:‘勾吴亭東千里秋,放歌曾作昔年遊。’則勾吴亭之名舊矣。”胡震亨《唐音癸籤》卷十六:“向吴亭在潤州官舍。杜牧之《潤州》詩:‘向吴亭東千里秋。’陸龜蒙詩:‘秋來懶上向吴亭。’今刻牧之集者,改爲句吴亭。”詩曰“使者報新書”,謂新得提點江東刑獄之命。

作《江上》

《詩注》卷三十八《江上》:“村落家家有濁醪,青旗招客解袛裯。春風似補林塘破,野水遥連草樹高。寄食舟車隨處弊,行歌天地此身勞。遲迴自負平生意,豈是明時惜一毛。”

按,李注:“公意謂身自不能遠引,以遂宿心,非朝廷之有惜也。”或作於提點江東刑獄前。

四月,抵揚州,上書曾公亮辭提點江東刑獄,不獲

《文集》卷七十四《上曾參政》:“某材不足以任劇,而又多病,不敢自蔽,而數以聞執事矣。而閤下必欲使之察一道之吏,而寄之以刑獄之事,非所謂因其材力之所宜也。某親老矣,有上氣之疾日久,比年加之風眩,勢不可以去左右。閣下必欲使之奔走跋涉,不常乎親之側,非所謂因其形勢之所安也。”

按,曾參政爲曾公亮,《長編》卷一百八十四嘉祐元年十二月壬子:“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中書舍人、集賢殿修撰、權知開封府曾公亮爲給事中、參知政事。”

赴任提點江東刑獄。與王令書,約遊鄱陽

《文集》卷七十五《與王逢原書》其五:“自别逢原,一得書,遂不知行李所在,伏計已達暨陽。今此介往,幸喻動止之詳,以慰思渴也。居江陰果可以徙否?某之勢恐未能自脱於此矣。罪釁日積,而缺然無友朋之救,此寤寐所以怵惕而不知所爲者也。逢原不知可以遊番乎?番亦多士,可以優游卒歲,試思之也。人還一報,餘自愛重。”

按,王存《元豐九域志》卷六:“饒州,鄱陽郡,軍事。治鄱陽縣。”公辭免提點江東刑獄不獲,故赴任,遂約王令至鄱陽。

與諸弟妹等會於江寧,别後有詩寄朱氏妹

《詩注》卷八《寄朱氏妹朱明之也》:“昔來高郵居,我始得朱子。從容談笑間,已足見奇偉。行尋城陰田,坐釣渠下沚。歸來同食眠,左右皆圖史。入視爾諸幼,歡言亦多祉。當時獨張倩,張奎也。遠在廬山趾。沈君未言昏,沈君季長也。名已習吾耳。安知十年來,乖隔非願始。相逢輒念遠,悲吒多於喜。今兹豈人力,所念皆聚此。諸甥昔未有,滿眼秀而美。低回吾親側,亦足慰勞止。嗟予迫時恩,一傳日千里。爾舟亦已戒,五兩翻然起。蕭蕭東南縣,望爾何時已。空知夢爲魚,逆上西江水。”

李注:“據‘一傳日千里’之句,公時爲江東提刑。”

《繫年》:“必作於是年。據此詩所云‘今兹豈人力,所念皆聚此’等句,則知是年安石之三妹及三位妹婿均聚于江寧。詩又云:‘昔來高郵居,我始得朱子……當時獨張倩,遠在廬山趾。沈君未言昏,名已習吾耳。安知十年來,乖隔非願始。’則知皇祐二年安石曾居高郵,始與朱昌叔相識,而其時張奎在廬山。皇祐二年距此年爲九年,言十年,蓋舉其成數。”

湯江浩:“此年(王家)無疑有一次大的聚會,其相聚的時間大約在王安石赴鄱陽任之前。此後各赴所任,分散四方。相聚的地點,可能在江寧、揚州、真州三地。”“王安石母親吴氏六十大壽,故兒女相聚一堂,爲母祝壽。”可從。此詩當作於與諸妹别後未久。

過彭蠡,有詩詠之

《詩注》卷八《彭蠡》:“茫茫彭蠡春無地,白浪春風濕天際。東西捩拖萬舟回,千載老蛟時出戲。少年輕事鎮南來,水怒如山帆正開。中流蜿蜒見脊尾,觀者膽墮余方咍。衣冠今日龍山路,廟下沽酒山前住。老矣安能學佽飛,買田欲棄江湖去。”

李注:“觀此詩,公必嘗見彭蠡龍。”

《孫公談圃》卷上:“荆公爲江西漕,夢小龍呼‘相公’,求夾注《維摩經》十卷,久而忘之。後至友人家,見佛堂中有是經,因録而送廟。及在相府,夢小龍來謝。”

按,公未嘗爲江西漕。此事涉不經,以訛傳訛,實不足辨,種種附會,皆緣自詩中“中流蜿蜒見脊尾”句,輾轉附會。

遊落星寺,有詩

《詩注》卷三十五《落星寺》:“崒雲臺殿起崔嵬,萬里長江一酒盃。坐見山川吞日月,杳無車馬送塵埃。鴈飛雲路聲低過,客近天門夢易回。勝概唯詩可收拾,不才羞作等閑來。”

李注:“《王直方詩話》云:落星寺,在彭蠡湖中,劉咸臨嘗親見寺僧言,幼時目覩閩中章傳道作此詩,其前六句皆同,其末云‘勝概詩人盡收拾,可憐蘇石不曾來’。蘇、石,謂子美、曼卿也。後人愛其詩者,改末句作荆公詩傳之,遂使一篇之意不完,其體與荆公所作詩亦不類。苕溪漁隱曰:‘直方所言非也。此詩句語體格,真是荆公所作,餘人豈能道此?識者必能辯之。’”

按,周必大《文忠集》卷一百六十九《泛舟遊山録》:“(落星)寺去軍城僅五里,水乾則路通,今歲尚深丈餘。按圖經石高五丈,周回百五十步。《九江記》云:尋陽湖内隕星化石,上連彭蠡,下接尋陽,其石圓潔,不生草木,峭然孤峙,獨出波際。興於唐景福,天祐二年賜額福星龍安院,本朝祥符二年例改法安。南唐戊辰歲,即本朝開寶間。宣義郎湯浄撰記云:保大中寺僧修葺,元宗嘗臨幸。僧齊己、范文正公、章郇公、王介甫、平甫、程公闢、蔣穎叔、黄魯直父子、郭功甫、洪駒父皆嘗留詩。又龍圖閣學士吴仲庶中復酷愛西軒,更名曰‘嵐漪’。魯直詩云‘龍閣老人來賦詩’,謂仲庶也。山色滿眼,湖光千里,真世間之絶景。”

泝九江,上廬山,識王韶

《文集》卷九十《太常博士鄭君墓表》:“蓋余嘗奉使江東,泝九江,上廬山,愛其山川。”

何汶《竹莊詩話》卷十七:“《復齋謾録》云:王公韶少日,讀書于廬山東林裕老庵,庵前有老松,因賦詩云云。王荆公爲憲江東,過而見之,大加稱賞,遂爲知己。”《宋詩紀事》卷二十一載王韶《詠裕老菴前老松》:“緑皮皴剥玉嶙峋,高節分明似古人。解與乾坤生氣概,幾因風雨長精神。裝添景物年年别,捭闔窮愁日日新。惟有碧霄雲裏月,共君孤影最相親。”今《詩注》卷三十五《古松》與韶詩意境相類:“森森直幹百餘尋,高入青冥不附林。萬壑風生成夜響,千山月照掛秋陰。豈因糞壤栽培力,自得乾坤造化心。廊廟乏材應見取,世無良匠勿相侵。”

於饒州識劉季孫,有詩答之

《詩注》卷三十六《答劉季孫》:“偶着儒冠敢陋今,自憐多負少時心。輊軒已任人前後,揭厲安知世淺深。挾策有思悲慷慨,負薪無力病侵淫。愧君緑綺虚投贈,更覺貧家乏報金。”

李注:“季孫字景文,世家開封。父平,任環慶將。趙元昊寇延州,以孤軍來援,遂力戰,駡賊而死。景文以恤典得官,少篤學,能詩文。東坡先生守錢塘,景文爲左藏庫副使、兩浙兵馬都監。先生喜其人,上章薦其練達武經,講習邊政,除知隰州。”

《繫年初稿》繫於本年,是。葉夢得《石林詩話》卷下:“劉季孫初以左班殿直監饒州酒,王荆公爲江東提刑,巡歷至饒,按酒務。始至廳事,見屏間有題小詩曰:‘呢喃燕子語梁間,底事來驚夢裏閑?説與傍人應不解,杖藜携酒看芝山。’大稱賞之。問專知官誰所作,以季孫言。即召與之語,嘉歎升車而去,不復問務事。既至傳舍,適郡學生持n立庭下,請差官攝州學事,公判監酒殿直,一郡大驚,遂知名云。”

周煇《清波雜志》卷八:“劉季孫初以左班殿直監饒州酒,題小詩於治所壁間:‘呢喃燕子語梁間,底事驚迴夢裏閑?説與旁人應不解,杖藜携酒看芝山。’時王荆公任本路憲,按行見之,大加稱賞,遂檄權本州教授。後葉石林特著於詩話中。芝山乃饒州近城僧寺,後池陽刻本乃改‘芝山’爲‘前山’,一字不審,乃失全篇之意。抑見自昔右列,亦可承師儒之乏。”

與浮梁縣王太丞唱酬

《詩注》卷三十九《王浮梁太丞之聽訟軒有水禽三巢於竹林之上恬而自得邑人作詩以美之因次元韻》、《詩注》卷三十九《每見王太丞邑事甚冗而剸劇之暇猶能過訪山館兼出佳篇爲贈仰歎才力因成小詩》。

自注:“見王太丞詩。”

李注:“《九域志》:‘浮梁縣,屬饒州。’”

《繫年》:“此詩必爲提點江東刑獄至浮梁時作。”

有詩寄張氏妹、朱氏妹

《詩注》卷二十《寄虔州江陰二妹》:“貢水日夜下,下與章水期。我行二水間,無日不爾思。飄若越鳥北,心常在南枝。又如岐首蛇,南北兩欲馳。逝者日已遠,百憂詎能追。生存苦乖隔,邂逅亦何時?女子歸有道,善懷見於詩。庶云留汝車,慰我堂上慈。”

得陸經寄詩,次其韻

《詩注》卷三十五《次韻子履遠寄之作》:“飄然逐客出都門,士論應悲玉石焚。高位紛紛誰得志,窮塗往往始能文。柴桑今日思元亮,天禄何時召子雲?直使聲名傳後世,窮通何必較功勳。”

李注:“子履,陸經也。”“陶潛字淵明,一字元亮,潯陽柴桑人。”

按,嘉祐初,公曾與陸經交遊,詳本譜嘉祐元年。公提點江東刑獄,陸經寄詩,公次其韻。柴桑(潯陽)屬江南東路,故詩用陶淵明典“柴桑今日思元亮”,喻陸經之恬淡;時陸經已復館職,故詩用揚雄校書天禄閣典“天禄何時召子雲”。

六月二十八日,交趾貢異獸。有詩以諷

《詩注》卷十一《悲哉孔子没》:“悲哉孔子没,千歲無麒麟。蚩蚩盡鉏商,此物誰能珍。漢武得一角,燔烹誣鬼神。更以黄金鑄,傳誇後世人。”

李注:“嘉祐三年,交趾貢異獸二,其國自稱爲麒麟。或疑爲非麟,或疑爲山犀,或疑爲豹牛。及回詔,但稱得異獸。今詩未知指此事否,味公之意,疑其因以託興,謂世之識真者鮮耳。”

按,《長編》卷一百八十七嘉祐三年六月丁卯:“交阯貢異獸二。初,本國稱貢麟,n如水牛,身被肉甲,鼻端有角,食生芻果瓜,必先以杖擊,然後食。既至,而樞密使田況言……乃詔止稱異獸云。”范鎮《東齋記事》卷一:“嘉祐中,交趾貢麒麟二,予嘗於殿廷中與觀。n如水牛,身披肉甲,鼻端一角,食生芻、果瓜。每飼之,必先以杖擊其角,然後食之。是時,中外言非麟者衆。田元均況爲樞密使,言非麟,又歷引諸書所載形n,皆無此獸,恐爲遠人所欺,卒以爲異獸,詔答之。予嘗見陳公弼言榮州楊氏家水牛生子類此。蓋牛入水而蛟龍感之以生也。”

與王令鄱陽暫聚

沈文倬《王令年譜》:“四月,至蘄州蘄春郡娶婦。六月,至鄱陽安石處停留。至八月初到蘄口。”

按,是年王令行蹤:嘉祐三年四月,王令由江陰起程,六月至鄱陽王安石處停留,十一月歸江陰,十二月遷常州。沈文倬、湯江浩等考證甚詳。

有詩寄題孫覺所建衆樂亭

《詩注》卷十八《寄題衆樂亭》:“陵陽遊觀吾所好,恨不即過衆樂亭……令知道義士林服,遺愛豈用吾詩評。”

按,《王令集》卷五《寄題宣州太平縣衆樂亭爲孫莘老作》,當與公同時題寄。《(嘉慶)大清一統志》卷一百十五:“太平縣有陵陽山,在縣西六十里,與池州府石埭縣接界。有三峰矗立,屬縣者一,西屬石埭者二。”孫莘老,即孫覺,嘉祐元年至嘉祐四年知宣州太平縣,本年修衆樂亭。《(嘉慶)太平縣志》卷九《衆樂亭記》:“余令太平之年,得縣之東山溪之會處以作亭焉,而至者樂之,因名之曰衆樂,又列其所以樂者,爲之記以自覽。嘉祐三年六月,守縣令孫覺記。”

以王令至蘄春娶婦,與之書

《王令集》附録《與王逢原書五》:“辱書,感慰。舟但乘至蘄陽,當無人呵問,兼是吴舅法所當,亦何嫌不自駕之,以往還就載官物可也。旅居僧舍,良亦無聊,千萬自愛,時以書見教。”

按,據《王令年譜》,王令七月初九日上吴蕡《定吴夫人書》,並納聘幣,赴蘄州吴蕡任所聚親,時吴任蘄州石橋茶場尉。

七月,自饒州返江寧

《詩注》卷三十一《寄沈鄱陽》,詩曰:“離家當日尚炎風,叱馭歸時九月窮。”

自注:“時爲江東提刑。”

過彭澤,有詩詠狄仁傑、陶淵明廟

《詩注》卷三十一《狄梁公陶淵明俱爲彭澤令至今有廟在焉刁景純作詩見示繼以一篇》:“梁公壯節就夔魖,陶令清身託酒徒。政在房陵成底事,年稱甲子亦何須。江山彭澤空遺像,歲月柴桑失故區。末俗此風猶不競,詩翁歎息未應無。”

自注:“嘉祐中,江東提刑時作。”

一路頗有案舉,謗議紛然。致書曾鞏,鞏答之

《曾鞏集》卷十六《與王介甫第二書》:“比辱書,以謂時時小有案舉,而謗議已紛然矣。足下無怪其如此也。夫我之得行其志而有爲於世,則必先之以教化,而待之以久,然後乃可以爲治,此不易之道也……顧反不然,不先之以教化,而遽欲責善於人;不待之以久,而遽欲人之功罪善惡之必見。故按致操切之法用,而怨忿違倍之情生;偏聽摘抉之勢行,而譖訴告訐之害集。己之用力也愈煩,而人之違己也愈甚。況今之士非有素厲之行,而爲吏者又非素擇之材也。一日卒然除去,遂欲齊之以法,豈非左右者之誤而不爲無害也哉?則謗怒之來,誠有以召之……足下於今最能取於人以爲善,而比聞有相曉者,足下皆不受之,必其理未有以奪足下之見也。鞏比懶作書,既離南康,相見尚遠,故因書及此。”

過池州,與知州王晳之秋浦,望齊山,有詩唱和

《詩注》卷三十《和王微之秋浦望齊山感李太白杜牧之》:“齊山置酒菊花開,秋浦聞猿江上哀。此地流傳空筆墨,昔人埋没已蒿萊。平生志業無高論,末世篇章有逸才。尚得使君驅五馬,與尋陳迹久裴回。”

《詩注》卷三十五《和微之林亭》:“爲有檀欒占雒陽,憶歸杖策此徜徉。觀魚得意還知樂,入鳥忘機肯亂行。未敢許君輕去國,不應如我漫爲郎。中園日涉非無趣,保此千鍾慰北堂。”

李注:“齊山在池州貴池縣南五里,王晳《齊山記》云:‘山有十餘峰,其高正等,故曰齊山。或謂齊刺史齊映有善政,好此山,因名焉。’”

按,王晳(一作晢,形訛)字微之。皇祐元年,以著作佐郎知耀州富平縣。嘉祐二年秋知池州,梅堯臣有詩相送。《曾鞏集》卷十八《思政堂記》:“尚書祠部員外郎、集賢校理太原王君爲池州之明年,治其後堂北嚮,而命之曰思政之堂……嘉祐三年冬至日南豐曾鞏記。”池州隸屬江南東路,此詩當爲本年秋公巡檄至池州時,與王晳唱和之作。周必大《文忠集》卷一百六十九《泛舟遊山録》:“嘉祐中,因太守王晳易名集仙洞,與王介甫唱酬甚多,即撰《齊山記》者。”又詩曰“不應如我漫爲郎”,則此時公已自太常博士改祠部員外郎。

又“平生志業無高論,末世篇章有逸才”,李注曰:“介父平生以三代自詭,下視漢唐,宜謂二公無高論,特以逸才許之耳。”

次青陽,有詩

《詩注》卷四十《次青陽》:“十載九華邊,歸期尚眇然。秋風一乘傳,更覺負林泉。”

《繫年初稿》:“青陽今安徽青陽縣,宋時屬池州。王安石在皇祐三年通判舒州,該地近池州,皇祐三年至此已八年,十載言成數而已。”可從。

遊繁昌縣靈山寺

《詩注》卷二十一《靈山寺》:“靈山名誰自,波濤截孤峰……吾舟維其側,落日生秋風。瞰崖聊寄目,萬物極纖穠。震蕩江海思,洗滌堙鬱中。胡爲嬉遊人,過此無留蹤。景豈龍遊殊,盛衰浩無窮。吾聞世所好,樓殿浮青紅。那知山水樂,豈在豪華宫。世好萬變爾,感激難爲工。”

李注:“張芸叟《南征録》:‘靈山在太平州繁昌縣東二十里。寺踞山頂,殿閣重複,土俗云靈山寺。’又杜牧之有《題靈山寺行堅師院》詩。”“公詩意謂靈山之景,不讓金山,而彼特盛如此,且言世人但知樓觀之勝,而不知山水之趣。”

遊繁昌縣鳳凰山

《詩注》卷八《鳳凰山二首》其二:“歡樂欲與少年期,人生百年常苦遲。白頭富貴何所用,氣力但爲憂勤衰。願爲五陵輕薄兒,生在正觀開元時。鬬雞走犬過一生,天地安危兩不知。”

按,王象之《輿地紀勝》卷第十八:“鳳凰山,在繁昌縣西南二十里,有延禧覌。郭祥正有《寄鳳凰山張居士》詩。”

至當塗,遊白紵山

《詩注》卷十八《白紵山》,詩曰:“歌舞不可求,桓公井空在。”

李注:“《寰宇志》:‘白紵山在當塗縣東五里,本名楚山。桓温領妓游山奏樂,好爲白紵歌,因改爲白紵山。”“宋武亦嘗會群臣此山,歌白紵。”

遊九井,賦詩得盈字

《詩注》卷十八《九井得盈字》:“我來立久無所得,空數石上菖蒲生。中官繫龍投玉册,小吏磔狗澆銀觥。地形偶爾藏險怪,天意未必司陰晴。山川在理有崩竭,丘壑自古相虚盈。誰能保此千秋後,天柱不折泉常傾。”

李注:“九井,在當塗。殷仲文詩有《桓公南州九井》。”

《輿地紀勝》卷第十八:“九井山,在當塗縣。《文選》有殷仲文《南州九井作》,即此山也……或謂桓公鑿九井,因名,郭功甫詩有‘環營鑿九井’之句。”

遊牛渚

《詩注》卷八《牛渚》:“歷陽之南有牛渚,一風微吹萬舟阻。華戎蠻蜀支百川,合爲大江神所躔。山盤水怒不得泄,到此乃有無窮淵。朱衣乘車作官府,操制生殺非無權。陰靈秘怪不欲露,燬犀得禍却偶然。”

李注:“宣城舊志:‘牛渚山突出江中,世謂之牛渚沂,古津渡處也。’”

《輿地紀勝》卷第十八:“牛渚磯,《寰宇記》云:‘在當塗縣北三十餘里,古津渡也。水勢湍駛險要,備禦之地,又名采石。”

八月,歸江寧。曾鞏、常秩來訪,同觀王令《論語義》

《文集》卷七十八《答王逢原書》:“不見已兩月,雖塵勞汩汩,企望盛德,何日忘之。忽辱惠書,承以《論語義》見教,言微旨奥,直造孔庭,非極高明,孰能爲之?仰羨仰羨!近蒙子固、夷甫過我,因與二公同觀,尤所歎服。何時得至金陵,以盡遠懷。不宣。”

遊賞心亭,有詩寄長妹文淑

《詩注》卷二十四《遊賞心亭寄虔州女弟》:“秀叢千山霽,清涵萬里秋。滄江天上落,明月鏡中流。眼與魂俱斷,身依影獨留。爲憐幽興極,不見爾來遊。”

送沈康知常州

《詩注》卷三十六《送沈康知常州》:“作客蘭陵跡已陳,爲傳謡俗記州民。溝塍半廢田疇薄,廚傳相仍市井貧。常恐勞人輕白屋,忽逢佳士得朱輪。慇懃話此還惆悵,最憶荆溪兩岸春。”

按,《繫年初稿》繫於本年,是。沈康字景休。《長編》卷一百八十七嘉祐三年二月丙辰:“詔新提點江南東路刑獄沈康知常州,知常州王安石提點江南東路刑獄。以諫官陳旭言康才品凡下,又素無廉白之稱,故易之。”然沈康遲至本年秋方離京赴任,歐陽修、韓維、蘇頌、劉敞等均有詩送别。如韓維《南陽集》卷七《送沈學士知常州》:“去去國門誰不羨,畫舡煙浪入清秋。”歐陽修《居士集》卷十四《送沈學士知常州康》:“舊館芸香鎻寂寥,齋舲東下入秋濤。”蘇頌《蘇魏公文集》卷七《送沈學士守毗陵》:“高閣和鉛人暫去,秋郊驅弩吏趨迎。”可證。又劉敞《公是集》卷二十四《沈康學士知常州》,題注:“沈自博士除郡,某少時居客此州甚久。”《宋會要輯稿》職官六五:“(嘉祐三年二月)十五日,新提點江南東路公事沈康降知常州。以知諫院陳升之言康才品下人而素無廉白之譽故也。”據此,沈康當於本年秋以太常博士、集賢校理知常州。

致書曾鞏,問以獄事,鞏有答啓

《永樂大典》十七卷曾鞏《太平州與提刑别紙啓》:“某以屬吏,理當隔絶,不敢輒進私書,以冒煩視聽。而拜别門下,未及旬日,再蒙寵貺手教,眷愛之至,非復常情。其爲重賜,何以當之。其爲感辛,豈敢忘也。所謂孫小九,情宜正其重辟而聽于鈐轄司,固如尊旨。至於妻子從坐,若不上請,則尚有可疑。”

金程宇:“本書當作於嘉祐三年於太平州任司法參軍之時,提刑當爲王安石……本年二月,王安石移提點江南東路刑獄,太平州屬江南東路,故曾鞏自稱‘屬吏’。本年曾鞏與常秩(字夷甫)往金陵拜訪王安石,此後不久又得到王安石的來信,故書中有‘拜别門下,未及旬日,再蒙寵貺手教’之語,本書即爲回信。”可從。

答王回書,抨擊流俗因循,官吏苟簡

《文集》卷七十二《答王深父書》其二:“某學未成而仕,仕又不能俛仰以赴時事之會。居非其好,任非其事,又不能遠引以避小人之謗讒,此其所以爲不肖而得罪於君子者,而足下之所知也。往者,足下遽不棄絶,手書勤勤,尚告以其所不及,幸甚,幸甚!顧私心尚有欲言,未知可否,試嘗言之。某嘗以謂古者至治之世,然後備禮而致刑。不備禮之世,非無禮也,有所不備耳;不致刑之世,非無刑也,有所不致耳。故某於江東,得吏之大罪有所不治,而治其小罪。不知者以謂好伺人之小過以爲明,知者又以爲不果於除惡,而使惡者反資此以爲言。某乃異於此,以爲方今之理勢,未可以致刑。致刑則刑重矣,而所治者少;不致刑則刑輕矣,而所治者多,理勢固然也。一路數千里之間,吏方苟簡自然,狃於養交取容之俗,而吾之治者五人,小者罰金,大者纔絀一官,而豈足以爲多乎?工尹商陽非嗜殺人者,猶殺三人而止,以爲不如是,不足以反命。某之事,不幸而類此。若夫爲此紛紛,而無與於道之廢興,則既亦知之矣。抑所謂‘君子之仕行其義者’,竊有意焉,足下以爲如何?

自江東日得毁於流俗之士,顧吾心未嘗爲之變,則吾之所存,固無以媚斯世,而不能合乎流俗也。及吾朋友亦以爲言,然後怵然自疑,且有自悔之心。徐自反念:古者一道德以同天下之俗,士之有爲於世也,人無異論。今家異道,人殊德,又以愛憎喜怒變事實而傳之,則吾友庸詎非得於人之異論、變事實之傳,而後疑我之言乎?況足下知我深,愛我厚,吾之所以日夜向往而不忘者,安得不嘗試言吾之所自爲,以冀足下之察我乎?使吾自爲如此,而可以無罪,固夫善。即足下尚有以告我,使釋然知其所以爲罪,雖吾往者已不及,尚可以爲來者之戒。幸留意以報我,無忽。”

按,此書當作於曾鞏《與王介甫第二書》後,“及吾朋友亦以爲言”,謂曾鞏也。公按巡一路,小者罰金,大者絀官,與官場因循苟簡之風頗多違戾,故惹怨怒。《王令集》卷十九《答王介甫書》:“道路時聞流議,固俗人常態耳。”“近聞江東在位,往往怨怒,此皆令所親見。”雖密友曾鞏、王回,亦不無質疑,故公於此書辯解,惟王令爲之聲援。同書卷十八《寄孫莘老書》:“所喻介甫甚悉,於此疑者固多,亦略類此,是亦何所疑哉?彼教之不改而後誅之,固善也。以今之世,上下代易,如朝暮之客耳,乃欲以古之成法責之,恐非知變者之論也。夫聖人之於刑,豈樂輕用耶?惟過與不知者宥之耳。至於後世,民之饑寒而刑其爲盜,不教而責其孝悌,故曾子謂‘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者,此耳。論者以謂吏之以賄敗者,是過邪?不知邪?以禄食民而爲此,尚亦哀矜之耶?法令之著天下甚矣,此屬豈不盡曉耶?於此教之而不斥,於他尚有斥之者乎?必有斥之者,於此争先後耳。於他無斥者,是留以禍天下也。”

九月,按巡廣德軍,與陳闡、錢材翁等遊

《詩注》卷三十二《同陳伯通錢材翁遊山二君有詩因依元韻》:“秋來閑興每登臨,因叩精藍望碧岑。强策羸驂尋水石,忽驚幽鳥下煙林。經時覽物悲歡異,自古忘名趣向深。安得湖山歸我手,静看雲意學無心。”

按,《元豐九域志》卷六:“同下州,廣德軍。治廣德縣。”趙與泌《寶祐仙溪志》卷四:“陳闡字伯通,皇祐元年登進士第。歷汀州武平縣令……知廣德縣。縣舊多滯訟,公與民面議,可否立決。”詩當作於本年,時公自金陵歸鄱陽,過廣德軍。

修書欲寄與丁元珍,未果

《文集》卷七十五《與丁元珍書》:“過廣,曾欲作書,遣人奉詗動止,以有故亟歸,是以雖作書而不果遣。”

與孫覺相會,論及信州獄事

《文集》卷七十六《與孫莘老書》:“某昨日相見,殊怱怱,所示及信獄事,深思如此難處,足下試思其方,因書示及。”

度麾嶺,有詩寄孫覺,並致書請孫疏示鹽秤子搔擾事

《詩注》卷三十一《度麾嶺寄莘老》:“區區隨傳换冬春,夜半懸崖託此身。豈慕王尊能許國,直緣毛義欲私親。施爲已壞平生學,夢想猶歸寂寞濱。風月一歌勞者事,能明吾意可無人。”

《文集》卷七十六《與孫莘老書》:“某昨日相見,殊怱怱,所示及信獄事,深思如此難處,足下試思其方,因書示及……鹽秤子搔擾事,幸疏示其詳,不敢作足下文字施行,要約束今後耳。足下既受人民社稷於上官,勢亦不得有所避,避太過,則其事將不直,而職事亦何由理也。如鹽秤子事,悉望疏示。自足下職事,然某不敢漏露也。至麾嶺鄉詩,奉寄一覽也。秋冷自愛。”

《詩注》卷三十一《寄沈鄱陽》,李注:“信州弋陽縣有葛溪。按:江東地志無藤溪,豈誤以葛爲藤乎?麾嶺,在徽州績溪縣西北十里,《圖經》‘麾’作‘徽’,太平州寧國縣亦有徽嶺,未知孰是。”

《詩注》卷十四《别孫莘老》,李注:“介甫後自群牧出憲江東,莘老時猶在太平。公集有與莘老一書,論朋友切磨及鹽秤子事,亦可見二公情分,始未嘗不同,後卒以論新法故異耳。”

《繫年》:“此書中提及鹽秤子事,據李雁湖乃以此爲是年安石提刑江東時事,從之。”

按,孫覺嘉祐元年爲宣州太平縣令(詳本譜嘉祐元年)。宣州屬江南東路,公按部至此,與孫覺相會。

過歙州,識周之道,熟知其治n

汪藻《浮溪集》卷二十六《尚書刑部侍郎贈通議大夫周公墓誌銘》:“年十三,以文謁安定先生胡瑗,瑗奇之,因留受業。擢皇祐五年進士第,調主杭州錢塘簿……移歙州祈門令,有政蹟……初,王文公安石奉使江東,祁門其屬邑也,熟知公治n。”

按,墓主周之道,字覺民,皇祐五年進士,累官至尚書刑部侍郎,元符三年卒。

欲上書請郡。曾鞏、王回、丁寶臣等致書勸止

《王令集》卷十九《答王介甫書》:“此職安可以久居?所請雖頻,要有得而後止耳。辭既遜順,雖煩亦何所害?承見示諸君之論,以謂不宜自求便安,數溷朝廷,此似不量爲使與請郡輕重者也。使要之不可爲,則請郡雖煩,有不避也。世之與官爵有所徼求,與自以爲冤而求直者,書有數十上矣。若以義論之,則使之不可爲決矣;不以義論之,則雖煩,與彼何異耶?何爲而遽止以憚煩耶?近聞江東在位,往往怨怒,此皆令所親見。介甫所待遇,未有以失之也,然而人之如此者,以其所爲異耳。持公心,不阿黨,以遊兹世,難矣!恐久而不免人禍也。古之人,非其時,有魚鹽賈販自活者多矣,然未有爲貧而爲公卿大夫者。非惟不可,亦勢不便耳。今既參差其間,要得郡後止耳。不審何如。”

按,據令書,公欲請郡辭免江東提刑,“諸君之論,以謂不宜自求便安,數溷朝廷”。“諸君”,謂曾鞏、丁寶臣等。

有詩寄沈起

《詩注》卷三十一《寄沈鄱陽》:“離家當日尚炎風,叱馭歸時九月窮。朝渡藤溪霜落後,夜過麾嶺月明中。山川道路良多阻,風俗謡言苦未通。惟有鄱君人共愛,流傳名譽滿江東。”

公自注:“時爲江東提刑。”

《繫年》:“當作於是年九月末。”是。

按,《繫年初稿》謂沈鄱陽爲沈康,誤。沈康自嘉祐三年秋出知常州,次年權管勾南京留司御史臺。此人爲沈起,時知鄱陽縣。至和元年六月,公曾爲撰《通州海門興利記》。沈括《長興集》卷三十《故天章閣待制沈興宗墓誌銘》:“公諱起,字興宗,少篤學,有聞州閭。州舉進士第一人,復以高第,調滁州軍事推官……乃特遷大理寺丞、知通州海門縣……秩滿,遷殿中丞、知饒州鄱陽縣。饒劇郡,鄱陽,州所治,令少稱職者,公特於此得譽。”詩曰“離家當日尚炎風,叱馭歸時九月窮”,“離家”,饒州治所,荆公家室所在;歸時,謂自金陵返饒州。

與王令書,詢配兵事,並約冬末至金陵聚

《文集》卷七十五《與王逢原書》其六:“得手教,承尚在江州,思企何可勝言。安石昨到金陵,匆匆遂歸番陽,冬末須一到金陵,不知逢原此行,以何時到江陰?今必與吴親同舟而濟,但到金陵,莫須求客舟以往否?近制,船難爲謀。自金陵至潤只一兩程,到潤則求舫,至江陰亦易矣。某處此遂未有去理。如孫少述、丁元珍、曾子固尚以書見止,不宜自求便安,數溷朝廷,它人復有可望其見察者乎?罪釁日積,而不知所以自脱,足下安以爲我謀哉?配兵不習水事,甚善,但計今之勢,如此等事皆不可與論説,不知足下意以爲當如何施行?幸試疏示,更有所聞,悉望見教。所至幸望留意,訪以所不逮也。至冬末到金陵,欲望逢原一至金陵見訪,不知可否。私心極有事,欲面謁,切試思之,幸能一來,爲惠大矣。”

按,湯江浩:“據書中所言可知此時逢原娶親已在歸程之江州,安石則始至金陵。以行程推之,此作書時當在是年九月初。安石已擬冬末再到金陵,並約王令到時相會。”書曰:“安石昨到金陵,匆匆遂歸番陽,冬末須一到金陵。”然則公作此書時,已自金陵歸鄱陽,其時當於九月末。

寄書丁元珍,約冬末重會於廣德

《文集》卷七十五《與丁元珍書》:“過廣,曾欲作書,遣人奉詗動止,以有故亟歸,是以雖作書而不果遣……求郡固且止,甚荷見教。然某之所請,不爲無辭。若執政不察,直以爲罪,則某何敢解免?如欲盡其辭而然後加之罪,則某事固有本末,非今日苟然欲避煩勞而求佚也。古者一道德以同俗,故士有揆古人之所爲以自守,則人無異論。今家異道,人殊德,士之欲自守者,又牽於末俗之勢,不得事事如古,則人之異論,可悉弭乎?要當擇其近於禮義而無大譴者取之耳。不審足下終將何以爲僕謀哉?秋冷,自愛重之。望冬間復到廣州,冀或一邀從者,爲境上之會,不審可求檄來否耳。”

丁元珍即丁寶臣,此書作於《與王逢原書》其六後,故曰“求郡固且止,甚荷見教”。書曰:“過廣,曾欲作書,遣人奉詗動止,以有故亟歸,是以雖作書而不果遣……秋冷,自愛重之。望冬間復到廣州,冀或一邀從者,爲境上之會,不審可求檄來否耳。”據此,則公於本年九月間,曾至廣州。然廣州屬廣南東路,與江南東路並不接壤,公身爲一路監司,緣何擅離職守遠至廣州?丁寶臣又於廣南東路任何職?此皆不可解。

按,宋刻元明遞修本《臨川先生文集》卷七十五《與丁元珍書》:“秋冷,自愛重之。望冬間復到廣,冀或一邀從者,爲境上之會,不審可求檄來否耳。”由此,知何氏本《臨川先生文集》“廣州”之“州”爲衍文,“州”涉下文“冀”之“北”旁而衍。“過廣”之“廣”,非廣州,乃爲廣德軍。廣德軍屬江南東路,治廣德縣,與兩浙路湖州毗鄰。其時,丁寶臣貶監湖州酒税,歐陽修《舉丁寶臣n》:“右臣竊見太常丞、湖州監酒務丁寶臣,前任知端州日,因遭儂智高事停官,叙理監當。”題注:“嘉祐四年。”故公之書末謂:“望冬間復到廣,冀或一邀從者,爲境上之會,不審可求檄來否耳。”

綜上所考,公自金陵返鄱陽,先至廣德軍,欲致書丁寶臣,未果;途中得丁來書薦曹振,且諭以不可再求郡數溷朝廷。甫歸鄱陽,即作此書與丁,因冬末欲再回金陵,約丁會於廣德軍。曹振,常州人,《(咸淳)重修毗陵志》卷十一:“皇祐五年鄭獬榜進士。”

弟安禮自鄱陽取道隨州入京應試

《王令集》拾遺《答王和甫書》:“自鄱取隨以抵取京師,愈加迂緩,車馬冒寒,能無苦乎!令既至家後,復謀遷常……不知行李以何時至京,與平甫誰爲先後……冬寒比劇,遠客尤望加愛。”

按,《王令集》卷十九《與王介甫書》:“舟行濡滯,以十一月到家,十二月遷常,久不得行李所在,殊竊怪之。”故《答王和甫書》當作於本年十一月,時王安禮正於入京途中。歐陽修《送王平甫安國下第》,題注:“嘉祐四年。”則此次王安國兄弟赴京,爲應來年科考。

十月,王令至真州,來書論及請郡及配兵上綱等事。有書回之,約來年春會於江寧。

《王令集》卷十九《答王介甫書》:“令已至真,東歸不過三五日耳……道路時聞流議,固俗人常態耳。求之於義,未見有失也。此職安可以久居?所請雖頻,要有得而後止耳……近聞江東在位,往往怨怒,此皆令所親見。介甫所待遇,未有以失之也,然而人之如此者,以其所爲異耳……今既參差其間,要得郡後止耳。不審何如?

配兵不習水事,竊以爲上論無害,今居其職,安得無所言耶?若乞河北、山東、關西、河東等路應犯配人,量道里遠近,各配重役。或無江河處,但非邊江,雖在江南,似亦可。若江、池、太平等州,或上江更有邊江州郡,似此類者。必闕兵士應役。或於旁郡,不發綱運州郡,如舒、蘄、信、歙等州,抽填應用。如江東轉運司於江寧别作小營,聚十州兵士,祗備上綱之類。如已配在江、池等州,北人不會水者,並乞改配。不邊江腹内州軍,不審亦可否?或聞亦有條不許差北人上綱,信否?仍問知。兵士既上綱爲重役法,當二年一替。今既上綱,即四五年不替,多爲用財者所侵。聞兵士既滿限,飢寒不能自存,多逃竄以求脱,雖十將節級皆然,其下可知也。但不知提刑司亦治此否?道路其他無聞。其所施置,所買炭、定磁器價之類。民間甚以爲便,乞知之。冬寒,伏乞保愛,令再拜。”

《文集》卷七十五《與王逢原書》其七:“方欲作書,而得所賜書,尤感慰……方力求所欲,但未知何時得耳。及冬春之交未得脱此,冀相遇於江寧,不審肯顧否?承教許如此,當可如約也。但不謀潤居,何也?江陰豈不可留乎?若在潤,則相遇尤易耳。配卒事須面叙乃悉,餘更有所聞,悉望見教……冬寒自愛。”

王令歸江陰致書。答之,再約會於江寧

《王令集》附録《與王逢原書》其四:“承跋涉到江陰,與賢閤萬福,良以爲慰。安石居此,鬱鬱殊無聊,念非見君子,誰與論此?不久來江寧,冀逢原一來,不審可否?倘可與子明同來乎?不知脚氣近日如何?切自慎愛,千萬,千萬!近見莘老,其不肯豫人事,固知其如此久矣。而書來過相稱譽,似以俗人見遇,不知其故何也。既已任此職事矣,彼以此遇我,殆其宜也。冬寒,自愛。”

王靖奉使江東訪茶法利害,有詩相寄。酬之,述東南茶法之害

《詩注》卷六《酬王詹叔奉使江東訪茶法利害見寄嘉祐三年九月》:“余聞古之人,措法貽厥後。命官惟賢材,職事又習狃。止能權輕重,王府則多有。豈嘗榷其子,而爲民父母。當時所經營,今十已毁九。其一雖幸在,漂摇亦將朽。公卿患才難,州縣固多苟。詔令雖數下,紛紛誰與守?官居甚傳舍,位以聲勢受。既不責施爲,安能辨賢不。區區欲救弊,萬謗不容口。天下大安危,誰當執其咎。勞心適有罪,養譽終天醜。豈惟祖子孫,教戒及朋友。貴者大其領,詩人歌四牡。至尊空獨憂,不敢樂飲酒。哿矣富阡陌,哀哉此無糗。鄉閭人所懷,今或棄而走。豈無濟時術,使爾安畎畝。故今二三公,戮力思矯揉。永惟東南害,茶法蓋其首。私藏與竊販,犴獄常紛糾。輸將一不足,往往死鞭杻。敗陳被雜惡,强賣曾非誘。已云困關市,且復搔林藪。將更百年弊,謂民知可否。出節付群材,詢謀欲經久。朝廷每如此,自可躋仁壽。因知從今始,漸欲人財阜。吾宗恢奇士,選使自朝右。聰明諒多得,爲上歸析剖。王程雖薄遽,邦法難鹵莽。願君博諮諏,無擇壯與耉。余知茶山民,不必生皆厚。獨當征求任,尚恐難措手。孔稱均無貧,此語今可取。譬如輕萬鈞,當令衆人負。强言豈宜當,聊用報瓊玖。”

李注:“嘉祐四年二月,三司言……請遣官詢察利害以聞。詔遣司封員外郎王靖等分行六路,及還,皆言如三司議便。”“按公集有《議茶法》一篇,與詩意同。”

《蔡譜》卷七、《繫年》皆從之,誤。《繫年初稿》:“此詩作於嘉祐三年冬或四年春。”

按,《宋史》卷一百八十四《食貨下六》:“至嘉祐中,著作佐郎何鬲、三班奉職王嘉麟又皆上書請罷給茶本錢,縱園户貿易,而官收租錢與所在征算,歸榷貨務以償邊糴之費,可以疏利源而寬民力。嘉麟爲《登平致頌書》十卷、《隆衍視成策》二卷上之,淮南轉運副使沈立亦集《茶法利害》爲十卷,陳通商之利。時富弼、韓琦、曾公亮執政,決意嚮之,力言於帝。三年九月,命韓絳、陳升之、吕景初即三司置局議之。十月,三司言:‘茶課緡錢歲當入二百二十四萬八千,嘉祐二年纔及一百二十八萬,又募人入錢,皆有虚數,實爲八十六萬,而三十九萬有奇是爲本錢,纔得子錢四十六萬九千,而輦運縻耗喪失,與官吏、兵夫廪給雜費,又不與焉。至於園户輸納,侵擾日甚,小民趨利犯法,刑辟益繁,獲利至少,爲弊甚大。宜約至和以後一歲之數,以所得息錢均賦茶民,恣其買賣,所在收算,請遣官詢察利害以聞。’詔遣官分行六路,還言如三司使議便。”

《長編》卷一百八十八嘉祐三年九月辛未:“初,官既榷茶,民私蓄販皆有禁,臘茶之禁,尤嚴於他茶,犯者其罰倍,凡告捕私茶皆有賞。然約束愈密,而冒禁愈蕃,歲報刑辟,不可勝數。園户困於征取,官司旁緣侵擾,因而陷于罪戾,以至破産逃匿者,歲比有之。又茶法屢變,歲課日削,至和中,歲市茶淮南纔四百二十二萬餘斤,江南三百七十五萬餘斤,兩浙二十三萬餘斤,荆湖二百六萬餘斤,唯福建天聖末增至五十萬斤,詔特損五萬,至是增至七十九萬餘斤,歲售錢并本息計之,纔百六十七萬二千餘緡。官茶所在陳積,縣官獲利無幾,論者皆謂宜弛禁便。

先是,天聖中,有上書者言茶鹽課虧,帝謂執政曰:‘茶鹽民所食,而强設法以禁之,致犯者衆;顧贍養兵師經費尚廣,未能弛禁爾。’景祐中葉清臣嘗上疏乞弛禁,下三司議,皆以爲不可行。至是,著作郎何鬲、三班奉職王嘉麟又皆上書請罷給茶本錢,縱園户貿易,而官收税租錢與所在征算歸榷貨務,以償邊糴之費,可以疏利源而寬民力。嘉麟爲《登平致頌書》十卷、《隆衍視成策》二卷上之。淮南轉運副使沈立亦集《茶法利害》爲十卷,陳通商之利。宰相富弼、韓琦、曾公亮等決意嚮之,力言于帝。癸酉,命絳、旭及知雜御史吕景初,即三司置局議之。”

又,《長編》卷一百八十九嘉祐四年二月戊辰:“始,命韓絳、陳旭、吕景初即三司置局議弛茶禁,其十月,三司言:‘茶課緡錢歲當二百四十四萬八千,嘉祐二年才及一百二十八萬,又募人入錢,皆有虚數,實爲八十六萬,而三十九萬有奇是爲本錢,才得子錢四十六萬九千而已,其輦運之費喪失與官吏、兵夫廪給雜費又不與焉。至於園户輸納,侵擾日甚,小民趨利犯法,刑辟益蕃,獲利至小,爲弊甚大。宜約至和之後一歲之數,以所得息錢均賦茶民,恣其買賣,所在收算。請遣官詢察利害以聞。’詔遣司封員外郎王靖等分行六路,及還,皆言如三司議便。”李燾注:“三司奏茶課歲入數,及遣使察六路利害,本志在去年十月,而《實録》不云,今附見于此。”《宋朝諸臣奏議》卷一百八載張方平《上仁宗乞馳茶禁》:“(嘉祐三年)八月,命翰林學士韓絳、知諫院御史知雜吕景初,即三司置局,議弛茶禁。十月,方平爲三司使,上此奏,遂遣司封員外郎王靖等分行六路。及還,皆言如三司議便。四年二月,下詔。”

可見,王靖等分行六路訪茶法利害,爲本年十月;其與公唱酬,亦於此月。公極言榷茶“永惟東南害,茶法蓋其首”,與當軸之富弼、韓琦、曾公亮等意合,“故今二三公,戮力思矯揉”。此詩或上達三司、宰執,“願君博諮諏,無擇壯與耉”。公旋除三司度支判官,應與其反對榷茶之立場有關。此後,公又撰《議茶法》、《茶商十二説》,力駁榷茶之法(詳下)。

另,王靖字詹叔,王旦之孫,《宋史》卷三百二十有傳:“蚤孤,自力於學,好講切天下利害。以祖蔭歷通判閬州,知滁州……擢利州路轉運判官,提點陝西刑獄。”

《嚴評》:“抵得萬言書讀。欲不必征榷而王府自有,於是均輸青苗之法遂行。荆公胸中社會主義甚富。孔之均無貧,均得而各富也。荆之意乃欲均取而以富國。吾不謂此老爲無誤,然有經世力慮,則唐以來一人而已。使公而生於今,移其所信於古以信於今,加以詢謀,中國尚有豸乎!”

十月二十七日,除三度支判官,作《江東召歸》

《長編》卷一百八十八嘉祐三年十月甲子:“提點江南東路刑獄、祠部員外郎王安石爲度支判官。安石獻書萬言,極陳當世之務。”

《詩注》卷四十五《江東召歸》:“昨日君恩誤賜環,歸腸一夜繞鍾山。雖然眷戀明時禄,羞見琅琊有邴丹。”題注:“自江東提刑召入,時嘉祐三年十月也。”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石傳》:“請知常州。移提點江東刑獄,入爲度支判官,時嘉祐三年也。”

《名臣碑傳琬琰集》下卷十四《王荆公安石傳實録》:“出知常州,提點江南東路刑獄,入爲三司度支判官。獻萬言書,極陳當世之務。”

《宋史》卷十二《仁宗四》:“(嘉祐五年五月)己酉,王安石召入爲三司度支判官。”

《顧譜》卷上:“(嘉祐五年五月)己酉,公召入爲三司度支判官。”

《蔡譜》卷八:“嘉祐五年庚子,年四十。五月,王安石召入爲三司度支判官。”

按,《顧譜》、《蔡譜》皆以嘉祐五年公入爲三司度支判官,蓋沿《仁宗本紀》。公提點江東一路,謗議喧嘩,而治績卓然,磨勘優等;又力主罷榷茶,與宰執意合,故有此優除。《長編》卷一百三十五慶曆二年正月癸亥:“詔磨勘院:‘自今提點刑獄朝臣代還,列功過三等以聞。上等除省府判官、轉運使副,中等除大藩一任,然後升陟之;下等降知州。”公自太常博士轉祠部員外郎,當於本年提點江東刑獄任上。

《宋史》卷一百六十二《職官二》:“(三司使)掌邦國財用之大計,總鹽鐵、度支、户部之事,以經天下財賦而均其出入焉。鹽鐵,掌天下山澤之貨,關市、河渠、軍器之事,以資邦國之用。度支,掌天下財賦之數,每歲均其有無,制其出入,以計邦國之用。户部,掌天下户口、税賦之籍,榷酒、工作、衣儲之事,以供邦國之用。副使,以員外郎以上歷三路轉運及六路發運使充。判官,以朝官以上曾歷諸路轉運使、提點刑獄充。三部副使,各一人,通簽逐部之事。三部判官,各三人,分掌逐案之事。三部各有孔目官一人,都勾押官一人,勾覆官四人……度支分掌八案:一曰賞給案,掌諸給賜、賻贈例物、口食、内外春冬衣、時服、綾、羅、紗、縠、綿、布、鞋、席、紙、染料,市舶、權物務、三府公吏。二曰錢帛案,掌軍中春冬衣、百官奉禄、左藏錢帛、香藥榷易。三曰糧料案,掌三軍糧料、諸州芻粟給受、諸軍校口食、御河漕運、商人飛錢。四曰常平案,掌諸州平糴。大中祥符七年,置主吏七人。五曰發運案,掌汴河廣濟蔡河漕運、橋梁、折斛、三税。六曰騎案,掌諸坊監院務飼養牛羊、馬畜及市馬等。七曰斛斗案,掌兩京倉廪廥積,計度東京糧料、百官禄粟厨料。八曰百官案。掌京朝幕職官奉料、祠祭禮物、諸州驛料。”

與王令書,擬寓和州俟命,並往真州迎親,約王令會於真州

《文集》卷七十五《與王逢原書》其三:“唯逢原見教,正得鄙心之所欲。方欲請,而已被旨還都,遂得脱此,亦可喜也。但今兹所除,復非不肖所宜居,不免又干溷朝廷,此更增不知者之毁。然吾自計當如此,豈能顧流俗之紛紛乎?不久到真州,冀逢原一來見就,不知有暇否,幸因書見報。某止寓和州耳,來真唯迎親老,來視女弟,既而歸和俟命也。冬寒自愛。”

上書富弼,以不習錢糧之事辭度支判官,求一閑郡

《文集》卷七十四《上富相公書》:“某竊自度,守一州尚不足以勝任,任有大於一州者,固知其不勝也。自被使江東,夙夜震恐,思得脱去,非獨爲私計,凡以此也。三司判官,尤朝廷所選擇,出則被使漕運,而金穀之事,某生平所不習,此所以蒙恩反側而不敢冒也……誠望閤下哀其忠誠,載賜一州,處幽閒之區,寂寞之濱。其治民非敢謂能也,庶幾地閒事少,夙夜悉心力,易以塞責而免於官謗也。若夫私養之勢不便於京師,固嘗屢以聞朝廷,而熟於左右者之聽矣。”

按,富相公爲富弼,至和二年六月拜相。《長編》卷一百八十至和二年六月戊戌:“忠武節度使、知永興軍文彦博爲吏部尚書、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宣徽南院使、判并州富弼爲户部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宋宰輔編年録》卷五:“(至和二年)六月戊戌,陳執中罷相。授檢校太尉、同平章事、充鎮海軍節度使、判亳州。同日,文彦博、富弼並相。”“嘉祐六年三月己亥,富弼罷相,以母喪去位。弼自至和二年六月拜相,是年三月丁母憂,入相踰五年。”

吴季野寄詩,以賈誼相比,酬之

《詩注》卷三十六《酬吴季野見寄》:“漫披陳蠹學經綸,捧檄生平秖爲親。聞道不先從事早,課功無n取官頻。豈堪置足青冥上,終欲回身寂寞濱。俯仰謬恩方自歉,慙君將比洛陽人。”

自注:“時被召,來詩以賈誼見方。”即詩曰“慙君將比洛陽人”。“捧檄”,出使。故當作於本年自江東提刑被召入京時。公另有詩,即以賈誼自喻。《詩注》卷二十四《賈生》:“漢有洛陽子,少年明是非。所論多感慨,自信肯依違。死者若可作,今人誰與歸?應須蹈東海,不若涕沾衣。”李注:“言仲連蹈東海,不若誼仕漢切于救時。”高步瀛評曰:“寄託遥深,此荆公自喻也。”

卸任提點江東刑獄,泊棠陰

《詩注》卷八《解使事泊棠陰時三弟皆在京師二首》:“始吾泊棠陰,三子不在舟。今當捨之去,三子還遠遊。茫然千里水,今見荻花洲。俛仰换春冬,紛紛空百憂。懷哉山川異,往矣霰雪稠。登高一涕泗,寄此寒江流。”

李注:“介甫嘉祐三年二月自常州移提點江東刑獄。此言‘换春冬’,去官時當是明年。自是入爲三司判官,獻萬言書,深言當世之故。所謂‘百憂’,皆書中所論者。”

《沈注》:“《一統志》:‘棠陰市,在撫州府宜黄縣東二十里;又饒州府鄱陽縣西七十五里立德鄉,有棠陰鎮。’玩此二詩,似在撫州者也。”

《繫年》從之。

按,以上皆不確。“解使事”,謂解除提點江東刑獄之差遣。“换春冬”,蓋言是年二月自知常州移提點江南東路刑獄,至十月又自提點江南東路刑獄爲三司度支判官。《詩注》卷三十一《度麾嶺寄莘老》:“區區隨傳换冬春,夜半懸崖託此身。”即此之謂也。《沈注》以棠陰爲撫州之棠陰,亦誤。此棠陰當爲鄱陽縣西之棠陰鎮,鄱陽爲饒州治所,而饒州則爲江東提刑治所,故詩曰“始吾泊棠陰,三子不在舟”,蓋謂是年初赴鄱陽與離任鄱陽,皆泊棠陰。又,弟安國、安禮已於本年先自鄱陽取道隨州赴京師,故詩題曰“時三弟皆在京師”。

歸臨川,再宿金峰,題詩

《詩注》卷三十九《初去臨川》,李注:“撫州金峰有公題字云:‘皇祐庚寅,自臨川如錢塘,過宿此。嘉祐戊辰,自番陽歸臨川,再宿金峰。’詩云:‘十年再宿金峰下,身世飄然豈自知。山谷有靈應笑我,紛紛南北欲何爲。’此詩非庚寅歲作,即戊辰年也。集中無此詩。”

《繫年》:“按李壁謂‘嘉祐戊辰’云云,當爲‘嘉祐戊戌’之誤,緣嘉祐無戊辰;又由庚寅至戊戌爲九年,言‘十年’者,蓋舉其成數也。”是也。

與臨川邑人詩酒盤桓,至歲末

《詩注》卷十《和王勝之雪霽借馬入省》:“前年臘歸三見白,霽色嶺上班班留。杖藜此時將邑子,登眺置酒身優游。豈如都城今日事,秖恐一蹶爲親憂。因知田里駕欵段,昔人豈即非良謀。”

按,此詩作於嘉祐五年歲末(詳下)。詩歌鋪陳京都之酷寒,繼而憶及前年(即本年)臘歸之時與邑子登眺置酒優遊之樂,引起歸田之思。

是年,撰《城陂院興造記》

《文集》卷八十三《城陂院興造記》:“當慶曆之甲申,法沖始傳其毁而有之。至嘉祐之戊戌,而自門至于寢,浮屠之所宜有者,新作之皆具……於是其徒相與礱石於庭,而使來以請。”

是年,有詩寄題張師錫静居院

《詩注》卷十九《張氏静居院》:“張侯始出仕,所至多名譽。老矣歸偃休,買地斸荒蕪。屋成爲令名,名實與時俱。……褒稱有樂石,丞相爲之書。而我不自量,聞風亦歌呼。”

按,梅堯臣本年有《寄題西洛致仕張比部静居院四堂》,朱東潤注:“疑是張師錫。”此詩與梅詩同押七虞韻,當爲同時題寄。

又,張師錫,張去華之子,《宋史》卷三百六《張去華傳》:“子師古至國子博士,師錫殿中丞,師顔國子博士。”宋庠《元憲集》卷二十四有《前尚書比部員外郎張師錫服闋可舊官制》。吴處厚《青箱雜記》卷五:“唐路德延有《孩兒詩》五十韻,盛傳於世。近代洛中致政侍郎張公師錫追次其韻,和成《老兒詩》,亦五十韻……師錫年八十餘卒,又有《喜子及第》詩。”歐陽修有《寄題洛陽張少卿静居堂》,題注:“嘉祐六年。”

至於詩曰“褒稱有樂石,丞相爲之書。而我不自量,聞風亦歌呼”之丞相,應指韓琦,本年六月拜集賢相。《安陽集》卷二《寄題西京致政張郎中静居院》:“休官得宴閑,理固居處静。中或不自達,觸物撓天性。遂令優游心,反致寂寞病。”

是年,邵飾卒。有詩挽之

《文集》卷三十五《致仕邵少卿挽辭二首》其一:“謝朓城中守,梁鴻墓下歸。素車馳吉路,丹旐卷寒輝。撫几虚容在,瞻圖實貌非。無因置一酹,空此嘆長違。”其二:“杯酒邗溝上,紛紛已十年。音容常想見,風跡每流傳。老去元卿位,新開太守阡。慶門當更大,子弟固多賢。”

按,《南齊書》卷四十七《謝朓傳》:“少好學,有美名,文章清麗……除秘書丞,未拜,仍轉中書郎,出爲宣城太守。”詩曰“謝朓城中守”,知邵少卿曾知宣州。考仁宗、英宗、神宗三朝邵姓知宣州者,惟邵飾一人,曾於皇祐四年九月以金部郎中知宣州。又《後漢書》卷八十三《梁鴻傳》:“遂至吴,依大家皋伯通……疾且困,告主人曰:‘昔延陵季子葬子於嬴博之間,不歸鄉里,慎勿令我子持喪歸去。’及卒,伯通等爲求葬地於吴要離冢傍,咸曰:‘要離烈士,而伯鸞清高,可令相近。’”注曰:“要離,刺吴王僚子慶忌者。冢在今蘇州吴縣西,伯鸞墓在其北。”《京口耆舊傳》卷三:“邵飾字去華,丹陽人。大中祥符元年,以進士擢第,賜同學究出身……居無何,除江、淮都大發運使。會有言其年高,改知潭州。未行,改宣州。到任未一歲,改蘇州,居三月,又改明州,引年致仕。嘉祐三年卒,年七十有三,葬彭泉村。陳洙作墓誌。”詩曰“梁鴻墓下歸”,蓋邵飾至和元年曾知蘇州,至和二年改知明州,即引年致仕。翌年,梅堯臣亦有詩挽之,曰:“位至九卿亞,年過七十春。”“買得吴門宅,歸來自種花。春風未歌徹,東岱已魂賒。”

是年,作《日出堂上飲》

《詩注》卷十一《日出堂上飲》:“日出堂上飲,日西未云休。主人笑而歌,客子歎以愀。指此堂上柱,始生在巖幽。雨露飽所滋,凌雲亦千秋。所託願永久,何言值君收。乃令卑濕地,百蟻上窮鎪。丹青空外好,鎮壓已堪憂。爲君重去之,不使一蟻留。蟻力雖云小,能生萬蚍蜉。又能高其礎,不爾繼者稠。語客且勿然,百年等浮漚。爲客當酌酒,何豫主人謀。”

李注:“此詩意有所比喻,而其詞甚微。此詩主以喻君,客以喻臣;堂以喻君,柱以喻臣。堂上主人居安而忘危,爲客者視其蠧壞已甚,將有鎮壓之憂,爲主人圖所以弭患。此臣不忘君卷卷之義,更張之念,疑始於此。公弟平甫有詩亦云:‘堂上有遺羶,堂下無聚螘。但知嗜欲求,不必風雨至。浸淫蚍蜉生,穴柱從此始。莊生亦知言,信矣常棄智。’”

按,此詩以寓言形式,托諷時政。疑公以柱上蟻,隱喻貪惰之吏。所謂“爲客當酌酒,何豫主人謀”者,或有激於本年提點江東刑獄,頗有按舉,而致謗議紛然,故作負氣語也。

作《偶成二首》

《詩注》卷三十一《偶成二首》其一:“漸老偏諳世上情,已知吾事獨難行。脱身負米將求志,戮力求田豈爲名。高論頗隨衰俗廢,壯懷難值故人傾。相逢始欲寬愁病,搔首還添白髮生。”

其二:“懷抱難開醉易醒,曉歌悲壯動秋城。年光斷送朱顔老,世事栽培白髮生。三畝未成幽處宅,一身還逐衆人行。可憐蝸角能多少,獨與區區觸事争。”

按,公知常州,修河未成,頗致怨言。按行一路,又得毁流俗,雖至交曾鞏、王回亦疑之。故公以詩抒懷,所謂“高論頗隨衰俗廢,壯懷難值故人傾”是也。

嘉祐四年己亥(1059),三十九歲

正月十四日,吕公著薦以自代

《長編》卷一百八十九嘉祐四年春正月己酉:“祠部郎中、崇文院檢討官吕公著爲天章閣侍講。公著以疾辭,乞改命直秘閣司馬光、度支判官王安石,不報。”

居臨川,過外弟家飲

《詩注》卷四十四《過外弟飲》:“一日君家把酒杯,六年波浪與塵埃。不知烏石崗邊路,至老相尋得幾回?”

李注:“《爾雅·釋親》釋曰:‘外族,母黨之屬也。’吴氏,公母家也,居烏石岡,距臨川三十里。”《冷齋夜話》卷一:“舒王作《與故人》詩云:‘一日君家把酒盃,六年波浪與塵埃。不知烏石岡邊路,到老相逢得幾回。’……凡此之類,皆奪胎法也,學者不可不知。”

按,嘉祐五年春,公伴送契丹使歸,作《春風》(《詩注》卷二十九,詳下):“一馬春風北首燕,却疑身得舊山川。陽浮樹外滄江水,塵漲原頭野火煙。日借嫩黄初著柳,雨催新緑稍歸田。回頭不見辛夷樹,始覺看花是去年。”李注:“辛夷,已見上注,意北方無辛夷,因憶去年之看花。”以此知公本年初尚在臨川。蓋正如柳瑩杓所云:“‘辛夷’跟烏塘、烏石岡、柘岡等文字一樣,都是在王安石詩篇中代表外家金谿的象徵物,而這些文字在歌詠或回憶外家時,是常出現的。該詩裏‘去年’就指嘉祐四年,换言之,嘉祐五年春王安石伴送北使的路上,回憶了嘉祐四年他在金谿看過的‘辛夷’花。”

“辛夷”,即玉蘭花,其花最早,開於冬末春初,又名望春花。《詩注》卷四十四《烏塘》李注:“《本草》:辛夷初開如筆,人呼爲木筆。其花最早,江南地暖,正月開,南人呼爲迎春。北地寒,二月開。樹高數仞,葉似杮葉而狹長,花似著毛小桃,色白而帶紫。花落後,至夏初復開花。”考公詩中除《春風》外,詠及“辛夷”凡五處,皆言外家。如《詩注》卷三十《送彦珍》“柘崗定有辛夷發,亦見東風使我知”,李注:“吴彦珍所居在柘岡,屬臨川。”《詩注》卷三十六《寄吴成之》“辛夷屋角摶香雪,躑躅岡頭挽醉紅”,李注:“介父母家。”《詩注》卷四十四《烏塘》“試問春風何處好,辛夷如雪柘岡西”,李注:“公母家吴氏,居臨川三十里外,地名烏石岡,吴氏所居。又有柘岡,即詩所指。”其他如《詩注》卷三十《寄吉甫》“解鞍烏石崗邊路,携手辛夷樹下行”;《文集》卷十九《永濟道中寄諸舅弟》“辛夷樹下烏塘尾,把手何時得汝曹”等,亦然。

又,詩曰“六年波浪”,自皇祐五年公返臨川,至此六年。《詩注》卷二十三《烏塘》“未應悲寂寞,六載一經過”,應同時作。

離臨川,舟行將次鎮南,有詩

《詩注》卷四十八《將次鎮南》:“豫章江面朔風驚,浩蕩帆船破浪行。目送家山無幾許,千年空想蟪蛄聲。”

李注“蟪蛄聲”曰:“《莊子·逍遥遊》:‘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此小年也。’”不確。

按,《説苑》卷七:“孔子見季康子,康子未説,孔子又見之。宰予曰:‘吾聞之夫子曰:“王公不聘不動。”今吾子之見司寇也,少數矣!’孔子曰:‘魯國以衆相陵,以兵相暴之日久矣,而有司不治,聘我者孰大乎於是。’魯人聞之曰:‘聖人將治,可以不先自爲刑罰乎!’自是之後,國無争者。孔子謂弟子曰:‘違山十里,蟪蛄之聲,猶尚存耳。政事無如膺之矣。’……案《詩緯含神霧》:‘孔子歌曰:“違山十里,蟪蛄之聲尚猶在耳。”政尚静而惡譁也。’”據此,公用蟪蛄典,取其“聖人將治,可以不先自爲刑罰乎”及“政尚静而惡譁”之義。李注不確。蓋公昨年於提點江東刑獄任上,稍有按舉,已謗議紛然;而好友曾鞏、王回等,亦不以公舉措爲然,以致公頗爲抑鬱憤激,《詩注》卷六《酬王詹叔奉使江東訪茶法利害見寄嘉祐三年九月》:“區區欲救弊,萬謗不容口。天下大安危,誰當執其咎。”“千年空想蟪蛄聲”,蓋引孔子爲治先自爲刑以自辯也。

此詩當作於本年春,時荆公离臨川赴和州,因家室在焉,而母居真州依沈氏妹。《詩注》卷四十《將母》:“將母邗溝上,留家白紵陰。月明聞杜宇,南北總關心。”李注:“邗溝在山陽縣,已見上注。白紵山在太平州,桓温領妓游山,好爲白紵歌,故以名。”白紵山位於江南東路太平州當塗縣,與和州一江之隔。《將母》詩或作於公自臨川赴和州途中。

弟安國落第離京

《歐陽修全集》卷十三《送王平甫安國下第》:“歸袂摇摇心浩然,曉船鳴鼓轉風灘。朝廷失士有司恥,貧賤不憂君子難。執手聊須爲醉别,還家何以慰親歡。自慚知子不能薦,白首胡爲侍從官。”

題注:“嘉祐四年。”

《文集》卷九十一《王平甫墓誌》:“蓋於書無所不該,於詞無所不工,然數舉進士不售。”

得王令書

《王令集》卷十九《與王介甫書》:“令啓:舟行濡滯,以十一月到家,十二月遷常,久不得行李所在,殊竊怪之。自辱賜書,定來淮南,遇人之北來者,輒問之,竟不得所審,以至今。不知比近起居如何,伏惟萬福。所請後復如何……若在淮南,異時或幸一見。間時乞賜問。春末日熱,伏惟愛護。”

按,書曰“自辱賜書,定來淮南”,即嘉祐三年之《與王逢原書》其三:“方欲請,而已被旨還都,遂得脱此,亦可喜也。但今兹所除,復非不肖所宜居,不免又干溷朝廷……不久到真州,冀逢原一來見就,不知有暇否?幸因書見報。某止寓和州耳,來真唯迎親老,來視女弟,既而歸和俟命也。”之後,公自鄱陽歸臨川,而家室寓和州,未暇與王令書,故令曰:“自辱賜書,定來淮南,遇人之北來者,輒問之,竟不得所審,以至今。”

至和州,會家室,見王令,旋别;遂携家赴京,抵宿州,與王令書

《王令集》附録《與王逢原書》其八:“比辱足下來見顧存,而人事紛紛,殊不得從容盡所欲言,而遂爾遠違,區區鄉往之情,豈可以書言哉?到天長,乃知行李已到毗陵,脚氣已漸平復,殊以爲慰……已到宿州,薄晚遂行,更數日即到京師,别上n……二舅處有書來否?苦熱,自愛!安石寓家船中,數日來熱不可勝任。”

按,公何時入京任度支判官,説法不一。或謂嘉祐三年底,或謂嘉祐四年春夏之交,或謂嘉祐五年。《詩注》卷四十五《江東召歸》李注:“自江東提刑召入,時嘉祐三年十月也。”然李注《解使事泊棠陰時三弟皆在京師二首》曰:“介父嘉祐三年二月自常州移提點江東刑獄。此言换春冬,去官時當是四年,自是入爲三司判官。”兩説已相矛盾。《繫年》:“二説皆是。蓋安石於是年十月除三司判官,翌年方就任。安石《度麾嶺寄莘老》詩云‘區區隨傳换冬春’,與李注所引詩意相同,皆言召還闕廷時已在嘉祐四年。而《宋史·安石本傳》謂安石於嘉祐三年入爲三司判官,《宋史·仁宗紀》則又云嘉祐五年五月己酉王安石入爲三司判官,自相矛盾極矣。朱熹《資治通鑑綱目》謂安石於嘉祐五年五月爲三司判官,《宋史》或本此,吴乘權《綱鑑易知録》等明、清著作亦不暇細考,因襲此説,均誤。”

據《解使事泊棠陰時三弟皆在京師二首》、《初去臨川》李注引公題金峰詩、《和王勝之雪霽借馬入省》、《將次鎮南》等詩作,則公嘉祐三年十月解使事後,先歸臨川,盤桓至歲末初春,然後赴和州會家室,見王令(或於金陵見之)。至春末,攜家室取道天長、宿州,約四月抵京。

上仁宗萬言書,極陳當世之務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石傳》:“請知常州。移提點江東刑獄,入爲度支判官,時嘉祐三年也。安石議論高奇,能以辨博濟其説,果於自用,慨然有矯世變俗之志,於是上《萬言書》。”

《名臣碑傳琬琰集》下卷十四《王公安石傳實録》:“出知常州,提點江南東路刑獄。入爲三司度支判官,獻《萬言書》,極陳當世之務。居頃之,除直集賢院,累辭不獲,始就職。”

《文集》卷三十九《上仁宗皇帝言事書》:“臣愚不肖,蒙恩備使一路,今又蒙恩召還闕廷,有所任屬,而當以使事歸報陛下。不自知其無以稱職,而敢緣使事之所及,冒言天下之事,伏惟陛下詳思而擇其中,幸甚。”

洪邁《容齋隨筆·四筆》卷四:“王荆公議論高奇,果於自用。嘉祐初,爲度支判官,上《萬言書》,以爲:‘今天下財力日以困窮,風俗日以衰壞,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則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傾駭天下之耳目,而固已合矣。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自古治世,未嘗以不足爲公患也,患在治財無其道爾。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閭巷草野之間,亦少可用之材。社稷之託,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爲常,而無一旦之憂乎?願監苟且因循之敝,明詔大臣,爲之以漸,期爲合於當世之變。臣之所稱,流俗之所不講,而議者以爲迂闊而熟爛者也。’當時富、韓二公在相位,讀之不樂,知其得志必生事。後安石當國,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書。”

按,公嘉祐三年末仍在臨川,至本年初至京。《萬言書》當上於抵京後。《文集》卷六十九《取材》、《興賢》、《委任》、《知人》、《風俗》諸篇,與《言事書》之觀點相關,並附於此。《取材》:“取人之道,世之急務也。自古守文之君,孰不有意於是哉?然其間得人者有之,失士者不能無焉;稱職者有之,謬舉者不能無焉。必欲得人稱職,不失士,不謬舉,宜如漢左雄所議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牋奏爲得矣。所謂文吏者,不徒苟尚文辭而已,必也通古今,習禮法,天文人事,政教更張,然後施之職事,則以詳平政體,有大議論,使以古今參之是也。所謂諸生者,不獨取訓習句讀而已,必也習典禮,明制度,臣主威儀,時政沿襲,然後施之職事,則以緣飾治道,有大議論,則以經術斷之是也。

以今準古,今之進士,古之文吏也;今之經學,古之儒生也。然其策進士,則但以章句聲病,苟尚文辭,類皆小能者爲之。策經學者,徒以記問爲能,不責大義,類皆蒙鄙者能之……必若差别類能,宜少依漢之牋奏家法之義。策進士者,若曰邦家之大計何先,治人之要務何急,政教之利害何大,安邊之計策何出,使之以時務之所宜言之,不直以章句聲病累其心。策經學者,宜曰禮樂之損益何宜,天地之變化何如,禮器之制度何尚,各傅經義以對,不獨以記問傳寫爲能,然後署之甲乙以升黜之,庶其取舍之鑑,灼於目前。是豈惡有用而事無用,辭逸而就勞哉!故學者不習無用之言,則業專而修矣;一心治道,則習貫而入矣。若此之類,施之朝廷,用之牧民,何嚮而不利哉!其他限年之議,亦無取矣。”

《委任》:“故人主以狗彘畜人者,人亦狗彘其行;以國士待人者,人亦國士自奮。故曰:常人之性,有能有不能,有忠有不忠,顧人君待之之意何如耳。”

《風俗》:“聖人上承天之意,下爲民之主,其要在安利之。而安利之要,不在於它,在乎正風俗而已。故風俗之變,遷染民志,關之盛衰,不可不慎也。”

有詩挽陳動之

《詩注》卷五十《陳動之秘丞挽詞二首》,其一曰:“年高漢賈誼,官過楚荀卿……空復文章在,流傳世上名。”其二:“人間三十六,追逐孔鸞飛……空復平生友,西華豈易依。”

李注:“三十六,謂動之所得之年,以前篇‘年高漢賈誼’之句考之,即可見。”

按,陳動之,陳絳子,陳説之兄,天聖八年進士。鄭岳《莆陽文獻列傳》:“陳侗,其先潁川人。遠祖邁,唐武德初令莆田,始家刺桐巷。曾祖正則,從陳洪進入朝,以詩爲太宗稱賞。祖絳,咸平二年進士甲科,累遷工部郎中、知河陽府,移福州。先是,夏竦與絳同試制科舉賢良,有憾於絳。及竦執政,絳展轉外任,卒。絳子動之、説之,同登天聖八年進士,官並至秘書丞。侗與弟睦俱動之子也。侗,嘉祐二年進士。英宗朝,韓琦、文彦博諸名公交薦侗宜在館閣。富弼守汝州,辟侗爲從事。會弼歸執政,即召試,除館閣校勘,出知陝州。蘇軾嘗送以詩。繼知潮州,劉摯亦送以詩,皆極推重之。睦,嘉祐六年進士第二,累遷史館修撰,判尚書刑部。”陳動之有子侗、睦。《永樂大典》卷三千一百四十五載劉攽《故朝奉大夫權知陝州軍府事陳君墓誌銘》,墓主陳侗:“君諱侗,字成伯,姓陳氏。其先興化軍莆田縣人。曾祖某,贈兵部郎中。祖某,官至工部郎中。父某,贈銀青光禄大夫。君生十三歲而孤,從其母方夫人鞠於外家,居蘇州……三十餘,始以進士舉登第,調河南府福昌縣主簿……君在陝且二年,朝廷既除代,會君疾,(元祐)三年四月某甲子終,享年六十五。”

陳侗卒於元祐三年,享年六十五;年十三時(景祐三年)父動之卒,年三十六。李注:“三十六,謂動之所得之年,以前篇‘年高漢賈誼’之句,考之即可見。”陳動之三十六歲卒,故荆公詩以賈誼方之。公寫此挽詩時,陳動之已去世多年。《歐陽修全集》卷七《同年秘書丞陳動之挽詞二首》,列於本年詩後,《歐陽修詩編年箋注》卷十三繫於本年春,可從。歐詩曰“場屋當年氣最雄”、“凋零三十年朋舊”,自天聖八年陳動之及第至本年恰三十年。本年,陳動之始葬,或改葬,故公、歐公挽之。

有詩送陳靖歸武陵

《詩注》卷四十五《送陳靖中舍歸武陵》。

庚寅增注引《續桃花源記》:“陳靖字唐臣,鉅野人,少倜儻有氣節。通《詩》、《易》,嘗從范諷、石延年、劉潛游。景祐五年,以進士特奏名,得三《禮》出身。薦爲邑佐,皆有能聲,稍遷孝感令。以公事忤太守,遂致所事而去,僦舟東下,隱於華山。未幾,詔下,以太子中允致仕。值歲荒,徙家京師,賣藥自給。朝之公卿與故人踵門者輒避去。或遺金帛,即散道上丐者,未嘗有所畜。與其妻孔氏皆學辟穀,往往經歲而不食。嘉祐酉年,思武陵山水之佳,盡室往遊。王介甫高其行,以詩送之,有‘知君欲上武陵溪,水自東流人自西’之句。既至武陵,結庵於桃源高梧巿。”

《繫年初稿》繫於嘉祐二年,恐非。按,宋鈔本張師正《括異志》卷一引此作“四年”,可從。北宋另有一陳靖,字道卿,《宋史》卷四百一十三有傳。

五月十九日,詔直集賢院,累辭

《長編》卷一百八十九嘉祐四年五月壬子:“度支判官、祠部員外郎王安石累除館職,並辭不受,中書門下具以聞,詔令直集賢院,安石猶累辭乃拜。”

《宋會要輯稿》選舉三三:“(嘉祐)四年五月十九日,中書門下言:‘三司度支判官、祠部員外郎王安石累除館職,並辭未受,今取旨。’詔與直集賢院。”

以梅堯臣爲狄仁傑後裔作詩,邀同作,遂和之

《詩注》卷十五《聖俞爲狄梁公孫作詩要予同作》,曰:“空使苗裔孫,稱揚得詩翁。一讀亦使我,慨然想餘風。”李注“詩翁”曰:“謂聖俞。”

按,狄梁公,即唐代名臣狄仁傑。《新唐書》卷一百十五《狄仁傑傳》:“狄仁傑字懷英,并州太原人……中宗即位,追贈司空,睿宗又封梁國公。”梅堯臣有《贈狄梁公十二代孫國賓》,作於本年。劉敞亦同和,《公是集》卷六有《同介甫和聖俞贈狄梁公裔孫》。

六月二日,王令卒。痛悼之,特爲之作銘,托吴特起擕至常州

《文集》卷九十七《王逢原墓誌銘》:“余友字逢原,諱令,姓王氏,廣陵人也……五歲而孤,二十八而卒,卒之九十三日,嘉祐四年九月丙申,葬于常州武進縣南鄉薛村之原。”

《文集》卷七十四《與崔伯易書》:“逢原遽如此,痛念之無窮,特爲之作銘,因吴特起去奉呈。”

按,《墓誌銘》曰:“嗚呼!道之不明邪,豈特教之不至也,士亦有罪焉。嗚呼!道之不行也,豈特化之不至也,士亦有罪焉。蓋無常産而有常心者,古之所謂士也。士誠有常心以操聖人之説而力行之,則道雖不明乎天下,必明於己;道雖不行於天下,必行於妻子。内有以明於己,外有以行於妻子,則其言行必不孤立於天下矣。此孔子、孟子、伯夷、柳下惠、揚雄之徒所以有功於世也。”此篇乃墓誌之變調。蓋因王令英年早逝,無甚功烈可紀,故公以議論振起全篇,闡述“士志於道”之出處原則,並以此評價王令一生。

次韻歐陽修《石枕蘄竹簟》

《詩注》卷七《次韻歐陽永叔端溪石枕蘄竹簟》,曰:“端溪琢枕緑玉色,蘄水織簟黄金紋。翰林所寶此兩物,笑視金玉如浮雲。都城六月招客語,地上赤日流黄塵……公材卓N人所驚,久矣四海流聲名。天方選取欲扶世,豈特使以文章鳴。深探力取常不寐,思以正議排縱横。奈何甘心一榻上,欲卧潁尾爲潔清。賢愚勞佚非一軌,顧我病昏惟未死。心於萬事久蕭然,身寄一官真偶爾。便當買宅歸偃休,白髮青山如願始。看公戮力就太平,却上青天跨箕尾。”

按,《歐陽修全集》卷八《有贈余以端溪緑石枕與蘄州竹簟皆佳物也余既喜睡而此二者不勝其樂奉呈原父舍人聖俞直講》,繫於本年。王詩曰“都城六月招客語,地上赤日流黄塵”,當作於六月酷暑。梅堯臣《次韻和永叔石枕與笛竹簟》亦曰:“京師貴豪空有力,六月耐此炎蒸劇。”

就職集賢院。致書王回,冀得一見,並痛悼王令之卒

《文集》卷七十二《與王深父書》其二:“某頓首。近已奉n,不知到否,竟不得脱省中,而今日就職。聞足下當入都下,幸能早來,冀得一見。若足下來差池,則某此月乞去至淮南迎親矣。出不過三四十日,則還至都下。幸足下且留,以待某還,事欲講於左右者甚衆,切勿遽去。若今不得一見,又不知何時奉見,切勿亟歸也。有王逢原者,卓N可駭,自常州與之如江南,已見其有過人者。及歸而見之,所學所守,愈超然,殆不可及。忽得報死矣。天於善人君子如此,可歎可歎!如逢原者,求之於時,殆未見比,不知常君方之孰賢耳。可痛可痛!恨足下不得見之耳。”

按,公累辭直集賢院,至是乃拜。“今日就職”,謂受館職之命,入直集賢院。《繫年》以爲至此方任度支判官,誤。

劉敞有詩,賀直集賢院

劉敞《公是集》卷九《賀王介甫初就職秘閣》:“鳳凰信高遠,矰繳安得羈。非君九韶奏,詎肯一來儀。王子美無度,孤飛絶雲霓。常恐濁一世,斯人莫見之。天子蹈軒虞,公卿聚皋夔。孰言阿閣下,定有朝陽詩。願得調律吕,聆音辨雄雌。毋空著圖象,但取夸童兒。”

按,宋沿唐制,以昭文館、史館、集賢院爲三館。太宗太平興國三年,建三館書院,賜名崇文院。端拱元年,就崇文院中堂建秘閣。“就職秘閣”,謂公就職之處所。至紹聖二年四月,始改直集賢院爲直秘閣。

赴淮南迎親,至楚州,與淮南提刑邵必唱酬

《文集》卷七十二《與王深父書》其二:“竟不得脱省中,而今日就職。聞足下當入都下,幸能蚤來,冀得一見。若足下來差池,某此月乞去至淮南迎親矣。出不過三四十日,則還至都下。”

《詩注》卷三十四《酬淮南提刑邵不疑學士》:“曾詠常州送主人,豈知身得兩朱輪。田疇汎濫川方壅,廚傳蕭條市亦貧。以我薄材思拊傴,賴君餘教得因循。詢求故有風謡在,不獨鑱詩尚未泯。”

李注:“言常作送人赴常州詩,自亦爲此郡。”

自注:“來詩及予《送沈常州》之詩,而卒有‘西壁鑱詩尚未泯’之句。”

《繫年》:“必爲是年提點江東刑獄時作。”不確。

按,《宋史》卷三百一十七《邵必傳》:“舉進士,爲上元主簿……出知常州,召爲開封府推官。坐在常州日杖人至死,責監邵武税,然杖者實不死。久之,知高郵軍,提點淮南刑獄,爲京西轉運使……入修起居注,知制誥。”邵必皇祐年間曾知常州,爲公前任,故詩曰“曾詠常州送主人”、“賴君餘教”。皇祐五年,邵必落知常州,至和二年復知高郵軍。其提點淮南刑獄,約嘉祐二年至四年間。荆公自注曰“來詩及予送沈常州之詩”,沈常州即沈康,嘉祐三年秋知常州,本年五月,分司南京。故詩當作於嘉祐三年秋後。淮南提點刑獄治所爲楚州,考公嘉祐三年秋後行跡,未曾至楚。以此而推,王、邵唱和,當於本年公赴淮迎親時。

至高郵遇親,遂挽舟北還

《文集》卷七十四《與崔伯易書》:“伯易足下:得書於京師,所以開我者不敢忘,而人事紛紛,不得修報,以爲到高郵即奉見,得道所欲言者。去軍城止三十里,而遇親舟,遂挽以北。念還軍中,則重煩親友,然遂不得一見足下而西,殊悒悒也……莘老必朝夕見之於京師,不别致書,爲致意。”

薦孫覺編校昭文館書籍

趙善璙《自警編》丁:“韓魏公琦之在相位也,所汲引多正直有名,或忠厚可鎮風俗,列侍從,備臺諫,以公議用之,多有未嘗識者,人亦不知出何人門下。人或可詢,聞所稱薦,用之不疑。嘗訪於王安石,安石曰:‘文行則孫覺,吏事則張頡,皆可用也。’時二人皆常調小官,公乃處覺於館閣,任頡於省府,他皆此類也。”

《宋史》卷三百四十四《孫覺傳》:“嘉祐中,擇名士編校昭文書籍,覺首預選,進館閣校勘。”

《長編》卷一百八十九嘉祐四年二月丁丑:“置館閣編定書籍官,以秘閣校理蔡抗陳襄、集賢校理蘇頌、館閣校勘陳繹,分昭文、史館、集賢院、秘閣書而編定之……初,右正言、秘閣校理吴及言:‘祖宗更五代之弊,設文館以待四方之士,而卿相率由此進,故號令風采,不減漢、唐。近年用内臣監館閣書庫,借出書籍,亡失已多。又簡編脱略,書吏補寫不精,非國家崇尚儒學之意。請選館職三兩人,分館閣人吏編寫書籍。其私借出與借之者,並以法坐之。仍請求訪所遺之書。’乃命抗等仍不兼他局,二年一代,别用黄紙印寫正本,以防蠧敗。熙寧八年二月四日,編校四館書畢。”

《長編》卷一百八十九嘉祐四年六月己巳:“太子中允王陶、大理評事趙彦若、國子博學傅卞、於潛縣令孫洙並爲館閣編校書籍官。館閣編校書籍自此始。三館秘閣凡八員,詔及二年者,選人、京官除館閣校勘,朝官除校理。陶,萬年人;卞,莒人;洙,廣陵人也。”李燾注:“彦若已見應制,時每館各二員,此據《會要》。《會要》有太常博士陳洙姓名,而《實録》無之。按本志云:又選京朝官、州縣官四人編校,所稱四人,蓋王、趙、傅、孫也。今依《實録》,不書陳洙。《會要》傅卞除編校在八月十八日。”

按,孫覺嘉祐元年知太平縣,是年秩滿,入京赴選。

八月,有詩送陳舜俞東歸

《詩注》卷三十三《送陳舜俞制科東歸》。

補注:“嘉祐四年八月十二日,上御崇政殿,試制策舉人。十八日,以入等人明州觀察推官陳舜俞爲著作佐郎、簽書壽州判官事……此詩當送陳之壽州時也。”

《長編》卷一百九十嘉祐四年八月乙亥:“御崇政殿,策試應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明州觀察推官陳舜俞、賢良方正直言極諫旌德縣尉錢藻汪輔之。舜俞、藻所對策並入第四等,授舜俞著作佐郎、簽書忠正軍節度判官事。”

此詩即爲送别陳舜俞。《梅堯臣集編年校注》卷二十九《送陳賢良忠正軍簽判》、韓維《南陽集》卷五《送陳著作舜俞之官壽州》,司馬光《温國文正公文集》卷十四《送賢良陳著作舜俞簽書壽州判官事》等,均爲同時之作。壽州,忠正軍節度使治所。

九月四日,王令葬常州武進縣。有詩挽之

《詩注》卷五十《王逢原挽詞》:“蒿里竟何在?死生從此分。謾傳仙掌籍,誰見鬼修文。蔡琰能傳業,侯芭爲起墳。傷心北風路,吹淚濕江雲。”

李注:“言逢原無子,僅有女。”“令葬常州武進縣。”

《文集》卷九十七《王逢原墓誌銘》:“五歲而孤,二十八而卒,卒之九十三日,嘉祐四年九月丙申,葬于常州武進縣南鄉薛村之原。”

九月十四日,有詔武臣供奉官以下遇喪仍舊制,願行服者聽。撰《對疑》釋其意,以爲當務之急乃仿先王之政,贍天下之財,使百官禄賜足以事親養家

《文集》卷六十四《對疑》:“己亥敕書:‘自今内殿崇班以上,大喪致其事,供奉官以下,則勿致,如其故。’於是有疑者,以爲供奉官以下亦士大夫也,而朝廷獨遇之如此。顧而問曰:‘今子以謂何如?’嘗竊原朝廷之意以對曰:

先王之制喪禮,不飲酒,不食肉,不御於内,以致其哀戚者,所謂禮之實,而其行之在我者也。不論其人之貴賤,不視其世之可否,而使之同者也。然而有疾,則雖賤者亦使之飲酒而食肉,此所謂以權制者也。或不言而事行,或言而後事行,或身執事而後行者,所謂禮之文而其行之在物者也。論其人之貴賤,視其世之可否,而爲之節者也。視其世之可否而爲之節,故金革之事,則雖貴者亦有時乎而無辟,此所謂以權制者也。

今欲使三班趨走給使之吏,大喪則皆無以身執事,而從古者卿士大夫之禮,此固盛世之所宜急,而先王以孝理天下之意。然而事又有先於此者。古之時,卿大夫之喪所以聽身不執事者,爲其可以不身執事也。其可以不身執事者,何也?古之人君,於其卿士大夫之喪,所以存問養恤者,蓋不詘於其在事之時。其有大喪而得不以身執事者,以其臣屬足使,而禄賜足以事養故也。今三班趨走給使之吏,其素所以富養之非備厚也,一日使去位而治喪,則朝廷視遇與庶人之在野者無以異。庶人之在野者,所以葬祭其先人、畜養其妻子,有常産矣。三班趨走給使之吏,去位而治喪,則其使令非有臣屬,事養非有禄賜,一日無常産,則其窮乃有欲比於庶人而不得者。若用事者不爲之憂此,而曰汝必無以身執事,則亦有餓而死者耳。然而世之議者方曰:今之小吏去位而治喪者衆矣,吾未見有餓而死者。夫今之去位而治喪者,自非多積餘藏有以活身,則孰能無以身執事者乎?今欲使之去位而治喪,故欲使其致喪之實而無以身執事也。苟不能使之無以身執事,而徒使之去位,則豈盛世之所急,而先王以孝理天下之意也?愚故曰:事又有先於此者,謂所以存問恤養士大夫如古之時者,今之所先也。

夫明吾政以贍天下之財,而存問恤養士大夫如古之時,此吾之所易爲也。仰無以葬祭其先人,俯無以畜養其妻子,然且去位而治喪,無以身執事,以致古者士大夫之禮,此人所難行也。捨吾之所易爲而忽不謀,曰是皆先王之事,非吾今日之所能爲也;操人之所難行而誅之不釋,曰古之士大夫皆然爾,奚事而不爲?朝廷或者以爲此非先王以權制喪、内恕及人之道,故止而不爲。雖然,愚亦有疑焉。欲内恕以及人,而不爲吾之所易爲者,何也?”

《長編》卷一百九十嘉祐四年九月丙午:“詔:‘帶閤門祗候使臣、内殿崇班以上,太子率府率及正刺史以上,遭父母喪及嫡子孫承重者,並聽解官行服;其元係軍班出職及見管軍若路分部署、鈐轄、都監,極邊知州軍縣、城寨主、都監、同巡檢,並給假百日,追起之;供奉官以下仍舊制,願行服者聽。宗室解官給全俸。’先是,判三班院韓縝言,今武臣遭父母喪不得解官行服,非天下之通制。下臺諫官詳定,而具爲令。”

范鎮《東齋記事》卷二:“故事,武臣不持喪。韓玉汝奏請持喪,下兩制、臺諫官議。唐子方介爲諫官,其屬皆不欲令持喪。是時,會議於玉堂後廊,子方曰:‘今日不可高論也。’歐陽永叔勃然曰:‘父母死而令持服,安得爲高!’孫夢得抃坐予傍,不覺歎曰:‘俊人也!率然一言,亦中於禮。’兩制與臺諫官,竟爲兩議以上。遂詔閤門祗候、内殿崇班已上持服,供奉官以下不持。是則官高者得爲父母服,官卑者則不爲服,無官者將何以處之乎?”

按,本年議武官解官行服,士大夫中有以全體武臣皆應持服者,朝廷詔書則命供奉官以下仍舊制,願行服者聽。或有疑,公釋之,以爲此乃先王以權制喪、内恕及人之道。然公亦曰,終究之道尤在“明吾政以贍天下之財,而存問恤養士大夫如古之時”。

十一月,有詩挽吴育

《詩注》卷四十九《吴正肅公挽詞三首》。

李注:“名育。公嘗舉賢良,終河南守,葬鄭。介甫舉進士時,公知舉。”

按,《繫年初稿》繫於本年,是。吴育字春卿,《宋史》卷二百九十一有傳。慶曆二年,公舉進士,吴育權同知貢舉。嘉祐三年,吴育卒,葬於本年十一月。詩曰:“里門無舊客,鄉國有新丘。”“悠悠國西路,空得葬車回。”當作於葬時。

與吴充唱酬

《詩注》卷十六《酬沖卿月晦夜有感》,曰:“巷哭復有人,鄰風送幽咽。”

李注:“羊祜卒,南州人聞祜喪,罷市巷,哭者聲相接。”吴充兄育葬於本年,李注或謂此。

撰堂姑周彦先夫人墓誌銘

《文集》卷一百《王夫人墓誌銘》:“右侍禁、知循州興寧縣事海陵周君諱彦先之夫人王氏,我叔祖尚書主客郎中、贈右諫議大夫諱貫之之子。年二十三嫁周氏,嫁六年,生一子澥,而周君卒。後十八年,子濤爲秘書省著作佐郎、知汝州梁縣事,而夫人年四十八,以疾棄世於梁縣。子濤等護其喪歸,以嘉祐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庚申,葬海陵城北之兆。”

按,墓主王氏,公叔祖王貫之之女,嫁周彦先,生子澥。

有詩懷王令

《詩注》卷十《思王逢原》:“自吾失逢原,觸事輒愁思。豈獨爲故人,撫心良自悲。我善孰相我,孰知我瑕疵。我思誰能謀,我語聽者誰。朝出一馬驅,暮歸一馬馳。馳驅不自得,談笑强追隨。仰屋卧太息,起行涕淋漓。念子冢上土,草茅已紛披。婉婉婦且少,煢煢一兄嫠。高義動閭里,尚聞致財資。嗟我衣冠朝,略能具饘糜。葬祭無所助,衰顔亦何施。聞婦欲北返,跂予常望之。寒汴已閉口,此行又參差。又説當産子,産子知何時。賢者宜有後,固當夢熊羆。天方不可恃,我願適在兹。我疲學更誤,與世不相宜。宿昔心已許,同岡結茅茨。此事今已矣,已矣尚誰知。渺渺江與潭,茫茫山與陂。安能久竊食,終負故人期。”

李注:“諱令,廣陵人,卒時年二十八。”

按,王令卒於嘉祐四年六月,九月葬。《王逢原墓誌銘》曰:“夫人吴氏,亦有賢行,於是方娠也,未知其子之男女。”詩曰“又説當産子,産子知何時”,“寒汴已閉口”,當作於本年底。

李注:“據公作《逢原誌》:‘夫人方娠也,未知其子之男女。’然逢原之後,卒亦無聞焉,天其真不可恃乎!”王令遺腹女,嫁吴師禮,生子吴説。《王令集》附録《節婦夫人吴氏墓碣銘》:“夫人吴氏,撫州臨川人,廣陵先生元城王公之妻。先生諱令,字逢原,道德文章名一世,年二十八而卒。夫人抱始生之孤,往歸母兄。喪除,議所適,雪涕自誓。屏居别墅,僅蔽風雨,惡衣糲食,人所不能堪。三十有五年,以終厥身。凛然古之節婦,天下稱之。家始來唐,唐多曠土,熙寧中,詔募民蓄墾,治廢陂,復召信臣、杜詩之迹。衆憚其役之大,懵於方略,睨莫敢舉。夫人因見其兄占田陂旁,慨然謂衆曰:‘我非徒自謀,陂興,實一州之利。當如是作,如是成。’乃闢污萊,均灌溉,身任其勞,築環堤以瀦水,疏斗門以洩水。壤化膏腴,民飫秔稻,而其家貲亦累鉅萬。夫人一毫不私,服用之儉猶昔也……夫人,尚書屯田員外郎德筠之曾孫,尚書都官員外郎敏之孫,江寧府司録參軍蕡之子。婉慧夙成,父異之,嫁不輕諾。廣陵先生妙年英特,聲震江淮,荆公一見以爲友,勸其舅以夫人歸焉。居無何而寡,遺腹舉一女,長有淑德。荆公高選諸生,以嫁錢塘吴師禮,歷博士、諫官、右司員外郎,爲時名臣。夫人天才超然,辭翰之工,不假師授。喜讀孟軻氏書,論議宿儒所不及,謂非婦能,皆秘弗耀。父事兄,母事姊。姊亡感慟,得疾卒,年五十九,實元祐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兄豪,奇士也,夫人既卒二年,以先生葬常州,躬護柩北來,道病亦卒。後十年,乃克合窆于唐州桐柏縣之淮源鄉。又十四年,外孫説擢官大農,出佐雍州,以其母朝夕之念,不遠數千里,力請易襄,過唐上冢,顧墓碑未刻,乃使來請。雲曰‘……荆公,世之師,而每稱重如此,可以知其賢矣。斯文垂世,炳如日星,孰敢措一辭於其後哉!雖然,前誌,誌常州之葬爾。今合葬于唐,而無辭以紀,則百世之下,安所考信?族子誠不肖,爲是悼懼,敢以伯母夫人之德烈,碣于墓上,爲唐人無窮之傳。’”

屢辭官。劉敞撰文以諷

劉敞《公是集》卷三十三《論讓官疏》:“臣伏見故事,諸讓官者或一讓,或再讓,或三讓,皆有品秩。非不欲人人讓也,讓之迹近名,近名則容僞,而爲禮者惡煩,煩近于褻,故設中制,有所止之也。昔舜命九官,夔龍不讓,其他伯益之徒,一讓而止,此則治世之法也。竊見頃來士大夫每有除命,不問高下,例輒累讓。雖有出其至誠,恬于勢利,然亦已逾典制,過夔、益矣。若習俗遂巧,流風稍敝,必且挾僞采名,要上迷衆,更以爲進取之捷徑,奔競之秘策,甚可惡也,豈獨煩于禮哉!”

劉攽《彭城集》卷三十五《劉公行n》:“是時,士大夫稍矜虚名,每得官輒讓,衆亦予其恬退之稱,讓不失始利,而得名益高,讓端無窮,或四五讓至七八讓,天子嘗優容之。下至布衣福州陳烈等初除吏亦讓,賜之粟帛亦讓。公以爲此皆挾僞求名,要上迷衆,其漸不可長。乃建言諸讓官,或一讓,或再讓,或不得讓,宜一以故事舊典爲準,以防未亂。”

《長編》卷一百九十嘉祐四年十二月丁亥:“知制誥劉敞言:‘臣伏見故事,諸讓官者,或一讓,或再讓,或三讓,皆有品秩,非不欲人人讓也。’”

是年,作《明妃曲二首》,歐陽修、曾鞏、司馬光、梅堯臣等相繼唱和,蔚爲詩壇之盛

《詩注》卷六《明妃曲二首》其一:“明妃初出漢宫時,淚濕春風鬢脚垂。低徊顧影無顔色,尚得君王不自持。歸來却怪丹青手,入眼平生未曾有。意態由來畫不成,當時枉殺毛延壽。一去心知更不歸,可憐着盡漢宫衣。寄聲欲問塞南事,秖有年年鴻鴈飛。家人萬里傳消息,好在氊城莫相憶。君不見咫尺長門閉阿嬌,人生失意無南北。”

其二:“明妃初嫁與胡兒,氊車百兩皆胡姬。含情欲説獨無處,傳與琵琶心自知。黄金捍撥春風手,彈看飛鴻勸胡酒。漢宫侍女暗垂淚,沙上行人却回首。漢恩自淺胡自深,人生樂在相知心。可憐青塚已蕪没,尚有哀弦留至今。”

按,公《明妃曲》,和者有歐陽修、梅堯臣、曾鞏、司馬光、劉敞等,洵爲嘉祐詩壇一時之盛。《歐陽修全集》卷八《明妃曲和王介甫作》,題注:“嘉祐四年。”本年公上萬言書,不報,而摯友王令遽卒,詩曰“人生失意無南北”、“人生樂在相知心”,或與之有關。稍前,梅堯臣、劉敞、韓維、江休復已就王昭君進行次韻唱和。由劉敞首倡,梅、韓、江等依韻和之,劉敞再和。彼數人皆公前輩、摯友,屢有詩歌唱酬。本年公返京,《明妃曲》或步武劉、梅而作。

此詩問世後,紛紜聚訟,猶過梅堯臣《碧雲騢》、蘇洵《辨姦論》。李注:“山谷跋公此詩云:‘荆公作此篇,可與李翰林、王右丞並驅争先矣。往歲道出潁陰,得見王深父先生,最承教愛,因語及荆公此詩。庭堅以爲詞意深盡,無遺恨矣,深父獨曰:“不然,孔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人生失意無南北,非是。”庭堅曰:“先生發此德言,可謂極忠孝矣。然孔子欲居九夷,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恐王先生未爲失也。”明日,深父見舅氏李公擇曰:“黄生宜擇明師畏友與居,年甚少,而持論知古血脉,未可量也。”’”

又,李注:“范沖對高宗嘗云:‘臣嘗於言語文字之間,得安石之心,然不敢與人言。且如詩人多作《明妃曲》,以失身胡虜爲無窮之恨,讀之者至於悲愴感傷。安石爲《明妃曲》,則曰“漢恩自淺胡自深,人生樂在相知心”。然則劉豫不是罪過,漢恩淺而虜恩深也。今之背君父之恩,投拜而爲盜賊者,皆合於安石之意,此所謂壞天下人心術。孟子曰:“無父無君,是禽獸也。”以胡虜有恩而遂忘君父,非禽獸而何?’公語意固非,然詩人務一時爲新奇,求出前人所未道,而不知其言之失也。然范公傅致亦深矣。”

朱弁《風月堂詩話》卷下:“太學生雖以治經答義爲能,其間甚有可與言詩者。一日,同舍生誦介甫《明妃曲》,至‘漢恩自淺胡自深,人生樂在相知心。君不見咫尺長門閉阿嬌,人生失意無南北。’詠其語稱工。有木抱一者,艴然不悦曰:‘詩可以興,可以怨。雖以諷刺爲主,然不失其正者,乃可貴也。若如此詩用意,則李陵偷生異域不爲犯名教,漢武誅其家爲濫刑矣。當介甫賦詩時,温國文正公見而惡之,爲别賦二篇,其詞嚴,其義正,蓋矯其失也。諸君曷不取而讀之乎?’衆雖心服其論,而莫敢有和之者。”

羅大經《鶴林玉露·乙編》卷之四:“其詠昭君曰:‘漢恩自淺胡自深,人生樂在相知心。’推此言也,苟心不相知,臣可以叛其君,妻可以棄其夫乎?其視白樂天‘黄金何日贖娥眉’之句,真天淵懸絶也。其論馮道曰:‘屈己利人,有諸佛菩薩之行。’唐質肅折之曰:‘道事十主,更四姓,安得謂之純臣?’荆公乃曰:‘伊尹五就湯,五就桀,亦可謂之非純臣乎?’其强辨如此。又曰:‘有伊尹之志,則放其君可也。有周公之志,則誅其兄可也。有周后妃之志,則求賢審官可也。’似此議論,豈特執拗而已,真悖理傷道也。”

趙翼《甌北詩話》卷十一:“荆公專好與人立異,其性然也……詠明妃句‘漢恩自淺胡自深,人生樂在相知心’,則更悖理之甚。推此類也,不見用於本朝,便可遠投外國。曾自命爲大臣者,而出此語乎!”

以上諸家評論,其實質乃兩種君臣觀、氣節觀之衝突。《明妃曲》中,隱含公“從道不從君”之思想,而朱弁、范沖、羅大經等指摘,即“從君即從道”之反映。再兼以詩涉夷夏關係,更易授人以柄。

《明妃曲二首》得黄庭堅盛讚,以爲“辭意深盡,無遺恨也”

李注:“山谷跋公此詩云:‘荆公作此篇,可與李翰林、王右丞並驅争先矣。往歲道出潁陰,得見王深父先生,最承教愛,因語及荆公此詩。庭堅以爲詞意深盡,無遺恨矣,深父獨曰:“不然。孔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人生失意無南北,非是。”庭堅曰:“先生發此德言,可謂極忠孝矣。然孔子欲居九夷,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恐王先生未爲失也。”明日,深父見舅氏李公擇,曰:“黄生宜擇明師畏友與居,年甚少,而持論知古血脉,未可量也。”’”

是年,致書知太平州張伯玉,薦曾鞏

吕本中《紫微詩話》:“曾子固舍人爲太平州司户時,張伯玉璪作守,歐公、王荆公諸人,皆與伯玉書,以子固屬之,伯玉殊不爲禮。一日,就設廳召子固,作大排,唯賓主二人,亦不交一談也。既而召子固於書室,謂子固曰:‘人謂公爲曾夫子,必無所不學也。’子固辭避而退。一日,請子固作《六經閣記》,子固屢作,終不可其意,乃謂子固曰:‘吾試爲之。’即令子固書曰:‘六經閣者,諸子百家皆在焉,不書,尊經也。’其下文不能具載。又令子固問書傳中隱晦事,其應答如流,子固大服,始有意廣讀異書矣。”

按,張伯玉字公達。《宋史》卷二百八著録其《蓬萊詩》二卷。此謂“張伯玉璪”,誤也。本年,張伯玉以侍御史出知太平州,趙紹祖《安徽金石略》卷五:“宋《太平州守續題名記》,乾道四年,吴芾撰。記略云:郡廨舊闕題名。紹興二十二年,韓公直閣來守是邦,始命立石,僅記建炎以後守臣名氏,登載未詳。余以乾道三年至此,更加采訪,得紹聖以來自吕希哲、黄庭堅以下之接於沈思者,凡十有八,惟張伯玉嘉祐四年以侍御史來,見於所刻《祭翰林文》,其餘以圖籍不存,莫可概見。惜其無傳,因刻諸副石之首。”時曾鞏爲太平州司法參軍,故公等與書張伯玉薦之。六經閣,始建於嘉祐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成於八月二十二日,閣成,張伯玉應知蘇州富嚴之請撰記。《宋文鑑》卷七十九《吴郡州學六經閣記》:“六經閣,諸子百家皆在焉,不書,尊經也。吴郡州學始由高平范公經緝之,至今尚書富郎中,十年更八政,學始大成,而成年六經閣又建……起夏六月乙酉,止秋八月甲申,凡旬有七浹。”

是年,有詩寄題哀賢亭

《詩注》卷二十一《哀賢亭》,詩曰:“馬侯東南秀,鞭策要路馳”。李注:“馬遵也,死時四十八。遵,饒州樂平人。景祐元年及第,嘗漕福建,知開封,以御史爲江淮六路發運判官。後還臺,彈奏宰相梁適,出知宣州,復召爲司諫,旋卒。”

按,梅堯臣本年作《寄題哀賢亭》,題注:“馬仲塗龍圖墳前所創立也。”荆公詩曰“墓門閉空原,白日無履綦”,“終欲往一慟,詠言慰孤嫠”,當與梅作同時寄題,未至墳前也。

是年,有詩酬王伯虎,答其書,論聖人、君子之行

《詩注》卷六《酬王伯虎》:“吾聞人之初,好惡尚無朕。帝與鑿耳目,賢愚遂殊品。爾來百千年,轉化薄愈甚。父翁相販賣,浮詐誰能審。睢盱猴纓冠,狼藉鼠穴寢。滄海恐值到,誰念魚鼈淰。鴞聲雖云惡,革去在食葚。嗟誰職教化,獨使此風稔。恬觀不知救,坐費太官廪。予生少而戇,好古乃天禀。念此俗衰壞,何嘗敢安枕。有時不能平,悲吒失食飲。唯子同我病,亦或涕沾衽。謂予可告語,密以詩來諗。爛然辭滿紙,秋水濯新錦。窮觀何拳拳,静念復凛凛。賤貧欲救世,無寧猶拾瀋。説窮且版築,尹屈唯烹飪。逢時豈遽廢,避俗聊須噤。徂年幸未暮,此意可勤恁。”

李注:“按公集有《答王伯虎書》,論聖人君子之行,即此人也。”

《文集》卷七十五《答王伯虎書》:“辱書問以所疑。如某者何足以語?然聖人君子之行,則嘗聞於先生長者矣:蓋曰不辱己、不害人而已。不辱己,所以爲有義;不害人,所以爲有仁。若夫操至治之成法,責備於叔世以自絶,與以仁施其身以及其親,則皆聖人君子之所不爲。不知足下謂當如此否?因出見過,得復從容爲左右道之。”

按,《繫年初稿》繫於本年,可從。王伯虎字炳之,本年進士登第。《(淳熙)三山志》卷二十六:“四年己亥劉煇榜:王伯虎字炳之,福清人。終朝請郎、樞密院檢詳。”朱存理《趙氏鐵網珊瑚》卷二《賜王伯虎敕》:“敕賜進士及第王伯虎:士平居時談仁義、履忠信,以待舉也。雖然,不試之職,不任之事,亦無以觀其所效焉。今兹初命爾,所以行己之時,維是勉懋,見於事業。尚有好爵,爲爾寵休。可特授將仕郎、守建州右司理參軍,替張仲綰。來年三月成資闕,候見任官成資日,方得赴任。嘉祐四年六月日。”吴寬《家藏集》卷五十三《跋宋王伯虎受官敕四道》:“右宋王伯虎初登進士第授建州司理參軍時所受敕也。按,許文定公將志公墓:‘公爲司理,州有疑獄久不決,乃命撤械休于庭,帷其廳,而潛听之,囚互相咎質其是非。明日訊之,衆相顧而驚以服,出其濫死者三四人。’然則公可謂能其官,不負於敕詞矣。公字炳之,閩之福清人,仕至户部郎中。從子(當爲‘兄’)伯起,後家吴中,是生著作先生信伯,爲河南程氏門人。”《(正德)姑蘇志》卷五十四:“王蘋字信伯,其先福清人。唐水部郎棨,時號‘人瑞’,有《麟角集》。八世孫伯虎,字炳之,嘉祐進士,爲潛江令,築隄去水害。歷太子中允、太常博士、尚書户部員外郎,與蘇、黄倡和,有《進册》三卷,及《過庭集》、《松陵集》、《西府録》。從弟仲舉,字聖俞,剛介厲學,不徇時好。徙家吴之震澤,卒,贈奉議郎。生蘋,出爲世父伯起後。伯起字聖時,受經王安石,游曾宣靖公亮父子間,學文於子固。題所居曰‘酉室’,有詩曰《唱道野集》,卒贈右宣教郎。”

是年,次韻張瓌

《詩注》卷三十三《次韻張唐公馬上》:“竭節初悲力不任,賜環終愧繆恩臨。病來氣弱歸宜早,偷取官多責恐深。膏澤未施空謗怒,瘡痍猶在豈謳吟。黄昏信馬江城路,欲訪何人話此心。”

李注:“此詩恐是神廟初自知江寧召還時作。‘謗怒’,必指爲郡時事,宜新法之紛紛也。或是再入相時。”誤甚。詩曰“竭節”、“賜環”,當作於本年自提點江東刑獄還京。“膏澤未施空謗怒”,謂提點江東有所按察,致一路誹議紛然也。

外姻朱介之來請銘,爲其岳父鄭詒撰墓表

《文集》卷九十《太常博士鄭君墓表》:“德安鄭湜書其父太常博士諱詒字正臣之行治、伐閲、世次,因其妹婿廣陵朱介之以來請……以嘉祐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卒,年六十……今既以某年某月某日葬君德安之永泰鄉谷步里,而未有以碣諸墓也,敢因介之以告。介之於余爲外姻,而其妻能道君之實,將懼泯没而無聞,數涕泣屬其夫,求得余之一言,以表之墓上。”

是年,陸長倩來求銘,爲其父撰墓誌銘

《文集》卷九十二《京東提點刑獄陸君墓誌銘》。墓主陸廣,字彦博。文曰:“以天聖二年進士起家,至皇祐四年某月,以使赴齊州。某甲子,卒於鄆之平陰。君子長倩等以嘉祐四年某月某甲子,葬君杭州之錢塘某所之原,而書君繫世、官職、行能、勞烈、卒葬之地與時,以來求誌墓。”

是年,有詩詠殘菊

《詩注》卷四十八《殘菊》:“黄昏風雨打園林,殘菊飄零滿地金。折得一枝還好在,可憐公子惜花心。”

李注:“歐陽文忠公嘉祐中見荆公此詩,笑曰:‘百花盡落,獨菊枝上枯耳。’因戲曰:‘秋英不比春花落,爲報詩人仔細看。’世傳誤謂王君玉有此句,蓋詩意有相類耳。文公聞之,曰:‘是定不知《楚辭》云:“飱秋菊之落英。”歐陽公不學之過也。’據‘落英’乃是‘桑之未落’,‘華落色衰’之落,非必言花委於地也。歐、王二巨公豈不曉此?切疑小説皆謬,不可信。蔡絛《西清詩話》又云:‘落,始也。’”

陳鵠《耆舊續聞》卷一:“荆公亦有强辨處。嘗有詩云:‘黄昏風雨滿園林,殘菊飄零滿地金。’歐公見而戲之,曰:‘秋英不比春花落,傳語詩人仔細吟。’荆公聞之,曰:‘永叔獨不見《楚詞》“夕餐秋菊之落英”耶?’殊不知《楚詞》雖有‘落英’之語,特寓意‘朝夕’二字,言吞陰陽之精蘂,動以香静自潤澤爾。所謂落英者,非飄零滿地之謂也。夫百卉皆彫落,獨菊花枝上枯,雖童孺莫不知之。荆公作事,動輒引經爲證,故新法之行,亦取合於《周官》之書,其大概類此爾。”

此事又見《藏海詩話》、《西清詩話》等,然近似小説家言。《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三十四:“苕溪漁隱曰:‘秋英不比春花落,爲報詩人子細看。’此是兩句詩,余於六一居士《全集》及東坡《前後集》,遍尋並無之,不知《西清》、《高齋》何從得此二句詩,互有譏議,亦疑其不審也。”

撫州通判施邈建見山閣,致書請記。數辭不得,爲撰《撫州通判廳見山閣記》

《文集》卷八十三《撫州通判廳見山閣記》:“通判撫州、太常博士施侯爲閣於其舍之西偏,既成,與客升以飲,而爲之名曰見山……施侯以客爲知言,而以書抵予曰:‘吾所以爲閣而名之者如此,子其爲我記之。’數辭不得止,則又因吾叔父之命以取焉,遂爲之記,以示後之賢者,使知夫施侯之所以爲閣而名之者,其言如此。”

《繫年》繫於慶曆五年,誤。

按,施侯名邈,《(雍正)江西通志》卷四十:“見山閣,《臨川集》:‘通判撫州、太常博士施侯邈爲閣於其舍之西偏,曰見山。’”《金石萃編》卷一百二十八《華陰縣嶽廟題名》:“翰林侍讀學士、尚書户部郎中、知永興軍府事、本路安撫使、兵馬都部署、吴興郡侯葉清臣,慶曆丁亥秋赴官,便道恭款神祠。明年四月,蒙恩召還,再經宇下。於時通判永興軍府劉紀、駐泊都監王仲平、管勾機宜韓鐸、知涇陽縣施邈、同州觀察推官李孚祐從行。”據此,則慶曆八年施邈僅爲涇陽知縣,似無可能慶曆五年通判撫州。《(同治)臨川縣志》卷八載林岊《重修見山閣記》:“郡城之中有五峰……其西之特出者,於今見山閣見之,爲宜閣。嘉祐中,通守施侯建之。”姑繫於此。

有詩送張頡知奉新

《詩注》卷三十五《送張頡仲舉知奉新》,曰:“方揮玉麈日邊坐,又結銅章天外行。”

李注:“頡,金陵人,公所厚,位至從官,《傳》稱其所至以嚴治,深文狡獪,亦天性云。本傳但言其嘗令廣東及漳之益陽,不載知奉新。”

按,《宋史》卷三百三十一《張頡傳》:“字仲舉,其先金陵人,徙鼎州桃源。第進士,調江陵推官。歲旱饑,朝廷遣使安撫,頡條獻十事,活數萬人。知益陽縣,縣接梅山溪峒,多蠻獠出没,頡按禁地約束,召徭人耕墾,上其事,不報。累遷開封府判官、提點江西刑獄、廣東轉運使。”張頡皇祐元年進士及第,嘉祐七年末,將赴官益陽。其知奉新,當於此前,暫附於此。

以夏噩來訪,有啓謝之

《文集》卷八十《謝夏噩察推啓》:“伏審某官策足盛時,收名異等,以材自稱,爲議所歸。時惟私幸之多,代有同升之義。惟當造請,勢未暇遑。敢圖高明,不自重貴,親存敝館,申貺華牋。窺觀以思,懼恐且媿。”

按,夏噩字公酉,越州人,初爲明州觀察推官。《長編》一百八十六嘉祐二年八月癸亥:“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秘書丞王彰、材識兼茂明于體用明州觀察推官夏噩。彰所對不入等,噩入第四等,授光禄寺丞。噩磨勘自當改著作佐郎,宰相富弼以親嫌而裁之。”故啓曰“察推”,“策足盛時,收名異等”。公嘉祐二年五月離京,本年初還京,時噩或尚在京待闕,得以造訪。嘉祐六年,夏噩知長洲縣,因坐私貸民錢削職,坐廢十年。

與劉敞辯性、情之旨

劉敞《公是先生弟子記》卷四:“王安石曰:‘性者,太極也;情者,五行也。五行生於太極,而後有利害,利害非所以言太極也。情生於性,而後有善惡,善惡非所以言性也。謂性善惡者,妄也。’劉子曰:‘王子之言,其謂人無性焉可已。夫太極者,氣之先而無物之物者也。人之性,亦無物之物乎?聖人之言人性也,固以有之爲言,豈無之爲言乎?是亂名者也。’王子曰:‘人之性無善惡之稱。彼善不善者,情之成名也。’然則聖人無所言性可矣。《易》曰:‘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夫不以物爲無性,性爲無善,而以性爲善,或不得本者也。如物也而無性,性也而無善,則乾尚何化而化?尚何正之有?夫言性而明其無性者,不足以明性,而固惑於有性者也。説何以免此?王子曰:‘情生於性,而有善惡焉,善惡乃非性也。’往應之曰:‘雛生於卵,而有雌雄,然則雌雄生於卵之前乎?生於雛之後乎?雌雄生於卵,卵雖無雌雄之辨,不可謂卵無雌雄也。善生於性,性雖未有善之動,豈可謂性無善哉?彼卵而無雌雄,性乃可以無善矣。’”

按,二人所辯,涉性、情關係及性之善惡。公以太極、五行之關係比擬性、情,謂善惡僅指情而言,性則無善無惡,隱斥韓愈之“性三品”説。而劉敞雖曰“豈可謂無善哉”,其實所持乃“性九品”説,敷衍發揮中唐韓愈之“性三品”説,即:人之性善,惟分九品,各自對應聖、賢、君子、常人,彼此界限分明,不可逾越,孟子所謂“人皆可爲堯、舜”言過其實。《公是弟子記》卷一:“孟子曰‘人之性善’,‘人之性皆可以爲堯、舜’,孟子可謂言過其實矣。人之性善,且有上、有中、有下。于上也又有上焉,于中也又有中焉,于下也又有下焉,九品也。故上者聖,中者君子,下者有常。不及乎聖而爲仁,不及乎君子而爲善,不及乎有常而爲齊民。故性不同也而善均,善不同也而性均。故人不可以爲堯、舜,猶堯、舜不可爲人也。壽莫如召公,不能至乎聖而止;夭莫如顔子,亦不能至乎聖而止。使召公而夭,使顔子而壽,其材亦若是而止矣。此性之不可過也,人何可爲堯、舜哉!故開難到之期者,人不能信也。人不能信者,學不能益也。”公之論點,又見《文集》卷六十八《原性》:“或曰:‘孟、荀、揚、韓四子者,皆古之有道仁人,而性者,有生之大本也。以古之有道仁人,而言有生之大本,其爲言也宜無惑,何其説之相戾也?吾願聞子之所安。’曰:‘吾所安者,孔子之言而已。夫太極者,五行之所由生,而五行非太極也。性者,五常之太極也,而五常不可以謂之性。此吾所以異於韓子。且韓子以仁、義、禮、智、信五者謂之性,而曰天下之性惡焉而已矣。五者之謂性而惡焉者,豈五者之謂哉?孟子言人之性善,荀子言人之性惡。夫太極生五行,然後利害生焉,而太極不可以利害言也。性生乎情,有情然後善惡形焉,而性不可以善惡言也。此吾所以異於二子。孟子以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因以謂人之性無不仁。就所謂性者如其説,必也怨毒忿戾之心人皆無之,然後可以言人之性無不善。而人果皆無之乎?孟子以惻隱之心爲性者,以其在内也。夫惻隱之心與怨毒忿戾之心,其有感於外而後出乎中者,有不同乎?荀子曰:其爲善者僞也。就所謂性者如其説,必也惻隱之心人皆無之,然後可以言善者僞也。而人果皆無之乎?荀子曰:陶人化土而爲埴,埴豈土之性也哉。夫陶人不以木爲埴者,惟土有埴之性焉,烏在其爲僞也?且諸子之所言,皆吾所謂情也,習也,非性也。揚子之言爲似矣,猶未出乎以習而言性也。古者有不謂喜、怒、愛、惡、慾、情者乎?喜、怒、愛、惡、慾而善,然後從而命之曰仁也、義也;喜、怒、愛、惡、慾而不善,然後從而命之曰不仁也,不義也。故曰:有情然後善惡形焉。然則善惡者,情之成名而已矣。孔子曰:性相近也,習相遠也。吾之言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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