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节 “自然”是检验艺术的最终标准

蒲柏诗歌研究 作者:马弦 著


第二章 《论批评》:“自然”与“和谐”

《论批评》(Essay on Criticism,1709-1711)是蒲柏第一部正式发表的作品,创作于1709年,并于1711年出版。这是一部有关诗歌创作原则和诗歌批评方法的专题论述,它采用韵文的形式写成,文字简洁、明快、对称,语气轻松、平和、恬淡,其中许多名句已经成为英语成语,家喻户晓。《论批评》虽然主要针对各种文学批评观点进行议论、探讨,但同时也是对诗歌创作原则的品评。如果说,《田园诗组》和《温沙森林》的早期写作是蒲柏模仿古代大诗人的试笔之作,表现了年轻的蒲柏牧歌抒情式的田园理想;那么,《论批评》的创作充分说明,他开始不再满足于这种古老的诗歌样式了。他需要尝试不同的创作方法和文体形式,使用更加成熟的诗歌题材,来表现自己的文学才华和诗歌技艺,以实现成为一名大诗人的雄心壮志。蒲柏自觉向古代大诗人如荷马、贺拉斯和维吉尔等人学习,力图使自己的创作才能与古典文学传统完美融合。果然,《论批评》获得极大成功,蒲柏一举成名。

《论批评》与具有抒情意味的《温沙森林》在文体风格方面完全不同。在创作形式上,它采用了诗论的体裁,即以诗论文。诗论的形式在古罗马文艺批评家、诗人贺拉斯(Horace,公元前65-68)以及后来的意大利批评家维达(Marco Girolamo Vida,1490-1566)和法国文论家布瓦洛(Nicolas Boileau,1636-1711)等人那里早已为之。但是,作为一位具有特殊才能的卓越诗人,蒲柏并没有简单、机械地模仿和照搬古人的作品,而是在吸收和继承古代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凭借着自己精湛而高超的作诗技艺,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前人的思想和艺术。值得注意的是,自然、和谐与秩序思想作为重要而突出的思想,在《温沙森林》对于大自然的描写和对历史的回顾中已经初步显露,而《论批评》虽然是对于各种文学创作原则和各类诗歌批评方法的议论,但相似的思想内涵在《论批评》中却得到了延续和扩展。可以说,《论批评》是作者从艺术的领域里所表达的一种和谐与秩序观念。这两部作品中所包含的自然、和谐与秩序思想,最终在伦理学的视域里相遇并得到了重合。

第一节 “自然”是检验艺术的最终标准

在《论批评》里,蒲柏主要阐述和表达了他的审美理念和艺术见解,探讨了如何协调好各种诗歌创作原则以及批评观念之间的关系问题。在论述如何继承与运用各种不同的诗歌创作和批评方法时,他重点强调各种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蒲柏在《论批评》中明确提出了他的艺术创作主张,即艺术要模仿“自然”。他认为,“自然”是艺术的源泉、艺术的目的,也是检验艺术的最终标准。也就是说,判断一件艺术作品的优与劣,关键就在于考察它是否合乎“自然”,而有史以来所出现的各种不同或者对立的创作原则以及批评观念,最终都将统一于“自然”。

一 艺术模仿“自然”

在18世纪的英国,科学技术迅速发展,以牛顿为代表的新型资产阶级科学家在自然科学各个领域的新发现,激发了人们对大自然和宇宙的好奇和认识,从而也推动了思想界和文艺界对科学理性的推崇。整个18世纪,人们普遍抱有在这样的信念,即在科学理性的指引下,人类终于可以揭开大自然神秘的面纱,使它不在沉没于黑暗之中;于是,人们不再对大自然的奇迹迷惑不解或惊讶不已,而是用理性的明灯去照亮它,寻找出它的规律和法则。

纵观18世纪英国诗歌发展的前二十五年,我们发现,文学的主流是纯理性的,古典主义风格的诗歌是这一个阶段文学的主导形式。洛克作为英国18世纪思想界的核心人物,其反对宗教狂热,主张用理性分析自然、看待世界的观点,对于重理性和规范的英国新古典主义的产生与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新古典主义在英国作为一股文学和艺术潮流,开始于17世纪后期大诗人德莱顿(John Dryden,1631-1700),到18世纪初前几十年发展得更加成熟。其主要代表人物包括蒲柏、约翰逊、斯威夫特等人。蒲柏刚刚步入创作生涯的18世纪初正值西方启蒙主义所代表着的理性时代降临,因此,他在文学创作上主要遵循新古典主义的创作原则,这与当时提倡理性的价值取向和社会趣味是合拍一致的。

新古典主义之所以被称作“新”,首先是因为它产生在17世纪那个“新”的时代,是对以亚里士多德、贺拉斯等人为代表的西方古典文艺思想传统的继承。而且,它是在以笛卡尔为代表的理性主义哲学思想基础上而产生的,因而也带有其“新”的特征和意义。[1]新古典主义崇尚理性、重节制,讲究形式与规范,内容以说教和讽刺为主。新古典主义的两大理论基石是自然和理性,它追求用理性驾驭作品,主张艺术要模仿自然。这里,所谓“自然”,指的是自然天生的人性,而在新古典主义者的眼里,古代流传下来的优秀文学作品就是表现自然人性的典范,值得后人学习。

蒲柏的《论批评》在创作方法上采用了诗论的体裁——即以诗论文的形式,而诗论这样的体裁开始于古罗马文艺批评家贺拉斯。后来,法国新古典主义文论的立法者布瓦洛写作的《诗的艺术》,也正是对贺拉斯著名的《诗艺》的模仿和继承。同样,蒲柏的诗歌创作思想深受古希腊罗马思想家和文论家亚里士多德、贺拉斯,以及法国新古典主义的代表布瓦洛等人的影响,主要遵循新古典主义创作原则。

在《论批评》的第一部分,蒲柏就明确指出,艺术来源于自然,艺术要模仿自然:

正确无误的自然,神圣而辉煌,

永恒而清晰地普照大地,是它的光芒,

它给予万物以美,力量和生命,

它是艺术的源泉、目的和检验艺术的标准。(70-3)[2]

一直以来,在西方主流传统文化中,人们普遍认为,真正的艺术应当是模仿真实和自然的结果,自然是艺术的源泉,也被当做检验艺术的最终标准。“自然”观念自亚里士多德、柏拉图,甚至在更加古老的时候就开始出现了,它作为普天下永恒不变的规律,规定了宇宙万物的运行轨道和神圣秩序,文学、艺术当然也不能脱离这种既定秩序的规律。然而,值得指出的是,新古典主义眼中的“自然”是一个被概念化了的抽象名词,并非单指外部大自然环境,而是指自然法则(natural Law),它主要是指自然天生的人性,即人情事理之常。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合乎自然就是合乎人的常理或理性。也就是说,艺术作为对自然的模仿,其本身便携带了人类普遍的思想、情感和趣味,它能够被每一个具有理性的人所共同理解和欣赏。

新古典主义提倡学习和模仿那些古人立下的艺术创作原则或批评规范(RULES,88),其理由就是,这些原则或规范是古人通过对自然进行了理性的观察之后才发现的,其本身就代表着“自然”,只不过是经过了梳理和总结之后的“自然”(Nature Methodiz'd,88)。而且,这种“自然”如同“自由”一样,是受到某种规律或法则所限定的,因为自然本身就代表着某种恒定的秩序原则。

诗中强调,古希腊留下的宝贵经验和优秀传统是极其重要的,值得我们后人学习、借鉴和模仿。他们那些已经确立了的、有效可行的规则,可以教导我们在艺术创作和批评中如何把握自如、得体和恰当。

比如说,古典文学中的某些权威人士,如荷马、维吉尔等,都是模仿自然、遵循自然的先贤,他们的作品本身都是符合自然法则的典范之作。而蒲柏本人,就是模仿和学习古人的绝好榜样,他这样告诫我们:

人们要追寻着正确的方向做出判断,

认真研究每一位先哲的优点和特征,(118-9)

作者郑重地告诉人们,荷马的诗歌作为西方古代文明留下的宝贵遗产,是值得后人学习和借鉴的极好榜样,所以“要日日朗读,夜夜思忖”。(124-5)

诗歌还提到了维吉尔。年轻时候的维吉尔头脑敏锐、思想开阔,他不甘心拘泥于先辈批评家们制定的那些条条框框,决心要从自然中吸取养料,创作出不朽的作品。然而,当他仔细研读自然和古典作品的每个细节部分之后,才惊讶地发现,原来,“自然与荷马是完全相同的!”(Nature and Homerwere the same,135)于是,他便得知,模仿了荷马作品,就等于模仿了自然。从此以后,维吉尔在他的创作中悉心学习和研究,以荷马为榜样,用古典规范来约束和驾驭自己的作品。于是,他得出这样的结论:

从此把古代规则来信奉,

模仿自然就是模仿他们。(139-140)

蒲柏在文学创作上遵循新古典主义思想原则。他的《论批评》模仿和推崇古代希腊、罗马的文学大师们的艺术创作和美学原则,把他们的作品视为诗歌艺术最优秀的典范,认为诗歌的任务就是模仿自然。但是,这里的“自然”,在古典主义的诗歌创作中是以美化了的形式出现的;就是说,凡是畸形、丑恶、怪诞的东西是不能入诗的。接下来,在对众多的诗歌创作原则以及各种批评观念的探讨中,蒲柏对于如何把握它们之间的关系以及怎样作出正确的艺术判断,进行了有力论证并给出了明确回答,那就是,顺应“自然”,把“自然”当做判断一切的标准。

二 艺术的最终判断标准

《论批评》没有分章节来写,但根据所论述的内容可以划分为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从开头到第200行,指出了文学批评必须要做到客观、公正和准确,并提出艺术来源于自然,艺术要模仿自然的宗旨。在这一部分里,蒲柏还告诉我们,对于一个批评家来说,要对艺术作品做出准确无误、不偏不倚的判断和评价,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诗歌通过将多种文学创作原则与各种文艺批评观念结合在一起进行探讨,主要论述了“巧智”(Wit)与“判断力”(Judgment)、“古人立下的规则”(Rules)与“无名的优雅”(Nameless Graces)、“艺术”(Art)与“自然”(Nature)这几组相对应的概念,以及它们之间所形成的差异、冲突、张力与和谐。最后,论证了“自然”是如何成为艺术的最终判断标准的。

首先,诗歌论及巧智(Wit,80)(或才气)与判断力(Judgment,80)之间的冲突、矛盾和对立,并通过形象生动的比喻,巧妙地描述了巧智与判断力之间的微妙关系:

巧智与判断,宛如丈夫与妻子,

虽然相互扶持,却常发生冲突,(80-81)

诗歌中曾多处出现“巧智”(Wit)这个词,它有许多引申的含义。约翰逊博士(Samuel Johnson,1709-1784)在他编纂的《英语词典》中将之定义为:“才智”“想象敏捷”。[3]在蒲柏的这部诗论中,它的含义获得更为广阔的延伸,但基本的意义不外乎“人的理性思考的才能、技巧和足智多谋”;而在某些艺术家或批评家那里,巧智的含义更加深入、细微和宽泛,它指“在谈话和写作中,思维及语言表达的敏锐、巧妙的联想,造成出其不意的效果,以使人的心灵获得震撼或愉悦”[4]

从丈夫与妻子这一对矛盾统一体的形象化比喻中,我们看到了巧智与判断力之间既时常发生矛盾和争执,但更多的是互相需要、互相补充、相互支持,两者不可分离。巧智作为人的一种特殊才能,对于诗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它意味着灵感、想象、创造和自由联想等诸多意思;但是,如果过度地使用巧智,就有可能造成偏颇。因为,判断是一种倾向理性的行为,如果没有判断力作为引导和控制,巧智就会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偏离正确的轨道,导致坏的结果;而如果绝对服从理性的判断,死守固有的规范,又可能会束缚诗神——缪斯自由飞跃的翅膀。

上述矛盾引来以下问题的提出:诗歌创作以及文学批评究竟是应当遵从古典权威,从而获得符合理性的原则和判断标准,还是超越固有的规范与教条的约束,充分发挥天才、灵感、想象和独创性?这便牵涉到应该在多大程度上把握和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的问题,懂得什么时候该控制,什么时候可以放纵一下。这便形成了“固有的规则”与“无名的优雅”之间的矛盾以及它们之间的平衡与协调:

要了解博学的希腊人怎样运用规则,

懂得什么时候克制,什么时候狂欢。(92-3)[5]

这里,在抑制与放纵之间形成了一种对照和平衡,它似乎是对《温沙森林》中出现过的诗句“既不放纵,也不压抑”(Nor quite indulges,nor can quite repress,20)的复述。所不同的是,《温沙森林》是针对大自然景物的观察和描写,而这里,则是对诗歌创作和批评观念的直接论述。虽然这两首诗所议论的是完全不同领域的对象,但是,它们却具有相同的思想内涵,即表达了一种对于平衡、和谐与秩序观念的肯定和追求。

因此,前人总结出来的创作和批评方法是很重要的,这就是所谓的“固有的规则”(Rules,91)。比如,亚里士多德《诗学》和贺拉斯的《诗艺》,都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值得后人学习、效仿和借鉴。他们在创作中立下的规则可以教导我们如何把握分寸,控制和调节“巧智”那富于幻想的翅膀,使它不至于飞得太高太远而失去明确的方向。然而,仅仅固守着古典诗歌的规范和传统是不够的。如果过分强调古人的绝对权威,将它们推向僵化,使之变成独断的规范,成为永恒不变的戒律,就会束缚了诗人的灵感、想象和独创性的自由发挥。这是因为,某种朦胧的、难以言状的艺术之美,需要拥有个人独特的品味和特殊爱好才能展现出来,仅靠千篇一律地效仿古典权威和法则是不可能获取的。由此,诗人充分肯定了艺术创作中个人的灵感与想象的重要性,亦即艺术的独创性。

蒲柏虽然主要受到当时流行的新古典主义的影响,在创作中遵循古典主义艺术的风格,但他对于新古典主义的理解和运用并不是墨守成规、故步自封的,而是采取一种比较宽容、开明和自由的态度和立场,他的这种美学思想和观点在《论批评》里有着充分的体现。蒲柏在《论批评》里阐述与表达了自己的审美观念和艺术见解,探讨了如何协调和平衡各种诗歌创作原则以及各种批评观念之间的关系,他追求“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因此,蒲柏并不主张把古希腊以来的古典诗学推至僵化、绝对化,而是强调各种艺术审美原则以及各种批评观念之间的辩证统一。他不但强调古人立下的法则或规范的重要性,还充分肯定文艺的独创性。虽然蒲柏出生于17世纪后期新古典主义盛行的年代,从而深受古典思想的影响与熏陶,但是,他却成长于跨入18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开始滥觞的转折时期,这使得他的古典主义不可避免地携带着启蒙主义积极乐观、自由开明的思想特征和内在气质。他在自己后期写作的长篇哲理诗《人论》和《道德论》中,也开诚布公地宣讲了他的资产阶级启蒙理性思想和伦理道德方面的观点。

在艺术创作的广阔领域,诗歌如同音乐,有一种美是妙不可言、无与伦比、难以企及的,仅靠学习和遵守固有的戒律或准则无法获取。这种美就是所谓“无名的优雅”(Nameless Graces,144)。诗中指出,只有具备灵感、天才和想象,富于创造力和具有高超技艺的诗人(Master-Hand,145),才可以达到这般出神入化般的境界。因此说,在艺术创作中仅仅遵循古典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如果在创作当中采用某种特殊手段或称之为“特许”(LICENCE,148)的办法,就能够使艺术获得额外的魅力和力量,给艺术创作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那么艺术家便被容许使用这些特权,并超越固有的规范。如诗歌中所说的那样:当某些手段可以使艺术作品尽善尽美,达到自然、和谐的境地,那么它们本身也就成为艺术的准则(Some Lucky LICENCE answers to the full,Th'Intent propos'd,that Licence is a rule. 148-9)。

但是,有时候由于人们被某些奇异、怪诞的风景所吸引和陶醉,因而受到迷惑、误入歧途,使得艺术创造超越和违反了普遍存在的自然法则或秩序(In Prospects,thus,some Objectes please our Eyes,Which out of Nature's common Order rise,158-9),其结果并没有给艺术增添好的效果,反而会使应有的艺术规范遭到破坏。

因此,如果不是特别的需要,使用特权的时候必须小心谨慎,绝对不可滥用(Let it be seldom,and compell'd by need,And have,at least,Their Precedent to plead. 165-6)。批评家如果想要保证自己的名誉不受到损害,那他就绝不能丧失自己原则和立场,而必须对立下的传统批评规则坚定不移的遵循。

那么,什么才是判断艺术的最终标准呢?其实,诗歌在一开头就早已明确回答:

首先要信奉自然,决定你的判断

这是放之四海皆准的衡量标准!(68-9)

这里的“自然”一词全部用大写字母拼写而成的,即NATURE,作者对于此处的大写字母“自然”亦作了详细的注解:宇宙,以它的秩序、规则与和谐的面貌,反映了它的缔造者心目中那神圣的秩序与和谐。[6]

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西方传统文化中,许多的文论家、作家都强调艺术要模仿自然。人们普遍认为,真正的艺术就是模仿真实和自然的结果。“自然”是18世纪的重要主题之一。自然主义思想打开了通往科学世界的大门,人类从此有了新的启蒙,自然法和理性论变成人们越来越普遍的信仰,对于宗教也形成了一种普遍的宽容。蒲柏曾在写给牛顿的墓志铭中尽情歌唱了上帝的自然与自然法则,而“自然”作为一切的衡量标准,对于文学、艺术领域当然也不例外,被当做检验真正艺术的最终标准。

诗歌指出,艺术与自然并非是决然对立、相互排斥的两极,而是和谐的对立统一关系,这就是杂多的音符为何会构成最美的旋律的根本原因。宇宙间一切事物,包括文学艺术在内,都是受到自然规律支配的产物,也都必然在普遍自然秩序的轨道上运行。“自然是由联合对立物造成最初的和谐,而不是由联合同类的东西。艺术也是这样造成和谐的,显然是由于模仿自然”。[7]在“自然”这个总指挥的协调下,各种艺术创作原则和批评观念相互补充、互相包容,和谐相处,从而形成一个由各种不同因素共存和并置的张力场。

正是基于此种对于“自然”的信念,作者关于宇宙和谐与秩序的思考得到了充分的显露和展现,表现出他积极的乐观主义态度,他满怀自信地断言:

看,智者们各自带来了自己的思想;

听,众声喧哗中回荡着和谐的乐章!

汇集所有不同的声音奏出合理的颂赞,

共同凝聚成普天下人类共同的大合唱。(185-188)

这里描写的情形与我国古代唐朝文化繁荣时期所倡导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思想,是如此的相似,几乎可以相提并论了。众多的、各种不同的声音共同奏出了“和谐的旋律”(consenting Poeans ring,186),杂多的因素最终都统一于“自然”。

第二节 自然与理性的和谐统一

18世纪初期建立在理性主义之上的价值观念和道德理想,反映到了文学、艺术的广阔领域,并出现了空前的繁荣景象。蒲柏等人在文学创作上遵循新古典主义的思想原则,较好地迎合了当时提倡理性的主流社会的趣味。人们普遍认为,合乎自然的就是合乎理性的,从而也就是合乎道德的。

新古典主义作家们模仿和推崇古代希腊罗马文学大师们的艺术原则和美学方法,把他们的作品视为诗歌艺术最优秀的典范,认为诗歌的任务就是模仿自然。不过,他们说的“自然”,是条理化了自然,即是在理性观照下的自然。

其实,对理性的追求早在17世纪英国王朝复辟时期就已经开始了。古典文学里的传统道德模式和理智、平衡的特点反映了资产阶级在革命激情过后的一种反思和矫正,它其实是对17世纪巴洛克以及罗可可这类艺术的夸饰、浮躁以及滥用感情倾向的反动。正如蒲柏在《论批评》中指出的,一个好的作家或者合格的批评家就应该具有优雅、纯正的审美趣味,而那些奇思怪喻、冷僻夸饰的东西都是违反自然、低级品味的,从而也是不道德的。概言之,自然与理性的和谐统一才是艺术追求的最高目标。

一 “正确的理性”

《论批评》的第一部分已经表明,“自然”可以作为一切的衡量准则,文学批评的最终判断标准就是看是否遵循自然。然而,要真正做出正确、无误的判断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这是因为,人性中有许多弱点,往往会阻碍和遮蔽人的视线,使人认识不到自然的真正面貌和自然客观规律,从而往往不能做出准确无误的判断。因此,《论批评》的第二部分(第201行至559行)详细描述了人容易犯下的各种错误,并分析了人性中的种种缺点,最后指出,判断正确的途径就是要具备“正确的理性”(right Reason,211)。

诗歌首先提到,“骄傲”(Pride,204,206,209)作为一种“极端的恶行”(the never-failing Vice of Fools,204),产生于人的固执和愚蠢,是批评家特别要提防和避免的,如下:

众多的因素蒙蔽人们的心灵,

使我们判断失误,愚蠢无知。

头脑空虚、内心顽固的骄傲,

是愚人们无法躲避的罪过。

……

当智慧丧失,骄傲乘虚而入,

人变得昏庸空虚,理智全无。(201-210)

作者在此告诫人们,要时时保持清醒和警惕,千万不要被骄傲冲昏了头脑,从而丧失理智,做出违背自然、违背真理的蠢事。因为,神圣的宇宙秩序是不可动摇的,万物都有其固定的地位,如果人产生骄傲情绪,企图超越上帝给他安排的位置,就违反了自然,就会产生错误的观念和认识。

这时,蒲柏明确指出,运用“正确的理性”是人们认识自然、遵循自然的有效途径。它不仅仅是一种智力才能,更与人的道德能力有关,即人能够正确认识自己在宇宙中所处位置的能力。在理性的正确引导下,人们才能够正确认识自然的真谛,从而认识真理,对艺术做出准确的判断:

让正确的理性驱走乌云的阻挡,

真理如同阳光的照亮不可抵抗;

不必盲目自信,认清自己的不足,

充分利用朋友的优势,包括仇敌。(211-4)

骄傲会让人看不到自己的愚昧和无知,使人产生自大、自满情绪而犯下各种错误。因此批评家要运用恰当、健全、正确的理性,来驱赶遮蔽人们头脑中的乌云,不要过于盲目相信自己的主观判断,而要虚心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并认识到自己的片面和肤浅。

接着诗人列举和嘲笑了由骄傲而引起的人的种种缺点和错误。比如,“才疏学浅”(A little Learning,215)就是一种很危险的事情,它因人的头脑不清醒、缺乏理性而引起,是容易造成判断失误的因素之一。求学问最忌讳的就是一知半解、浅尝即止,不进行深入研究。如下:

一知半解的学识包含很大危险;

痛饮它吧,否则别沾缪斯的灵泉:

浅尝轻饮只会令人眼花头晕,

开怀畅饮却使我们恢复清醒;[8](215-9)

这里,作者把写诗或诗歌批评形象地比喻为汲取“诗才的泉源”——诗泉(Pierian Spring,216)。他告诉人们要尽情畅饮诗泉,才能够理智清醒。如果浅尝即止,没有真正深刻地去体会和研究,就贸然下结论,那只会作出不公正或错误的判断。

除了才疏学浅或一知半解的缺点之外,还有“狂妄自负”的错误(Conceit,289)值得我们警惕和避免。由于狂妄自负,有的人局限于自己的偏好,恨不能把每一行诗、每一个词句都装点得富丽堂皇、绚丽夺目。这种做法只是为了满足一时的快感,而没有注重一件作品在整体上的平衡、协调和适当。他们滥用巧智,盲目地堆砌华丽的辞藻,从而造成混乱不堪的局面。从前面我们讨论过巧智与判断的关系得知,在文学艺术创作中,巧智是指一种思维敏捷、富于想象的状态,它尤其是指通过将思想与意象结合,从而产生出其不意的效果。它的特征就是独创性,是诗人在创作瞬间迸发出来的想象和灵感。它作为诗歌的一种极其重要的品质,具有极强的不确定、不可预料的特性,因而也是最难以把握得当的一种技巧。对于巧智,如果运用不恰当,就会像蒲柏的前辈德莱顿所说的那样:“巧智堆砌必定走火入魔。”[9](Great Wits are sure to Maddeness near ally'd,163)蒲柏在这里也提到“一堆耀眼混乱的疯狂巧智”(One glaring Chaos and wild Heap of Wit,292),与德莱顿的诗句异曲同工,几乎就是对德莱顿诗句的诠释和再现。这“一堆耀眼混乱的疯狂巧智”,其实就是违背了自然、理性与秩序的基本要求,是混沌、愚昧和堕落的体现。如果批评家狂妄自负,认识不到这一点,就不可能对艺术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

因此,在谈及“真正的巧智”以及与自然是如何和谐相处时,蒲柏这样铿锵有力地说道:

巧智是将自然精心装扮,

平常的思想,绝妙的表达。(297-8)

“巧智”就是将自然的原料和素材在人的头脑里进行加工和提炼,使之成为更加适合文学、艺术的特殊需要。在文学艺术的创作与批评中,人们需要运用巧智来洞察自然界的一切事物,揭示隐藏在其中的各种奥秘和规律,并赋予自然以更新的活力和美感。在巧智的引导下,我们才可以更为真切地感受和领略到自然的魅力,并使我们的心灵在对自然的感动和震撼中得到陶冶与提升。[10]因此,所谓“真正的巧智”(True wit,297)指的就是艺术家在创作中真实地反映了自然的结果,它离不开自然,与自然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还有许多其他可以导致艺术判断失误的因素存在。比如,不事先仔细考察和判断作品的好坏,就在头脑中产生“偏见”(conclude by precedent,410)。这种先入为主的偏见使得批评家只考虑到写作者本人的身份和地位,而不是根据他的作品来进行分析和判断。这样,他的批评就不是针对艺术作品本身的好坏,而是根据该作品的创作人而言,这当然会造成判断上的严重偏差。

还比如,有些人缺乏主见,为了附和别人的意见,对于他们刚刚表扬过的东西,过一会又开始责备起来。这说明他们盲目追赶潮流,人云亦云,没有自己的批评原则,从而造成他们难以作出准确、自信和坚定不移的判断(Some praise at Morning what they Blame at night;But always think the last Opinion right,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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