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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禹贡》“九州”篇的时代及其性质——一篇史地文献的文学解读

先秦文学与文献论考 作者:韩高年


《尚书·禹贡》“九州”篇的时代及其性质——一篇史地文献的文学解读

今本《尚书》中的《禹贡》,为伏生今文本第三篇,东汉古文本《尚书》列第三篇,《史记·夏本纪》与《汉书·地理志》均予以收录,晋代伪《古文尚书》列《夏书》第一篇。前人都认为《禹贡》是传世最早的地理学著作,主要内容是记载大禹治水,敷布九州,导山导水的具体情况。但从文学角度来解读《禹贡》篇,尤其是其中的“九州”部分,最初的用意却并非有意作地理书,而是为颂扬大禹治水功绩而撰成的颂诗。今本《禹贡》经历商、周各代附益,于战国时代最终编成,最后形成于战国时代的地理学性质的《禹贡》袭用了传自上古的歌颂大禹的颂诗“九州”篇。

一、今本《禹贡》的结构特点与各部分的编成时间

稍加研究,我们就会发现,无论从内容,还是从语言形式方面说,今本《禹贡》篇都可以明显地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赞述大禹敷布九州、平治水土的,这部分大体押韵而多用四言句式。这部分的内容,主要讲大禹治水的功业,其来源甚古,因为同样的内容亦习见于先秦其他典籍。如载于《尚书》的有《吕刑》:“皇帝(上帝)清问下民,鳏寡有辞于苗……乃命三后,恤功于民:伯夷降典,折民惟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立政》:“以陟禹之迹。”载于《诗经》中的如下,《商颂·长发》:“洪水茫茫,禹敷土下方。”《商颂·殷武》:“设都于禹之绩。”《周颂·信南山》:“信彼南山,维禹甸之。”《大雅·文王有声》:“丰水东注,维禹之绩。”《韩奕》:“奕奕梁山,维禹甸之。”载于《逸周书》者,如《商誓》:“登禹之绩。”载于器铭者,如《叔夷钟》:“处禹之堵。”《秦公簋》:“鼎宅禹之绩。”这都表明,三代对于禹的功业事迹流传颇广,《禹贡》篇中的第一部分,一定是根据这流传很广的对大禹的赞述写成。其四言的形式和大体押韵的特点,再加上其颇有文学意味的描述,我们似乎有理由相信,这部分中的韵文即是歌颂大禹的仪式颂诗。

再从行文脉络和文气方面看,第一部分意义完整无缺,自成整体。这部分应是最早写定的。

今本《禹贡》的第二部分是导水导山的部分,分述九州内的高山大川的疏导线路,及其水道所经。内容与第一部分重复而略显详细一些。前文言水土既平,九州既分,贡赋亦成,则后文似无需再费笔墨了,然而为什么还要述导山导水的情况呢?可能的答案只有两个,一是写第一部分的人觉得那部分文字还没有把事情讲清楚,还需要做进一步的补充,于是另据材料加以补充;二是这第二部分根本就是后来附益上去的,和第一部分不是一次写成,而且其撰述的目的根本上不同。前者是为赞述大禹治水的功业,而后者是为述治水之山川水道;前者是务虚的态度,后者是征实的态度;务虚则其文字近文艺,征实则其文字近科学。从第一部分内容的完整性和一、二两部分截然不同的语言风格来看,上述关于《禹贡》成篇的第一种可能性基本上可以排除。那么,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就只有一个,即今本《禹贡》并非一次写定,而是经不同作者之手,渐次写成。那么,可以说第二部分是后人根据别的材料附益上去的。今人段熙仲《水经注六论》谈及上述问题时说:

《禹贡》篇第二第三两部分(按即本文所分第二部分)尤有特色,非神话而为通盘筹划的大兴水利之规划,其产生的时代基础与战国末期的形势发展有密切关联,不再是以邻为壑的丑恶阴谋的结集,而是兴利除害时期的大计。在此之前,全国的交通,因七雄分裂而有自然的与人为的障碍,地理知识,不周不备。……

所以《禹贡》的第二第三两部分,前者主要是“导九山”,后者集中于“导九川”,导山为着治水除障碍,以便水的流行,导水是引水注大川同归于海。施工过程从源到流皆有规划,重要的是各大地区中分别说明水道,成为记载形式的新创结构,是一大特色。

段说认为今本《禹贡》第二部分的导山导水是战国末期大兴水利的产物,不可能产生于夏代,即就其分别水道、从源及流的记载体例来讲,也与九州部分不同。可见导山导水部分较九州部分晚出,是后来者借大禹治水之事而道自己之学说。此与先秦诸子之托古改制同调。

班固在《汉书·地理志》的序中说:“采获旧闻,考迹诗书,推表山川,以缀《禹贡》。”这里讲的是班固作《地理志》所采用的方法,但也可用于说明《禹贡》的成书过程。

今本《禹贡》的第三部分,从“九州攸同”以下至结尾,由三个小的层次构成。从内容上说,如果除去中间讲五服制的一层,其他两层总结禹治水土、分九州的成功对九州之内的影响,并指出人们对禹的敬仰和歌颂;从结构上讲,如果除去第二层(讲五服制),第三部分也恰好与全文的第一部分相呼应,起着收束第一部分的作用。由此不难看出,第三部分中讲五服制的一层,明显地与上下文不一致,当是后人因第二部分而附益其中无疑。金景芳、吕绍纲二先生所著《〈尚书·虞夏书〉新解》于此云:

这一大段文字十分可疑。它与上下文不连贯,读来有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如果将这段文字撤出再看上下文,则极顺。也不像是错简,因为把这段文字放到《禹贡》的哪一段,都不见合适。最合理的解释,应当说它是后人传抄时插入的,原非《禹贡》的东西。它把天下分为由中心向外展开的甸、侯、绥、要、荒五个层次,即所谓五服制。可是这种畿服制度禹时是不存在的。《禹贡》本身已说得非常清楚,禹时的华夏部落联盟处理它与华夏及夷蛮戎狄诸部落的关系采取的方式是九州制,即把当时已知的人类活动空间按照纯粹自然的条件划分为九个区域,按区域平治水土,规定贡赋标准。九州制和五服制是抵触的,二者是不相容的关系。《禹贡》即然把一切活动都放到九州模式中进行,就不应当再讲五服制。

金、吕二先生依据《禹贡》上下文文意及五服制与《禹贡》九州制的矛盾,还有此种制度产生较迟的事实,认为此段系后代传抄者所插入,可谓慧眼独具。

这样一来,今本《禹贡》中的第二部分,即导水导山部分,与第三部分中讲五服制度的一层,均为后人所附益,只有第一部分与第三部分之两小段为最初写定之《禹贡》。就今本《禹贡》第一、第二部分的关系来看,二者大体上对应,但于山川水道的记述,后者明显详于前者,似乎第二部分为第一部分之注疏之文,当然也不能排除为后人据别的材料而增写的可能。

王国维在《古史新证》之总论中提出了著名的“二重证据法”,强调应审慎地对待“纸上所得之材料”,既不能轻易相信,也不应草率地否定。王氏具列的第一项纸上之材料,便是《尚书》,他指出:

《虞夏书》中如《尧典》、《皋陶谟》、《禹贡》、《甘誓》,《商书》中如《汤誓》文字稍平易简洁,或系后世重编,然至少亦必为周初人所作。……

且不论王氏以《禹贡》等篇成于周初之说是否正确,其“或系后世重编”一语,颇值得仔细玩味,其意义有两层:一、《虞夏书》中的《禹贡》等篇为后人“重编”,并非如郑玄所说为“夏代史官所记”;二、既是“重编”,则当是依据前代所传之相关材料次第而成,而非一时一次写定。

顾颉刚先生是治《禹贡》的专家,曾创办“禹贡学会”,以《禹贡》为本源进行历史地理的研究。他在《中国古代地理名著选读》中所作的《禹贡(全文注释)》一文中指出:《禹贡》是根据治水的传说加工而成的,富有神话色彩的禹治水的传说,由《禹贡》的作者删去其神话成分,专谈人类可以做的平治水土的事;五服制是不符合自然地理的,实行于西周,消亡于战国。九州制则由战国时酝酿,汉末时才得以实行。《禹贡》把落后的制度和先进的理想记在一起。(在这样的前提下,他结合《禹贡》山川地理的变迁,断言《禹贡》篇作成于战国,作者可能是秦人。)顾氏认为今本《禹贡》篇中三个部分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禹贡》篇材料来源于传说旧闻。这与我们在上文提出的观点不谋而合。这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今本地理学的《禹贡》篇的形成过程,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今人邵望平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考古发现的地域文化分布,即文化圈,认为“九州实为黄河流域公元前第3000年间龙山时期即已形成,后历三代变迁仍继续存在的一种人文地理区系”。其论点因为有考古学,尤其是田野考古成果的支撑,所以具有相当的说服力;也在一定程度上祛除了传统说法对《禹贡》时代的主要疑点。在此基础上,邵氏进一步指出《禹贡》“蓝本当出于公元前2000年(相当于商代武丁时期)以前,其后迭经加工修订而成”。又说“‘九州’篇是公元前第2000年间的作品,而含有三个部分的《禹贡》倒可能是春秋、战国时期学者修订、补缀、拼凑,又经后世几番折腾才成为现今这个样子的。‘九州’基本内容之古老、真实,绝不是后人单凭想象所能杜撰出来的”。其实,早在邵望平先生的论点之前,王国维《古史新证》,及辛树帜先生《禹贡新解》就已提出《禹贡》成于西周初年说,只是王、辛二人的考证仅限于《禹贡》本身,所以赞成的人并不多。邵望平的结论,因为其依据的坚实性,得到了李学勤、刘起僾等专家的肯定。其中刘起先生对《禹贡》作时观点的转变尤其值得注意,刘先生为顾颉刚弟子,而顾先生主张《禹贡》作于战国时代。刘先生在其新作《〈禹贡〉写成年代与九州来源诸问题探研》一文中说:

现在益以考古学者的意见,就使我们视野扩大,知道古代九州的划分,是一种客观存在,有着源远流长的自龙山文化时期已自然形成后历三代继续存在的一种人文地理区系。即是说,公元前2000年(约当夏初)前后黄河流域古代文化区系的划分,与《禹贡》九州的划分,基本相符。……邵氏提出审慎意见,对于夏代,只是说“不能断然否定九州概念源于夏代的可能,但考古学尚完全不能证其为夏书”。这样说非常严谨。而其所提出的两个可能却具有现实性。即:“不排除《禹贡》九州蓝本出于商朝史官之手,或是商朝史官对夏史口碑追记的可能;另一可能则是周初史官对夏商史迹的追记。”这是非常审慎而又中肯的卓见。

刘先生观点的转变既体现出其求真求实的学术品格和勇于自我否定的勇气,也表现出《禹贡》研究方面的新突破。这对于我们解决相关问题是大有帮助的。

其实,根据近些年古籍整理的经验,先秦典籍大多是根据传世材料渐次附益而成的,有的篇目写定虽晚,但其中的一部分,或者所包含的材料却可能很早,不能因为其中杂有后人附益的东西,就全部加以否定。徐旭生先生在《我们怎样来治传说时代的历史》一文中曾说:“无论如何,很古时代的传说总有它历史方面的质素,核心,并不是向壁虚造的。”他还指出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叙述雅典国家起源的时候,利用希腊神话中提修斯所制定的宪法作为证据,证明他的“形成国家的最初的企图就在于破坏氏族的联系”的论点。由此充分肯定了传说中所包含的真实材料的历史学价值

《禹贡》篇的形成正是如此,其中的九州部分和结尾的两段,其来源最早,大约来源于对夏启时创作的歌颂大禹治水功绩的颂诗仪式。颂诗仪式会随时代的推移而在性质和功用方面起变异,但在其内容和形式方面也相对地具有稳固性。单就其文本部分来说,其变异主要在词汇方面,而其语言形式(在韵文则主要表现为句式、章法等)则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因此当它们被写定之时,它们的语言或经写定者之手加工润色,但仍可以肯定大体上还是出自夏代。其实,只要承认上述事实,关于地理学的《禹贡》篇的作时的争执也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因为我们必须对其中渐次附益上去的不同部分采取不同的研究视角,而不应等量齐观。

二、《禹贡》“九州”篇的颂诗性质

由上面的分析可知,《禹贡》“九州”篇是几部分中最早产生的,而这部分应是为颂扬禹之功烈而作,其性质接近《诗经》中用于祭祀礼仪的颂诗。这从今本《禹贡》“九州”篇的内容和文体分析中即可得到证明。《禹贡》开头说:“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禹敷土”,当依郑玄《周礼·大司乐》注《大夏》之说,意为“禹治水敷土,言其德能大中国也”。又《诗·商颂·长发》郑笺“禹敷下土方”说:“禹敷下土,正四方,定诸夏,广大其境界。”“随山刊木”,《史记·夏本纪》作“行山表木”。《淮南子·修务训》:“随山刊木。”高诱注:“随,循也。”据此则“随山刊木”意为(禹)顺着山路逶迤而行,边走边砍下树木立作路标。“奠高山大川”,“奠”各家皆训为“定”,《夏本纪》径作“定高山大川”。“高山大川”,当依蔡沈《书集传》,指九州内的所有山水。此处“奠高山大川”即《吕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孔安国《传》释此云:“禹治洪水,山川无名者,主名之。”孔颖达《正义》:“山川与天地并,生民应先与作名。但禹治水,万事更新,古老既死,其名或灭。故当时无名者,禹皆主名之。”清人胡渭《禹贡锥指》综合诸说,认为“禹既为之主名,因定某山为某州之山,某川为某州之川,使守土者知所从事”。意谓禹为高山大川定名,并由此而作为九州分界。今人金景芳、吕绍纲《〈尚书·虞夏书〉新解》亦主此说。裘锡圭、叶舒宪、臧克和等学者认为“主名山川”即为山川神主,而命名,则意味着禹“确定了九州的文化秩序”,其意义至为重大。合起来看,“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一句,是总领全篇,开宗明义,指出此篇之主脑即在述禹之功绩。

其次,新近面世的西周青铜器铭文可以证明大禹治水及分州作贡的传说至迟在殷商、西周已经广泛流传。《遂公福铭》前半云:“天命禹敷土,随山浚川,乃差地设征,降民监德,乃自作配乡(享)民,成父母……”这与《尚书·禹贡》前“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及《尚书序》“禹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以及《商颂·长发》所述禹治水分州事相一致。李学勤先生指出,这件铜器的出现,不仅证实《禹贡》《商颂·长发》等所载大禹治水事迹的真实性,而且也证明这些文献本身的时代,绝不像一些学者所说的那么晚。由《遂公福铭》来看,《禹贡》的主要内容,依据了商周以来的关于禹之事迹的口头传说,其目的最初大概也与《商颂·长发》一样,在于颂扬大禹之功德。

其次,今本《禹贡》篇末尾说:“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禹锡玄圭,告厥成功。”这段话很值得注意,据《史记·夏本纪》裴骃《集解》,“东渐于海”三句是说经过禹的经营,当时的疆域东方渐至于海,西部到达流沙一带,北方(朔)和南方(南)也有所拓展。“声教讫于四海”,则是指禹大有功于天下,其教化德望泽及四海之内,华夏夷狄无不宾服。最为重要的是“禹锡玄圭,告厥成功”一句,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卷三录《太平御览·皇王部》引《尚书旋玑钤》云:“禹开龙门,道积石山,玄圭出,刻曰:‘延喜玉,受德天锡佩。’”孙又引汉武梁祠堂石刻祥瑞图云:“玄圭,水泉疏通,四海会同,则至。”此今文家祥瑞之说虽不可信,但此句云禹平治水土,世人举行典礼,用玄圭为礼器,颂其功成,却是事实。“告厥成功”,即郑玄《诗谱》所谓“以其成功告于神明也”的“颂”。《易·益》六三爻辞云:“有孚中行,告公用圭。”“公”即神尸,“告公”亦指告成功于神明,礼器用圭。这预示了《禹贡》作为仪式颂诗的文本特征。另据近些年对夏代文化遗址的大规模发掘所出土的夏代礼器来看,圭也是夏代用于典礼的重要礼器。据此来看,《禹贡》末尾数语所言,是对大禹治水功绩的总括,尤其是最后一句,指出《禹贡》篇就是治水成功,为颂扬大禹功业而告之神明之作。

再次,从《禹贡》中言九州的部分来看,其叙述禹敷九州的事迹时,多用倾向性很强的词语,带着很强烈的歌颂的语气。如作者在述九州事时多用“既”字,云“既载壶口”“既修太原”等等。“既,已然之词也。”是表示事情已经完成。当禹治水之前,“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昏垫”。人们为洪水所迫,困苦不堪。禹平水土,解民困苦,欢欣鼓舞,皆在一“既”字中。这种情绪在“兖州”一节中最为具体:

九河既道,雷夏既泽,灉、沮会同;桑土既蚕,是降丘宅土。厥土黑坟,厥草惟繇,厥木惟条。厥田惟中下,厥赋贞。作十有三载,乃同。厥贡漆丝,厥篚织文。

试看此段对大水退后人们“降丘宅土”,种桑养蚕的繁忙景象的描写,以及对草木萌芽,万物滋长的欣欣向荣景象的刻划,不难体会人们的喜悦之情、感激之情。这种情形在关于其他几州的文字中也很明显。

由以上几点来看,《禹贡》篇似乎不像是专为记录地理山川而作,其文本内容、风格与《大夏》暗合,很有可能《禹贡》篇九州部分所依据的材料,最早是为歌颂大禹治水之功业而作的。

三、《禹贡》“九州”篇的九段体结构

《禹贡》结尾的一段云:“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禹锡玄圭,告厥成功。”这段话的大意是说大禹治水的功绩使得四方各族心悦诚服,感恩戴德。这一点,解说《尚书》的各家并无异议,但对于其中的“声教”一语,却歧解纷出。

“声教”,实即乐教,称“声”者,以其重人声歌诵也。《诗·大序》云:“诗者,志之所之也。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又云:“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左传·文公六年》君子曰:“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著之话言。”杜预注:“因土地风俗,为立声教之法。”孔颖达《疏》言:“声教,人之所立,故言‘树之’。今杜云‘因土地风俗为立声教之法’,如杜此言,惟树以声,而《传》云‘树之风声’,今风亦树者,其实风俗亦是人君教化,故《孝经》云‘移风易俗’。孔注《尚书》云‘立其善风,扬其善声’是也。”据此,则“声教”之“声”为人声之合乐者,即歌咏。

《皋陶谟》云:“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又帝对禹云:“予欲宣力四方……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在治忽,以出纳五言,汝听。”《汉书·律历志》据刘歆之义云:“声者,宫商角徵羽也,所以作乐者。谐八音,荡人之邪意,全其正性,移风易俗也。”孔颖达《尚书正义》于此云:“我欲闻知六律,和五声,播之于八音,以此音乐察其政治与忽怠者,其乐音又以出纳五德之言,汝当为我听审之。”这就是“声教”,金景芳先生亦说上面一句话的意思是“通过音乐察知治乱”。“舜让禹注意审听民间的音乐以及民间的歌咏(五言),从中知政”

由此可见,《禹贡》所言“声教”,是指歌咏大禹功业的颂歌,“声教讫于四海”,是说大禹治水的功业为四方方国所传颂。而此句之前之“渐”“被”“暨”三个动词,正说明《禹贡·九州》篇叙述禹治水之功并播之于蛮夷狄的创作动机。

再进一步讲,《禹贡》中九州部分的韵文,很可能就是“声教”的具体内容。也即《大夏》之颂的文本。今本《禹贡》虽非原始面目,但周代作为“古之地志”,由诵训之官讽诵于王前,以明山川地理之物产地宜、知四方九州之风俗禁忌,作为行政的依据。周人目之为“古”,亦是承禹之“声教”的表现。

《禹贡》九州并非政治上之区划,而纯属依治水的先后顺序所自然地排列。这一点,早已有学者指出。从结构方面来看,九州部分恰巧由九章组成,而且各章句法大致相近,显示出其回环往复的特点,与文献所载夏乐《九夏》分九章的音乐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再从语言风格及语气方面来看,全篇九章及最后的二章均冠以“……既……”的语气,一气而下,十分完整。这似乎暗示着作韵文的人为配合乐曲而所做的经营,即分九章赞述大禹治水之功。启作《大夏》,乐分九辩,前已述及。屈原在古《九歌》影响下创制的新《九歌》,除去序曲与尾声,其歌辞亦为九段,显系为适应乐曲之“九”。由此类推,《禹贡》九州部分的九段体结构,正与《大夏》的乐分九辩吻合。

四、周代诵“地志”制度与《禹贡》的口传性质

《禹贡·九州》篇的文本与仪式的关系,还可以从其文本的口传性质得到推证。据文献记载,《禹贡》在周代为“诵训”之官所诵读之“地志”。《周礼·地官·土训》载土训之官:“掌道地图,以诏地事。道地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诏地求。王巡守,则夹王车。”注云:“道,说也。说地图,九州形势山川所宜,告王以施其事也。若云荆扬地宜稻,幽井地宜麻。”孙诒让《周礼正义》释“掌道地图”等语云:

“掌道地图”者,地图即司书、大司徒“土地之图”,职方氏“天下之图”,彼藏其书,此官则为王道之,与彼为官联也。《毛诗·鄘风·定之方中》传,说大夫九能,云“山川能说”,即其义。云“说地图九州形势山川所宜,告王以施其事也”者,九州形势山川所宜,若职方氏所述各州山镇、泽薮、川浸及畜谷所宜之属。《大宰》注云:“诏,诰也。”施其事,谓施职贡之事,与小司徒、载师、均人诸职“地事”义异。贾《疏》云:“其九州地图乃是诸国所献,以入职方。今土训乃于职方取九州地图,依而说向王,使依而责其贡献之物。”

《周礼》土训于职方取九州地图,依图而诵说于王。“说地图九州形势山川所宜”,即是“道地图”,“道”,即《天问》“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之“道”,据《周礼·大司乐》为“乐语”之一种,意为有节奏地诵读。此正可说明《禹贡·九州》篇的口传性质。

《尚书·洛诰》云:“予惟乙卯,朝至于洛师,我卜河朔黎水,我乃卜涧水东、瀍水西,惟洛食。我又卜瀍水东,亦惟洛食。伻来以图,及献卜。”《伪孔传》曰:“今洛阳也。将定下都,迁殷顽民,故并卜之。遣使以所卜地图及献所卜吉兆,来告成王。”《周礼·地官·大司徒》:“大司徒之职,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佐王安扰邦国,以天下土地之图周知九州之地域广输之数,辨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之名,而辨其邦国都鄙之数。”郑注:“土地之图,若今司空郡国舆地图。”又《天官·小宰》:“三曰听闾里以版图。”郑司农注云:“图,地图也。”又《司会》:“掌国之官府郊野县都之百物财用,凡在忆契版图者之贰,以逆群吏之治而听其会计。”郑注:“图,土地形象,田地广狭。”《地官·小司徒》:“地讼,以图正之。”郑注:“图谓邦国本图。”《夏官·职方氏》曰:“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辨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与其财用、九谷、六畜之数要,周知其利害。”郑注曰:“天下之图,如今司空舆地图也。”《荀子·荣辱》“循法则、度量、刑辟、图籍,不知其义,谨守其数”。杨倞注:“图,谓模定土地之形。”以此知“图”为古代行政之重要凭籍,以数种官职掌管之,其中既有掌图者,亦有为王道说者。

山川能说,即是说图。实为依图讲诵土宜风俗。古者天子有巡守之制,行视所守,必欲知所巡之地物产、地理、风俗、禁忌等。土训之官,即为此设立。依周制,《禹贡》之属,盖由土训、诵训之官为王所诵说之本。据上引孙诒让《正义》可知,又有图,九州之利,皆当依图所录别而志之,当王巡狩或者平素在朝居政时,亦依图而诵说之。

《周礼》又有“诵训”一职,专为王诵说方志地俗,其内容多为四方久远之事,与各地民俗禁忌。与《禹贡》与《山海经》所记略同。明《禹贡》之内容为周代统治者所重视。盖欲知方志及各地历史风俗以利政教也。《尚书大传》云:“太子年十八曰孟侯,孟侯者,于四方诸侯来朝,迎于郊,问其其所不知也。问土地所生美珍怪异,人民之所好恶,山川之所有无。”

《地官·诵训》载:“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掌道方慝,以诏辟忌,以知地俗。”注云:“(诵训)说四方所识久远之事,以告王观博古。所识若鲁有大庭氏之库,崤之二陵。”《周礼正义》释此云:

《注》云“说四方所识久远之事,以告王观博古”者,亦训道为说,诏为告也。《方志》,即《外史》四方之志,所以识记久远掌故。外史掌其书,此官则为王说之,告王使博观古事,二官为联事也。志、识字同,详《小史》及《保章氏疏》。云“所识若鲁有大庭氏之库,崤之二陵”者,《贾疏》云:“《左氏传》昭十八年:‘宋、卫、陈、郑皆火,梓慎登大庭氏之库以望之。’注云:‘大庭氏,古亡国之君,在黄帝前。其处高显。’”案贾引《左传》注,据服义也。杜注云:“大庭氏,古国名,在鲁城内,鲁以其处作库。”孔《疏》云:“先儒旧说,皆言炎帝号神农氏,一曰大庭氏。服虔云在黄帝前,郑玄《诗谱》云:‘大庭氏在轩辕之前。’亦以大庭为炎帝也。”又僖三十二年《传》:“秦蹇叔曰:崤有二陵焉。其南陵,夏后皋之墓也;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风雨也。”杜注云:“崤在弘农渑池县西。大阜曰陵。皋,夏桀之祖父。”此并四方所识久远之事,若后世地志所谓古绩,诵训所道亦其类也。

“方慝”,即四方言语所忌恶者。不避其禁忌,则其方之人以为苟于言语也。知地俗,博事也。郑司农云:“以诏辟忌,不违其俗也。《曲礼》曰:‘君子行礼,不求变俗。’”《国语·楚语》左史倚相述卫武公曰,“倚几有诵训之谏”,即此官。韦昭《国语注》以诵训为公师之谏,书之于几,失之。惠士奇云:“《王制》:‘大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盖四方所讳所恶,谓之方慝。”《韩诗外传》云:“指缘谬辞谓之苟。”谓王言若不辟其方之忌,则闻者将窃议其言之苟谬。若《大戴礼记·保傅》云“天子……答远方诸侯,不知文雅之辞”是也。“以诏辟忌,不违其俗也”者,《曲礼》所谓“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

由此可见,周代的诵训与土训均为掌土地山川之物宜,及风俗忌讳之官,他们熟知《地志》《地图》,当王巡狩时,则诵之于王前。在地图与文字记载之外,韵语的记诵技巧,应是这类官员必备的素质。而《禹贡》因既有九州之事,又记各地风俗,形式上又为韵语,实具有诵训之官口传的性质。

《禹贡·九州》篇通篇分章,并且押韵。据清代古音学者对其标韵的研究成果来看,其韵脚分布并不均匀,似乎缺乏规律性。这与《诗经》中的《大雅》《小雅》不同,而与《周颂》比较接近。由此也可以看出其颂诗的性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用于仪式而辞、乐、舞兼备的颂,在功用和形态上就是最早的“诗”,从文献记载来看,至迟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已经出现了如《葛天氏之乐》和《韶》那样的颂诗。三代广为流传的大禹治水的事迹,以及文献记载的歌颂大禹功业的《大夏》之颂的名目,说明禹治水成功后曾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庆典。后夏启莅位,遂借《大夏》极力宣扬祖德功烈,出于政治上之考虑,为“家天下”张目,于是才有文献所载之表演“《九辩》与《九歌》”。因其乐舞系承前代之《韶》乐而来,故其辞、乐、舞均有“九成”之体,《大夏》亦名曰“九歌”“九辩”。文献中又有《九夏》者,亦为《大夏》。时代久远,《大夏》乐舞均已湮没,以常理推之,惟其仪式上述赞大禹功业之辞,或经传说而有流传者。而种种迹象表明,《禹贡》九州部分之韵文九章,大约就是其传世之仪式赞述之辞。因其围绕禹为中心而展开叙述,文本亦具史传的性质。

(《先秦文学与文化研究丛刊》第一辑)

  1. 段文载《水经注疏》之附录部分,该书为民国杨守敬、熊会贞疏,段熙仲点校,陈桥驿复校,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3392页。
  2. 金景芳、吕绍纲《〈尚书·虞夏书〉新解》,辽宁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431页。
  3. 王国维《古史新证》,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页。
  4. 参刘起僾《尚书学史》,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443—445页。
  5. 邵望平《〈禹贡〉“九州”的考古学研究》,载《考古学文化论集(二)》,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
  6. 辛树帜《禹贡新解》,农业出版社1964年版。
  7. 刘起僾《〈禹贡〉写成年代与九州来源诸问题探研》,刊唐晓峰主编《九州》第三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相同的观点又见顾颉刚、刘起僾《尚书校释译论》,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521—522页。
  8. 参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第一章,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20页、26页。
  9. 胡渭《禹贡锥指》,邹逸麟整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1页。
  10. 金景芳、吕绍纲《〈尚书·虞夏书〉新解》,辽宁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303页。
  11. 臧克和《治水仪式——释“禹”》,见其《尚书文字校诂》,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705—725页。
  12. 李学勤《遂公福与大禹治水传说》,刊《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3年1月23日。又收入作者所著《中国古代文明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3. 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陈抗、盛冬铃点校,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07页。
  14. 见《尚书·皋陶谟》。
  15. 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12页。
  16. 参金景芳、吕绍纲《〈尚书·虞夏书〉新解》,辽宁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252页。
  17. 关于夏乐《大夏》的结构及舞容,可参拙文《〈大夏〉钩沉》,刊《文献》2010年第3期。
  18. 孙诒让《周礼正义》,王文锦、陈玉霞点校,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195页。
  19. 孔颖达《尚书正义》,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05页。
  20. 孙诒让《周礼正义》,王文锦、陈玉霞点校,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689页。
  21. 孙诒让《周礼正义》,王文锦、陈玉霞点校,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67页。
  22. 孙诒让《周礼正义》,王文锦、陈玉霞点校,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475页。
  23. 孙诒让《周礼正义》,王文锦、陈玉霞点校,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814页。
  24. 孙诒让《周礼正义》,王文锦、陈玉霞点校,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636页。
  25. 王天海《荀子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133页。
  26. 孙诒让《周礼正义》,王文锦、陈玉霞点校,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194页。
  27. 关于《禹贡》九州部分的韵读参考了清人江有诰《音学十书》(中华书局1993年版)及许翰《攀古小庐全集》(齐鲁书社1985年版)。韵部分合以曾运乾先生《音韵学讲义》三十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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