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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意阑珊处:20世纪中国法律人自述 作者:陈夏红 编


学人自述,叙身世、理学思之外,不免感喟世道人心。暮岁回首,曾经的惊心动魄,早成书页上静静的历史,原不脱常识;似乎云谲波诡的,尽付与雨井烟垣,使后人复哀后人而已。因而,研墨拈笔,所述所议,心中丘壑也好,家国情仇也罢,一己心路照映的,一时代的人事与世相矣。

法政学者因为治学对象关系,这世道人心遂常常牵扯到政道和治道,字里行间便多了一份不忍之心。政道无他,一时代一民族打理公共生活的原理和原则,关于政治共同体及其成员的攘让取舍之道;治道有常,将政道落实为体制化安排,就今日人间秩序而言,一般即为一种法权安排。政道不彰,天人淆乱,原是人世常态;治道雍蔽,贪渎横行,更且无日无之。几番风雨,一派萧瑟,终至人头滚滚,于是不得不另起炉灶,好一顿折腾。因而,法学家下笔惊心,情怀难抑,法意苍茫,凡心肠还在,怎能不充盈不忍呢?!

眼前这册文字,庋集了十六篇忆述之作。作者齿德接续,恰成三代,不乏二十世纪中国的顶级学人。合其忆叙,堪为一个时代法学家的群体肖像,正为此不忍之心的范本,也是二十世纪中国法意苍茫的写照。这三代学人,构成了中国现代法学的先驱。生于忧患,长于危难,是他们共同的人生轨迹;振弊起衰,救国建国,为中华之复兴而上下求索,是他们念兹在兹的毕生奋斗;秉持自由立场,挈领批判精神,将浩然志业尽付于孜孜矻矻的书生事业,虽九死其犹未悔,恰为其心路历程。赶上两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他们有的劫后余生,乘桴浮于海,如萧公权先生、张君劢先生,偷生异域,得免再度浩劫,暮鼓晨钟里,夕惕朝乾,完成了一己学思;有的花果飘零,四方流徙,若涉渊冰,最后寄身海疆,如吴经熊先生,将中国文明法学智慧更做一番演绎,幸而为中华民族保留下一颗读书种子。更多的人,如钱端升先生、杨兆龙先生、周枬先生,不幸遭临时代的腥风血雨,一生颠沛,身心均受摧残,甚至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其中惨烈如杨兆龙先生,批斗劳改,戮心戮身,千般煎熬中,油尽灯灭,连最后说话的机会也随同躯体一起湮灭于浩劫。论其学,或未臻圆融,时有不彰,但现代中国的法意,迁延不息,一脉流转,恰因为他们用性命托付;论其人,或不免跑龙套而乐不自知,但人间事业,阴差阳错,丁一卯二,以迄于今,却正少不了这许许多多的无私奉献。梦终有醒时,那多半是在天光熹微之际,以长夜为代价。

执教杏坛,是他们中许多人的共同职业。钱端升先生自谓,终其一生,以教书为业,也以教书为生。其实,这也是他们中多数人的共同人生,乱世安身的岗位,承平用世的主业。宁波德生公早年得意,中年飘泊,晚年蛰岛,抛开种种杂碎,其一生设讲著述,福音伴法意,爱生并乐生,圆而神,方以智。同出宁波的江平先生,年届八旬,依然风雨兼程,大声疾呼,不改平生,为万千法科学子标示了精神境界。至于萧公权先生,如其弟子所述,隔海江山烟雾外,销尽风流心力怠,终生执棒,死而后已。中国的法学教育至有今日的规模和层次,正赖于先驱开道,后继同心,才有此薪火不熄,而与中国文明的劫难和复兴,共其哀痛,同其始终。

因此,他们的自述所映现的这一时代的人事,实为中国历史上最为纷繁歧出者;他们的自述所展示的这一时代的世相,乃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惊心动魄的大变局。百年期间,中华民族自帝制政治、小农社会,以五代人的奋斗,一路扑腾,向着现代法治政体、公民社会渐行,而以富强、民主的新中国为鹄的。建立富强、民主的新中国这一期许本身,即已意味着近代中国及其法学家们必须整合民族理想与公民理想,同时担负起驯化强权政治和抗击帝国主义的双重任务。现代法治作为民族国家的软实力,旨在料理、服务人事,而规范、造福人世,一方面为宪政正义的公民理想提示历史文化语境,将民主政制编织于民族国家的主权空间;另一方面,它标立国家的正当性,以对于权力的合宪性配置来落实政治正义,从而实现独立、富强的新中国这一民族理想。贞元之际,法权体制与法学家们,其用在此,其志亦在此,正为此纷繁歧出的大变局中的壮丽场景,也是他们中的许多人不得不成为殉道者的宿命所在。因而,就学术理论和价值倾向而言,他们各奉其义,自领风骚,或自由主义、民族主义,或共产主义、第三条道路,但是,臧谷亡羊,他们几乎全都走上了这条不归之路。

换一个角度,则“中国问题”与“人生问题”道尽了中国语境下民族理想与公民理想的一切含义。只有解决了这两个问题,中国的人世生活才算走上正轨,中国的人生也才有其意义。就百年中国而言,公平正义,仁爱诚信,安全、自由、平等、人权、民主和宽容,天道与人心的合德,构成了中国人心之所向,也是人生之必需,更是法之所以为法的前提,而蔚然成为一种自然之法,中国人生的意义所在。法学家是法律的良心,天职所系,命定要以此意义世界为自己的人生境界,非形诸笔墨,见诸言行,践诸体制与日用,方才死而后已。也就因此,他们讨说法,要活法,便是在讲明一种道理,阐说一种情理,梳理一个法理,主张一种公道,从而是对垒砌人间地狱的一切悖情害理、违忤公义的恶政恶法的反抗。这一切凝练为学思,累积的是以中国的法制和法意为写照的汉语法学,特别是以中国社会文化传统为背景的法学的历史之维;这一切呈现为道德理想,即为对于美好人世的追求,特别是对于一切以人本身为目的的人道理想的执守。从而,他们天生成为一切强权的死对头,也是这一切意义的殉难者。

朋友,书生事业,无限江山,则事业在此,海疆天宇亦在此;而吾侪所学关天意,天意即此万万千千的人心矣!

时在1977年,回首“反右”劫难,江平先生感喟,“为何三纪用兵者,却怕书生纸上兵”。其实,就因为以宪政正义为核心的现代法治要求权力必须接受正当性审查,法学家们的思想传述着人世的美好向往,以不屈表明人性不死,在黑暗的岁月里发光,所以,黑暗便发抖了。如今这一册文字,也恰是纸上人生,书生的人生。

其情其景,汉娜·阿伦特早已道明。甚矣,想此时此刻,编者有心,序者无意,而万千读者诸君自有察识,当与作者同生此慨吧!兹引如下,并此作结:

即使是在最黑暗的时代中,我们也有权去期待一种启明,这种启明或许并不来自理论和概念,而更多地来自一种不确定的、闪烁而又经常很微弱的光亮。这光亮源于某些男人和女人,源于他们的生命和作品,它们在几乎所有情况下都点燃着,并把光散射到他们在尘世所拥有的生命所及的全部范围。


   许章润谨识   

2007年10月28日于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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