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生活

至高忠诚:真相、谎言和领导力 作者:詹姆斯·科米 著


第一章 生活

对死亡的思考,就是对生活本身的解读。

——詹恩·阿登

生活,是从一个谎言开始的。

1992年,我在纽约市做一名联邦助理检察官。这句话就是那时候我从一个黑帮的高级头领的口中听来的,而这个黑帮,是全美国最为臭名昭著的黑帮之一。

萨尔瓦多·格拉瓦诺(Salvatore Gravano),又称“公牛萨米”(Sammy the Bull),是联邦证人中级别最高的美国黑帮成员。他协助联邦调查局工作,一方面是为了减刑,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在政府的录音证据里听到他的头儿——约翰·戈蒂(John Gotti)讲他的坏话。格拉瓦诺现在正处于监禁中,他向我介绍了黑帮的那些门道。

La Cosa Nostra(意为“我们的事业”)的成员在加入帮派之前,都要参加一个秘密仪式,在帮派一把手、二把手和军师面前宣誓,然后才能成为一名“正式成员”。这个秘密仪式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你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儿吗?”备选成员需要回答“不知道”,尽管在格拉瓦诺看来,只有傻瓜才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大半夜被叫到夜店的地下室里,和一群黑帮头领待在一起。

近20年来,美国黑帮的头领都决定不再吸纳新成员。1957年,出于人员素质管理、防止线人渗入等原因,头领们决定“关张”,意味着各帮派之间不再交换各黑帮成员的化名和真名等信息,也不再吸纳新成员。然而,在1976年,这些头领同意各黑帮可以再吸纳10名新成员来代替已经去世的老成员,然后再次“关张”。对每个黑帮来说,这10个人都是多年以来想入伙而不得的人,是最为坚定的黑帮成员。格拉瓦诺就是这时候加入帮派的。

在停止招募了几十年之后再次招募新人,给帮派工作带来了一大难题。在最古老的入帮仪式上,新加入的成员要拿着一个熊熊燃烧的圣像,将食指割破,把血抹在上面,然后宣誓“若叛帮,灵魂将如此圣像般备受煎熬”。格拉瓦诺回忆道,在他入帮时,宣誓的时候拿着的是一块燃烧的纸巾,上面蹭了一点儿血。甘比诺家族(The Gambino)甚至都懒得去找需要的圣像。

对于格拉瓦诺来说,他的帮会生活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在他刚刚入帮的时候,老大跟他讲过帮规:不得使用爆炸性物品,不得杀害执法人员,若没有帮派正式决议不得杀害另一名正式成员,不得与正式成员的妻子偷情,不得参与毒品交易。作为帮规来说,前两条的执行力度确实挺强,因为一旦有任何人使用爆炸性物品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杀害执法人员,美国政府都不会放过他,但剩下的那些就只是说说而已了,黑帮成员才不会花心思去遵守这些规定。正如我的同事、助理检察官帕特里克·菲茨杰拉德(Patrick Fitzgerald)所说的那样,这就像冰球比赛中的斗殴现象——尽管明文规定不允许斗殴,但比赛中仍然屡见不鲜。

内部相对团结的纽约西西里黑帮有一条与众不同的规定。他们将诚实的重要性置于其他规定之上,无论是在老巢西西里岛还是在大西洋彼岸的美国,都是如此。新入帮的成员都要遵守这条规定,绝不能跟帮派内的正式成员撒谎,除非你准备要他的命,要做一名“有底线的人”。我曾就此事向另一位联邦证人,西西里黑帮杀手弗朗切斯科·马里诺·曼诺亚(Francesco Marino Mannoia)求证:“弗朗切斯科,这条规定是不是意味着除非我打算杀你,不然你都会相信我?”

他有点困惑:“当然,‘有底线的人’只能在人命关天的事情上说谎。”

谎言堆成的生活,一致认可的沉默,一人独大,宣誓效忠;非友即敌的世界观,在大大小小的事情上说谎,却忠于一些反常的规则。这些规则被黑帮上下奉为圭臬,但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经常会惊讶地发现,这些规则在黑帮之外的世界也经常存在。

我早年间做过一阵子联邦助理检察官,尤其是在我从事了打击黑帮的相关工作之后,我越发觉得我的职业生涯选择是正确的。但那时,法律这条道路对我来说还不够明确。最终,我选择了在执法部门工作,因为我相信这是我能对社会有所贡献的最佳方式。尤其是对那些被欺负,被霸凌,甚至因此而误入歧途的人来说,这是我能够帮助他们的最佳方式。在我16岁那年,我也有被人用枪指着脑袋的悲惨遭遇,而极有可能是这段经历促使我选择做一名执法人员。但当时,我并没有如此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

当晚,持枪歹徒并不知道我在家。他应该已经盯梢我家很久了。那天晚上,他看到我的父母对着躺在地板上的某个身影说再见。他可能觉得那个身影是我的姐姐崔茜,但那其实是我的弟弟皮特。崔茜已经回学校了,而我最小的弟弟克里斯正在外面参加童子军活动。我父母离家几分钟后,歹徒就破门而入,直奔楼下。

1977年10月28日,星期五,这一天永远改变了我的生活。几个月来,大部分纽约人都对“山姆的夏天”心怀余悸。无论在城市还是在郊区,成双入对的人们都不敢开车出门,因为有个连环杀手专门袭击坐在车里的夫妻或情侣。对于新泽西州北部的人们来说,这个夏天,乃至秋天,都被笼罩在“拉姆齐强奸犯”的阴云之下。有个歹徒在一个叫拉姆齐的地方犯下一系列罪行。而我家所在的这个寂静清冷的小镇艾伦代尔,就在拉姆齐南边不远的地方。

那天,沉重的脚步踩在地下室的楼梯上,吱嘎作响,家里的狗也开始低吼。皮特听到后立刻从沙发上蹿起,躲了起来。但这个歹徒知道他在家。他用枪指着皮特的藏身之处,命令他走出来,然后问他家里还有没有别人。皮特说没有了。

那时,我正读高三,是个几乎没有朋友的书呆子。那天晚上,我正在自己的房间赶一篇校报的稿子。稿子中讽刺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和“校园老大”,还讨论了对于高中生来说压抑至极的同侪压力。我已经拖稿了,文笔也不怎么精彩,但我星期五晚上又没别的事儿可干,所以我在卧室的书桌旁奋笔疾书。

此时的地下室里,歹徒正强迫皮特带他到主卧去。很快,我就听到了门外有两个人的脚步声,正走向我父母的卧室。紧接着,我听到衣柜门开开合合,抽屉被拉开又被关上。我觉得肯定是我弟弟在闹腾,我有些生气,但又有些好奇他在干什么。于是,我站起来,打开了我房间卫生间的推拉门。这个卫生间可直接通向我父母的主卧,透过卫生间的门,我看到主卧灯火通明,而皮特正躺在床的一边。他的脸正对着我,眼睛紧紧闭着。

我走进主卧,侧头一看,瞬间呆住了。只见一个矮小结实的中年白人,戴着一顶针织帽,正一只手拿着枪,另一只手翻看我父母的衣橱。那一刻,我觉得时间仿佛静止了。有那么一瞬间,我什么也看不见,一阵眩晕感袭来,心怦怦地跳,好像要从嗓子眼儿跳出来一般。那个歹徒看到了我,一把抓住皮特,把膝盖顶在他后背上,用枪指着他的头,转向我说:

“别动!动一下我就打爆他的头!”

我弟弟才15岁啊!我一动也不敢动。

歹徒对皮特吼道:“小畜生!你不是说家里没别人了吗!”

然后他放开了皮特,命令我躺在皮特旁边。他站在我俩脚边,逼我们说出家里的钱藏在哪儿。后来我才知道,当时皮特的牛仔裤口袋里有一点儿钱,但他始终没有松口。而我当时把我知道的全告诉他了。我告诉他所有我能想到的可能有钱的地方——储钱罐里、钱包里、放奶奶给的一点儿零用钱的地方,所有可能藏钱的地方,我无一隐瞒。听完我的话,歹徒把我们丢在床上,自己找钱去了。

过了一小会儿,他回来了,用枪指着我们。我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害怕极了,真的觉得我就要死了。绝望、恐慌和惧怕席卷而来,我开始默默地祷告。然而,就在下一秒,一阵寒意席卷而来,我的恐惧随之消失了。我开始分析,假如他先把皮特打死,我就要滚下床,抓住他的腿。然后,我开口说话,更准确地说,我开始撒谎,谎言一个接一个。我开始对这个男人说,我们和父母的关系有多么疏离,我们有多么恨他们。我并不在乎他从我父母那拿走什么东西,也不会对任何人说起他的行踪。我的谎话滔滔不绝。

随后,歹徒让我闭嘴,让我们站起来。他押着我们走过主卧门口狭长的走廊,时不时停下来翻一翻他看到的房间或者壁橱。直到这时,我才开始相信,至少暂时相信,我会活下去。我开始仔细观察他的脸,这样我就能跟警察描绘出他的样貌。他用枪筒从后背顶了我好几次,警告我不要看他的脸。

我又开始跟他说,一遍又一遍地跟他说,他应该把我们关在某个地方,我们会老老实实地待着,绝不会出来添乱,这样他就可以顺利逃脱。我开始苦思冥想,家里有什么地方能把我们关在里面。绞尽脑汁之后,我建议他把我们锁在地下室的卫生间里。我告诉他卫生间的小窗户打不开,因为父亲为了防寒把窗户封死了。但这并不属实,父亲确实在窗框上钉了塑料布,但只要轻推窗户的下框,就可以打开窗户。

他把我们带到地下室的卫生间,勒令我们待在这里不许动:“告诉你父母你们一直在这儿!”他又拿了个什么东西把卫生间的门顶住,以防我们逃跑,之后他便离开了。

歹徒离开后,我们听到了车库门开合的声音。在肾上腺素消耗殆尽后,我开始后怕,吓得浑身哆嗦。我抬头望了一眼窗外,突然,那个歹徒的脸出现了!他正在从外面检查窗户是否能被打开。我感到毛骨悚然。待他的脸消失后,我对皮特说,我们得在这儿待着,等父母回来。皮特不同意:“你知道他是什么人。他会再去伤害其他人的。我们得出去告诉别人。”我已经无法思考了,并没理解皮特的意思,也不敢想如果我19岁的姐姐崔茜真的在家,事情会发展到什么地步。

我拒绝了皮特的建议,我太害怕了。皮特和我争论了几句,然后说他要自己走。皮特把塑料布从窗上掀开,打开窗闩,把窗户推开,爬了出去。

在我的记忆里,我在窗边站了几秒,思考到底应不应该爬出去。在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就已经站在窗外的花园里了。双脚落地的那一刹那,我听到了枪声。我四肢着地,一咕噜滚到了屋后花园中密实的灌木丛里。歹徒已经抓住了皮特,正在向我大喊:“小子!要么滚出来,要么就等着给你弟弟收尸吧!”我走了出来,歹徒破口大骂,骂我骗了他。一瞬间,另一个谎言从我脑海中冒了出来:“我们这就回地下室里去,这次一定会好好待着。”然后我向推开的窗户那儿走去。

“太晚了,小子!背对篱笆站好!”

那天晚上,我又一次觉得自己要死了。就在这一刹那,邻居家的狗森丹斯跳了过来,那是一只大型西伯利亚雪橇犬。紧跟着它的是我们的邻居史蒂夫·默里,他是一名高中地理老师兼橄榄球教练。

接下来的几秒钟,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只记得我和皮特、默里教练一起跑进我家的房子,紧紧关上了门,把歹徒隔在外面。我们锁上了门,但歹徒还在外面,他手里有枪,很可能会去袭击教练的妻子和母亲,因为她们刚刚跟教练一起目睹了我家门口的这场骚乱。我竟然丢下她们自己跑了进来!我至今想起这一幕仍旧羞愧难当。

随后,我们爬上楼梯,关掉所有的灯,找东西把自己武装起来。我找了一把大菜刀,拿在手里。那时候还没有911报警电话,我们只能给总机台打电话,要求转接警方。我跟一个调度警员通上了电话,他一个劲儿地告诉我要冷静。我说我冷静不了,一个持枪歹徒正在我家外面,还要再冲进来,我要求警察马上过来!一片黑暗中,我们在前门等候,争论着是否要去追那个歹徒。这时,一辆警车从门前经过,我们把门厅的灯闪了几下,警车停了下来。我们立刻把前门打开,径直跑向警官。我鞋也没穿,手里还拿着一把大菜刀。警官立刻从车上下来,掏出枪。我大叫:“别开枪!”然后指了指默里教练的房子:“他朝那儿跑了!他有枪!”歹徒从默里教练的房子里冲出来,跑向旁边的树林里。

各辖区的警车都涌向我们这条小街。我跳上自行车,光着脚,冲向不远处我爸妈正在上舞蹈课的教堂。我跳下车,把车扔在一边,猛地推开教堂的门,用尽全身力气喊了一声:“爸!”大家都停下来,跑过来看我,我的父母冲在最前面。一看到我的脸,我母亲就哭了起来。

那天晚上,警察并没有找到那个“拉姆齐强奸犯”。几天后,一名嫌疑人被逮捕了,但并没有立案,随后嫌疑人也被释放了。但在那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抢劫案和性侵案。

这段经历让我痛苦了许久。从那之后的5年里,我几乎每个晚上都会想起他,不是时不时地想到他,而是每个晚上,他就像梦魇一样缠着我。在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睡觉的时候,床边都会放上一把刀。那时,我并没意识到,实际上,这段令人恐惧的经历以其独有的方式让我从中受益。它让我一次次体会到从鬼门关走一遭的感觉,因此令我更加珍惜生命,相信奇迹。高三那年,我开始欣赏日落,开始观察树上的花蕊,开始领略世界的美。那种感觉一直持续到今天。尽管对于那些从未体验过死亡倒计时的幸运儿而言,我的这些举动未免显得有些奇怪。

正是因为“拉姆齐强奸犯”的出现,我从很早就意识到,我们生命中许多原以为珍贵无比的东西实际上一文不值。每当我跟年轻人传授经验的时候,我的建议看起来都会有些神经质。我会告诉他们:“闭上眼睛,坐一会儿,想象一下你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这时候,你会对一切有更加清楚的认识。房子、车子、墙上的奖状重要吗?谁在乎啊!你都要死了!你希望自己被怎样盖棺定论?”我告诉他们,我希望有人会愿意以己之力,相助他人,扶助弱小。我希望他们能坚守正义,发挥自身价值。这才是生命真正的财富。

这次经历并没有直接促使我走向成为一名执法人员的道路,至少没有让我立刻下定决心。我依然觉得我想成为一名医生,并且真的去威廉与玛丽学院念了化学专业,成为一名医学院预科生。有一天,我在去实验室的路上看到了布告栏里的一个词——死亡,我停了下来。这是一门宗教学院的课程,宗教学院与化学学院在同一栋楼,我去上了这门课。这门课改变了我的一切。课堂上探讨的话题极大地激起了我的兴趣,让我了解宗教世界中,人们如何面对死亡。于是,宗教学成为我的第二专业。

在宗教学院的课上,我认识了雷茵霍尔德·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一位知名的哲学家与神学家。他的著作激起了我强烈的共鸣。尼布尔看得到世界的丑恶,了解人性的局限使我们不可能像爱自己一样爱他人,但他依旧认为我们应该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里寻找公平与正义。他从未听过乡村歌手比利·科灵顿(Billy Currington)的歌“上帝很伟大,啤酒很香甜,而人类很疯狂”,但他应该会同意歌词里所写的,很可能还会添上一句“但你仍应该尽力,在不完美的世界里,寻找公平与正义”,尽管这并不会让这首歌一夜成名。尼布尔相信,政府公权力是寻找公平与正义的最佳工具。渐渐地,我觉得自己不想做医生了。律师能够更加直接地参与寻找公正的路途。而这条路,应该是“给世界带来不同”的最佳方式。

La Cosa Nostra是源自意大利西西里岛的美国黑帮。——译者注

甘比诺家族是美国五大黑帮家族之一,是La Cosa Nostra帮派的首领家族。——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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