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节 “发愤著书”说之提出及历史发展

中国古代文论命题研究 作者:吴建民


第三章 古代文论经典命题“发愤著书”说解读

“发愤著书”说是古代文论史上最有代表性的经典命题之一,不但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而且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通过对这一命题的深入解读,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古代文论命题的生成发展、性质特点、价值意义等。

第一节 “发愤著书”说之提出及历史发展

作为古代文论的经典命题,“发愤著书”说的生成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诗经》中已有其思想萌芽,自司马迁正式提出这一命题后,历代文论家都有相关论述。不同时期的文论家从不同角度展开探索,提出了诸多相近的命题,如“不平则鸣”说、“穷而后工”说、“怨毒著书”说等,共同构成了以“发愤著书”说为核心的系列命题,不但使“发愤著书”说的内涵得以丰富发展,而且不同的命题又有各自独特的理论内涵。

一、先秦时期“发愤著书”说的思想萌芽

先秦是“发愤著书”说的萌芽期,《诗经》孕育了这一命题的最初思想萌芽。原因有二,一是《诗经》中出现了大量的“刺”诗,如《小雅·巷伯》,《毛诗小序》解读为“刺幽王也。寺人伤于谗,故作是诗也”。《小雅·十月之交》,《毛诗小序》解读为“大夫刺幽王也”。《小雅》的《小弁》《小旻》《小宛》诸篇,也都是为“刺”而作。《魏风》的《硕鼠》《伐檀》则是“刺重敛”“刺贪”之作。这些“刺”诗构成了“发愤著书”说生成的最初文学土壤,显露出了“发愤”而作的创作倾向。二是《诗经》中出现了有关怨刺而作的诗句,如《魏风·葛履》云:“维是褊心,是以为刺。”《陈风·墓门》云:“夫也不良,歌以讯之。”《小雅·四月》云:“君子作歌,维以告哀。”《大雅·民劳》云:“王欲玉汝,是用大谏。”这些诗句明确表明了作者的创作动机,或“为刺”,或“讯之”,或“告哀”等,实际上都是出于内心的不满,内心有所怨愤而作。这些诗句构成了“发愤著书”说的思想萌芽。孔子针对《诗经》中的此类诗歌提出了《诗》“可以怨”的观点,《论语·阳货》云:“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对于孔子所说的“怨”,何晏《论语集解》引孔安国注云:“怨刺上政。”邢昞《论语正义》注云:“有君政不善则风刺之。”“怨刺”“风刺”必然包含着“愤”的思想因素,这对“发愤著书”说的生成不能没有影响。

古代文论史上最早明确提出“发愤”而作的人是屈原。屈原作为先秦时期自觉用诗歌来抒发怨恨之情的伟大诗人,“志洁”“行廉”,“正道直行,竭忠尽智以事其君”,但“信而见疑,忠而被谤”,政治上受到排挤而被逐出宫廷,家国之忧,身世之感,无处诉说,只得借诗歌创作来抒发宣泄。《九章·惜诵》云:“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抒情。所非忠而言之兮,指苍天以为正。”这几句诗明确表明了“发愤”而作的创作态度。朱熹《楚辞集注》卷四注云:“惜者,爱而有忍之意。诵,言也。致,极也。愍,忧也。愤,懑也。抒,挹而出之也……言始者爱惜其言,忍而不发,以致极其忧愍之心,至于不得已而后发愤懑以抒其情,则又从而誓之曰:所我之言,有非出于中心而敢言之于口,则愿苍天平己之罪而降之罚也。”朱熹的诠释符合屈原本意。“发愤以抒情”所表达的态度虽然清楚明白,但屈原的这句诗只是对自己创作感受的真切表述,并未上升到诗学理论的高度,还不能算是一个自觉的理论命题,因而不能标志“发愤著书”说的正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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