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我想轻轻地爱你一生

我和幸福只差一个你 作者:王国军 著


一辈子,其实很短,生死之间。而爱情却可以很长,是在一起那一刻的天长地久。那些年轻的纯洁岁月,原是生命中最美的时光。即使不能爱你,也要留下一个刺青,让我的人生从此与众不同。

左手光阴,右手爱

朴小菲拼命地摇头,

安小树彻底崩溃了,

整个夏天,他都过得很低沉。

安小树和朴小菲是在校园文化节上认识的,那时是三月,樱花灿烂的季节,两个人都被安排采访同一个教授。安小树第一个赶到,正想采访,突然背后有人叫他,刚转身,朴小菲便像风一样飘了过去,录音笔已经对着教授了。安小树本想喊:朴小菲,我可是先到的。但看着教授和她聊得很投机的样子,只好硬生生地把这句话吞了下去。

说也奇怪,接下来的几次采访,安小树都落在了朴小菲的后面,为了显示风度,安小树还是等着朴小菲一起走。分别的时候,朴小菲扔给他一本日记本说:“多学习吧,看你弱不禁风的样子,怎么跟我抢风头啊。”安小树只好一脸苦笑地跟在后面。

年末,朴小菲无可非议地拿到了学生会的最佳记者,她对两手空空的安小树说:“小弟弟,知道我外号叫什么吗?叫姐,今天姐高兴,我请客。”说着,拖了他就走。

手指交错的刹那,安小树心里一阵慌乱,他知道自己是喜欢上了这个来自尼泊尔,却一直生活在中国的漂亮女孩。只是,她喜欢自己吗?安小树不知道,他只知道,朴小菲看自己的眼神都是若即若离的,还有,给她看自己的作品,每次都被批得一无是处,

有时候,安小树甚至想,难道自己上辈子和她有仇,要不然朴小菲何以这么容不得自己。这样想着,安小树心里便升腾起一股爱意。

遇着朴小菲时,安小树真想大胆地说出自己的想法,可是转念一想,也许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罢了,这个身上带着尼泊尔皇室贵族血统的公主,能看上自己这个穷小子?安小树苦笑着走开了。

大二时,朴小菲说:“你给我介绍个男朋友吧?我想轰轰烈烈谈场恋爱。”“要找,你自己去找。”安小树转过头去,心却狠狠地疼。

大三时,朴小菲说:“告诉你,姐我谈恋爱了。”安小树一张脸变得苍白,却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恭喜你啊。”朴小菲关心地问:“你脸色怎么这么差,是不是紧张我了?”安小树侧过头:“没有的事,我昨晚没睡好,我先不和你说了,回寝室补觉去了。”

安小树大哭了一顿,室友惊讶地说:“男人也哭,害不害臊?”安小树伤心地说:“谁说男人不能流泪,只是没到伤心处嘛。”室友都劝:“你要是真喜欢她,就干出点事业来,等你强大了,就是抢也能抢过来。再说,人家毕竟也是尼泊尔皇后的侄女,你没点身份,这事怎么能成?”安小树触电般地站起来,大声说:“对,我要创业,我要活出个男人样来。”

再次见到朴小菲是在图书馆,她的身边跟着个单瘦的男人,一阵风就能吹跑的那种,安小树凑过去,低声说:“你就这水平啊?”朴小菲觉得这是对她的挑衅,狠狠白了一眼,扭头就走,丢下了一脸失望的安小树。

安小树去医院做体检的时候,遇到过朴小菲几次,他很想追问朴小菲来这里做什么,但看到她行色匆匆的样子,只好欲言又止。

安小树和同寝的两个室友一合计,开始做起了租赁西装的生意。安小树在校内找了个门面,又和校外的干洗店谈妥合作的事情,经过简单的装修后,安小树的店开始营业了。

因为太忙,安小树几乎没空去找朴小菲,朴小菲倒是来过几次租西服,每次都一个人。有时,安小树就笑:“怎么,你的跟班呢?”朴小菲喃喃地说:“有些事,你不明白的。”

那年七月,朴小菲也来店里帮忙,朴小菲给了安小树一张名片,朴小菲说:“将来,等你有空的时候,来尼泊尔,我给你做向导。”

周末,安小树带着朴小菲去山顶,满山遍地的野花,虽不能说姹紫嫣红,也称得上五颜六色。朴小菲说:“知道这些花为什么这么好看吗?”

安小树摇摇头。

朴小菲又说:“那是因为它们从来不觉得自己是自卑的,不管出生在哪里,它们都能朝着太阳,勇敢地欢笑。”安小树心里一动,他沉思了片刻,然后说:“小菲,其实我很想跟你说一句话,我……”结果,话被朴小菲的电话打断了。

晚上,朴小菲就上了去尼泊尔的火车。安小树去送,火车开动的时候,朴小菲想起了什么,连忙问:“安小树,上次去看花时,你是不是有话想对我说,再不说,你就没机会了。”安小树跟着火车跑,大声说:“朴小菲,我想告诉你的是,这三年来,我一直都爱你,可惜你已经有了男朋友,你曾经爱过我没有?”朴小菲听后,拼命摇头,摇头。

安小树彻底崩溃了,整个夏天,他都过得很低沉。

直到秋天,安小树才振作起来,在两个伙伴的齐心协助下,安小树的事业也风生水起。不久,他成立了公司,业务拓展到市区的所有高校,每天都租出四五十套西服。安小树成了附近有名的创业能人,不少女生都主动献殷勤,安小树却一直不为所动。闲暇时,安小树总会去山顶上坐一坐,朴小菲的影子就像放电影一样,从眼前飘过。有时,安小树想,自己是不是中了她的毒,要不然,一个对他摇头的女人,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怎么一直都无法释怀。那本日记本,安小树舍不得用,就放在床头。每天睡觉前,安小树都要靠它来取暖,看一看,心里便有了香甜的味道。

冬天的时候,安小树利用手中的积蓄,在城区买了套房,又把父母接了过来。他去加朴小菲的msn,消息发出去后,却一直没有回音,手机也停机了,朴小菲就像从这个世界中凭空消失了一样。那几天,安小树失眠了。

安小树突然做了一个冲动的举动,那就是去尼泊尔找她。室友被他的举动吓了一大跳,继而支持他,去看看也好,看了才会死心。

安小树去了尼泊尔,在参观加德满都王宫广场后,走进了一家茶馆。馆子里稀稀落落坐了几个人。安小树正要出来的时候,突然看见一个男子手捧着大束玫瑰跑了进去。顺着男子跑进去的方向,安小树看见那男子,跪在了一个妙龄女子面前,叽里呱啦地说着话。安小树虽然听不懂,但也能猜得出来那是在求婚。让安小树惊讶的事情发生了,那女子拼命摇头,然后哭着把花收下了。男子牵着女孩的手走出来的时候,安小树顿时觉得血都在倒流,摇头不是表示不同意的意思吗?怎么她还接受了花呢?

安小树忍不住走了上去,拦住男子,拼命打手势,意思是说,她摇头了,你怎么还这么高兴?男子忽然笑了,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说:“你是中国人吧,难怪你不知道,在我们尼泊尔,摇头就是点头的意思……你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事了?”

安小树一颗心直往下面沉,那天在火车站送别的情景又浮现了出来,直到现在他才明白,摇头就是表示同意的意思。面对爱情,他简直就是一个白痴。想想朴小菲说的那句野花从来不自卑的语句,这不都摆明了是暗示要他主动,可是他居然都没看出来。

安小树恨不得朝墙上撞,被男子死死抱住,男子说:“兄弟,没有过不去的坎,你把她的地址告诉我,我带你去找,她要是真心喜欢你,就一定会等你的。”

安小树把当初朴小菲给他的名片掏了出来,男子说:“这个地方我知道,我马上带你去。”

坐在男子的三轮车上,安小树的一颗心早已飞到了朴小菲的身上。一年过去了,她还在等自己吗?会不会都已经结婚生子了?安小树心里只好暗暗祈祷,但愿一切都还来得及。

车子左拐右拐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是一个希望小学。男子走到门口问了一下,然后笑着说:“你找的人还在,祝你好运。”

安小树走进学校的时候,一个中年人热情地跑过来说:“你是来找朴小菲的吧?”安小树诧异地说:“你怎么知道是我?”中年人笑着说:“一年前,朴小菲来的时候就告诉我,如果有一个叫安小树的人来,一定要帮她留下来。”

中年人把安小树带到了朴小菲的房间,远远地,安小树就闻到了野花的香味,屋子里到处都是野花标本,他的照片贴得到处都是。中年人说,这一年来,朴小菲都是靠他们取暖的。

安小树说:“那她的男朋友呢?”

中年人笑了:“朴小菲都告诉我了,那是一个追了她整整三年的男孩子,后来得癌症了,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想让她做一个月的临时女友。小菲这么善良的女孩子,一心软就答应了。”

安小树的脑袋一阵发晕,难怪在医院的门口,好几次遇到她。中年人接着说:“朴小菲去皇宫了,她姑姑给她安排了一场相亲,对方是某部长的儿子,朴小菲本不想去的,实在推不掉。”

仿佛过了一个多世纪,安小树见到朴小菲的时候,是在第二天下午。朴小菲的身边还跟着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两个人就那么呆望着,朴小菲突然哭了,说:“你是来给我送结婚喜帖的吧?”安小树摇头:“我女朋友都没有,怎么会有结婚喜帖呢,你快有了吧?”朴小菲说:“我还在等我喜欢的那个人来找我呢,我足足等了一年了,要是还不来,我随便找个人嫁了,让他一辈子后悔去。”安小树狂喜地说:“这不是来了吗。”两个人紧紧抱成了一团。

房间里就只剩下两个人了。安小树怜惜地摸着朴小菲憔悴的脸说:“这一年让你久等了。”朴小菲笑着说:“不晚,以后你加倍补偿我。”安小树流着泪,拼命点头。

安小树从身上摸出一本日记本,朴小菲惊讶地说:“怎么还没用?都五年了。”安小树说:“那是我喜欢的女孩子送给我的礼物,我不舍得用,我要保留着,就和我们的爱情一样,一生一世……”

我想轻轻地爱你一生

春天花会开,秋天瓜会熟,

可我不知道属于自己的春天什么时候到来,

也许在明天,也许永远都不会。

2009年初春一个十分普通的周六,我从图书馆的书海里暂时挣脱出来,跑到寝室美美地睡了一个下午。等我走出来吃饭时,才发现街上到处都亮起了橘黄的灯光,像星星的物语。

我呆呆地坐在一家饭馆里随意点了盘上海青,开始思考着如何打发这漫漫长夜。

我掏出手机,一一给室友打电话,但不是关机,就是占线,我知道此时他们正穿梭在城市的某个角落里,和自己心爱的恋人一起携手浪漫呢。而我像只落单的飞鸟,纵有动听的旋律,也只能独自落寞地吟唱。

长街上不时走过一对对情侣,他们亲密的模样对我来说是一种诱惑,也是一种心酸。我一直渴望着有那么一段轰轰烈烈的故事,可我喜欢过的每个女孩最终都把我挤在舞台之外,就像是一阵淡淡的风,没载走任何花香。

虽说我现在还有一个异性伙伴,但我至今搞不清我爱不爱她,也不清楚我在她心里到底有没有位置。那是一个大三的女孩,我们已经认识整整两年了,这两年来,她从没对我暗示过什么,我也没跟她说过任何大胆的话语。和她在一起,我是放松的,我想她也是。

我知道,春天花会开,秋天瓜会熟,可我不知道属于自己的春天什么时候到来,也许在明天,也许永远都不会。

小余给我打电话时,我正在跟一个书店老板讲价,他要转行开饭店,所以这些处理的书都特价。我一口气挑了十几本小说,一块钱一本。小余问我在忙啥,我说买书呢,小余便以一种感叹的口吻说:“还以为你在玩二人转呢。”

我说:“你瞎讲什么,我还没那样的艳福呢。”顿了顿,我又说:“你有什么计划呢?”小余说:“哥们儿,你要是真闲着,就跟我一起去溜达溜达,五一路那里有一家歌厅新开张,我弄了两张优惠券。我立马就过来,你千万莫走开。”小余说完,也不管我同不同意就挂了电话。

小余是我的老乡,大四,是学校团委宣传部部长。我们经常在一起聊天,每一次我失恋,他总是第一个跑来安慰我,对于他的请求,我自然不好拒绝,虽然我只想一个人静静。

小余开着女式摩托车来接我时,街上已是一片繁华。我跨上他的摩托车时,他也不言语,只是默默地点燃一支白沙烟,吐了几个烟圈,任夜风愣愣地把它吹散。

片刻后,我们安全到达目的地,歌厅里已是人头攒动。小余本想找一个小包,但老板说所有的包厢都已满了。无奈,我们只得留在大厅,但饶是如此,小余也显得格外兴奋,在他的影响下,我的心情也渐渐好了起来。

小余点了两瓶啤酒,和我对碰了一杯之后,便迫不及待地钻进人群,去寻找他的猎物了。我自然相信他的本事,我的目光也紧随着他移动。只见他很快跟一个金发飞扬的女孩热情地交谈起来。我笑了笑,只是默默地喝酒。

折腾了好久,小余又跑过来,说:“还傻愣着干啥,快去点歌啊。”说罢咕咕灌了几口啤酒,又去和那个女孩闲聊去了。

耳朵里响起了磁性的声音,是刘德华的《男朋友》:

“我是你男朋友,你是我女朋友……”

我想,写得真好,听着,也是一种享受。我刚起身,便有一个甜甜的声音说:“帅哥,有没有兴趣合唱一首?”我淡淡地看了她一眼,说:“我不会唱歌。”

女孩不信地问:“来到这个地方的人还有不会唱歌的?”

我说:“我就是。”其实我很能唱,只是今天我总觉得缺少那么一种唱歌的氛围。

女孩大方地坐在我的身旁,说:“那聊聊总可以吧。”

我问:“你喝不喝酒?”

女孩笑了,说:“你还真幽默,不会喝酒的人哪有资格出来混?”女孩的话令我大是惊讶,我说:“那你干吗的?”女孩说:“那你猜猜,猜对了我喝一杯,猜错了罚你三杯。”我去问老板要了个杯子,又提了三瓶啤酒,给她倒满了,我说:“我猜不出来,这酒我喝了。”我一口气喝了一瓶啤酒,女孩忽然咯咯笑了起来。我不解地望着她,女孩说:“想不到这个世界上还有你这么老实的人。”我说:“我就是。”

女孩幽幽叹了一口气,说:“以前我也像你这样,不过老实人到处都吃亏,工作上是,爱情上也是。”女孩的眼睛红了。我连忙说:“那我们谈点别的吧。”女孩很快恢复了平静,轻轻笑了一下,说:“不跟你聊了,我要去工作了。你是个老实人,也是个好人,所以我要特别提醒你,当你拥有时,一定要牢牢把握住,不然,就会像我一样整天都后悔。”

我的心猛然一震,正待追问些什么,女孩已扭着莲步轻轻走了。

夜色渐深,歌城里的人明显少了,小余也快步走了过来,我说:“走吧。”

门外,是城市寂静的夜。街上的灯火已明显变少,黑夜就像一张撒开的大网,把我们紧紧地抱在它的怀里。

那一夜,我彻底失眠了。

一大清早,我便拨通了她的电话,沉默了许久,我说:“我轻轻地爱你一生好吗?”

电话那头,没有说话。

下一个路口遇见你

我现在对他只有感动,

我们之间并没有爱情。

我知道,我是一个外表很坚强、内心十分脆弱的女孩。当室友都成双成对地在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的时候,我还是一个人在图书馆啃着一本又一本厚厚的英语书。每次晚上开“卧谈会”的时候,室友们总会“批斗”我:“老四,你也该再找一个男朋友了,要不小心以后变‘剩女’哟。”每每这时候,我总会扔下一句:“姐姐们,你们就别拿我开玩笑了,像我这样,我可不想把别人吓个半死不活,拔腿就跑。”我扭过头抚摸着左脸上那道疤痕,那是我心中永远的痛。

然而,我万万没有想到,林志飞竟然在我爱情的深谷里“横空出世”了。

那天黄昏,我像往常一样来到学校操场附近的一棵梧桐树下,倚靠着它读英语。一个篮球不期而至地滚到我身旁,只听见身后一个男生大喊:“Hi,美女,可不可以请你把球传过来?”

见我没反应,他就走到我身边来捡球,以为刚才冒犯了我,慌忙地道歉:“我叫林志飞,艺术系的,刚才你的背影在黄昏下真的很美,简直就是一幅天然的水彩画。”

我这才缓慢地抬头侧过脸来,他见到我脸上的那道疤,似乎觉得很内疚,于是急忙改口道:“对不起。”就低着头慢慢地走开了,口中还小声嘀咕着什么。

再次遇到他,是在学校的一场晚会上,那天我特意坐在前排右边的一个角落里,因为那里的光线最黯淡。是的,我是喜欢黑夜的,因为只有在黑暗中才没有人注意我脸上的那道疤,我才可以不用头发遮住它,扎上自己喜爱的辫子大步地走在路上。

忽然,我听到主持人说:“接下来艺术系的林志飞将为我们表演一个精彩的魔术,大家鼓掌欢迎。”顿时,我一怔,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呢。直到看到他慢慢地走到舞台中央,我才确信自己没有听错。

接着林志飞优雅地说:“接下来我表演的这个魔术需要有一位现场的女孩子跟我配合,不知道有没有愿意的同学?”听到有这么一位大帅哥的邀请,台下的女生们都举着手叫喊:“我愿意!我愿意!”没想到,他却指着角落里的我说:“让我们有请这位女生上台,好不好?”在大家的欢呼声中,我被推上了舞台。

晚会结束后,我刚迈出礼堂就听到他在后面叫我:“你好,谢谢你今天晚上的配合,我可不可以送你回宿舍?”我默默地点了点头。到宿舍门口的时候,他有些不自然,抬头望了望我们宿舍。原来室友们都趴在窗口嘻嘻哈哈地冲我们笑。

刚回到宿舍,老大就拦在门口:“老四,今天去干什么了呀,这么晚才回来?赶快老实交代!”

我低着头嘟哝着:“我去教室自习了啊。”

“我看不是吧,是去约会了吧。”老二也插进来道,“要不怎么会有这么个大帅哥送着回来呢?”

我的脸涨得通红,嗔怒地结结巴巴矢口否认她们的“指控”。

那天晚上,她们不停地“探讨”着我和那个男生的关系,尽管我在她们面前一再声明,我和他的关系就像小葱拌豆腐那样地一清二白,但在内心深处我却渴望着那朵爱情花能早点盛开。

接下来的日子充满着惊喜,林志飞每天都会像变魔术似的出现在我面前,与我一次次在教室、图书馆“偶遇”。伤心的时候,他会像变戏法一样来逗我开心;生病的时候,他会翘课陪在我身边,甚至为了给我补习而去学他最讨厌的数学;想吃东西的时候,他会冒着大雨去校外,只为给我带来一碗热腾腾的酸辣粉。室友们都说我“走桃花运”了,整天有这么个大帅哥陪着。

10月3日,我的生日。老大满脸期待地问我有没有新花样庆祝,还没来得及等我回答,老三就插嘴道:“当然是和男朋友一起去旅游啊!”

这时候宿管阿姨在楼下大喊:“619,谢楚楚,有人找你!”大家赶紧把我推到门口,扔下一句:“赶紧去和你的魔术王子约会去吧。”就把宿舍大门“啪”的一声给关了。

坐了两个多小时的车才到达那片原野。山顶上,他说要给我变一个魔术。只一下,他空着的手里就出现了一大束玫瑰花,还有一个蛋糕,送到我面前说:“送给我亲爱的公主,愿我们的爱情永远甜蜜。”

听到这些话,我并没有兴奋,反而觉得很平静。因为我知道,我要回绝他。我现在对他只有感动,我们之间并没有爱情。我不能因为感动而接受他的爱,更不能因为爱情资源的匮乏而接受这份爱。

“我知道你很优秀,我需要的不是‘魔术’爱情而是一份真实的感情。”我认真地说,“或许你还没有真正地喜欢我,只是对我好奇罢了,以后我们还是做好朋友算了,不要做恋人。”

他红着脸,激动地说:“为什么?你要相信我,我是真心喜欢你的。”

我慢慢地说:“难道你们男生就会这句话?我不相信这些,你以为我脸上的这道疤痕是天生的吗?”

大二那年生日,张龙约我出去旅游,也是在这里。那天日光和煦,微风轻拂——对于一对来旅行的恋人来说,这样的天气太舒适了。这里群山紧锁着溪谷,石楠丛生的峭壁和山丘,在这宁静的秋天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加惬意了。黄昏的时候,落日的余晖洒在我们身上,他那俊美的脸庞在斜阳的照射下显得容光焕发。他搂着我,深情地说:“楚楚,我会爱你一生一世的,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们也不要分开。”那时候,我不羡慕世界上的任何人,因为在这个地球上,我相信不会有一个比我更幸福的女人了。

那天我们玩得很开心,很晚的时候才动身回来。半路上发生了意外,由于车速太快,我们的车眼看着就要和前面迎面而来的一辆大货车相撞了,一想到张龙是表演系的,脸上可不能受伤,我就扑到他的身上,抱着他的脸。

我以为他会一直陪在我身边,然而等我在医院醒来之后,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而这道疤却永远地刻在了我的脸上。

“是不是你们男生的诺言都这么轻?”边说我边取下他送我的那条链子,把它扔进脚下的那片湖泊,“轻得就像这条链子,扔出去之后,就再也不可能收回来。”

没想到,林志飞竟然跟着那条链子跳进水中。虽然只是初冬,河水却是冰冷刺骨。他跳下去之后才发现自己不会游泳,只得大喊让人把他救上来。看到他浑身湿透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

回来后,很久没有看见林志飞了,有时候我会想起他,不知道他在忙些什么。或许他已经不好意思再见自己,又有了新目标吧。

那天去食堂吃饭,偶然看见学校海报墙上贴着一张小广告,上面写着:急求一位游泳教练,重酬!联系人:林志飞,后面还有联系电话。

我想了想,还是拨通了那个熟悉的电话号码。电话那头热切地说:“楚楚,接到你的电话真是太好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已经学会了游泳。昨天去我们上次去的那个地方,我找到了那条链子,我马上就给你送过来。”

半个多小时后,他像个获胜的孩子似的高高举起那条链子跑到我面前,欢呼着:“楚楚,你看,我真的找到了。”

看着他手里的链子,我的鼻子有点酸,眼眶也湿润了。我知道这次他给我表演的不是一次光与影的魔术,而是一次真爱的缩影。

烟花乱

钱能买来一个人的空壳,

却买不了来自灵魂的真挚情感。

但在现实面前,

爱情往往苍白得不堪一击。

莫小米是在酒吧认识刘子寒的,高高瘦瘦的,打扮得干净整齐。第一眼,莫小米就被他深深地吸引住了,她几乎是颠着屁股跑过去的。

她跟他敬酒,他端起了酒杯回敬。那优雅的姿势,像蚕丝一般绕住了她的心。莫小米喜欢这种心动的感觉。她不喜欢太邋遢的男人,比如谭爱错。谭爱错是她的男朋友,典型的富二代,才24岁就已经有两家公司了。莫小米上大学的所有钱都是他垫付的。才大二的时候,谭爱错就把她的父母接到了城里,买了三室两厅的房子,还请了保姆。他说,等她做了自己的妻子后,他就让莫小米的弟弟做经理。莫小米的父母都说,有这么好的男人,值了。可莫小米不这么认为,她真的不喜欢谭爱错,但又欲罢不能。

谭爱错是爱她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而且很专心。莫小米一有什么事,他就紧张得不得了。因为成天被众人捧着,莫小米一度很高调地认为,自己这一辈子一定会找一个自己深爱的男人,却不想还是败给了现实。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她唯一能报答父母的,也就只有这么多了。

直到遇到刘子寒,莫小米突发奇想,在结婚之前一定要找个自己喜欢的男人,轰轰烈烈谈一场恋爱,哪怕粉身碎骨,也心甘情愿。

莫小米特意为刘子寒点了一首歌,然后要了他的电话号码,却不想遭到了拒绝。莫小米的狠劲一下子来了,长这么大,她想做的事情还没有做不到的。

刘子寒向东,莫小米也向东,刘子寒向西,莫小米也向西。刘子寒把这条街走了整整两个来回,莫小米就笑,刘子寒就说,你笑什么呢,我只是忘记了天安门广场从哪条路进去。原来是个路痴啊,莫小米心里说着。她抓着刘子寒的手,一直跑到天安门广场,她真的想就这么抓着自己喜欢的人,直到天荒地老。

她送他回家。那是个什么样的家啊。在破烂的小巷深处,还是六楼。可以用三个字来形容房间的摆设:脏、乱、差。

原来刘子寒是个北漂族。

房间有把小提琴,那是莫小米最喜欢的乐器。莫小米拉了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刘子寒整个人都傻了,他感叹,你也喜欢音乐的啊。

为此,莫小米特意给自己开了个微博,取了个契合现在心情的名字——好好爱一回。

之后,莫小米总会隔三岔五地跑到刘子寒的房间里玩。

没想到刘子寒还是个自由撰稿人。

莫小米最喜欢拿着他的稿费单,一张张数,末了加一句:你可以教我写稿吗?他真的教她写,她也真的写,往往是半个小时就写好了,他改,却花费好几个小时。

她还想了解他更多,甚至包括他的过去。他看着她,只笑。她喜欢看着他沉思的样子,安静而祥和。好几次,她都想把自己的身体靠在刘子寒的怀里。她不喜欢谭爱错的怀抱,一靠上,满嘴的胡须跟着就来了,她喜欢静静地拥抱,比如和刘子寒。不过,她一直都在想,刘子寒的定力怎么这么好。即使有时,在他眼前换衣服,他也无动于衷。

生日那天,莫小米是和谭爱错一起过的,在一家五星级酒店,两个人吃饭,却有三个人服侍。生日蜡烛送进来的时候,谭爱错突然摸出一个钻石戒指,单腿跪地,他说:“小米,嫁给我吧,只要是我有的,我什么都给你。”

谭爱错就是这么自大的人,他以为钱能解决一切。是的,钱能买来一个人的空壳,却买不了来自灵魂的真挚情感。

不过,莫小米还是满面笑容地收下了他的礼物。

晚上,莫小米找了个借口,打的直奔天安门广场。

刘子寒就坐在那里拉小提琴,坐下,刘子寒摸出一页手稿说,给你写的诗,生日快乐。莫小米整个人都轻轻地颤抖起来,此时的她已经完全沉浸在浪漫的海洋里。刘子寒是喜欢她的,要不然就不会给她写诗了。

莫小米拖着他的手跑到高处,她早就打听清楚了,今天晚上会有一场流星雨。晚上一点时,流星雨如期而至。莫小米靠着他的肩膀,她说:“子寒,很久以前,我也和你一样,充满了梦想,所以,当我第一眼看到你时,我就深深爱上了你,你知道吗?”

刘子寒和她照了一张大头贴,出来的时候,莫小米说:“大家都说,恋爱的女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果然如此啊。”

莫小米在微博上写到,这是她人生第一次自主的恋爱,她陶醉其中,她有了再活一次的感觉。

莫小米的婚事安排在元旦,蜜月旅行的计划也定好了。莫小米弟弟的事情也办妥了,谭爱错在公司的股东大会上说:“好好干,将来你前途无量。”

婚礼前的一周,莫小米决定去找刘子寒。她决定把什么事情都告诉他,可是真正等见到刘子寒时,她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唯有拥抱,唯有热吻。但她分明发现,刘子寒变得憔悴了,也开始抽烟了,常在夜深人静时,一个人在阳台上吞云吐雾。也许他已经从媒体的报道里知道她要结婚的消息了,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在现实面前,爱情往往苍白得不堪一击。

结婚的前一天,莫小米又去了刘子寒那里。半夜里,她几次从刘子寒温暖的怀抱里惊醒,她和他说着自己家里的情况,说着父亲的病,说着弟弟的事。她说,能让父母晚年有个安定的港湾,能让弟弟有份稳定的工作,这就是她的梦想了。

莫小米边哭边说。末了,莫小米说:“子寒,对不起。”

刘子寒坐起来,点燃一支烟,看着她,一如以前的优雅,又过了一会儿,刘子寒说:“小米,你放心吧,我不会打扰你生活,自此,就当我们从来没认识过。”

莫小米是哭着跑回去的,她一直认为,自己在他的生命中会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却没想到,他也能如此优雅地转身。那天的微博上,只有用泪写的一句话:伤,并痛着。

莫小米的婚礼按期举行,接着就是半个月的蜜月旅行。在这期间,莫小米多次给刘子寒发短信,但都杳无音讯。

回来后,莫小米迫不及待地去找刘子寒,但已是人去楼空。在房东那里,莫小米拿到了刘子寒留给她的小提琴和一盒巧克力。刘子寒在信上说:不开心的时候吃一块,什么烦恼便都没有了。

婚后的日子并没有莫小米想象得那么完美。谭爱错天天忙着公司里的事情,很少回家。莫小米也不介意,她乐于做一个阔太太,今天和经理的太太去香港购物,明天找董事长的小蜜搓麻将。或者,在微博上发些琐碎的牢骚。

偶尔,莫小米也去下酒吧,坐在刘子寒坐过的地方,抿着酒,静静地沉思着。一切犹如昨天发生,却早已远隔天涯。

莫小米忽然想起刘子寒曾经对她说过他要写本小说。想到这,莫小米站起来,跑出去,拦了辆的士直奔书城。

刘子寒的书就摆在畅销书的位置上,封面上赫然写着“烟花乱”三个字。莫小米一口气买了三本。回来的时候,莫小米在微博上感叹,他终于成功了,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他就像草原上的雄鹰,任何苦难和挫折都无法阻挡他翱翔蓝天。

书中的女主人公也叫小米,几乎是一样的遭遇。那个叫小米的女人,在酒吧邂逅了一个文学青年,两人因此相知相爱。故事的结尾是,小米和一个富翁结婚了。所不同的是,小米在书中做了个相夫教子的好妻子,而现实中,她什么也不是。

莫小米是流着泪看完这本书的,以至于谭爱错进来时,她都没有发觉。他轻轻替她擦了泪,谭爱错随手翻了几页,说:“这里面的女主人公怎么那么像你?”

莫小米说:“你不知道很多记者都在采访我啊?你累了吧,吃饭了没?我去给你做饭吧。”

谭爱错突然站了起来,惊讶地走过来,摸她的额头:“你没发烧吧?”莫小米瞪了他一眼,说:“难道你认为我只是个蛮不讲理的人吗?”谭爱错笑了。

进厨房前,谭爱错走到电脑前,轻轻关闭了微博,说:“好好和我过日子吧。”

藏在棉球里的爱

他没说话,拿起其中的一个,

仔细端详着,每一颗棉球都贴了张标签,

上面写着详细的使用时间,

每看一个他的心就跟着颤抖一次,这些棉球足够用80年。

和他认识时,她就知道他有打鼾的习惯,大而沉重。只是那有什么关系,她想,两个人的爱情与鼾声无关。

他们在众多朋友的质疑声中走到了一起。婚后的前三天她都无法睡着,他的鼾声太大了,好几次都将她从梦中弄醒。他尴尬地望着她:要不等你先睡了,我再睡。她摇摇头。奇怪的是,一周后他再也没有见妻子被他吵醒,也许时间久了,习惯了,他笑着安慰自己。

那一晚,他起身去洗手间,突然看到一条蛇爬进了窗户,他大声喊,她却一点反应也没有。他冲进卧室,看到她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结婚十多年了,头一回,他是如此仔细地审视自己的妻子。

之后,像所有厌倦了林子的鸟一样,他开始把翅膀伸向外面,很快向她提出分手。她静静地听完,不哭也不闹,只是嘱咐他晚上一定要睡好。

年轻女孩很快就取代了她的位置,那个晚上,他没有早早上床,他怕他的鼾声吵醒她。半夜里,他被她一个耳光扇醒了,原因是他的鼾声让她无法入眠,他只好苦坐到天亮。

接下来的几个晚上,他尽力控制等她熟睡了才上床,但还是把她吵醒了。后来,他干脆搬到书房,又换了张厚实的木门,彼此才相安无事。

那一次,他去出差,意外地在飞机上遇到了她,她问他过得怎么样。他尴尬地笑笑:“还好,就是一个人睡,我的鼾声太大,没有人能受得了。”她“哦”了声,说:“13年前,怎么不这么做呢?害我每天只好塞棉球,白白忍受了这么多年。”他无言以对。

回到家,他赶紧打开她以前的衣柜,一大堆棉球滚了下来,在一旁的女孩立刻惊叫起来:这是什么玩意?他没说话,拿起其中的一个,仔细端详着,每一颗棉球都贴了张标签,上面写着详细的使用时间。每看一个他的心就跟着颤抖一次,这些棉球足够用80年。

他泪眼朦胧,他一直以为自己懂爱情,却不想她才是真正的懂,就比如,她忍受不了他的鼾声,却一直塞着棉球,并打算塞80年。

等待雨,是伞的一生宿命

不管你愿不愿意,

我已经铁了心交你这位朋友,

透过字里行间,

我感觉你就是我要在茫茫人海中苦苦寻觅的知音。

与谷雨的相恋纯属偶然,然而似乎又是冥冥之中天意的必然。

经过半载苦读,我有幸跨过了考研这座独木桥,进入西华师范大学继续深造。这是西北地区一所门类齐全的本科院校,校园内花木葱茏,是一方读书的圣地。也许是上天对我的恩赐,也许是我沾染了这里青山绿水的灵气,我又重新拾起搁了七年的笔,我比以前更加勤奋,作品也陆续在各大报刊发表,我也由此才与谷雨结下了异域情缘。

由于我写的文章有很多与爱情有关,都是一些朋友们生活中的故事,因此也特能感动人。有几个月我每天都能收到几十封来信,问文中的故事是不是真的,还说她们生活中也有类似的人和故事,最后她们希望与我交个朋友。这些女孩,除了写信之外,还想方设法弄到了我的QQ号码,以至于我一上线,就被她们团团围住,抽不出任何时间来做自己的事情。几个室友就经常笑我:“军哥,你的艳福来了,这么多女孩要和你交朋友。”而我则不知如何是好。

最后我采纳了一个师弟的建议进行冷处理,信也不回,上线也隐身。时间一长,信件果真慢慢少了。然而有一个女孩却始终不渝地来信,不管我回不回复。在QQ留言中,她不断地重复:“不管你愿不愿意,我已经铁了心交你这位朋友,透过字里行间,我感觉你就是我要在茫茫人海中苦苦寻觅的知音,所以不管你如何待我,我都不会放弃的!”

与其他女孩温柔的笔风不同,这个女孩第一封信的语气就显得异常霸道。

女孩叫苏谷雨,是重庆大学中文系大二的一名学生。得知她将与我同时毕业,我对这个女孩突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一次来信,我都以最快的速度给她回信,诉说在QQ和电话里未能详尽的内容。渐渐地,不知是距离产生了美感,还是别的,我对谷雨有一种强烈的渴望,想彻底地走进她的生活。她在信中和电话里所表现出的那颗真挚的心正在迅速地向我靠近,虽然言语中还有种淡淡的忧愁,但那是一颗为思念而愁的心。我觉得这是上天对我的恩赐,人海茫茫中,若不是缘深我又怎能与痴情的谷雨相遇相知呢?看着谷雨在视频里哭得一脸泪水,我的鼻子也有些发酸。我决定去重庆找她,因为视频的对视早已不能抚慰彼此的思念和澎湃的激情。

见到她时,我们彼此都对视了好久,面前的女孩比在视频里更加美丽、端庄,大大的眼睛里深藏着的那一抹忧愁立刻被眼前的喜悦冲淡了。

谷雨扑上来拥着我:“军,这是真的吗?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真的吗,这真的是你吗?”

“是的,雨!我就站在你面前,一个真实得不能再真实的军。”

那一个下午,我们在茶馆里一直泡着。晚上时她为我在旅馆找了个房间,但她拒绝九点以后继续陪我。

“对不起,军,在双方父母没同意之前,我是不会和你住一起的,请你原谅。”见她如此的坚决,我也不再勉强。

我在重庆待了三天,临别时谷雨送我一首诗:

读你,

就像读一本长篇小说,

刚翻过序言,

便爱不释手;

想你,

像刚轻轻喊出你的名字,

便醉倒在思念的海中。

她的双眼充盈着离别的泪水,我强忍着泪,轻轻吻去她满脸的泪痕。

之后,我有半年没去重庆找她。虽然每天电话不断,也相约周末在视频上见面,但看同学们在晚饭后成双入对,我怀疑自己坚守的这份爱情是不是只是一场虚幻的梦。

一想起谷雨不愿在九点以后陪我,心中便不由失意起来,以后在信和电话里我就多了一份忧愁,谷雨也渐渐感觉到了。

去年的十月下旬,重庆一家杂志选用了我的一篇散文,写的是我和一个本科师妹的感情误会。在我刚刚收到样刊的那晚,害怕这半年的坚持最终会像肥皂泡一般悄然破灭。当我想起她送我的那首小诗时,我又猛然意识到自己的自私,不禁冒出了一身冷汗。

谷雨对我是真的用情,而我的那些狭隘的思想又是多么荒唐啊!谷雨的一颗心时时刻刻牵挂着我,而我却伤了她的心,伤了自己的心。

两天后,谷雨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一脸的憔悴,疲削的脸上还挂着泪痕。她说她昨天回了趟家,跟父母说了我们的事情,家里人并不反对,只是他们想见我,谈点将来的事情。她回来时在好朋友买的一份杂志上看到了我的文章,觉得心里不踏实,便过来看看,就算要分,也要当着面说清楚。

听到这些话,我眼眶发热,热泪喷涌而出:“谷雨你为我付出的太多了。”

那几天,我陪谷雨逛遍了南充的大小景点。我陪她到北湖划船,到清泉寺许愿,到西山登高,她的心情渐渐好了起来,美丽的大眼睛里已不见了那浓浓的忧愁,眼前的世界是一片明朗,天空万里无云。

今年暑假,我把她带回了湖南老家。我牵着她的小手,在美丽的南岳上过了自己26岁的生日。当蜡烛吹灭时,我们一起闭眼许下美好的愿望。我们深情相吻,我在她耳边说:“雨,不管何种理由,等你的生日那天,我若不能飞到你的身边,亲自为你献上一束火红的玫瑰,我就……”谷雨忙用手堵我的嘴,不让我诅咒自己。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男人,而雨就是苍天赐予我的新娘。要不远隔百里,我们又怎么能相知相爱呢?我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缘分,让我们的感情玫瑰在未来永远地绽放。雨,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用全部的身心来爱你!

一条鱼的狂奔

每一条鱼都是一个故事,

可有的故事在白天绽放,

有的只会在黑夜里结果。

俊美认识吴天是在一次联谊活动上。俊美在一所师范院校读外语系,学校里男生很少,为了寻找自己的白马王子,她与寝室的同学约好,周末去附近的一所理科学校玩。

到了学校,她们却在里面“迷”了路。这时,一个穿着牛仔裤、戴眼镜的小伙子捧着一本书走了过来。“就是他了。”她的同学推了她一把。俊美大大方方地走上去搭讪,问出校的路在哪里,男孩带着她们又转了一圈,还爽快地请她们吃了顿午饭,分别的时候双方互留了电话号码。

刚回到寝室,男孩就打来了电话,说下个周末他们寝室想邀请她们搞个联谊活动。俊美本不想答应的,但看着周围一双双渴望的眼睛,一咬牙,就答应了。

那是个美丽的下午,十二个年轻人坐在一起吃火锅,俊美的对面坐着吴天,白白的,是她所喜欢的类型。两人目光相对时,俊美如同触电一般。吃完饭,大家一起去唱歌,吴天就坐在她旁边。

经过一番交谈,俊美得知吴天家里是做房地产生意的,比较有钱,但这对俊美并没有多大的诱惑力,她也不想为了钱而委屈自己。聊了一会儿,俊美说:“我不喜欢这里嘈杂的气氛。”吴天站起来说:“那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两个人来到了一个大厅里,俊美发现这里到处都是水晶鱼缸,里面有各种各样的鱼。

俊美说:“每一条鱼都是一个故事,可有的故事在白天绽放,有的只会在黑夜里结果。”

“那么黑夜呢?黑夜对你意味着什么?”吴天侧过头来问。

俊美说:“黑夜是我的天使,我只是一条活在深夜里的鱼。”

那天以后,两个人彻底住进了彼此的心里。俊美每天都会给吴天发信息,但是谁也没有捅破那层纸。其实俊美一直都在等吴天,而吴天呢,却是一个性格内向的男孩。有一次,她告诉吴天隔壁班有个男生追求自己,吴天居然无动于衷,她想也许是自己太自作多情了,于是信息也就发得少了。俊美心想,自己是配不上吴天的,吴天家里那么有钱,而自己的父母是山村里的农民,何况自己长得也不好看,想到这些,俊美就绝望了。

有一次,吴天约她周末去玉屏公园玩,说实话,俊美一直想去那里,但她却拒绝了。吴天没问她原因,只是说早上8点他会在春花大酒店等着。晚上,吴天再次发信息过来,吴天说如果她不来,他会一直等下去。

俊美本是躺在床上,很舒坦的。忽然心脏被一种声音敲打着,一股激情迅速蔓延开来,燃烧着她的四肢百骸。

第二天,俊美很早起了床,上了到春花大酒店的车。下车的时候,俊美一眼就瞟见了对面西装笔挺的吴天,他正在向她招手,俊美也挥手示意。吴天迅速地朝这边奔来。“天!”俊美惊呆了,街上那么多人,他怎么可以直冲过来呢,她在大喊:“吴天,旁边有车!”可吴天没有听到,当他意识到的时候,一辆车已重重地撞上了他,吴天整个人便飞起来,落在两米外的地方,一束鲜花在半空中散落开来,化作满地的嫣红。

俊美顿时傻了,好几秒,她的脑子里是一片空白,等她回过神来,肇事车早跑了。俊美跑过去,抱起嘴里满是血的吴天,不停地哭着,替他擦去不断流出来的鲜血。吴天看着俊美的脸,笑得有些吃力:“没事,死不了,算命的说我命长着呢。”俊美哭着说:“都伤成这样了,你还有心情开玩笑。”

几个好心的路人也围了过来,抬着他去了医院。俊美从他的口袋里摸出手机,拨通了他家里的号码。

经过一天一夜的抢救,吴天总算脱离了生命危险,不过医生说他的头部受了剧烈的碰撞,失忆的可能性是百分之九十。俊美神情呆滞地问:“能不能记起以前的事?”医生摇摇头叹了口气。

吴天昏迷的那几天,俊美向学校请了几天假,专程陪护他。同学们都不理解,寝室同学也劝她何必去守护一个失忆的人呢,这世界上好男人多的是。她笑着说:“我会去等他想起我。”俊美买了很多吴天喜欢吃的水果,只是,他们真的还会有将来么?一段才开始的恋情,难道注定就这么夭折了吗?俊美真的不甘心。

一周后,俊美刚从医生那回来,就听见病房里传来吴天母亲的惊叫声:“孩子,你醒了啊,谢天谢地!”俊美听了,加快了脚步,可到了门口,又停了,她觉得自己的心如在风中,微微地颤抖着,一半是浓浓的喜悦,一半则是担心。

俊美走进去的时候,吴天就看着她。“孩子,你还记得她吗?”母亲问。俊美立刻紧张起来,不敢去对视。吴天仔细凝视了片刻,摇了摇头:“妈妈,我不认识,她和我有关系吗?”俊美一下就呆了,血往上涌,眼泪汪汪。吴天的母亲叹了口气说:“他不记得你了,我想需要一段时间,他会慢慢恢复记忆的,孩子你可以再等等吗?我知道你们的故事,我也希望你们的爱情能开花结果。”她说着,递给俊美一本日记。

俊美仔细翻了翻,这本日记才写了三十多页,可每页都写着她的名字,她在里面有个美丽的英文名字——Cocle。俊美强忍着内心的翻江倒海,把日记还了回去,说:“学校还有事,我得提前走了。”俊美出门的时候,听见吴天一遍遍地问妈妈:“这个女孩我真的认识吗?可是我为什么没有印象呢?”

俊美是哭着跑回寝室的,头一次,她哭成了泪人。寝室里的同学安慰她,他们的爱情才开始,还没到刻骨铭心的地步,不记得她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既然他都不记得了,就没有坚持下去的必要了。

俊美趴在床头想,如果吴天没有失忆,他们是否就会有将来?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可问题是,现实中没有假设。

接连几天,俊美都没有去看望吴天,她也想试着忘记他。寝室的同学要帮她改头换面,在同学的劝说下,她买了几套最流行的衣服,又把头发烫了,穿起了裙子和长靴,她再也不是原来的那个不起眼的姑娘了。她的身边迅速聚拢了一批追求者,但她一再拒绝着。

半个月后,吴天突然打来了电话,说想见她一面。俊美的心缩成了一团,没说话。吴天继续追问:“你到底在哪里,见一面就那么困难吗?如果你觉得不方便,我就来看你。”俊美迅速挂了电话,她的心乱成一团。吴天的信息一条接着一条发过来,俊美心软了,和他约定在春花大酒店前见面,她想这是最后一次尝试了。

俊美依旧很早就上了去春花大酒店的车,下车时,吴天已经在那里等她了,手里捧着一束鲜花,俊美接了花,期待地问:“你还记得这个地方吗?”吴天点点头:“我就是在这里出的车祸。”俊美的脸上充满了惊喜:“你记起来了吗?”可吴天只是叹了口气,摇摇头说:“是妈妈告诉我的,老实说我总觉得你很熟悉,在哪里见过,可是我又记不起来。”顿了顿,他看着俊美失望的脸:“妈妈说如果没出车祸,我们本来能成为一对。当然,如果你想做我女朋友,我没意见。”说着便去牵俊美的手。

吴天的手是冰冷的,俊美憎恶地甩开,她一字一字地说:“我知道你家里很有钱,可我并不在乎,我不需要施舍。”说着她头也不回地走了,每走一步,她的心就冷一步,她想,怎么会这样呢?他眼里曾经的那些激情跑哪里去了?

时间轻轻一翻就是两年。俊美毕业后去了广州一家外企做翻译,在和其他公司业务往来时,俊美也认识了很多年轻的商界精英。有个外资企业在亚洲的总负责人就对她很爱慕,隔三岔五地来找她,请她吃最好的冷锅鱼。他经常指着大海说:“我的爱情就像这海,自由而舒展。”可俊美说,她的爱情不是在大海里,她只是条游在小溪里的鱼,大海对她来说,只是个遥不可及的梦。

也不知吴天用了什么方法,居然找到了俊美的联系方式。

那一次,俊美和外商谈判回来,在小区的门口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人影。

“我早就在这里等你了,我可以邀请你去喝杯咖啡吗?”俊美说不用了,可看到吴天那双期待的眼睛,她的心就软了:“那我们就走走吧。”

吴天告诉俊美这两年他一直在找她,直到前不久从她一个同学那里才得到了她的联系方式,他说一年前就来广州办了家公司,如果可以,想聘请俊美去做总经理助理,工资可以付她现有的双倍。

“不用了。”俊美冷冷地拒绝,“我现在很好,不想改变这种生活方式。我累了,先回去睡觉了,有什么事以后再说。”俊美原以为他会提以前的事,但他没有提,她彻底失望了,觉得心疼。

吴天不知道,俊美第二天就辞了职,辗转来到了上海。她换了新的号码,也有了新的工作。她的一个同事,虽然长得不是很帅,也没多少钱,但很疼她,俊美满足了,她确实需要有个温暖的胸膛来依靠,所以就结婚了。

结婚后的一天,她一时心血来潮,换上广州的那张卡,发现里面全是吴天发来的信息,整整一百条,时间跨度半年。原来吴天早记起她了,信息的开头全是dear Cocle,他说一直没有谈恋爱,为的就是等她:“Cocle,你知道吗?我日日夜夜都在思念你,那夜我本来想告诉你实情的,可我怕说出口,你又不相信,我希望能用时间来证明我对你的爱,可是Cocle,你在哪里,我总找也找不到你了,你能回到我的身边吗?你还能给我一个机会吗?”

俊美哭了,她想自己再一次错过了爱情。她轻轻叹了口气,取出卡,扔在了垃圾篓里。而她的爱情,就像那条深夜里的鱼,错过了白昼,错过了阳光,再也不会有激情了。

烟雨江南

冷少群前脚一走,

言小美的心就乱了。

是相思,无穷无尽的相思,像蚕丝一样根根扯着她的心,

她想做冷少群的影子,一生一世。

言小美是遇到冷少群才变得言语失常的,说话细声细语,甚至娇声娇气。之前,言小美是一个很内向很腼腆的小姑娘,在美女如云的影视公司,她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角色,每天所做的工作,只是扫扫地,倒倒茶水。

其实,言小美的梦想是做一名明星,赚足了钱,然后在海边买间很大的别墅,再把苦了一辈子的父母接过来,这就是她的奋斗目标。言小美一直认为她的梦想很简单,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里,一切都那么苍白无力。

直到有一天,黯然离开的罗雨菲告诉她:“你想成名啊,和老总睡睡觉就行了!”罗雨菲是言小美在这个公司里最贴心的朋友,和她一样,都是来自农村,都有着相同的明星梦。不同的是,罗雨菲有着一副能迷倒众生的身材。所以,来公司的第一天,老总就亲自开着宝马车来接她。

那段时间,言小美经常看见两人亲密地进进出出,后来罗雨菲就拍戏了,还是演主角。庆功宴那天晚上,言小美突然看到罗雨菲衣衫不整地从老总的房间里跑出来,接着罗雨菲不知何故离开了公司。

罗雨菲离开后,不久就结婚了,听说是嫁给了一个富二代。

半年后,言小美突然接到罗雨菲的电话:“快出来吧,给你介绍一个导演。”

在酒吧里,罗雨菲指着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子说:“这就是冷少群导演,我跟他说过你的情况,他对你很感兴趣。”

冷少群走过来握住言小美的手,言小美的脸就红了,长这么大,她还从没被异性握过手。

冷少群邀请言小美跳舞,他的舞姿充满节奏和力度,言小美就被那么柔软地握着。灯暗的时候,冷少群伏在她耳边说:“只要你听话,我保证你很快就能走红。”

“真的?”言小美的整颗心都跟着颤抖起来。

“真的。”

接着,一股酥麻感从耳际传了过来,像海浪一样,迅速淹没了全身。

那个晚上,他们还一起到江边散步。冷少群的手不时触碰着言小美的腰肢,言小美的脸红得像秋天里的苹果,明亮的路灯下,冷少群看呆了。

“你爱过没有?”冷少群问。

言小美怔了怔,她很想告诉冷少群,其实她大学时也爱过,当然只是暗恋,等她想表白的时候,对方已经和她的一个好友在一起了,也就深深地藏在心里了。嘴里却说:“我长得很丑,哪有人看得起我?”

“小美,我喜欢你。”

言小美抬起头,一脸愕然。

一阵男人的气息扑过来,这让言小美感到一阵窒息。

“你身上有一种雪莲的味道,还有热情的红色,我第一眼就被吸引住了,这么多年来,我猛然发现你才是我要找的人。”言小美被这直白的言语击得手足无措,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相信冷少群的话,不过有一点肯定的是,至少有人对她表白了,她感觉自己这辈子没白活。

被冷少群拉入怀里的时候,言小美心里升起一个很大的疑问:冷少群为什么会喜欢自己呢?自己一点都不出众,而罗雨菲那么风情万种,艳丽多姿,他应该喜欢那种类型的女孩才对。

答案是冷少群在电话里告诉她的,他说:“见惯了太多势力的女人,我还是喜欢纯情一点的,就像你。”

那天晚上,言小美失眠了,接下来几天,她好像是变了一个人,说话细声细气,甚至矫情,简直是太温柔了。

几天后,冷少群说要拍戏,去了另一个城市。言小美还在影视公司打杂,偶尔,罗雨菲也会把她叫出来聊聊。后来,言小美才知道,那是罗雨菲在给自己洗脑。冷少群经常会给她发信息,说着些暧昧的话,偶尔还信誓旦旦地保证,一定会让言小美成名。

言小美突然发现自己有些言语失常了,有的时候甚至前言不搭后语。怎么这样呢,因为她的心里只想着冷少群。

有一天,言小美突然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成了一名明星,千百双眼睛注视着自己,她的一举一动都引起众人的轰动。梦醒的时候,冷少群的短信就来了:宝贝,想我吗?言小美突然哭了,她想,就算前方是一张毒网,她也会毫不犹豫地跳下去。

冷少群说:“想我,就辞职跟我来北京吧。”

言小美真的辞职去了北京,她一分钟也耽搁不下去了,她的心里已经开了两朵花,一朵叫爱情,一朵叫梦想。上火车前,她买了本《杜拉拉升职记》,细细看完,她忽然想,自己应该比杜拉拉幸福多了。至少,杜拉拉奋斗了好几年,而自己离明星仅有一步之遥。

到北京时正是早上,冷少群来接她,他带她直奔商场。换上时髦的外衣,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言小美笑了,原来自己也能打扮得如此漂亮。

冷少群的公司在一个很偏僻的地方,五楼,楼道口到处都是杂物,很乱,很脏。如果不是特别留意,根本不会有人注意这里还有家影视公司。言小美突然有点后悔了,她不该来这里的,她当然也不知道,就在她来之前,罗雨菲还在这里逗留了好几天。

但显然,冷少群对她的到来早有准备。刚进屋,他就把她抱在怀里,说:“今天,你就是上帝送给我的最好的礼物。”多么柔情的一句话,言小美红着脸不说话,原本锁紧的心却彻底放开了。她想,自己到底是爱他的,信任他的,要不然就不会千里迢迢地跑到北京来。

他吻她,深情地吻她,她尽力配合着。末了,她只问:“你不会欺骗我吧?”“怎么会?”他伏下身在她耳边说,很轻很轻。

最初的几天,冷少群到处带她游玩,他们的足迹遍布博物馆、广场、公园。他们手牵着手进进出出。那一刻,言小美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了,尽管他从没说过他爱她,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她爱,他不辜负自己就好了。

再后来,冷少群带她出入一些上流圈子,介绍时说,她是他妹妹,想来北京演戏,大家就看着她,暧昧地笑。言小美始终低着头,不说话。有老板想动手脚时,她巧妙地躲开,说到底,她还是个清纯的姑娘。尽管冷少群找她谈了几次心,准确地说是叫洗脑,比如说什么潜规则,说什么女人应把握自己的青春。言小美不懂,也不打算懂,她只知道,冷少群教他做什么,她就会做什么。

来北京的第二周,冷少群说是有事,要去江南一趟,就让言小美给他守着公司。冷少群前脚一走,言小美的心就乱了。是相思,无穷无尽的相思,像蚕丝一样根根扯着她的心。有时,言小美甚至在想,一死了之就好,省得难受。

言小美几乎在北京待不住了,她想去江南,想做冷少群的影子,一生一世。她给他打电话,可是他很忙,短短几句话后就匆匆挂了电话。

冷少群走后的第三天,罗雨菲也来北京了,言小美去接她。望着眼前打扮性感的言小美,罗雨菲说:“小美,你是在恋爱了吧,难怪变得这么漂亮。”

当然,她恋爱了,爱上了一个导演,爱得无怨无悔。

谈起冷少群,罗雨菲忽然叹口气,言小美的心突地变得紧张起来,她的手指都差点抠到罗雨菲的肉里去了。罗雨菲任由她抠着,意味深长地说:“冷少群的公司周转出了点问题,你愿意帮他担当吗?”

“愿意。”两个字从她的嘴里蹦了出来,那速度连言小美自己也感到惊讶。

拿着罗雨菲给她的地址,言小美连夜坐高铁赶到了杭州。

是在酒店,冷少群的对面还坐着一个男人,50岁左右。冷少群低声告诉她,这个人叫乔哥,是个房地产老板,也愿意借她钱,只是……言小美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她决定豁出去了,她怯生生地喊乔哥。乔哥说到我家去看看吧。她就真的去了。

第二天早上,言小美拿着两万块钱给冷少群。其实,她心里很委屈。可是,她不敢哭,怕他不高兴。可是才过了一天,冷少群问,可以再帮我吗?就只一句话,她再次屈服了。还是在酒店,还是一个老男人,她跟着那个老男人走的时候,冷少群正朝她微笑挥手,言小美的心突然被刀割了一般,她忽然不明白眼前的这个男人到底与自己有什么关系。

言小美突然决定回到北京去。冷少群也不留她,只是问,你不喜欢我?他从来没说过他喜欢她,却质问她为什么不喜欢他。她也就没说话。

上火车的时候。她买了包烟,拼命地抽着,眼泪也流下来了。她不知道,自己这样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梦想吗?可是辞职都三个月了,她连试镜的机会都没有得到。是为了爱吗?她和冷少群有爱情吗?只有利用,赤裸裸的占有和利用。

言小美回到北京后,并没有去冷少群所在的公司,而是在对面租了个房间,另外找了份工作。偶尔,她也会去公司看看,每次都会看到穿得花枝招展的女人去找冷少群。不过,她没兴趣,她在等冷少群回来。

谜底是在一周后揭晓的,罗雨菲跟着冷少群一起回来的,没有回公司,直接去的宾馆。直到此刻,言小美才知道,原来,罗雨菲所嫁的所谓富二代原来就是冷少群。他开的公司其实只是一个以帮助年轻女孩进入影视圈为诱饵,组织少女卖淫的机构。

言小美哭了,她不知道罗雨菲是不是这样被骗过去的,但她不怪谁,她只怪自己太傻了,真的太傻了。

她不能容忍再有这样的女孩子被骗了,于是,便把在门外录下的语音交给了警方。

之后,言小美去了深圳,认识了一名港商,只有38岁,未婚。她毫不犹豫地嫁给了她。再后来,她就去了香港,过上了阔太太的生活,穿着几万元一件的外套,戴着价值几十万的珠宝。偶尔,她也会去一下北京,到以前和冷少群去过的地方待一会儿,其实,她并不想冷少群,她所怀念的,只是那段爱的生活。

冷少群在狱中自杀的消息,是她在报纸上看到的。

她以为自己会大哭一场,可是那一刻,她只是把报纸狠狠地踩在地上,然后娇滴滴地对丈夫说:“亲爱的,我去给你做晚饭。”

她说话依旧细声细语,甚至撒娇,遇到感动的事,依旧言语失常。这言语失常的习惯啊,她终于明白,并不是因为冷少群,只是为她,以及她年少的青春。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我不再是以前的我,

你也不再是以前的你,

我们之间相隔的五年,

是一段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

刚忙完新书签售会,我疲惫不堪地回到家里,洗了个热水澡后,打开电脑,进入加拿大华人社区论坛。刚打开,便看到有封站内信跳入眼帘,是一个叫Anny的男子,他说很喜欢我那些细腻柔软的文字,他好久都没有受到心灵的震撼了。接着他洋洋洒洒地跟我提了一大串意见,最后他说,他是我的老乡,都来自湖南益阳。也许是欣赏他对文字的不同见解或者因为老乡的关系,我头一次回了一个陌生人的信。很快他又回过来,我再回过去……

我们就这样通过网络交流,开始彼此接触和熟悉。Anny说话风趣幽默,不管我多么郁闷,只要他知道,几分钟内就能把我逗得眉开眼笑。Anny最喜欢旅游,他在海外留学的三年里,基本上已经把半个美洲跑遍了。当听说我最向往尼加拉瓜大瀑布时,他马上说:“那我明年圣诞节在大瀑布旁的尼家酒店等你。”我微微一笑。虽然我们从没提到见面,但在内心里,我早把他当成自己生活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母校要举行百年校庆,同学都接到了邀请函。一天,一个同学突然带了我的新书来找我:“也不把详细地址告诉我,害我到处找。”

见我沉默不语,他又说:“袁老师想见见你,住院的这几天,他连在梦里也念着你,我们实在看不下去了,就过来找你了,回去吧。再不去,也许永远都没机会了。”

我的心一抖,连忙问:“他没事吧?”

他只说了两个字:“晚期。”

我忽然觉得眼前发黑,身体一踉跄,几乎跌倒在书桌上。我没有多说话,匆匆收拾完,便跟同学一起去了机场。同学突然问起秋子硕的消息:“听说他现在在加拿大的一所大学里教书,混得很不错,你没和他联系吗?他可是在到处找你呢。”

我的心微微一惊,却没说话,因为秋子硕是如此让我仇恨的一个人。

袁老师的病房在5楼,我们跑上去的时候,走廊里已经围了很多人。看到我出现,大家都兴奋地叫起来,却有一个人迅速地转过头去——秋子硕。我装作没看见他,风一般飘过他的身旁,我明显感觉到了他身体的颤抖。

我和秋子硕青梅竹马,从小学到高中,他都是我的跟屁虫,我到哪儿他就到哪儿。我说我要考北京某大学,那是我从小的梦,他说他要跟着我考,他不会让我孤单一人去北京的。16岁生日,他信誓旦旦地说:“我已经是大人了,能履行自己的承诺了,相信我,我会让你成为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高三,因为大病一场,他缺了一个月的课。我天天放学后去给他补课,有时他看我太累了,就劝我不要来了。我固执地坚持着,我不想他的人生留下遗憾。

最后一次摸底考试,我竟排在了班上二十多名,而他却跃到了班级第一。为此,班主任把我狠狠地批评了一顿。本来就为他补课弄得自己心力交瘁,再加上过大的心理压力,我病了。那个时候正是高考最紧张的时候,各科老师都在押题,秋子硕答应我,他一定把这一周多的上课笔记给我带过来,但他最终没有过来。我在无奈和失望中,走进了考场。

我发挥失常,最终以560分的总分仅仅排在学校第20名,他比我少一分。虽然考得不太如意,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报考了北京那所学校。出乎意料的是,他如愿以偿地去了北京,而我却以一分之差名落孙山。后来我才知道,他的父母早替他打通了关系,他在最后一次模拟考试中,拿到了本校唯一一个保送生的名额。据说,那个保送生的名额本来是属于我的,但因为他家后台硬,通过袁老师,我的保送名额被抢走了。

同学又告诉我,任课老师猜中了很多题,仅仅历史一科,就押中了一道15分的综合题,而我答得并不理想。最让我痛恨的是,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我给我幸福的人,在最关键的时候却弃我而去。

因为第二志愿没填,在袁老师的帮助下,我才进了一所二本院校,但这并不能消除我对学校的怨愤,对袁老师的恨。

上大学后,秋子硕曾经来找过我,却被我用扫把赶走了。我想,我和秋子硕之间是彻底结束了。

袁老师在里面喊我的名字,很轻。同学们推推我,我犹豫了片刻,低着头走了进去。袁老师的头发基本上掉光了。人也瘦了一大圈。他指着床边,示意我坐下。

“还对那件事耿耿于怀吧?说实话,我也能理解,一分之差,换成谁都难以接受。只是谁都没有想……我知道你不想听,但你确实误会秋子硕了,他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坏,至少他父母帮他搞定保送生的事情,他压根就不知情。”

我静静地听着。

袁老师教了我六年,我曾经对他非常敬佩,可那件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

“我也有错,在重大问题上没能坚持住自己的原则,牺牲了本来属于你的利益。这些年每当想起这件事,我就感到很惭愧。”

我的心忽地一震。我没说话,默默地走了出去,想稳定一下自己的情绪。那两天,我的心一直都在纠结着。说实话,我并不是一个心胸狭窄的人,即使年少时恨过、怨过,经过这么多年的磨炼,也早已烟消云散了。现在回想起来,就算保送生的名额给了我,去了北京又能怎么样?能保证比现在的我幸福吗?我想不会,至少有一点,我一直对我现在的作家生活非常满意,或许在某种程度上,我还应该感谢他们。想到这,我立即给袁老师发了短信,我说我不再恨他了,真的。放下电话,我笑了。

出版社突然来电话,说让我过去一趟。因为催得很急,我只好打电话跟袁老师告辞。袁老师说:“有一个人也和你一起走,你一定要等他。”半个小时后,忽然有人敲门。我一惊,是秋子硕。想不到,五年后我们居然会以这种方式交谈。

秋子硕背对着我,显得很激动:“我知道你一直恨着我,我没有阻止父母抢走本来属于你的保送名额,也没有及时到医院给你上课笔记。大一时,我到你们学校,本来想给你解释,但你没有给我机会。我父母替我走关系的事我高考前一周才知道,他们深知我们的关系,一直瞒着,你也误会袁老师了,他在保送生问题上一直在为你据理力争。”

我诧异地抬起了头。

秋子硕继续说:“那天,我本来是给你带资料的,却不想路上遇到车祸了,我被车撞了一下。到医院缝了几针,我本想挣扎着去找你,父母死活不肯,还把资料给撕了。高考的那一周,父母一直守着我,他们怕你跟我抢名额。这些年来,我对你一直心存内疚,我时常梦到你在梦中诅咒我。这几年来我吃没吃好,睡没睡好,如果上天还要惩罚我,那就来得再猛烈些吧。很多人都问我为什么不找女朋友,都整整五年了,不是没机会,而是没人能替代你在我心中的地位。原谅我吧,为了你自己,也为了我们……”

秋子硕缓缓地转过身子,而此时的我早已是泪水涟涟,他抱我入怀,我竟然没有反抗,内心彻底原谅了这个爱我又伤我的男人。

Anny在社区里给我发了一封站内信,他说他考虑了很久,决定告诉我真相,他就是我恨了五年的秋子硕,并希望我不要介意他以这样的方式来接近我,他还说希望能在今年的圣诞节和我相约在尼加拉瓜大瀑布的那家尼家酒店。我给他回了一个微笑的表情,事实上在很久以前,我就怀疑他是秋子硕了。

2008年圣诞节,我飞到了加拿大。秋子硕也遵守他的诺言,特意请假来陪我。依偎在秋子硕的怀抱中,我忽然想,难道爱情真的可以卷土重来吗?

我本以为我能融进他的生活,但事实上,我错了。他邀请我去他的学校,当看到很多学生投来的异样眼光,我感到无比尴尬,尽管他一次又一次地给别人解释,但那只能徒增我的难过。我开始想离开这里了,秋子硕试图挽留我,我们为此还争执了好几回。

“子硕,我知道你的好,但我们真的回不去了。”内心挣扎了良久,我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我不再是以前的我,你也不再是以前的你,我们之间相隔的五年,是一段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我想得很清楚,我不适合你。”

“可是这几年,我心里装的一直是你呀。”

“你那不是爱,你一直都觉得你对不起我,所以你想赎罪。这样的感情,从一开始就是不对的。子硕,作为朋友,我希望你能找到真正属于你的幸福。”

我决定去我最好的朋友那里。登上火车,我看见秋子硕拼命地追赶着,忍不住泪水涌了出来。

我心里默念道:“子硕,你知道吗?也许从此我和我们的爱情将相忘于江湖,但你要一直记得,曾经有一个女生为你活了八年,并且将会一直想念你,为你祈福,为你喝彩!”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在闪动的灯光下,

有那么一张白皙的面孔,

有那么一双清亮的眼睛,

长长的睫毛遮住那蒙蒙的眼神……

大四时,我遇到了娟子,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孩。

那是在圣诞节前夜,我记得那晚的月色特别柔和,学校大学生活动中心正举行狂欢舞会。绵绵不绝的欢笑声、嬉闹声,加上喧嚣的音乐声,高分贝地炸裂开来。那种圣诞节即将到来的欢乐,像烟花一般在每一张青春洋溢的脸庞上无尽地蔓延。

我静静地端坐在一个角落,遥看那些在舞池中快乐旋转着的少男少女们。今夜,是我23岁的生日,想不到竟会被朋友们拉到这里度过。我并不是个内向的男生,渴望着那个扎着两个小辫子的陌生女孩,会穿过厚厚的人墙向我伸过来一双温暖的小手。

我记不清这已是第几次拒绝女生们殷勤的邀请了,我就这么看着,远远地看着那张清纯的笑脸,甩来甩去的小辫子。我喜欢这样的意境:在闪动的灯光下,有那么一张白皙的面孔,有那么一双清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遮住那蒙蒙的眼神。我不由得想得入神了,也有点醉了。就在半醉半醒之中,我的心猛地一震,这双眼睛怎会如此熟悉,俨然就在昨天的梦里见过。这么一想,眼光就情不自禁地瞟过去,看到那个陌生女孩正和一个活力四射的男生熟练地旋转在一起,心里竟隐隐有一种莫名的伤感扩散开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拒绝了多少双渴望的手,那个陌生女孩仍然被一群男生女生簇拥着,俨然公主一般。恍然如梦间,旋律突变,柔和的萨克斯音乐响起,有的学生还在卖力地扭动着青春的情感,有的则已在靠墙的座位上坐了下来。我忙从角落里弹起,如箭般冲进了舞池的中央。

在半明半暗的灯光下,我努力地搜寻着前进的方向,慌乱中一回眸,我看见对面的座位上有一道明亮的目光射过来。是她,正对我展现着甜甜的微笑。我忽然间有种手足无措的感觉,但还是硬着头皮走过去,然后大大方方地坐下。

这是让人心跳的时刻,我已不晓得我的手要放在哪里才好。她看着我,眼里写满了柔情:“我们在哪见过吧?”我没回答,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我只是望着她,使劲地点头。然而就那么几个对视之间,就注定了一段浪漫相恋的开始。后来我告诉她我当时的感受,她笑着说:“你呀,笨得就像只小绵羊,不过是可爱的小绵羊哦。”那时我心里就在想,不知其他的男生第一次遇上令自己心动的女生,会不会也像我一样地紧张呢。

当第二天朝阳刚刚升起的时候,她便潇洒地打了个电话过来,说她就在楼下等我,还为我带来了丰盛的早餐。当我跑下来时,她脸红通通的,显然是刚过来不久,那一刻,我真的感动极了。她说她早就知道生命里会遇到我,说的时候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我忽然发现她美丽得有点遥远而不真实。

这个女孩就是娟子,来自北京。那时她已顺利通过托福考试,准备隔年七月份就到美国加州大学去深造。

她是学校外语系学生会的副主席,能流利地讲三种不同的外语。她也特别喜欢吃湖南的辣椒,她不怕辣的程度连许多地道的湖南人也自愧不如。她知道我喜欢书,常常会为了一本我喜欢的书而跑遍全城的书店。

每个星期天,我们都会相约去嘉陵江玩。或者烧烤,或者是钓钓鱼,又或者是租一只小船,从上游一直往下漂。我们站在船里,体会着被水包围的感觉,那种痛快是没法说的。

这样的日子,总把她揽在自己的怀抱,让她轻轻融入我的世界,总喜欢背着她走在荒野小径里,喜欢她用悦耳的声音低吟李亚伟的诗:

她用一片树叶把你粘住

藤子就越想越长

……

相恋半年多,我们没有红过一次脸,吵过一次架,我们一直是朋友心目中的模范情侣。

这样的相恋,我有时会想,会不会太过于浪漫而显得有些缥缈,我不知道。

转眼,毕业在即。仍是在嘉陵江畔,我们相拥着坐在一起。我轻轻托起她的头,她的眼里有如蓝天般晴朗,四目交织,很久很久。然后我慢慢合上双眼,把她的手指放在我的唇上一根根地搓摩着,我嘶哑着声音说:“是不是,要走了?”“嗯!”

我的心猛地一痛,刻骨铭心的悲伤立刻压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我知道我们是真心相爱的,我也知道爱情的蝴蝶从来就不是自由的,一旦从内心里脱蛹而出,承受的就不是贴心贴肺的呵护,而是尘世间无情的风雨,而我们注定就是这样劳燕分飞的蝴蝶。

我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闭上眼睛,静静地倾听她的呼吸声。我又紧紧地抓着她的手,感觉到她的手在颤抖,豆大的泪珠正从她的脸上落到手背上。

那一刻,我的心碎了。

我真想拉住她的手臂,对她说上一千次、一万次“我爱你,我好想好想跟你走”,只是我没说出口,我知道,那没用。我只是紧紧地,紧紧地攥着她冰凉的手。

“想你的时候,我就折一只千纸鹤。”她离去的时候这么说,然后她就走了,无望地走了。

一个月后,我收到了从美国寄来的一封信和一千只千纸鹤,当我看到这些,我流下了眼泪,我知道这是爱情的眼泪,相思的眼泪……

一场西雅图的裸奔

这么完美的爱情能坚守到底吗?

莫小情总觉得柳玉才太完美了,

但并不是上天赐给她的。

莫小情是在校庆典礼上认识柳玉才的,那么俊的小伙,莫小情的眼球一下就被吸引住了。时髦打扮,再加上醉人的微笑,让柳玉才顷刻之间成为所有女性的焦点。他是她的师兄,高她六届,这次校庆回来,出手就是10万,的确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

听说他的身边不乏女人。莫小情听见几个女人叽叽呱呱地讨论着,不屑地一笑,托起酒杯,走到他的身边,但没有搭讪。聪明的女人,从来不会主动去碰自己的猎物。她浅笑,优雅地斜坐着,目光若即若离地跟着男人转,而男人左顾右盼的眼光也多次瞟过来,莫小情就会意地频频举杯。她知道男人想要什么,她在等待。

是他主动过来搭讪的。他绅士般地点头,坐下:“不介意聊聊吧?”她没说话,只是低头饮酒。其实,她算准了他的到来,甚至想好了一千种对策来应对可能出现的状况。她的眼光若即若离,即使不小心粘上,也迅速跳开,一丝红晕浮上脸颊,他看得如痴如醉。她低声说:“我叫情。”他轻轻重复了两遍,和她碰了一杯。

他的资料早就传开了,海归博士,拥有两家公司,还是未婚。应该说,她是个非常虔诚的倾听者,尽管她对他一清二楚。她想,如果能攀上这样的豪门贵族,那真是赚够本了。

今天的校庆晚会,吸引了众多的女生参加。传说,有大款公然要在晚会上征婚,这绝对是个不错的主意,莫小情笑了。

他帮她倒酒,手指滑过来,她的手一阵颤抖,他的目光如火。

莫小情知道,他把自己当成猎物了,不过谁是谁的猎物还说不定,她在心里偷笑,一张脸低垂。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却又回眸一笑百媚生,我柳玉才今天真是三生有幸了。

“你真漂亮。”

“我哪有这么好。”

“可我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莫小情的脸垂得更深了,一双手无助地摆弄着。柳玉才干脆坐到她身边,低头闻她淡淡的发香。

是百合的香味,他深深地吸口气。

这么一来二去,莫小情就和柳玉才好上了。晚会结束的时候,柳玉才轻揽着她的腰,送她出去,看着众女生妒忌的眼神,她满意地笑了。

接下来,莫小情想,自己一定要先发制人。

刚离开半个小时,莫小情及时给柳玉才发了一条空白短信。柳玉才马上回了一条,几近暧昧。莫小情笑了笑,没回,继续躺在沙发上看杂志。结果没过十分钟,柳玉才的电话就来了。莫小情笑了,懒洋洋地接过手机。

“谁?”

“听不出我的声音了吗?我们今天下午还在一起的。”

“柳玉才。”莫小情轻轻地喊他的名字,笑了,“我还以为你忘了我,找我有事吗?”

“没事,我得睡觉了。”说完,她就挂了。

忽然后悔起来,要是他生气了,自己的“擒狼”计划岂不是落空了?莫小情看了看手机,想回拨,但理性告诉她不能拨,只能忍着。

睡得迷迷糊糊,电话又来了。

“还是我,我找你有事,我想你了,我睡不着。”

“那你过来吧。”话刚出口,莫小情的脸红了,赶紧补充,“你别想歪了,我的意思是,我们只是随便聊聊。”

“我知道。”他笑了,等了一会儿,他突然打电话来:“我看还是算了,我怕我忍不住。”

挂了电话,莫小情却忽然觉得有点失落。

同学们都在忙着找工作,莫小情却还是悠闲地看自己的书。她不急。她正在超市逛的时候,柳玉才的电话来了:“想你了,老地方见。”

见面后,柳玉才自然地拉起了莫小情的手,尽管一脸通红,但这次她没挣扎。莫小情成为柳玉才女友的消息,不胫而走。

“我们交往吧。”这是昨天临别时,柳玉才说的,看着莫小情一张涨红的脸,柳玉才只好讪讪地笑,“只止于精神,止于精神。”

“你想歪了吧。”莫小情低笑,“我并没有说什么。”

“其实,我是想,是想……”柳玉才觉得有些羞于出口。

“想和我吃饭,唱歌?”莫小情斜眼看他。

柳玉才突然紧紧抱住她,莫小情甚至可以感觉得到他的呼吸,混浊而沉重。

“其实,我想和你,一起裸奔。”

莫小情想笑,唇却被柳玉才紧紧压住。

莫小情想,这么黑的晚上他会不会对我起什么歹念啊。有点怕,却又充满了期待。但很快,他放开了她。

之后的每天早上,柳玉才会准时来接她,然后带她到全粥店吃早餐,一餐200元。莫小情最喜欢他坐在凳子上抽烟的姿势。

柳玉才说,他很久没有这么尽兴了,他又说,昨天他都忙到通宵,明天有两个会要开。莫小情笑了笑,给他倒了杯茶,说:“还好,你现在是属于我。”说完,突然意识到不妥,脸红了。

其实,柳玉才对她挺好的,莫小情有什么需要,他总会无条件答应,他也从来不迟到。他每天都有一套时尚得体的打扮,跑车代步,名贵配饰。莫小情忽然觉得很自卑,她的皮箱里居然找不出一件像样的首饰来搭配自己,每次都只好去借,没完没了。而这些,她都不敢告诉他,怕被看不起。

每天晚上,莫小情都会给他打电话,说着过去的故事,开始他感兴趣,久了,就厌了。是啊,谁喜欢翻来覆去听些重复的话呢。那接下来说什么呢?说音乐,说生意,说各自擅长的领域,说到动情处,柳玉才就嚷:“亲爱的,我爱死你了,早认识你几年多好,我就不会单身这么久了。”

最肉麻的,恐怕就在这里了。

有时,莫小情就在想,谈什么鬼恋爱,一个人多好。她开始后悔,不该听那些室友们的话,一个脸皮薄的人,偏偏硬要去装成熟……

莫小情真的觉得累了,爱本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再这样下去,她一定身心疲倦。然而,他的电话不断,莫小情想拒绝,但又怕伤他的心。

是的,柳玉才的确很优秀,年轻有为,可再怎么优秀,也只是他一个人的优秀,与她和她的爱情何干?

室友都说她傻,有这样好的金龟婿,要放弃,真是糊涂到家了。室友又给她支招,赶紧把他搞定,把他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里,别让煮熟的鸭子飞了。

莫小情犹豫了,内心开始挣扎,她不是一个轻浮的人,以前的那一切只是在室友唆使下才那么出格。无奈,她只好又向室友请招:他渴望的只是纯精神的恋爱,我该怎么办?

现在还有这种想法?不过也是,要是找女人,那遍地都是。有钱人的想法就是怪,室友也没辙了。

莫小情睡不着,打电话,柳玉才说:“要不,我过来陪你,真想……”

“想什么?”莫小情忽然觉得身体一阵火热。

“真想过来抱着你睡,我是不是很贪婪?”

莫小情没说话,她很想说好,但又清楚自己并不是那种轻浮的人。

这哪里是在谈恋爱,分明是在受罪。莫小情忍不住开始抱怨,但抱怨归抱怨,路还是要走下去的。

又一个月过去了,虽然聊天数次,但话题很少切入两人的感情,还是以前的老样子,吃饭,牵手,逛公园。拍拖这么久,连接吻的次数都是屈指可数的。

柳玉才的脾气很好,她怎么耍性子,他都不生气,可是这么完美的爱情能坚守到底吗?莫小情总觉得柳玉才太完美了,但并不是上天赐给她的。

最后,莫小情索性关机了,她的一份兼职也到期了,结了工资回来,听说柳玉才满世界找她,莫小情兴奋地笑了。

柳玉才再找她,她干脆说没空,也不叫他来接自己了。莫小情想,就这么完结了吧,虽然这是自己的第一段爱恋。莫小情拿出了自己的推荐书。今天下午有个大型招聘会,准备去试试,随便找个单位签了,再找个男人嫁了,也比这样活受罪好。

可偏偏这个时候他来电话了,她的心一下子就活跃起来。

“亲爱的,我们裸奔去吧。”

“裸奔?”

“裸奔!”

“去哪里?”

“西雅图。”

莫小情忽然心动了。也许,他已懂爱了。

她期待着。

室友开始给她张罗着,从衣服到内裤。

“你一定要想方设法诱惑他、挑逗他,让他乖乖成为你的裙下之臣。”

莫小情笑了,真不知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男人解不解风情。

“这哪里是西雅图?”下了车,莫小情一个劲地抱怨。

柳玉才笑道:“这是我们几个要好的同学常来的地方,我们都叫它西雅图。宝贝。”

“就我们两个?”

“嗯。”

想到晚上,莫小情忽然脸红了,心也跳得厉害。

能不心跳吗?和自己的白马王子……想到这,心都酥了。

牵着手,柳玉才和她亲密地走到外面。

“这个地方好,正适合……”

“裸奔。”她在心里念,但没说出来,怕羞。

吃了饭,柳玉才叫她去洗澡,她坐在浴室里,心中一阵窃喜,她终于还是等到了。

但是她很快就失望了,他对她并没有任何非分之举,就是看,也隔得远远的。

自然,莫小情也非常失望。

他照样和她聊着一些可有可无的话题,她垂着头,心里却恨不得马上走人。

柳玉才关心地问:“是不是不舒服啊?不舒服,就去看医生,我就只有你这么一个宝贝。”

莫小情侧过头,忽然觉得恶心。

这也算爱情?她莫小情并不是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他又说,眼前的这一切都是他的,可是这又与她有什么关系呢?

莫小情侧过头,突然大声喊:“柳玉才!”

柳玉才笑眯眯地说:“亲爱的,你今天真性感。晚上让我好好欣赏一下,饱饱眼福。”

坚持到11点,莫小情终于坚持不住了,去睡觉。她躺下,柳玉才却突然扑上来,她以为会发生点什么,期待地闭上眼,但结果他只是蜻蜓点水地吻吻她。

“你不睡这儿?”说完,她脸红得一塌糊涂。

“这么迷人的尤物,我怎么敢去玷污呢?”他想了想,说,“我怕我把持不住,我还是睡沙发吧。晚安,宝贝。”

柳玉才离开的时候,莫小情落泪了。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是啊,什么都没发生,可是她为什么会那么绝望,伤心呢?难道自己真是那么轻浮的女人?

莫小情是趁着柳玉才睡熟的时候走的。关了门,她狠狠把他送她的手链摔在地上:“柳玉才,你去死吧。”

回到寝室,已经很晚了,大家都惊讶于她的表现,莫小情终于哭着嚷:这哪里是裸奔嘛,不过是穿着浴巾在房间走了两圈……

仅此而已。

谁能与我同居

正如另一个城市的我一样,

我们是同一路人,

我想也只有我才能成为你最佳的合租者,

因为我们有着一样的目标。

那是一段阳光明媚的日子。

他决定考研了,因为女孩在信里告诉他,只要他考上了,她便应了他的要求。

为了备考,他决定从单位拥挤的小宿舍里搬出去住。他找了一套房子,但昂贵的租金让他有些犹豫了。于是,他给这座城市的每个朋友打了电话,结果让他非常失望,没有一个朋友“愿意陪他住”。

他有些急了,坐在桌子上翻来覆去地看报纸。突然他想何不在报纸上登一则广告,或许能找到合租的伙伴。

那一天的晚报,在中缝里出现了这样一则启事:

龙先生,单身青年,欲考研,为减轻生活上的负担,寻一异性

伙伴合租,费用AA制,有意者请拨打电话5201314,无诚意者,勿扰。

报纸才登出来几个小时,他的电话响了,是一个女生的甜美声音:“是龙先生吗?我愿意与你合租,不过我刚到这座城市打工,工作还没找到,你能否负责我的一半费用?”

“对不起,我和你一样穷。”他温和地说。

电话那头没声音了。

过了一会儿,电话又响了:“龙先生,是你吗?很高兴能与你同居,不过,你能保证我的人身安全吗?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能保证不出问题吗?”

“对不起,我只想找一个人合租。”他平静地回答。

电话接着一个又一个:

“龙先生,我能与你同居,不过,你一晚能开价多少?”这是一个娇滴滴的声音。

“我不是找人同居,是合租。”他不耐烦地说。

“龙先生,陪你住有什么好处,有小费吗,一天有多少?”

“龙先生,吃饭也AA制吗?”

“龙先生,同租可以,你能不能帮我整理家务呢?我很忙的。”

“龙先生,我可以和你合租,不过,做饭洗衣这些小事你能否包了?”

“龙先生,你结婚了吗?”

“龙先生,你长相如何?”

“龙先生,你为何只找异性呢,这其中是否另有隐情?”

“龙先生……”

龙昭德想,这些女人都怎么了,明明写的一切费用AA制,偏偏还问些莫名其妙的问题。

再来电话,他抄起就说:“我叫龙昭德,今年26岁,未婚,身高一米六,相貌平平,只想找个人合租,并无非分之想,费用一律采取AA制。”

电话一直响到晚上十点,内容无非是AA制能否变相地打折或者合租者为什么只能是女性而不能是男性。后来,他干脆不接电话了,任它响个不停,直接走到阳台上乘凉去了。

第二天,第三天,他的电话仍然响个不停,内容也大同小异。晚上九点的时候,有一个成熟的声音在电话里响起:“龙先生吗?我想与你合租。不过,我年龄大了一些,还有一个八岁的小孩。我的丈夫刚去世了,我很想找一个能照顾我们母女两人的男子汉,如果您愿意,费用我都包了,另外,我还可以给你20万的小费。”

他听得傻了,半晌才一字一顿地说:“我只是想找个合租者,并不想找个小孩来照顾。”

他完全失望了,前些时候的好心情彻底被破坏了,电话铃再响时,他干脆说:“对不起,我已经找到合租者了。”

但仍不断有电话打进来,最后他只得走到阳台上,不再听那烦人的电话。

又过了几天,电话仍是有增无减。

有一天,朋友过生日,他在宴会上喝了不少酒,回到家里,已是半夜时分,他刚洗漱完毕,电话又响了。他抄起就嚷:“我最后说一次,我已经找到合租者了。”

电话里一个甜美的声音说:“你没有!”

“我有了。”他愣了一下说。

“你没有。”

“我说有了,就有了,我自己的事情自己还不清楚!”

“你没有,正如另一个城市的我一样,我们是同一路人,我想也只有我才能成为你最佳的合租者,因为我们有着一样的目标。”

“你是谁?”他迟疑了片刻问。

“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你只要知道费用AA制完全按照你的意思执行就够了。”

“那我怎么联系你?”他的酒完全醒了。

“我明天就能到达这个城市,是早上六点的班车,你在候车室里等我吧。”

他还想再问详细点,但对方已把电话挂了。

“真是的,你怎么知道我会同意和你合租,我偏不去接你!”

他嘟囔了几句,迷迷糊糊地睡了。

第二天清早的时候,他叫了一辆的士,直奔汽车站,但在候车室里并没有发现他要等的人,等到七点时,他就走了。他相信这只是一场恶作剧罢了。

他买了一盒口香糖,在广场里漫无目的地走着。经过一片花丛时,他突然发现对面有一个穿粉红色长裙的女孩正朝这边望着,手里还提着一个包。清风托起纱裙和一头飘逸的长发,在朝阳的映衬下,宛如一片轻盈的云。

他愣住了,这身影太熟悉了。只片刻,他便飞似的朝那片云奔去了。

你对我的爱有多长

当一个男人开始跟婚姻撒起了谎,

那么缘分也就走到了尽头。

她是扳着指头过日子的,自从因工负伤后,她就留在家里养病。每天洗衣做饭,无所事事。从阳台上看花,那一片殷红啊,只可惜现在已不是开花的季节了。

她家里反对她和他的来往,还特意为她安排了几次相亲,对方都是英俊有为的名门望族之后,她总是托病不去。毕业那年,她一咬牙,就跟他过来了。

在这个小小的城市里,他是她唯一的亲人,也是她唯一的朋友。除了家,她再没有别的地方可去。酒楼、迪吧、茶馆那些,都不是她想要的地方,只要他的一个吻、一个拥抱,她就心满意足了。

可是他那么忙,去得早,归得晚,有时她想找他好好聊聊,他总是说累,一上床,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难道他不爱自己了?她不敢多想,只觉得他们的爱情在夏天萎缩了,也许不会再燃烧了。

“你对我的爱有多长?”有一次,她站在门口面对他喃喃自语。那时他刚披着星月进门。“嗯,有一米长。”他头也不抬地说。

她傻了,心头一股哀愁迅速扩散到四肢。她沉默了,那个晚上她筷子都没有动一下,显得心事重重。

周末,她试探性地问:“今天是我们结婚一周年纪念日啊。”走到门口的他愣了一下,回头,却还是转头走了。

她终于忍不住给他的公司打了电话,才知道他从来就没加过班。这么说,他一直都在骗她。当一个男人开始跟婚姻撒起了谎,那么缘分也就走到了尽头。

她心烦意乱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哭是没用的了,她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东西,她想回家,因为这里已经不再需要她了。她准备离开,也没有给他打电话。

出了门,往左拐,那里有个超市,她忽然想去转一转。她在门口停住了脚,她看到了他,正忙碌地从车上卸货。

原来他晚上一直都在超市里加班。她慌忙跑掉,她不想让他知道她差点走掉。

回到家,把门关紧,再把一切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她才安心地坐下。她给他做了他最喜欢的水煮牛肉,然后搬把椅子,在门口,静候他的归来。

他风尘仆仆地归来,她连忙起来。拥抱,那是真实的距离。

他把这个月的“加班费”交给她,他说:“再等一个月,我们就可以租个大一点的房子,然后把孩子生了。”她说:“要不,我下个月就去上班。”他连忙摇头:“你身子骨差,还是再调养几个月再说,要知道我可不能没有你啊。”

又一次,她问他:“你对我的爱有多长?”那时他吞了一口水,抬头。她的唇紧压着他。“一辈子!”他说。然后,伸手,紧紧抱住。

为爱遮风挡雨

只要你快乐,你健康,

我牺牲一点,

挡点风雨又有什么关系呢?

在生活最窘迫的那段时间里,他们只能租住在一个破旧的平房里,阴暗潮湿。夏天的时候,虽然没有阳光的照射,但热得像被火烧似的,床上的凉席在发烫,感觉像蒸馒头,不敢往上面坐。这使已外出回来的女人,心乱如麻。

半夜里突然下起了暴雨,雨水顺着半开的窗户飘了进来,打湿了被子。男人是被这雷雨惊醒的,他看了女人一眼,说,雨真大,然后翻了一个身,继续睡。女人蹑手蹑脚地起来,轻轻地把湿的那一半盖在自己身上,没说话。女人生怕惊扰了男人。

一个小小的单人床,装着男人跟女人以及他们的梦,而女人总是睡在挨着窗户的位置。窗外暴风骤雨,漫长的黑夜,没有尽头。女人总是蜷着睡,半夜好几次惊醒,给男人盖盖被子,或者移移被子。

为了给男人遮风挡雨,女人经常在夜里,摔倒在地上,嘴里发出惊叫,还没来得及喊出来,她想起了还在熟睡的男人,于是赶紧捂住了嘴,生怕惊扰了男人。

后来,男人的工作稳定了,收入也多了,决定重新租一个好点的房子,女人答应了。他们租了一个一室一厅的房子,在三楼,尽管房子里什么东西也没有,女人还是迫不及待地搬到新房子里去住了,她说她得看着新房,心里才踏实。这一晚女人睡得特别香甜,半夜也没有惊醒。

虽然住了好一点的房子,女人依然睡在靠窗户的位置,依然是蜷着身子睡,因为她已经习惯这种睡姿,习惯让男人睡得舒服。深夜,女人依旧惊醒,坐起,为男人盖盖被子,看看熟睡的男人,才放心地睡下。

再后来,生活变得越来越好,女人却病倒了。检查,是风湿,不能站了,以后的日子只能坐轮椅。男人惊呆了,不知所措,流着泪说:“好好的,怎么就不能走路了呢?是不是那些风雨害的你?”女人拉着男人的手说:“我能为你做一些什么呢,只要你快乐,你健康,我牺牲一点,挡点风雨又有什么关系呢?”

男人没再说什么,只是紧紧地抱住了女人。

男人把女人带回家,男人决心好好照顾女人。晚上睡觉时,女人突然提出要睡在靠窗户的位置,被男人拒绝了。男人说:“从今天起靠窗户这个位置,让我来睡吧,我早上起来做饭方便点。”女人点点头。

半夜,突然吹起了大风,女人立刻惊醒,坐起,男人也被这凉风吵醒,女人说:“不如我们换换床位吧。”男人却摇摇头说:“现在该我为你遮风挡雨了。”女人没说话,只是紧紧地抱住男人,女人看到男人的脸上,有一缕幸福的微笑……

人老珠黄,才敢说爱

以前我不敢说爱你,

不是我不想,

只是我觉得这三个字太重。

从小,他就是她的跟屁虫。他们在同一个小区生活,都在三楼。她站在阳台上,甚至能看清他家的电视机里演的是什么节目。于是,她就笑:“你这辈子都别想逃出我的手掌心。”他耸肩一笑。

从初中到高中,他依然跟在她的身后,背包、提袋、扛米。别人都非常羡慕她,只因那时,他已出落成一个帅气的小伙。很多女生看他,目光里极尽妩媚。她就去遮他的眼睛,霸道地说:“不许你看。”

填报志愿的时候,她抢过他的表,两张志愿表,同一个学校。填完,她痴痴地看着他。

是她主动说爱他的,她说:“这些年,你一直都占据我的心,但我现在很怕,因为你太优秀,太帅气,我怕哪一天一转眼,就失去了你,因为没你,我活不下去。”他没说话,走过去,牵了她的手。她问他:“那你爱我吗?”他笑而不答。再问,他依然不答。他的手放在了她的腿上,她有风湿,每天他都会给她按摩,他的手结实有力。

后来,他们结婚了,她安心当上了全职太太。而他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坐到了科长的位置上。他的官越做越大,而她的喜悦却越来越低。电视上,男人变坏的故事,她看得太多,耳濡目染之下,她对自己的婚姻彻底失去了信心。原以为,他是爱她的,可是现在呢?她问他,那你爱我吗?他依然笑而不答。

有人跟她通风报信,说在哪里哪里,看到过她的丈夫,又或者看到他和哪个女人十分亲密地走在街上。言之凿凿,让她不得不相信,她想到了抓奸。

在那个谣言四起的下午,她坐出租车赶到了酒店。他正在聚精会神地看着笔记本,说刚参加一个会,正整理材料,准备晚上发言呢。望着她风尘仆仆的样子,他又说:“你来做什么?”她尽力掩饰自己的尴尬,说:“我刚和一个同学喝茶,路过。想看看你就进来了。”他握着她有点冰冷的手说:“天冷,多穿点衣服。”

此后多年,她一直都进行着这种追逐的游戏,只是每一次,她都扑了个空。他也从不恼怒,只是细声细语地劝她注意身体。但他越若无其事,她就越觉得其中有诈。这样长年累月的,她有了心病。

去医院检查,她不能说,那个时候,他已经是这个城市数一数二的人物,还是公认的好丈夫、好儿子。她自然不会把没证据的事捅出来,破坏他的名誉。

她天天生活在猜忌和恐惧当中,即使他按时回来,她也得扑上前去,闻闻他的身上有没有女人的味道。

久而久之,她得了精神病,间歇性的那种。他带着她走了很多医院,医生们都说,心病还需心药医。问她,她又不说,只是傻傻地笑。

一天,他推了几个会议,带着她去北京,从一家心理诊所出来,他才恍然大悟。他做了一件很雷人的事情,回家后,把手机放在了她的手上,只要是电话,不管是私事还是公事,他都让她口舌相传。也怪,她的病就不再发作了,人也精神了、年轻了。他说都是他的错,这些年,他以为已经够懂她了,却还是忽略了她。

结婚20周年纪念日那天,他说他正在北京开会。她做了一桌子菜,父母孩子都在,就缺他。其实,她很想他回来的,每年的这个时候,他们都是一家人过。

突然有敲门声,儿子去开门,是他,还抱了一大堆礼物,她呆住了。他却说,本来早就回来了,买礼物耽搁了,还有,想给你一个惊喜。

他和儿子干杯,给父母敬酒,轮到她的时候,他突然说“我爱你”。她有点受宠若惊,甚至还有点怀疑,但他的话却是不容置疑的,她突然哭了起来。他刮着她的鼻子说:“哭什么呢,傻丫头?”

20年前,她问他,爱她吗?不答,10年前,再问他,依然不答,而现在,她没问,他却主动说爱她了,她哪能不感激流泪。他拥她入怀说,以前我不敢说爱你,不是我不想,只是我觉得这三个字太重,说出来,我怕我尽不了这份责任和义务,而现在我觉得我事业初成,我有这个能力了。

他们拥抱着哭了。

是啊,青春豆蔻时不说,风华正茂时不说,人老珠黄才说这三个字,不是他们不懂爱,只是他们都觉得,那才是爱的最美姿势。

那句话,是她这辈子听到的最动人的情话。

想陪你再走一程

男人责怪地问:“你昨天为什么不走,你知道留下来多不安全吗?”

女人轻轻地说:“想陪你再走一程。”

那是一个晴朗的下午,男人一家人和伙计一起上了路,他们的目的地是国家森林公园。

再穿过一片高坡,就是南美虎的领地了,女人不断提醒他加快速度,天马上要黑了,得趁早离开这里。

男人答应着女人,把油门踩到最大,他何尝不想早点离开这里,经常在外奔波,他知道这段路的危险性,很多对南美虎虎视眈眈的偷猎者最后都有去无回。

其实,男人对这条路是比较熟悉的,哪里是悬崖,哪里是小道,哪里狼多,哪里虎出现的频率高,他都了如指掌。尽管如此,他今天依然感到很紧张,毕竟是借来的旧车,又是黄昏了,要是有什么闪失,他怎么向女人的父母交代。

他紧紧地盯着前面。他不希望在这节骨眼上发生任何事,再过去就是一大片树林了,那里是最让他头疼的地方。几乎每个月,他都看见有活生生的人变成一堆白骨。男人把脚放在刹车上,吩咐伙计把麻醉枪取出来。

然而,男人还是感觉车子猛然震了一下,开始他以为是车胎爆了,等他再往前看时,一只凶猛的老虎出现他的后视镜里。从两侧围上来的老虎也慢慢多了起来,这些饥饿的老虎似乎早就躲藏在这里等待猎物的到来。他明白,他们陷入了老虎设计的“圈套”中。男人加大了马力,也不管路况,一路狂飙起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已经看不到老虎的踪迹了,男人这才松了口气,他发现车子已经偏离了预定的路线,驶入了一大片草地中,他把车停下来,准备就地方便一下,再继续前进。

然而等他再次打火时,却不管怎么努力,车子都不听使唤了。

他再次听到车盖上传来“砰”的一声,凭直觉,他知道是老虎跳到了车子上,紧接着一只虎头出现在挡风玻璃外面。男人马上招呼着女人与伙计低下头,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夜很快来了,瓢泼大雨也跟着下了起来。过了一会儿,男人感觉危险过去了,抬起头,从惊恐中回过神来,他去抓女人的手,他感觉她的手是颤抖的。男人明白,在这里多待一分钟便多一分危险。

男人喊伙计,伙计这时也是惊魂未定,听到男人的叫声,他回了声,语气里带着恐惧。

男人摸出电话,开始报警,可是漆黑的夜里,他无法说出自己的具体方位,再加上夜黑雨大,警察局答应明早过来救援。这就意味着,至少在今天夜里,他们将得不到任何援助。

男人把车灯打亮了,这样至少,能吓退狼的攻击。三个人静静坐在车里,等天亮。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漫长的等待有时也是一种致命的煎熬,何况身处在死亡险境里。

终于伙计忍不住了,说:“与其待在这里等死,还不如走出去,或许还有一线希望。”男人也知道饿虎只要没找到新的猎物,随时可能再次发动新的攻击。他忽然记起,在这十里地外有个猎户,他对这里的地形非常熟悉,如果能找到他,要脱离险境,只是举手之劳。

于是男人说:“你们俩赶紧去找猎户,记得带着枪和手电。”

“那么你呢?”女人柔声问。

男人苦笑了一下,他的腿在十年前的一次车祸中变成了残废。男人明白女人是在担心他,可是他跟着一起去只会徒增危险。

女人沉默着,男人急了,大声喊起来:“你们快走,早走一分钟便多一分生的希望。”女人还是不说话,也不起身。

又等了一会儿,女人忽然起身出去,但刚走出去,便摔下去,伙计把她扶上车,女人说:“我的脚受伤了,走不了了。”男人不再说话,只是紧紧地抱着女人,希望从自己身上传过去的温暖能让她忘记恐惧和害怕。

伙计再次问了一下大概方向,一个人拿着枪和灯走了。

男人不知道车灯是什么时候熄灭的,等他睁开眼的时候,救援队已经出现在眼前了。

女人如蛇一样滑了出去,打开车厢查看着,男人这才知道女人根本没有受伤,那一切只是做给他看的。

男人慢慢走下车来,有点责怪地说:“你昨天为什么不走,你知道留下来多不安全?”

女人轻轻地说:“想陪你再走一程。”

这时,救援队过来告诉他们,他们的伙计出了意外,就在一里外被虎咬得只剩下碎片。他们并不知道,早有几只饿虎尾随而来,就在一里外躲藏着,只等他们走出来。

女人没有再说话,只是紧紧抱着男人,泪流满面。她是如此感谢自己对爱的那份坚守最终挽救了她和她的幸福,她也深深明白,爱才是人生旅途上最美最珍贵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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