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离弃

牛顿传(修订版) 作者:迈克尔·怀特 著,陈可岗 译


第一章
离弃

从幼童到少年,他几度被引领着走向不同的方向,这使他不明所以,无所适从。他对传统的教育不满,与同学格格不入,最终领悟到自己的天性。他难以觅得他人的友情,不如将自己隔离,超越成长环境的限制,去寻求更大、更新的世界。

自然和自然律隐没在黑暗中。神说,让牛顿去吧!万物遂成光明。

——蒲柏[1]

在英国内战之前,林肯郡内的伍尔斯索普原本是个安静的小村落,即使到了兄弟阋墙、自相残杀得天翻地覆的时候,这个小村仍然有一段时期并未受到争斗的直接干扰,丝毫无损。在村外数百米处,有所谓的“北方大道”(即现在的A1公路)可通行。1642年年底至1643年年初的严冬里,敌对双方的王室与国会军队都曾盔甲铿锵地经由这条大道迈向战场,投入烽火硝烟和生死对决中。但是村里的男子却很少被争斗波及,最近的战场也在数千米之外。

伍尔斯索普是个很小的村落,它位于威特姆河西岸的河谷,距此最近的市镇叫作格兰瑟姆,二者之间的路程大约为11千米。第一本牛顿传记的作者斯蒂克利曾描述这个小村在朝东方向有很好的视野,道路具有罗马景致,赫曼街穿越田野,直达东面的科尔斯特沃思。斯蒂克利赞叹地说:“没有比那儿更美的乡村了。”[2]

牛顿的家族

17世纪时,伍尔斯索普只是由一片片田园聚合起来的农村,简陋的农舍散落在庄园住宅的周围。这个区域里适合耕种的土地收成也不好,需要采用轮耕的方法,每年只能收一茬粮食,另一半的时间休耕。农民大多以豢养绵羊来贴补生活的不足。

牛顿有很多族人散居于格兰瑟姆一带。小艾萨克出生之前,其氏族的地位已有几代被视为略高于当地的一般平民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大约介于自耕农与低层贵族之间。[3]这地位的获得应归功于小艾萨克的高曾祖父,他的名字叫约翰·牛顿,他原本居住在附近的韦斯特比村。根据地方志记载以及一些遗嘱、缴税通知单等文件拼凑起来的资料,约翰在他的一生中,神奇地将其社会地位从农民提升到自耕农。[4]事实上,韦斯特比的约翰事业有成,他留给子女相当多的财产和嫁妆,其中遗留给儿子理查德·牛顿的财产包括位于伍尔斯索普村的24公顷[5]该地区最肥沃的耕地,这是他于1562年买下来的,那是他去世前不久。

可是,约翰·牛顿的子孙不像他那样上进,也就没有什么成就。虽然他创下的基业给了子孙一个良好的立足点,他们应继续发扬光大,但是在小艾萨克之前,牛顿家族没有任何一人在任何行业中给大众留下印象,他们从未能如老约翰那样大幅提升他们的社会地位。自老约翰至老艾萨克·牛顿(小艾萨克之父)大约历经一个世纪,在此期间,牛顿家族的男子都结下了相当不错的姻亲关系,这显然有助于他们从自耕农的阶层逐渐上升,可是仍旧没有一个成员接受过正规教育。令人惊讶的是,老艾萨克与许多和他处于同一社会阶层的人一样,竟然不会写自己的名字。即便如此,他的儿子却成了英国剑桥大学的卢卡斯讲座教授,后来更长期担任英国皇家学会的主席。也许正因为小艾萨克有这样不甚体面的祖先,家族的社会地位又不足以傲人,所以阶层和官衔永远是他十分在意的事。

小艾萨克的曾祖父——继承了伍尔斯索普村24公顷良田的理查德·牛顿——把农田遗留给他的儿子罗伯特·牛顿。罗伯特大约生于1570年,后来,他买下了他农田旁的一栋庄园住宅。根据当地地方志的记载,这栋庄园在那次买卖之前的100年内,曾经易主4次,到罗伯特买下来时已成荒颓状态。庄园经过数年整顿修缮之后,遂成为这一家庭长住的居所,而这个家庭也可能是当地牛顿家族中最富裕的一支。[6]

到罗伯特的下一代,住在这座庄园里的牛顿家族的社会地位稍微得到了提升,也开始沾了一点儿书卷气息,那是因为罗伯特的儿子老艾萨克娶了艾斯库家的女儿。艾斯库家族是当地受人尊敬的没落贵族,家中的男子都上牛津大学或剑桥大学读书,毕业之后也总能成为牧师或教员。那时候,汉娜·艾斯库下嫁于老艾萨克是由于艾斯库家遇到变故,除了经济困难,连社会地位也有下滑的危险,于是虽为文盲却有田有地的老艾萨克才得以与汉娜相配,这份姻缘可说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这一婚配不但使两个家庭在社会环境中得到互利的弥补,“基因”混合的吉兆从此亦改变了世界。拜奋发图强的祖先约翰·牛顿所赐,老艾萨克得以成为一个有钱人——他于1639年12月继承了罗伯特在伍尔斯索普的全部房屋财产。汉娜是个有教养的闺秀。两家人彼此满意,一对新人于1642年4月结婚了,汉娜改姓艾斯库·牛顿。

图1–1 牛顿出生在伍尔斯索普庄园,他在这里度过童年

(Mary Evans Picture Library 提供)

那一年的冬天十分寒冷,对牛顿家人和全英国都是如此——英国正陷入残忍的内战中。大约是在汉娜与老艾萨克结婚之前的那个时候,英王查理一世自伦敦出走,避居北方,从此再也没有以受拥戴的英国统治者的身份回到伦敦。他宠溺的王后玛利亚被大多数臣民厌恶,为了安全起见,她被送到了欧洲大陆躲藏。

到1642年的春夏之交,政治与宗教相互纠缠不清,这使得一开始只是为了小事情产生的一些冲突,扩大成了全面内战。保王派的军队先在约克集中,然后在牛津结营。内战中最著名的战役之一——埃奇山战役于当年10月下旬爆发,保王派取得胜利,全国都卷入了争斗的狂热之中。英国本来是一个平静的国度,在欧洲大陆自1618年开始受到“三十年战争”蹂躏的岁月里,英国都能置身于纷扰之外,如今却于短短数年间,转变成兄弟阋墙、手足相残的国家。国王与议会间的争执,导致朋友间多年的友情常因为选择国王还是议会的分歧而破裂。

艾萨克·牛顿出世

从斯蒂克利一直到现代的传记学者,大都认为牛顿家族有同情保王派的倾向,这些学者是基于牛顿家族的社会阶层和社交野心,才有这种想法的。作为有向上移动潜力的下层贵族,他们想必是情愿维持现状的,而不会赞成打破传统的王室体制,这种看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内战的时候,敌对双方并没有清楚地以阶层为界来区分,有很多贵族站在议会的一边,也有许多平民支持国王。往更深的层面看,当时的争执基于各种理由,非常复杂,不但有政治上的偏见,还有涉及宗教的诸多问题,何况对某些人而言,宗教比政治更为重要。许多研究英国内战的历史学家认为,爆发内战的深层原因是英国国教[7]的奠立者——国王亨利八世和他的继任者所做的一些决定,而罗马天主教与英国国教之间的意识形态冲突,加上英王与议会之间的权力之争,终于引爆了内战。牛顿家族不见得接受英王查理一世倾向天主教的立场,事实上,小艾萨克一生都是个坚决的反天主教者。内战时期牛顿家族的政治立场并没有史籍记载,汉娜的哥哥威廉是附近伯顿科勾斯村的教区牧师,他于内战期间和战后都能保住他的工作。由这事实并不能断定艾斯库的家人拥有保王情结,只能说威廉和当时许多无足轻重的人一样,也许包括牛顿家人在内,只是随着政治风向转变而已。

英国的老百姓正陷于水深火热之际,汉娜却面临着更加迫切的问题。在埃奇山战役前几天,她的丈夫老艾萨克去世了,留下快要分娩的她。老艾萨克的死因并不清楚,他才36岁,但似乎已经病了一段时间。我们从他遗嘱的引言中得知这一点,遗嘱里写道:“凭主的圣名,我,科尔斯特沃思教区伍尔斯索普村的艾萨克·牛顿、林肯郡的自耕农,于10月的第一天(1642年)身患重病,但神志清醒、记忆完好……”[8]

有关老艾萨克的事迹,我们所知不多,但由于18世纪的作家莫德所做的研究,老艾萨克被人误解了。莫德指责老艾萨克虚掷金钱,[9]而事实上,他把老艾萨克与另一个叫作约翰·牛顿的族人混淆了,莫德误以为那人是汉娜的丈夫。我们仔细地检视了那份遗嘱的内容,发现老艾萨克确实把他继承不久的产业经营得不错,在娶汉娜为妻之前已尽了他的责任。诚然,他是一个文盲,但17世纪的农民也没有什么读书的必要,他把他继承的产业又几乎完整无缺地留给了汉娜,使汉娜母子生活无忧。

依我们想象,汉娜在她丈夫去世之后,到生下他们的孩子之间那段哀伤的日子里,应该是尽力照拂农事和准备自己生产的来临。平安夜,她开始感到阵痛,于是她就在楼梯顶左边的卧室里待产她的长子,那间卧室是她怀上这个孩子的地方。汉娜的母亲马杰里自附近的欧弗顿市集小镇赶来照顾她。另外,马杰里在伍尔斯索普花了几个便士雇用两个妇人来协助。圣诞日凌晨两点刚过,小艾萨克出生了。

穿凿附会的故事

按照老年时的牛顿自己所说,他是个早产儿。这有可能是真的,但是,他是个喜欢将自己的童年神奇化的人。由于不尽知的理由,他总爱给别人一种印象,他的出生好像伴随了一些奇迹。我们发觉,牛顿会竭尽所能去防堵别人说他的出生是不完全合法的谣言。老艾萨克与汉娜确切是在哪一天结婚的,并没有记载,如果我们不去理会早产儿的说法,那么,分析下来的结论是很不敬的:牛顿的母亲未婚先孕。最能透露出牛顿对此耿耿于怀的,是在1705年他被册封为爵士时,官方要求他提供族谱,于是他将父母的结婚日期向前推至1639年。[10]这可能是个单纯的错误,但考虑到牛顿渴求秘密的天性,以及追求无瑕的社会声誉和符合高等社会阶层的道德规范等原因(加上更改一下日期又是那么方便),这错误看来并非偶然。

牛顿的一个同母异父妹妹的女儿凯瑟琳·巴顿是照顾他老年生活的亲人,她的丈夫约翰·康杜伊特专门搜集这位著名的舅父一生的逸事。照他的记述,小艾萨克是个很小的婴儿,小到可以放进一口1升容量的锅里。康杜伊特回忆说:“艾萨克爵士告诉我,他听说他刚出生时很小,被她们放在一口小锅里,他弱得要用枕头垫在脖子下,她们才能把他的头托起来。”那是个广为人知的小故事,有人证明的确是牛顿告诉康杜伊特的。这个故事还有一段下文:牛顿出生时,受雇来帮助汉娜的两个妇人,被差遣去一位叫作帕克南的夫人家里拿药。很显然,牛顿看来太孱弱了,这两个妇人取到药回来时,“以为来不及了,那孩子必定已经死了,于是她们就坐在门阶前休息”。[11]

这类故事构成了牛顿一生传奇的一部分。18世纪20年代后期,斯蒂克利在着手编写牛顿的传记的时候,访问过许多村民,他们大多证实有这些事情。这些故事至少还算可接受,不像人们大肆渲染过的牛顿的日后事迹那样不着边际。不过,这仍属于早期的牛顿立传者典型的阿谀方式,作者强调他能逃过夭折是奇迹。1855年,布鲁斯特爵士描述的婴儿牛顿的一段文字足以说明这一点。

然而,天意不许她们所怕的事情发生,那孱弱的身躯,看来无法收藏他那不朽的心灵,却注定强壮起来了,最后甚至享有比一般人更长的寿命。[12]

牛顿如果活到那时,会很喜欢这类描述的,这会为他最珍惜的自我形象增添光辉。

庄园生活

牛顿生命中最初的三年几乎毫无记载,只有斯蒂克利找到的一张羊皮纸告诉我们,婴儿艾萨克是在1643年1月1日受洗的。我们据此也可以营造出一幅动人的景象:汉娜于元旦早晨独自在雪地跋涉,怀里抱着紧裹在厚毯里的羸弱婴儿,走向本地教堂,为她的婴儿举行命名礼。可是事实上,几乎可以确定的是,那仪式是由村子里的牧师到汉娜居住的庄园主持的。

受洗之后的三年真的是一片空白。那时,内战已发展至最高峰,蔓延至全国。汉娜与儿子一直居住在庄园里,她雇用工人为她耕种、豢养绵羊,为绵羊剪毛、挤奶和喂食等,自己则主持家务,买卖牲口和家产,整饬农具,以及应付日常琐碎事务。汉娜的父母会来协助寡居的女儿,在各方面担任重要的角色,这也是意料中的自然之事。汉娜与儿子还算不上富裕,但可说是生活舒适。老艾萨克过世的时候,他庄园的房舍及全部土地契约,连同劳动器具,一共值459英镑12先令4便士,另有234头绵羊、46头牛,以及储存了几谷仓的燕麦、大麦和麦芽,他把这些财产都留给了汉娜。为了让读者对这些数字有较清晰的概念,我们将其与当地居民的平均财产做个比较。当时每户人家有35~40头绵羊;典型的自耕农在遗嘱里记录的遗产不会超过100英镑;在17世纪40年代,该地区的工人只能期待每周赚取1先令6便士的工资而已。

1645年冬,英王查理一世在牛津被包围了,且已在克伦威尔军队的掌控之中。保王派遭到灾难性打击的这一年6月,国王的军队在纳斯比战役中惨败。那时,英国民意还未达到要处决国王的地步,但这股导致4年之后英国历史上唯一一次弑君事件的民意却已汇流一处了。

林肯郡尽管持续遭遇动乱,但相较其他地区尚属无损,这使伍尔斯索普成为攻击军队和溃败军队乐于前往的避匿之所。在整个内战过程中,往往有许多军人逃离阵地,仰赖附近乡村百姓的好心救济,也很少听说有村民拒绝协助的事情——他们对交战双方一视同仁。幼年的艾萨克有可能看见过双方军队经过他的村庄,也可能有士兵留宿在村中田野间的农舍,或找到他家来。虽然记录上没有正式载明,牛顿也从来没有提过这类事情,但如果汉娜接待过保王派士兵或者圆颅党人(指那些反对国王的议会派分子),大家也不必惊讶。

母亲再嫁

1646年夏之后,争斗的高潮已过去,可是,对艾萨克而言,影响他一生的一件很重大的事却于此时发生。在他三岁生日过后的翌年年初,母亲决定再嫁。

在距离伍尔斯索普约16千米的北威特姆村,有一位教区牧师巴纳巴斯·史密斯,他并不怎么有名,其为人所知的事情也不怎么出色。他接受过完整的教育,但他表现出来的似乎是一种合格就好的态度。他是个有钱地主的儿子,在1601年毕业于牛津大学的林肯学院。他收藏了不少书,虽然他并不是个爱读书的人。史密斯有一本精装的笔记簿,他想用它来抒发自己在神学上对各种论题的思考心得,可是,他并未全心全意地坚持,只写了几页就不再写了。虽然那批书和那本精装笔记簿没得到他太多的眷顾,它们最后也还是被人善加利用了。因为史密斯过世之后,它们变成了牛顿遗产的一部分。这批藏书约250册,它们可能成了牛顿日后收藏书籍的起始,它们也向牛顿引介了有关神学的知识,使神学成为他日后专注研究的学科之一。笔记簿也未被浪费,史密斯没有用过的大半本空白纸张上,后来都写满了牛顿的草字,记载了他早年对重力问题的思考和对微积分的表述。牛顿从来不对人说他的继父留下的这本笔记簿,而且因为他对继父的过去知之甚详且鄙视史密斯的为人,所以他故意叫那个本子为“废纸簿”。

史密斯第一次见到守寡的汉娜时,已经63岁了,而汉娜大约30岁左右(没有准确的出生记录遗存)。史密斯那时已在北威特姆村担任了超过35年的教区牧师,这个职务是他父亲于1610年花钱为他买来的,作为他一辈子维持生活的俸禄来源。当这位新的教区牧师就任12个月时,一位上级主教来到北威特姆村查访,在他的记载中指出史密斯的本籍不在北威特姆村,看来行为尚属端正,只是态度“不甚和善”。

对史密斯来说,教区牧师的职务并不很吸引人,只是打发时间罢了。1645年,他向汉娜求婚时,这个职务每年单独掌控超过500英镑的资产,这在17世纪可是个相当大的金额,这使得他的神职薪俸就算往上调也显得微不足道,也许因此没有必要对上级表示“和善”吧。他当了教区牧师许多年,在内战期间闹得不可开交的教义争执之中安然无损。试想,自第一次内战开始,至第二次内战结束,多少英国教士情愿接受放逐,不愿跟随经常改变的宗教新潮流苟活,而史密斯显然选择了随波逐流。

史密斯的第一位妻子过世(1645年6月)才半年,他就以在当年看来过于商业化的方式向汉娜求了婚。他不是在认识汉娜后当面请求的,而是由仆人送出求婚信,然后给了仆人一天的工资。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史密斯采取了如此唐突且毫不浪漫的求婚方式。汉娜起先并没有回应,她反而跑去找她的哥哥威廉商议。威廉在附近另一个乡村同样在教会里担任职务,自然知道史密斯其人,于是全家举行秘密会议,为赞成或反对这桩婚事慎重讨论。

婚约像商业契约一般,条款也一一经过慎重讨论。最后的协议相当公平,可是替这场婚约的小主角——汉娜3岁的儿子考虑得显然很少。依照婚约,汉娜嫁给史密斯,自然要搬到北威特姆村去住,艾萨克则仍旧留在牛顿家庭的老宅。为了补偿他的牺牲,史密斯将价值50英镑的土地划拨给艾萨克,等到他21岁时即可合法继承。另外,伍尔斯索普的住宅也将全部重新整修一番。

史密斯不愿汉娜带着3岁的儿子跟他同住,这倒不令人惊奇,叫人不可思议的是汉娜竟然答应了这样的条件。诚然,我们很难得知17世纪人们的心理和想法。对20世纪的人而言,一位母亲为了新生活竟会拿亲生儿子交换,这无论如何都是件无情而又令人惊讶的事。

条件式婚姻

当代有关汉娜性格的说法并不一定完全可信,也不足以让我们用来分析她的人品。康杜伊特这样告诉我们:“她是个拥有不平凡的理解力和道德感的妇人,凡是认为牛顿爵士这样的灵魂只有神圣的造物主亲自操作才得以完成的人,他们就能从这个角度看出上天赋予她的许多特质。”[13]然而,若我们从好的方面去理解,则可以说她是好意为了儿子的将来,才勉强接受了那些条件。史密斯老而富有,汉娜毫无疑问会认为他不能再活很久,且他的第一次婚姻并没有留下子女,那么在他死后,她就可以继承全部遗产。艾萨克如能忍受与母亲的短暂分离,再重聚时所得到的好处会是很多的。但是,牛顿家并不贫穷,以那时候的农村标准而言,他们的生活已经相当不错了,汉娜有必要同意做这样的安排吗?

我们只发现两份文件展现出汉娜对她儿子的爱。第一份是她的遗嘱,她使艾萨克成为全庄园的唯一继承人,并指定由艾萨克决定以最合适的方式下葬她的遗体。[14]第二份是艾萨克在大学读书的时候,她亲笔写给他的一封文辞不甚通顺的家书,她是这样写的:

艾萨克:

来信收悉。而我也期盼着你收到我的信并附上你的表扬。除了你的妹妹们给你的爱,我也给你母爱,及祈祷上帝给你爱,无物给你。我,挚爱你的母亲。

汉娜[15]

从这封信看来,汉娜也像别的母亲一样爱她的儿子,所以她也许不是为了财富的增加或生活上的方便而同意与儿子分离的,更大的可能是牛顿家族的其他成员决定了艾萨克的命运。史密斯可能不甚情愿把别人的儿子留在自己家中,他把艾萨克视为他与汉娜之间生涩关系上所附加的障碍,或者甚至想到让孩子留在身边会影响两人的性生活,但种种情由都应该不致令史密斯坚持把艾萨克留在庄园里。所以,牛顿家族的建议或许才是主因:把3岁的孩子留在牛顿家庭中,意味着全部家产仍继续由牛顿家族控制,不让史密斯染指。也许牛顿一生都不知道他当年被要求留在庄园的真正原因,他成名以后也从未提过这件事情。等到那些议论统统平息下来,汉娜接受了史密斯提出的各项协商条件,于1646年1月27日,在她的复姓后面再加一个姓,成为艾斯库·牛顿·史密斯。

孩童时期的愤恨

如果汉娜曾经希望用短暂的婚姻取得相继而来的许多财产,那么可以说,她最终失望了。史密斯再婚后又活了将近8年,在成为3个孩子(玛丽生于1647年,本杰明生于1651年,汉纳生于1652年)的父亲之后,于1653年以71岁的高龄去世。这种遭遇对牛顿这个小男孩而言是十分不幸的事,但这对于人类知识进步而言却非常重要。虽然牛顿的3个同母异父的弟弟妹妹没有使他损失他该继承的遗产,但他在已经懂事、需要母爱时,却被迫和母亲分离。长久以来,这被认为是造成牛顿一生个性怪异的主要原因。

汉娜再嫁以前,是一个人在抚养艾萨克的,在她离家之前的那段日子,母子两人无疑是分不开的,艾萨克对母亲的依赖必定比双亲都在身边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更甚。再说,夺走艾萨克母亲的不是死亡,而是另一个陌生的男人,并且他就住在不远的地方。在他感情的伤口上撒一把盐的,是他不知道母亲会不会回来或者何时才会回来看他。有时候她会回来一小时,或者逗留一个下午,但她最后总是要离开的,总是要回到那个男人身边的——那个可恨的史密斯。我们从留下来的那本精装笔记簿和一些私人信函中得到印证,艾萨克很厌恶他的继父,也恨他的母亲,只是恨母亲的程度较轻而已。

牛顿最早期的笔记只有很少的一部分留传于世,不过,这些笔记透露了他少年时期内心深处的想法。有4本笔记簿记述了他在林肯郡的岁月和在剑桥大学三一学院第一学年时的生活与学习经历。其中保存在剑桥菲茨威廉博物馆的笔记簿和保存在纽约摩根图书馆的小学生练习簿最有意思。纽约的那一本被称为“摩根笔记簿”。

“菲茨威廉笔记簿”上的文字是自1662年初夏的某一天开始写的,牛顿那时是个不到20岁的大学生。起先,他把那本子用作他的忏悔录,以记下他冒犯上帝的罪行,借此来清洗自己。他用记述法列出两份清单:“1662年圣灵降临日之前”所犯的罪和“1662年圣灵降临日之后”所犯的罪。第一份清单回溯了他的孩提时代,共有45项违规犯纪的行为;第二份清单则是较近的事情,仅记录了9项“罪”。早期的犯纪以第13项和第14项最叫人震惊,他写道:“威胁我那姓史密斯的父母,要把他们连同房子一齐烧掉。”他又写道:“愿意死掉,也希望一些人死掉。”[16]开在清单中的一项项内容叫人吃惊的不是艾萨克小时候那种暴力的感觉,那是可以想象到的,而是他清清楚楚地记得他的愤恨,其程度之深,即使愤恨的对象已经死亡且被埋葬多年,他仍然感觉有宣泄的必要。

“摩根笔记簿”这本小学生练习簿打开的少年牛顿心扉,也许更令人难以相信了。里面有一大堆潦草的字迹,是艾萨克从读过的书中摘录下来的一些思想,还有各种列表和注记,甚至可以追溯到他大约十岁或十多岁时的一些荒诞念头。其中有一份名词表,按其首字母分栏,栏中列出了他觉得有关联的字。他依照格列高里神父所编的《名词集汇》中使用的各栏标题,在“亲属称谓”的标题下,在F:Father(父亲,格列高里原文)后面跟着写了Fornicator(私通者)、Flatterer(阿谀者),这两个词都是牛顿写的。他又在B:Brother(弟弟,格列高里原文)后面跟着写了Bastard(坏蛋)、Blasphemer(骂人者)、Brawler(争吵者)、Bedlam(疯子)、Beggar(乞丐),最后面是Benjamite(本杰明袒护者),[17]这些全是牛顿写的,当然,牛顿的异父弟弟的名字是本杰明。还有以W起头的词:Wife(妻子,格列高里原文)和Wedlock(婚姻,格列高里原文)两个无邪的字眼,跟在后头的却是Whore(妓女),那也是牛顿写的。[18]

尽管牛顿后来也关心他的母亲,他于1694年她病重时,回家亲自照顾她,可是,她的再婚对他的伤害太深,以致我们几乎可以确定它影响了牛顿日后对女人的态度。那种悲痛所引起的效应纵然无法以量计算,并且对不同的个人也因环境影响而各异,但以牛顿的情形而言,他那不甚完美的人格应可归咎于他早年遭受的伤害。

母亲重回身边

汉娜住在北威特姆村的8年间,艾萨克由外祖父詹姆斯和外祖母马杰里抚养,他们搬到庄园来与他同住。牛顿日后绝口不提他的外祖父外祖母,也是很不寻常的事,似乎他们相互间不存有爱。艾斯库老夫妇可能已尽责照顾,但他们毕竟不可能替代汉娜。牛顿本来是沉溺在温馨的母爱呵护之中的,几乎从来没有受过责备,却突然不明缘由地被母亲遗弃,交给一对老人管教。这对一个3岁的男孩来说,他会本能地以为自己犯了什么大错,感觉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恶。所以在“摩根笔记簿”中,在字母O的后面是Orphan(孤儿,格列高里原文)一词,牛顿跟着注上了Offender(罪犯)。8年之后,当汉娜再搬回庄园与他同住时,这个才11岁、心智仍未成熟的少年,又受到一次情绪上的骚扰:他的母亲回家是一种补偿吗?以往他为了不明白或不可明白的原因而一直感到罪恶,果真他是有罪的吗?如今他已受完惩罚了吗?

汉娜回家之后,她的父母也就回到了欧弗顿市集小镇的老家,老家距离那座庄园只有数千米而已。或许汉娜会以为她与艾萨克可以重拾1646年她离家以前的往昔生活,但事实不然,纵然她比以前富有,生活更为安定,可是母子间的隔阂已经太大了,难以弥补。她遗弃儿子的事实无法扭转,同时她还带回了三个拖油瓶。

除了“摩根笔记簿”中列举的关联词,没有什么遗留下来的证据可说明艾萨克对他异父弟弟妹妹的感情,但是我们可以体会出他对这三个小孩有一肚子的不高兴。因为他敌视他们的父亲,见到他们就联想到自己遭遇背叛和遗弃的一段过去。在他的拉丁文练习簿(遗留下来那4本青少年时期的笔记簿之一)里,我们看到他的叹语:“我要向弟弟恳求……”[19]这句话让许多传记作家嗅出一股嘲讽的气息。现在,至少母亲回家了,他也多了一个弟弟可以说话,其他就没有什么和这方面有关的资料留传下来了。

从各方面看来,牛顿是一个安静的孩子。虽然如此,他却拥有一些恶劣的心态,比如在“菲茨威廉笔记簿”中写下的对史密斯的愤恨,就可以证明这一点。汉娜回家一年之后,艾萨克已经到了可以上格兰瑟姆的国王中学的年龄了,汉娜大概会感到如释重负吧!从牛顿家去国王中学有十几千米的路,太远了,每天走路上学是不可能的。这所学校成立于16世纪20年代,至牛顿上这所学校读书时,它已有130多年的历史了。该校为当年被认为基本教育所必须学习的拉丁文、希腊文和《圣经》等提供坚实的教学基础。该校在1654年时的校长是斯托克斯,他是剑桥大学的毕业生,他对牛顿的早期学术事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无师自通

如果说艾萨克的性格是在汉娜离去与史密斯开始新生活,后来又回家造成不安的那些年月中形成的话,那么他智慧基础的奠定便是从他去格兰瑟姆读书,到1661年进入剑桥大学这段时期完成的。他的新生活有两项主要改变,这对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第一是他有一段正式的学习、作息时间;第二是他成为当地药剂师克拉克的房客,有了一个新的居住环境。克拉克与格兰瑟姆的学校有很好的关系,因为他给学生提供膳宿。他在海伊街的乔治旅社旁开了一家药房,学生们就住在药房楼上。

起先,艾萨克对上学缺乏兴趣,这从他什么都不在乎的性格和他只对学术才认真的态度可以察知。他学得很快,是个有天赋的无师自通者,可是老师们大多忽略他,同学更不会喜欢他。那时候,学生被要求死记硬背古典文学和宗教教义等核心课程,完全不需要想象力,故而启发不了怀疑的能力。以现代人的思维而言,牛顿在进入剑桥大学之前,从来没有受过正式的数学训练,他后来却能有那么伟大的科学成就,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即使在剑桥大学,大一的课程表中也没有数学这门课)。艾萨克最早是以阅读他继父遗留下来的书籍打发时间的,后来在格兰瑟姆的圣乌尔弗雷姆教堂图书室中找到一些书来读。这座教堂的走廊上方有间狭长的房间,里面收藏了许多书,但大部分书如干草般索然乏味,只不过是些神学论文和清教徒的宣传品。那是学校里一位叫安杰尔的老师要牛顿读的,他是个清教徒修士。

教堂里的那些书籍和安杰尔修士的教化,引领牛顿信奉宗教教义,并使他一生虔信,可是这些书并没有提供他所需要的知识。幸亏他又找到了别的书。引导他通往科学方面的最重要的一本书是《自然与工艺的神秘》,作者名叫约翰·贝特。牛顿发现这本书时约13岁,他被这本书完全迷住了。他特地花了2.5个便士买了一本练习簿,将书上重要的部分抄录下来。

天才少年

贝特的书于1634年发行初版,书中全是奇妙的机械和器具,以及它们的制造方法和详细说明。少年牛顿按照那些说明自行设计并制作了能够实际操作的模型机械,因而成为一个小有名气的学童。大约过了70年,斯蒂克利访问到两三位尚能回忆起那些神奇模型的老人,他们仍记得那些可以像实物一样运转的风车,有时牛顿还放只天竺鼠进去转动风车叶;还有风筝、可用的日晷、纸灯笼等,在晦暗的冬天早晨,他还打着自制的纸灯笼去上学。可是,斯蒂克利提到的那些老人根本不知道什么贝特的书,且他们讲的故事可能过度夸大,譬如有人说:“牛顿天才的火焰被点燃了,他穿过那器具的外壳,进入内部,将机械的真髓精确地撷取出来,然后使用木材复制一个真实完善的模型。大家都认为那木制的模型与原来的器具有着同样干净利落的手艺。”[20]

对一个在学校里缺少朋友的孩子来说,制作模型不失为一种很好的个人消遣。斯蒂克利访谈过的人说,牛顿曾经试着让同学们参与他那著名的活动,显然是想要“教导大家去玩得有智慧些”,不愿看着他们沉溺于斯蒂克利所称的“无聊的游戏”中。[21]

我们可以很容易地体会到,当一个男孩极力想要得到同年玩伴的注意,想要获得他们的友谊,却偏偏无法沟通时心里的感受。艾萨克是一个独子,即使是在最好的环境之下长大,这样的孩子在第一次上学遇到同龄孩子时,也会感到羞怯而难以适应。斯蒂克利和他的后继者却说这种现象蕴涵了更深刻的意义:牛顿作为一个学童就显示出完全不属于俗世的气质;我们毫不怀疑他是个特殊的孩子,是一个天资聪颖的少年,甚至在早年就表现出对学校制定的课程毫无兴趣。

感谢斯蒂克利提供的第一手资料,让我们知道少年牛顿既能画又能写。一位受访者说:“艾萨克在整个房间里布置他自己的画作,有些可能是抄自出版物,有些看来像写生。”[22]有一个老太太说牛顿为她写过一首诗,她仍然可以背出来。[23]虽然牛顿的数学天赋未曾在早年出现,他对机械器具有浓厚兴趣则显出科学家所具的好奇心与技巧,构思试验所应具备的天分也于此时开始苏醒。

终于,一桩似乎很小的事件改善了牛顿与学校教育间的不和谐关系。一天早晨在上学的途中,同班的一个男孩(有历史学者说就是房东克拉克的继子阿瑟)重重地踢了艾萨克的肚子,至于是什么原因挑起的这起攻击事件,我们大可以胡乱猜测,但重要的是这个小恶霸在班上的成绩比艾萨克还高一个名次。艾萨克在两方面都弱的情况下,极为气愤,顾不得阿瑟比他高大,就向阿瑟提出挑战,他们约定在放学之后较量。依照康杜伊特那被广为宣传的故事,接下来的经过是这样的。

学校下课之后,牛顿马上找那男孩挑战,他们一起到教堂后面的花园去。正要打的时候,校长的儿子来了,他是来火上浇油的。他拍拍这个的背,又向另一个挤挤眼。虽然艾萨克不如对手健壮,但是他的斗志和精神都比对手旺盛得多,结果他把对方打到求饶。此时,校长的儿子走上前来,一边骂阿瑟是个胆小鬼,一边按着他的头往墙上撞。于是,艾萨克又扯着他的耳朵,将他的头甩向墙。[24]

打完架之后,牛顿仍然怒气未消。在离开他那负伤叫痛的敌人之前,牛顿大声宣布他的功课成绩一定要超过欺侮他的那个家伙,否则绝不罢休。照康杜伊特所说,从此牛顿的成绩不只在短期内超过了那个小恶霸,甚至跃居全班第一。

化学知识的启发

当时,克拉克一家和牛顿都住在药房的楼上,想来是比较拥挤的。克拉克先生的妻子有三个与前夫所生的小孩,他们姓斯托勒,分别叫凯瑟琳、爱德华和阿瑟。牛顿可能与两个男孩或者其中一个同住一房。无论怎样安排,以17世纪一间位于镇中心店铺楼上的公寓而言,其大小必然无法与乡村庄园相比。对一个有数亩开阔的田野可供撒欢的男孩而言,公寓的生活必定令他感到拥挤。然而,自各方面来看,牛顿似乎很满意与克拉克一家的共同生活,如果阿瑟·斯托勒真的是那个在教堂后面和牛顿打架的男孩,那么我们可以猜想,在这个家庭中,当大人忙着做生意或者上街去时,这些孩子会争吵得很厉害。我们甚至还可想象当阿瑟和艾萨克打完架回到家里——一个满面伤痕,一个气愤难消——继续争吵叫嚷、互相指责的情景。

艾萨克的运气不错,因为克拉克夫妇平易近人、容易相处,他们教养孩子是用当时甚为典型的开放自由的方式。还有,克拉克对他那药剂师的工作很自豪。据当时的人所传,他是个愉快开朗的人,鼓励爱发问的艾萨克在身旁看他工作,提出问题。牛顿觉得学校的功课乏味,因此他到处寻找可启发智慧的知识,而药房正巧是充满神奇的地方。它贮藏着各种各样的化学药品,所有记录在案的医疗配方都可以用化学药品配制,再拿来卖给病人服用。药房的墙壁木架上摆满一瓶瓶五颜六色的粉末和液体,黄色的是硫黄、银白色的是水银等。药房给了艾萨克最早期化学的概念,也给了他自行做实验的机会。

从牛顿的笔记簿中可以看到,他不仅观察克拉克如何经营药房、调配药品,还将放在药瓶旁的说明书中所载的方剂和疗法抄录下来,自己还可能创造了一些配方。在那些从说明书上抄下来的资料中,我们找到了油漆和颜料的制造方法、用化学物品切割玻璃的方法,以及做“抓鱼的鱼饵”的方法等。另外,我们从资料中也看到了一些疾病的疗法,例如治疗瘘管(此处指的是外科手术在病人身体上留下来的伤害),是取300只小毛虫(把头去掉),加入少量薄荷或苦艾,将其放入石碗内捣烂,再倒入20升麦酒让它发酵,每天服用两三次。[25]艾萨克早年就明显有了疑病症,他喜欢为自己调制药品,有时也分赠给他人。在“摩根笔记簿”中标题为“疾病”的那一栏之下,他罗列了超过200种人类疾病。

牛顿从克拉克药剂师那儿除了学到了一些初级化学知识,还认识到有关协会组织的观念。[26]克拉克和许多同行业者都是药剂师学会的会员(这个学会当年很不完善,会员包括了一些生意人和庸医),平易近人的克拉克先生或许每次去伦敦出席学会会议回来,总会向这个爱问问题的孩子解释一些学会的事,讲讲组织功能、规章,或者会议中的趣事。这不仅引起了牛顿对医疗药物的兴趣,让他渴望更进一步洞察那个奥妙的世界,还给他提供了另一类有价值的常识:知道有这种学会的存在,每个人可经由这种机构与他人交流,并互相交换资料。

情窦初开

在克拉克家里,使牛顿感兴趣的不只是初级化学和药剂师的奇妙世界,还有住在同一屋檐下、克拉克先生的继女凯瑟琳·斯托勒[27],她被认为是牛顿一生中有感情牵连的唯一非亲族女性。除此以外,只有他的亲人,那就是母亲汉娜,和老年时期照顾他生活的“半血亲”外甥女凯瑟琳·巴顿这两个人。

凯瑟琳·斯托勒究竟对牛顿有多么重要,我们很难做出正确的衡量,因为我们只有凯瑟琳单方面诉说两者关系的资料,那是她在牛顿去世之前不久接受斯蒂克利访问时透露的。牛顿去世之前已经是世界著名的科学家,而凯瑟琳那时已经80多岁了,她当然难免将她的过去添加一点儿浪漫的色彩。所以,如果凯瑟琳把她和这位伟人在少年时期的感情定位略做夸张,也应该算是很自然的事。

当然,他们是亲近的朋友,这可以从牛顿在剑桥大学初期与她互通的书信中看出。斯蒂克利说牛顿去世前不久跟他讲过的一件事也可供佐证。他说牛顿曾向他表示希望在余生回伍尔斯索普定居,特别想在靠近凯瑟琳从前住过的地方购置房产。[28]然而,凯瑟琳向斯蒂克利表示,她和牛顿曾经彼此相爱,而且牛顿为了要和她结婚,还一度认真地考虑放弃学术研究。这种说法大概纯属想象。斯蒂克利在他的回忆录中这样重述凯瑟琳的故事。

艾萨克爵士和她从小一起长大,人家都说他爱慕她,而她并不拒绝。可是她觉得他是大学里的一位学者,她配不上,或许他们之间的关系对他的研究工作有影响,所以不能考虑和他结婚。他总是很爱护她,每次回家乡都会去看她,她结婚之后,他还一样去看她和她的丈夫。有一次,他给她40先令以酬谢她的服务。她是个小巧的女人,但我们可以很容易察觉出,她是个美丽的女人。[29]

也许凯瑟琳暗自怀抱过希望,但是即使艾萨克曾燃起爱情的火花,大概也是闪一下就熄灭了。他在学校的成绩进步之后,引起了校长斯托克斯的注意,他认定牛顿是个不可浪费的难得天才。

接触基础科学

牛顿中学阶段的功课成绩究竟有多好,并没有记录可查,不过他到16岁时就已出人头地是错不了的,因为斯托克斯校长已经认定他是个应该进大学的候选人。至于汉娜对儿子的学校成绩优异最初做何反应,也不得而知。但是到1658年年底,当斯托克斯校长向她提出,应该让她的长子接受大学教育时,她反而叫艾萨克辍学回家。

汉娜一向对教育不够重视,只是在她的哥哥,受过剑桥教育的威廉·艾斯库的一再坚持下,与外祖父外祖母生活在一起的牛顿才得以入学读书。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斯托克斯校长的热心使得汉娜让牛顿辍学回家。她看不出有多大必要让儿子接受教育,她的丈夫已经向人证明,即使不识字也能把农场经营得很好。

起先,一切都顺着汉娜的意思。艾萨克于1659年回到了庄园。那年的大部分时间,他是和母亲及三个姓史密斯的孩子一起生活的。但是,艾萨克有一本1662年才开始记的笔记簿,那本簿子里记录了他住在乡下那段时期的“罪行”,显示出那是充满了许多家庭争执的痛苦日子。

总体而言,牛顿是一个听话、孝顺的孩子,但是把他从能够发挥所长的环境带走的压力,与又一次不明不白地被母亲的个人意愿摆布以致毁灭他一生的威胁,显然太沉重了。在“菲茨威廉笔记簿”中,他列出一些自认的罪行:“违背母亲的话,拒绝和他们亲近”“和他们打架”“跟母亲闹别扭”“对妹妹不耐烦”“打妹妹”“和仆人跑出去玩”等。很明显,这些都是牛顿在受到压力后的反抗。

另外,牛顿也不能胜任农家的工作。然而,是他故意让别人以为他完全不懂得该如何在田里干活呢,还是真的做不好,或者心不在焉?反正他是完全没有尽到责任。斯蒂克利这样告诉我们:

在家乡居住的时候,如果母亲叫他去照顾羊群、采收玉米,或者到镇里办事,他常常都会误事(就是说,总办不好事情)。他最爱做的事是手上拿一本书坐在树下看,或者用小刀忙着做木工。他想到什么就做什么,要不然就跑到溪边,让流水转动他自制的小水车。[30]

牛顿做事马虎,还曾经被当地执法机关惩罚。附近的科尔斯特沃思村的地方法院记录显示,1659年10月28日,有一个名叫艾萨克·牛顿的人被罚了3先令4便士,处罚原因是“放任他的羊群破坏了23弗隆[31]宽的田野小树”。另外又有两次罚款,每次都罚1先令:一次是因为“放任他的猪群践踏玉米地”,一次是“纵容他田园的篱笆毁损而不予修理”。[32]

汉娜看到艾萨克做事如此不负责之后,就派一个老仆人去监督他,同时也对他加以照顾和指导。汉娜那样尽心安排,不用想就知道必然失败,牛顿立刻转而去利用这个老仆人,让他代劳所有农务,自己则溜去读书,或者做些有趣的事情。

每个星期六早晨,牛顿尽责地同老仆人前往格兰瑟姆市集出售农产品,然后买回下一星期所需的日用品。一走到西门的萨拉森旅社大门,他立即交代老仆人独自去做生意和采购,自己则跑到海伊街的药房去拜访克拉克先生。

克拉克先生的哥哥约瑟夫·克拉克博士是国王中学的教员,他于不久前去世,遗留了很多书籍给克拉克先生。可是克拉克药剂师的工作太忙,他虽对这一批书有兴趣,却没有时间阅读。也许是牛顿自愿为他整理书籍以换取自由阅览的机会,反正牛顿说服了克拉克先生,准许他每个星期六躲在药房后面的小房间里,静静地阅读那批包括物理、解剖、植物、哲学、数学等内容的藏书。那是牛顿首次接触这些基础科学。以前他读过的贝特的《自然与工艺的神秘》,成了他日后试验和研究实用技术的基础,那是他作为正统科学家和旁门的炼金术士都常用不忘的。

那批藏书中必定有许多伟大作家和自然哲学家的文献,虽然我们不甚确知那里究竟有些什么,但这是克拉克博士那样的学者所收藏的,总离不开一些名人的著作或当时较受关注与讨论的议题。牛顿很可能从中首次看到培根、笛卡儿、亚里士多德、柏拉图等伟大人物的学说,因而那批藏书给予牛顿的教育的完整性及实用性比局限于狭小范围内的学校教育强得多。

准许进入剑桥

关于艾萨克·牛顿生活散漫的传言,很快就传到为牛顿前途发生争执的两个阵营里。汉娜从老仆人那儿得来牛顿的行为荒诞不经的报告,斯托克斯校长则看见他的旧日学生不愿接受母亲的束缚,继续展现出无穷的求知欲望。斯托克斯校长曾经劝阻汉娜不要让牛顿辍学,可惜没有成功,而现在,既然看来牛顿正竭尽所能挫败母亲的努力,为了避免发生不幸,他决定再游说汉娜一次。

起先依然毫无进展,不管多么生气,多么无法了解儿子的行为,汉娜就是不接受让艾萨克放弃农事、改走学术路线的建议。平心而论,汉娜受教育的程度很低,她自然认识不到艾萨克所追求的知识世界的珍贵之处,对她而言,唯一要紧的事就是把庄园经营妥善,那是财富的来源。她看不出送艾萨克上大学对她有何好处——她已经失去了两个丈夫,现在要自己管理田耕、主持家务,还要照顾三个幼龄孩子。送艾萨克上大学等于永远失去他,那使她无法忍受。

但是,斯托克斯校长第二次和她恳谈之后,她终于明白自己已经无法留住儿子了(斯托克斯提出免收40先令学费的优惠,无疑更促使她做出决定,那是非格兰瑟姆镇居民的学生应该缴纳的学费)。[33]

然后,斯托克斯又和威廉·艾斯库(或许是他改变了汉娜的决定,而且他是剑桥大学三一学院的毕业生)及汉弗莱·巴宾顿商量。巴宾顿是剑桥大学的一位院士,又是克拉克先生的亲戚。这三个人协力为牛顿入学剑桥铺平道路。于是,1660年秋,艾萨克·牛顿返回格兰瑟姆,为进入剑桥大学做准备。

这几位前辈深知牛顿具有强烈的求知欲,他们全力支持牛顿。牛顿在他们的协助之下,第一次感到心满意足。从幼童到少年,他几度被引领着走向不同的方向,这使他不明所以,无所适从。在学校,他对传统的教育不满,与同学格格不入,最终领悟到以自己的天性难以觅得他人的友情,不如将自己隔离。他不能满足于正统的小成就,而要超越他成长的环境所加的限制,去寻求更大、更新的世界。

1660年年末,牛顿通过了入学考试,阔步走进他终将扬名的世界。

[1] 蒲柏,英国诗人、小说家。此段话取自Alexander Pope.“Epitaph Intended for Sir Isaac Newton,In Westminster-Abbey” (730)。

[2] William Stukeley, Memoirs of Sir Isaac Newton’s Life, ed. A. Hastings White(London: Taylor & Francis,1936), 11–16.

[3] 英国历史学家富勒曾研究英国内战时期的社会阶层。他记述道:“在英国、法国和意大利,自耕农是很特殊的一个阶层,他们处于贵族与农民之间。我们用一枚骰子来做比较,那骰子除了一点和六点,其余各面空白,就如同自耕农,其中有许多阶层。自耕农穿着黄褐色土布表服,可是收入很高,衣服的纽扣是金属做的,他们的口袋中有很多银子……他们在各自的国度里,是陪审团的必然成员。他们很少离开自己的国家,而声望可以远超其足迹所至之处。”取自Thomas Fuller, as quoted in G.M. Trevelyan.A Shortened History of England (New York: Longman, 1942),p.316。

[4] Canon C. W. Foster, “Sir Isaac Newton’s Family”, Reports and Papers of the Architectural Societies of the County of Lincoln, County of York,Archdeaconries of Northampton and Oakham, and County of Leicester,Vol.39, pt 1(1928), p.13–15.

[5] 1公顷为10 000平方米。——编者注

[6] 这栋房子呈一个T字的构形,是一个有两间卧室的住宅,用当地出产的灰石建造而成。偏离中心的大门开在T形交叉处。进门后有一条狭窄的走廊,走廊两边各有一个房间,都设置有房门。中间的楼梯通往二楼的卧室。牛顿就在那里出生。传说中著名的苹果树位于向西的院子里,如今那棵树的后代据说依然挺立在那儿。

[7] 英国国教,又称英国圣公会。——译者注

[8] Canon C. W. Foster, “Sir Isaac Newton’s Family”, Reports and Papers of the Architectural Societies of the County of Lincoln, County of York,Archdeaconries of Northampton and Oakham, and County of Leicester,Vol.39, pt 1(1928), p.13–15.

[9] Thomas Maude, Viator, a Poem: or, A Journey from London to Srarborough by the Way of York (London 1782) p.iv–v.

[10] 牛顿交给赫劳兹学院的族谱原稿,现收藏于美国麻省的Babson College Library。

[11] King’s College Library, Keynes MSS 130 (10),p.1.

[12] David Brewster, Memoirs of The Life, Writings, and Discoveries of Sir Isaac Newton, Vol 1 (Edinburgh. 1855), p. 4.

[13] King’s College Library, Keynes MS 130, p.9–10.

[14] 汉娜的遗嘱(年份写的是1672年)后来证明是在1679年6月11日完成的。“Sir Isaac Newton’s Family”, p.50–53.

[15] The Correspondence of Isaac Newt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ed. H. Tumbull (1959), Vols.1, p. 2.

[16] R. S. Westfall, “Short-Writing and the State of Newton’s Conscience,1662(1)”, Notes and Records of the Royal Society of London, Vol.18 (1963),p.10–11.

[17] Benjamin为“宠儿”的意思,所以牛顿这里所指的是一个溺爱宠儿本杰明的人,即本杰明的袒护者。

[18] The Pierpont Morgan Library, New York, Notebook of Sir Isaac Newton.

[19] 取自牛顿学校里的拉丁文练习簿,这本簿子现在被私人收藏于美国洛杉矶。

[20] Stukeley, Memoirs, p. 44.

[21] Stukeley, Memoirs, p. 44.

[22] Edmund Tumor (ed.), Collections for the History of the Town and Soke of Grantham (London, 1806), p. 178, 180.

[23] King’s College Library, Keynes MS 136, p.5.事实上,这首诗是牛顿从当时一本广为阅读的书Eikon BasilikeThe Portraiture of His Sacred Majesty in His Solitudes and Sufferings中抄下来的。

[24] King’s College Library, Keynes MS 130 (2), p.18.

[25] University Library, Cambridge, Add. MS 3975, p. 178.

[26] 我在此所说的“初级化学”与世称的“炼金术”完全不同。克拉克使用的化学以商业为目的,配制日常供应的医疗药品;炼金术自古以来就是一种秘术,用神秘的仪式做掩护,通常以制炼仙丹为目的,例如“点金石”“长生不老药”等。克拉克是个生意人,大概也是害怕秘术和炼金术的,不然就是认为那是诈人的骗术。读者想要更深入地了解炼金术和旧传统化学间的差异,可参阅第六章“寻找点金石”。

[27] 凯瑟琳·斯托勒结过两次婚,先成为贝肯夫人,后来又成为文森特夫人。

[28] Stukdey, Memoirs, p.19, 22.

[29] King’s College Library, Keynes MS 136, p. 6.

[30] King’s College Library, Keyaes MS 136, p. 7.

[31] 弗隆,英国长度单位,又称为浪。1弗隆约为201米。——译者注

[32] Tumor family archive,Lincoln,Lincoln Shire,as quoted in R.g.Wesffall.Never At Rest: A Biography of Isaac Newton.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0,p.63.(这位被罚款的艾萨克·牛顿,有可能不是汉娜的儿子,而是当时住在那一地区某个同名同姓的人。)

[33] King’s College Library,Keyaes MS 136. p.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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